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随便说说一件正在发生的事罢 -- 林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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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随便说说一件正在发生的事罢

    好像以前网上有不少传说,说某国家级电视台的工作人员甚么都可以报销.不知道误会的人多不多,事实是:该台工作人员的确几乎是买甚么东西都开发票,但实际上,这些票并不是拿去报销,而是被用来抵工资.因为没有文字但却必须执行的规定是:他们的工资的至少一半要用发票去换.如果不能提供发票,这一半工资就拿不到——当然,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出现过,因为谁敢不找齐发票呢?

    可能有人要说,这是帮他们避税,好事啊.但问题是,作为该台员工,这是没有选择的.你只要签了合同,就得接受这个规定.其实可能很多人并不想为省一点税每个月求爷爷告奶奶的到处找发票,还不够丢人的呢!但你别无选择.除非你辞职,否则就得接受这个规定.从另一方面说,该台那么多员工,每年如此逃掉的税有多少?!难道这是一个正经单位应该做的吗?何况还是一个整天道貌岸然的单位!

    后来,改革了一次,终于不用找发票抵工资了.但是,新的规定是甚么呢?每个员工的工资依然分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的部分非常少,大约1/4-1/3,而另外大部分工资改为以劳务费形式发放.不知道有没有清楚劳动法的人,按劳动法规定,劳务费的税率是20%!而事实上,如果按规定扣工资税,该台相当多员工的工资水平并没有达到20%的标准.比如按普通标准月薪3000-4000元,那么通常是800-1000左右算基本工资,剩下的2200-3000按劳务费扣20%税之后发放,而,若按北京规定,3000-4000的工资,起税标准是1600,那么剩下的工资的扣税标准可能还不到10%.也就是说,他们被人为的大大提高了扣税标准!而且,按照劳动法规定,同一个人劳务费的发放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就必须签合同,按正式工资形式发放.但这个单位居然就可以完全置劳动法于不顾,明明签了合同的,却居然长期按劳务费形式发放工资,并扣20%的税.员工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而这部分多扣的钱到底去了哪里?是如数上缴了吗?

    更可笑的是,有时该单位会在外面找一些人帮忙做一些活,比如请人来座谈,或者找人帮忙做调查,等等.这些人要想拿到劳务费,竟然也被要求提供发票.即使你说你愿意按20%扣劳务费的税,他们也不同意,只要求你提供发票.

    不想说了.这样的单位居然还天天"说法",天天倡导正义,公平,和谐...天天作为国家机器的代言人说话...

    • 家园 是为了企业避税

      1、要发票和按照劳务费发工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三险一金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

      2、要身份证号估计是因为发票被挪作他用了,想把这笔费用按照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如果人均少于1200(具体金额记不清了)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作为企业,都有避税的需求,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都是合法的,只是未必合理。

    • 家园 广播学院有一句非常恶毒的骂人话

      就是----你太CCTV了.

    • 家园 混乱
    • 家园 现在又有更荒唐的事发生了

      朋友帮该单位干的活,一直没拿到钱,最后被要求提供足额的发票.好不容易凑齐了发票,居然代办此事的人又被要求写借据,并提供10个低收入人的身份证号!

      实在是不可思议...他们已经有了发票,难道还不够?为甚么又要身份证号?

      • 家园 哈哈,这种事情俺多年前就经历过了,

        可能有快10年了巴, 那时在国内念研究生,有时帮外面公司干点小活挣外快,有些公司就要我提供很多人的名字,比如一个活给我的劳务费是8千, 他们就让我提供10个人的名字,理由是这样工资单上就是每个人800元, 不用上税。

        这种事情好象大家都心知肚明,用现在流行语说是“潜规则”。 我不是个坚持原则的人,所以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拿钱走人。

        印象里好象这么干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单位,反倒是私人公司不玩这些猫腻,劳务费万儿八千的都是一次付清,我的解释是他们有其他更痛快的逃税方式,用不着玩这些小里小气的花花肠子。

      • 家园 听起来是私捞..不是公对公...

