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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17-John Spong:如何治愈宗教的创伤(下)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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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217-John Spong:如何治愈宗教的创伤(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Ph0gQ-bFkY&t=3807s

之前我们审视了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如何伤害人,审视了我们多么强调贬低人性,痴迷罪孽,渴望被拯救。我指出如果我们的宗教戕害我们,那就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也变成戕害他人之辈。我回顾了我们在基督教历史上怎样迫害犹太人、穆斯林、女性、男女同性恋以及异端。我们的信仰历史展现了我们自身遭受戕害之后再去戕害别人的黑暗面。这个过程一直还在进行,我们将上帝描述成为高居天上的超自然存在,我们向这位上帝灌注了各种各样的敌意。这位上帝似乎特别喜欢惩罚人,特别喜欢将人投入永世的地狱烈火。令我吃惊的是,居然真有人能够崇拜这样一位上帝,这是一位惩罚的上帝,一位永远不允许子女长大成人的父母,一位专心寻人过错的法官。如果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给人带来了创伤,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让宗教转变成为治愈的体验,变成使人完满的体验?这是今天下午我想强调的问题。

你们可曾想过为什么传统基督教认为伽利略是如此之大的威胁?他们将伽利略送上法庭,判处他犯下异端罪行,一度想要将他送上火刑架,后来才饶他一命改为终生软禁,条件是他再也不得出版任何作品,而且还要公开否认他关于宇宙结构的主张。令我忍俊不禁的是,直到1991年12月——太空探索开始四十年后——梵蒂冈方面才发布公告表示“我们相信伽利略是正确的”。我们往往难以意识到,很多传统宗教机构的领导人似乎根本不理解艾萨克.牛顿在十七世纪就早已让我们意识到,世界的运行基础是永恒不变且可以预测的自然规律,这些规律并非由一个任意而为的神灵设置。这样一位任性的神灵会在2010年向海地降下地震,因为祂震怒于海地人在十九世纪初期独立解放时期居然与恶魔签订契约;祂还会将卡特里娜飓风强加在新奥尔良,因为女同喜剧演员艾伦.德詹尼斯出生在这里——上述两句话帕特.罗伯森(Pat Robertson)都曾经公开表述过。你能想出哪怕一个从未有男同或女同出生过的城市吗?这是一位多么奇怪的上帝啊,这种对于上帝的理解多么奇怪啊。

你有没有想过基督徒为什么要花费如此之大的气力来抵制查尔斯.达尔文的洞见?他们如此凶恶,甚至不惜复兴了原教旨主义。从1910年到1915年,一群新教信众在世界各地发布了一系列宣传册,起名就叫《原教旨》。这是这个词首次进入我们的语言当中。这套宣传册的主要目的就是抨击无神的达尔文。有趣的是,为这项宣传运动注资的金主是加州联合石油公司。这并不是美国历史上大型石油公司第一次与右翼政治势力结盟,企图操纵美国公众的思想,这种事似乎经常发生。在为了对抗达尔文而复兴原教旨之后,我们又在田纳西州将约翰.斯科普送上法庭并且判处他有罪,因为他竟敢在田纳西州的课堂上教授与他们理解上帝的方式相悖的内容。然后我们花费了大量气力来捍卫所谓创世科学,后来这一套被判定为违宪,我们就将其包装成为智能设计论;后来智能设计论也被判定违宪,但是至今在德克萨斯州的学校,教材的编辑依然会将有关达尔文的内容排除在外,从而保护学生——或者至少也要保护他们的上帝——免受新知识的毒害。什么样的上帝才会受到知识的毒害,必须加以保护?需要你我来保护的上帝肯定算不上什么正经上帝。如果你要在真理面前捍卫上帝,那么你的上帝早就死透了。有人似乎意识不到这一点。一次又一次,我们总能看到有组织宗教面对怎样的威胁,因为世界正在前进,接受了更新的见解与假设,并不能非常适宜地符合我们昨日的控制模式。

我们之所以对于新知识抱有如此负面的态度,原因非常简单,也非常令人不舒服,我们反对伽利略是因为伽利略摧毁了上帝位于天穹之上的传统居所,在实际层面让上帝无家可归。牛顿摧毁了上帝作为施行奇迹者的传统定义——这样的上帝经常干涉我们的历史,因此我们不得不耗费太多时间来解释为什么在那么多情况下上帝都未曾出手干预历史——牛顿大功告成之后,我们就连上帝需要做什么都不清楚了,上帝就这样失业了。所以伽利略带来了无家可归的上帝,牛顿带来了失业的上帝。然后达尔文又摧毁了身为人类的传统定义。达尔文之前的人类略低于天使,达尔文之后的人类略高于猿猴。但是达尔文还做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基督徒对此应当有充分的认识:达尔文摧毁了传统基督教神话的合理性。我之前描述的西方世界的宗教创伤正是源源不断地来自这一神话,因此这一神话的破产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先来审视一下这个神话,再来看看达尔文的说法。传统基督教神话主张我们是仿照上帝形象的完美造物,达尔文则主张我们从不完美,而是始终朝向一个尚未达到的目标进化,这是截然相反的说法;传统神话主张造物已经结束并且尽善尽美,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达尔文则主张造物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并且永远不会结束;传统神话主张尽管我们受造时完美无暇,但是接下来却堕落到了原罪当中,达尔文主张你根本不可能堕落,因为你从来不曾完美;传统神话主张外在的超自然上帝要来到这世界拯救迷失者,挽救堕落者,救赎卑贱者,达尔文说你既然从未堕落,自然不需要拯救,既然从未身居高位,就不可能重返高位。达尔文的挑战要远比七日创世故事的字面含义更加深刻,他侵蚀了几千年来我们讲述基督教故事的方式。我们必须意识到,正是这种讲故事的方式,正是针对人类原罪与败坏的关注,才使得千百年来的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伤害了这么多人。

