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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15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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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是,糊涂了,谢谢,马上改,

应该是子产的父亲和这俩人的祖父是兄弟

商榷
家园 谢谢回复

我是觉得“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前面有“若果行此”,应该指的是子产所为,所以才这么翻的。似乎也可通。

还请多批评。

商榷
家园 又及

“其无大国之讨乎”我理解根据杨伯峻先生在别处的注解,“其”可解为“岂”,则这句话翻为“那就没有大国来问罪了吗!”似乎更好。

家园 学习了

五篇看完竟累的头疼,桥上兄辛苦了!

家园 我刚说自己40岁前性格有重大缺陷呢

这些年逐渐明白了,不能拿着性格缺陷当个性,性格缺陷能够严重制约个人发展。

同时我在想,性格缺陷是不是也是个人情商低的表现呢?就是在处理问题时很容易走极端,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使事情的发展往往走向本来愿望的反面!

家园 除了成长环境和家庭因素

是不是也有个人先天的一些原因,比如智力呀、应激反应之类的!

家园 我不喜欢情商这个概念

大多数的错误判断并不是被感情所左右,或者是忽视了感情因素;根本是对利益的分析没有到位,尤其是利益的时间性、普遍性矛盾。感情和性格不同,性格是一个人长期的行为方式,感情都是一时的——感情用事其实是性格的一种短期表现。情商这种概念,既不能定性,又不可度量,只可作为一种比喻的说法。即使采用情商的说法,情商高也不能说明这个人没性格缺陷——比如诸葛亮,这样的例子多的是。

家园 呵呵,那是我的文笔不够精彩,辛苦了
家园 用现在的话来说,

赵盾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又不在主流文化的环境中,还是接近于私生子的身份……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5

《昭元年传》: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chāo chéng)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子皙怒,既而櫜(gāo)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衝,击之以戈。子皙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p 1211)(10010701))(111)

我的粗译:

那是在我们的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郑简公二十五年),郑国有个大夫徐吾犯,他的妹妹长得很美,她已经和公孙楚(游氏,字子南)定了婚。但是公孙黑(驷氏,字子皙)也看上了她,又强行向徐吾家扔下了一只大雁(强委禽焉,委禽相当于求婚中的前两步,纳采及问名)。

徐吾犯害怕了,只好向子产报告。于是子产告诉徐吾犯说:“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子产的意思是:虽然这不是你的责任而是国家政治混乱的恶果,但我也没什么办法,你看着办吧。

徐吾犯只好硬着头皮告诉那两位公孙,说准备选一天让妹妹见见这两位公孙,由妹妹自己决定要嫁给谁,那两位都不好意思反对,这就定下来了。

到了那一天,子皙(公孙黑)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还带来了一大堆礼物,他一一摆放在徐吾家院子里(意思是完成了求婚的最后一步——纳徵)。

然后轮到子南(公孙楚),他穿了一身戎装,乘着战车就来了。将到徐吾家,战车不停,子南跳下车飞步进门,手执弓矢,左射一箭,右射一箭,此时战车已驶过门前,他转身一跃上车离去。

徐吾犯的妹妹在侧房中看过了这两位公孙的表现,评价说:“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她是说公孙黑(子皙)虽然很漂亮,但公孙楚(子南)更有丈夫气概。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这才合理。于是她嫁到了子南家。

这下子皙被激怒了,在外衣里面穿上甲去找子南,(当然也带着武器,很可能是短兵,)想逮个空子把子南杀掉,就可以把徐吾犯的妹妹抢过来了。但是没想到早有人把他的意图告诉了子南,子南拿着戈出来迎接他,把他赶得四处乱跑,一直跑到大十字路口——衝,到底把他砍伤了。子皙被砍伤了回来,还要向各位大夫告状:“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他不提自己穿着甲去生事,反而说子南没安好心,自己没有准备,所以才受了伤。

一些补充:

