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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谈谈李庄吧——有可能他真的有罪。 -- 飞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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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谈谈李庄吧——有可能他真的有罪。

事先说明,这是本人对网上一系列看法的总结。也有我个人的一点发挥。对了,这篇文章仅仅涉及第一次李庄案。

首先,要明确一下事实。

1、律师诱使当事人作伪证是有罪的。

2、从李庄在法庭上的表现可以看出,他没有可能受到刑讯逼供。(只能用两个字形容,“nb”。[B]他在一开始要求审判方集体回避的言辞如果实在美国的,他为此可能要坐上两年大牢。)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没人肯干这么愚蠢的事情。[/B]

3、但是,同样很明显的是,控方也没有什么实体证据,他们所展示出来的,仅仅是言词证据。不但是当时的律师,就算是很多网友也指出,这些证据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冲突,并不能做到天衣无缝。如果控方仅仅拥有这些证据的话,根本不可能证明李庄有罪。

4、但是“第一次李庄案”中,李庄的的确确认罪了。这是为什么呢?

李庄在庭审中曾经提过,当时重庆警方逮捕他的最重要根据就是握有他教唆龚刚模作伪证的录像。但是最终控方否认了这个证据的存在。

那么这个证据是不是存在呢?

我的看法是,这个证据是存在的。但是正如一些网友指出的,这个证据是违法的。因为律师和当事人会见的时候公安机关是不能录像的。

不过更加关键的一点是,这个违法的证据可不可以使用呢?

实际上这个证据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要想使用这个证据必须说清这段录像的录制的事件地点人员,有没有复制,是如何保管的,等等等等。像这种违法的证据并不会因为违法而不能被控方使用。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明显违法;2、可能影响司法公正;3、不能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也就是说不清楚来源)。而这段录像显然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倘若这段录像呈上法庭,那么李庄肯定会有罪,但是很多警察也会被牵连。因此,唯一合逻辑的可能性就是,李庄和控方做了交易,所以,李庄最终认罪了。

李庄的认罪使得他成了这场较量中的输家。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李庄就不可能解释清楚为什么他在没有受到强迫和明确认识到控方没有有力证据的时候他会认罪。这就好像是两个人持枪相对瞄准,谁先腿软谁就输了。结果是,李庄输了。

家园 李庄认罪类似于薄一波当年自首出狱,是革命策略

第一、李庄要求公开看守所录像,国内并未规定不能录像

第二,重庆不让证人出庭对质,难道证人出庭也违法?

第三、李庄没有认罪,他发表了藏头诗。

第四、为什么认罪,也说的很清楚,因为重庆警方说他认罪就可以缓刑,但是薄熙来说话不算数,不如阎锡山

第五,法律是讲证据,没拿出来的证据等于P话。警察犯法就不抓了?就要保护?结果就是女神探聂同志。

及时跟进的网络记者现场报道说:“宣判开始后,李庄听得非常认真,当他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时候,顿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是你们重庆有关部门在看守所承诺给我的,说只要我认罪就可以判缓刑。但是现在你们判了实体刑,你们不讲诚信。”

算了,扯这些也没用用,抓起来的是薄熙来和王立军,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这是铁证吧?放文革时代,早就毙了。

家园 李庄明知控方出示的证据不足还要认罪根本就是心里有鬼。

第一、李庄要求公开看守所录像,国内并未规定不能录像

可是有规定说必须公开吗?

第二,重庆不让证人出庭对质,难道证人出庭也违法?

难道证人不出庭作证违法吗?你当这里是美国吗?

第三、李庄没有认罪,他发表了藏头诗。

藏头诗?我还灯谜呢。李庄做的事情之中这首藏头诗是最愚蠢的一件。你还拿出来说。

第四、为什么认罪,也说的很清楚,因为重庆警方说他认罪就可以缓刑,但是薄熙来说话不算数,不如阎锡山

你懂一点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吗?起诉是检察院的事情,审判是法院的事。李庄作为一个资深律师居然会相信警察的承诺,他的脑子里闹到都是浆糊吗?

