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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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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1涉案水域属中朝韩三方共管水域,历来属违规非法捕捞严重的地区,声明一点,中朝韩三方都有权在这一海域执法,而本次被捕渔民,不但属于无证捕捞,还属于伪造证件(持有中方舟山渔场捕捞证,却在共管水域进行渔业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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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2中韩两国于2001年签署中韩渔业协定,并划定专属经济区(EEZ)。与此同时,国内农业部颁布《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附录1】。中韩每年均进行双方接触洽谈商定渔业捕捞配额,中方首席代表为农业部渔业局局长,但是,中方的渔业捕捞配额却逐年减少,这直接导致了无证捕捞与非法捕捞的猖獗。

    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

    外链出处

    3本次的事件不是个例,相反,韩国海洋警察厅12日公布的资料显示,从2004年到2007年4年间,韩国海警共计扣留2037艘非法作业的中国渔船。此期间被捕的中国船员达20896人,仅保释金就交了213.55亿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80韩元)。外链出处

    4农业部08年颁布的《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明确规定了涉韩渔业作业水域经纬度,韩国经专区,韩国禁区,韩国法律相关处罚,最重要的是,在第三点【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中第五小点【(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本次被捕渔民,不但严重触犯了韩国法律,同时也严重触犯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农业部东海域证据党务公开网-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 时间:2008-3-24 10:48:00

    外链出处

    5同样的事件如果发生在俄罗斯海域【专指海域所属国海警要求登船临检,被检船只不予配合的情况】,俄罗斯海警会开枪或动用船只上载有的任何武器和手段强迫船只减速停靠配合检查,如果被检船只依然拒不检查,将被击沉。想说的是,本次韩国海警执法相当克制,而并非中国媒体所渲染的所谓十分暴力,十分过分,或者越境执法。本次违规打捞渔船在韩国海警船只明确表示要靠帮登船检查的时候,多次作出规避动作,威胁动作等方式拒绝韩国海警行使合法执法权!韩国国内民众的激烈反应,实际上是对韩国政府在本次事件上的软弱和怂比的一种发泄。犹如当年美国悍然导弹袭击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在南海悍然撞我战斗机并导致王伟烈士壮烈牺牲等事件所引发的我国国内对美国大使馆的大规模游行示威一样。

    6关于海警的死亡原因,虽然从最初的被我渔民用碎玻璃扎死-被我渔民用铁钳子扎死-被我渔民用长刀捅死-被自己的震荡弹炸出来的碎玻璃扎死等等众多说法,但是这都无法改变我渔民从事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法规的渔业打捞作业,并进行暴力妨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

    7世界上大多数渔场位于大陆架,按海洋法94%属于专属经济区。中国渔区也有禁渔区,每年开放几天鱼就捕完了。中国近海现在不是渔业为主而是养殖为主。不光南棒、菲佣,远到澳大利亚、印尼甚至秘鲁、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智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智利将就中国渔船在智近海捕鱼一事向中方递交合作建议书 2005-04-22 21:36 外链出处】都有中国渔船去捕鱼。中国渔船占世界渔船总量的24%,渔船总数95.76万艘,其中机动渔船50.96万艘。中国海岸线看上去长,但是被岛链包围,实际海域其实不大。

    8本次违规进行渔业打捞作业的渔民,目前羁押在韩国仁川,虽然韩国媒体目前有个别言论叫嚣最高可判决死刑。但是韩国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事实废除死刑国家名录之上的国家,已经超过20年没有死刑判决了。如果本次判决了渔民死刑,对于韩国的国际形象是一个很大的损害,而且与韩国一向的外交政策(鼓励国际废除死刑)相悖,所以个人认为,本次被韩国逮捕羁押的渔民,不会如媒体所言被判死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于于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以中文、韩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遇解释上的分歧,以英文本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杨洁篪 大韩民国代表:柳明桓。该条约确保了如果中国渔民被判监禁,在双方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渔民可以在我国境内监狱服刑。关于【移管】词条的具体解释与含义,请大家自行搜索,在此不作赘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外链出处

    10上述九点陈述完毕,针对本次事件本人不再进行总结性评论,请大家自己冷静思考,得出结论。

    想说的是,不管是内政,还是外事,我们要做的都是理智,冷静,通过法律捍卫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而不是一味激动的抨击,没有立场的护短,如果我们能够没有任何立场的捍卫自己国家公民的境外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我们跟今天污蔑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日本人有什么区别?

