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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冬夜谜案--已修好各集直达楼梯! -- 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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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冬夜谜案--已修好各集直达楼梯!

河里的各位看官:

对不起了各位,本人初到河里,对河里的版面不甚熟悉,前期发帖有些乱,正在逐步学习修直达电梯便于大家看贴。

本帖不是小说,是尚未完结的真实案例,所以除了考虑当事人隐私对人名、地名略作隐晦外,细节力求真实。但既然力求真实,就难以像电影大片那样跌宕起伏富有戏剧性,而且主要内容是推理和法医学知识,可能部分看官感觉枯燥,敬请谅解!

我会根据本帖受关注的程度不定期推出后续的故事,关注多就发布快关注少就发布慢,少人问津不排除随时停止--我不想浪费大家和我自己的时间。

有疑问尽管提,我会竭尽所能予以一一回答的。

目录

冬夜谜案1-2----本帖

冬夜谜案3------ 杜丘:冬夜谜案3

冬夜谜案4------ 杜丘:冬夜谜案-4

冬夜谜案5------ 杜丘:冬夜谜案-5

冬夜谜案6------杜丘:【原创】冬夜谜案-6

冬夜谜案7------杜丘:冬夜谜案-7

冬夜谜案8------杜丘:【原创】冬夜谜案-8

冬夜谜案9------杜丘:【原创】冬夜谜案-9

冬夜谜案10------杜丘:【原创】冬夜谜案-10

冬夜谜案11------杜丘:冬夜谜案-11

冬夜谜案

冬夜谜案12------杜丘:【原创】冬夜谜案-12

你可以把这仅仅当作一个故事,但它的确是一起真真实实正在发生的案件。

由于这起案件仍在继续,所以这个故事如何发展和最终结局,我没有确定的答案。

为了使有关的当事人免收不必要的干扰,我将不得不对人名、地名和个别情节作些处理,但我会尽力保证其他情节的完整和真实。

请朋友们帮助我一起来探究这个故事中的真相,是我在这里写下这个故事的唯一原因。

以此告慰过早离开亲友的亡灵。

嫌疑人的哥哥与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显得有些激动,不停的对我诉说他的弟弟是冤枉的。我非常理解和同情,毕竟他的亲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甚至可能因为犯罪过于严重而性命不保。

相信自己的亲人无辜的委托人占相当比例,但事实上往往是那些已经被拘禁的嫌疑人辜负了亲人的信任,的的确确犯下了罪行。法庭上,随着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展示,坐在法庭后排的那些嫌疑人的亲友,由满怀希望到彻底绝望的表情转换,着实令人心痛。

所以,作为一名律师,我不可能因为对委托人的信任而相信嫌疑人的无辜,经验已经使得我对任何人的话都很容易报怀疑的态度。

还是先来简要介绍一下案情吧——

这起案件于2月份发生在我市旧城区的一栋老旧楼房二楼的一套住宅里。这天凌晨4点左右,居住在案发现场对面的一对老夫妇和往常一样起早准备摆摊卖早点,突然发现对面二楼的房间火光闪闪,马上大喊救火并报火警。邻居们踢开房门时,发现客厅和客厅后面的大卧室已经多出着火,浓烟滚滚。邻居们和随后赶来的消防队一同降火扑灭,在此过程中发现大卧室被子下躺着一个半裸的女人,正是这家的租户刘小姐,已经完全没有意识,送医院救治后确认已经死亡。

虽然死者身上有烧伤,但面积不大不足以致命,而死者颈部有非常明显的掐痕,其他尸体特征也显示死者极有可能是被掐死。警方很快确认这是一起杀人案件。

尸体作鉴定的同时,侦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警方现场勘查的情况,门窗禁闭,没有发现撬门翻窗的痕迹,可以确定是熟人作案。而郑大与死者关系密切,又很快被证实案发当晚到过现场,加上早上电话关机等等疑点,立即被确定为头号嫌疑人,于发现尸体的当天傍晚就被一举抓获。