第五,法律是讲证据,没拿出来的证据等于P话。警察犯法就不抓了?就要保护?结果就是女神探聂同志。

浙江的那两叔侄首先就是两个基层民众,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容易被唬住。其次那两人起码在当时被抓的时候没有什么法律常识。第三,有很大的可能还遭到了警方变相的刑讯逼供。

但是对于李庄来说这三条都不成立:首先他是一个有很深背景的人。第二,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第三,从这个人在法庭上的nb表现和你特别之处来的那首藏头诗来看,他肯定没有遭到过刑讯逼供。

及时跟进的网络记者现场报道说:“宣判开始后,李庄听得非常认真,当他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时候,顿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是你们重庆有关部门在看守所承诺给我的,说只要我认罪就可以判缓刑。但是现在你们判了实体刑,你们不讲诚信。”

你看一看吧,李庄说的是“重庆有关部门”,可没说是重庆警方啊。你想往王立军的头上倒脏水的心情我理解,但是连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区别都搞不清楚就太搞笑了。

对了,李庄这种搞法,在美国的话,法官完全可以再多赠送给他两年的牢狱生活,因为他藐视法庭。

算了,扯这些也没用用,抓起来的是薄熙来和王立军,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这是铁证吧?放文革时代,早就毙了。

铁证你个头啊,美国人可是板上钉钉说王立军是因为公务才去领事馆的。如果真是叛逃的话,王立军早就到美国了。还会被抓到吗?你当美国五大流氓之首的名声是空气吗?

对了,你还举出薄一波那个例子。嘿嘿,你真是有点急不择言了。

薄一波当时如果不承认的话按照国民党的做法(也就是法律)真的会被枪毙的。蒋雄奇的原则可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

可是,李庄面临的情况是这样吗?控方已经出示的证据很明显并不能够将他定罪,李庄如果咬死了不承认的话,在当时那种众目睽睽的情况之下,法院只能判决李庄无罪。你可千万别说李庄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他之前就是以打涉黑案件出名的,利用的就是涉黑案件中言词证据偏多这一点。

但,李庄居然答应控方做了这样的一笔交易。这证明什么?在这种表面看起来对他完全有利的情况之下他居然做出了这种蠢事。这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李庄的确有罪,他的的确确唆使龚刚模做了伪证。

其实李庄当时如果真的咬死了,控方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败诉、撤诉,要不然就是出示那个不合乎法律程序的证据。可惜啊,李庄这个人到底还是怕坐牢,结果他选择了一个对他最糟糕的办法:同意做交易。其实李庄只要同意认罪,他就承认了自己被指控的那些罪名。判不判缓刑都无关紧要了。

通宝推:燕人,夏级核潜艇,
家园 恰恰相反,明知证据不足却认罪,正好说明重庆警方有鬼

既然明知控方证据不足,为啥要认罪?这恰恰说明重庆警方有鬼,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他知道重庆证据不足,也要强行判他,为了缓刑,这才符合常理。

依常理,认罪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看到人证物证充分才不得不表示认罪,哪有明知控方证据不足,却主动认罪去服刑的道理?

第一、李庄要求公开看守所录像,国内并未规定不能录像

可是有规定说必须公开吗?

第一、有,李庄已经要求公开,这属于证物,当然应该公开,不公开就是为了隐瞒证物,藐视法庭。

第二、更可见重庆方面心虚,所以证据都是口供,而录像等等实际证据不敢提交。

第三、如按你所说,更可见薄同志保护违法警察完全可以徇私舞弊,再比如那个艳照贪官,明知有问题不查。

第二,重庆不让证人出庭对质,难道证人出庭也违法?

难道证人不出庭作证违法吗?你当这里是美国吗?

第一、那就更可见中国法制不如美国

第二、更可见重庆警方是无赖,利于程序问题掩盖实体正义

第三、现已查明,重庆警方扣押并未依法逮捕的证人,可见心虚,更可见违法,更可见重庆早就知道有问题硬要玩弄法律。

第三、李庄没有认罪,他发表了藏头诗。

藏头诗?我还灯谜呢。李庄做的事情之中这首藏头诗是最愚蠢的一件。你还拿出来说。

愚蠢那是你个人看法,但是李庄说了“被逼认罪,才能缓刑”,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符合常理。

第四、为什么认罪,也说的很清楚,因为重庆警方说他认罪就可以缓刑,但是薄熙来说话不算数,不如阎锡山

你懂一点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吗?起诉是检察院的事情,审判是法院的事。李庄作为一个资深律师居然会相信警察的承诺,他的脑子里闹到都是浆糊吗?

不然,是你满脑子资本主义三权分立,本来政法委就统管,而重庆更是公检法合一办案,否则如你所说,控方证据不足,请问证据不足,检方为何起诉?真么也应该打回补充侦查吧?而法院明明证据不足,也能强判,这不明显是串通好的嘛。

这么简单问题你不知道?难道你生活在象牙塔里?

