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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野狐禅之异想天开 上 -- 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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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9

      5、运动: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

      物体可以变化,运动就属于是物体的变化。物体的变化有且只有三类:物体自身的改变、物体自身的转化、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就属于是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因而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又包括有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场之间的相对改变、一个(或一些)物体的质点与其它物体的场之间的相对改变、一个(或一些)物体的场与其它物体的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只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凡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都是运动。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人们对质点的观测总是直接观测,人们对质点的参照也总是直接参照,人们对场的观测则只可以是间接观测,人们对场的参照也只可以是间接参照;人们之所以定义只有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是运动,就是因为这种对质点的观测与对场的观测之间的差异。场之间也可能发生相对改变,场之间的相对改变只可能是各个场各自的传播、振动、以及各个场之间的干涉,而各个场各自的传播和振动属于是场的波动,各个场之间的干涉也属于是场的波动,场的波动只是波动、而总是不是运动;人们对场之波动的确定总是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间接完成的。

      凡是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凡是物体的变化总是相对于物体而发生的变化;运动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运动也总是对应着物体,运动也总是相对于物体而发生的变化;因为运动只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因而运动总是对应着质点,因而运动相对于的也总是质点;运动着的质点总是相对于运动所相对于的质点发生运动。当人们确定质点的运动时,人们总是先确定运动对应的质点和运动相对于的质点、然后才可以确定质点发生的运动。当人们检测质点的运动时,人们总是须要明确究竟是哪一个(或哪一些)质点的运动,即人们总是须要明确运动对应的质点;人们也总是须要明确运动着的质点的运动是相对于哪一个(或哪一些)质点而发生的运动,即人们也总是须要明确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人们通常把运动对应的质点称为运动质点,运动质点总是相对于运动所相对于的质点发生运动;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一定不是运动质点自身,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一定是除了运动质点以外的其它物体的质点。在人们周围,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物体,这些物体的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都是运动;对于这些物体来说,运动对应的质点属于是这些物体的质点,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也属于是这些物体的质点,运动质点和运动相对于的质点、都属于是这些物体的质点。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组成物体的质点之间也可以发生运动,组成物体的质点之间的运动对应的是组成物体的质点,一个(或一些)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相对于的质点通常是这个物体之除了该组成物体质点以外的另外的组成物体质点。一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质点的运动也可以是相对于其它物体的质点发生运动,比如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解体时,人们通常就用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质点的运动来描述这个物体的解体过程;当人们用一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质点的运动来描述这个物体的解体过程时,人们可能把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描述为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质点相对于其它质点而发生的运动,只是该情形之运动所相对于的其它质点可能不是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的质点、而是其它物体质点;不管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之间怎样运动,对于这个物体来说,其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都属于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改变、都属于是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而不是抽象这个物体整体而得到之质点的运动。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该物体之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还可能是相对于其它物体的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的质点也可能相对于其它物体的质点发生运动。运动质点和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之间是平等的;当运动质点相对于运动相对于的质点发生运动时,运动相对于的质点也同时相对于运动质点在运动。当人们要确定质点的运动时,总是必须先确定运动质点和运动相对于的质点,然后才可以确定运动质点的运动。

      当人们确定物体的变化时,人们总是用物体的变化对应的物体来表达物体的变化,人们总是用物体的变化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变化;人们只要用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就可以表示物体的变化了。人们还总是可以把物体之间的改变表示为物体之空间位置的改变,空间位置就是一个物体具有的一项状态属性,一个物体之空间位置的改变总是可以表示该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发生的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就是一个(或一些)质点相对于其它质点之空间位置的改变;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一个物体的一组状态属性项也可以被分为隶属于质点的状态属性项和隶属于场的状态属性项,质点是物体的抽象、是物体之除了物体的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空间位置作为物体的状态属性项、是隶属于质点的状态属性项、而不是隶属于场的状态属性项,人们总是可以把质点的运动表示为质点之空间位置的改变。既然人们总是可以把质点的运动表示为质点之空间位置的改变;那么人们就可以认为:运动就是质点之空间位置的改变。

      物体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物体的变化也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的确定总是客观的、总是相对的,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确定的结果也总是客观的、也总是相对的;运动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属于是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运动也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人们对质点之运动的确定也还是总是客观的、也还是总是相对的,人们对质点之运动确定的结果仍然是总是客观的、仍然是总是相对的。

      凡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都是运动。质点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质点也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参照的部分;当两个质点之间发生相对改变时,相对改变的多少也是可以被检测出来的;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质点又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质点还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参照的部分,人们可以确认的、物体之最简单的变化就是质点的运动。人们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直接观测的物体是常观物体;一个常观物体自身可以发生改变,比如一个常观物体的形状发生了改变;对于一个常观物体自身的改变、人们可以通过多次直接观测这个常观物体来确定,最直观的物体的变化就是常观物体之自身的改变;常观物体还可以分解、增长、减小,对于一个常观物体自身的分解或增长或减小、人们也可以通过多次直接观测这个常观物体来确定,一个常观物体自身的分解或增长或减小属于是这个常观物体自身的转化,常观物体之自身的转化也可能属于是最直观的物体的变化;但是,不管是一个常观物体自身的改变、还是一个常观物体自身的转化,都可以被用这个常观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变化来描述;对于一个常观物体之自身的变化,人们通常只用这个常观物体之组成物体质点的运动来描述;物体之最简单的变化还是质点的运动。当两个质点之间没有发生相对改变时,人们可以将这种情形表示为质点之间改变的多少等于零。如果人们总是把质点之间没有发生相对改变的情形表示为质点之间改变的多少等于零,那么,不管质点之间相对改变了多少,也不管质点之间有没有发生相对改变,人们都可以用统一的数学方式来描述质点间之相对改变的情况。人们通常把质点之间没有发生相对改变的情形称为静止;静止也是运动,静止是质点间之相对改变的多少等于零的运动。质点可以运动,质点也可以静止,静止是质点间之相对改变的多少等于零的运动;既然静止也是运动,那么质点就总是运动的。质点总是运动的,质点也可以静止,静止是质点间之相对改变的多少等于零的运动;这些是人们根据对质点间之相对改变的描述方式而得到的结论、是人们根据对运动的描述方式而得到的结论。

      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可以发生改变;运动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也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质点的运动也可以发生改变。作用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应激变化属于是被作用物体之变化的改变。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应激变化、可能包括有被作用物体自身之改变的改变、可能也包括有被作用物体自身之转化的改变、可能还包括有被作用物体与其它物体间之相对改变的改变;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质点还是物体的抽象和作用的承受者;既然作用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发生改变,作用当然也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质点与其它物体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发生改变,即作用当然也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发生改变。

      质点总是运动的;对于一个质点,这个质点在没有受到作用时是运动的,这个质点在受到作用时也还是运动的。但是,一个质点受到作用与否,其运动可能是不同的;因为作用可以改变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所以该情形的一个质点之运动的不同通常是由这个质点受到的作用导致的;对于质点的运动,人们可以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物体间之相对改变的改变属于是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质点之运动的改变也还属于是质点的运动,所以,对于一个质点之由受到的作用所导致之运动的差异或改变,人们也可以通过检测这个质点来确定。还有一种情形:一个物体虽然受到一个作用,这个作用却可能没有使得这个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这个作用也可能只是没有改变这个被作用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这个作用还可能只是没有改变这个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当一个物体没有受到作用时,这个物体保持其本来变化;当一个质点没有受到作用时,这个质点也保持其本来的运动;如果一个物体虽然受到一个作用,但是这个作用却没有改变这个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那么这个被作用物体质点仍然只保持自己本来的运动。而所谓质点之本来的运动指的就是、要么质点没有受到其它物体的作用时的运动、要么质点虽然受到作用但是作用却没有改变质点的运动时之该质点的运动;物体的本来变化总是物体没有发生应激变化时之物体的变化,物体的本来变化还可能是物体没有受到作用时之物体的变化,当一个物体没有受到作用时、该物体之自身的改变和转化属于是该物体的本来变化、该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相对改变也属于是该物体的本来变化;当一个物体没有受到作用时,或者当一个物体虽然受到作用、但是这个作用却没有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点相对于其它物体质点的相对改变时,这个物体的质点都只是保持该物体质点之本来的运动。

      人们还经常提到物体的运动;其实,物体的运动指的就是物体质点的运动。物体可以变化,质点的运动就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质点是物体的抽象、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一个物体的质点总是这个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一个物体的质点也总是这个物体的可以被直接参照的部分;但是,一个物体一旦发生了变化、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就只是这个物体自身之变化了以后的情况,两个物体之间一旦发生了改变、两个物体之间的情况也只是两个物体之间发生了改变以后的情况;因而,如果一个质点发生了运动,人们也只可以得到这个质点运动以后的情况;而对于质点之运动的情况,人们可以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可以通过多次观测质点来确定、可以通过把关于一个质点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质点的运动还可以发生改变;如果质点的运动发生了改变,那么对于质点之运动的改变,人们也可以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也可以通过多次观测质点来确定、也可以通过把关于一个质点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正是因为质点的运动可以被人们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质点之运动的改变也可以被人们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而作用又可能改变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所以被作用物体质点之由受到的作用所导致之运动的改变、也是可以被人们通过检测质点来确定的,因此,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的改变、就为人们确定和检测被作用物体受到的作用以及实施作用的作用物体提供了线索。

      当人们确定一个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时,人们检测的质点是被作用物体的质点。当一个质点没有受到作用时,这个质点的运动不因为作用而发生改变,这个质点只保持自己本来的运动。运动是质点之间的相对改变,运动不仅对应着质点,运动还相对于质点;当人们提到质点之本来的运动时,质点之本来的运动总是运动对应着的质点之本来的运动、总是运动质点之本来的运动。当一个质点虽然受到作用、但是这个作用却没有导致这个质点的运动发生改变时,这个质点仍然只保持自己本来的运动。所以,当一个质点只保持自己本来的运动时,人们可以将该情形认为是这个质点没有受到作用,人们也可以将该情形认为是这个质点虽然受到作用、但是作用却没有导致这个质点之本来的运动发生改变。如果人们把一个质点保持该质点之本来运动的情形统统认为是这个质点受到作用、但是作用却没有导致这个质点之本来的运动发生改变,那么人们就也可以认为:当人们确定物体质点的运动时,人们确定的运动都是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凡是运动、都是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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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8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质点是物体的抽象、是物体的场的源头、是发生作用时的作用承受者,场则是物体的组成部分、是作用的唯一方式;一个完全的物体总是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当人们观测物体时,人们对被观测之物体质点的观测是直接观测;观测结果就是人们对被观测之物体质点直接观测的结果。人们对场的确定和认知,则是通过确定场的源头质点来间接地确定场,则是通过观测场之分布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质点、然后把关于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观测结果转换为关于场的结果来认知场。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质点可以变化,物体的场也可以变化;人们对场之变化的确定和认知,也是通过确定场的源头质点来间接地确定场,也是通过观测场之分布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质点、然后把关于被作用物体质点的观测结果转换为关于场的结果来认知和确定的。质点和场之间还可能发生变化;关于质点和场之间的变化,人们不仅须要观测参与变化的质点、还须要间接观测参与变化的场、才可以确定。

      关于场的一切知识,人们都是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获知的;关于场的波动,人们也是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获知的。比如在一个洁净的暗房间里面,人们打开手电筒照射一束光到墙壁上,人们只可以观测到墙壁上的一个光斑、而观测不到从手电筒到光斑的光;但是,人们如果往空中撒一把面粉、就可以观测到明显的一条从光源到光斑的光柱;人们对光的观测是借助漂浮在空中的面粉颗粒质点来完成的,而光是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是场。还有一种情形,比如当人们借助云雾室确定微观粒子时,人们是通过观测云雾室中的云雾来间接地观测微观粒子,人们是通过确定云雾室中之由云雾粒子所组成之云雾的变化、然后把这种变化转换为要被人们确定之微观粒子的变化;这种转换是从质点到质点的转换,这种转换不同于对场观测时的那种质点和场的转换。为了表明对场观测时和对质点观测时的差异,人们通常就说只有质点可以被观测、说只有质点可以被参照、而场是不可以被观测的、而场是不可以被参照的,人们有时候也将对质点的观测表述为是对质点的直接观测、也将对质点的参照表述为是对质点的直接参照、而把对场的观测表述为是对场的间接观测、而把对场的参照表述为是对场的间接参照;当人们提到对场间接观测的时候、这种对场的间接观测完全不同于通过一些质点而对另外一些质点进行观测的那种间接观测,当人们提到对场间接参照的时候,这种对场的间接参照完全不同于通过一些质点而对另外一些质点进行参照时的那种间接参照。人们定义“质点是作用承受者、而场不是作用承受者”,是因为这种对质点的观测与对场的观测的差异;人们定义“场的形式是波”也是由人们根据检测到的被作用物体质点以及确认之该质点的应激变化而得到的结论。因为人们可以通过云雾室对微观粒子进行观测,而且这种观测也可以被称为是间接观测;所以,尽管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对物体的定义却是“物体是客观实在的、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或者可以被参照的对象”、而不是“物体是客观实在的、是可以被直接观测的对象或者可以被直接参照的对象”;人们可以用眼睛直接观测的物体只有常观物体和一些宏观物体。

      人们不仅可以观测或参照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也可以观测或参照客观存在的对象。只有对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观测才是直接观测,只有对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参照才是直接参照。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或参照、也须要通过观测或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但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与客观实在的对象通常是依存关系,人们可能不须要把对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观测而得到之观测结果进行转换才可以得到关于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结果。物体可以变化,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可以变化,客观存在的对象也还可以变化;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或参照、必须通过观测或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要确定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变化、也须要通过观测或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当人们观测或参照客观存在的对象时,人们必须通过观测或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也只有通过观测或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完成;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与客观实在的对象相关,即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依存于客观实在的对象。如果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可能相应地发生变化。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不管是该对象的变化、还是由于与该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发生变化而导致该对象发生之相应地变化,人们都必须通过观测或参照与该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也只有通过观测或参照与该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完成;但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可能不是间接观测,比如人们对一张纸上的字符的观测、就是通过观测这一张纸来完成的、就不是间接观测。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对作用的观测和确定也是通过与作用相关的物体来完成的、即也是通过与作用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的;但是,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人们对场的观测总是间接观测;所以,尽管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尽管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通常不是间接观测,人们对作用的观测却是间接观测。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质点是作用承受者;所以作用的严格定义是:作用是作用物体的场对被作用物体的质点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被作用物体的质点对受到之作用物体的场的影响的直接感知。场总是有空间分布;人们如果要使得被作用物体受到作用物体的作用,只要使得被作用物体的质点位于作用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就可以了;也只有当被作用物体的质点位于作用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时,被作用物体的质点才受到作用物体的场的作用;因此,发生作用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是:被作用物体的质点位于作用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人们知道了发生作用的条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尽管一个物体总可以对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但不是对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作用;尽管一个物体总可以受到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也不是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对它作用”,而要使得两个物体的作用是相互的、只要使得这两个物体的质点分别在对方之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就可以了。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质点是物体的抽象,质点总是占据有一定的空间体积;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场也总是具有空间分布。发生作用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被作用物体的质点位于作用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一个被作用物体质点只要位于了作用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这个被作用物体质点就受到作用物体的场的作用;但是,不是作用物体之分布空间内的整个场都对这个被作用物体实施作用;只有一个被作用物体质点所位于的位置处所分布之作用物体的场、才对该被作用物体质点实施作用。作用物体的场对被作用物体的质点实施作用的情形、就像是一个浮球产生的水波影响另外一个浮球的情形;人们抛一粒浮球垂直落到平静的水面,水波便以浮球落水点为圆心在水面上向外传播开来;如果水面上原来已经漂浮有一个物体,当水波到达那个原来漂浮物体所在的位置时,那个原来的漂浮物体也受到水波的影响、从而随着水波的起伏而起伏;那个原来漂浮物体总受到水波的影响,那个原来漂浮物体总是只受到其所位于的位置处的水波的影响。只有被作用物体质点所位于的位置处分布的作用物体的场、才对该被作用物体质点实施作用;这也是人们认为“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作用的现场实施者是场、而不是质点”的原因。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既具有第一部分的场、也具有第二部分的场;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只具有第二部分的场;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的场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质点总是占据有空间体积,场也总是有空间分布;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总是不同于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场的分布空间;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分布有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空间内只分布有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只有在分布有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空间以外才可能分布有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场总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总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在分布有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空间内、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的场也可能发生干涉,即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也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但是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总不是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更不是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也更不是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的合成场,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只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

      质点是物体的场的源头,一个物体的质点总是位于这个物体自身的场的分布空间的中心区域。场总是有空间分布,一个物体的质点也占据有空间体积;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一个完全的物体所占据的空间就是这个物体的质点的空间体积加上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一个物体的质点所占据的空间与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在质点的表面连成一个完全连续的空间区域;虽然一个物体的质点总是位于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的中心区域,这个物体的质点所占有的空间却不是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比如在水面上有一个振动的浮球,浮球相当于一个物体的质点,浮球产生的水波相当于一个物体的场,浮球总可能占有一部分水平面以下的空间,浮球占据之水平面以下的空间总是没有水的分布、也总是不是水波的分布空间。虽然一个物体的质点总是位于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的中心区域,这个物体的质点所占有的空间却不是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作用还总是一个物体的场直接影响另一个物体的质点;因而,尽管一个物体自身的质点总是在这个物体自身的场的分布空间的中心区域、这个物体的质点却不在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所以,这个物体自身的场不可以对这个物体自身的质点实施作用;所以,如果这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自身的场、即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也不可以对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实施作用,这个物体自身的场、即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也不可以对这个物体之由组成物体组成的一个部分实施作用。质点还是物体的抽象,不管一个质点由多少个组成物体组成、这个质点也只是由质点自身组成,质点的定义不体现质点的组成单元;当人们把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抽象为质点时、人们通常不可以再把这个物体整体抽象为质点了,所以,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不可以对这个物体实施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人们把这个物体的部分抽象为质点时、人们通常也不可以再把这个物体整体抽象为质点了,所以,这个物体的部分也不可以对这个物体质点实施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的场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这个物体的质点由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质点共同组成;对于这个物体的任意一个组成物体,其它组成物体的质点都可能在该组成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该物体的质点总是有一部分位于该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但是,该物体的场是该物体之全部组成物体所占据的空间以外的场;所以,尽管该物体的质点之部分位于该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该物体的质点之部分却不在该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干涉生成该物体的场的那一部分场分布空间内;因此,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只可以对其它组成物体(或该物体的其它部分)实施作用、而不可以对这个物体质点实施作用,这个物体的部分也只可以对其它部分(或该物体的其它组成物体)实施作用、而不可以对这个物体质点实施作用。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是这个物体自身,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也是这个物体自身的场,这个物体的整体与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也没有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与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总是没有作用,这个物体与这个物体之由组成物体组成的部分也总是没有作用。但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每一个组成物体的质点都可能在其它组成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内,因而各个组成物体可能发生作用;当人们把这个物体分成多个部分时,各个部分各自也都是由各部分自己的组成物体组成的,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的质点和场,每一个部分的质点都可能在其它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内,所以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也可能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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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7