“徐吾”应该是茅戎族的“姓”,杨先生在《成元年传》“败绩于徐吾氏”《注》中提到:“据孔《疏》,徐吾氏为茅戎内聚落之名,即交战之处。”((p 0782)(08010101)),这里的徐吾犯是郑国的大夫,并非姬“姓”,可能出身于茅戎族,以“姓——部落名”为“氏”。

“强委禽焉”(qiǎng wěi qín yān)也是后世常用,也该算是成语。后人用这句话专指强迫女家答应婚事的行为,过程中可能会留下某种聘礼,但未必还是大雁了。

《昭元年传》: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乃执子南,而数之,曰:“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子皙,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p 1212)(10010702))(111)

我的粗译:

大夫聚在一起商量,子产说:“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在责任相当的情况下,年轻地位低的人“有罪”,责任在“楚”。)”于是子产把子南(公孙楚)抓起来,责备他说:

在一国之内,有五条必须要遵守的规矩,你都违反了。那五条是:要敬畏主上的威严,要服从主上的治理,要尊敬贵人,要侍奉长上,要奉养长亲。只有遵行这五条规矩,才能维持一国的生存。现在主上就在“国(城)”内,你竟敢动用兵器,这是不敬畏主上的威严;这么干还扰乱了一国的秩序,这是不服从主上的治理;子皙(公孙黑)是上大夫,而你只不过是嬖大夫,你不肯尊重他,这是不尊敬贵人;你年轻却不知收敛,这是不懂得侍奉长上;用兵器伤害从兄,这是不能奉养长亲。主上说了:“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我不忍心杀你,把你放逐到远方就算饶了你吧。)”打起精神来,赶紧准备走吧,别加重了你的罪过!

一些补充:

困守孤城(国),当然尤其要有规矩,这些规矩在一定条件下是有道理的,而当条件变化之后,这些规矩由于惯性往往仍会沿袭下来,但也许就不那么有道理了,不过,传统的力量是强大的。

《昭元年传》:

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大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p 1213)(10010703))(111)

我的粗译:

同一年,我们的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吴夷末三年,郑简公二十五年),五月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二日。),郑国把游楚(子南,公孙楚)放逐到了吴国。在将要放逐子南之前,子产专门去征询了大叔(游吉,子大叔)的意见。大叔表态说:

我“吉”连自己的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哪还能保护我的宗族?那件事是事关国家的治理,而不是宗族间的纠纷。大人负责管理郑国,只要对郑国有利,就做你的,有什么好犹豫的?当年周公杀掉了管叔而把蔡叔放逐到了蔡,他难道没有亲情吗?不过是为了王室才会这么干。就算“吉”犯了事,大人该办还得办,我们游家的其他人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一些补充:

子大叔此时懂得维护各大家族之间的团结,应该为他继承子产执政打下了基础,虽然和子产比他不够聪明。

《昭元年传》:

郑为游楚乱故,六月丁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孙段氏。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子产弗讨。((p 1215)(10010901))(111)

我的粗译:

为了游楚这件事,六月丁巳那天(杨注:丁巳,九日。),郑伯(郑简公)及其大夫在公孙段家举行了盟誓。罕虎(子皮)、公孙侨(子产)、公孙段、印段、游吉(子大叔)、驷带又私下在闺门之外,实际上是薰隧那里举行了盟誓。公孙黑(子皙)强行参加了这次的盟誓,还让大史把自己的名字写下来,而且要写上“七子”。子产没有追究。

一些补充:

从这里可以看到,“子”是很尊贵的称谓,不是什么人都当得起的,下面公孙黑就付出代价了。

“子”意为“氏”族的族长,而公孙黑并非“氏”族的族长,他所在的“氏”族是驷氏,族长是驷带。后面公孙黑“欲去游氏而代其位”就是想自己另立“氏”族,但没有成功。

从庚辰到丁巳共三十七天,下面是这些天的干支排序:

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

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

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6

《昭元年传》:

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臺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臺骀。臺骀能業(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沈、姒、蓐、黄实守其祀。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由是观之,则臺骀,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災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侨闻之,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于是乎节宣其气,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兹心不爽,而昏乱百度。今无乃壹之,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叔向曰:“善哉!肸未之闻也,此皆然矣。”((p 1217)(10011201))(094、111)

我的粗译:

还是在我们的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晋平公十七年,郑简公二十五年),晋侯(晋平公)得了重病,郑伯(郑简公)派公孙侨(子产)前往晋国访问,并且探望晋侯。于是叔向就去问子产:“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臺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他问的是:寡君这次得了重病,卜人说是“实沈、臺骀为祟”,但实沈、臺骀是谁,那些“史”没人知道,敢问这是哪路神仙啊?