第五,法律是讲证据,没拿出来的证据等于P话。警察犯法就不抓了?就要保护?结果就是女神探聂同志。

浙江的那两叔侄首先就是两个基层民众,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容易被唬住。其次那两人起码在当时被抓的时候没有什么法律常识。第三,有很大的可能还遭到了警方变相的刑讯逼供。

但是对于李庄来说这三条都不成立:首先他是一个有很深背景的人。第二,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第三,从这个人在法庭上的nb表现和你特别之处来的那首藏头诗来看,他肯定没有遭到过刑讯逼供。

那就更可见重庆有鬼了,因为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明知控方证据不足,认什么罪?

及时跟进的网络记者现场报道说:“宣判开始后,李庄听得非常认真,当他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时候,顿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是你们重庆有关部门在看守所承诺给我的,说只要我认罪就可以判缓刑。但是现在你们判了实体刑,你们不讲诚信。”

你看一看吧,李庄说的是“重庆有关部门”,可没说是重庆警方啊。你想往王立军的头上倒脏水的心情我理解,但是连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区别都搞不清楚就太搞笑了。

第一、无所谓,检察院也归薄熙来管。

第二、重庆检方证据不足,却起诉,还去和李庄承诺,第一可见他们知道公安局证据不足,第二,说明卑鄙无耻

第三、而公安局明明证据不足,却去起诉,可见王立军这个人名为这博士那博士,要么是草包不知道证据不足,要么就是卑鄙草荐人命

对了,李庄这种搞法,在美国的话,法官完全可以再多赠送给他两年的牢狱生活,因为他藐视法庭。

藐视个P,美国法庭第一会传证人,第二不会光以口供定罪,还是一些不敢上庭证人的口供,早就打回去了。

算了,扯这些也没用用,抓起来的是薄熙来和王立军,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这是铁证吧?放文革时代,早就毙了。

铁证你个头啊,美国人可是板上钉钉说王立军是因为公务才去领事馆的。如果真是叛逃的话,王立军早就到美国了。还会被抓到吗?你当美国五大流氓之首的名声是空气吗?

瞎扯淡,公务是中央下令,还是重庆下令的公务?是王立军号称有公务,领事馆才让他进去的。要是公务,黄市长开着警车追过去?

对了,你还举出薄一波那个例子。嘿嘿,你真是有点急不择言了。

薄一波当时如果不承认的话按照国民党的做法(也就是法律)真的会被枪毙的。蒋雄奇的原则可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

哦,恭喜你了,就是说薄一波确实是叛徒了,怕死嘛。当时很多被捕党员就是不签。毛主席、康生当然知道他当叛徒是怕死了。很多叛徒都是怕死当的叛徒。第二,雄奇就更妙了,“宁可错杀”,可不正好说明被放了是叛徒嘛。

可是,李庄面临的情况是这样吗?控方已经出示的证据很明显并不能够将他定罪,李庄如果咬死了不承认的话,在当时那种众目睽睽的情况之下,法院只能判决李庄无罪。你可千万别说李庄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他之前就是以打涉黑案件出名的,利用的就是涉黑案件中言词证据偏多这一点。

你才缺乏常识了,知道警方没证据认什么罪?这不是二傻子吗?

但,李庄居然答应控方做了这样的一笔交易。这证明什么?在这种表面看起来对他完全有利的情况之下他居然做出了这种蠢事。这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李庄的确有罪,他的的确确唆使龚刚模做了伪证。

证明个P,明知无证据却去承认,难道他良心发现?换你,你会做?李庄真么做,是因为知道重庆不管证据非要判他,后来的重庆二次起诉漏罪案不就是证明重庆方面无中生有,硬要关他嘛。可惜啊,后一次的录像掌握在了李庄的儿子手里。

而且龚有没有做刑讯逼供,你可否打包票?

其实李庄当时如果真的咬死了,控方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败诉、撤诉,要不然就是出示那个不合乎法律程序的证据。可惜啊,李庄这个人到底还是怕坐牢,结果他选择了一个对他最糟糕的办法:同意做交易。其实李庄只要同意认罪,他就承认了自己被指控的那些罪名。判不判缓刑都无关紧要了。

就是重庆检方为了包庇违法警察,和李庄暗地做交易了?可惜啊,你应该知道李庄认罪的口供是不能作为判决有罪的依据,而且既然李庄后来已经否认了,那这个认罪证据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重庆连这都要做,恰好说明他们黔驴技穷,狗急跳墙,挽回一点面子而已。

第二、而且李庄既然怕这个录像,为何非要调出这个录像?而法院已经出具了看守所书面承诺,没有录像。

家园 飞网友out了,你还不知道龚妻子,用生命保护了录像证据吧

李庄:感激,对。他老婆临死的时候最后一句话就是跟亲属说的,把录像,那两部手机交给李庄,说完就完了,就离开人世了,我也很感动。他老婆还是有正义感的一个人,有文化,有修养,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们谈过很多次。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这个,拼命保护住了我的录像、录音和照片。