      质点是物体的场的源头。质点是物体的抽象、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任何物体都有自己的质点,任何物体也都有自己的场,一个物体的质点就在这个物体自身的场之分布空间的中心区域。人们只要检测到一个场,通常总可以找到这个场所隶属的物体。以一块磁铁为例,人们根据这块磁铁的磁场就可以找到这块磁铁,这块磁铁就可以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只不过这个磁铁质点指代的对象不包括磁铁的磁场;虽然根据场的定义、磁铁的磁场也是这个磁铁物体的组成部分,但是质点的定义把磁场有意去除掉了,当然这种去除只可以是定义上的、只可以是人们在主观意识上将其去除掉、而不可能在客观现实当中将其去除掉。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当人们去除了一个物体的场以后,这个物体就只剩下质点了;在这里,“去除物体的场”去除的只是物体表面以外的场、去除的只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所谓物体的表面、其实就是质点的表面,物体表面以外的场、其实就是质点表面以外的场、其实就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只是没有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但是这个物体仍然具有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当人们去除了这个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以后,这个物体的剩余部分就只有这个物体的质点了;因为这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所以这个物体的质点不是由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组成的,所以这个物体的质点表面以内也没有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所以这个物体的场也不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在这个物体表面以内,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仍然有组成物体自己的场;对于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相对于这个物体来说、指的是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来说、指的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而且,这个物体之表面以外的场的本质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在物体表面以外的合成场,即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的本质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在物体表面以外的合成场。仍以一块磁铁为例,组成这个磁铁质点的原子在磁铁质点内部就仍然有自己的场,只是因为那些原子的场存在于这个磁铁质点内部,组成磁铁的原子以及那些原子的场就像被封装在了一个盒子里面;除非要么是考察盒子的破裂、变形而不得不考虑磁铁表面以内的原子,要么是选择磁铁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而且因为观测方式或观测条件等原因而不得不考虑磁铁表面以内的原子,要么本来就是以组成磁铁的原子为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否则人们不应当考虑磁铁表面以内的原子以及那些原子的场。一个质点可以由许多个组成物体组成,组成这个质点的那许多个组成物体也各自有自己的质点和场;但是质点的定义不体现质点的组成单元;质点就是由质点自身组成的,这是人们在把物体抽象为质点时的主观设定。

      人们抛一粒浮球垂直落到平静的水面,水波便以浮球落水点为圆心在水面上向外传播开来,浮球在最小的那一列水波中;如果水面上原来已经漂浮有一个物体,当水波到达那个原来漂浮物体所在的位置时,那个原来的漂浮物体也随着水波的起伏而起伏。被抛落的浮球相当于作用物体的质点,浮球产生的水波相当于作用物体的场,水波对那个原来已有之漂浮物体的影响则相当于对被作用物体的作用。水波振动、传播的源动力来自被人们抛落的浮球,物体的场分布、传播的源动力则来自物体的质点。一个物体的场的情况总是决定于这个物体的质点;如果一个物体的场是静态场,这个物体的静态场的空间分布情况总是由这个物体的质点来决定;如果一个物体有动态场,这个物体的动态场的空间分布情况也总是由这个物体的质点来决定,这个物体的动态场的传播情况还总是受到这个物体的质点的影响。

      质点是物体的场的源头,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这就是一个物体自身的质点和这个物体自身的场的关系,这就是一个物体自身的质点与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的关系。

      质点是作用的承受者、而场不是作用的承受者。当发生有作用时,作用物体是作用的实施者,被作用物体则是作用的承受者;但是,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被作用物体也是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只有被作用物体的质点是作用的承受者、而被作用物体的场不是作用的承受者。任何一个完全的物体都是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当一个物体受到作用时,这个物体的质点和场都受到影响;但是,质点代表的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质点代表的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质点代表的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参照的部分,只有质点才可以被直接观测,也只有质点才可以被直接参照;人们对场的观测则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场所隶属的物体和场之分布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即人们对场的观测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物体之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来间接观测,亦即人们对场的观测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间接观测,也就是人们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作用物体的质点和被作用物体的质点来间接地观测场。人们总是通过确定场的源头质点来确定场,人们总是通过观测场之分布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质点来认知场;人们检测一块空间内是否分布有场,也是通过检测这块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质点来间接检测的;比如,人们检测一块磁铁的磁场,就是通过确定这块磁铁质点来确定这个磁铁的磁场,然后向这个磁铁之磁场的分布空间内放置一个其它的磁性物体,再通过检测那个其它磁性物体的质点来间接检测这个磁铁的磁场。正是因为人们对场的确定、观测、检测都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确定、观测、检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完成,质点还是物体的抽象;所以,当一个物体受到作用时,不管这个物体的质点和场是否都受到了影响,也不管这个物体的质点和场各自都受到了怎样地影响,人们定义只有质点是作用承受者、而场不是作用承受者。

      质点只是作用的承受者、而不是作用的实施者。当发生有作用时,作用物体是作用的实施者,被作用物体则是作用的承受者;但是,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作用物体也是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只有作用物体的场是作用的实施者、而作用物体的质点不是作用的实施者。质点是物体的抽象,任何物体都有质点,所以任何物体都可以受到其它物体的作用;质点还是物体的场的源头,但是质点只是质点所抽象之物体的场的源头,质点只是决定质点所抽象之物体的静态场的空间分布情况,质点只是决定质点所抽象之物体的动态场的空间分布情况,质点只是影响质点所抽象之物体的动态场的传播情况,质点不是作用的实施者。之所以质点只是作用的承受者、而不是作用的实施者,是因为物体之间的作用是由物体的场实施的,作用的现场实施者是场而不是质点;就像水面上一个浮球产生的水波影响到另外一个浮球、两个浮球却没有碰触在一起的情形。如果质点也是作用的实施者,那么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就可以也被表述为“两个质点之间的没有场的直接作用”;而且人们还将据此推导出,在发生作用时、作用物体的质点和被作用物体的质点可以紧密无间地接触在一起,也就是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可以紧密无间地接触在一起;这与前面的“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相悖谬,也与人们通过对钢球的碰撞进行分析而得知的“两个物体即使发生作用时也不可以紧密无间地接触在一起”相悖谬。质点是物体的抽象,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来代表物体;因为人们对场的确定和观测也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确定和观测与场有关的质点来完成,所以场不可以代表物体。只有质点可以代表物体、而场不可以代表物体,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来代表物体,人们当然也可以用质点来代表作用物体;当人们用质点来代表作用物体时,人们用质点来明确的是实施作用的场的源头。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来代表作用物体,人们还总是用质点来确定作用的实施者。人们经常提到作用的实施者;当人们提到作用的实施者时,作用的实施者指代的对象通常是既包含了质点又包含了场的完全的作用物体,作用的实施者指代的对象一定不是只有作用物体的质点。

      作用总是发生在物体之间。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质点是作用承受者;这就是一个物体自身的质点和其它物体的场之间的关系。因为两个物体之间不是一定正在发生作用,所以这种关系只在发生作用时才出现在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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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质点:物体的抽象,物体的场的源头,发生作用时的作用承受者

      质点是物体的抽象。质点的定义包括有质和点两个方面的内容,质抽象的是物体的客观性,点抽象的是物体的相对性,质点抽象的是物体的基本属性。虽然,质抽象的是物体的客观性,质抽象的是物体的客观存在性;但是,质抽象的更是物体的客观实在性。人们用质点表达的意思不仅是“物体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用质点表达的意思更是“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一个质点抽象的对象总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一个质点抽象的对象总是第二类的客观对象;也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抽象为质点,也只有第二类的客观对象才可以被抽象为质点。

      人们可以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更可以标示出观测结果的部分、然后要么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部分进行对比、要么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进行对比,人们还更可以把观测结果进行直接对比,人们也还更可以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当人们选择把一个物体抽象为质点时,人们的行为是把这一个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人们选择把一些物体抽象为质点时,人们的行为是把这一些物体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人们选择把这个物体的多个部分抽象为质点时,人们的行为是把选择的每一个部分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选择后还有剩余部分,各个剩余部分各自也可以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人们只选择把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抽象为质点时,人们的行为通常是只把被选择的那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人们也可能把被选择的那一个部分所隶属的物体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人们的选择需要明确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或者人们选择的本来就是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时,人们的行为通常是把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人们把一个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一个部分进行对比时、或者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一些组成物体进行对比时,如果这个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隶属于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人们则可以要么把这个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要么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各个组成物体分别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一个物体,不管这一个物体是否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都可以把这一个物体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观测结果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隶属于只有一个物体、且是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那么人们不可以标示该观测对象之观测结果的部分,人们也只可以把这一个物体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有多个物体,人们的行为则总是把那多个物体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直接对比时,参与直接对比的观测结果总是对应有确定的观测对象、也总是对应有确定的参照对象,参与直接对比之观测结果的内容还必须通过观测对象来被确定,即参与直接对比之观测结果的内容还必须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对比才可以被确定;人们总是可以把观测对象抽象为质点、总是可以把参照对象抽象为质点、而不可以把观测结果抽象为质点、而不可以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抽象为质点。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而且人们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时,因为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各自都是由各部分自己的组成物体组成的,人们可以从观测的立场、认为选择的每一个部分以及选择后尚还存在的各个剩余部分都各自是一个物体,人们也可以把这样的一个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人们把这样的一个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那么人们所选择的每一个部分必然隶属于一个物体、且其所隶属于的那一个物体必然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是把那个物体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一个质点通常只抽象一个物体;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如果不涉及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如果也不是选择这个物体的多个部分,那么这个物体通常只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人们不可以把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与其它部分区分开来,人们甚至不可以把这个物体分成多个部分,因而这个物体总是可以且只可以被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

      质点指代的对象通常是由观测者确定了的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当人们把一些物体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时、人们的行为是把每一个物体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这样的一个观测对象或一个参照对象对应着多个质点,那多个质点中的任何一个质点都隶属于被确定了的一个观测对象或一个参照对象;所以,一个质点可以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当人们把一个物体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时、人们的行为是把这一个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这一个质点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或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所以,一个质点可以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或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当一个质点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或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时,这一个质点也可以被认为是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只不过此时只有一个质点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而已。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的行为通常是把被选择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当观测者选择多个部分时、观测者的行为则是把被选择的那多个部分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观测者把被选择的那多个部分共同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那么这样的任何一个质点都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如果观测者把被选择的各个部分各自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那么这样的一个质点就是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或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时,不管观测者的行为是把被选择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还是观测者把被选择的这个物体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这样的一个质点都是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或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着只有一个观测对象,一个观测结果也总是对应着只有一个参照对象;当人们把观测对象抽象为质点时,一个质点可能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一个质点可能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当人们把参照对象抽象为质点时,一个质点可能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一个质点可能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当观测者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对比时,如果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是由多个物体组成的,那么组成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各个物体须要各自被抽象为一个质点,这样的一个质点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当观测者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对比时,如果组成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物体是只有一个物体,那么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通常被抽象为只有一个质点,因为这个质点只对应着观测结果的一个标示部分、所以整个的观测结果对应的客观实在的对象通常具有多个质点,因此这样的一个质点还是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当观测者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对比时,如果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是由多个物体各自的部分组成的,那么组成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那多个物体之各自的部分各自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那么组成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那多个物体之各自的部分总是分别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当那多个物体中之任意一个物体的部分被抽象为一个质点时,对于其部分被抽象为质点的这个物体,该物体必须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否则人们只可以把该物体的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这样的一个质点仍然是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或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这样的一个质点仍然是要么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要么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

      当人们把物体抽象为质点时,质点对应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被直接参照的部分,质点对应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一个完全的物体之全部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就是这个物体之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全部。人们不管是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还是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抑或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更或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选择的对象都属于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观测的部分、都属于是物体的可以被直接参照的部分、都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人们的行为总是要么把被选择的一个整个的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要么把被选择的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之物体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要么把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之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各自抽象为一个质点,质点对应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任何一个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都可以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可以各自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当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是这个物体自身,人们把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抽象为质点、也还是把这个物体抽象为质点;当人们把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抽象为质点时,质点对应的是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而且人们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后还有剩余部分时,各个剩余部分各自也可以被抽象为一个质点,各个剩余部分也都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质点对应的对象也还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人们标示一个观测结果的部分时,如果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对应的对象是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或者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对应的对象是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的一个部分、抑或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对应的对象是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的一些组成物体,那么不管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的物体整体、还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的物体之相应部分、抑或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之物体的相应组成物体、更或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的物体之相应部分所隶属的物体整体、都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质点抽象的对象要么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物体之相应部分、要么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物体之相应的各个组成物体、要么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物体之相应部分所隶属的物体整体,质点抽象的对象总是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质点对应的对象也总是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人们要标示一个观测结果的部分时,如果这个观测结果所对应的物体是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人们不可以标示这个观测结果的部分,质点抽象的则是这个观测结果所对应的物体整体,质点对应的还是一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和场两部分;不管一个物体是否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只要人们把这个物体整体抽象为一个质点,质点对应的就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且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因此,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一个物体总是一个对象,质点是物体的抽象,一个质点也总是一个对象。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物体的场也可以被认为是对象,一个场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对象。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两个基本属性;因而,一个物体的质点也总是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两个基本属性,一个场也总是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两个基本属性。一个物体还总是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两个观测属性;因而,一个质点也还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两个观测属性,一个场也还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两个观测属性。人们总是用属性来描述对象,人们总是用状态属性来描述物体;而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因而,人们也总是用状态属性来描述质点,人们也总是用状态属性来描述场。一个完全的物体总是有且只有质点和场两部分;所以,描述一个物体的那一组状态属性项还可以被分为描述质点的状态属性项和描述场的状态属性项,一个物体的所有状态属性项总是可以且只可以被分为隶属于质点的状态属性项和隶属于场的状态属性项;对于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这项状态属性只有要么属于是这个物体的质点、要么属于是这个物体的场。对于一个物体,即使隶属于质点的一项状态属性与隶属于物体的场的一项状态属性名称相同,这两项状态属性也只是这个物体的两项状态属性、而不是一对对应的状态属性项。

      人们不管是表述物理公理、还是表述物理定理、抑或是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都须要用到物体这个定义。而物体定义指代的对象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严格按照物体的定义只指代“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第二种情形是指代的对象既包含了“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了场。现在,人们既然明确了质点的定义,凡是可以用质点来表达的内容,人们就都用质点来表达,人们把物体定义指代之对象的第一种情形也用质点来表达,这样,就只剩下物体定义指代之对象的第二种情形用物体来表达了。质点是物体的抽象,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来代表物体;当人们表述物理公理、或者表述物理定理、抑或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时,不管是被表述的对象还是被解释或被描述的对象,只要被指代的对象是一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只要被指代的对象属于第一种情形,人们就都可以用质点来表达。

      人们可以把一个物体抽象为一个质点;人们也可以把一个物体集合中的各个物体分别抽象为一个质点;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把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抽象为一个质点,人们也还可以把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分别抽象为一个质点;所以,质点和物体不是严格一一对应的。一个质点不是一定只抽象一个完整的物体,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质点抽象的对象还可能是这个物体的部分;一个物体也不是一定被抽象成只有一个质点,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多个部分可能各自被抽象为一个质点。人们总是选择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从人们观测的立场,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要么是一个物体、要么是多个物体;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的部分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那么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也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还总是包含有这个物体的多个组成物体;所以,观测对象和物体不是严格一一对应的,参照对象和物体也不是严格一一对应的,一个观测对象不是一定对应着只有一个物体,一个物体不是一定只隶属于一个观测对象,一个参照对象也不是一定对应着只有一个物体,一个物体也不是一定只隶属于一个参照对象。当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一个物体还可能以多种身份同时参与进人们的观测活动中;如果一个物体以多种身份同时参与进一次观测活动,出现该情形的原因通常就是: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而且观测者选择了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作为观测对象并选择了这个物体另一部分作为参照对象;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形,虽然一个物体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同时具有多种身份,但是人们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自的身份却是单一的。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总是可以通过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以使得各个被选择之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是单一的,人们总是可以使得参与观测活动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只有三种身份中的一种身份,人们总是可以使得客观实在的对象要么只是作为观测对象参与了这次观测活动、要么只是作为参照对象参与了这次观测活动、要么是根本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人们总是可以把客观实在的对象抽象为质点,人们也总是可以把被选择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抽象为质点;如果一个物体的多个部分参与了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人们可以把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分别抽象为一个质点,因而一个质点可以要么只属于是观测对象、要么只属于是参照对象、要么只属于是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所以,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总是可以使得所确定之任何一个质点的身份都是单一的。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一个质点总是不可以同时具有多种身份;对于人们的任意一次观测活动,人们总是可以明确观测对象对应的是哪一个质点(或哪一些质点),人们也总是可以明确参照对象对应的是哪一个质点(或哪一些质点);对于一个质点,只有当观测者进行新一次观测活动时,这个质点在新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才可能不同于这个质点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当观测者进行新一次观测活动时,由观测者抽象物体而确定的质点也可能不是这个质点了。所以,人们总是可以把一个观测对象表示为只有一个(或只有一些)确定的质点,人们也总是可以把一个参照对象表示为只有一个(或只有一些)确定的质点。物体只是为人们明确了可以被选择出来、并以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之范围,质点则可以被用来严格指定人们在进行观测时的观测对象,质点还可以被用来严格指定人们在进行观测时的参照对象;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准确地标识出被作为观测对象的对象,人们也总是可以用质点准确地标识出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对于人们的任意一次观测活动,参与其中的观测对象总是可以明确地被用一个(或一些)质点来指代,参与其中的参照对象也总是可以明确地被用一个(或一些)质点来指代。因此,人们总是用质点(可能是只有一个质点、也可能有一些质点)来确定观测对象,人们也总是用质点(可能是只有一个质点、也可能有一些质点)来确定参照对象,人们还总是用质点来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人们总是可以用质点来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人们还总是用质点来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因此,质点是人们表达对物理现象之解释或描述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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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5