子产(公孙侨)回答说:

当初高辛氏有两个儿子,老大叫阏伯,老小叫实沈,住在旷林那里,俩人不对付,每天打来打去,互相动兵。后来下一位“帝”看不下去了,就把阏伯迁到了商丘,让他供奉“辰”,统领商人,所以“辰”是商星。又把实沈迁到了大夏,让他供奉“参”,统领唐人,并侍奉夏和商。他这一支的最后一代就是唐叔虞。

后来当武王夫人邑姜刚怀上“大叔”的时候,梦见“帝”对自己说:“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这段话的大意是:我给你这个儿子取名叫“虞”,要给他“唐”,还把他托付给“参”,让他子子孙孙传下去。

等“大叔”生下来以后,果然在手上有花纹是一个“虞”字,于是就给他取名叫“虞”。等到成王灭了唐国,就把“大叔”封在了那里。所以“参”是晋国的“星”。由是观之,实沈就是“参神”。

当初金天氏有庶子叫“昧”,被任命为玄冥师(杜《注》:“玄冥,水官。昧为水官之长。”)。“昧”生下了允格和臺骀,臺骀能够继承“昧”的官位和事业,疏浚了汾水和洮水,在大泽边上筑了堤防,开辟了大原那块可居住的地方。因此“帝”嘉奖了他,把他封在汾川,沈、姒、蓐、黄这四国就是传承对他的祭祀的。现在晋国已经灭掉了这四国,自己来供奉汾水。由是观之,臺骀就是“汾神”。

不过这二者(“参神”和“汾神”)应该和主上本身没啥关系。山川之神,要是有“水旱疠疫之災”才会举行“禜”祭对其进行祭祀;日月星辰之神,要是有“雪霜风雨之不时”才会举行“禜”祭对其进行祭祀。可如果是主上的身体出了问题,那就应该是“出入、饮食、哀乐之事”,和“山川、星辰之神”能有啥关系?

“侨”听说: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所以要控制“气”的流通,避免其壅塞使身体受损,心情不爽,而昏乱百度。现在“气”都郁积在一个地方,自然就会生病了。

“侨”又听说:宫内的姬妾不可以有同姓,否则后代不会繁盛,“美”到了极致,就会致人生病,所以“君子”会嫌恶这种事。因此过去的《志》里说:“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背了这两条,从古时候就非常忌讳。

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现在贵国内宫里竟然有四位姬姓女子,主上的病不就是因为这事吗?要是因为这两条,那就没什么办法了。要裁撤掉这四位姬姓女子还有救,要不肯,就一定会生病。

叔向(羊舌肸)说:“善哉!肸未之闻也,此皆然矣。”他的意思是:说得真好啊!“肸”过去没听过这些道理,都说到点子上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有文在其手曰虞”曰:

文,字也。据隐元年《传》孔《疏》,《石经》古文“虞”作“ [从/从]”,则掌纹或有此形。

《昭元年传》:

叔向出,行人挥送之。叔向问郑故焉,且问子皙。对曰:“其与几何?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p 1221)(10011202))(111)

我的粗译:

叔向离开宾馆,行人挥送他,叔向就向行人挥询问郑国最近出的乱子,并且问到了子皙(公孙黑)。行人挥告诉他:“其与几何?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这是说:他啊,还能蹦跶几天?自己不守规矩,还喜欢欺负别人,仗着自家有钱,就不尊敬长上,长不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其与几何”曰:“其几何欤之变句,言其不能久也。”

