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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如何定罪? -- 今生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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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如何定罪?

近日央视几个栏目同时在报道在武汉发生的一件令人发指的罪行,一个饭店小老板在过去五年里霸占店里一个服务员,并在其身上写下几十个字,这个案子中让人深思的地方实在不少,特意写下来问问河里各位大大有什么看法。

这个少女来自四川,十七岁的时候来到武汉打工,到了这家小饭店,店主某次用白酒灌翻后迷奸了她,她也就这么认了,然后她才知道店主早已经结婚生子,店主的妻子居然还要求她们一起相处,这样的日子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搞不好还就这么平静下去,不过这个店主心理明显变态,其不断在其身上刺字,包括背部两行大字:“人是崔家人,身是大龙身。”还有胸部腹部手部脚部都有大小不等的字。这样忍受了五年,直到日前实在受不了了跑出来报案,媒体报道后,有家美容医院愿意免费提供服务消除身上的字。

在此案件中,让人感慨的地方太多太多了,我列举一点点个人感受在下,大家补充下:

1)其妻子的作用很耐人寻味,她也是受害人,因为这个店主首先刻字是刻妻子身上,而且打骂也有,她就这么忍了,甚至帮助店主去劝这个女孩子,可以说这些暴行与她的纵容不无关系,但是她身上被刻的字比这个女孩子还要多,因为媒体没有关注到她身上,所以她的消息知道的很少,很希望可以看到她可以表达下她的真实感受;

2)如何定罪?开始的时候,女孩子报案以后,公安并没有立案,现在已经立了,不过好象店主跑了,这个事情闹大以后,迟早要给抓到,但是有个问题,如何量刑的问题。专家们定义的故意伤害罪,可是被刻字,按照现在的量刑标准,顶多轻微伤,印象中毁容可以判死刑的,不过这个案件不属于毁容范畴,其都是刻在外人无法看到,甚至属于隐秘的部位,但是当事人的痛苦和对于人格的侮辱非同一般,其在腹部刻上大龙专用几个字,明显心理变态,简直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3)如何取证?因为很多都只是当事人的口述,还有很多罪行无法有效取证,其五年前的迷奸行为无法惩处,其后来不断用各种手段威胁,包括威胁女孩子,他知道其兄弟住处,要是她敢对其不利就伤害其兄弟,拍裸照,拍性爱照片,警告其要是不从就公开,这些恶劣的手段该受到惩处,可是如何取证实在是一个很难,而就这么放过这个变态,实在有些不甘心。

类似案件,要是在国外该有怎样的对策?

家园 好问题,大家一起分析

焦点在于刺字这个行为到底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侮辱罪。

至于强奸罪,我觉得恐怕很难认定。

家园 啥也表说了,雇杀手吧。。。
家园 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有时是矛盾的

这种事情国外多了。刺杀里根的,辛朴森案,凶手不都逃脱了?按法律程序走一般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有法外行刑才有可能讨回公道。或者象中国的不依法办案的,法官按舆论压力办案,遵循“多数人的暴政”,或许有可能得出一个结果公正来。

象韩国的一个基督教的教主,骗奸了成千上万的女子,法律也没把他怎么样。

家园 我倒有点不同的看法

暂时抛开对受害者的同情,我觉得这件事情上,更多看到了两个女性的“愚昧”。

五年前那位少女就应该马上报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将损失减到最小,法律是武器,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武器,也是每个公民保护自己的武器。

如果不懂法,如何去寻求程序公正呢,又如何去保障结果公正呢?

家园 理想化了

一方面是离婚率高,有统计数字,北京上海每年离婚的人数相当于结婚人数的一半以上。

另一方面,大陆现实是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两个女性做了一个老板的大小老婆在现实的情况下算不上是“愚昧”。

虐待的问题,国外有人研究过,是一个程度逐步加深的过称,施虐者与受虐者双方在这个过程中都离正常人性越来越远。

家园 补充下

此一案例里还有个因素值得关注,店主不断用各种手段恐吓以及摧残,稍有不从,打骂伺候,用烧烤用的铁签子刺,并且在胸部刺出了一条线,在去年一年,这个女孩子做了五次人流,有一次做完后休息了三个小时,接着去上夜班。其用女孩家人生命威胁的手段对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还有拍照的那些手段,加上其老婆的示范作用,这些都在这个事件中起了重要作用。

补充个今天新闻里的细节,女孩子做第二次手术,因为太疼没有完成,其在麻醉状态的时候,惊恐的叫着别杀我,这说明她的潜意识中对于这个男人极度惊恐。

家园 河里兄弟们大家凑钱

建立一个杀手基金。如果法律无法伸张正义,那么我们就只好自己来。

正义从来是需要行动去维护的。

家园 对这样的人渣,先毙了再说

我有位朋友以前是学法的, 在国内还当过一段儿法官, 他如今就是这么个观点, 说在国内什么程序正义都是扯淡, 对坏蛋就得抓着一个毙一个.