所以如果伽利略、牛顿与达尔文是正确的——全世界都压倒性地确信他们的确正确,在学术界并没有多少怀疑——如果他们是正确的,那么传统形态的基督教神话就是错误的,归根结底是行不通的,我甚至认为还是非常危险的。基于伤害的宗教原则正是源自这种理解。我不知道任何人获得帮助的方式是以神之名受到伤害,出于宗教教义自感罪孽深重,或者因为不符合其他人树立灌输的上帝律例而压抑自己的人生。我们可以放弃这种传统的基督教理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我们或许就要放弃基督教本身,或许还需要放弃其他所有宗教,因为它们全都有根深蒂固的弊病。这条理念支持了我的一本书的标题:《为什么基督教不变则亡》,没有其他的选项。我愿意选择重新思考基督教的象征,我并不想离开我的信仰之家。这份信仰对于我来说太过重要。我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时时刻刻都在测试它的各种界限何在。在宗教组织当中这并不总是一份让人舒服的工作,但是绝对有必要。当我们为之服务的教众们不安全感迫使我们不敢前往新的地方,那你就知道我们应对的不是基督教,而是某种令人宽心的偶像崇拜。我认为基督教不可能继续依赖我所谓的有神论原则:上帝是外在的,必须从外部来到这个世界;上帝具备超自然力量,能做到一切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上帝愿意援助我们,而我们必须通过崇拜来操纵上帝援助我们;上帝用地狱来吓唬我们,用天堂来奖赏我们。这就像有人养活孩子:“你要是做好孩子,听爸爸妈妈的话,就给你甜食吃,你要是坏孩子,不听爸爸妈妈的话,就要挨揍。”在宗教当中我们很喜欢挨揍。

我们应该怎样超越这种上帝的概念,怎样改造基督教故事并且将其引入全新的可能性?伤害的宗教必须转换成治愈的宗教,要理解人类生命并非沉湎罪恶的堕落,而是对于完满的渴望,这是我的前提。根据这一前提,我将不再寻找天堂之上的上帝,而是要寻找人性深处的上帝。我将不再将耶稣视作外来的神。耶稣与上帝的关系不是克拉克.肯特与超人的关系,耶稣不是披着伪装在人间行走的神灵。我想将耶稣看做纯粹的人类,这并不是为了削减他的力量,而是因为我相信只有通过完全作为人类我们才能充分理解源自上帝的生命,我认为这才是耶稣的秘密,下面我详细阐述一下。这是一项雄心勃勃的任务,基督教要么拥抱这项任务,要么就没有未来。有很多迹象表明基督教作为宗教组织在世界各地正在一落千丈,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某几个特别的大型教会依赖教士的人格力量确实繁荣一时,于是人们误以为这意味着基督教信息本身也同样繁荣。但是在繁荣的表象之下隐藏着许多问题。如果用华尔街的话来说,美国的基督徒已经无法维持市场份额了。随着美国人口增长,我们基督徒的人口占比却在削减。在美国是这样,在欧洲以及其他各国也都能看到基督教正在迅速沦落到无足轻重的境地。

我不仅想看看千百年来我们关于耶稣做出的解释,还想看看我们必须解释的耶稣体验有什么力量。我认为这一体验可能是永恒的。我不相信有任何解释可以永恒,因为每当你解释时都只能采用你所在时代与地点的语言。百年之后人们的思考方式肯定不同于今天。你的解释必须采用包含文化偏见的语言来表达。我说英语,英语是北欧白人部落的语言,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语言。你有没有尝试过以并非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身份说英语?而且这种语言还假设人类等同于男性,两者都用man来指代,所以我们想要体现人类同时包含男性与女性时才会这么麻烦。想必许多在座听众都认识戴斯蒙.图图主教,他是我个人的好朋友。实际上1976年他在南非接受祝圣成为主教时我也参与了。当时现场算上我总共有六七个人将手放在戴斯蒙身上。后来我不止一次跟他开玩笑说,如果当时我没有伸手按住他的脑袋,他这一辈子就一点出息都没有。他是个真诚的好人,来自南非的科萨部族。他的肤色是堪比焦油的黑色。正是戴斯蒙最早让我意识到英语有偏见。他问我一个黑人说英语的时候要如何表述“我脸红了”?因为他那张脸无论如何也红不了。任何语言的预设都不是普世的,而是由某些特定群体做出的。任何非本土的人们一旦学习这种语言,这些无法形容他们自己的现实的预设就会被强加在他们身上。但是你总得说一种语言,而我们这些英语习得者已经说不了别的语言了,只能加强意识到语言的局限。宗教信徒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他们总是习惯于从字面理解经文字句,向其赋予上帝的权威,然后利用这些字句为任何行径张目。上帝在耶稣当中的体验是真实的,但是上帝怎样介入耶稣则有各种说法,哪怕早在公元第一世纪就已经众说纷纭了。

