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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河友有了解孙孚凌的么?为何其能哀荣备至? --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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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主贴内容已经由孙孚凌变成朱令了,俺这打酱油的都看出来了。

朱令案,我这吃瓜群众早就关注过,本次趁打酱油之时说几句个人看法。

一,这个案子的两次作案者是同一伙人的可能性大。

二,这个案子,我们现在能在网上看到的资讯,恰恰大多数是些浮萍,这些浮萍,有些是案子中的本身的无关大雅的浮萍,有些是作案者刻意施放出来的烟雾弹。

三,但在一些实锤信息中,我们可以联想到如下些猜想1,茯苓家的一定是主谋。2,这个案子和政治有关系的可能性远超过无关系的可能性。3,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绝非仅仅牵涉到朱令家及茯苓家,波及范围甚至已经远超过两个家族。可以认为是两个敌对势力在一直暗中较量。4,施害团队中,茯苓家的作案动机里面,更多的是政治动机。5,作案团队中,除了茯苓家的,其他的可能真的不知道这个案子的政治性质,至少其他作案者在初次作案时都不知道或者知道的特别少,并且肯定他们的政治目的不强。被茯苓家的利用了。6,政治有风险,加入需谨慎!7,这个案子,最高层都是心知肚明的,只是,这是个潘多拉的盒子或者对于他们来说,利用价值不高还要耗费大量资源,所以,这个案子也许对我们吃瓜群众来说,永远是个悬案,只能当个谈资。。。。。。。。打好酱油,回家了。各位河友,晚安。

家园 贝和孙

都是冷饭了,现在再提一次估计也没什么后果。但你现在指名道姓的说这个是主谋那个是集体投毒,你确信不会给自己和西西河惹麻烦?这个跟黑包子不是一个性质的事儿吧?

过了。

家园 朱令集体投毒,网上早有怀疑

朱令集体投毒,网上早有怀疑,我的文章,也给出了链接的地址。

制造谣言和转发谣言,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按照国内相关法律,如果当事人打相关的官司,首先应该找到消息的最初来源,打官司进行索赔。

我提供了相关链接,只需要承担转发的责任。侵权责任要低很多。

从2006年开始,集体投毒的怀疑就没有断绝。朱令案相关当事人,没有在法律上提出任何申请,你就不要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家园 善意提醒,

你觉得是恶意也无所谓。

家园 如果老头子们都在按自己的立场加工信息,故作神秘瞎扯

一旦被他人揭穿,就说“朋友搞错”了事,除了误导他人之外,又有什么高下,营养之分?事实如何真的不重要吗?

家园 现在是否还会出现类似朱案?

出了我们不知道?

知道没办法?

甚至无法讨论?

年轻人怎么办?

下一代怎么办?

家园 老广当时没说过“朋友搞错了”这样的话,而是分析几种可能

河里原帖还在。

家园 我也曾有类似爱吵的舍友

但是四年时间大家都忍过来了,最后也没有什么,感情还是很好。我觉得一个是因为我们是男生。

接触过一些女生宿舍,发现她们之间关系会微妙的多,自私,冷漠,怪不得说最毒妇人心。

好吧,河里肯定有很多姐姐妹妹要口诛笔伐我歧视了,这里辩解的说一下,这个现象肯定是有,而且比较有明显的男女对比,对于误伤者提前说一声道歉。

再进一层,对于清华大学这样的骄子学生,性格绝对都很强悍,针尖对麦芒,行为会进一步恶化,斗米可以舂,兄弟不相容,她们的关系可想而知。

结果上来说,虽然不死,其实比死了还要可悲,即使出于同情心,匿名道个歉也好啊,反而来了个因果报应论,想来她今年也有四十岁了吧,都活在狗身上了吗。

通宝推:jbo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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