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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déjà vu ,李文亮事件与孙志刚事件的异与同 -- 须弥一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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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求助】训诫书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请法律界人士出来澄清一下。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文,与李文亮相关条款如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派出所不经过调查取证,直接开训诫书应该是依据第九十三条,但是内容缺少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所要求的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另外根据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训诫书是警告的一种吗?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按照行为处罚应该适用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好像处罚轻了。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总而言之,稍微较点真,不像是合格的法律文书,说难听点是违法文书,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法撤销吧。

家园 【原创】déjà vu 之法律篇

先说说李文亮训诫书的法律问题。

训诫书明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

按照行为处罚应该适用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好像处罚轻了。

派出所不经过调查取证,直接开训诫书应该是依据第九十三条,但是内容缺少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所要求的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假如李文亮对两个问题都做相反的回答,训诫书就是废纸一张。李文亮就是太老实了,事情闹大了即使被拘留了,反而危险期,死不了了。

而收容孙志刚所依据的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2003年5月中旬被一批法律界人士挑战,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是否违宪,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的。

结果是2003年6月20日,在未公布详细程序的情况下由当时的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与6月22日经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这是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推动的社会进步。对李文亮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To be continue...

家园 中国人跪皇上跪了2000多年了

中国人跪皇上跪了2000多年了,膝盖都生根了。

让他们自己站起来,把自己以及国家的高层官僚,都当作平等的人,太难为他们了。

家园 十年浩劫就是倒行逆施,破坏中国人5000年的传统

这十年人间炼狱,随便一个屌丝都敢把曾经的上等人,天生贵胄,甚至父母官绑起来,鞋底抽大耳刮子,淋屎淋尿,从此善良纯朴的中国人再无对官人的敬畏之心,一个最底层的屌丝都想着做陈胜吴广,陈胜吴广就算造反,那也是六国的贵族好不好?

文化大革命罪大恶极,让最底层的下等人,也敢幻想当主席!屌丝们都敢这样妄想,让上等人体面人如何自处?

家园 我只是好奇,你们何以认定庆丰暗喻为今上?

我还真又去百度了这一句话的权威解释。

你不要凭你肤浅的认识来揣度别人的思想,好不?

唯物主义者从来就不会把历史走向系于某一个人的天降斯任。

——

权贵资本主义体制随便哪个执政党挂个名就叫做中国共产党?这个组织除了躯壳外,现在和毛教员的指导思想还有任何一毛钱关系?

家园 二共这个词,就是等着你这种人的

俺早早的创造出了二共这个词,就是等着你们这种人的。

家园 对了

昨天有三个狼狗穿着红衣去李医生去世那家医院门口吹哨,可惜羊根本不理它们,而且离的它们远远的。这三只狼狗为了自由也够拼的,在传染区脱口罩吹哨

家园 可能李文亮不希的(东北话)辨白,

也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但据说有人辩白了,因为那人处于讲得清的位置,讲不清是因为要说得很复杂,讲得清是因为当时那人多讲了一个“类”字,说是有“类”萨斯传播。

至于处罚既不罚款也不拘留,恐怕是警察认为这不算是个事,也算是自由裁量权的一部分吧。在法律实践中,无论如何总是会有自由裁量权吧。

说不定李文亮也和警察提过这个“类”字,所以警察才觉得不算是事了。这就涉及网上是否能发言都准确的问题了。在我看来,发言肯定不可能都准确,但作为个人还是应该力求准确,不准确与造谣还是有区别的,这就是我不赞成训诫的原因了。不过,也存在造谣容易辟谣难的问题,只能是我们站在中国一方的人一起努力了。

家园 我又不是党员,啥玩儿二共啊

我是吃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看有人含含糊糊不说明白,这个闹心啊,你要理解咱这个心理,看热闹最怕当事人和稀泥耍暧昧,这就没热闹可看了。我就要加把火,出头把话挑明了,有啥事儿非要遮着掩着,你得说明明白白儿的,这才够精彩嘛

家园 诶呀妈呀,你问百度能问出个啥玩意儿

你问问百度,刘修养邓先富是谁,百度那怂样敢告诉你吗?换个敏感度低一点的,问问它周管家陈会计是谁,它敢透漏一点风声吗?它不敢~

比较了解中国的活生生的人,你问问活生生的人,刘修养邓先富是谁,周管家陈会计是哪个,明白人自然明白,庆丰到底指谁你去问百度,它敢说个屁?

咱就说话敞亮点呗,打灯谜干啥玩意儿啊

家园 【原创】déjà vu 之大流感

今年美国也是流感严重,据美国CDC对流感估算,本次流感季美国至少有2,200万人感染流感,21万人住院,1.2万人死于流感。死这么多人,美国也是该干嘛干嘛,没有全国限行。

所谓大流感是指100年前1918年-1920年之间全世界曾经爆发过一场流感(在美国一般被称为西班牙流感),传播范围遍及全球,南至南太平洋小岛北到北极,无所不及,当时全球人口17亿,死亡人数从2500万--1亿之间,没人能说清楚到底死多少的瘟疫。大流感期间美国死于流感的有67.5万人,当时美国人口为1亿3千多万,死亡率相当于美国总人口的0.5%,全球则是在1.5%~6%之间。

之所以写大流感,是因为现在由于全国人民严防死守,武汉外的感染人数较少,死亡人数不多,死亡率是普通流感3-4倍就觉得小题大做了,比起经济损失得不偿失了等等不和谐的声音就出来了。

大流感期间美国也是严防死守才取得了比世界平均低好几倍的死亡率,印度据说死于大流感的至少1700万人,死亡率相当于总人口的7%,使得1911-1921这十年印度人口是净减少了800多万。

现在看来,中国是止住了病毒蔓延的势头,武汉的死亡率降到占确诊的4%,湖北的死亡率降到占确诊的3%,刨去湖北整个中国死亡率降到占确诊的千分之4。全国死亡率降到占确诊的2.4%。

2009年美国猪流感期间,经济照常运行,CDC只是发表报告警告和建议,总统做表率打疫苗(其实没多大作用),美国全国大概五分之一的人感染(6500万人),死亡率占感染人数的千分之1.2~1.6。

推算如果中国把这次NCP当更严重一点的感冒(类似美国猪流感的感染率)对待会如何,全国大概五分之一的人感染(2.8亿人),死亡率占感染人数的千分之4~2%,死亡人数112万~560万,人员损失相当于14~70次汶川地震。

推算如果这次规模相当于大流感并且扩散到全球(大流感美国是发源地并且相对比较发达),死亡率相当于中国总人口的0.5%总数700万,全球则是在1.5%~6%之间总数1亿~4.5亿。

所以中国的这次果断行动不仅必要而且及时,以较小的代价避免了全球可能极大的损失。

通宝推:唐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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