这些录像是很珍贵的。在抓捕我的当天,从330病房到电梯有二、三十米远,抓了我以后往电梯口上带,我在进入电梯前的那一刹那,听到身后有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喊“你们这是干什么呀! ”很长时间我都认为这是个谜,因为她没有这么大气力,她跟我说话都已经是这样了(模仿嗓子沙哑低沉),怎么我到电梯口还能听到这样的喊声呢?后来才知道,抓走我以后,她马上到了卫生间,警察要搜查卫生间,她说我在里面要解手,专案组强行进入,她喊了一声,把警察堵在了卫生间外面,用她或者说是生命,因为她奄奄一息了,保护住了这个录音、录像、照片,保护住了这两部手机。

 从李庄手机拍摄的录像显示,龚刚模隔着栅栏坐在李庄对面,双方间距在1.5至2米。龚刚模身后警察两人。据李庄介绍,自己和马晓军背后亦各有警察一人。

lz你别瞎猜了,越扯越暴露出薄、王两人玩弄法律,草菅人命

李庄为什么认罪,不就跟薄一波自首出狱一样吗?是革命斗争策略。

家园 录像呢?证据呢?为什么当时李庄在受审的时候不拿出来?

你也知道单凭口供不能定罪。那你现在为什么又凭借着李庄的一面之词说什么“拼死云云”?说透了,根本就是一个屁股问题而已。你并不关心真相,你关心的只是向争执中的一方泼脏水。

家园 王立军都要仓皇出逃美领馆交证据,何况一个李庄呢?

这不废话嘛,重庆可以扣押李庄案证人,难道还能让录像上庭?

重庆既然能扣押看守所录像,能否认央视录像,能否认李庄二季的录音,难道还能让这个证据出现?

本院对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举示的证据及公诉机关的质证意见评判如下:其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依法收集。录像作为视听资料虽然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但媒体从业人员不具备收集刑事诉讼证据的主体资格,因此,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录像不具备刑事诉讼证据资格。

相关证据显示,2011年3月24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曾派人前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法律事务所调取徐丽军案相关资料,这份录音一并调取。据此可以判断,重庆警方或早已知道指控李庄的犯罪事实并不存在。

经过我们会见李庄得知,李庄的笔记本电脑被扣押。而李庄有大量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存于该电脑中,如能提取,将有助于法庭了解事实真相。我们在庭前提出了关于调取被侦查机关扣押的李庄笔记本电脑的申请,但是法庭转告我们侦查机关拒绝提供。拒绝的理由是我们没有提供证据清单,他们打开电脑后没有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资料。我觉得这种理由十分荒唐。这部电脑是李庄的私人财产,即便原案为侦查的需要进行扣押,但是在原案终审判决后应该还给李庄。既然这部电脑并没有被列入李庄涉嫌本案的控方证据和依法扣押的物品,辩护人完全有权利要求调取这部电脑。对于侦查机关拒绝提供证据的行为,我们认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侦查机关的这种行为属于隐匿证据,我们请求法庭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比之下,辩护人提交了四份证据:徐丽军的录音、徐丽军的录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以及金汤城公司的工商档案。虽然合议庭不允许提交徐丽军的录像

在李庄案过去近两年后,2012年2月7日,曾担任李庄助手的马晓军及其妻子韩会娟,状告重庆警方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且强迫其出具不同意为李庄案出庭作证的证明,甚至强迫其外出逛街、吃饭、看电影并摄像记录以试图表明他当时是“自由”的。

由此可见,lz还是太书生气了,说的话都有点何不食肉糜。当时重庆薄王一手遮天,你的证据拿的出来吗?

宣判还没完,李庄抢了话筒,说“你们还给我恢复两年半吧,你们好好看看我的悔罪书,我那都是假的,1936年天津国民党监狱61名共产党员都写 过悔罪书(此处李庄记忆有误,应是北平草岚子监狱,薄一波等61名中共党员关押在此),那是真认罪吗?那是斗争策略。”李庄边喊,边被法警拖下去,二审至 此结束。

家园 “有可能真的有罪”先判个2年,发个帖讽刺薄,先劳教两年

屁股问题的是你,证人不出庭,看守所没有录像,不做伤情鉴定二季时拒绝公开辩方录像,通篇你就是莫须有,关一个人两年就依靠你的“可能有”这么一个不利于李庄的录像,而这个录像还是李庄竭力要求公布的。王立军叛逃到美国领事馆,黄市长开着警车追,你说他是公务,而别人“有可能真的有罪”先判个2年,发个帖讽刺薄,先劳教两年,你这还说别人是屁股问题?

