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共:💬567 🌺892
住房市场化那么多年了,各地房产管理和交易部门已经完全可以做这些事情了。至于税基问题,当前就简单而合理的就是前次成交价;没有成交记录的比照进行---中国房产没有那么多特异化因素,比照会非常简单。
其实问题最大的部分还是在城乡二元体制的处理。估计最终会等到和土地产权一道考虑。这样以来,省级管理下的财政体系变动也是需要做些变动,逐步到位的。此外,历史衔接是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但都是技术性的。毕竟目前不在于马上把钱收到位,而在于这个桥墩的‘存在’到位。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征物业税是一定的 znxf 字70 2009-05-27 00:32:45
🙂目前综合形势下,房产税开征是长期稳定的必然选择 15 lxgw 字2293 2009-05-26 23:39:29
🙂一个完善公平没有猫腻的系统建立至少也要几年时间 1 hfls 字597 2009-05-27 01:13:39
🙂主要工作应该不在这些地方
🙂好见识,赞一个 高子山 字0 2009-07-14 19:22:49
🙂当年 3 葡萄 字0 2009-05-27 00:01:27
🙂这就是属于典型官本位环境下的迂腐 2 lxgw 字908 2009-07-10 00:02:00
🙂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获得长期的财政来源从而尾大不掉? 响水滩 字0 2009-05-27 0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