下面我来描述一下耶稣的体验。最早的基督徒似乎觉得通过某种方式,某种途径,某种办法,一切他们认为是上帝的事物都发生在了那撒勒的耶稣的一生当中。他们不知道如何表述这一点。保罗是第一个尝试这么做的人。在公元56年左右,他在哥林多后书当中欣喜若狂地主张:“神在基督里。”但是他没有进一步解释,只是发出了感叹。但是人们的假设认为上帝位于人类生命之外。如果上帝在耶稣当中,那么天上的上帝必须降临到人类耶稣身上。新约关于这一组合的描述非常有趣。保罗在公元58年到59年写下了罗马书,这篇文本开篇刚刚过了四句话,保罗就主张上帝抬举耶稣“由死人中复活起来,显然被立为上帝儿子。”这就是上帝与耶稣的标志性特质。上帝将耶稣提升为神,耶稣又通过上帝显现在某些见证人面前,其中一位见证人正是保罗本人。他指的不是肉体复苏,不是死尸爬出坟墓到处乱走。保罗皈依基督教的时间是在耶稣受刑一到六年之后,死尸可保存不了一到六年。但是保罗依然在哥林多前书当中宣称他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见证了耶稣复活,所以他所指的并不是肉体复苏。保罗或者他的一名徒弟——具体是谁取决于你认为谁创作了歌罗西书——宣称:“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要知道耶稣升天的故事还要再过三十年才会得到创作,因此保罗讨论的是其他话题,后人却按照升天视角误解了这句话。保罗还说,“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这就更不是肉体复苏了,因为肉体复苏之人就算这次回到生者的世界,日后终归还得再死一次。保罗说“死也不再作他的主”,意味着耶稣并非重新获得了人间的生命,而是被抬举提升,得到了上帝的生命,获得了关于身为人类含义的全新理解。

按照后世的定义,保罗其实是一个嗣子论者,他认为上帝收养了耶稣,从而让耶稣也成为了神。在旧约当中有几处情节确实很适合这一理论。具体来说旧约当中有三个故事,其中主人公的人生如此德行卓越,以至于会在死亡之际被上帝亲自接走。第一位是以诺,他的故事总共就一句话。他的出名事迹在于生了个儿子名叫玛土撒拉。人人都知道玛土撒拉,因为圣经说此人活了九百六十九年,而且在此期间什么大事都没做。“玛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岁就死了。”我想一个人要是活了九百六十九岁,他的生平总结怎么也得不止一句话。话说回来,以诺仅仅活了三百六十五年。按照经文描述,“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他们想要表达怎样的体验?在旧约与新约间期有一本以诺书据说是这个人写的,书中描述了作者游历天堂的第一手见闻。按照犹太人的理解,只要在生平当中全心全意以上帝为中心,就可以超越死亡在上帝的生命当中永生。

第二位是摩西,他的死亡记载在申命记34章。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神秘故事。摩西与上帝登上了摩押地的尼波山,四周没有旁人——读者难免好奇是谁记下了摩西与上帝的对话——然后摩西就去世了。根据经文记载,摩西去世时身边没有旁人,上帝亲自埋葬了他的遗体。上帝想为摩西美言一句,想在他的墓碑上留下一句墓志铭。摩西这一辈子办过很多大事,如果他是西北大学的毕业生,大学年鉴肯定要为他专门留出整整一段的篇幅。那么申命记是怎么说的?摩西葬礼上的悼词——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毕竟葬礼现场只有上帝致悼词——只有一句话:“摩西死的时候年一百二十岁,眼目没有昏花,精神没有衰败。”这是上帝能够给予一介凡人的最高褒奖。这句话什么意思?摩西的生命如此充盈,以至于直到一百二十岁临终之际依然既不需要戴眼镜也不需要吃伟哥。换句话说,犹太人在充盈生命当中发现了上帝。因此他们认为摩西也超越了死亡的界限,与天国的上帝同在,

第三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以利亚,他也没有死。他的故事记载在列王记下。以利亚选好了自己的继承人以利沙之后两人一起走入荒野,他们即将分手之际,根据经文记述,“忽有火车火马将二人隔开”。这辆熊熊燃烧的魔法战车从天上冲下来停在两人面前,就好像公交车进站一样。以利亚上了车,挥手告别。就连古人都知道没有动力就不能上天,于是上帝送来一股旋风,然后“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他也没有死,在新约的情节里,耶稣登上改变面貌之山的时候现身与他交谈的人正是摩西与以利亚,似乎只有这两位有资格出席这种场合。以诺可以写书,但是他似乎没在天堂待多久。摩西与以利亚成为了犹太信仰传统的象征,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亚代表先知,犹太信仰就靠这两者支撑。这确实是一种审视人类生命的有趣的方法。

以上都是旧约的内容。要记着保罗是犹太人,他动笔的时候新约还没问世,他不可能知道新约内容。他在第一部福音书创作之前就去世了,他从没听说过福音书这种东西。但是如今我们依然依靠福音书的视角来解读保罗。这样做扭曲了保罗,也扭曲了我们的宗教。总之保罗认为上帝在复活耶稣时将其提升到了神的地位。保罗的文字最早创作于一世纪五十年代初——很少有人认为他开始写作的时间真有这么早——最晚创作于公元64年,然后他就去世了。最早问世的马可福音直到一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才出现。那么马可对于耶稣的神性有什么说法?马可福音一开篇,耶稣就已经长成了完全的成年人类,来到约旦河畔受洗。施洗约翰为耶稣举行了洗礼,“他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裂开了,圣灵彷彿鸽子降在他身上。”这是圣经的原文描述,同时也是嗣子论的主张。马可要是去参加后世的几场大公会议,肯定会被当场打成异端。但是他的福音书是第一部福音书,所以后世必须将其纳入圣典。因此耶稣的神性就从“上帝在复活他时注入”变成了“上帝在他受洗时注入”。