象加州这儿有个著名的优胜美地杀人案, 凶手也是这么个变态. 根据程序,警方需要他的供词, 问他是如何杀的人. 你猜他怎么说? 他说你们必须给我提供足够的黄色杂志, 不然我就不说!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可他这样的垃圾还是得由全体纳税人养活着, 包括我辛苦赚来的一部分, 想想就气! 你以为你在坚持程序正义,他根本就把你当傻瓜!

对真变态就得杀Y的没商量!

家园 【原创】国内花钱买命是现实的选择

虽然很无奈,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现实。

此案件即便按照故意伤害罪起诉,对于其伤害的认定按照现有法律,顶多三两年,而一旦牵涉到民事赔偿部分,案犯可以积极理赔还依然有望获得一定程度减刑,而那个给一个女孩子会带来一生梦魇的恶魔将来依然会在这个社会上逍遥,说不上什么时候还有可能危害到其他人,他所将面对的刑罚与他所造成的伤害实在太不成比例了。

引申到其他,最近几起引人注意的案件结案,继续在引发讨论,一是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件,还有大款故意撞死人事件,两个案件都是死缓,而按照其性质恶劣程度,的确是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为什么还是死缓呢?这就涉及到一个现实的问题,在中国,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前提下,对于这类恶性事件中遭受伤害的人往往不仅仅是其本人的问题,还包括其牵连的一个或者数个家庭,尤其是损失了家庭主要劳动力也可能是主要经济支柱的家庭,如何给予他的后人更多保障往往会是审判者必须考虑到的重要因素,所以现实中,能否负担民事赔偿已经成为量刑一个重要的标准,不过这两个案件有差异,山西警察案件中,其本人并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是其家人,兄弟姐妹父母之类的共同凑钱给予赔偿,此一案件对于其死缓的判决还是现实的考虑,个人也没太多异议,毕竟死者死矣,尽量给予家人扶助才能将伤害减少到最低,但是大款案件中,其本人拥有足够财产,要是法院执行力度足够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惩罚性罚款保障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问题,不过中国现状就是如此,在其家人积极赔偿,并且好象还有帮助安排工作一类举措换取被害人家属的不再深究,大款家人有足够的资源做类似事情,这个不公正的结局却是最符合现实利益的结局。

不过现在某些地方已经出现另一种效应,在某些案件中,受害人家属获得了罪犯家属扶助补偿以后,主动表示不深究,或者是去为罪犯求情,当个人因为害怕失去获得的利益而放弃了对正义的追求,对于这个国家究竟意味着什么????

家园 需要教父呗
家园 续下,案件还没结

昨天CCTV的今日说法又提到这个案例,店主是东北人,案发以后已经潜逃回东北,两个月了,居然还没有抓到,要知道这是武汉和中央媒体高度关注下的案件,不过这个罪犯躲东北某个村落里还真不好找,(这个家伙体重达到一百一十公斤,体形还是有特点的,又凶又蠢同时还有些自卑的人,真是社会的败类。)要真动员社会力量抓捕,没道理让他逍遥法外,看来警方重视程度还是有问题。

据央视的嘉宾介绍,他的做法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义,而且手段极其恶劣,该从重处理,故意伤害罪起点是三年,按照这样的说法,我觉得可能判7-10年,不过就算无期徒刑我也觉得太便宜这个渣滓了,这样的人就该进精神病院,别放出来了。

家园 2万一条人命

问题是这个买命市场培育起来之后,您的生命也就是这个价格。

家园 法律不公正造成的伤害会远大于几个恶性案件
家园 有了这个市场,最高兴的肯定是既得利益者,弱势群体将更惨

提这个主意的纯粹是侠义英雄片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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