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瑞典到底有没“辱华”?看看油管上的英文字幕版自己判断吧 -- SeanZ
如题 :-)
当然,曾家只提供了丁字路口的照片。不过,此丁字路口不是交通繁忙的通道,路灯都高亮着,有什么理由会认为十字路口,高架桥洞,会路灯熄灭?你说呢?
换言之,从丁字路口往西一看,哪怕中间的路灯全灭,但是西边100处的路口,高架桥,是一定可以看见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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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别的照片提供。没这个必要。曾家在第一时间放出的照片,视频,已经足够说明他说的谎话太多了:
1,警察没有杀人
2,警察甚至没有在酒店外暴力执法
3,半夜路上没几个路人(前后已知的三个)
4,警察帮他们提行李
5,警察开车带他们离开酒店一路上全是居民区(这一点你自己上Google一查就可知),而从居民区到被扔地就100米远。
6,被扔后警察没有立即扬长而去:曾先生自己拍了现场的警车照片。在昏暗的路灯照耀下半夜的环境下警车清晰可见,车灯都没有模糊。
7,从被扔地曾先生拍了至少三个角度方位的照片:换言之,他没有理由看不到西边一百米处的高架桥,事实上,那里正是警车开过来的方向。
8,在被扔地曾先生在第一时间不会知道那里是墓地。因为看不到里边黑暗中五百米开外,又被树林石墙遮蔽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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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曾先生的第一时间的指控:
“警察虐待两位中国老人,凌晨两点把他们扔到坟场。警察在杀人”
往小了说,是夸张。往大了说,是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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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酒店有什么理由要提供视频?不管有没有。
原因很简单,这个事情,自警察到来之后,就已经结束。酒店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帮你,是做好事。不帮,是干好工作养家糊口。酒店不光有曾先生一家三口客人,还有更多的半夜要休息,要接待的客人。
另外,警察有什么理由要提供视频?不管有没有。
警察接手之后,将曾家。。。出酒店。酒店报警一事就已经结束。
后续曾家扰民,再将他们带至被扔地,曾家扰民一事就已经结束。
帮曾家,是警察份外的情分。不帮,很简单,警察的责任就是解决报警的事情,维护地方的治安与安宁。他们(她们)不过是按照瑞典警察法的SOP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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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可能要失望了。不会再有什么后续的回应了。更别说提供什么额外的视频,照片,除非曾家继续打官司。或者我们的大使继续要求瑞典警方必须提供。
你认为这两个情况,会出现吗?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无话可说。曾家自己的照片充分说明了当时的众人。。。不存在。
至少也要三人方成众啊。
对瑞典人,瑞典警察,酒店而言,已经结束了。
当然,如果曾先生继续打官司,大使馆桂大使继续施压继续强力要求瑞典警方出示视频证据以表明自己执法无措,那么还是有可能继续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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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这可能么?我们继续等待就是。
如题。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但是还有人不停地为瑞典警察辩护。
在曾家没有违法的基础上, 瑞典警察拒绝沟通, 把唯一会能沟通的曾先生请出酒店, 对言语不通的曾父采取强制手段,确实粗暴,半夜三更把他们丢在墓地口, 确实冷漠。没有尽到可以联系大使馆的告知义务,确实失职。 在大使馆要求解释之后两个星期不理不睬,确实傲慢。
只是在说出实话。而且,我自认为没有恶意揣测,只是按照我看到的,九月二日,应该是当事人第一时间在社交媒体 twitter 公布出来的图片,视频,做出解说而已。
没有引用别人的话,也没有借用别人的照片/视频,除了利用了 google map 的功能而外。
如果你认为我说的是错的,是恶意揣测的,不妨指出来。或者你认为我说的超出了 当事人第一时间在社交媒体 twitter 公布信息,也不妨指出来。好么?
至于你,或其他人,爱不爱听,愿不愿听,没有关系的。事实,总归就是事实,不会因为人们不喜欢就消失不见。
但是至少,了解实情,了解来龙去脉,知道问题在哪里,不是很好吗?
