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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汶川2008-小马的故事 -- 行者孙
很早就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来,但一直没能做。雅安地震发生后,我这几天又经常回想起这个故事。现在终于静下心把它写出来:
2010年我在云南香格里拉认识了一个藏族小伙子小马(不好意思,藏名忘了),22岁,长得帅气可爱,也有着一股子机灵劲。我们相谈甚欢,于是一起吃藏式火锅。他给我夹菜的时候我注意到小马的手背上有累累伤疤,两只手都是。因为我知道他是退伍兵,就问他这手上的伤是不是当兵时训练弄的。小马说是当兵时弄伤的,但不是训练的时候,而是在汶川,更确切的说是在映秀镇留下的纪念。
原来小马就是第一批徒步进入映秀镇救灾的解放军部队成员。
我肃然起敬,追问他当时的情形。小马告诉我他当时的部队驻扎在成都附近,汶川地震后最早进入灾区。日夜跋涉进入映秀镇后他和战友们连续奋战三天三夜,直到后续大部队赶到轮换。开始挖人的时候没有大型机械,大多时候要徒手刨,手套什么时候掉了都不知道,手严重受伤也不觉得。
我问小马那你立功了吧?他说集体一等功,他个人得了个三等功,因为发现和救了一个六岁小女孩。当时他和战友摸进一个搜索过几遍的坍塌房屋最后做一次检查。虽然什么生命迹象都没有,作为班长的小马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房子里有什么东西不让他走。心有不甘的他继续翻找,终于发现一个不大的柜子,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个几乎豪发无伤的小女孩,女孩只是虚弱得不能发声了。
不幸的是小女孩的父母已双双遇难,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小女孩就只知跟着小马,几乎寸步不离,当然小马和战友对她也是照顾得无微不至。最后部队开拔,总是要离别,趁她睡着的时候,小马不舍地把女孩移交给部队医院。后来听说女孩醒来找不到小马,哭了三天;再后来,一个好心的浙江企业家收养了这个女孩,小马还和她通过电话,知道她过得很好。
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小马最后告诉我,其实也是因为这个女孩,他逃过一劫。找到女孩后的一天,一个老乡说他新买的一双皮鞋还在屋子里,请小马帮着找一找,小马正要去,被女孩拉住了,缠着不让走。于是班里的一个战士说班长你别去了,我去吧。这个战士刚进入屋子,余震来了.....
小马说:"他贵州籍,19岁,替我死了。"
我写到这里,和当时听小马讲到这里一样,泪水迷了我的眼睛......
人民子弟兵,也并不是什么要求都要答应的,他们的奉献应该在更有价值的地方。
现在一堆公知说啥要搞专业的救灾队伍之类的说辞,真是狗屁不通,放眼全世界,有比中国人民解放军更专业,规模更大的救灾队伍吗?
想起骑兵帖子里提到的那个故事,老乡恳求骑兵们不要烧房,结果偷袭变成了强攻,骑兵付出了重大伤亡。
这么多年过去了,解放军仍然保持了传统。
ps,看台湾的《关键时刻》谈四川地震救灾,说什么08年解放军徘徊不前,气到我想笑。想想忙总说过的,有的人只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这句话放在我们自己身上可能还有点不好理解,用别人的例子一看,果然如此。
今天微博上的
看到这句话,眼睛怎么有点湿
解放军也要有礼有节,该做的才做,什么都做就成了奴才了。
如果这是领导让他们做的,那么领导很失职。
中国兵应该不是用人民币而是“某某一家X年的收入”来衡量物品价值的
比如萨苏写抗美援朝的时候迫击炮射手就被告知一发炮弹的价格等于一户中农一年的收入
你真舍不得命也想要的话,自己去啊
可恶的是轻贱别人的生命
一个跟你一样穷/甚或穷过你的人跟你说(也许还有哭诉?):“我这XX年的积蓄都压在里边啦”这时候怎么办?
要说说这话的人有主观恶意倒也未必属实
这文章里说的事比较让人郁闷的地方是被压住的仅仅是一双鞋。不知道当地鞋算什么物件;我老家解放前是有“爱鞋不爱脚”的传统的
不过是一双皮鞋,又不是粮食什么的。
如果觉得自己的命比财务重要,那么凭什么轻贱别人的生命呢?
好像是广州的一个带V的ID为首,说什么解放军救灾不专业,缺乏相应的训练工具,许多时候反而添乱,应该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之类。不过李大眼在人家嘴里可表现的跟一朵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