      场的形式是波。凡是波就具有周期性特征;比如周期性传播、周期性振动,再比如周期性的空间分布,都属于是周期性特征。场可以被分为静态场和动态场两类。动态场的形式是波;动态场总是不停地传播,动态场总是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动态场也总是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空间分布,比如电磁波。静态场的形式也是波;人们对一个物体的场的检测、总是与从这个物体表面以外的空间位置到这个物体表面的距离有关;在一个物体表面以外、而且距离这个物体的表面比较远的一块空间内,可能即使这块空间内有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人们也检测不到这个物体的场、从而也不能够确定这个物体的场是否具有周期性特征;比如一块磁铁,在距离这块磁铁的表面以外比较远的一块空间内,就可能尽管有这块磁铁之磁场的分布,人们却检测不到这块磁铁的磁场。如果一个静态场具有周期性的空间分布特征,但是人们却因为在许多空间内检测不到这个静态场、从而不能够确定这个静态场的周期性特征,这个静态场的形式当然是波;如果一个静态场确实没有周期性特征、也确实不是周期性的空间分布,这个静态场也还可以被表示为只有一列的波。不管是静态场还是动态场,场的形式都是波。不管是重力场、电磁场、强相互作用场、还是弱相互作用场,场的形式也都是波。人们可以怎么样来描述波,人们就可以怎么样来描述场,因此场通常也被称为场波。

      一个物体自身可以发生改变或转化。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一个物体的场自身也可以发生改变或转化。当一个场自身发生改变时,不管这个场自身发生怎样地改变,这个场都是这个场自身、而不可以变成其它的场,更不可以变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还更不可以变成另外种类的对象;当一个场自身发生改变时,不管这个场自身发生怎样地改变,这个场的形式仍然是波;比如,一个电磁波可以传播或振动,如果一个电磁波开始了传播或振动、这个电磁波也就发生了改变;一个电磁波可以发生改变,一个电磁波的改变也可以发生改变,一个电磁波的传播和振动都可以发生改变,一个电磁波不管是传播发生了改变还是振动发生了改变、这个电磁波就也发生了改变,但是不管这个电磁波怎样传播或振动、也不管这个电磁波的传播或振动怎样改变,这个电磁波总是完全的自己。一个波还可以对另一个波发生影响,例如两个波的干涉。场的形式是波,指的就是场改变的形式是波动;而波动也就是一个波自身的传播或振动、以及一个波自身之传播或振动的改变、还有多个波的干涉;人们之所以定义场的形式是波,就是因为场总是以波动的形式发生改变,就是因为场之改变的改变也总是以波动的形式发生,就是因为各个场还可以发生干涉。关于场的一切知识,人们都是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物体而得到的;场的形式是波、也是由人们通过观测与场有关的物体而得到的结论。

      既然场的形式是波,多个场就可以发生干涉。当两个波发生干涉时,人们为了描述方便,可以指定一个波为实施干涉的波、并称这一个波为干涉波,而另一个波则是受到干涉的波、且这一个受到干涉的波被称为被干涉波,由多个波干涉而成的波则可以被称为合成波。场的形式是波,当两个场发生干涉时,人们也可以指定一个场是实施干涉的场、并称这一个场为干涉场,而另一个场则是受到干涉的场、且这一个受到干涉的场被称为被干涉场,由多个场干涉而成的场则被称为合成场。人们通常提到的场或物体的场、指的都是物体表面以外的场、指的都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而物体表面以外的场的本质,就是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在物体表面以外的合成场。人们知道的许多物体,比如宏观物体、常观物体,以及微观的分子、原子,都是由比其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组成的,这些物体的场都是各个物体自身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如果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具有更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该物体的场就是该物体之组成物体的更微观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的合成场。如果一个微观物体没有比自身更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该微观物体的场就是该微观物体自己的场、而不是比自身更微观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如果一个场是合成场,这个合成场可能是物体的组成部份、也可能不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个合成场之参与干涉的那些个场各自都是物体的组成部分;如果参与干涉的那些个场中有的场也是合成场,那么这个“也是合成场”可能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也可能不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个“也是合成场”之参与干涉的那些个场各自都是物体的组成部分。

      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既具有第一部分的场也具有第二部分的场,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与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的分界就是这个物体的表面。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总是既具有第一部分的场也具有第二部分的场,这个物体之两部分场的分布空间各自不同,这个物体的两部分场以分界面连通成为一个完整的空间区域;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对这个物体之两部分场的指定是主观的,人们对这个物体之两部分场的分界面的指定也是主观的,甚至这个物体之两部分场的分界面也是被人们主观指定、而不是客观实在的面。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总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的合成场,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总是不是这个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的分布空间;当这个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是动态场时,这个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可能是由那些动态场传播过来而干涉形成的;这个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总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即使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的场是静态场,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的场也可能在这个物体表面以外的空间内有分布、从而那些第一部分的场也就参与干涉而形成第二部分的场。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就既具有第一部分的场也具有第二部分的场;一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与第二部分的场的区别就是两部分的场之各自的分布空间不同;一个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总是分布在这个物体的表面以外的空间中;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还具有第一部分的场,这个物体之第一部分的场分布在这个物体的表面以内的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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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4

      3、场:物体的组成部分,作用的唯一方式;场的形式是波

      人们通过对物体无数次地观测、以及对作用无数次地间接观测,把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静态场,例如重力场、强相互作用场、弱相互作用场、带静电物体周围的电场、磁铁周围的磁场。第二类是动态场,动态场总是不停地传播;例如电磁波就是动态场,电磁波就总是不停地传播。场的本意还总有场地、场所的意思,即场的本意还总有空间区域的意思;凡是场总是具有空间分布;不管是静态场还是动态场,场总是具有空间分布。一个场通常隶属于一个物体,一个物体周围的空间内通常就分布有这个物体的场,一个物体周围之分布有这个物体的场的空间、就是这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一个物体的场通常还对其分布空间内的其它物体实施作用。例如一块磁铁,这块磁铁周围的空间内就布满了磁场,这块磁铁的磁场就对这块磁铁的磁场之分布空间内的一个其它磁性物体实施作用、从而吸引或排斥那个其它磁性物体;当这种情形发生时,这块磁铁就是作用物体,而那个其它磁性物体则是被作用物体。

      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一方面、任何物体都有自己的场。宏观物体有重力场,常观物体也有重力场,电性物体有电场,磁性物体有磁场,微观物体有强相互作用场或弱相互作用场,微观物体也可能有重力场或电磁场。一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可能很小;一个物体的场的分布空间也可能很薄,比如在一个物体表面以外、才刚刚离开这个物体表面很小的距离、这个物体的场就可能已经不可以被检测到了;但是不管怎样,一个物体总有自己的场,一个物体的场也总有分布空间。一个物体还可能有动态场;比如一个发光的物体,这个物体的光波(光波属于是电磁波,光波也是场)就属于是这个物体的动态场。另一方面、一个场也都是一个物体的组成部分。人们只要检测到一个场,通常总可以找到这个场所隶属的物体;人们如果检测到一个重力场、通常总可以找到一个物体,这个被找到的物体可能是宏观物体、可能是常观物体、也可能是微观物体;人们如果检测到一个强相互作用场或一个弱相互作用场、通常总可以找到一个微观物体;人们如果检测到一个电场、通常总可以找到一个电性物体;人们如果检测到一个磁场、通常总可以找到一个磁性物体;动态场总是不停地传播,人们如果检测到一个动态场、通常也总可以找到这个动态场所隶属的物体,例如人们如果沿着一个电磁波的传播方向回溯、通常就可以发现一个电性物体。

      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一个物体的场通常有两部分:一、物体表面内部的、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例如一块磁铁,这块磁铁表面内部的、组成磁铁之原子的场是这块磁铁的组成部分。二、物体的场(物体表面以外的场)也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例如一块磁铁表面以外的磁场就是这个磁铁物体的组成部分;当人们提到场或物体的场时,场或物体的场指代的对象通常都是物体之第二部分的场。宏观物体由常观物体组成;宏观物体的组成物体(也就是常观物体)之间的重力场或电磁场是宏观物体内部的场;宏观物体之间的重力场是宏观物体外部的场;对于宏观物体,两部分场都存在。常观物体由微观物体组成;常观物体的组成物体(也就是微观物体)之间的重力场、电磁场、强相互作用场或弱相互作用场,是常观物体内部的场;常观物体之间的重力场或电磁场是常观物体外部的场;对于常观物体,两部分场都存在。微观物体之间有强相互作用场或弱相互作用场,微观物体之间也可能有重力场或电磁场;如果一个微观物体具有比自身更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对于这个微观物体、两部分场都存在;如果一个微观物体没有比自身更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微观物体只是没有比自身更微观的组成物体的场,那么这个微观物体只是没有第一部分的场,但是这个微观物体仍然有自己之物体表面以外的场,但是这个微观物体仍然有自己的第二部分的场。任何物体都具有自身的场,任何一个物体都在其附近的空间内分布有该物体自身之第二部分的场。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不管是静态场还是动态场,场都是物体的组成部分。

      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只要有发生作用,就一定有场存在;一个物体对其它物体的作用,总是由这个物体的场来实施;一个物体对其它物体的作用,只可以由这个物体的场来实施。

      两个物体可以通过场发生作用,例如两块磁铁的吸引作用或排斥作用就是由磁场实施的。但是如果有人说“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只可以由这个物体的场来实施”,却似乎令人难以接受;人们可以通过对两个钢球碰撞的分析来理解这个问题:碰撞后,两个钢球都发生颤动;在钢球发生碰撞的时刻,人们从常观物体的尺度看来,两个钢球的碰触点已经紧密无间的靠在了一起;但是人们从微观物体的尺度来看,一个钢球碰触点上的原子与对方钢球碰触点上的原子之间距离还很远、根本没有紧密地靠在一起、更没有无间。两个钢球的作用是由两个钢球各自碰触点原子的场实施的;每一个钢球的颤动都是由对方钢球碰触点原子的场对本方钢球碰触点原子实施的作用引起的本方钢球的全部原子相互交替发生作用的表现;作用可能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应激变化、可能包括有被作用物体与其它物体的相应改变,所以,更准确地说,一个钢球的颤动是由对方钢球碰触点原子的场对本方钢球的碰触点原子实施的作用引起的本方钢球全部原子间之相对位置发生周期性改变的表现。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当发生作用时,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总是不可以紧密无间地靠在一起。

      人们通过对物体无数次地观测、以及对作用无数次地间接观测,发现和总结出了四种基本作用:重力作用、电磁作用、强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而且人们已经明确,重力作用是由重力场实施的,电磁作用是由电磁场实施的,强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也分别由强相互作用场、弱相互作用场实施;所以,场有且只有四种,它们分别是重力场、电磁场、强相互作用场、弱相互作用场;而重力场、在牛顿力学中也被称为引力场,电磁场则是电场和磁场,人们总是把电场和磁场统称为电磁场。不管有多少种场,也不管有多少种基本作用,至少到金各胡柴这篇网文时为止,人们的所有观测活动的所有观测结果都证实: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

      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场也是物体的组成部分。物体具有客观性,任何一个物体都有自己的场,物体的场也具有客观性,这一点决定了作用具有客观性。物体又具有相对性,人们只要检测到一个场、通常总可以找到这个场所隶属的物体,场分属于各自的物体,场也具有相对性,这一点则决定了作用具有对应性。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场又是物体的组成部分,场还是作用的唯一方式;所以,作用是一个物体通过自身的场对另外一个物体实施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一个物体对另外一个物体通过那另外一个物体自身的场所实施的作用的直接感知、而且一个物体也是由于该直接感知而确定了那个实施作用的物体。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场也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物体都有自己的场,所以任何一个物体都可以对其它物体实施作用。只有物体或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只有物体或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而作用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而作用也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人们对一个作用的观测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人们对场的观测也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场所隶属的物体和场中的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其中场所隶属的物体就是作用物体);比如,人们对磁场的观测就是通过观测一块磁铁以及这块磁铁之磁场中的其它磁性物体来完成的。作用总是可能使得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场是作用的唯一方式,场总是有空间分布;人们如果要检测一块空间内是否分布有场、通常也是向这一块空间内放置一个物体、然后检测被放置到这块空间内的物体是否发生了应激变化(即是否发生了由作用导致的相应变化,可能是被放置进来的这个物体自身之由受到的作用而发生的相应改变或相应转化,也可能是被放置进来的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间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的相应改变)来间接检测的。

      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物体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物体也是可以被参照的对象,物体总是可以被观测,物体也总是可以被参照;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人们对场的观测、却只可以通过观测场所隶属的物体和场之分布空间内的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也是可以被参照的对象,物体的定义指代的对象与场的定义指代的对象之间是有关联的;当人们去除一个物体的场以后,这个物体剩余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就是物体的定义所明确、所指代的部分;所以,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两部分:其一是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的部分、也就是“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其二才是场;一个完全的物体之“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总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一个可以被直接观测的对象、也总是一个可以被直接参照的对象。一个物体可以与其它物体发生作用,当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发生作用时,这个物体只有要么是作用物体、要么是被作用物体两种角色;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时,如果这个物体是被作用物体,人们观测的对象只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时,如果这个物体是作用物体,人们间接观测的对象则是这个物体的场;不管是从观测的立场,还是从作用的立场,一个完全的物体都是有且只有“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和场两部分;又因为人们可以观测物体的根本原因是物体之间可以发生作用,所以人们也可以认为是单纯从作用的立场,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和场两部分。物体的定义明确的只是一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而一个完全的物体却有“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和场两部分;因此,当人们表述物理公理或表述物理定理、或者解释或描述物理现象时,人们用物体定义指代的对象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严格按照物体的定义只指代“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第二种情形则是指代的对象既包含了“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了场。

      一个完全的物体有且只有“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和场两部分;但是根据物体的定义,却只有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当观测者选择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时,可以被观测者选择来以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总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也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如果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是一个整个的物体,观测者选择的对象就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如果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是一些物体,观测者选择的对象就是这一些物体之各自“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整体的集合。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观测者只可以选择这个物体整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就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观测者也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观测者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如果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是这个物体的部分,那么不管是被选择的部分还是选择后尚还存在的各个剩余部分,都属于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如果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是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那么被选择的对象就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那么被选择的对象就是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而且组成物体组成的也还是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者不管如何选择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可以被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者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也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选择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后的剩余部分”,观测者选择以后尚还存在的剩余部分总是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以后的剩余部分、而不是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之整体的“除了以外的剩余部分”以后的剩余部分,这些剩余部分也属于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者也可以选择这些剩余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当观测者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时,观测结果所对应的观测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结果所对应的参照对象也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也还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

      当人们去除物体的场时,人们去除的场都是物体表面以外的场,人们去除的场都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只是去除了物体表面以外的场以后的剩余部分、也只是去除了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以后的剩余部分。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中既包含有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有组成物体的场,而且每一个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指的都是各个组成物体之“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这个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当中包含的组成物体的场,相对于这个物体来说、指的是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来说、指的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时,被选择的部分也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被选择的部分也是包含有组成物体,被选择的部分既包含有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有组成物体的场,而且被选择的部分所包含的每一个组成物体之“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指的都是各个组成物体自身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而被选择的部分所包含的组成物体的场,相对于被选择的部分来说、指的是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被选择部分的各个组成物体来说、指的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当人们标示观测结果、或者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时,观测结果所对应的观测对象总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结果所对应的参照对象总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也都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也都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客观存在的对象则必须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确定、必须通过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才可以被确定。如果观测结果所对应的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一定属于是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既包含有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有组成物体的场,而且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包含的每一个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指的都是各个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而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包含的组成物体的场,相对于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来说、指的是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这个观测对象或参照对象的各个组成物体来说、指的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着只有一个观测对象,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着只有一个参照对象,不管是一个观测对象还是一个参照对象、都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当观测者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时,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也总是对应有客观实在的对象;如果观测结果或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也是肯定属于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中既包含有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也包含有组成物体的场,而且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中包含的每一个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指的都是各个组成物体的“除了场以外的剩余部分”的全部;而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中包含的组成物体的场,相对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来说、是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个组成物体来说、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

      场是物体的组成部分。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这个物体既具有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也具有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只要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就具有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而这个物体的第一部分的场,相对于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来说、则是物体的第二部分的场。作用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场又是作用的唯一方式,一个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也是一个物体;因此,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内部就可能发生有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的两个组成物体就可能发生作用、这个物体之由各自的组成物体组成的两个部分也可能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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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3

