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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茗谈(126):庖丁解牛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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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也有个方案

就是:“把特首分成五份,然后普选”。

目前的特首负责制度,其实中央很被动,万一特首为了自己的私利,养寇自保,故意用强逼反学生,中央不得不为其背书,虽然内心很不愿意。况且只有一个特首交心汇报,中央容易被误导或蒙蔽。

我的建议,是:

1)在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之外,再设立一个“教育委员会”,全民直选,充分民主,分区选出600名教育委员。“教育委员”是兼职工作,每月发给津贴,主要工作是利用业余时间(或每周抽半个工作日),监督本学区12年义务教育单位(公立中小学)的事务,包括人,财,物,活动举办等。

2)2017开始,每次由选举委员会投票选拔“特首候选人”(供全民投票)后,由“选举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联席开会(两会),共计1800票,选举4名“港事顾问”。假定选举委员会投票选拔了3名“特首候选人”,其中在全民投票中落选的2人,也可以参加竞选“港事顾问”,但得票数必须超过总票数(1800票)的55%,即高票当选。因为这2人竞选特首失败,同新当选特首的政纲差别大,私人对立情绪浓,不宜再当“港事顾问”,当然如果众望所归,那也可以一用。

其余人参选“港事顾问”,只要相对多数票,即可当选。

特首最多连任一届(即连续可任两届),而“港事顾问”允许连任2届(即最多可连续当3届)。特首不是这4人的老板,不能炒掉他们。能炒掉他们的,是立法会的弹劾。

3)4名“港事顾问”的津贴,由立法会支付。此4人加特首,组成“特区战略组”,专门讨论表决特区的重大战略问题,但主要是务虚,不干涉行政和立法的权限。

4)如果以内地改革前的国企来比喻的话,特首就是厂长,“战略组”就是厂党委。4名“港事顾问”,类似于美国的副总统,一旦特首不能工作,由这4人中特别任命一人(或轮流),完成任期。

5)这样安排后,特首被分权,“总统制”变成“常委会制”。由于教育委员是公开直选的,民主派当然会获得相当多的席位,但“选举委员会”仍在北京的掌握下,那么以1200:600的票数优势,北京能确保在“战略组”里,至少掌握3席(多数席),此后再过渡一段时间后把特首拿出来直选,就不必担心太多,因为可以靠3票来钳制你。而对于民主派来说,基本能确保在“战略组”里至少有1席,目前有代言人进入体制内,而且随着区议员的逐步扩大直选,这1800票里得到的票数可能会越来越多(前提是选民认可民主派),这样的前景下,现在就不必硬要人大收回成命了,大家一起渐进,比较稳当。而民建联如果基层工作做得好,也可以从民主派手里“收复失地”,夺取部分教育委员的席位。这样良性竞争,还是老百姓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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