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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野狐禅之异想天开 上 -- 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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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用: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感知。当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直接影响时,那另一个物体也就直接感知到这个物体。

影响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感知则是一个物体受到、并确定受到另一个物体的作用;感知也叫被影响、或者叫被作用;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即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实施者和承受者,亦即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影响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作用物体实施作用是影,被作用物体受到作用并做出反应是响,影响是从作用物体的角色定义作用。感知也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感是被作用物体确定受到了作用,知则是被作用物体明确了受到的作用以及实施作用的物体,感知是从被作用物体的角色定义作用。作用是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被作用物体对作用物体的直接感知;当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实施直接影响时,被作用物体也就直接感知到作用物体。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人们总是可以把物体作为对象,人们也可以把作用作为对象。既然作用也可以被认为是对象,那么作用也总是具有属性。

作用具有客观性。物体具有客观性,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也具有客观性。一个物体总对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一个物体也总受到它周围的物体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不管是否有人观测这两个物体,这一个物体总是对那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那另一个物体也总是受到这一个物体的作用;如果一个物体没有对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不管是否有人观测这两个物体,这一个物体总是没有对那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那另一个物体也总是没有受到这一个物体的作用。

作用具有对应性。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只要有一个作用,这个作用就一定对应有一个作用物体和一个被作用物体。一个作用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一个作用也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感知;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总是有两个,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总是既有作用物体又有被作用物体;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必须有两个,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必须既有作用物体又有被作用物体。当发生有一个作用时,参与这个作用的一个物体不可以既是作用物体又是被作用物体;但是,一个物体可以同时参与多个作用、而且这个物体还可以在参与的各个作用中分别担任相应的角色;例如,一个物体同时参与了两个作用,这个物体在第一个作用中是被作用物体、在第二个作用中却是作用物体的情形。一个物体可能同时受到多个其它物体的作用,一个物体也可能对多个其它物体同时实施作用;但是,不管一个物体同时受到多少个其它物体的作用,也不管一个物体对多少个其它物体同时实施作用,这个物体与其它任何一个物体各自发生有作用。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各个组成物体或各个部分也可能发生作用;如果一个物体的部分或组成物体有发生一个作用,这个作用也只有要么是这个物体的两个部分参与的作用、要么是这个物体的两个组成物体参与的作用,应该把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要么对应到这个物体的两个部分、要么对应到这个物体的两个组成物体;如果这个作用是两个组成物体参与的作用,因为一个组成物体也是一个物体,所以参与这个作用的当然是两个物体;如果这个作用是两个部分参与的作用,这个作用所对应的两个部分各自都是由各部分自己的组成物体组成的,人们可以从观测的立场、认为这个作用所对应的两个部分各自是一个物体,参与这个作用的仍然是两个物体;一个作用还是必须有两个物体参与。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当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部分或组成物体也总是没有发生作用,但是这个物体却总是可以与其它物体发生作用。对一个作用来说,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两者缺一不可;不存在没有作用物体的作用,也不存在没有被作用物体的作用;人们要确定一个作用,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作用总是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作用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的基础是物体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一个物体跟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一定不是这个物体跟别的其它物体的作用,这是物体相对性的自然结果;反过来,一个作用对应有哪两个物体就对应有哪两个物体,一个物体跟谁作用就是跟谁作用,这又体现了物体的确定性,即这又体现了物体的客观性。对于一个物体跟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观测与否、也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参照与否,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的作用观测与否、也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的作用参照与否,不管是这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的作用、还是另一个物体对这一个物体实施的作用,该两个物体的作用总是该两个物体的作用。作用具有客观性,所以作用应该可以被观测;但是,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可是作用既不是物体、也不是物体集合;所以,作用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作用不可以被直接观测,作用也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作用也不可以被直接参照。作用具有对应性,作用的对应性指明了人们对作用的观测方式以及观测途径;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总是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人们对一个作用的观测、也总是通过观测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甚至两个物体有没有发生作用、人们也是通过对这两个物体的观测来间接确定的;人们如果把两个作用进行对比,也还是通过分别观测、甚至分别检测(即通过多次观测)这两个作用各自对应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完成的。对一个作用来说,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两者缺一不可;不存在没有作用物体的作用,也不存在没有被作用物体的作用;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总是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又因为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作为参照对象,人们确定的观测对象只可以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人们确定的参照对象也只可以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一个物体集合中的各个物体也可以区别开来,即使人们确定了一个物体集合、人们也是通过确定这个物体集合中之单个的物体来确定一个作用;一个作用还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所以,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也只可以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因此,人们如果要确定一个作用,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