时间就这样来到了一世纪九十年代。大约在公元83到85年,马太写了第二部福音书,然后在公元88到93年左右路加写了第三部福音书。这两人都不认为“在复活时注入”或者“在施洗时注入”这两种说法可以充分解释耶稣的神性,于是他们讲了另一个故事。他们说耶稣在受孕时就获得了神性。童贞受孕的概念就这样进入了基督教文学,这是公元一世纪九十年代针对基督教传统的追加内容。我今天没时间详细阐述我认为他们为什么决定要这么做,但是我认为这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答案。秘密就在于马可福音的前17句,堪称新约当中最乏味的一段经文,也就是“谁生了谁”那一段。我认为这段经文表明了为什么基督教会要采用马可提出的童贞受孕故事。受孕应该是人生的绝对起点了,在那之前还有什么?但是你其实误解了耶稣门徒的丰富想象力,他们其实想要解释自己的神奇上帝体验。到了第四部福音书,也就是创作于公元95到100年的约翰福音,受洗已经不够早了,受孕也不够早了。约翰主张耶稣自从创世之初就等同于上帝的本质。创世之初的第一起事件是创造光。“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因此除了上帝之外最早存在的就是上帝的话语,“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认为“道成了肉身”,这才有了耶稣。

因此即便在新约当中,对于耶稣神性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然后基督教历史上的后来者们发明了道成肉身与三位一体,这已经是公元四世纪的事了。耶稣的人性——我认为这才是体会耶稣神性的主要方式——就这样遭到了彻底的摧毁。耶稣成为了假装克拉克.肯特的超人,成为了假装人类的神。然后就有了原罪、堕落以及耶稣必须去死的故事,而你也终于设想出了一位如此可怕的上帝:为了宽恕你,这位上帝必须杀死耶稣。我们就此创造了负罪的宗教、恐惧的宗教与伤害的宗教。莫非耶稣的故事必须照此理解不成?我不这么认为。

你不妨认真研究一下旧约,想想保罗会怎么想看待耶稣的诞生。他在这个问题上没发表过多少意见。他在加来太书当中写道耶稣“为女子所生”。这里他用了希腊词汇gynaíka,即女性——妇科一词的词根就源于此——丝毫没有处女的意思。耶稣就像所有其他人那样为女子所生,而且还是个“生在律法以下”的犹太人。马可也没怎么讨论过耶稣的诞生,他说耶稣的神性是在受洗时获得的。耶稣母亲的名字在第一部马可福音当中仅仅被提到过一次,出自某位批评家之口。看看马可第6章,玛利亚的名字唯独在这里被提到了一次:“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么?”除此之外直到公元九十年马太和路加才向基督教传统添加了耶稣诞生的叙事,让玛利亚多了一点戏份。所以我们要仔细研究圣经,确定经文究竟不意味什么。太多的人们长篇大论地宣讲圣经意味着什么,却不理解这本书的历史,这也太吓人了。这种做法带来了太多痛苦。要记得我们引用经文贬斥伽利略,我们引用经文贬斥牛顿,我们引用经文贬斥达尔文,我们引用经文为奴隶制辩护,我们引用经文为种族隔离辩护,我们引用经文为压迫女性沦为二等公民辩护,今天我们依然引用经文来迫害男女同性恋。因此我们难免怀疑,要想揭露上帝的真理,引用经文或许并不是正确的做法。

那么如果耶稣的神性并非来自他的神奇出身,那或许是因为耶稣行了神迹?这是有趣的另一点:我们找不到公元80年之前的任何书面描述能将奇迹与耶稣联系起来。保罗从来不知道耶稣能实行奇迹,我们有很多保罗的书面记录,全都没提过这一茬。在新约研究界有些人认为还存在比马可福音更早的福音书,并且称之为Q文件。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但是很多人相信,其中有些人比我聪明得多,所以我尊重他们的观点。我们姑且假设这份Q文件的内容得到了马太与马可福音的采用,姑且假设Q文件确实是比马可更早的文献,但是这套文本当中依然一个奇迹故事都没有,就连耶稣复活的故事都没有。最近有些人相信——包括耶稣研讨会的人们——1945年在埃及的纳格哈马地出土的多马福音是比马克更早的文献。我们假设这是真的——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是姑且假设这是真的——在多马福音当中你依然找不到任何一个奇迹故事。此时奇迹还没有与耶稣联系起来,直到公元一世纪九十年代为止。马可似乎是将神迹带入耶稣生平的人,没有比他更早的记录。

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分析一下奇迹情节就会发现,耶稣并不是圣经故事当中唯一一个行过奇迹的人。圣经讲述过摩西行奇迹的故事,后面跟着一段约书亚行奇迹的故事;圣经讲述过以利亚行奇迹的故事,后面跟着一段以利沙行奇迹的故事;圣经讲述过耶稣行奇迹的故事,后面在使徒行传当中跟着使徒行奇迹的故事。圣经当中就只有这三段篇幅涉及奇迹。人们以为圣经的每一页都有奇迹,但其实就只有这三个故事循环。理解这一点之后再看马可福音当中耶稣行奇迹的故事,其中绝大多数——如果你熟悉希伯来经文的话就能看出来——都是摩西与以利亚故事的重新改写与放大。二鱼五饼喂饱五千人的故事复刻了摩西召唤玛那喂饱荒野上的天选之民的情节。以利亚是旧约当中唯一一个曾经复活死者的人,他复活了一个孩子。马太、马可、路加福音当中都有耶稣复活死者的故事,检查一下就会发现这其实是重述了以利亚的故事。新约与旧约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我们需要更加仔细地加以检视,我们需要重新理解奇迹故事。奇迹并不意味着将自然定律抛到一边,好让一位任性的上帝说“我要诅咒这个人,拯救那个人,让第三个人得癌症”——这样的上帝多么奇怪!但是只要我们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经文就难免会出现这样的上帝。