      作用是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的直接影响,一个物体可能对另一个物体实施直接影响,一个物体也可能通过联系对另一个物体实施间接影响。不管一个物体受到的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这个物体都可能由于受到的影响而发生相应变化;如果一个物体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了相应变化,该相应变化总是由被影响的物体所受到的影响导致的,该相应变化就是被影响的物体对受到的影响的反应,影响的响指的也是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感知则是被影响的物体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了相应变化、而且根据由影响而导致的相应变化反过来明确了被影响的物体自身受到的影响以及实施影响的物体。

      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可以发生改变,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就可能是被影响的物体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之变化的改变;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变化的改变也对应着物体,变化的改变也是物体的变化,被影响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总是对应着被影响的物体,因而,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属于是被影响物体的变化。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因而,当有物体发生作用时,作用物体或被作用物体之各自自身的变化都可能使得作用发生改变,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的相对改变也可能使得作用发生改变;如果作用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了相应变化,该相应变化也属于是被作用物体的变化,该相应变化反过来也可能使得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所实施的作用发生改变。物体的变化有三类:物体自身的改变、物体自身的转化、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被影响的物体可能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相应变化,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总是被影响的物体之变化的改变,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可能包括有被影响物体自身之改变的改变、可能也包括有被影响物体自身之转化的改变、可能还包括有被影响物体与其它物体间之相对改变的改变,它们通常也分别被称为被影响物体自身的相应改变、被影响物体自身的相应转化、被影响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应改变;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还是物体的变化,物体自身之改变的改变也还是物体自身的改变,物体自身之转化的改变也还是物体自身的转化,物体间之改变的改变也还是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变化也属于是被影响物体的变化,被影响的物体自身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改变属于是被影响的物体自身的改变,被影响的物体自身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转化属于是被影响的物体自身的转化,被影响的物体与实施影响的物体间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相应改变属于是被影响的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被影响的物体与其它物体间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相应改变也属于是被影响的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

      凡是相应变化、总是相对应的变化;比如当人们分别观测两个物体时,人们就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都在发生变化,人们还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的变化是相对应的(即人们还可能发现当一个物体发生了变化时,另一个物体也相对应地发生了变化,甚至这两个物体之各自变化的多少也是相对应成比例的)。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相应变化、只是被作用物体之变化的改变、只属于被作用物体的变化,该相应变化的相应、指的是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变化的改变与作用的相对应。作用或影响都可能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相应变化,该相应变化就是被作用物体对受到之影响的反应、就是对受到刺激的反应;因此,对于由作用或影响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相应变化,人们还总是称之为应激变化。应激变化总是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的变化、总是被作用物体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变化的改变;只有被作用物体才可以发生应激变化,只有被作用物体受到作用时才可能发生应激变化;如果一个物体发生了应激变化,那么这个物体一定是一个被作用物体,那么这个物体也一定受到了作用。应激变化总是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变化的改变;物体的变化有且只有三类:物体自身的改变、物体自身的转化、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作用也可能导致被作用物体的三类变化都发生改变,即应激变化总是可能包括有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自身改变的改变、也能包括有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自身转化的改变、还可能包括有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相对于其它物体之改变的改变;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自身改变的改变、总属于是应激变化、总可以被称为被作用物体自身的应激改变,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自身转化的改变、总属于是应激变化、总可以被称为被作用物体自身的应激转化,被作用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而发生之相对于其它物体之改变的改变、总属于是应激变化、总可以被称为被作用物体的应激改变。

      当一个物体没有受到作用、从而这个物体也没有发生应激变化时,这个物体也可能发生变化;当一个物体没有发生应激变化时,这个物体的变化则是这个物体之本来的变化;即当一个物体没有发生应激变化时,这个物体的变化就是这个物体的本来变化;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可能包括有这个物体自身的改变和转化,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也可能包括有这个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相对改变,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总是不包括有其它物体相对于这一个物体的应激改变,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也总是不包括有这个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或受到影响而发生之变化的改变,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也总是不包括有这个物体的应激变化;一个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属于是物体的变化,作用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该应激变化也属于是被作用物体的变化;一个物体的本来变化总是不包括这个物体之由于受到作用或受到影响而发生的应激变化;应激变化总是使得被影响物体的本来变化发生改变。一个物体还可以发生自身变化,一个物体的自身变化就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改变和这个物体自身的转化,一个物体的自身变化可能是这个物体的本来变化;如果一个物体受到作用,这个物体的自身变化也可能发生改变,即这个物体的自身也可能发生应激变化;如果一个物体受到作用,这个物体自身的应激变化也属于是这个物体之自身变化的改变、也属于是这个物体的自身变化,但是这个物体的应激变化不属于是这个物体的本来变化。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当人们提到物体的本来变化时,物体的本来变化指的是当物体的变化被对应到一个物体时、这个物体自身的改变和转化、以及这个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相对改变。其它物体也可能相对于这一个物体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当人们提到物体的本来变化时,本来变化通常指的是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本来变化,本来变化总是包括有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相对改变、而总是不包括有其它物体相对于变化所对应的物体的相对改变。

      物体总是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不管一个物体对其它物体实施作用与否,这个物体总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这个物体总保持这个物体自身的客观实在;不管一个物体受到作用与否,这个物体也总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这个物体也总保持这个物体自身的客观实在。物体总是具有状态,物体还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不管一个物体对其它物体实施作用与否,这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这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不管一个物体受到其它物体的作用与否,这个物体也总是具有状态,这个物体也总是具有状态属性。物体可以变化,如果一个物体发生了变化,这个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就发生改变,人们总是通过确定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确认物体的变化;物体的变化也可以发生改变,人们也总是通过确定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确认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作用可以导致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由作用导致之被作用物体的应激变化、属于是被作用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属于是被作用物体的变化,因而,如果被作用物体发生了应激变化,被作用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也发生改变,人们也还总是通过确定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确认物体的应激变化。物体具有客观性,物体也具有相对性;各个物体都各自独立存在,任何一个物体都不依赖于其自身之组成物体以外的其它物体的存在而存在,各个物体都各自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各个物体都各自保持自己的客观实在,各个物体总有状态属性,各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各自也总有属性值;但是,一个物体的状态总是受到其它物体的影响,一个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总可能由于受到其它物体的作用而发生改变;作用只是可能改变被作用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只是可能改变被作用物体的状态,作用总不可以使得物体没有状态、更不可以改变物体的存在。

      当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改变时,或者当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发生了改变时,这个物体的一些状态属性项的值就也发生了改变;被影响物体的应激变化也属于是被影响物体的变化;因而,一旦被影响的物体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应激变化,被影响的物体就可能有一些状态属性项的值也发生了改变。当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转化时,这个物体的一些状态属性项的值可能发生了改变,这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发生了改变;对于被影响的物体之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的应激变化,不管该应激转化是否使得被影响的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发生了改变,该应激变化都可能使得被影响物体之一项或多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人们还可以把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标示为无效;如果一个物体由于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应激变化、而且该应激变化还使得该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发生了改变,该应激变化总使得该物体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值要么从一个有效的值变成了一个无效的值、要么从一个无效的值变为了一个有效的值,该应激变化还可能使得该物体之多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要么从一个有效的值变成了一个无效的值、要么从一个无效的值变为了一个有效的值。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物体的变化也总是对应着物体;不管是本来变化还是应激变化,变化的对象总是物体。当发生作用时,被作用物体总要受到作用物体的影响,被作用物体的应激变化总是对应着被作用物体;作用总是通过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体现,作用之体现的方式就是作用物体通过作用使得被作用物体发生应激变化;因为应激变化是被作用物体的变化的改变,因为应激变化属于是被作用物体的变化、属于是物体的变化,而物体的变化总是可以用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之值的改变来表示,所以,准确地说、作用之体现的方式是作用物体通过作用使得被作用物体的一项或多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改变。被作用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体现有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具体的体现方式也是作用物体通过作用使得被作用物体的一项或多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改变。

      人也是由客观的微观粒子组成的,因而人本身也具备物体的客观性和相对性两个基本属性,所以人也可以感知物体的作用或影响;观测者对物体的观测,就属于是观测者对受到之影响的感知,就属于是观测者对实施影响的物体的明确;观测者对参照对象的确定,也是因为作为参照对象的物体可以对人实施影响,也是因为观测者感知作为参照对象的物体;因此,物体之所以可以被认识、是因为人们可以对物体进行观测,而人们之所以可以观测物体、根本原因则是一个物体可以对其它物体实施作用。物体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作用也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就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人们可以观测物体的根本原因是一个物体可以对其它物体实施作用,这也证明了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分别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

      当一个物体受到影响时,不管这个物体受到的影响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所谓直接影响,就是作用;而间接影响则是通过中间发生的影响,间接影响也就是联系),这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都可能使得这个物体发生应激变化。当一个物体受到影响时,不管这个物体受到的影响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这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还可能没有使得这个物体发生应激变化。如果一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没有使得这个物体发生应激变化,那么这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也没有使得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发生改变,那么这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也没有使得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发生改变,那么这个物体所受到的影响也没有使得这个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值发生改变、更没有使得这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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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作用: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感知。当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直接影响时,那另一个物体也就直接感知到这个物体。

      影响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感知则是一个物体受到、并确定受到另一个物体的作用;感知也叫被影响、或者叫被作用;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即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实施者和承受者,亦即影响和感知体现了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影响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作用物体实施作用是影,被作用物体受到作用并做出反应是响,影响是从作用物体的角色定义作用。感知也体现了作用的主动方和被动方,感是被作用物体确定受到了作用,知则是被作用物体明确了受到的作用以及实施作用的物体,感知是从被作用物体的角色定义作用。作用是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的直接影响,作用也是被作用物体对作用物体的直接感知;当作用物体对被作用物体实施直接影响时,被作用物体也就直接感知到作用物体。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人们总是可以把物体作为对象,人们也可以把作用作为对象。既然作用也可以被认为是对象,那么作用也总是具有属性。

      作用具有客观性。物体具有客观性,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也具有客观性。一个物体总对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一个物体也总受到它周围的物体作用。如果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不管是否有人观测这两个物体,这一个物体总是对那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那另一个物体也总是受到这一个物体的作用;如果一个物体没有对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不管是否有人观测这两个物体,这一个物体总是没有对那另一个物体实施作用,那另一个物体也总是没有受到这一个物体的作用。

      作用具有对应性。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只要有一个作用,这个作用就一定对应有一个作用物体和一个被作用物体。一个作用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一个作用也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感知;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总是有两个,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总是既有作用物体又有被作用物体;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必须有两个,参与一个作用的物体必须既有作用物体又有被作用物体。当发生有一个作用时,参与这个作用的一个物体不可以既是作用物体又是被作用物体;但是,一个物体可以同时参与多个作用、而且这个物体还可以在参与的各个作用中分别担任相应的角色;例如,一个物体同时参与了两个作用,这个物体在第一个作用中是被作用物体、在第二个作用中却是作用物体的情形。一个物体可能同时受到多个其它物体的作用,一个物体也可能对多个其它物体同时实施作用;但是,不管一个物体同时受到多少个其它物体的作用,也不管一个物体对多少个其它物体同时实施作用,这个物体与其它任何一个物体各自发生有作用。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各个组成物体或各个部分也可能发生作用;如果一个物体的部分或组成物体有发生一个作用,这个作用也只有要么是这个物体的两个部分参与的作用、要么是这个物体的两个组成物体参与的作用,应该把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要么对应到这个物体的两个部分、要么对应到这个物体的两个组成物体;如果这个作用是两个组成物体参与的作用,因为一个组成物体也是一个物体,所以参与这个作用的当然是两个物体;如果这个作用是两个部分参与的作用,这个作用所对应的两个部分各自都是由各部分自己的组成物体组成的,人们可以从观测的立场、认为这个作用所对应的两个部分各自是一个物体,参与这个作用的仍然是两个物体;一个作用还是必须有两个物体参与。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当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的部分或组成物体也总是没有发生作用,但是这个物体却总是可以与其它物体发生作用。对一个作用来说,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两者缺一不可;不存在没有作用物体的作用,也不存在没有被作用物体的作用;人们要确定一个作用,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作用总是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作用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的基础是物体具有客观性和相对性;一个物体跟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一定不是这个物体跟别的其它物体的作用,这是物体相对性的自然结果;反过来,一个作用对应有哪两个物体就对应有哪两个物体,一个物体跟谁作用就是跟谁作用,这又体现了物体的确定性,即这又体现了物体的客观性。对于一个物体跟另一个物体的作用,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观测与否、也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参照与否,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的作用观测与否、也不管人们对这两个物体的作用参照与否,不管是这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实施的作用、还是另一个物体对这一个物体实施的作用,该两个物体的作用总是该两个物体的作用。作用具有客观性,所以作用应该可以被观测;但是,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可是作用既不是物体、也不是物体集合;所以,作用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作用不可以被直接观测,作用也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作用也不可以被直接参照。作用具有对应性,作用的对应性指明了人们对作用的观测方式以及观测途径;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总是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人们对一个作用的观测、也总是通过观测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甚至两个物体有没有发生作用、人们也是通过对这两个物体的观测来间接确定的;人们如果把两个作用进行对比,也还是通过分别观测、甚至分别检测(即通过多次观测)这两个作用各自对应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完成的。对一个作用来说,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两者缺一不可;不存在没有作用物体的作用,也不存在没有被作用物体的作用;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总是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又因为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才可以作为参照对象,人们确定的观测对象只可以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人们确定的参照对象也只可以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一个物体集合中的各个物体也可以区别开来,即使人们确定了一个物体集合、人们也是通过确定这个物体集合中之单个的物体来确定一个作用;一个作用还总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所以,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也只可以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因此,人们如果要确定一个作用,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

      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作用总是通过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才可以被人们间接观测;人们对一个作用的确定、可以且只可以通过确定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确定;人们如果要确定一个作用,通常只要确定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就可以了;只要一个作用一旦被确定,不管人们怎样对其进行间接观测,这个作用总是这个作用自身、而不可能变成其它的物体或作用,参与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也都不可能变成对方、更不可能变成其它的物体或作用、还更不可能变成另外种类的对象;当发生作用时,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总是配成一对出现的,每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都发生有作用,每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的作用、都不是另外一对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的作用;当一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同时发生作用时,这个物体与其它各个物体各自发生有作用,各个作用都是各个作用自己;这些也可以被称为作用的确定性。物体具有多样性,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作用也具有多样性;当人们把一个作用与其它多个作用分别进行对比时,这个作用与其它各个作用进行对比而得到的结果可能各不相同;物体还可以变化,如果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之间发生了相对改变、或者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变化、抑或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各自都发生了自身的变化,那么这两个物体的作用也可能发生改变;如果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发生了相对改变、或者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变化、抑或发生作用的两个物体各自都发生了自身的变化,这两个物体还可能不再发生作用了;对于一个作用,如果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中有一个物体发生了消亡、甚至这两个物体都发生了消亡,这个作用就也不再是发生的,这个作用就消失了;物体可以变化,对于两个物体,即使原来这两个物体没有发生作用,也可能因为这两个物体各自自身的变化、或者以及这两个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而发生了作用。作用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人们对一个作用的观测、总是通过观测这个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观测,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总是通过作用所对应的物体来体现;物体也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就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当发生作用时,被作用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就也体现有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之所以当发生作用时、被作用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体现有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之所以作用的确定性和多样性对应着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之所以作用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还是因为作用的客观性和对应性。

      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物体也是可以被直接观测的对象或者可以被直接参照的对象,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观测,也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参照;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则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参照也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凡是客观对象都具有客观性,作用也具有客观性,所以,作用也是客观对象;但是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直接观测或者被直接参照,虽然作用具有对应性,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物体,虽然作用总是对应着客观实在的对象,但是人们对作用的观测却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参与作用的作用物体和被作用物体来间接完成;因此,作用是客观对象,作用只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作用是第一类的客观对象。

      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只有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影响或感知是直接的时,才是作用。作用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指的是两个物体没有中间物体的影响和感知。可能还有类似这样的情形:物体A对物体B作用(A直接影响B,B直接感知A),同时物体B对物体C作用(B直接影响C,C直接感知B),但是物体A与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A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A作用);物体A通过中间物体B间接影响物体C,物体C也通过中间物体B间接感知物体A;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只可以说物体A与物体C发生有联系;人们为了叙述方便和表达准确,通常指定物体A是联系物体、指定物体C是被联系物体。对于发生联系的两个物体、可以有任意多个中间物体;对于两个联系着的物体、可能通过多组并行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联系、也可能通过网格节点状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联系,两个联系着的物体总是可能有不止一条联系途径。作用和联系的区别在于:作用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而联系则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影响和感知,联系既可能是两个物体没有中间物体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也可能是两个物体通过中间物体发生的影响和感知。人们可以认为作用也是一种联系,但是联系却不一定是作用;只有两个物体之没有中间物体的直接影响和直接感知,才既是联系、又是作用;各个物体之所以发生联系,也是因为各个物体的作用。还有一种情形,比如:物体A对物体B作用,同时物体A对物体C作用,但是物体B与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B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B作用);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可以说物体B与物体C发生有关系;这种关系是正向关系,发生正向关系的物体是受到同一个作用物体作用的各个被作用物体。当物体A同时受到物体B的作用和物体C的作用、而物体B和物体C却没有作用(物体B没有对物体C作用,物体C也没有对物体B作用)时,物体B和物体C也发生有关系;这种关系是负向关系,发生负向关系的物体是作用于同一个被作用物体的各个作用物体。如果两个物体有发生关系,不管这两个物体的关系是正向关系还是负向关系,人们总可以指定这两个物体当中的一个物体是关系物体、而另一个物体则是被关系物体。各个物体之所以发生关系,还是因为各个物体的作用。联系和关系也是有区别的:联系着的各个物体的作用总是有次序的,既联系物体同与其最邻近的中间物体发生有作用、且联系物体是该中间物体的作用物体,同时被联系物体同与其最邻近的中间物体也发生有作用、且被联系物体是该中间物体的被作用物体,被联系物体一定可以受到联系物体的间接影响;而关系着的物体的作用不一定依次发生,关系也不关心关系着的物体是否发生了间接影响;关系着的物体总可能发生了间接影响、也总可能没有发生间接影响。如果存在两个物体和一个中间物体,只有当两个物体中有一个物体是中间物体的作用物体、而另一个物体是中间物体的被作用物体时,这两个物体之间才是联系;人们可以认为联系也是一种关系,但不是任何的关系都是联系。对于发生有关系的两个物体,可以有任意多个中间物体;对于两个关系着的物体、也可能通过多组并行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关系、还可能通过网格节点状排列的中间物体同时发生关系,两个关系着的物体也总是可能有不止一条关系途径。如果物体A和物体B通过多个中间物体发生有关系、而且发生的关系只有一条关系途径,那么在物体A、物体B、以及那多个中间物体共同组成的物体集合中,只有当任何的间隔一个中间物体的两个物体都发生有联系时、物体A与物体B才是联系,只要有任何的间隔一个中间物体的两个物体是关系、物体A与物体B就只是关系而不是联系。对于任何的两个物体,它们可能发生有作用,可能发生有联系,可能发生有关系,可能发生有作用、联系、关系三者中的任意两者,可能三者都有发生,也可能三者都没有发生;如果两个物体既没有发生作用、也没有发生联系、还没有发生关系,那么这两个物体之间无关。如果人们通过观测而确定两个物体无关,当人们把被观测的对象扩展到既包含有这两个物体又包含有多个其它物体之包含有更多物体的一个物体集合以后,却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发生有关系、甚至可能发现这两个物体发生有联系。

      只有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直接影响或直接感知才是作用。尽管一个物体总对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但不是对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作用;尽管一个物体总受到它周围的物体作用,也不是它周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对它作用。经常还有这样的情形:物体A对物体B作用,(A直接影响B,B直接感知A),同时物体B也对物体A作用(B直接影响A,A直接感知B),这时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作用的相互性、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客观性和对应性是作用的基本属性,凡是作用就具有客观性和对应性。相互性也是作用的属性,但是作用不是一定是相互的,所以相互性不是作用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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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补充

      似乎应该加上“空间”,奇点可以看作空间的一种,一个塌缩的空间

      物体和场不可分,说“物体的组成部分”有问题,意思说场不是物体,不存在没有物体的场?至于说“质点:物体的抽象,物体的场的源头”也有问题,空间中的一束电磁波的源头在哪?呵呵,等你捕捉到源头的时候,场消失了。

      还有能,爱因斯坦说了,质能是一样的

      干脆把物体,场,质点和能合并为物理对象

      还有你说的作用,那么复杂干嘛,不就是“力”吗?