    此致

    敬礼

    史老柒

    通宝推:Alarm,laska,西伊,nightcat,光年,东海后学,stamilo,晨枫,煮酒正熟,bluesknight,beyourself,豆扑,木雅之岗,胖的卡门,holycow,联储主席,南方有嘉木,wooxiao,钱二,雨辰老人,船长阿道克,晨池,只看不说话,Mtknr20,
    • 家园 这么多花,老柒同志,咱们的船长是如你所愿

      被韩国判刑了呢,还是判刑了呢?还是回来了呢?还是回来了呢?

      您不用回我,俺也就是问一问而已。

    • 家园 过多的诤吵没必要、

      很多投草的是怕渔民吃亏、放心吧、咱的渔民能吃亏?我看占便宜的多吧。

      此一时彼一时、当年那协议土共是因为国防的需求加上个内鬼、亏了点、这会儿正等机会翻盘哪、别看棒子这阵子闹的欢、过不了多久会看到棒子后悔得死的愿望多会有、棒子的小算盘不就是想假这个协议、玩弄假成真把共管海域"变为"领海吗?你们觉得白兔真那么无邪哪?等白兔后手出来时、我敢保证大家会眼晴一亮、棒子是会傻眼的。

      现在土共内心就希望棒子佩武器执法、机会就来了。

      • 家园 送朵花。

        韩国确实已经进入死胡同了。

        半岛尘埃落定那一天或许比我们大家预想的来的快。

      • 家园 你自欺欺人吧?棒子早就拿枪了,出事那时是8人有2人拿枪的

        现在要改为人人拿枪,且“海警在抓捕中国渔船和船员过程中,如果自主判断生命受到威胁或无法执行公务时,可以立即使用枪支”。

        http://world.people.com.cn/GB/157278/16726610.html

    • 家园 关于外交部与农业部规定冲突的问题

      爬了一半这座高楼,发现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韩方是否有执法权。

      挺渔民派:中韩渔业协定规定,

      “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暂定措施水域北限线所处纬度线以北的部分水域及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以南的部分水域,维持现有渔业活动,不将本国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除非缔约双方另有协议。”

      “双方在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对从事渔业活动的本国国民及渔船采取管理和其他必要措施,不对另一方国民及渔船采取管理及其他措施。一方发现另一方国民及渔船违反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的决定时,可就事实提醒该国民及渔船注意,并将事实及有关情况通报另一方。另一方应尊重对方的通报,并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将结果通知对方。在过渡水域双方还可采取联合监督检查措施,包括联合乘船、勒令停船、登临检查等。”外链出处

      都没有规定韩方拥有在暂定措施水域,过度水域或者维持渔业活动水域中,对中方船只的执法权。外交部发言人也已经表明,韩方没有权利在暂定措施水域执法。外链出处

      老七观点: 农业部的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外链出处“韩国经专区,韩国禁区,韩国法律相关处罚,最重要的是,在第三点【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中第五小点【(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本次被捕渔民,不但严重触犯了韩国法律,同时也严重触犯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农业部也是部委”,出具的通知也有法律效力。对于经专区(EEZ)的问题,老七表示中韩EEZ重叠,所以上述地区也是属于韩国EEZ(这我有点不明白,老七的意思是凡是在韩国200海里以内,中韩重叠EEZ韩方都有执法权吗?)老七还表示韩国没有刑事执法权,有行政执法权(这一点,请证明