旧约当中还有另一处出现奇迹情节,这一处情节同样塑造了新约。在以赛亚书35章,有人问先知怎样才知道神国已经降临人间,怎样得知弥赛亚已经到来。以赛亚表示“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这段描述同样以非常吸引人的方式成为了新约的一部分。在马太与路加福音当中,施洗约翰被捕入狱之后派遣使者去询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么,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耶稣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然后他就引用了以赛亚书35章:“瞎子看见,瘸子行走,聋子听见。”这意味着耶稣将神国带入了人类历史,所以神国的征兆才会围绕着他。

一旦你采用学术视角看待圣经,许多内容的意味就不一样了。这种解读方式不允许你引用圣经来支持自己的负面消极立场与偏见。当我撰写这本关于永恒生命的书时,意识到人类的语言无法描述我刚才竭力试图描述的体验。我无法采访死者来确定这种感受,我无法当面询问已经越过死亡的人,这超越了我的能力。所以我对于死后的生活无法发表任何看法。然后我审视了一下死后生活的历史,发现虽然我们无法亲自研究这个问题,但是并不耽误我们发挥想象力。世界各地的书架上一本接一本摆满了此类书籍,无数作者言之凿凿地描述了天堂的景象:黄金铺遍街道并且铸成了路灯,人们吃的是蜂蜜牛奶——要我说这份食谱并不算勾引食欲——每一天都是永恒的安息日。在我听起来简直就像在养老院玩上五十万年沙狐球——我还不如直接死了呢!但是一无所知并没有阻止人们继续发挥想象力。那么究竟有没有一扇门户?我们能否足够深入人性以至于触摸神性?我们能否如此深入时间以至于触碰永恒?我们很了解生命,如果我们从生命的起源一直研究到生命的现在,那就可以继续推演一下,从而设法谈论超越了时空限制的扩展生命是什么样子。这就是我在这本书当中采取的途径。现在当我讨论基督的神性时也发现了一条必须遵循的类似途径。我们不能从神性入手,因为神性是一个人造的词汇。相反,我们要从人类的体验入手,要从这里层层深入,从而触碰到改变了人性的事物的边缘。

因此我审视了在耶稣的人世生活当中有哪些途径可以供我利用。我这样做毫无愧怍,我丝毫不想减损耶稣体验的力量。我首先要面对的事实是:在圣经当中并不存在目击者记录,甚至在福音书中也没有。福音书的创作时间全都是在耶稣受刑四十到七十年之后,这意味着它们出自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使徒之手。四部福音书的原始语言都是希腊语,耶稣以及最初的十二使徒全都不会这种语言。完全精准的翻译并不存在,我们看不到阿拉姆语记载的耶稣言行,只有希腊语记录。我认为完美翻译不可能存在的最好例子来自我在芬兰赫尔辛基讲学时的经历。我一句芬兰语也不会说,所以当时我身边站了一个体重三百磅、红头发红胡子的芬兰大汉名叫亚尔莫.塔基,他现在住在加州。他的英语很完美,而且从小说芬兰语。他逐行逐字地口译了我的演讲,中途都没有看稿子。据我所知他的工作完成得很好,当然由于我不懂芬兰语,所以不敢确定。唯独有一点我很肯定他翻译错了:我用了一个短语“同性恋与直人”(gay and straight),他翻译成了“快乐的尺子”。那场讲座的主持人在美国生活了很久,赶紧站起来打断说“我觉得你这句话翻译的不对”。据我所知他就犯了这一个错误。总而言之不存在完美的翻译,所以我只能从阿拉姆语的希腊译文入手,这样一来我就更不敢从字面上理解经文了。所以我想按照经文的原本作用理解经文,也就是用来诠释耶稣体验的肖像,而不能从字面上解释。它们不是反映耶稣生平场景的照片,不是耶稣言行的录音。这是一位犹太艺术家为了理解耶稣生平而绘制的肖像,用的是当时的人们能够理解的语言。一旦采取这种思路,经文的秘密自然就向你敞开了。

经文描述的耶稣体验的高于一切的最主要特质是什么?整部圣经都着重强调他是一个完满的人,一个充满人性的人,上帝的存在通过他鲜活了起来。这里的上帝并不是身在平流层之上的存在,而是凭借人类经验描绘而成。耶稣是一个不受求生本能驱动的人,他可以毫无芥蒂地奉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一个不需要依靠打压别人来抬高自己的人。所以请允许我将这幅肖像从经文当中抬举出来让大家仔细品鉴。我按照四部福音书的书写顺序来讲述,所以我们从第一位新约作者保罗开始。保罗的证言主张,如果你在耶稣的体验之内,将会意识到身为人类的藩篱全都消失:“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在基督耶稣里你们都被提升成为了更高层次的人类。在耶稣当中存在着一类全无藩篱的全新人类。多么惊人的见解,尤其是在公元一世纪。这是加拉太书的内容。