《昭二年经》: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p 1226)(10020003))(111)

《昭二年传》:

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伤疾作而不果。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chéng)遽而至。使吏数之,曰:“伯有之乱,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加木焉。((p 1229)(10020401))(111)

我的粗译:

下一年秋天,郑国的公孙黑准备作乱,他想要取消游氏一族,由自己取代游家的地位,但因为伤口恶化而没来得及。他所在的驷家和诸大夫想杀了他,子产正在乡下,听说了此事,害怕赶不上,乘传车赶了回来,派属下向公孙黑宣告他的罪状说:“当初伯有之乱的时候,因为要满足大国的要求,没顾上追究你。你一心要作乱,我们这个国已经受不了你了:擅自进攻伯有,是你的第一桩罪;和兄弟抢老婆,是你的第二桩罪;薰隧之盟,你擅自占了要主上认可才能呆的位子(指称“七子”把自己包括在内),是你的第三桩罪。有这三桩死罪,靠什么能逃得过?你还不赶紧自己死了,要不然还有大刑等着你呢。”

公孙黑趴下反复磕头,求饶说:“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他是说:我已经活不过这两天了,您就不用再帮老天爷作践我了吧。子产告诉他:“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子产是说:谁还没个死啊?但命中注定,你这样的凶人就不会善终。对付凶人,就得作凶事。不帮助老天爷,难道帮助你这样的凶人!

公孙黑又请求让自己的儿子“印”当褚师,但子产告诉他:“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子产是说:“印”要是有本事,主上自然会任用他,要没出息,早晚会跟你一样。你自己的罪过这么多,哪还有资格请求什么?要再不赶紧自杀,司寇就要来了。

七月壬寅那天(杨注:壬寅,七月朔。),公孙黑上吊自杀了。子产下令把他的尸首放在周氏之衢示众,旁边还放了一块木头,上面写明他的罪行。

一些补充:

其实按我的理解,子产是害怕各大家族之间打起来,同时也要保全公孙黑的家人,所以才拼命赶过来让他自杀,免得自家兄弟又动起刀兵。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7

《昭三年传》:

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p 1242)(10030702))(119、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晋平公十九年,郑简公二十七年),晋国的大夫张趯让人告诉郑国的大夫(卿)大叔(子大叔,游吉)说:“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他是说:自从上次您回去以后,小人打扫干净了先人留下来的小房子,告诉自己:“子其将来。(大人还会来。)”但这次来的是子皮,小人的念想落空了。

大叔告诉他:“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我“吉”地位低,所以没让我来,这也是我们敬畏大国,尊崇夫人的表现。而且“孟(张趯)”告诉我“你不会出访”,其实对我“吉”也算是好消息吧。

一些补充:

“庶几”(庶幾,shù jī),差不多的意思,应该也是成语,只不过不是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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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三年传》:

十月,郑伯如楚,子产相。楚子享之,赋《吉日》。既享,子产乃具田备,王以田江南之梦。((p 1244)(10031201))(111)

我的粗译:

还是这年,十月,郑伯(郑简公)前往楚国,由子产陪同。楚子(楚灵王)设宴招待他,并且在宴会上为他唱了:“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从其群丑。”宴会过后,子产马上准备打猎的器具,“王”带着他们前往“江南之梦”游猎了一番。

一些补充:

楚灵王唱的歌出自《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吉日》,是这首诗的第一章,据杨伯峻先生,当时人赋诗一般只唱第一章,除非专门注明。而据高亨先生:“这是一首叙写周王打猎的诗。”这一章中的“田车”就是打猎的车,“田”这个词在当时的一个主要义项就是打猎。

杨伯峻先生在此还有注曰:

以,与也。杜《注》:“楚之云梦跨江南北。”然以近日科学考察,当时实无跨江南北之云梦泽。

《昭四年传》:

楚子问于子产曰:“晋其许我诸侯乎?”对曰:“许君。晋君少安,不在诸侯。其大夫多求,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若不许君,将焉用之?”王曰:“诸侯其来乎?”对曰:“必来。从宋之盟,承君之欢,不畏大国,何故不来?不来者,其鲁、卫、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鲁,鲁、卫偪(逼)于齐而亲于晋,唯是不来。其余,君之所及也,谁敢不至?”王曰:“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对曰:“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p 1248)(10040103))(108、111)

我的粗译:

楚子(楚灵王)问子产说:“晋其许我诸侯乎?”他是问:晋国能让我召集诸侯吗?子产回答说:

他们会答应主上的。晋国的国君(晋平公)只顾自己眼前的安逸,顾不上打理诸侯,他手下的大夫又非常贪心,顾不上提醒他们的国君。在上次“宋之盟”的盟约中又说过对待楚国要和对待晋国一样,那些诸侯要不肯答应,能有什么理由?

“王”(楚子,楚灵王)又问:“诸侯其来乎?”他是问:诸侯们会来吗?子产回答说:

肯定会来。来就是遵守了“宋之盟”的盟约,又讨了主上您的欢心,还不必害怕大国的干预,何故不来?不来的诸侯,应该是鲁、卫、曹、邾吧!曹国害怕宋国,邾国害怕鲁国,鲁国、卫国紧靠着齐国却又亲近于晋国,只有他们不会来。其余的诸侯,都是主上够得着的,谁敢不至?

“王”再问:“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他是问:这么说我追求的没有得不到的了?

子产回答说:“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子产的意思是:要想压倒别人,那就不行;要是和大家追求的一致,那就都能实现。

一些补充:

“与人同欲”(yǔ rén tóng yù)应该也是成语,而且到现在还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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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四年传》: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bàng)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chài)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qiān),何恤(xù)于人言?’吾不迁矣。”浑罕曰:“国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于涼,其敝犹贪。作法于贪,敝将若之何?姬在列者,蔡及曹、滕(téng)其先亡乎,偪(逼)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政不率法,而制于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p 1254)(10040601))(111)

我的粗译:

到我们的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晋平公二十一年,郑简公二十九年),郑国的子产(公孙侨,国侨)准备按“丘”出军赋,郑国的国人骂他说:“其父死于路,己为虿(chài)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这话的大意是:他爹死在路上(未能寿终正寝),他自己就是个蝎子尾巴,这么毒的人竟然负责管理国家,国家能好得了吗?

郑国的一位大夫子宽(浑罕)把这话告诉了子产,子产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他是说:有什么关系。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而且我听说做好事的人要能坚持到底,才能有好的结果。对于“民”不能放任,对于正确的“度”,也不可轻易改变。《诗》里说了:“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我是不会动摇的。

于是子宽评论说:“‘国’家(杨注:子产父字子国,此曰国氏)看来会首先灭亡了!君子即使有不厚道的做法,就难免过于贪婪的弊端,如果采用贪婪的做法,那会产生什么恶果呢?姬姓的各家族能进入诸侯之列的,蔡家以及曹家、滕家恐怕会首先灭亡吧,他们靠近大国又不守规矩。郑家会比卫家先灭亡,他们靠近大国又没有法度。治理国家却不守法度,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那些‘民’也就会各有各的想法,这样,‘民’的眼里还会有执政者吗?”

一些补充:

“赋”是指军赋,即随军出征的义务。“丘”则是当时的行政单位,按丘出军赋就打破了家族的界限,会使“民”以外的人更多地进入军队,或者说,扩大了“民”的范围,这就可以更合理地动员一国的资源。但这么干同时也大大削弱了原有社会结构的一个主要支柱——“民”之间家族与血缘的联系。

当时的人原本是按家族组织起来的,最高的家族是周天子,其下是各家诸侯,再下是各家“氏”族,下面还有各个家族。大家族包含着小家族,族长同时就是军队的将领,“民”都在各个家族之中,都是亲戚。

“苟利社稷,死生以之”(gǒu lì shè jì,sǐ shēng yǐ zhī)我们都很熟悉,也可算是成语吧,这多半是因为林则徐采用这段《左传》的典故写下了著名的对联: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