      运动自然有空间的变迁

      所以,基本定义应该有:对象,空间,力和运动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1

      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物体的变化总是相对于物体而发生的变化。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物体也是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的对象,物体还是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的确定,总是可以通过既观测物体的变化对应的物体、又观测物体的变化相对于的物体,然后把关于物体的变化对应之物体的观测结果、与关于物体的变化相对于之物体的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的。物体总是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物体总是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的对象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也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当一个物体集合被作为观测对象时,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属于是观测对象;当一个物体集合被作为参照对象时,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属于是参照对象;物体的变化又总是对应着物体,物体的变化还总是相对于物体而发生的变化;因而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的确定,只可以通过既观测物体的变化对应着的物体又观测物体的变化变化相对于的物体、然后把关于物体的变化对应之物体的观测结果与关于物体的变化相对于之物体的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物体的变化有三类:物体自身的改变、物体自身的转化、物体之间的改变;一个物体自身的变化、总是对应着这个物体自身、也总是相对于这个物体自身,人们总是通过多次观测这个物体、然后把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物体之间的改变总是对应着一个物体或对应着一些物体,物体之间的改变相对于的物体则总不是物体之间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而总是除了物体之间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以外的其它一个物体或其它一些物体,人们总是通过既观测物体之间的变化对应着的物体又观测物体之间的变化相对于的物体、然后把关于物体之间的变化对应之物体的观测结果与关于物体之间的变化相对于之物体的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物体之间的改变。

      人们把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且进行了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所有情况统称为这个物体的状态,人们还总是把观测结果的所有内容(也就是关于观测对象的所有情况)梳理为一组状态属性项以及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当人们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关于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就得到关于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当人们把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关于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之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就得到关于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之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人们在一次观测活动中可以选择一项状态属性、也可以选择多项状态属性;人们只有把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进行对比才有意义,人们只有把两组状态属性项中之一对对应属性项的值进行对比才有意义;所以,当人们确定物体的变化时,人们分别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和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进行多次观测活动,各次观测活动选择的要么是同一项状态属性、要么是同几项状态属性;只有当人们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选择的各项状态属性、与把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选择的各项状态属性依次相对应时,人们才可以把关于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观测结果、与关于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之物体的观测结果进行对比,人们也才可以确定物体的变化。

      人们可以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选择的观测对象不同、得到的观测结果就可能不同,人们选择的参照对象不同、得到的观测结果也可能不同;因而,人们选择的观测对象不同、确定的物体之变化的结果就可能不同,人们选择的参照对象不同、确定的物体之变化的结果也可能不同;所以,当人们分别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和把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通常在各次观测活动中都选择一个固定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参照对象。物体可以发生变化,当一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这个物体也可以发生变化;当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人们选择的参照对象通常没有发生自身变化、还可能没有发生与其它物体间之物体之间的改变,即人们选择的参照对象通常是稳定的。人们一旦选定了作为参照对象的客观实在的对象,当人们确定物体之间的改变时,人们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得到一个观测结果、把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也得到一个观测结果;因为人们选择的观测对象可能不是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所以即使人们选择的是同一个参照对象,这两个观测结果也可能各自不同,两个观测结果之对应状态属性项的值也可能各自不同;人们须要再次把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得到第二个观测结果,人们把关于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的两个观测结果、分别与关于物体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当这两次对比的结果不同时,人们才确定物体之间发生了变化。一个物体自身的改变总是对应着这个物体自身、一个物体自身的改变相对于的也是这个物体自身;当人们确定一个物体自身的改变时,总是把发生自身改变的这个物体与参照对象进行多次对比,随着发生自身改变的这个物体的改变,人们得到的关于发生自身改变的这个物体的观测结果各不相同,人们得到的关于发生自身改变的这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各个值也各自不同,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从而确定了这个物体自身的改变。一个物体自身的转化总是对应着这个物体自身、一个物体自身的转化也总是相对于这个物体自身;当人们确定一个物体自身的转化时,总是把发生自身转化的这个物体与参照对象进行多次对比,随着发生自身转化的这个物体的转化,人们得到的关于发生自身转化的这个物体的观测结果就各不相同,人们得到的关于发生自身转化的这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各个值也各自不同,人们根据所得到的关于发生自身转化的这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各个值的不同、从而确定了这个物体之自身的转化;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来确定这个物体自身的转化。当一个物体发生了自身的转化时,这个物体总是不再是自己、或者不再是完全的自己、甚至这个物体还可能消亡了;对于物体之转化的情况,物体也有确定意义的状态属性项(比如质量、比如物质的量,都属于是物体的状态属性;人们总是可以用质量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转化,人们也总是可以用物质的量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转化),人们也总是通过一个物体的这些状态属性项之值的改变来确定这个物体是否发生了转化,人们也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从而确定了这个物体自身的转化;状态总是隶属于物体,当一个物体消亡以后,这个物体就不再具有状态,人们也不可以再对这个物体进行观测了,人们还不可以再对这个物体进行参照了。物体之间的改变总是对应着物体,物体之间的改变总是相对于物体的改变;人们总是把物体之间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得到多个观测结果、把物体之间的变化所相对于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得到多个观测结果、然后依次把关于物体之间的改变所相对于的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作为被对比的一方、再分别把关于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与这个被对比的一方进行对比、从而确定物体之间的改变。物体总是具有相对性,人们把各个物体分别作为观测对象而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必然各不相同,人们把各个物体分别作为参照对象而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必然也各不相同,当人们确定物体之间的改变时、被确定的各物体间之各自的改变也各自不同;同样是因为物体的多样性,人们确定的关于各物体之间的改变的结果也就没有了统一的度量而出现混乱,从而人们也不可以对各物体之间的改变的结果再次进行对比了。为了避免人们确定的关于各物体之间的改变的结果出现混乱,人们总是把物体之间的改变统一描述为物体之空间位置的改变;当人们把物体之间的改变统一描述为物体之空间位置的改变时,人们总是把物体之间的改变表示为物体之间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的空间位置的改变、而把物体之间的改变相对于的物体作为确定空间坐标的参照对象;当人们把物体之间的改变描述为物体之空间位置的改变时,人们每当确定物体之间的改变时、也不再需要明确指定物体之间的改变相对于的物体是哪一个物体或是哪一些物体了。

      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对于一个确定的物体,不管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还是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情况、都属于是这个物体的状态。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所有情况梳理为这个物体的一组状态属性项以及各项状态属性各自的值;对于一个物体,不管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还是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情况、都属于是这个物体的状态、都可以被梳理为各项状态属性项极其各项状态属性各自的值。人们总是可以用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变化;对于一个物体自身的改变或转化,人们总是用这个物体自身之状态属性项之值的改变来表示;人们总是把物体之间的改变、描述为物体之间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的空间位置的改变,所以,对于物体之间的改变、人们也可以用物体之间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之值的改变来表示。人们只要确定了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就确定了物体的变化,人们只要确定了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之改变的多少、就确定了物体之变化的多少。因此,当人们确定物体的变化时,人们总是用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来表示物体的变化,人们总是用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变化。物体的变化也可以发生改变,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属于是物体的变化,人们也总是用物体之变化的改变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之变化的改变。如果一个物体正在发生变化,这个物体之任意一项状态属性在每一个时刻的值都可能不同于这个物体之这一项状态属性在其它时刻的值,当人们对这个物体进行观测时,人们总是只得到这个物体之各项状态属性在观测时刻的值;人们只要对一个物体进行了一次观测,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人们只要对一个物体进行了多次观测,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每一个观测结果都是关于这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如果一个物体发生了变化,那么人们多次观测这个物体而得到之这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就可能各不相同;人们也总是根据这个物体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是否不同来确定这个物体是否发生了变化。

      当一个物体发生自身的变化以后,这个物体之自身发生变化以后的各项状态属性各自的值、就可能不同于这个物体之自身发生变化以前的各项状态属性各自的值;当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发生改变时,这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也可能不同于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以前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如果人们多次观测一个物体、而且各次观测时选择的都是同一项状态属性,当观测者各次观测得到这个物体之这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不相同时,这个物体就可能发生了变化(可能是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也可能是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改变)。当一个物体自身发生了改变时,这个物体至少有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当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发生了改变时,这个物体也至少有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当一个物体自身发生了转化时,如果这个物体已经消亡,因为状态总是隶属于物体,所以描述这个物体的状态属性项全都不再有效、从而各项状态属性的值也不再有效;如果这个物体还没有消亡,那么这个物体也至少有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同时这个物体所具有的状态属性项还可能也发生了改变。物体有许多种类,对于各种各类的物体、其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可能各自不同,甚至是对于同一种类物体的不同个体、其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各自不同;当一个物体自身发生了转化时,如果这个物体转化成了另外一个物体,那么描述转化以后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可能不同于描述转化以前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既可能是物体转化以前的状态属性项不再隶属于转化以后的物体、也可能是转化以后的物体具有了新的状态属性项。比如,人们可以用长、宽、高来表示一块冰的大小和形状,长、宽、高都是被用来描述这一块冰的状态属性项;如果这一块冰开始溶化,这块冰就发生了自身的转化;随着这块冰的转化,这块冰的长、宽、高的数值都要发生改变;当这块冰溶化到只剩下很小的一粒时,人们通常就不再用长、宽、高、而是改用直径来表示这块冰的大小和形状了。物体之间的情况也属于是物体的状态;对于物体之间的情况,各个物体各自也有相应的状态属性项;当物体之间发生了改变时,各个物体各自相应的状态属性项的值就也发生了改变。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人们总是用物体的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变化;当物体发生了变化以后,变化所对应的物体就至少有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变化所对应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设置也可能发生了改变。当物体发生了变化时,物体就至少有一些状态属性项的值发生了改变;人们确定物体是否发生了变化、总是通过检测物体是否有某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来完成的,人们有时候还需要检测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设置是否也发生了改变来确定物体是否发生了转化。对于由物体的变化所导致之物体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以及由物体的变化所导致之物体状态属性项的设置的改变,都是因为物体的多样性,都是物体多样性的反映。

      如果物体发生了变化,物体的变化所对应的物体就可能有状态属性项的值发生了改变;当人们通过多次观测活动来确定物体的变化时,即使各次观测活动选择的是物体的同一项状态属性,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也可能各不相同。当人们选择多个参照对象时,即使各次观测的是同一个观测物体,即使各次观测时选择的是物体的同一项状态属性,观测者把那一个物体与多个参照对象进行对比而得到的多个观测结果也可能各不相同。所以,当人们确定物体的变化时,人们在多次观测活动中、通常选择同一个固定的参照对象,然后把各次观测得到的观测对象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的不同、表述为是“观测对象之那一项状态属性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发生了变化,而把表述“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的不同”仅仅作为对观测结果的表述、仅仅作为对观测结果进行对比之结果的表述;而所谓的固定的参照对象、指的是当观测者在各次观测活动中、观测者都选择那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参照对象,被选择之作为固定的参照对象的对象可能就是一般参照对象,固定的参照对象可能是稳定的、可能没有发生自身变化、可能没有发生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改变、也可能发生有自身的变化、还可能发生有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改变;之所以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被称为固定的参照对象,是因为人们在进行各次观测活动时通常都选择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参照对象、而不是因为这个作为参照对象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没有发生变化。物体可以变化,人们总是用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物体的变化。物体的变化也可以发生改变,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也还属于是物体的变化;对于物体之变化的改变,人们也总是用到状态属性项的值的改变来表示。

      当一项属性没有隶属于一个对象时,人们可以认为这个对象仍然具有这一项属性、而只是这项属性的值为无效;当一项状态属性没有隶属于一个物体时,人们也可以认为这一项状态属性仍然隶属于这个物体、而只是这项状态属性的值为无效;当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从一个有效的值变为无效时,或者当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从无效变为一个有效的值时,这个物体一定发生了变化,这个物体一定发生了自身的转化;当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从一个有效的值变为无效时,或者当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从无效变为一个有效的值时,虽然这个物体一定发生了转化,人们却还是可以将其表述为“只是这个物体的那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人们的“把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标示为无效”这种描述方式,使得人们可以对物体之状态属性项的设置变得简单、方便,也使得人们确认的各个物体之各自的状态属性项组变得清晰、明了、条理;这种方式还为人们表述物体的变化带来了方便,人们要表述一个物体发生了变化、只要说明这个物体之某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即可、而不用再附加说明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设置是否也发生了改变以明确这个物体是否也发生了自身的转化。当人们确定物体是否发生了变化时,人们只要确定了一个物体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发生了改变、也就确定了这个物体的变化(可能是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也可能是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改变),人们还同时确定了确认这个物体的变化的观测视角。一个物体通常有多项状态属性,人们把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对比才有意义、而把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与这个物体的另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对比则没有意义;所以,当人们确定物体的变化时,总是须要把一个物体的同一状态属性项的多个值进行对比;因此,人们也可以按照隶属于物体的状态属性项对物体的变化进行分类,每一项状态属性的值的改变都可以被认为是物体的一类变化。

      人们只要是想要确认物体的变化,就要对物体进行多次观测,就要对物体进行多次检测,就要对各次观测得到的物体之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多个值进行多次相同地对比;而对比总是相对的,所以人们得到的关于物体之变化的结论总是相对的。对于物体之间的改变,人们总是须要先确定物体的变化对应的物体、然后把被确定的物体与通常早已被确定的参照对象进行多次相同地对比来确认的。一个物体自身可以发生变化;一旦这个物体自身变化以后,如果这个物体尚未消亡,这个物体只是变化以后的自己;对于一个物体自身之变化的确认,人们也须要把这个物体与通常早已被确定的参照对象进行多次相同地对比来确认的;如果这个物体已经消亡,人们则只把它表述为一个已经消亡的物体或对象、而不再把它与通常早已被确定的参照对象进行对比;如果一个物体已经消亡,人们也不可以再把这个物体或对象与其它物体进行对比了。人们不管观测一个物体多少次、对这个物体各次观测的观测结果都是相对的。观测者不管是把各次观测得到的一个物体的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进行对比、还是把多个物体之对应状态属性项各自的值进行对比,观测者的行为、都是把各个观测结果的具体内容进行对比、都是把各个观测结果进行对比;这种对比是把相对性的观测结果再次进行相对地对比。正是因为人们确认物体的变化时,总是须要把相对性的观测结果再次进行相对地对比,所以人们通常把物体的变化称为物体的相对变化;人们把一个物体自身的改变称为一个物体自身的相对改变、把一个物体自身的转化称为一个物体自身的相对转化、把物体之间的改变称为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尤其是物体之间的改变,人们总是习惯称其为物体之间的相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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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10

      物体总是具有状态,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一个物体集合也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也还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人们总是可以用一组状态属性项来描述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不仅可以用一组状态属性项来描述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还可以用一组属性项来描述一个对象;不管是主观对象还是客观对象,也不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还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都可以用一组属性项来对其进行描述;比如,一个字符总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一个字符总是可以有如字体、字形、大小、颜色、意义这些属性项。凡是对象,总是具有属性项。

      人们每观测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就得到关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一个观测结果;如果人们选择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这个观测结果的内容就是那多项状态属性各自的一个值;如果人们选择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这个观测结果的内容就是那一项状态属性各自的一个值;一个观测结果只有观测对象之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只有当人们对一个观测对象进行多次观测,才可以得到这个观测对象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