再来看看第一部福音书,也就是马可福音。马可特意安排了一名外邦人,一名罗马士兵,一名征服部族的一员,在十字架脚下讨论耶稣的人生意义,多么令人惊讶!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已经死去,一名肮脏的罗马外邦人站在他脚下。在最早创作的福音书当中,居然是一位罗马人开口诠释了耶稣生平。这位罗马士兵这样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这话听上去实在不像出自当时的人们之口,更像是这位士兵刚刚参加了尼西亚会议,听取了关于耶稣神性与人性的辩论,并且站在了亚他那修派一边——不是这么回事!他想说的是,当你看到一个人的人生如此圆满,以至于直可以超越自己的求生本能,即便在死去的时候依然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与爱。

接下来再看看马太。马太福音的开篇很奇怪,一起笔就将一颗星挂在了天上。星星有什么特别之处?星星不会仅仅照耀犹太人的土地。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能见到这颗星星。马太利用这颗星星作为象征,表明耶稣身上具有某些特质,能够引领人们超越部族藩篱,实现更加完满的全新人性理解。三贤人全都是追随这颗星的外邦人,他们可不是刚刚离开化装舞会会场,闲得没事骑着骆驼跟着星星乱跑,而且星星划过天空的速度还慢到足够能让他们跟上,让他们首先前往希律王的王宫并且提供一点情报,然后再领着他们前往伯利恒。这种解读等于是对着原画进行戏仿。这个故事不能按照字面解读。马太断言整个世界都可以通过耶稣体验被引向全新的人性。如果你不理解马太福音的开篇方式也不要紧,因为马太在福音书结尾还进行了总结。耶稣复活之后就仅仅说了一件事,这是圣经当中第一次引用基督复活之后的言论。他向使徒们吩咐了如今我们所谓的大使命(Great Commission):“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从字面上看耶稣似乎在挑战我们成为传教士,走遍世界让异教徒皈依正法。这可不是作者的想法。耶稣实际上想要告诉使徒们,既然你们理解了用来体验神性的人性有什么意义,那就必须跨越自身偏见的局限,跨越你所属的部族,前往不洁净的外邦人的世界,要与那些未经洗礼、未经割礼、未经救赎的人们打交道。你们要主动接触这些与你们不同的人,要告诉他们上帝之爱也涵盖了你们。这才是大使命的要旨:你的一切言行都不足以将你推到上帝之爱的界限以外。我们如今则将这句话改头换面,主张我们要让所有人想我所想,做我所做,说我所说,从而让我更有权柄——然后我们就全都加入了圣公会。我真心希望圣公会赶紧停止传教。我认为四处宣扬“你们错,我们对,真理在此,你看着办”实在行不通,但是这就是传教活动的本质,因此总是充满敌意。“我很好,你不好,你不学我就好不了。”我不相信上帝之爱能够通过敌意得到伸张。马太告诉我们,我们要前往世界各地,拜访那些外貌、行为、语言、信仰都不同于我们的各种人们,告诉他们我们所有人都具备共通的人性,因为上帝与我们同在。这是多么惊人的神奇理念。

再来看看路加福音——我保证不会将圣经的二十七部文本全都讲一遍——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原本是同一套文本,如果将两者摆在一起看,就会发现路加笔下的耶稣故事起源于犹太世界的边缘加利利,来到犹太世界的中心耶路撒冷,最终归于已知世界的中心罗马。这套文本的主题就是走遍世界。路加笔下的耶稣主张“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使徒们要在耶路撒冷作见证,在撒马利亚作见证,在犹大地作见证,还要在不洁净民族居住的世界最远端作见证。未经洗礼、未经割礼、未经救赎;外貌、行为、语言、信仰都不同。但是上帝之爱依然包容所有人。这就是耶稣故事的主旨。来看看路加对于五旬节的处理吧:使徒行传第2章,天堂打开了,又是一场洗礼,“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他们并没有变得更加虔诚,并没有立刻出发去说服其他人皈依基督教,而是立刻出发去爱,因为五旬节体验提升这些人超越了部落心态,获得了对于人类意义的全新理解。因此他们可以采用世人使用的任何语言与任何人沟通。这并不是奇迹故事,彼得不识字,彼得并没有学会说中文或者瑞典语,但是爱的语言是普世的。基督徒被抬升到了一种全新的人性当中,让他们能够超越自身的恐惧去爱,让他们对于集体归属产生了全新的认识,超越了我们全都为自己树立的警戒系统。

