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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概念分类--国人最欠缺的一种逻辑模式-从国有化钓鱼岛看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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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对于主权争议领土来说,侵权当然分轻微和严重了

例如日方使用尖阁群岛的名称,在日本的地图上把中国钓鱼岛划入到日本版图中等等,都构成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不过这都是轻微侵犯

当然对于无争议的领土,例如中国沈阳,日本要是在地图上把沈阳划入到日本版图中,那就是严重的侵犯了。

你又说日方在钓鱼岛上侵犯中国主权一直存在,那么国有化钓鱼岛这样的对主权争端没有什么影响的行动与此前的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了,我不是说中国不该反击,中国应该要反击,包括建立防空识别区等等都是我支持的。

问题在于反击归反击,中日政治关系,经济关系依然要发展。

就好像当年邓小平不也组织了万船齐发钓鱼岛,但是邓小平还是赴日本签订了中日友好条约的换文。

现在的问题是,反击过度,甚至连中日战争这样的想法都有了,这个就是完全搞错了反击的度了。

至于什么前提云云,这个对日方这一次国有化钓鱼岛的侵权严重度的评估毫无影响。

前提是违法的,在这个违法的前提上再次违法,那么这就构成了数罪并罚的问题,这个最多也就是两个罪名的相加。

原来的日方把中国钓鱼岛非法的认定为私人家族资产进行管理,这是一个侵权,同样也是不严重的侵权,否则中日之间关系早就紧张起来了,不会等到现在。

现在国有化钓鱼岛,即便是考虑到此前的日方违法的将钓鱼岛认定为私人家族资产进行管理的侵权,两个违法叠加在一起,与中日的共同利益相比,也几乎就是无穷小的违法。

另外你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国有化当然不改变主权申索,但毫无疑问强化了主权申索,因而是对共识的打破。

怎么说国有化强化了主权申索呢?

中国国有企业去东京买一块地,然后那块地的资产就是中国政府名下资产了,难道那样就有利于中国对东京的那块地的主权声索吗?

资产和主权本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怎么政府得到了资产,就变成政府想得到主权会更有理,更有利了?

你还是没有能够区分产权和主权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才会认为“毫无疑问,国有化强化了主权声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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