      人们可以对客观实在的对象直接观测,人们也可以对客观实在的对象直接参照;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则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参照、则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参照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如果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相关,人们观测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而得到的观测结果中,就也包含有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内容;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内容,可以被认为是那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一项属性(但是该属性不是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而这一项属性的值是一组元素项,这一组元素项各自有确定的值,这一组元素项的值描述的就是那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这一组元素项就是那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属性项;尽管如此,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项隶属于该客观实在的对象、其状态属性项的值描述的是该客观实在的对象,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属性项隶属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其属性项的值描述的是该客观存在的对象。

      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物体的每一项状态属性都反映了人们观测物体的一个视角,物体的每一项状态属性都具有一个确定的意义。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的每一个观测视角下的每一个意义都只对应有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如果当人们进行观测时,观测对象在人们的一个观测视角下的一个意义具有多项状态属性,那么那多项状态属性还是只有一项状态属性。一个对象总是具有多项属性;对象的每一项属性也都反映了人们对其进行考察的一个视角,对象的每一项属性都具有一个确定的意义;即当人们考察对象时,人们的每一个视角下的每一个意义都只对应有一项属性;如果人们对一个视角下的一个意义设置了多项属性,那么那多项属性应该被合并成为只有一项属性。不管是主观对象还是客观对象,不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还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不管是一个物体还是一些物体,对于任何一个对象的任何一项属性,都反映了人们考察这个对象的一个视角;正是因为任何一个对象的每一项属性都反映了人们考察该对象的一个视角,所以,人们只有把各个对象之对应属性项的多个值进行对比才有意义,人们只有把一个对象的同一属性项的多个值进行对比才有意义、而把一个对象的不同属性项的值进行对比没有意义、而把各个对象之非对应属性项的值进行对比也没有意义。

      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当人们提到“两个不同的物体”时,指的首先是这两个物体不是同一个物体,其次是这两个物体至少有一项对应状态属性项的值不同、甚至这两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不同(即一个物体具有某一项状态属性、而另一个物体不具有该项状态属性);而当人们提到“两个物体不同”时,指的首先也是这两个物体不是同一个物体,但是更加强调的是这两个物体至少有一项对应状态属性项的值不同、甚至这两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不同。凡是对象总是具有属性;当人们提到“两个不同的对象”时,指的首先是这两个对象不是同一个对象,其次是这两个对象至少有一项对应属性项的值不同、甚至这两个对象具有的属性项也可能不同;而当人们提到“两个对象不同”时,指的首先也是这两个对象不是同一个对象,但是更加强调的是这两个对象至少有一项对应属性项的值不同、甚至这两个对象具有的属性项也可能不同。如果两个物体是同一种别的物体,那么这两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通常是相同的。

      不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还是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属性,都是属性;凡是属性,都是所属的性质;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就是这个物体所属的一项性质、就是隶属于这个物体的一项性质,一个对象的一项属性就是这个对象所属的一项性质、就是隶属于这个对象的一项性质;人们通过观测活动、甚至通过实践活动发现了各种客观对象,人们通过观测活动、甚至通过实践活动发现了许许多多个客观对象,人们通过观测活动、甚至通过实践活动而把这许多种、许多个客观对象的观测结果分为了多个视角,每一个视角都反映了人们对客观对象进行考察的一个基本认识。一个对象可以具有多项属性,多个对象还可以具有相同的一项属性;如果多个对象具有相同的一项属性,那么这多个对象之相同的那一项属性是对应的一项属性。对于一项属性,一个对象可能具有该项属性、也可能不具有该项属性。如果一个对象具有一项属性,该项属性还可能总具有一个确定的属性值,而且人们每次考察这个对象而得到之该属性的值更还可能各自不同。如果一个对象具有一项属性,该项属性也可能不可以取属性值;比如,一个客观对象总具有客观性、而一个主观对象则不具有客观性。如果一个对象具有一项属性,该项属性可能总具有一个确定的属性值,该项属性也可能不可以取属性值;人们为了区分这两种情形而通常将它们分别命名为性质和属性,如果一个对象具有一项属性且该项属性不可以取属性值、那么该项属性通常被称为性质,如果一个对象具有一项属性且该项属性总具有一个确定的属性值、那么该项属性通常才被称为属性。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各自总有一个确定的值,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项状态属性各自也总有一个确定的值。一个对象的一项属性总反映了人们考察该对象的一个视角;人们通过观测活动、甚至通过实践活动发现了各种客观对象,人们通过观测活动、甚至通过实践活动发现了许许多多个客观对象,每一个客观对象都有多项属性;一个客观对象所具有的多项属性通常被称为一个属性组。人们还可以把各个客观对象的各项属性统一成一个属性列表(在物体学中,该属性列表只是关于客观对象的属性列表、而不包括有主观对象的属性项),该属性列表就反映了人们可以对客观对象进行考察的各个视角,该属性列表还反映了人们对各种客观现象的分类情况,该属性列表也可以被认为是人们对各种客观对象之认识的总结;当人们提到属性列表时,人们提到的属性列表指的通常都是这个统一的属性列表。对于任何一个客观对象,该客观对象不是一定具有属性列表里的全部属性;对于任何一项属性,也不是各个客观对象都具有该项属性。人们通常把属性列表里的一项属性称为一种属性,属性列表里的任何一种属性都不同于其它各种属性;只有当属性列表里的一种属性隶属于一个客观对象时,隶属于这一个客观对象的这一种属性才被称为该客观对象的一项属性。当人们把关于客观对象的一项属性的多个值进行对比时,那多个值都是属性列表中之同一种属性的值;当人们把关于客观对象的多项属性之各自的值进行对比时,如果那多项属性在属性列表里是同一种属性、那么各项属性的值就可以相互对比,如果那多项属性再属性列表里不是同一种属性、那么那各项属性的值只可以与各项属性自己的值进行对比;比如两个客观对象之一对对应的状态属性项就在属性列表里是同一种属性,人们就可以把两个客观对象之一对对应的状态属性项的值进行对比。

      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人们总是把一个观测结果的所有内容梳理为一组状态属性项以及各项状态属性的值。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可以选择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人们也可以选择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人们还可以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人们也还可以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当人们标示一个观测结果的部分时,前提条件总是这个观测结果所对应的观测对象要么是多个物体、要么是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不可以标示关于该物体之观测结果的部分。但是,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这个物体仍然具有多项状态属性,人们仍然可以把关于该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确定为多项状态属性以及那多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当人们标示一个观测结果的部分时,这个观测结果对应的观测对象要么是多个物体、要么是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着的对象总是观测对象的部分、而不是观测对象整体,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着的对象通常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即使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该客观存在的对象也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对象来被确定。当人们可以标示一个观测结果的部分时,因为该观测结果对应的观测对象要么是多个物体、要么是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所以,如果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确定该客观存在的对象可能还可以只通过观测对象的一部分来完成;如果人们把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些状态属性项总是隶属于观测对象的部分、而不是隶属于观测对象整体;所以,如果人们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且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着作为观测对象之部分客观实在的对象时,人们通常是把观测对象的该部分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观测对象、而进行另外一次观测活动、以得到关于这个新的观测对象的观测结果。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不管一个物体是否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该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不管观测对象是否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可以只确定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人们也可以确定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的值;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不管人们确定了观测对象的几项状态属性的值,这几项状态属性都在观测对象所具有的状态属性项组内。对于一个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即使该标示部分对应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该客观存在的对象也须要由观测对象或观测对象的部分来确定,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总是对应有客观实在的对象,该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也总是可以被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由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梳理而来的这些状态属性项总是隶属于观测对象的部分或隶属于观测对象整体,而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则是由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梳理而来的这些状态属性项中之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当人们选择一个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进行对比时,该情形只是人们选择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进行对比,该情形不是人们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然后对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对比。

      人们对物体的认知总是通过观测活动来确认的。人们的观测活动通常是人们主动进行的活动。各个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项,是人们通过观测活动来确认的;客观对象之统一的属性列表,也是人们通过观测活动来确认的;人们还可以列出关于物体的统一的属性列表,人们也还可以列出关于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属性列表。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人们总是通过观测活动来确认物体具有的状态属性;各个物体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关于物体之统一的属性列表、关于客观对象的统一的属性列表、反映了人们对物理现象认知的深入程度、也是人们对已知之关于的物理现象的知识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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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9

      人们每当把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且进行了一次观测活动,人们就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这个观测结果的所有内容,都是关于这个物体的情况。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所有情况统称为这个物体的状态;观测结果的所有内容,都是关于物体之状态的内容。所谓状态,就是状、态;状是形状,态是姿态;状、态一起,表示是什么样子的意思;物体的多样性的“样”,指的也是物体的状态;在人们周围有各种各样的物体,各种各样的“种”指的是物体的种别,各种各样的“样”指的也是物体的状态。对于任何一个物体,关于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人们须要观测这个物体才可以被确定,关于这个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情况、人们也须要观测这个物体才可以被确定,关于其它物体相对于这个物体的情况、人们则须要把其它物体与这个物体进行比照才可以被确定。不管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还是这个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情况,人们都须要观测这个物体才可以被确定;不管是这个物体自身的情况,还是这个物体相对于其它物体的情况,都属于是这个物体的状态;其它物体相对于这个物体的情况,则属于是其它物体的状态。

      人们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的所有情况统称为这个物体的状态,人们还总是把一个物体的状态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项,一个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总具有一个值,一个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对这个物体的描述,一个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反映的都是这个物体的情况;比如一个常观物体总是具有大小、颜色、温度,这个物体的大小、颜色、温度都是这个物体的状态属性项,这个物体的大小、颜色、温度各自都具有确定的值,这个物体的大小、颜色、温度之各自的值都是对这个物体的描述,这个物体的大小、颜色、温度之各自的值反映的也都是这个物体的情况。当人们把一个物体的状态梳理为一组状态属性项、且用这一组状态属性项的值来描述这个物体时,人们认为这个物体具有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人们也还认为这一组状态属性项隶属于这个物体;如果一组状态属性项隶属于一个物体,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都隶属于这一个物体,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对这个物体的描述,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就是对这个物体的一个描述。人们总是把关于物体的所有情况统称为物体的状态,因而物体总是具有状态;人们还总是把一个物体的状态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项,因而任何一个物体总是具有多项状态属性。如果一个物体具有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一项状态属性也总是隶属于这一个物体。

      人们还总是把关于一个物体集合的所有情况统称为这一个物体集合的状态,人们也还总是把一个物体集合的状态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项,一个物体集合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总具有一个值,一个物体集合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对这一个物体集合的描述,一个物体集合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反映的都是这一个物体集合的情况。当人们把一个物体集合的状态梳理为一组状态属性项、且用这一组状态属性项的值来描述这一个物体集合时,人们还认为这一个物体集合具有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人们也还认为这一组状态属性项隶属于这一个物体集合;如果一组状态属性项隶属于一个物体集合,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都隶属于这一个物体集合,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对这个物体集合的描述,这一组状态属性项中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都是对这个物体集合的一个描述。人们总是把关于物体集合的所有情况统称为物体集合的状态,因而物体集合总是具有状态;人们还总是把一个物体集合的状态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因而任何一个物体集合总是具有状态属性。如果一个物体集合具有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一项状态属性还总是隶属于这一个物体集合。

      一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一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一个物体集合也总是具有状态,一个物体集合也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要么是一个物体、要么是一个物体集合;因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具有状态,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集合也总是具有状态,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集合总是具有状态属性。如果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某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某一项状态属性还总是隶属于这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可以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一些物体还总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物体集合;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更可以被认为是由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组成的一个物体集合;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具有状态,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具有状态属性;所以,一个观测对象也总是具有状态,一个观测对象也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一个参照对象也还总是具有状态,一个参照对象也还具有状态属性。人们每进行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该次观测活动的观测结果,观测结果的内容总是关于观测对象的状态的内容,而一个观测结果的具体内容、就是这个观测结果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状态属性的值;对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每对其观测一次、就得到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项状态属性各项的一个值。

      物体具有客观性,物体的状态也是客观的。不管人们观测与否,一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不管人们观测与否,一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不管人们观测与否,一个物体的一项状态属性总是具有一个确定的值;如果一项状态属性隶属于一个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在其存在周期内通常总是具有这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个物体的这一项状态属性也总有一个确定的值;物体可以变化,不管一个物体如何变化,只要这个物体还在其自身的存在周期内,只要这个物体具有一项状态属性、这个物体所具有的那一项状态属性就总有一个确定的值,这个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各自总有一个确定的值。物体的状态总是客观的,任何一个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总有一个确定的值,因而物体状态属性的值也总是客观的;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观测结果,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物体之各项状态属性各项的一个值。任何观测行为都是由观测者进行的,观测结果的具体内容还总是与观测者有关;比如当多个人同时观测一个绿色物体时,如果其中有一个人有色觉障碍,那么有色觉障碍的这个人观测这个物体而确认的颜色值、就可能明显不同于其他人观测这个物体而确认的颜色值。但是,物体是客观的,状态属性的值反映的是状态所隶属之物体的客观情况,各项状态属性的值反映的都是各项状态属性所隶属之物体的客观情况,因而,物体的状态也是客观的;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都是客观的,人们通过观测而得到的任何一个物体之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也还是客观的,人们参照一个物体时、该物体之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仍然是客观的;一个物体之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究竟是多少,不因为人们的观测而改变,也不因为人们的参照而改变,还不因为人们的检测而改变,更不因为各个观测者各自的观测而各异;比如那个绿色的物体,不管各人观测这个物体而确认的颜色分别是什么颜色值,这个物体本来是什么颜色值就是什么颜色值,甚至这个“绿色”也只是人们对这个物体之本来的颜色值的一个标示、一个描述。

      物体具有相对性,物体的状态也是相对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具有状态,任何一个物体都具有多项状态属性;对于两个物体,对于一项状态属性,这两个物体就可能其中一个物体具有某一项状态属性、而另一个物体没有那一项状态属性;比如,一块冰可能具有长、宽、高这三项状态属性,而一粒冰则可能只有直径这一项状态属性。各个物体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可能是不同的;对于两个物体,这两个物体总是各自具有各自的状态属性项,这两个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项数总可能不同,这两个物体还可能其中一个物体具有某一项状态属性、而另一个物体没有那一项状态属性;对于两个物体,如果其中一个物体具有一项状态属性、而另一个物体具有同样地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个物体的这一项状态属性与另一个物体之同样地那一项状态属性、是一对对应的状态属性。一个物体总是具有状态属性,一些物体也总是具有状态属性、即一个物体集合也总是有状态属性;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对于两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如果其中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一项状态属性、而另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同样地一项状态属性,那么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这一项状态属性与那另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同样地那一项状态属性、也是一对对应的状态属性。

      物体的状态是相对的,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也是相对的。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总是须要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对比、才可以得到关于观测对象的观测结果;观测结果总是相对性的结果;人们还总是把一个物体的状态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项,因而人们也总是把关于一个观测对象的观测结果梳理为多项状态属性项极其各项状态属性的值;所以,人们通过观测而得到之观测对象的状态属性的值也是相对的。当观测者把一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分别进行对比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可能各自不同。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当人们分别选择这个物体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观测所选择的各个对象而得到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都是相对的;即使人们所选择的各个对象之对应状态属性项的值是相等(或相同)的,这种相等(或相同)也是相对的。当人们分别选择这个物体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人们参照所选择的各个对象而得到的观测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都是相对的;即使人们通过观测而得到之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是相等(或相同)的,这种相等(或相同)也是相对的。当人们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观测由这一些物体所组成的物体集合而得到的这个物体集合之各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相对的;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集合中的各个物体时,这个物体集合中之任何一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的值也都是相对的。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分别参照这个物体集合、参照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一个物体、参照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一些物体、而得到的观测对象之各项状态属性的值都是相对的。观测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的值总是相对的;即使观测对象之对应状态属性项的值是相等(或相同)的,这种相等(或相同)也还是相对的。因为物体的多样性,当观测者把一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分别进行对比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可能各自不同;即使观测者把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把另外一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且进行多次相同的对比,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观测对象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也可能各自不同;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通过观测活动而得到之所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任何一项状态属性的值总可能各自不同,人们通过观测活动而得到之所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对应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也总可能各自不同。因为物体的多样性可能是由于人们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或对参照对象的选择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也可能是由于物体的变化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因而观测者得到的关于一个物体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之不同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人们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或对参照对象的选择、也可能是由于物体的变化;观测者得到的关于一个物体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总是可能不同,发生这种情形的原因总是因为物体的多样性,这种情形也总是物体的多样性的反映,这种情形可以反映由于人们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或对参照对象的选择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这种情形也可以反映由于物体的变化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这种情形反映的可能是由于人们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或对参照对象的选择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这种情形反映的也可能是由于物体的变化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

      物体有微观物体、常观物体、宏观物体三类;每一类的物体又有许多种。对于每一类、每一种的物体,都具有各自的一组状态属性项;对于不同种类的物体,其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可能不同;对于同一种类物体的不同个体,其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不同;对于各个物体集合,其各自具有的状态属性项还是可能不同;只有当两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自的状态属性项的项数是相等的、而且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每一项状态属性在另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项组中都有对应的一项状态属性、还有那另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每一项状态属性在这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项组中也都有对应的一项状态属性时,这两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的状态属性项才是相同的,人们也才可以认为这两个物体既属于同一类物体又属于同一种物体。当一个物体属于一个物体集合时,这个物体具有一组状态属性项,这个物体集合也具有一组状态属性项,这个物体集合中的各个物体各自具有一组状态属性项;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就得到这个被观测的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人们只要观测一个物体、总可以得到这个被观测的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集合、就得到这个被观测的物体集合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人们只要观测一个物体集合、总可以得到这个被观测的物体集合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通常确定的可能是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通常确定的也可能是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的值。人们每观测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即人们把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观测对象而且进行了一次观测活动、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如果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可以被分为多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观测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得到的是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整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而不是被分为之那多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各自之各项状态属性的值;比如,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集合,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物体集合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而总不是这个物体集合中之各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再比如,人们每观测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总可以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而总不是这个物体之各个组成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而总不是这个物体之各个部分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只有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时、人们才可以得到这个物体之组成物体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值。