        朋友帮该单位干的活,

        只能用这种办法把钱搞出来洗白...

        最好还是提醒以下你朋友,这种做法好象有非法的嫌疑..搞不好要进去的...

        • 家园 您误会了

          是正式的活儿.该单位上报过并得到正式批复,然后正式委托诸人干活的.

          我前面的主帖您看过没?有些活儿是从外面找人帮忙的,也是公事.这样的钱也要走这种程序.

          另外,顺便说一句:希望您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这些...

          • 家园 你这一个乱呀...

            是正式的活儿.该单位上报过并得到正式批复,然后正式委托诸人干活的

            听起来就不是正常的商业来往. 如果是,则钱上不用做手脚. 有搞小动作的, 不说黑的地方很多,FB机会大把, 至少是灰得可以.终归是偷偷摸摸违法,私人捞好处的.

            这个不是有色眼睛.是常识呀.

            • 家园 唉,到底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

              你到底明白不明白他们的做法啊?他们的工作,大部分是自己的员工做的,也有的,譬如要在外地做个什么调查,上报过申请,也得到批复,有专门立项和款,那么算不算正式的活儿?而这种事,与其专门派人出远差去做,不如委托在当地的人来做,明白吗?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不是正常的商业来往,而是FB,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至于你说的"钱上做手脚",到底是指什么?人家完成了这工作难道不该拿钱?而该单位一定要求人家提供足额的发票才给钱,你觉得有道理?提供了发票还要再提供10个身份证号,你觉得这种做法对头?

              拜托你没搞清楚情况就不要胡乱指责别人,OK?

              • 家园 喔,是在国外呀...那就更复杂了..

                大部分是自己的员工做的,

                按工资发不就可以了? 要发票干什么? --> 有猫腻

                人家完成了这工作难道不该拿钱?

                在中国的话,好象问题不大(?)反正中国规矩少.

                在美国的话,问题就大了. 这个是什么钱?做事的人有没有工作许可? 这个是算工资?还是算公司收入?如何报税? 等等...复杂去了...

                而该单位一定要求人家提供足额的发票才给钱,你觉得有道理?提供了发票还要再提供10个身份证号,你觉得这种做法对头?

                要提供发票,就说明了有问题,如果还要10个身份证,明摆着就是在干非法的钩当呀...这个还要问?

                • 家园 OK那我改一下

                  这活儿是需要外地的人做的,与其专门派人出差去外地做,不如在当地委托人做.这样您满意了么?

                  另外,您到底看没看我的主帖说的是甚么?

                  该单位连员工领工资都是要提供发票才能拿到的,明白么?何况其他的活儿,更不仅要求提供发票,还要求提供身份证.您明白意思了么?

                  如果您要认为这就说明连工资都是不该拿到的,那我实在无话可说了.Over.

                  PS:感谢西西河,真是让人增长见识啊...

                  • 家园 这不算不正常吧

                    被委托干活的人想拿钱,一般要提供发票,委托方好走帐。如果现金交易不给发票,其实就是逃税了。但对委托方更郁闷一些,因为这笔支出没法走帐。

                    提供身份证号码是好事吧,应该是为了逃个人所得税。这是替干活的人着想。

                    同样一笔钱,账面上按10个低收入的人分下去,和给一个中等收入的人。。这个人所得税可就差大了。。如果我是被委托方,拼死也要找人来,当然还得恳请委托方配合。

                    • 家园 顺便说说

                      这种被委托干活的事儿我也干过

                      北京某个公司委托俺私下给他们干点活,俺干的也不错,相处融洽,但给钱的时候闹翻了,对方财务一定要一次性把费用划给俺(个人账户),俺坚决不干,因为按照当时的个人所得税标准,他这么干要倒扣俺好多钱交税。。

                      后来请财务MM吃了个饭,总算她答应乾坤大挪移,把这税的事儿给平了。。临别之时俺握着她的手,狠狠的摸了两把。。心里话:你可把俺折腾苦了,非揩你把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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