      好吧,说实话我被这一大堆理由弄得很迷惑,就根据上述农业部给定的坐标在谷歌地球上找了出来,最后发现,农业部的规定上有一条“注:东限线以东水域韩国实施专属经济区管辖”。(就在“2、韩国“特定水域”外缘各点经纬度:” 上面)那么也不用给大家看我做的谷歌地图截图了,就看老七的图吧,看到A1-A10 了吗?那条线以东才算是韩国EEZ,而这次事件发生地在“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边缘,所以关于韩国EEZ的规定不适用。

      合理推断:中国渔民打了个擦边球,船在边线上,网可能到了韩国禁区里,通过雷达发现韩国船只靠近的时候往“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里跑,韩国人气不过,越线追击,中国渔民觉得韩国人已经没有执法权,又气不过韩国人暴力执法,所以才选择抗法。85海里是中国船只被发现的位置,而不是被逮捕的位置。

      外链出处

      “12月12那一晚,据当时在附近船上的船员回忆:刘连成和程大伟两艘船把网撒在“禁区”里面3-4海里处。不久,他们从雷达上发现,一艘韩国炮艇正飞速向他们奔来。两艘渔船先后往禁区外跑,韩国炮艇则放下高速汽艇,继续追赶,落在后面的“鲁文渔15001号”被韩国海警登船,后就渐渐慢了下来…”

      对不起了,老七,你忽视了农业部的腹黑程度啊,被“注”打败,虽败犹荣~~~~~

    • 家园 【整理】韩国警方向媒体展示中国渔民的残忍特殊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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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我们终于知道有什么东西不是韩国发明的了:秤杆和秤砣。

    • 家园 事情的真相还不明不白,就开始替对方说话

      这件事情很多地方还不清楚,基本上都是韩国人的一面之词。现在就这么替韩国说话太着急了一些吧。作为中国人,现在首要做的应该是为国人的利益作最大化的争取。看看西方人在出了类似的事情是怎么做的。任何时候,保护国人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要认清楚,这个世界,自己的利益不去争取,没人会送给你。

    • 家园 棒子的苦肉计用得真好啊!去年送天安舰,今年送海警。

      现在可以确定,即使按照那个坑爹的协定,在共管区域棒子无执法权。

      具体位置在哪?棒子只是模糊地说小青岛西南85公里,而没有精确的经纬度。为什么?不就是因为棒子实际上越境了么?他不敢发布而已。

      渔民也没有杀人,如果真杀了,16个特警目击,什么凶器都不知道吗?一会儿是玻璃,一会儿是刀子,一会儿又变成了杆子秤,你不觉得滑稽么?

      什么具体证据都没有,就赶紧把死人下葬了,据说还是海葬,那不就是毁灭证据么?

      从以往天安舰事件来看,从这次的这么多疑点看,棒子就是寻衅滋事,栽赃陷害,我方渔民一没有越界,更没有杀人。

    • 家园 第6点最重要,但你的逻辑不通。

      6关于海警的死亡原因,虽然从最初的被我渔民用碎玻璃扎死-被我渔民用铁钳子扎死-被我渔民用长刀捅死-被自己的震荡弹炸出来的碎玻璃扎死等等众多说法,但是这都无法改变我渔民从事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法规的渔业打捞作业,并进行暴力妨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

      那海警被中国人杀的,还是被韩国人杀的,这两点性质截然不同,对那个中国渔民来说,刑期差别可以达到20年。

      什么“ 无法改变我渔民从事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法规的渔业打捞作业,并进行暴力妨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

      你韩国人啊。还当过警察呢,韩国警察还知道毁尸灭迹呢,你可曾为自己同胞想想 ,面子有那么重要吗。

      中国政府及其公务员优待外国人,也是很多国人移民的原因。

      • 家园 老七的逻辑是通的。这根本就与面子什么的无关。

        纯粹就是人在屋檐下的问题。

        或者这么说吧,中韩之间不存在一个公共法庭,提供一个平台来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共同的审判。所以,没有什么证据啦,辩论啦,什么的问题。