郑大与刘小姐的关系有些微妙。简单的说,郑大与刘小姐大约十年前认识,不久发展成情人关系。郑大为刘小姐买了一套二手房,也就是出事的这套。郑大经常来这里过夜,刘小姐为其生了个儿子小虎,如今小虎已经长到上小学二年纪。郑大出本钱资助刘小姐做一点小生意,据说生意还不错,赚的钱用于刘小姐母子二人的生活是绰绰有余的。大约四年前,郑大和乡下的老婆离婚,但至今没有和刘小姐结婚。

案发的那天晚上,郑大到刘小姐的住处的直接原因为了帮儿子小虎拿做作业用的字典。儿子平时随刘小姐一起生活,案发前几天,因为刘小姐被人打伤,由姐姐照顾在家养伤,没有心思照顾儿子的起居,所以郑大暂时将儿子托付他人照顾生活。而将刘小姐打伤的不是别人,正是郑大已经离异的前妻秀红。

原来,在案发大约半个多月正是农历春节。按照惯例,郑大又带上与刘小姐所生的儿子小虎回老家团聚,刘小姐则依然因郑大家族难以接受,没有作为家族的一员得到团圆的邀请。但刘小姐毕竟不甘于自己的尴尬地位,大年初一突然决定回郑大的老家,去争取自己应得的名份。

其实,郑大的家族对刘小姐的接纳也许只是个时间问题,毕竟有一个孩子的血肉联系,而且郑大又已经恢复单身,与刘小姐结婚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障碍。所以刘小姐的出现虽然唐突,但大家也意识到是迟早要发生的事,又是大过年的,惊讶之余,也只有表示欢迎。

但刘小姐也许没有充分估计到的是,郑大的前妻秀红虽然已与郑大离婚,但作为几个孩子的母亲,过年是自然要参加郑大家族的聚会,而且对夺其夫君的刘小姐依然怀恨在心。秀红见到刘小姐出现,自然气不打一处来,感到刘小姐的出现分明是向自己示威,于是叫上了几个自己家族的小伙子,冲到郑家劈头盖脸就将刘小姐教训了一顿。刘小姐虽然伤得不重,但一张脸被秀红抓得满是伤痕,面子算是丢尽了,只能捂着脸哭着回了娘家。

刘小姐的家人得知自己家的女儿受了欺负,纷纷痛骂郑大没有保护好刘小姐,又将刘小姐狠狠教训了一顿,责令其断绝与郑大的来往。二十来岁就跟了郑大,儿子都上学了,原来的老婆也早就离了,就是迟迟不给个说法,还受这样的委屈,的确说不过去。刘小姐一肚子委屈,也迫于家庭压力,同意断绝与郑大的来往。刘小姐的家里也决定,派刘小姐的大姐和刘小姐一起生活,一来照顾刘小姐养伤,二来监督刘小姐不得与郑大来往。

这样,郑大过完节回省城后,就只好将儿子交给小翠照顾

小翠何许人也?她是郑大继刘小姐之后第二个情人。小翠红平时帮郑大打理生意,所居住的一套房子也是郑大所购。郑大平时就在刘小姐和小翠之间两处“奔波”。

有意思的是,在郑大的家族,小翠和刘小姐一样不是秘密。而小翠与刘小姐之间似乎也能各守一方领土而相安无事。

小翠的住所,就是案发当晚郑大离开现场后最后到达的地方。

小翠说向我提供了当晚郑大到达小翠处后的所做的一切:辅导儿子做了作业,做了一餐饭吃了,然后洗澡睡觉,直到第二天五点钟被电话吵醒,一直与小翠在一起,没有出去过。小翠说,郑大那个晚上太正常了,不可能是刚杀过人的样子,更不可能杀完人后还若无其事地辅导死者的儿子做作业。

“小区的监控录像可以证实他回家的时间!”

如果死者死亡时间在郑大到达小翠处之后,而郑大再也没有出去过,自然郑大就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据!

“你跟警察说过这个情况吗?”

“说过。他们从保安那把录像取走了。”

警察已经取走录像,也就是说警察已经核实了郑大到达小翠处的时间,为什么依然不放郑大?看来,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单凭监控录像不能排除郑大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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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预备役师的防化,煮酒正熟,正宗机器猫,Adolf,子奉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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