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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莫名其妙的“净网”行动 -- 八月廿六
用百度搜索书名加ishare就有了
简单说类似于打把势卖艺,您看着好,给钱支持一下。
中国有13亿人,100个人里有1个看过,您就有了1300万读者,100个读者里,您能忽悠1个掏钱,就有了十几万册的销量,养活人足够了。
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作品必须能广泛自由的传播,这和现在的版权保护体系是矛盾的。
特别是那些网游,除了没直接往上放裸照外,真是没有底线了。那些作者自己没小孩么?真不担心小孩看到了会怎么想么?
谢一个:恭喜:你意外获得 4 铢钱。
能给个网址嘛?
“看着好,就给钱支持一下。”
仔细细分一下,看着好,厚道的人、有余钱的人就给钱支持一下;不厚道的人、经济窘迫的人就白看;小偷干脆把您的作品放到您看不到的地方自己去忽悠厚道的人的钱.....现在这种情况叫盗版,要是没有版权保护,岂不就是明火持杖
即使现在有种叫众筹的方式,那也是在现今有版权保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了版权保护,众筹的人不一定都是作者,有可能是小偷。小偷筹的越多,原作者就越少。
我觉得以现在人的道德水平,放弃版权保护对作品的创作不利。
VPN上网,各大网站都干净的很,啥也不跳。有一段时间加个路由,
路由里设置了帐号自动登陆,完了,乱七八糟的跳个没完。
改回来啥事也没了。
传统版权体系,要求人们先掏钱,后看书,这在信息不发达,传播靠纸媒的时代还行得通,虽然人们都想不花钱白看,但是渠道受限,文本复制困难,加上作品少没什么选择,只好从他了。
在网络兴起后环境就变了,渠道超多,复制超简单,可看的东西有的是。你的东西保护的太严密了,我不看就好了,免费的还看不过来呢,这就是个一拍两散的双输局面。
所以环境变了,赚钱的手段也要跟着变,先想办法让别人看到自己的作品,然后再谈收钱吧。理论上能有多少收益,都是假的,自己能赚到手的一份才是真的。
所谓的众筹,只是适应新环境的一种尝试,是不是正确的道路,我不知道。您提到的问题,都很实际,怎么解决,我也统统不知道。面对全新的问题,没人知道答案。
我能确定的是,在新环境里,谁能第一个适应,提出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案,谁就会大赚特赚。拒绝改变的家伙只能陪旧制度一起去死。
最有名......
嗯,看来老兄对此颇有研究,能不能发扬一下互联网精神,和广大河友分享一下?
市场推销的天提是从卖出价格中收回做市场的成本,于是消费者买了许多不需要的东西,不但对资源是浪费,也是对人的生活,对厂商生产力的认为扭曲。
但是爱所带来的市场就不同了,只有真正优秀的作品才能找到爱的共鸣,也只有对真正喜爱的作品,消费者才有自发的而不是被媒体销售轰炸而掏钱后的失落感,这是一个渐进逐步扩大的过程,消费者需要有这个过程的体验,才会有了解好的作品难得的理解,这里的前提是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的。
好在影音作品的输送渠道通过互联网的便利,同时也不是生活维持生命的必需品,而是维持精神娱乐高层次需求的东西,因此这几个因素综合作用下,大量的粗制滥造的作品充斥于人们的生活中,形成现在人们常说的信息轰炸。 得到作品的难度远远低于选择好的作品的难度,所以新的制度要求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回馈,生产力资源向优秀的作品制作人那里去倾斜,而不是依赖推销这种旧的唱片公司这种版权垄断制度去做市场,而扭曲了市场的作用。这是现在的最大挑战。
音像产品上的这个生态,如果传统产品也出现类似的输送渠道(比如互联网),也存在供远远大于求(比如西方国家)的情况,同样也会出现产生类似现在依靠版权垄断(这里对应的是市场垄断)与消费者的“爱”发生矛盾的问题,只不过在3D打印机成熟之前还不会。
这里顺便说一下商业上的金科玉律就是控制垄断,好象最近河里有帖子在讲这个事。不论是通过创新掌握市场优先进而垄断(苹果),还是通过法律垄断(电讯电力能源),还是通过不公平手段操纵市场(微软早期),最后走到垄断之后都会必然的为了既得利益誓死捍卫与扼杀一切新的创新与挑战。他们的武器除了财大气粗压价恶性竞争之外,一个经常使用的就是版权法律手段,也因此美国现在呼喊废除版权的呼声很高,因为事实上这些版权案例已经成了阻碍创新发展,进而成为对整体经济国家实力商业竞争力的主要威胁。
如果说知识产权在西方是铜墙铁壁,在中国就是篱笆墙,还没等强大起来,就会名存实亡,反而容易实践出新的道路来,比如说网游的内购机制,虽说很恶心,但也很有效,现在西方的游戏公司也开始学这招了
有的创作者如果对版权保护不满意,就会宣布放弃版权。这样的作者如果能生存的很好、越来越多。那版权保护的制度自然就会瓦解。
当然,先驱有可能是先知,也有可能是先烈。不远的 现实将会告诉我们答案。
中文网我就看看西西河和一个军坛,不过这几天感觉连西西河也乌烟瘴气的没法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