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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一中院出台意见:刑事案件可“私了” -- 红霄帐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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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北京一中院出台意见:刑事案件可“私了”

    恩,很好,以后出了什么事,只要能用黑社会手段搞定受害人,公检法就可以完全不理了

    北京一中院出台意见:刑事案件可“私了”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新华网

    【核心阅读】在自诉案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中,只要案犯和被害人达成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就可以对案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主要适用于侵犯个人权益的案件

    ■司法人员滥用刑事和解将追责

    7月24日上午,刑事被害人小君和被告人祁某的手握在了一起……在打篮球时,祁某因争执将小君脸部打成轻伤。

    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祁某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以祁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的依据,正是北京市一中院24日正式对外公布的《关于规范刑事审判中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在自诉案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中,只要案犯和被害人达成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就可以对案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针对合法性的疑问,一中院副院长陈锐解释,根据指导意见,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主要指侵犯被害人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以及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怀孕哺乳妇女等特殊人群的刑事案件。而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或社会管理秩序等8类案件则不适用刑事和解。

    根据该院规定,在立案后,可向当事双方提出刑事和解建议,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主持刑事和解,同时明确告知在刑事和解中的权利、义务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对不能达成和解或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应及时转入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对于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该院根据被告人的责任大小、悔罪态度、被害人的损害后果、谅解程度、和解协议的内容与履行程度等情况,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形,分别依法作出准许撤诉、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从轻处罚或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处罚。

    此外,为防止滥用刑事和解制度,该院通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定期对刑事和解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等形式,查处刑事和解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防止刑事和解的滥用。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和解工作中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白龙) 京华时报报道

    一中院率先出台刑事和解制度

    轻微犯罪可“花钱买谅解”免刑罚

    重伤以下、比较轻微的刑事犯罪,被告人通过经济赔偿、道歉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自身刑罚。昨天,市一中院首次出台《关于规范刑事审判中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对已悔悟的被告人给予宽大处理。

    刑事和解制度,就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直接协商,被告人以认罪、道歉、经济赔偿等方式取得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据介绍,我国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和刑罚结构,虽然实现了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但在弥补被害人损失、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等社会效果上却不甚理想。而刑事和解制度,通过使被害人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使被告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免除、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损害,并促使被告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兼顾了双方权益。如夫妻打架、邻里纠纷等均可参照此执行。

    >>首宗案例

    篮球伙伴庭上和解

    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打篮球引发的故意伤害案,22岁的被告人祁某成为这一制度的首名受益者。2007年5月26日,祁某和15岁的小君(化名)等人在小区的篮球场打球,小君抢球时不小心碰了祁某的脸,双方争执起来。祁某打了小君鼻子一拳,导致小君左眼眶下壁骨折、左眼球挫伤、双侧鼻骨远端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此后,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祁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祁某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对双方做了很多调解工作,最终祁某表示悔罪、认错,并主动赔偿小君经济损失1万元;小君和家人也表示对祁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

    昨天一中院终审判决祁某免予刑事处罚,被害人小君也来到宣判现场。法官宣读完判决后,祁某的母亲拿出1万元现金交给小君,原本就是朋友的两个年轻人再一次互相握手。

    >>马上就访

    “刑事和解”不等于“用钱赎刑”

    此项政策出台后,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就是“用钱赎刑”。一中院副院长陈锐表示,这是对法院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误解。因为刑事和解首先建立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会实现。其次,被告人的谅解是最重要的减刑因素,即使被告人一方“用钱砸”,只要没有得到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或者犯罪情节严重,造成重伤,甚至致死的,还是无法得到减轻或免刑的。这项制度建立后,对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和解程序、法律后果、监督方式都有具体规定,绝不存在“滥用和解”和“强制和解”,不但不会影响司法公正,还有利于推进司法和谐。

    >>刑事和解制度适用范围:

    宜于适用刑事和解的,包括自诉案件、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或被告人为限制责任能力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怀孕哺乳妇女等特殊人群的刑事案件等,主要是侵犯被害人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如果涉及到社会利益、但同时主要侵犯的是被害人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八类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或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作案手段残忍、动机卑鄙、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涉及黑恶势力犯罪、雇凶伤害杀人案件;被告人是累犯或曾经接受过刑事和解又重新犯罪的案件;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案件。