家园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李庄已经输定了。不但是现在,将来也是。

既然明知控方证据不足,为啥要认罪?这恰恰说明重庆警方有鬼,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他知道重庆证据不足,也要强行判他,为了缓刑,这才符合常理。

依常理,认罪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看到人证物证充分才不得不表示认罪,哪有明知控方证据不足,却主动认罪去服刑的道理?

呵呵呵,证据不足还要强行判李庄?!就这?这种办法对付一下浙江的那被冤枉的两个老百姓还差不多。对付李庄?那不是开玩笑嘛?你查过李庄的背景了没有?如果当时重庆方面真的有这等手段、魄力,胆敢在全中国众目睽睽之下干这种勾当,李庄还敢在法庭上藐视合议庭啊?他还不一审就认罪啊?

第一、有,李庄已经要求公开,这属于证物,当然应该公开,不公开就是为了隐瞒证物,藐视法庭。

第二、更可见重庆方面心虚,所以证据都是口供,而录像等等实际证据不敢提交。

好的,你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

不公开证物就是藐视法庭?你说的这是哪国的法律?

照你的说法,李庄更是心虚,居然在重庆方面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急急忙忙认罪。

第三、如按你所说,更可见薄同志保护违法警察完全可以徇私舞弊,再比如那个艳照贪官,明知有问题不查。

是吗?重庆警方好像说朱瑞峰的录像是从许社卿的手中拿到的啊,注意,这时候王立军、薄熙来已经进去很长一段时间了。所以,你的信息太过时了。

第二,重庆不让证人出庭对质,难道证人出庭也违法?

难道证人不出庭作证违法吗?你当这里是美国吗?

第一、那就更可见中国法制不如美国

第二、更可见重庆警方是无赖,利于程序问题掩盖实体正义

第三、现已查明,重庆警方扣押并未依法逮捕的证人,可见心虚,更可见违法,更可见重庆早就知道有问题硬要玩弄法律。

中国法制不如美国?ok,让你享受一下当街杀掉你老婆孩子的凶手十几年之后才被判处死刑的民主大法怎么样?很爽吧?

还有,你我是在讨论中国还是美国?连这个你都没搞清楚吗?

还有,列出当时重庆警察非法扣押证人的证据来,别空口说白话。

愚蠢那是你个人看法,但是李庄说了“被逼认罪,才能缓刑”,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符合常理。

李庄玩的这种小聪明很有意思吗?你还在当宝?既然你一直再说当时重庆方面多么违法,怎么你就不说一下李庄的这首藏头诗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第四、为什么认罪,也说的很清楚,因为重庆警方说他认罪就可以缓刑,但是薄熙来说话不算数,不如阎锡山

缓刑也是刑罚,就算是李庄被判缓刑那也是有罪。李庄从答应这个交易(如果真有的话),就等于他输了。

不然,是你满脑子资本主义三权分立,本来政法委就统管,而重庆更是公检法合一办案,否则如你所说,控方证据不足,请问证据不足,检方为何起诉?真么也应该打回补充侦查吧?而法院明明证据不足,也能强判,这不明显是串通好的嘛。

这么简单问题你不知道?难道你生活在象牙塔里?

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是你吧?检察院是司法机关,要受上级检察院的直接领导。不受同级政府的管制。另外,作为检察院和法院最高决策机关的检察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都是要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也就是说,你所说的所谓公检法统一办案根本是不可能的。

证据不足?李庄可是当庭认罪了啊,难道证据不足他会认罪吗?你也说了既然法院证据不足也可以判,那李庄还有什么必要认罪呢?

那就更可见重庆有鬼了,因为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明知控方证据不足,认什么罪?

是啊,李庄是被威胁了?被严刑逼供了?被洗脑了?好像没有吧?李庄在法庭上还敢公开对合议庭出言不逊,到二审的时候还敢公开抢话筒呢。这说明这个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正常啊。

所以,不是重庆有鬼,是李庄自己的心里有鬼。

[第二、重庆检方证据不足,却起诉,还去和李庄承诺,第一可见他们知道公安局证据不足,

第二,说明卑鄙无耻

第三、而公安局明明证据不足,却去起诉,可见王立军这个人名为这博士那博士,要么是草包不知道证据不足,要么就是卑鄙草荐人命

是吗?检方证据明明不足李庄居然还会做出认罪以换取缓刑的承诺?你的意思是说李庄是个傻瓜吗?