关于子产所引的《诗》,杨伯峻先生注曰:

愆,过失。杜《注》:“逸诗也。”《荀子正名篇》载此诗云:“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汉书匡衡传》成帝引此诗作“传”,以其不在三百篇中也。

王安石“三不足”中“人言不足恤”很可能就是来自子产这里引的《诗》。

杨伯峻先生注“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偪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曰:“蔡偪于楚,曹、滕偪于宋,郑、卫偪于晋与楚。十一年楚灭蔡,十三年复封之,春秋后二十一年楚终灭之。哀八年宋灭曹,滕于春秋后六世为齐所灭。郑于春秋后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卫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所灭,最后亡。《左传》于卫预言皆不中。”

如杨先生所言,看来《左传》作者和卫国有些过结。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8

《昭五年传》:

郑-罕虎如齐,娶于子尾氏。晏子骤见之。陈桓子问其故。对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p 1270)(10050501))(102、111)

我的粗译:

这年,郑国的罕虎(子皮)前往齐国,迎娶子尾家的女儿。晏子(晏婴)多次与他见面。陈桓子(陈无宇)问晏子为什么多次和罕虎见面,晏子告诉他:“能用善人,民之主也。(罕虎能启用善人子产执政,是“民”的引领者。)”

一些补充:

“民之主”(mín zhī zhǔ)在《左传》中多次出现,是当时人的口头禅,也可算是成语吧。下面是《左传》中八处(其中一处是字误)说到“民之主”的地方,除字误那处外,其余七处都可大致译为“民”之引领者:

1.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chú ní)贼之。晨往,寝门辟(pì)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宣二年传》(p 0658)(07020302))(059)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惠栋《补注》云:“高诱曰:‘大夫称主,因曰民之主。’案昭五年《传》晏子谓子皮‘能用善人,民之主也’,亦谓大夫曰主。”此说虽不为无理,恐仍失之拘。大夫称主,只是狭义之主。非大夫亦可称主,哀二十六年《传》云:“若得其人,四方以为主。”此主字则不可云大夫曰主也,此广义之主。此主字当同。《晋语五》云:“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镇也。”“民之主”与“社稷之镇”,辞异而义同。

2.

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宣十五年传》(p 0759)(07150202))(061)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传》凡五言“民之主也”,皆指卿大夫,如宣二年指晋-赵盾,昭五年指郑-罕虎,此则似解扬暗中自指。

3.

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083)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主,《新序杂事篇》、《说苑君道篇》皆作“困民之性”,“主”当为“生”字之形近误。“生”与“性”古本可通用。《周语上》云“匮神乏嗣而困民之财”与此二句意同。困民之生即困民之财。

4.

十二月,郑-游眅(pān)将归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杀之,以其妻行。子展废良而立大叔,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请舍子明之类。”求亡妻者,使复其所。使游氏勿怨,曰:“无昭恶也。”(《襄二十二年传》(p 1070)(09220701))(097)

5.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kuàng),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襄二十七年传》(p 1134)(09270501))(094、097、098)

6.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伯有迋劳于黄崖,不敬。穆叔曰:“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蘋、藻,置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襄二十八年传》(p 1151)(09281201))(094、098)

7.

楚-公子围杀大司马蒍掩而取其室。申无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绝民之主,去身之偏,艾王之体,以祸其国,无不祥大焉。何以得免?”(《襄三十年传》(p 1178)(09301101))(108)

8.

郑-罕虎如齐,娶于子尾氏。晏子骤见之。陈桓子问其故。对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昭五年传》(p 1270)(10050501))(102、111)

以下这一段也与“民之主”有些渊源:

9.