      每当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人们可以只选择一项状态属性,人们也可以选择多项状态属性;当人们进行多次观测活动时,在那各次观测活动中,人们可以分别选择各项状态属性,人们也可以选择同一项状态属性;不管人们选择的是哪些状态属性项,人们对观测对象进行观测而得到的观测结果都是关于观测对象的情况,观测结果的内容也都属于是观测对象的状态。人们每进行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一个观测结果;而这一个观测结果的各项内容、只是这一次观测活动之观测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当人们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只选择观测对象的一项状态属性时,人们得到的只是被选择之这一项状态属性的一个值;当人们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选择观测对象的多项状态属性时,人们得到的也只是被选择之那多项状态属性之各自的一个值。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而得到的观测结果、不仅取决于人们在这次观测活动时选择的观测对象、也不仅取决于人们在这次观测活动时选择的参照对象、还取决于人们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的对比;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的对比的不同,指的就是人们在进行对比时选择的状态属性项不同;当人们选择不同的状态属性项进行对比时,人们得到的具体结果各不相同;而每当人们提到对观测对象的多个观测结果是相同的时,人们表达的意思总是那多个观测结果的内容是相同的,人们表达的意思总是在那多个观测结果所对应的各次观测活动中、观测者选择的是观测对象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值是相等(或相同)的;当人们把观测结果进行直接对比时,人们只可以、也只应该把观测对象之同一状态属性项的多个值进行对比;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时,人们也须要把这种对比确定为客观实在的对象之相应的状态属性项、而且人们的行为是把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同一项状态属性的多个值进行对比。当人们进行多次观测活动时,即使各次观测活动中的观测对象是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即使各次观测活动的参照对象也是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观测者在那多次观测活动中分别选择的状态属性项也可能不同;不管观测者是否选择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某一项状态属性作为一次观测活动所要对比的内容,该客观实在的对象只要具有这一项状态属性,该客观实在的对象就总具有这一项状态属性,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这一项状态属性总是客观的。

      如果人们要了解一个物体的情况,就要对这个物体进行观测;一个物体具有哪些状态属性项,人们须要观测这个物体才可以确定;一个物体的状态属性项的值是多少,人们也须要观测这个物体才可以确定;一个物体集合具有哪些状态属性项,人们须要观测这个物体集合才可以确定;一个物体集合的状态属性项的值是多少,人们也须要观测这个物体集合才可以确定;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具有哪些状态属性项,人们总是须要观测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集合才可以确定;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项的值是多少,人们也总须要观测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确定。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总是可以选择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状态属性项进行观测或进行对比;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项状态属性使得人们可以对观测结果进行细化;客观实在的对象的各项状态属性,还分别反映了人们可以对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观测的一个视角;观测者总是可以从多个视角对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观测。

      客观性和相对性是物体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和相对性是物体的属性;确定性和多样性是当人们观测物体时物体表现出来的属性,确定性和多样性是物体的观测属性,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是物体的属性;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都是物体的状态属性,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都反映了人们观测物体的一个视角,物体的任何一项状态属性也还是物体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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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8

      人们每当观测一个物体时,总是必须先确定这个物体,然后才可以对这个物体进行观测;人们每当参照一个物体时,总是必须先确定这个物体,然后才可以对这个物体进行参照。人们每当确定一个物体时,总是根据物体的基本属性来完成;观测者总是根据物体的客观性把要被确定的物体与观测者自己区分开来,观测者总是根据物体的相对性把要被确定的物体与其它物体区分开来、而且还要根据物体的相对性来参照其它物体以明确指定这个要被确定的物体;不管是对观测对象的确定还是对参照对象的确定,人们都须要参照要被确定之物体以外的其它物体才可以完成。一个物体一旦被确定,不管人们把这个物体与其它任何一个物体相对比,也不管人们把其它任何一个物体与这个物体相对比,还不管观测者怎样观测或怎样参照这个物体,也还不管人们是否观测或是否参照这个物体,更不管人们是否检测这个物体,还更不管人们怎样检测这个物体,这个物体都是这个物体自身、而不可能变成其它的物体、更不可能变成其它的对象;这通常被称为物体的确定性。一个物体总是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不管人们观测与否,一个物体都总是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而人们对一个物体的确定、又总是须要把这个物体与其它物体区分开来,这种区分则要根据物体的相对性才可以完成;人们对一个物体的确定,还总是需要参照其它物体才可以完成,而且必须参照其它物体才可以完成;参照也总是相对性的活动;一个物体被确定以后,这个物体仍然保持自己的客观存在,这个物体仍然保持自己的客观性;所以,一个物体的确定性是该物体的客观性的相对体现。一个物体的客观性的相对体现、体现的也还是这个物体的客观性,因此,人们可以认为物体的确定性就是物体的客观性。

      当观测者确定了一个物体、而且把这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分别进行对比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的各个观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这通常被称为物体的多样性。多样性体现的主要是物体的相对性;对于一个观测对象,观测者选择各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对这个观测对象的观测结果就可能各不相同;观测者只要把一个物体与其它多个物体分别进行对比、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的各个观测结果就可能各不相同。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观测者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观测者也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分别作为观测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分别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分别作为观测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也可能各不相同;当观测者选择这个物体的各个组成物体分别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还是可能各不相同;当观测者分别选择这个物体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也还是可能各不相同;当观测者分别选择这个物体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各个观测结果仍然可能各不相同;这些都属于物体的多样性。观测者还可以选择多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当观测者选择多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观测结果中之关于一个物体的内容、可能不同于观测者只选择那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时得到的观测结果的内容,这属于是物体的多样性;当观测者选择多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得到的观测结果的内容、可能不同于观测者只选择那多个物体中的一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得到的观测结果的内容,这也属于是物体的多样性。所有这些物体的多样性,都是由于人们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或对参照对象的选择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都是由于人们对物体的选择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

      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也可以导致物体的多样性。当观测者观测一个自身变化着的物体时,即使观测者把这个物体与另外一个自身没有变化的物体进行对比,随着这个物体自身的变化,观测者把这个物体与那个自身没有变化的物体进行多次对比、而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的各个观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这属于是物体的多样性。当人们把一个自身变化着的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时,即使观测对象是一个自身没有变化的物体,随着这个参照对象自身的变化,观测者把这个自身没有变化的观测对象与这个自身变化着的参照对象进行多次对比、而得到的关于这个观测对象的各个观测结果也可能各不相同;这也属于是物体的多样性。当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之间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时,随着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间之物体之间的改变,即使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各自都没有自身的变化,观测者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多次对比、而得到的关于这个观测对象的各个观测结果还是可能各不相同;这还是属于是物体的多样性。所有这些物体的多样性,都是由于物体的变化而导致的物体的多样性。

      多样性也体现有物体的确定性。观测者只要确定了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而且完成了一次观测活动,观测者就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观测者不管是选择这个物体的整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还是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抑或是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观测者总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当观测者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时,观测者也总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对于任何一个物体,不管这个物体自身发生变化与否,也不管与这个物体进行对比的物体自身发生变化与否,还不管这个物体和与这个物体进行对比的物体之间发生改变与否,观测者把这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把其它任何一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所进行的任何一次对比、总得到关于这个物体的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观测者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而把其它任何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所进行的任何一次对比、也总得到关于那个其它物体的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而且,当观测者把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把另外两个相同的物体分别作为参照对象且各自进行一次对比、而且这两次对比是相同的、兼且这个物体与那两个相同的物体各自都没有发生自身的变化、还有这个物体分别与那两个相同的物体之间也都没有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这个物体的两个观测结果都是确定的,这两个确定的观测结果还可能是相同的;更且,当观测者把一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而把另外两个相同的物体分别作为观测对象且各自进行一次对比、而且这两次对比是相同的、兼且这个物体与那两个相同的物体各自都没有发生自身的变化、还有这个物体分别与那两个相同的物体之间也都没有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那两个物体之各自的观测结果都是确定的,这两个确定的观测结果还可能是相同的;还有,当观测者把一个自身没有发生变化的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而把另外一个也是自身没有发生变化的物体作为参照对象且进行多次相同地对比、而且这两个物体之间也没有发生物体之间的改变时,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观测对象的各个观测结果都是确定的,各个确定的观测结果也还可能是相同的。当观测者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对比、而且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各自都没有发生自身的变化、兼且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之间也没有发生改变时,如果观测者把观测对象与参照对象进行多次对比、而且那多次对比也是相同的,那么,观测者得到的关于观测对象的各个观测结果不仅总是确定的,各个观测结果还总可能是相同的。

      物体具有确定性,物体也具有多样性;不管人们怎样观测物体,不管人们怎样参照物体,不管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得到一个怎样的观测结果,人们的每一次观测活动都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物体具有确定性,物体还可以变化。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作为这次观测活动之观测对象的物体不管怎样变化,作为这次观测活动之观测对象的各个物体、都是这次观测活动的观测对象,作为这次观测活动之观测对象的各个物体、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都是各个物体自身;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即使作为观测对象的各个物体中有的物体发生了转化,甚至有的物体还可能发生了产生或消亡,只要该发生转化的对象还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就仍然是观测对象,如果该发生转化的对象不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仍然被认为是被观测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在人们的表述中总是具有确定性。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作为这次观测活动之参照对象的物体不管怎样变化,作为这次观测活动之参照对象的各个物体、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都是各个物体自身;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即使作为参照对象的物体中有的物体发生了转化,甚至有的物体还可能发生了产生或发生了消亡,只要该发生转化的对象还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就仍然是参照对象,如果该发生转化的对象不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仍然被认为是被参照的对象,该发生转化的对象在人们的表述中仍然具有确定性。一个物体只要产生以后,在这个物体彻底消亡以前,不管这个物体如何变化,也不管这个物体如何转化,这个物体总是确定的,这个物体总具有确定性,人们总可以把这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人们总可以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人们对这个物体进行一次观测总可以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人们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进行一次观测活动也总可以得到一个确定的观测结果。一个物体只要产生以后,在这个物体彻底消亡以前,不管这个物体如何变化,也不管这个物体如何转化,这个物体总具有多样性,人们还总可以把这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人们也还总可以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如果人们把这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人们多次观测这个物体而得到之关于这个物体的多个观测结果、总可能各不相同;如果人们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人们进行多次观测活动而得到之以这个物体为参照对象的多个观测结果、也总可能各不相同。

      物体的确定性和多样性是当观测者在观测物体时或参照物体时物体表现出来的属性,是当观测者在观测物体时或参照物体时物体的基本属性的体现,是基于物体的基本属性的属性。物体的多样性也体现有物体的确定性,物体的多样性所体现的物体的确定性、从根本上说也还是物体的客观性。人们可以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不管是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还是选择一些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抑或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选择该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更或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选择该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选择的对象都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也总是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确定性和多样性,是当观测者在观测客观实在的对象时、客观实在的对象表现出来的属性,也是当观测者在参照客观实在的对象时、客观实在的对象表现出来的属性;而人们从观测的立场,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所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是当观测者在观测客观实在的对象时物体的基本属性的体现、也是当观测者在参照客观实在的对象时物体的基本属性的体现;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确定性和多样性、也都是基于物体的基本属性的属性。

      物体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具有确定性和多样性。客观存在的对象具有确定性;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人们总是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也只有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确定客观存在的对象;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一旦被观测者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而确定,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就总可以被观测者通过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通常还总是被观测者通过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如果人们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确定了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还可能可以通过该客观实在的对象之部分或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组成物体确定该客观存在的对象;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不管是人们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对其确定、还是人们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部分来对其确定、抑或是人们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组成物体来对其确定,该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该客观存在的对象自身;比如一张纸上的一个字符,人们可以通过这一张纸来确定该字符,人们还可能通过这一张纸的一部分来确定这一个字符,不管人们是通过这一张纸来确定该字符、还是人们通过这一张纸的一部分来确定这一个字符、该字符总是该字符自身;但是对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不管该客观实在的对象可以被分为多少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都各自是其自身,人们只可以通过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自身的基本属性来对其确定,比如人们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一个物体集合的基本属性来确定这个物体集合,再比如人们总是可以且只可以通过一个物体集合之各个物体的基本属性来确定组成这个物体集合的各个物体、而总是不可以根据这个物体集合的基本属性来确定组成这个物体集合的各个物体。客观存在的对象具有多样性;当人们把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与其它各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进行对比时,人们得到的各个结果可能各不相同;客观存在的对象还可以发生变化,人们对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总是通过观测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的,人们对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变化的确定也总是通过观测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的;如果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发生变化,人们多次观测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而得到之多个结果就可能各不相同;但是,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不管人们对其各次观测的结果怎样不相同,人们每对其观测一次、就得到关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的一个观测的结果。比如,一张纸上的一个字符可能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人们对这个字符多次观测的各个结果也就可能各自不同;人们每观测这一个字符一次,就得到该被观测之字符的一个观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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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7

      凡是客观对象都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凡是客观对象也都是可以被参照的对象。虽然,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但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却不是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可以被参照的对象也不是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可以被作为被观测的对象,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可以被作为被参照的对象。

      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观测者与客观实在的对象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观测者直接把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被观测的对象或作为被参照的对象,第二种情形是观测者观测或参照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观测者必须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被观测的对象或被参照的对象。当观测者观测或参照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时,观测者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即观测对象)来确定被观测的对象,观测者也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即参照对象)来确定被参照的对象。当人们观测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时,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只是被观测的对象而不是观测对象,与这个被观测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是观测对象;这里的“相关”指的就是观测者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即观测对象)来确定被观测的对象。当人们参照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时,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只是被参照的对象而不是参照对象,与这个被参照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是参照对象;这里的“相关”指的就是观测者可以且只可以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即参照对象)来确定被参照的对象。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只有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观测对象才使得观测者得以确定被观测的对象,只有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参照对象才使得观测者得以确定被参照的对象。

      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总是根据物体的基本属性来确定观测对象,总是根据物体的基本属性来确定参照对象;当人们观测或参照的对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时,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具有客观性、从而也与观测者区别了开来,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具有相对性、从而也与其它客观对象相对地区别了开来;但是,人们对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确定、却必须通过与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确定、也只有通过与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完成。虽然人们可以且只可以把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通过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但是,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具有相对性、从而与其它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对区别开来;与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具有相对性,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也总是同与其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相对区别开来。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如果人们观测或参照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那么参与到人们的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存在的对象只有被观测的对象和被参照的对象;如果人们观测或参照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那么参与到人们的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存在的对象还只有要么是被观测的对象、要么是被参照的对象;当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被观测的对象是确定的、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被参照的对象也是确定的。而人们对被观测的对象的确定、与人们的观测行为有关,而人们对被参照的对象的确定、与人们的参照行为有关,即人们对被参照对象的确定、也与人们的观测行为有关;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被人们观测的目标就是被观测的对象;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还要把被观测的对象与另外的对象进行对比,而那另外的对象就是被参照的对象。人们每进行了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关于一个观测对象的一个观测结果,一个观测结果反映的总是一个观测对象的情况,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着由观测者进行的一次观测活动,一个观测结果也总是与其所对应着的该次观测活动的观测对象相对应,当人们观测一个被观测的对象时、一个观测结果也总是包括有这个被观测的对象的情况;人们的每一次观测活动总伴随有一次参照活动,一个观测结果也总对应着一个参照对象,当人们参照一个被参照的对象而得到一个观测的结果时、这一个观测的结果总是与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相对应,当人们进行了一次观测活动时、这一次观测活动之观测的结果也还总对应有这一次观测活动的一个被参照的对象。

      人们可以观测或参照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也可以观测或参照客观存在的对象;凡是客观对象都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凡是客观对象都是可以被参照的对象。人们每进行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一个观测的结果,就得到一个观测结果。人们可以对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直接观测或进行直接参照,人们可以且只可以通过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对客观存在的对象进行观测或进行参照;因而,当人们提到观测结果时,人们总是把观测结果对应到观测对象、总是把观测结果对应到客观实在的对象。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有一个观测对象,一个观测结果也总是对应有一个参照对象;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进行观测,也得到一个观测的结果,但是,这个观测的结果也总是须要通过观测对象才可以被得到,这个观测结果也总是须要参照对象才可以被得到,这个观测的结果总是须要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得到,这个观测的结果的内容总是包含在观测结果的内容里面。每到人们提到一个观测结果时,这一个观测结果总是与一个观测对象整体相对应,这个观测结果总是观测者观测整个的观测对象而得到的结果;每当人们提到一个观测的结果时,这个观测的结果则可能对应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这个观测的结果则可能是观测者观测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而得到的结果。

      人们每进行一次观测活动,就得到一个观测结果;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有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一个观测结果总是对应着一个观测对象,一个观测结果的整体还总是对应着一个整个的观测对象。人们对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也必须通过观测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与观测对象相关的那些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各自都成为了与观测对象相对应之观测结果的一部分内容;比如,当人们观测写有字符的一张纸时,这一张纸上的每一个字符的情况都是由人们观测这一张纸而得到之观测结果的一部分内容。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一部分标示出来时,观测结果之标示部分的内容可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一部分标示出来时,如果观测结果之标示部分的内容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那么与观测结果的这个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就是那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观测者也可以把该情形的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该情形的对观测结果之标示部分的直接对比、对比的是观测结果之标示部分的内容、对比的是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人们也可以把该情形的对比认为是把客观存在的对象进行对比;这还可以被认为是分析。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时,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可能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也可能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如果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那么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不是物体、也不是观测对象、更不是参照对象、而只是通过观测对象确定的客观存在的对象、而只是被观测的对象;如果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观测者观测的对象通常是被观测的对象、通常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观测者参照的对象通常是被参照的对象、通常也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如果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可以通过观测对象来确定该被观测的对象,人们也只有通过观测对象才可以确定该被观测的对象。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时,如果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总是包括在观测结果的内容中,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还可以且只可以通过观测对象来被人们确定;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时,如果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的对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则是观测对象的部分,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总是观测对象。