藐视个P,美国法庭第一会传证人,第二不会光以口供定罪,还是一些不敢上庭证人的口供,早就打回去了。

是吗?就凭着李庄一审的时候要求合议庭“动动屁股”的那些话,二审的时候抢话筒的行为,在美国不会被判藐视法庭?你到底对美国的司法制度了解多少啊?

瞎扯淡,公务是中央下令,还是重庆下令的公务?是王立军号称有公务,领事馆才让他进去的。要是公务,黄市长开着警车追过去?

我的天啊,你当美国领事馆是公园啊?你号称有公务就让你进啊?

还有,既然是叛逃,肯定是要逃啊。王立军可是有一天多的时间啊,也就是说美国人也有一天多的时间安排王立军逃跑。可是结果呢?所以王立军根本就没有要逃跑的意思,因此,“叛逃罪”是不成立的。

哦,恭喜你了,就是说薄一波确实是叛徒了,怕死嘛。当时很多被捕党员就是不签。毛主席、康生当然知道他当叛徒是怕死了。很多叛徒都是怕死当的叛徒。第二,雄奇就更妙了,“宁可错杀”,可不正好说明被放了是叛徒嘛。

当时,这六十一个人的行动是经过党中央批准的,有这样的叛徒吗?

你不知道“错杀”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不是共产党的也杀掉,明白了没有?

可是,李庄面临的情况是这样吗?控方已经出示的证据很明显并不能够将他定罪,李庄如果咬死了不承认的话,在当时那种众目睽睽的情况之下,法院只能判决李庄无罪。你可千万别说李庄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他之前就是以打涉黑案件出名的,利用的就是涉黑案件中言词证据偏多这一点。

你才缺乏常识了,知道警方没证据认什么罪?这不是二傻子吗?

说对了,所以李庄肯定是知道警方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有罪才认罪的。

不过你前面又说重庆方面没有证据。所以按照你的说法,李庄就是一个二傻子。

证明个P,明知无证据却去承认,难道他良心发现?换你,你会做?李庄真么做,是因为知道重庆不管证据非要判他,后来的重庆二次起诉漏罪案不就是证明重庆方面无中生有,硬要关他嘛。可惜啊,后一次的录像掌握在了李庄的儿子手里。

而且龚有没有做刑讯逼供,你可否打包票?

不打包票。我又没亲眼看见龚刚模受审。

不过你既然说重庆没有证据就可以关李庄,那你解释一下,怎么第二次重庆就管不了李庄了呢?

就是重庆检方为了包庇违法警察,和李庄暗地做交易了?可惜啊,你应该知道李庄认罪的口供是不能作为判决有罪的依据,而且既然李庄后来已经否认了,那这个认罪证据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重庆连这都要做,恰好说明他们黔驴技穷,狗急跳墙,挽回一点面子而已。

第二、而且李庄既然怕这个录像,为何非要调出这个录像?而法院已经出具了看守所书面承诺,没有录像

呵呵呵,是啊,如果根本就没有这个录像,李庄为什么要认罪呢?那就说明这个录像是存在的。

至于说没有录像云云,废话,李庄还说能证明自己无罪的录像在北京呢,结果又如何?有和没有,一念之间而已。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说白了就是李庄的确教唆他人做了伪证。但是作为关键证据的录像是违背法律程序采集的。李庄知道这个证据是违法的,他的想法是重庆警方肯定不敢出示这个违法的证据,所以他才敢在一开始以及其nb的姿态要求出示这个证据。

可惜,强中自有强中手,有人对李庄说,凭着两败俱伤也要把你送进监狱。不过呢,如果你认罪,就可以判你缓刑。结果,李庄在这场心理较量中输掉了。

其实李庄在没有受到威胁、控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的情况下承认有罪就已经输定了。起码从法律的角度上是如此。因为他无法解释为什么在对他非常有利的情况下他要承认有罪。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庄向重庆高院的申诉被驳回了。注意,这个时候薄熙来、王立军已经身陷囹圄很长时间了。

家园 这些人被劳教很明显并不是薄熙来主使的。

很简单,为什么法庭要驳回这些人对劳教委的控诉呢?按道理,完全可以把这些脏水倒在薄熙来头上,为什么不倒呢?这能证明薄熙来和这些事情没有多大关系。

家园 是啊,李庄明明知道重庆没证据还要认罪做交易,为甚?

首先,我谈的是第一次李庄案,不是第二次。你走题了。

其实李庄认罪的行为就已经把自己给定死了。你所列举的那些证明李庄可能无罪的证据、那些可能证明重庆警方隐藏证据的资料都只能起到反作用: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认罪?就凭这一点,他以后也很难翻案了。

你把话题扯进第二次李庄案反而只能证明在重庆薄王根本不能一手遮天,你看没有证据,李庄也不认,第二次李庄还不是给放出来了吗?