我在伯父,犹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谋主也。伯父若裂冠毁冕,拔本塞原,专弃谋主,虽戎狄,其何有余一人?(《昭九年传》(p 1307)(10090301))(118、114)

“民人之谋主”应该和“民之主”的意义有近似之处。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9

《昭六年传》: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yí)子产书,曰:((p 1274)(10060301))(114、111)

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yǐ)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bì),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禦,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huì)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彊,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p 1274)(10060302))(114、11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bì)之兴,皆叔世也。((p 1275)(10060303))(114、111)

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xù),立谤(bàng)政,制参(sān)辟(bì),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fú)。”如是,何辟(bì)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xī)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p 1276)(10060304))(114、111)

我的粗译:

下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羊舌肸)让人给在郑国执政的子产捎了封信,里面写道:

原先我寄希望于大人,但现在不了。

当初先王治理时靠大家商量,不会立什么刑法,就是害怕“民”产生计较的心。但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所以就要靠‘义’来让“民”遵从,靠“礼”来让“民”遵行,靠“信”来让“民”遵守,靠“仁”来让“民”遵奉。还要设定“禄位”让“民”来追求,严断刑罚,来威慑“民”之中不愿遵从的人。

但先王仍然害怕没有十足把握,所以要:训导那些“民”让他们更忠实,奖励那些“民”让他们更勤勉,教育那些“民”让他们更专业,在使用那些“民”的时候要让他们更团结,在面对那些“民”的时候要严肃庄敬,在接触那些“民”的时候要显示出强硬,在需要下决心的时候要让那些“民”明白我们会非常果断。然后还得有圣哲的主上,明察的官员,忠信的领导,慈惠的教师,这样下来“民”才能够上战场,而不会生祸乱。

可“民”要是懂得了法度,就不会畏惧上司,就都有了计较的心,更有成文作依据,“民”就会想靠徼幸达到目的,那就没办法搞了。

夏代的时候就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禹刑》,商代的时候也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汤刑》,周代的时候又出现了治理混乱,那时候他们制订了《九刑》。这三种法度都是在末世将要出现的时候制定出来的。

现在大人您负责治理郑国,在田地的周边新修了围墙和沟洫,推行了遭到很多批评的政策,制定了三方面的法度,更铸造了“刑书”,这样还想要安定那些“民”,不是很困难吗?《诗》里说:“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这里边根本没提什么法度吧?要是“民”知道了可以计较的地方了,他们就不会再遵守原来的规矩,而会依据成文互相争执,芝麻粒大点儿的事,也会争执。各种混乱的争讼会兴起,还会有流行各种贿赂,到了大人去世以后,郑国会不会衰败呢?

“肸(叔向自称名)”听说:“国将亡,必多制。”是不是就说的您现在办的这些事呢?

一些补充:

我在这里以“伯仲叔季”之“叔”解“叔世”之“叔”,则“叔世”就是“季世(末世)”之前的世代。叔向是说,只要一新作“刑书”,就离“季世(末世)”不远了。

那两句诗头一句出自《周颂清庙之什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式,即法度。刑,通型,效法。典,法则。又解:典,读为德。靖,平定。(《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80))。下一句出自《大雅文王之什文王卒章》:“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刑,效法。作,始也。孚,信也。此句言万国才相信周王朝。(《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

《昭六年传》:

复书曰:((p 1276)(10060305))(114、111)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p 1277)(10060306))(114、111)

我的粗译:

子产回了封信说:

要照大人您说的——我“侨”不成器,不能造福子孙,但我是在救急。不过虽然没能遵奉大人的教训,可也不敢忘记大人的好意。

一些补充:

既然为动员所有的力量以求在大国的夹缝中生存,前面子产已经采用了“作丘赋”的办法,从而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扩大了“民”的范围,下一步子产自然就只能采用与原来不同的施政方式来对待与先前不一样的“民”,我想这就是子产的所谓“救世”。

但在马上就要到来的大一统的潮流面前,郑国处在极为不利的地缘条件下,最终是没有出路的,子产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说自己这些努力“不能及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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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六年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p 1277)(10060307))(111)

六月丙戌,郑災。((p 1278)(10060601))(111)

我的粗译:

晋国的大夫士文伯(士匄)就郑国铸“刑书”评论说:“到大火星傍晚出现在东方的时候,郑国是不是会着火啊!大火星还没出现,他们就动火铸造刑器,还在这个刑器上隐伏了争执的法度。大火星本来就包含有这样的征兆,不着火还会怎么样。”