如果你从文本之下的深入层次来理解耶稣的故事,那么至少我觉得这个故事依然强大且真实。你与我并不是需要拯救的堕落罪人,而是尚且不完满的普通人类,需要爱让我们获得完满的人性。上帝不是超自然的外在法官或者父母,祂不想控制我们的行为从而让我们成为好孩子,不想用奖赏与惩罚的承诺来控制我们。像这样理解上帝的方式实在太幼稚太不成熟了。但是仅仅讲明上帝不是什么还远远不够,所以接下来我将尝试阐述一下我理解的上帝是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上帝是谁或者上帝是什么,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对于上帝具有怎样的体验,而且我并不认为我是在自欺欺人,尽管这一可能性始终存在。我认为上帝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它流经整个宇宙,流经每一颗行星,流经所有的植物与动物,仅仅在人类身上才实现了自我意识。正是这一生命之源让我们得以完满地生活。我相信我们的生活越是完满,就越能让上帝通过我们得到彰显。我对于上帝的体验是流经整个宇宙的爱。爱不是我能创造出来的东西,我可以接受爱,也可以给予爱,但是如果未曾接受就无法给予。而且我不能储藏爱,必须分享爱。爱不耐储存,若是不将爱分享出去,爱就会死。爱存在于万物当中,或许植物朝向太阳进行光合作用也是上帝之爱的彰显,或许母猫舔舐小猫也是上帝之爱的体现,但是这些生物不懂什么是爱,因为它们没有自我意识。你我有自我意识,所以我们可以识别流经生命的爱。上帝是流经全宇宙的爱,以人类的形式获得了自我意识,让我们能够恣意地去爱,让爱超越我们的安全屏障。我们爱的越是恣意,上帝的形象就越发鲜明。 上帝并不是什么外在的伟大存在,并不是什么施展奇迹来拯救我们的加强版人类,这种看法也太原始了。但是抛弃这一意象并不意味着背弃上帝的力量。我的神学导师保罗.蒂利希将上帝称作“一切存在的基础”,并不是特定的存在,而是存在本身,在万事万物当中彰显出来,但是仅仅在人类生命当中展现出了自我意识。存在的基础使得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类有勇气成为我们所能成为的一切。我们越是深切完满地实现我们自己的本质,上帝在我们身上就越是鲜明。这就是我所体验的上帝,这就是我在拿撒勒的耶稣这个人类身上体验到的上帝。所以我会毫不犹豫地与保罗一起主张:神确实在基督里。上帝是给予生命的生命,上帝是让我们有能力去爱的爱,上帝是使我们得以存在的存在。我所追寻的就是这样一位基督耶稣,我所敬拜的正是这样的耶稣。当我审视耶稣的生平时,我所见到的就是这样一位上帝。耶稣的生命如此完满,无论他遭遇了什么都无妨。耶稣如此恣意地去爱,无论世人对他做了什么——背叛他,否认他,抛弃他,殴打他,杀死他——他依然一如既往的热爱人。即便在临终之际他依然向外倾洒着爱、宽恕与慰藉。我不知道历史上这段情节是否真有其事,但这是后人记住的肖像。对于我来说这幅肖像就足够了。在棕枝主日,耶稣被赞颂为犹太人的王。“和散那!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绝大多数人类的头脑都会被赞颂的麻药冲得晕头转向,但是耶稣并没有。他太清楚自己是谁了,以至于赞颂完全对他没有作用。接下来到了受难星期五,当他被害的时候他的悲剧依然不能让他有所动摇。他宽恕了士兵,安慰了盗贼,抚慰了母亲,还向十字架脚下的人群表达了关切。他在临终之际仍然还在给予生命与爱。所以我才在耶稣身上看到了上帝。

根据约翰福音,这位耶稣来到人世只有一个目的。不是为了拯救罪人,不是为了强化负疚,不是为了拯救失落者,救赎卑贱者。根据约翰的说法,耶稣降世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们在这位耶稣当中遇到了呼吁我们生活的生命,鼓舞我们去爱的爱,激励我们尽情存在的存在。我正是在这位耶稣当中感受到了上帝,不是外在侵入性的存在,而是永远给予生命的力量。这力量让我们成为了完满的人类,让我们有能力摆脱生存本能,能够毫无芥蒂地奉献出我们的生命与爱,呼吁我们超越宗教的创伤,实现完满的人性。我想要追随的正是这位基督。我追寻这位基督的方式不是去教化异教徒,而是去改变全世界,从而让全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有更好的机会去生活,去爱,去存在,这才是基督徒的任务。要知道上帝是生命之源,是爱之源,是存在的基础。祂呼吁我们投入全新的人性,超越打压别人来抬高自己的需求。正是在耶稣的完满人性当中,我看到了上帝含义的最深刻肖像以及对于神性的最深刻理解。在这种体验当中,生产愧疚的宗教将会死去,我们当中的上帝呼吁我们实现完美的人性。当我将基督教转换成为这些门类之后,基督教就在我身上活了过来,如此强大,如此厚重,并且开启了对于上帝的普世理解,并不仅仅受限于我的传统。相反,所有宗教体系都可以步入这种生命力的神秘与神奇当中。神性的定位并不在天上,而在于心中;永恒不在时间之外,而在时间之内,祂呼吁我们成为我们所能成为的一切。治愈宗教创伤的工作就这样激励了我们所有人承揽这项位于基督教事业核心的任务。我希望以上的内容能让大家略微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耶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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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现在得克萨斯学校还不让讲进化论吗?

什么范围?得克萨斯的河友能不能讲一下?

家园 神导进化论 -- 有补充

记得有人贴过教会学校还是基督徒的科学课本,讲的就是这个。

因为进化论本质上和神创论没有冲突。教会可以在起源/目的论层面演绎神创论。然后把演化生物学的那些突变解释为神的选择,直接或间接的。

其实直到今天,达尔文进化论在生物学家、演化生物学内部也是众说纷纭。比如2007年Robert Reid在他写的《Biological Emergences》说达尔文主义者的胜利全靠诡辩。比如 2010年Jerry Fodor和Massimo Piattelli-Palmarini合作写了一本《What Darwin Got Wrong》,再次引起争论,甚至闹上了《Nature》。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谁也不能说服谁。

实际上问题很简单。因为大家用了不同定义,然后认为自己的定义才是对的。就Fodor一方而言,没有所谓「选择定律」,也即没有「适者生存」。就对手而言,演化生物学中有大量「选择定律」,比如性别比例和衰老。但是没人在意他们说的到底是不是一个选择定律。直到前两年还有国内学者批判Fodor,却没搞清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就达尔文个人而言,他所谓的「适者生存」,其实没有任何基础。比如

  

