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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旗帜鲜明反对微薄实名制,除非互联网公司从香港美国退市 -- xiaobai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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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旗帜鲜明反对微薄实名制,除非互联网公司从香港美国退市

最近,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微博客服务的发展管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和微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满足公众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及其微博客用户,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促进微博客的建设、运用,发挥微博客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 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坚持诚信办网、文明办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五条 本市制定微博客服务发展规划,规定开展微博客服务网站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第七条 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微博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微博客用户数量和信息量,确定负责信息安全的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三)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

  (四)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

  (五)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揭露制度,及时公布真实信息;

  (六)不得向未经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网站提供信息接口;

  (七)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

  (八)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予以制止、限制,发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第八条 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微博客信息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进行监管。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

  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前款规定的注册用户信息真实。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微博客发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网络媒体协会、网络行业协会、通信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微博客行业自律制度,指导网站建立健全微博客服务规范,并对网站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网站和微博客用户,由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公布前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求微薄实行实名制。而实施权,则交给了网站。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前款规定的注册用户信息真实。

这里面有一个大大的安全隐患,甚至远高于借助微薄散布谣言的问题。我想要说的是,用户信息不能掌握在美国上市公司手里。

如果实行微薄实名制,重要的是,用户身份认证的信息,必须直接掌握在公安部/公安局手里,不能掌握在美国上市公司,例如新浪网手里。新浪作为一个美国上市公司,如果美国政府向它索要某些数据,它是有义务提供的,这样就直接把中国上亿微薄用户的信息暴露给美帝了。

所以,支持和反对实名制的人,大家都不要天真啊。这里面经济市场也是很大的,不单单是为了国家安全。像facebook这样的网站,凭啥身价这么高,就是因为在facebook上的,基本上都是真实信息,网站凭着出卖这些信息给需要的机构和公司,就能大赚特赚了。

网站怎么赚钱咱们不管,可是中国上亿人的信息直接暴露给美国政府和军方,那会对中国造成什么样的重大伤害?不敢想像。这危险程度远高于有人匿名借助微薄散布谣言啊。

中国的微薄现在虽然不是实名制,但是公安局真正要查找某个用户的真实身份的时候,还是可以办到的,毕竟发帖子的手机号码是可以从网站查到的,然后从电信公司就能追查到本人了,并不是很大的难事。而作为对比,如果美国想要追查某个微薄用户,则难得多,毕竟电信公司的信息,美国是追查不知道的。

如果以后实行微薄实名制,美国政府就立即弥补了这个短板,和中国政府站在同样有利的位置上了,想要知道某个微薄用户的信息,直接问新浪网要就行了。

当然这里是以新浪网作为例子,实际上这个道理是针对所有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的。所以中国要实行微薄实名制或者网络实名制,前提条件就是这些公司全部退出美国股市,全部由中国内资掌握。其实就算不实行实名制,中国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了,看看腾训网易这些网站,摆明了屁股已经不知道偏到哪里去了。就连天涯,前阵子也把揭露美国占领华尔街的“99%”的帖子给删除过,很明显是外资要求的。

因此,对于中国网络目前的乱象,中国政府要管的,是控制这些网站的外资,而不是使用这些网站的国内小民。真正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回购的办法排除这些网站的外资成分,全部改由内资掌握。看看美国,对舆论媒体掌控多么严格,南方报业集团想要购买美国一家媒体,都被美国给否决了。中国为什么反而允许控制舆论阵地的互联网公司到美国去上市呢?为什么允许外资投资在中国媒体呢?

这里给大家看一个真实的例子,看看到底是该管这些网站呢,还是应该管互联网上的小民:

作者:szhxhk 回复日期:2010-04-15 13:29:31 

   作为腾讯造假的经历者,同时也是天涯“删帖门”的亲历者,我对自我标榜为“良心”的南方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触。作为一个商业网站,腾讯可以说是影响力很广,很多网友都会在腾讯新闻后面留言,但长久以来,我几乎没有成功的发表过一次像样的留言,只有对娱乐明星的不痛不痒的评论可以发出。而对时政的新闻,我的留言几乎都以“不符合国家规定”被“和谐”了(在网易也是一样),我一直有很深的疑虑,因为我的言论在天涯可以发,在中华网可以发,在新浪可以发,甚至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喉舌,我不相信有谁的政治审核比喉舌还要严)都可以发。

  

  这次的腾讯造假,被网友发现后,在腾讯的留言上开始声讨这则假新闻,不出意料,很多网友的留言无法通过审核,偶尔通过审核的几个留言也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快速删除,我很好奇;“这是假新闻”这五个字,到底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还是违反了某些人的“政治正确”?需要快速毁尸灭迹?

   

  同时,在天涯国观,一个揭露腾讯假新闻的帖子的标题被未经楼主同意而“偷换”(版主声明与之无关),而其余几个相关帖子则被删除,在八卦与腾讯造假有关的帖子平均成活率不到5分钟,第二天,国观声讨腾讯造假的两个回复近千的帖子都被无故删除,而与此同时,在其他的BBS上,与腾讯造假有关的帖子未被删除;请问按照“国家规定”来删除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关天涯P事!),是TG授意的?那难道其他网站都在“违法”?在喉舌上都可以发表的文字,在这些南方系的地盘上却“不符合国家规定”,试问这是哪个国家的规定?南方系顶着“国家规定”的挡箭牌,在暗地搞什么?

  

  未成王霸之时却行王霸之事,好免煮,好普世,好NB,南方系的狂言声声在耳

中国可不能只给打小民板子,而放纵那些颠倒乾坤的财阀啊。如果实行实名制之后,我保证“三百年殖民地”“草泥马祖国”这样的帖子仍然可以发,但是下面这个帖子,还能发得出来吗?

犹太人有精神上消灭其他文明的的阴谋 (有人恐吓我少发对犹太人负面的消息)( da唐的草民

这实名制,到底是对谁有利?会被谁利用?中国这么多外汇储备,只要拿出来很小很小一部分,让够让中国网站全部从香港美国等地退市回购,回到中国自己手中了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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