这年六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七日。),郑国果然发生了火灾。

一些补充:

大火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著名的红色亮星。下面是心宿二的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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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七年传》: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赐子产-莒之二方鼎。((p 1289)(10070701))(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郑国的子产访问晋国,晋侯(晋平公)正在生病,由韩宣子(韩起)接待他,于是韩宣子就在私底下问子产:“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韩起是在问:寡君卧病在床,已经三个月了,各处的神仙我们都去乞求过了,但主上的病有增无减。现在又梦见黄熊入于寝门,这是哪方来的厉鬼呀?

子产回答他说:“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产是说:以主上的英明,又有大人总揽国政,什么厉鬼敢来?古时候尧在羽山杀了鲧,鲧的神灵就化为黄熊,以这个形体进到了羽渊里头。夏那时候把他的神明安排在郊祭的时候祭祀,三代之中一直延续下来。现在晋国成了盟主,是不是忽略了这个祭祀啊?

于是韩子(韩宣子,韩起)下令按夏的祭祀范围举行郊祭(,把鲧包括进来),晋侯(晋平公)的病果然有好转,他就把得自莒国的那两个方鼎赐给了子产。

一些补充:

下面是两件莒国铸造的方鼎的图片,引自《[春秋史话]莒之二方鼎》,当然这两个方鼎不是赐给子产的那两个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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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七年传》:

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宣子,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宣子辞。子产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其况能任大国之赐?纵吾子为政而可,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敝邑获戾,而丰氏受其大讨。吾子取州,是免敝邑于戾,而建置丰氏也。敢以为请。”宣子受之,以告晋侯。晋侯以与宣子。宣子为初言,病有之,以易原县于乐大心。((p 1290)(10070801))(120、111)

我的粗译:

在这次访问中,子产还替丰施把“州”归还给韩宣子(韩起),并且解释说:“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这是说:先前主上认为公孙段(丰施之父)能办事而且办得好,把“州”那里的这块田地赐给了他,前些天公孙段不幸过早去世,不能长久享有主上的恩惠。现在他的儿子不敢再据有这块田地,也不敢直接报告主上,所以让我替他私下把这块田地归还给大人。

宣子(韩宣子,韩起)还要推辞,但子产告诉他说:

古人有话:“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父亲砍的柴,儿子也背不起来。)”“施(子产直称丰施之名)”已经害怕享受不起先人的俸禄,哪还敢保有大国的赐予?而且就算大人您执政的时候允许我们保有这赏赐,但后边的人要是谁有了看法,敝邑惹上麻烦,丰家也会招来大祸。现在大人您收回了“州”,就是让敝邑免于麻烦,也让丰氏免受大祸,是让丰家重新有了立足之地。“侨(子产自称名)”斗胆向您请求。

于是宣子(韩宣子,韩起)接受了“州”那块田地,并报告了主上。主上把这块田地赏给宣子,但宣子因为过去曾与赵文子(赵武)争夺这块田地,不愿意领有这块田地,就用这块田地与宋国的乐大心换回了原县。

一些补充:

“州”(杨注:州,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东稍南五十里之地,余详昭三年《传注》。州,今河南-沁阳东稍南五十里,即温县东北。隐十一年周桓王赐郑,后晋得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6,北纬35.04(西张计村州城遗址)。

“原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家园 两位教授考证存疑

山西大学教授靳生禾、《山西地图》主编谢鸿喜,经多次深入山西长治市沁县野外考察,日前发现2500多年前驰名列国的春秋晋国离宫铜鞮宫遗址,……靳、谢两位指出,铜鞮宮的命名取义于所在的铜鞮城;铜鞮城则出于其濒临的铜鞮河;铜鞮河则又出于古来属于北方少数民族所聚居之地,正是唐-慧琳《一切经音义》所说“鞮,北狄西戎号也”。

倒不是因为这个,军事方面考证实在想当然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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