至少我们知道了,深更半夜在国外的街头靠撒泼耍赖,会扰民。国外的警察不一定会好好安抚,息事宁人:这不光针对中国人。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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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酒店内曾家违法。酒店外曾家扰民。
这是按照瑞典法律可以确信,确认的。任何人都可以不这么认为。但这事情我们说了不算,我们的大使说了不算,我们的环球时报说了不算,甚至曾家人说了都不算,而是瑞典人/瑞典警察说了算吧。
我说错了吗?
你还真是偏激的有点可爱。是不是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更不是瑞典的执法人员。所以我无法做出曾家是否有罪的判断。看出问题了吗?你怎么敢给曾家定罪?就凭网络上别人的几个截图?这未免也与你一直坚持的要有证据要有实锤的态度截然相反了吧。(谁能判断曾家有罪,只有瑞典的法官执法人员,而不是你,拿出实锤来)
回到标题,请你用理性分析曾家的态度分析一下阿克毛案
1,我只看了曾家自己在第一时间,9月2日在 twitter 上发布的视频,照片,并就根据他们自己提供的信息做解读。
2,酒店报警,警察来了,警察把曾家移出了酒店。这在瑞典法律上有条文支持:违法。但并不至于犯罪(若犯罪则直接收押,我说错了吗?)。
3,曾家半夜在酒店外扰民。警察将曾家带离扰民地,移到不再能扰民的地方。同样,这在瑞典法律里有条文支持。但曾家同样没有犯罪。
4,曾先生在撒谎。从一开始到最后。他的谎言连自己发出的图片/视频都不支持。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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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请指出我在这栋楼里过度解读,或者胡乱引用无关信息的地方。
可以吗?
“曾家三人在旅馆明言要求离开后仍不肯离开,即已触犯上述法律,构成犯罪既遂。”
这个构成犯罪既遂是因为
“我只看了增加自己在第一时间,9月2日在 twitter 上发布的视频,照片,并就根据他们自己提供的信息做解读。”
这个犯罪既遂除了你的解读还有其他来源吗?是不是你判定曾家有罪?
1,警察是酒店叫来的。酒店判断需要报警,构成犯罪既遂的判断,是酒店报警的缘由。后续由警察处理。
2,警察将曾家人赶出酒店。警察判断这不至于犯罪,但犯法。
3,警察没有将曾家三人带回警局。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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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曾家自己提供的信息吧。
另外曾家在酒店内是否达到犯罪与否,是可以由警察现场判断的。见条文第三段:
而你却说他们酒店内违法,这就是你说的尊重事实?
法律条文公告天下,谁都可以解读。但就算是公检法在法院判决以前,也只敢说嫌疑人。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吧!因为有冤案的可能啊
法官和执法人员尚且不敢的事,你言之凿凿犯罪既遂,直接定案。丝毫不考虑冤案的可能,这就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吗
以上是回复你的标题
你帖子的123没看明白你想表达什么
否则,警察没有理由将他们赶出也好,抬出也好,驱除出也好,出酒店到外面的。
当然你可以说警察错了,OK。那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半夜的酒店里,由酒店叫来的警察,做出的判断,并依此判断做出的后续行为,有问题吗?
所以,说他们在酒店内违法,在瑞典有法律条文支持,酒店事实上叫来了警察,警察事实上做出了判断,并依此判断做出了处理。
仅此而已。
当然,如果你要继续问警察出错:有问题,支持曾家继续上诉,打官司。也支持大使馆继续施压,要求警方检方继续严查。继而支持以国家层面出面施压,总理,外长,主席,一级级施压下去。没问题,只要国家决定这么做,我双手赞成。
只不过,对九月二日凌晨的事情,事实解读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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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的,瑞典警察说曾家在酒店内没有违法。。。好啊,那我们不是就可以继续施压了?继续上诉了?不过,你的信息来源是否应该提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