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作用总是通过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才可以被人们间接观测;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可以且只可以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人们如果要确定一个作用,通常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只要一个作用一旦被确定,不管人们怎样对其进行间接观测,这个作用总是这个作用自身、而不可能变成其它的物体或作用,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也都不可能变成对方、更不可能变成其它的物体或作用、还更不可能变成另外种类的对象;当发生作用时,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总是配成一对出现的,每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都发生有作用,每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的作用、都不是另外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的作用;当一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同时发生作用时,这个物体与其它各个物体各自发生有作用,各个作用都是各个作用自己;这些也可以被称为作用的确定性。物体具有多样性,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作用也具有多样性;当人们把一个作用与其它多个作用分别进行对比时,这个作用与其它各个作用进行对比而得到的结果可能各不相同;物体还可以变化,如果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之间发生了相对改变、或者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变化、抑或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各自都发生了自身的变化,那么这两个物体的作用也可能发生改变;如果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发生了相对改变、或者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变化、抑或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各自都发生了自身的变化,这两个物体还可能不再发生作用了;对于一个作用,如果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消亡、甚至这两个物体都发生了消亡,这个作用就也不再是发生的,这个作用就消失了;物体可以变化,对于两个物体,即使原来这两个物体没有发生作用,也可能因为这两个物体各自自身的变化、或者以及这两个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而发生了作用。作用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人们对一个作用的观测、总是通过观测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总是通过作用所对应的物体来体现;物体也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就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当发生作用时,被作用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就也体现有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之所以当发生作用时、被作用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体现有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之所以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之所以作用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还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

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物体也是可以被直接观测的对象或者可以被直接参照的对象,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观测,也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参照;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则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参照也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凡是客观对象都具有客观性,作用也具有客观性,所以,作用也是客观对象;但是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观测或者被直接参照,虽然作用具有对应性,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客观实在的对象,但是人们对作用的观测却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参与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完成;因此,作用是客观对象,作用只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作用是第一类的客观对象。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只有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影响或感知是直接的时,才是作用。作用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指的是两个物体没有中间物体的影响和感知。可能还有类似这样的情形:物体A对物体B作用(A直接影响B,B直接感知A),同时物体B对物体C作用(B直接影响C,C直接感知B),但是物体A与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A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A作用);物体A通过中间物体B间接影响物体C,物体C也通过中间物体B间接感知物体A;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只可以说物体A与物体C发生有联系;人们为了叙述方便和表达准确,通常指定物体A是联系物体、指定物体C是被联系物体。对于发生联系的两个物体、可以有任意多个中间物体;对于两个联系着的物体、可能通过多组并行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联系、也可能通过网格节点状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联系,两个联系着的物体总是可能有不止一条联系途径。作用和联系的区别在于: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而联系则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影响和感知,联系既可能是两个物体没有中间物体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也可能是两个物体通过中间物体发生的影响和感知。人们可以认为作用也是一种联系,但是联系却不一定是作用;只有两个物体之没有中间物体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才既是联系、又是作用;各个物体之所以发生联系,也是因为各个物体的作用。还有一种情形,比如:物体A对物体B作用,同时物体A对物体C作用,但是物体B与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B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B作用);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可以说物体B与物体C发生有关系;这种关系是正向关系,发生正向关系的物体是受到同一个作用物体作用的各个被作用物体。当物体A同时受到物体B的作用和物体C的作用、而物体B和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B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B作用)时,物体B和物体C也发生有关系;这种关系是负向关系,发生负向关系的物体是作用于同一个被作用物体的各个作用物体。如果两个物体有发生关系,不管这两个物体的关系是正向关系还是负向关系,人们总可以指定这两个物体当中的一个物体是关系物体、而另一个物体则是被关系物体。各个物体之所以发生关系,还是因为各个物体的作用。联系和关系也是有区别的:联系着的各个物体的作用总是有次序的,既联系物体同与其最邻近的中间物体发生有作用、且联系物体是该中间物体的作用物体,同时被联系物体同与其最邻近的中间物体也发生有作用、且被联系物体是该中间物体的被作用物体,被联系物体一定可以受到联系物体的间接影响;而关系着的物体的作用不一定依次发生,关系也不关心关系着的物体是否发生了间接影响;关系着的物体总可能发生了间接影响、也总可能没有发生间接影响。如果存在两个物体和一个中间物体,只有当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是中间物体的作用物体、而另一个物体是中间物体的被作用物体时,这两个物体之间才是联系;人们可以认为联系也是一种关系,但不是任何的关系都是联系。对于发生有关系的两个物体,可以有任意多个中间物体;对于两个关系着的物体、也可能通过多组并行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关系、还可能通过网格节点状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关系,两个关系着的物体也总是可能有不止一条关系途径。如果物体A和物体B通过多个中间物体发生有关系、而且发生的关系只有一条关系途径,那么在物体A、物体B、以及那多个中间物体共同组成的物体集合中,只有当任何的间隔一个中间物体的两个物体都发生有联系时、物体A与物体B才是联系,只要有任何的间隔一个中间物体的两个物体是关系、物体A与物体B就只是关系而不是联系。对于任何的两个物体,它们可能发生有作用,可能发生有联系,可能发生有关系,可能发生有作用、联系、关系三者中的任意两者,可能三者都有发生,也可能三者都没有发生;如果两个物体既没有发生作用、也没有发生联系、还没有发生关系,那么这两个物体之间无关。如果人们通过观测而确定两个物体无关,当人们把被观测的对象扩展到既包含有这两个物体又包含有多个其它物体之包含有更多物体的一个物体集合以后,却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发生有关系、甚至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发生有联系。

只有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才是作用。尽管一个物体总对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但不是对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作用;尽管一个物体总受到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也不是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对它作用。经常还有这样的情形:物体A对物体B作用,(A直接影响B,B直接感知A),同时物体B也对物体A作用(B直接影响A,A直接感知B),这时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作用的相互性、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客观性和对应性是作用的基本属性,凡是作用就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相互性也是作用的属性,但是作用不是一定是相互的,所以相互性不是作用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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