所以,你引用的第二次李庄案只能证明当时的重庆是一个有法制的地方,并不是警察想干啥就干啥的地方。

家园 恰恰相反,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李庄赢定了

你自己说的光靠口供不能定罪,而录像不能拿出来,也是你自己说的,那就是说从法律角度上说,是无法判李庄有罪的。

呵呵呵,证据不足还要强行判李庄?!就这?这种办法对付一下浙江的那被冤枉的两个老百姓还差不多。对付李庄?那不是开玩笑嘛?你查过李庄的背景了没有?如果当时重庆方面真的有这等手段、魄力,胆敢在全中国众目睽睽之下干这种勾当,李庄还敢在法庭上藐视合议庭啊?他还不一审就认罪啊?

你自己说的,只有口供,录像又拿不出来,这不就是强行定罪嘛。

光靠口供就敢判罪,光看发帖就敢劳教,在全中国众目睽睽之下,还说王立军”休假式治疗”了。

好的,你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

不公开证物就是藐视法庭?你说的这是哪国的法律?

就是说你潜意识承认法庭不公开对公安不利的证物了,否则你应该说根本没有这样的证物,你这么说其实就是利用程序问题来掩盖证据。

照你的说法,李庄更是心虚,居然在重庆方面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急急忙忙认罪。

薄一波还宣布反共呢

是吗?重庆警方好像说朱瑞峰的录像是从许社卿的手中拿到的啊,注意,这时候王立军、薄熙来已经进去很长一段时间了。所以,你的信息太过时了。

雷政富当年将被人手持不雅视频要挟一事请示了重庆市一名高层领导,随后王立军(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就成立了抓捕赵红霞与建筑商的专案组。

中国法制不如美国?

反正王立军同志拿着谷开来证据直奔美国领事馆,而不是公安部

还有,列出当时重庆警察非法扣押证人的证据来,别空口说白话。

原来如此,空口说白话不能作为证据啊?所以你先证明了李庄无罪,你先承认了这个,我们继续讨论非法口人。

是啊,李庄是被威胁了?被严刑逼供了?被洗脑了?好像没有吧?李庄在法庭上还敢公开对合议庭出言不逊,到二审的时候还敢公开抢话筒呢。这说明这个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正常啊。

所以,不是重庆有鬼,是李庄自己的心里有鬼。

重庆无鬼,就公开录像,让证人出庭嘛,重庆警方有鬼是你自己说的,什么保护警察犯法云云,这可不是李庄求他的。

我的天啊,你当美国领事馆是公园啊?你号称有公务就让你进啊?

那就是中央要求他进去的?

还有,既然是叛逃,肯定是要逃啊。王立军可是有一天多的时间啊,也就是说美国人也有一天多的时间安排王立军逃跑。可是结果呢?所以王立军根本就没有要逃跑的意思,因此,“叛逃罪”是不成立的。

间谍小说看多了吧,知道方例子在美国大使馆呆了多长时间?北朝鲜书记黄长烨在北京韩国大使馆呆了多长时间?

当时,这六十一个人的行动是经过党中央批准的,有这样的叛徒吗?

谁,党中央,毛主席嘛?中央批准了又毛主席、康生以后宣布他们是叛徒?

证明了我党很阴险?

所以嘛,李庄与阴险的我党斗,可不得有点策略

你不知道“错杀”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不是共产党的也杀掉,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你是说薄一波是共党所以放了,不是共党的反而被杀了,这就叫错杀?

说对了,所以李庄肯定是知道警方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有罪才认罪的。

不过你前面又说重庆方面没有证据。所以按照你的说法,李庄就是一个二傻子。

问题是李庄没有认罪,他不是当庭又宣布前面是被逼的,如果他知道警方真有证据,他真么还会反悔呢?难道他一反悔,警方的证据就没了?

不打包票。我又没亲眼看见龚刚模受审。

你看,连你都不相信重庆警方,

所以李庄要求对龚进行伤情鉴定合情合理,为啥法院不同意?是不是心中有鬼?

不过你既然说重庆没有证据就可以关李庄,那你解释一下,怎么第二次重庆就管不了李庄了呢?