        哪怕是我们的领事也好,大使也好,外交部长也好,哪怕是胡锦涛也好,也无从参与到对方的司法程序司法过程中去。最多只是能够施加点影响而已。

        这和我们对别人坚守自己的司法独立,也是一样的。这也是老七很多说法的一个出发点。

        但是上面讲了,能够施加点影响的前提就是,要有施加影响的着力点。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施加影响的有力的着力点。不论我们哪一级的官员,哪怕胡锦涛出面,也是一样的,我们暴力抗拒对方执法(这不是老七,不是我,也不是你说的,对方拿出录像就可以了),对方死人了(如何死的根本就不重要,这不是法庭抗辩,这是从外交层面做交换),李明博就这么两句,请问我们如何说?如何做?

        我们当然可以用武力威胁,也可以以此为借口做什么什么,但是,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事件本身。

        你说对吧?

        当然我们可以说对方没有什么什么司法权,那么好了,你认为我们在某一个层面这么讲有什么用处吗?(至于很多人关注的事发地点的问题,在这里也根本没有用。为什么,因为现场就只有韩国海警和我们的渔船,而没有任何我们的军舰,渔政,海监,新闻直升飞机。。。)。不会的。因为他抓了人,扣了船。我们就在屋檐下,这是现实。

        而我们不可能为了这个案件推翻整个桌子。我们能够做的,只能是把事态平息下来,冷下来,然后鸭子划水背后施加若干影响,做些交易,如此而已。

        这是老七文章里所透露出来我理解的内容。

        老七,如果我说的不对,曲解,误会,自作主张你的意思,告知一声,我自己来删帖子。

        • 家园 明白了,一句话

          大家以后在国外千万别出事,出事也别指望国家协助!

        • 家园 一个前警务人员认为一个人命案的关键在哪里?

          作为一个前警务人员不去关注那海警被中国人杀的,还是被韩国人杀的,却在什么“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上面长篇阔论,指点江山。本身就挺搞笑的。

          看看你的浆糊逻辑

          老七的逻辑是通的。这根本就与面子什么的无关。

          还说什么

          最多只是能够施加点影响而已

          真的 是点影响而已?

          你知道20年对一个青壮年意味着什么吗。

          还说什么

          如何死的根本就不重要

          人回来了就不重要,关20年就很重要,你懂吗。

          那海警被中国人杀的,还是被韩国人杀的,这两点性质截然不同,对那个中国渔民来说,刑期差别可以达到20年。

          什么“ 无法改变我渔民从事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法规的渔业打捞作业,并进行暴力妨碍甚至抗拒执法的行为本质。”

        • 家园 韩国和中国能一样么

          你在文中说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施加影响的有力的着力点。不论我们哪一级的官员,哪怕胡锦涛出面,也是一样的,我们暴力抗拒对方执法(这不是老七,不是我,也不是你说的,对方拿出录像就可以了),对方死人了(如何死的根本就不重要,这不是法庭抗辩,这是从外交层面做交换),李明博就这么两句,请问我们如何说?如何做?

          哪怕是我们的领事也好,大使也好,外交部长也好,哪怕是胡锦涛也好,也无从参与到对方的司法程序司法过程中去。最多只是能够施加点影响而已。

          这和我们对别人坚守自己的司法独立,也是一样的。这也是老七很多说法的一个出发点。

          有一点你说的不错,这件事如果要处理,(在完全不了解是否有犯罪或者其他举动的层面上)的确是要从外交渠道施加影响。

          但是——司法独立?这话适用于大国,不适用于小国,说句左的话,说句极其富有patriotism的话:那就是,你以为“司法独立”是没有代价,固执如英国人死板如德国人的么?韩国这么清明总统为毛不是死了就是自杀了,议会里面还放放烟雾弹?

          另外,你又提到“李明博就这么两句,请问我们如何说?如何做?”——你以为“大韩民国大总统”是谁?他没有资本,他的国家也没有资本问中国如何说如何做。

          腹黑?的确是。兔子没有不腹黑的时候。我也在国外,可是我一致认为公平公正司法独立都是说给commons的,不是说给玩着大国外交博弈的人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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