  如果你们阅读1859年出版的《物种的起源》,1860年第2版中有一个很长的序言,你们就会发现完全不同的东西。因为达尔文也知道他正在做的事,并且在第三章中他这样谈到了物种的起源:

  我曾把它称之为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每一个小的变化,如果有用的话,就会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一目的是为了标出它跟人力选择(如人类对家畜的选育)之间的关系。但是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常用的「最适者生存」这个说法更准确,而且有时候使用起来同样方便。

  可见,达尔文用「最适者生存」这个说法替代了他更早的「自然选择」这个说法(自然选择是跟人为选择相对应的)。「最适者生存」这个说法来自于斯宾塞,源于英国早期自由主义的背景,这个说法正好包含了这种社会的因素,后来被不合理地固定在了达尔文身上。达尔文继续说道:

  人通过选择当然能够制造出伟大的结果⋯⋯但是自然选择⋯⋯是一种不间断地随时行动的力量,无比地优于人的软弱的努力,正如自然的作品优于人的艺术品那样。

  那么,自然是怎么进行选择的呢?

  生存的斗争不可避免地来自于一切有机体很高的繁殖率。

  这就是马尔萨斯(Malthus)的学说,常常应用于动植物王国。也就是说,达尔文为了构造他的进化理论,使用了来自于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的政治学的早期自由主义的范畴。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事实上,在他发展了他的理论之后,他不得不做出另一个很大的限制。达尔文类型的进化理论(也存在着别的进化理论——关于进化是无可怀疑的——但是我们现在具体谈的是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基于对植物和动物饲养的观察,断定有一种后来被称之为变异(mutation)的小变化,在一个种类中制造着新的变种。达尔文由此外推说,哪怕是在明显不同的物种之间也存在着通过类似的小步骤从一个物种变成另一个物种的变化,如同在同一个物种之内在人为的和自然的繁殖中所观察到的那样。但是由此也可以得出,在今天可以辨别的物种之间——它们彼此之间是相距甚远的——必定存在着无限丰富的、无穷小的过渡环节,即便不是从一个物种到另一个物种,那么也定然可以从目前存在的不同物种,回溯到它们从中发展出来的共同的起源物种。达尔文就做了这样的假设。进化是通过这些变种无限小的变化发生的,物种就是从这些变种中发展出来的。但是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我们只有这些可析可分的物种,物种之间那些所有环节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知道达尔文是否是一个「思维正确的人」,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认真的科学家,他在第十章回答了这个问题,标题是「论地质记录的不完美」。他说,对于他的理论,最大的质疑在于:

  物质形式之间的差异性,它们之间无法通过无限的过渡环节彼此混合起来。⋯⋯(他继续说道:)地质学确乎没有揭示出精微渐进的有机体进化之链条,而这一点也许是可以提出来针对这个理论的最显然的、最严肃的质疑。(这些遗关的环节一定是不可胜数的,但它们却不存在)我相信,对这一点的解释就在于地质学记录的极度不完善。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看施朗:「像达尔文这样思维正确的人通过对自然的精确观察得出的判断,不得不为暴力政治提供合法性,这绝不是独一无二的事」,这句话乃是胡说。正是对于达尔文的理论而言最为关键的这个部分,是没有经验基础的,而且直到现在也没有。相反,这个部分毋宁说是自由主义关于竞争政治、在竞争中选择最优者的政治学在地质学现象中的应用,是毫无经验观察痕迹的。而这一点后来又从达尔文这里提炼出来,经过伪自然科学权威的强化,再次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术语被用于政治辩护。 ——《希特勒与德国人》P180-2

然后我们不看「适者生存」再看看「进化」本身如何。

  

The big difference is that evolution has been removed from the neo-Darwinists’Modern Synthesis and natural selection is no longer considered to have any causal validity for evolution.——《Biological Emergence》P405

这点用流行的种群生物学即可解释,也即进化由于意外因素在较长历史时期内失去了效力,只在局部时空内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从连续渐进的起源去讨论人类进化,那么进化论已经被「否认了」。因为原始祖先我们无法追溯(太多偶然),神创论可以大张旗鼓地安营扎寨。

另一方面,日常中的进化论往往有目的论成分,导向某种因果,其典型就是陈王——生物是「为了」进化而生存繁衍的。也即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基因起到了这个作用。但证据不过是一些已经发生的事实,是无法论证这种「目的」的。比如我们生活显然有大量别的目的或因素在起作用……康德甚至用生育和流产来说明进化论者的问题,因为你显然无法给流产安排上某种「自然目的」(《判断力批判》 第81节。80节解释了进化论)。

结果就是,所谓的达尔文进化论,不过是把一个常识(适者生存)或事实(优胜略汰),倒置作为一切的起因。就像效用价值论把效用等同于货币一样。是在混淆概念。然后不可避免的,社达就出现了。

说的有点乱。总之这些都针对达尔文进化论(适者生存),而不是演化生物学的进化(复杂程度的增加)。但是,在一般人眼里,演化生物学和达尔文进化论,有什么区别吗?

通宝推:桥上,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进化论几千年前就有了 -- 补充帖

说到达尔文之后人类略高于猿猴,之前看过这样一段。

柳白猿:根据《灵动子》记载,为感慨人间的仇杀暴虐,向往人进化过程中猿猴阶段的纯真自由,所以名为白猿。

段其瑞:三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你这也是戏论。

其实动物作为人的起源是中国神话的常见母题……猴子恰是典型。

点看全图

在中国这里,人并不比动物高多少。😁

见前补充 47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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