    ■刑事和解程序

    法院立案

    向当事人双方提出刑事和解建议

    双方同意

    主持刑事和解

    促成双方就民事赔偿、补偿达成协议

    不能达成和解或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转入刑事诉讼程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被告人交付补偿款(记者王秋实 实习记者魏华)

    • 家园 【文摘】酒店老总打死人赔偿28.5万元私了

      外链出处

      这篇文章写的不是很清楚,现在玩标题党的记者编辑也不少。

      赔偿了这28.5万,那几个打死人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比如像胡斌,赔了113万,还要吃3年牢饭,当然能跟受害者达成赔偿协议对量刑是有好处的。

      如果赔了这28.5万就没事情了,那确实够河蟹的,打死人应该是公诉案件,就能这么私下里赔钱私了了?

      • 家园 连那个酒店老总也跑不了。

          这笔钱只不过是刑事诉讼中附带的民事部分,这民事部分是可以私了的,刑事部分不行

          你没看到出面的是老总夫人,不是老总本人,说明老总还坐在牢里。

        • 家园 跟你说的没关系,就是真私了也只能老总夫人先出面。

          这个老总打死人了,如果不在看守所里待着,还能出来和受害者家属谈私了,那他就太牛B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他基本无效。

          就是真私了,也只能肇事者的家属或朋友代表肇事者和受害者方面先达成协议,这期间肇事者只能在看守所里蹲着,除非罪比较轻或者有其他情况可以保释或者监视居住之类,等所有方面都谈妥了才能放人。

          我也怀疑这个文章的写法和标题有点误导,打死人如果赔点钱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那真是挺牛,不过跟你说的没关系,你说的这些我都很明白,什么老总夫人出面也根本不是什么理由。

    • 家园 您的理解不符合事实

      指的是“自诉案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这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 家园 这个不是什么新东西

      只是更明确而已。记者法盲。

    • 家园 这个规定很好

      1。原告能获得比较好的经济赔偿。

      很多人会说走民事诉讼也可以,但是原告要钱会比被告主动送钱成本收益上都插得太远。据一个简单例子来说,被告只有10W块,如果打官司,时间精力都投入原告也最多拿到10W,而为了和解,被告可能会去求亲告友最后赔出20W来避免自己坐牢。

      2。被告可以免除坐牢

      3。节约了司法和社会成本,司法成本不说,社会成本上来说,一个人在监狱里度过的时间可以用来工作,而且没有相应的案底,有更多的机会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

      就从腐败的角度说,以前司法部门享受的腐败,现在原告方也可以分一杯。

      关于风险,其实就是一个可能会扩大化的问题,仔细看其实也很清楚

      因为刑事和解首先建立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会实现。其次,被告人的谅解是最重要的减刑因素,即使被告人一方“用钱砸”,只要没有得到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或者犯罪情节严重,造成重伤,甚至致死的,还是无法得到减轻或免刑的。

      • 家园 中国是个神奇的地方,任何可能都会放大。
        • 家园 这个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说无限放大,那干脆取消一切减刑措施好了,没有自首,没有检举揭发,没有精神疾病,没有保外就医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可以进行暗箱操作的。按照无限放大的可能来说,无论谁都可以无罪跑路。

          天下没有100%完美的政策,任何政策都可以被利用,关键是看成本和效益的比值如何。

    • 家园 无良记者哗众取宠,这怎么能叫私了?
    • 家园 据说沙特杀了人也是可以私了的

      一般来说杀人就是偿命,但如果受害者家属同意和解的话可以当场释放的。好像伊斯兰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相比之下我们的限制还是比较多的。

      • 家园 元朝更先进呢,杀人赔条草绳就可以了

        跟谁不好比,跟沙特这种未进化好的君主制中世纪国家比。

        • 家园 好像还是赔给主家

          苦主家还拿不到

          (不过好像赔的是驴子?)

        • 家园 不过我觉得标准不升级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

          看电视新闻里两个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我还是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而且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如果为了这个进去的话真的是有点可惜。这种打架伤人的事情以前好像也都是私了,以前中学里那些痞子打架骨折或者挨一刀也是常事,好像也没听说哪个进去的,都是赔钱就完了。

          • 家园 中学里的那些痞子没进去是因为没到相应的年龄

            小案如果允许私了,无疑是鼓励家里有钱的小痞子犯大案。

            现在就属这帮办大小子下手最狠,还给他们开条口子,怕守法公民太多杀不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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