      人们还可以把多个观测结果进行直接对比,人们也还可以把观测结果的多个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不管是当人们把多个观测结果进行直接对比时,还是当人们把观测结果的多个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时,被对比的内容总是要么是观测结果的内容、要么是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的内容,人们的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检测;检测总是把观测结果的内容进行对比。人们的检测行为,也还可以被认为是分析。当人们进行检测活动时,虽然人们的检测活动总是以观测结果为基础,虽然人们检测的内容都是观测结果的内容,但是人们检测的内容必须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确定;因此,人们总可以认为被检测的对象是观测结果对应的观测对象。检测结果也总是对应着被观测的对象,检测结果还总是对应着观测对象;即使当人们检测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时,人们检测的对象仍然可以被认为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如果人们总是把检测的对象认为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那么,当人们进行检测时,那些通过被检测之客观实在的对象而确定之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情况、总可以被认为是检测的内容。观测者究竟是观测客观实在的对象还是检测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须要根据观测者的观测行为才可以被确定;观测者可以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到观测对象的部分或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观测者也可以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到通过观测对象而确定之客观存在的对象,观测者究竟是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到观测对象的部分或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还是把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对应到通过观测对象而确定之客观存在的对象,也总是根据观测者的观测行为来确定。

      一个物体总有自己的组成物体,一个物体的存在总是依赖于且只依赖于该物体自身之组成物体的存在而存在。如果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与一个物体相关,那么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可能还可以通过该物体的部分或该物体的组成物体被确定。比如,一张白纸上的字符通常是由人们在这一张白纸上涂抹的墨迹组成,被涂抹在这一张白纸上的那些墨迹都是由墨迹的原子组成,在这一张白纸上之那些墨迹的原子也可以被认为是这一张白纸的组成物体了,但是,虽然这一张白纸上的每一个字符都是由被涂抹在这一张纸上的墨迹组成,人们用字符这个定义指代的对象却总是客观存在的对象;每一个字符的存在都依赖于组成该字符的墨迹、都依赖于组成该字符的墨迹原子所组成的物体集合,虽然每一个字符所依赖的墨迹原子集合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但是这个字符所指代的对象只是由那些墨迹原子所组成之物体集合的形状组成、每一个字符所指代的对象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每一个字符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对这一张白纸上的字符的观测就须要通过观测这一张白纸来完成、就须要通过观测这一张白纸上的墨迹来完成。如果人们用一支从来没有蘸过墨水的钢笔在一张白纸上书写,人们也可以在白纸上刻上划痕,而且这些划痕也可以被认为是字符;这一张白纸上的划痕可以被认为是这一张白纸的变形,这一张白纸上的由划痕组成的字符也是客观存在的对象;虽然字符的每一道划痕都与这一张白纸的组成原子有关,但是字符所指代的对象是由这一张白纸上之划痕的形状组成,但是每一道划痕也只是这一张白纸的一些组成物体的形状,因而,尽管每一个字符都与这一张白纸有关,尽管每一个字符都与客观实在的对象有关,但是每一个字符却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对这一张白纸上的字符的观测就须要通过观测这一张白纸来完成、就须要通过观测这一张白纸上的划痕来完成。不管是墨迹还是划痕,都与这一张纸的组成物体有关,而一个物体的一个组成物体总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所以,即使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与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有关,即使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须要通过一个物体的组成物体来被确定,这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也还是须要通过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确定;人们对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确定、总是通过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也总是通过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来观测。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总可以通过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如果人们可以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人们还可能也可以通过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部分或该客观实在的对象的组成物体来确定。

      人们要确定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须要通过与该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都可以被作为被观测的对象;人们对一个被观测的对象的确定总是须要与该被观测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总是须要通过观测对象来确定,人们对一个被观测的对象的观测也总是须要与该被观测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也总是须要通过观测对象来观测;人们对一个被观测的对象的确定、可能是通过整个的观测对象来确定、也可能是通过观测对象的部分来确定、还可能是通过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来确定,一个观测对象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的身份都是观测对象;不管人们对一个被观测的对象的确定、是通过整个的观测对象来确定、还是通过观测对象的部分来确定、抑或是通过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来确定,人们对一个被观测的对象的确定总是通过观测对象来完成。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都可以被作为被参照的对象;人们对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的确定总是须要与该被参照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总是须要通过参照对象来确定,人们对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的参照也总是须要与该被参照的对象相关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也总是须要通过参照对象来参照;人们对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的确定、可能是通过整个的参照对象来确定、也可能是通过参照对象的部分来确定、还可能是通过参照对象的组成物体来确定,一个参照对象的整体、部分、组成物体的身份都是参照对象;不管人们对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的确定、是通过整个的参照对象来确定、还是通过参照对象的部分来确定、抑或是通过参照对象的组成物体来确定,人们对一个被参照的对象的确定总是通过参照对象来完成。

      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都可以被观测,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都可以被检测;凡是物体都是客观实在的对象;因而,凡是物体也都可以被观测,凡是物体也都可以被检测。人们的检测行为总是以人们的多次观测行为为基础,人们的检测行为总是要么把多个观测结果进行直接对比、要么把观测结果的多个标示部分进行直接对比;人们检测物体得到的结论,就取决于人们在检测活动时选择的那些个观测结果,就取决于人们在检测时进行的对比。人们的检测行为总是须要人们的多次观测活动。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的认识、也是通过多次观测物体而获知的;物体可以变化,物体的变化总是对应着物体,物体的变化也总是相对于物体;人们对物体之变化的认识、总是通过多次观测物体而获知的。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可以发生变化,客观存在的对象也可以发生改变或转化,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变化、总是对应着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相对于客观存在的对象,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改变、总是对应着客观存在的对象、总是相对于客观存在的对象,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转化、也总是对应着客观存在的对象、也总是相对于客观存在的对象;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观测、必须通过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来完成,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变化、也必须通过多次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确定,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的改变或转化、也必须通过多次观测与客观存在的对象相关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确定。随着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对物体进行观测,人们对物体及其变化的认识就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完整,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对象及其变化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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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野狐禅之异想天开__6

      对于任何一个物体,观测者可以将其作为观测对象,观测者也可以将其作为参照对象。一个物体究竟是观测对象还是参照对象,由观测者在观测活动中对这个物体的选择行为来决定;如果这个物体是被观测的对象、或者观测者必须通过这个物体才可以确定被观测的对象,那么这个物体就是观测对象;如果这个物体是被参照的对象、或者观测者必须通过这个物体才可以确定被参照的对象,那么这个物体就是参照对象。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这个物体究竟是整体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还是部分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抑或是组成物体被作为观测对象或被作为参照对象,也须要由观测者在观测活动中的选择行为来决定;观测者究竟是选择物体(可能是选择多个物体,也可能是选择一个物体,还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观测者选择的只是这个物体的部分或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还是选择观测结果(或观测结果的部分)所对应的观测对象(或观测对象的部分、或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进行对比、抑或是观测者直接把观测结果进行对比,是观测者的人为选择;把客观实在的对象分为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也是观测者的人为划分。当人们把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被观测的目标时、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就属于是观测对象,当人们观测的目标须要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确定时、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属于是观测对象;当人们把观测对象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进行对比时,把观测对象与之进行对比的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就属于是参照对象;当人们把一个被观测的对象与另外一个对象进行对比、而这个另外的对象须要通过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确定时,确定这个另外的对象所须要之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属于是参照对象。人们的观测行为总是须要参照对象,参照总是与人们的观测行为有关;人们在参照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时,也总是必须先确定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然后才可以对其进行参照;人们如果把对参照对象的选择与对观测对象的选择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两者完全相同;观测者对观测对象的选择是一个相对性的活动,观测者对参照对象的选择也是一个相对性的活动,这两种选择都基于物体的基本属性;观测是相对性的活动,参照也是相对性的活动;对于参与进人们的任何一次观测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物体,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这个物体可以属于是观测对象、也可以属于是参照对象,这个物体可能属于是观测对象、也可能属于是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参与进了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那么这个物体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究竟是观测对象还是参照对象、总是根据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来确定、总是由观测者在观测活动中之对这个物体的选择行为来决定。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就是把这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人们每观测一个物体集合、就是把这个物体集合作为观测对象,人们每参照一个物体、就是把这个物体作为参照对象,人们每参照一个物体集合、就是把这个物体集合作为参照对象;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时,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个组成物体都属于是观测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些组成物体都属于是观测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属于是观测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些部分都属于是观测对象;当人们参照一个物体时,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个组成物体都属于是参照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些组成物体都属于是参照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属于是参照对象,这个物体的任何一些部分都属于是参照对象;当人们观测一个物体集合时,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属于是观测对象,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些物体都属于是观测对象;当人们参照一个物体集合时,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个物体都属于是参照对象,这个物体集合中的任何一些物体都属于是参照对象。

      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总是须要观测对象,总是须要参照对象;观测对象和参照对象总是与人们的观测活动有关;当人们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只有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属于是这次观测活动的观测对象或这次观测活动的参照对象,参与到这次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只有要么属于是这次观测活动的观测对象、要么属于是这次观测活动的参照对象。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都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凡是客观实在的对象都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客观实在的对象明确了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的对象范围,客观实在的对象也明确了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对象范围;观测对象则明确了当观测者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观测者正在观测之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范围,参照对象也明确了当观测者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观测者正在参照之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范围。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客观实在的对象总是要么以观测对象的身份、要么以参照对象的身份参与进来;对于人们的任何一次观测活动,参与其中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都是确定的,参与其中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自的身份也都是确定的;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有且只有三种情形:要么属于是观测对象、要么属于是参照对象、要么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因而,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可能的身份有且只有三种:观测对象、参照对象、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客观实在的对象是观测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被作为观测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被观测者作为观测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是观测对象(可能是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是观测对象;也可能是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隶属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集合,而这个对象集合的身份是观测对象),客观实在的对象是参照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被作为参照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被观测者作为参照对象、指的就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是参照对象(可能是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是参照对象;也可能是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隶属于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集合,而这个对象集合的身份是参照对象)。不管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如何,只要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一旦被确定,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物体还可以变化,因而客观实在的对象也可以变化;不管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如何变化,只要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一旦被确定,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不管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的身份如何,只要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一旦被确定,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也不再改变;但是,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那一次另外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却可能不同于这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观测者选择的客观实在的对象、还可能不是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选择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了。

      凡是物体都是客观实在的对象,凡是物体都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凡是物体都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人们对观测对象的确定总是根据物体的基本属性来完成,人们对参照对象的确定也总是根据物体的基本属性来完成;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物体还总是只有要么以观测对象的身份、要么以参照对象的身份参与进人们的观测活动中;对于人们的任何一次观测活动,参与其中的物体都是确定的,参与其中的物体之各自的身份也都是确定的;当人们进行观测活动时,物体之可能的身份也是有且只有三种:观测对象、参照对象、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从人们观测的立场,客观实在的对象只有要么是物体、要么是物体集合;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又总是有且只有要么选择物体作为观测对象、要么选择物体集合作为观测对象,人们在进行观测活动时也总是有且只有要么选择物体作为参照对象、要么选择物体集合作为参照对象;当人们选择物体或物体集合作为观测对象时,人们选择到的物体或物体集合的身份就是观测对象;当人们选择物体或物体集合作为参照对象时,人们选择到的物体或物体集合的身份就是参照对象;物体是观测对象、指的就是物体被作为观测对象、指的就是物体被观测者作为观测对象、指的就是物体的身份是观测对象(可能这个物体的身份是观测对象;也可能这个物体是一个物体集合中的一个物体,而这个物体集合的身份是观测对象),物体是参照对象、指的就是物体被作为参照对象、指的就是物体被观测者作为参照对象、指的就是物体的身份是参照对象(可能这个物体的身份是参照对象;也可能这个物体是一个物体集合中的一个物体,而这个物体集合的身份是参照对象)。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不管一个物体的身份如何,只要一个物体一旦被确定,这个物体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物体还可以发生变化;不管一个物体如何变化,这个物体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但是,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这个物体在那一次另外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却可能不同于这个物体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人们还可能不再选择这个物体参与那另外一次观测活动了。

      人们的每一次观测活动,总对应有该次观测活动的观测对象,也总对应有该次观测活动的参照对象;而当人们提到一个观测对象时,该观测对象也至少对应有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而当人们提到一个参照对象时,该参照对象至少对应有人们的一次参照活动,该参照对象也至少对应有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人们在多次观测活动中可能选择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观测对象,人们在多次观测活动中也可能选择同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不仅可以选择一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人们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也还可以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因而,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那么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这个物体还可能同时具有多种身份。比如,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而且人们选择这个物体的一个部分作为观测对象、而选择这个物体的另一个部分作为参照对象时,这个物体就同时具有了多种身份(对这个物体来说,这个物体的一部分是观测对象,这个物体的另一部分是参照对象,如果这个物体还有剩余部分、那些剩余部分则是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但是,对于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被人们选择之作为观测对象的部分只是观测对象,被人们选择之作为参照对象的部分只是参照对象,如果这个物体还有既不被作为观测对象也不被作为参照对象的剩余部分、那些剩余部分则是没有参与这次观测活动的对象;而且,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各自都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之各自的身份也都是确定的。对于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的一个物体,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不管是该物体之被选择的部分,还是该物体之没有被选择的部分,这个物体的各个部分之各自的身份总是确定的。为了避免在一次观测活动中、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该物体可能同时具有多种身份,人们通常是根据选择的客观实在的对象来确定一次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自的身份、而不是根据参与到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的物体来确定该次观测活动中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之各自的身份。人们不管是选择物体的整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还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抑或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选择这个物体的组成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更或是选择多个物体作为观测对象或作为参照对象,人们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一次观测活动中之各自的身份都是确定的,人们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一次观测活动中之各自的身份还都是单一的;只有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观测者选择的各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在那一次另外观测活动中之各自的身份、才可能不同于其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之各自的身份;当人们另外进行一次观测活动时,观测者选择的客观实在的对象、还可能不是在这一次观测活动中选择之客观实在的对象了。

      物体可以变化。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只要一个物体一旦被确定,不管这个物体如何变化,这个物体在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物体还具有存在周期,只要一个物体在其存在周期内,该物体就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该物体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的身份就不再改变。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如果一个物体尚未产生,人们不可以将该对象作为观测对象,人们也不可以将该对象作为参照对象,该对象既不是观测对象也不是参照对象;如果一个物体已经消亡,人们不再可以将该对象作为观测对象,人们也不再可以将该对象作为参照对象,该对象也既不是观测对象也不是参照对象了。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如果有一个物体产生出来、且参与进了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那么这个物体在产生出来以后、其身份可能是观测对象、其身份也可能是参照对象,人们为了在表述中使得所指示的对象保持连贯、通常认为这个物体在产生以前是被观测的对象或被参照的对象、而且可以用对象来指代产生以前的这个物体;在人们的一次观测活动中,如果参与进人们的这一次观测活动中的一个物体消亡了,那么这个物体在消亡以前、其身份可能是观测对象、其身份也可能是参照对象,人们为了在表述中使得所指示的对象保持连贯、通常仍然认为这个物体在消亡以后是被观测的对象或被参照的对象、而且可以用对象来指代消亡以后的这个物体;不管是一个物体产生以前、还是消亡以后,这个物体都可以被称为一个对象、都可以被用对象来对其进行指代;物体是客观实在的对象,物体是可以被观测的对象或者可以被参照的对象,只有当一个物体在其存在周期内时,这个物体才是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其也才可以被用物体来指代。

      一个观测对象不是只可以对应着只有一个物体,一个参照对象也不是只可以对应着只有一个物体;比如,当人们选择一些物体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时、这一个观测对象就对应着多个物体,当人们选择一些物体作为一个参照对象时、这一个参照对象也对应着多个物体。一个物体不是一定对应着只有一个观测对象,一个物体也不是一定对应着只有一个参照对象;比如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而且人们选择这个物体的部分进行观测或进行参照时,人们可以把选择的各个部分各自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把选择后尚还存在的各个剩余部分也各自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把选择的各个部分、以及选择后尚还存在的各个剩余部分共同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还可以从观测的立场、认为选择的各个部分以及选择后尚还存在的各个剩余部分都各自是一个物体、且把这样的一个(或一些)物体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而当人们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且对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部分进行观察、比较、测量时,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不是物体,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能是物体(可能是一个物体,可能是多个物体,也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部分,还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组成物体);而当人们标示观测结果的部分、且对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观测对象的部分或观测对象的组成物体进行观察、比较、测量时,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不是物体,观测结果的标示部分所对应之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能是物体(可能是一个物体,可能是多个物体,也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部分,还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之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组成物体)。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观测对象,也只有客观实在的对象才可以被作为参照对象;从人们观测的立场,一个客观实在的对象有且只有要么是一个物体、要么是一个物体集合。人们有时候对一个观测对象或对一个参照对象的确定很明确;比如,人们可以明确地把一块磁铁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明确地把一个钢球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有时候对一个观测对象或对一个参照对象的确定又很不明确;比如,当人们对水观测的时候,一滴水、一匙水、一壶水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物体,人们可以把一滴水、一匙水、一壶水各自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也可以把它们各自的部分分别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人们还可以把它们各自的水分子分别作为一个观测对象或作为一个参照对象。不管怎样,具体的观测对象以及具体的参照对象都须要由观测者在进行观测活动时来确定、都须要由观测者在进行观测活动时来指定。人们的物理知识就是人们对观测到之客观实在的对象(可能是一个物体,可能是多个物体,也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部分,还可能是当一个物体具有比自身微观的组成物体时该物体的组成物体)进行长期地观察、比较、测量、分析而得来的;对于人们没有观测到的客观实在的对象,人们也可以在已经掌握的物理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推理或想象;至于推理或想象的结论是否正确,则要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人们通过观测、或者以及其它方法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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