当然是因为通过斗争革命党人日益成熟了嘛。

第二次的时候,重庆没料到对方有录音录像,搓手不及。

警方居然把李庄当年呈给法庭49份证据中,一份直接能够证明李庄无罪的录音证据偷偷拿掉。令重庆警方万万没想到是,他们精心偷走的那份录音证据,居然被李庄儿子从家中闲置的电脑中翻了出来,又拷贝一份,让律师带上了法庭。

呵呵呵,是啊,如果根本就没有这个录像,李庄为什么要认罪呢?那就说明这个录像是存在的。

为什么认罪,貌似那份认罪书中第一个字的藏头诗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而且法庭没有遵守协议判他缓刑,他当庭就指出薄一波的斗争策略问题。

可惜,强中自有强中手,有人对李庄说,凭着两败俱伤也要把你送进监狱。不过呢,如果你认罪,就可以判你缓刑。结果,李庄在这场心理较量中输掉了。

都是你想象吧?

那就更可见重庆方面无耻了,合着共和国的法律是拿来交易的,是可以掩盖我方不受伤的

其实李庄在没有受到威胁、控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的情况下承认有罪就已经输定了。起码从法律的角度上是如此。因为他无法解释为什么在对他非常有利的情况下他要承认有罪。

不需要解释,因为你认罪与否跟你是否有罪没有关系,法庭讲的是证据,你看过那个认罪书吗,这个认罪书连口供都不算,口供你都要说清楚你当时是如何指示龚做伪证,还要和其他人对的上,你说的出来吗?难道是靠

后来龚刚模向警方检举李庄以眨眼动作及眼神诱导其翻供

“眼神”?

眨眼是莫尔斯电码吗?

家园 方洪事件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薄王不知道?

不知道可见脱离民众,对属下到处乱抓人不知道不清楚不处理,这样全国网民都知道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哪还有更多没有闹到网上的呢?

家园 康生专案组那么多认定薄一波是叛徒的证人为啥?

其实李庄认罪的行为就已经把自己给定死了。你所列举的那些证明李庄可能无罪的证据、那些可能证明重庆警方隐藏证据的资料都只能起到反作用: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认罪?就凭这一点,他以后也很难翻案了。

你问的都是好笑的问题,第一、小平自己都要承认永不翻案,第二、都已经翻案了,你还自欺欺人

你把话题扯进第二次李庄案反而只能证明在重庆薄王根本不能一手遮天,你看没有证据,李庄也不认,第二次李庄还不是给放出来了吗?

那是因为警方不知道对方有录音,要不然重庆还不是以此把他关了

所以,你引用的第二次李庄案只能证明当时的重庆是一个有法制的地方,并不是警察想干啥就干啥的地方。

那是因为有互联网被人民知道,要不然,可不就是警察想干啥就干啥。那些看不到的,可不就是想干啥就干啥啊。你自己都说了,重庆警方为了保护某些犯法警察所以不提供证据录像云云,这不就是玩弄法律吗

所以,为什么有人如此热衷于绿坝,GFW呢

家园 龚刚模检举信是电脑打的,难道他在狱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

2012年8月27日,龚刚模申诉代理律师王万琼及助理会见了龚刚模,并做了一份较为详细的笔录。笔录后来被李庄公布在微博上。这份笔录披露了重庆警方构陷李庄的内幕。

龚刚模称:“熊峰是打手,专案组长,打我,吊我,诱骗我指控李庄。”

熊峰在吊打、引诱龚刚模后,还顺手撕了一片烟盒纸,写了个电话号码,叮嘱龚刚模:如果想通了,愿意跟警方合作,就让人打这个电话。电话是王立军的亲信王智的手机。龚刚模一直保留着这片有熊峰笔记的烟盒纸,他知道这叫证据。

龚刚模检举李庄的内容,是警方事先编造好,打印出来,拿给龚刚模让他抄写的。龚没文化,不会写字,写出来的汉字,像是拼插的草棍,乱七八糟。龚才抄了一半,警方就烦了,这哪像会写字的人写的?万一哪位律师较真,让龚刚模当场写几个字,不露馅才怪。于是警方拿来了一张电脑打印好的检举控告信,让龚刚模签上名字,算是交了差。

李庄出狱申诉,迟夙生律师复印了这份检举信,李庄见后,愤怒地诘问重庆:龚刚模会打字吗?难道大牢里给龚刚模配置了电脑?

见过龚刚模的律师说,龚没有文化,但是脑袋够用,人情世故、利害得失他心里有数。龚刚模在笔录上签字后,把那张抄写了一半作废的检举信,连同那片烟盒纸一并收藏了起来。他明白这是重庆警方伪造证据的铁证。三年多了,龚刚模始终小心翼翼地把这两片碎纸藏在身边,直到交给了自己的申诉律师王万琼。

CCTV采访龚刚模,问:李庄是怎么教你作伪证的?龚刚模答:“李庄眨眼暗示我。”节目播出后,笑爆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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