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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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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整理】另外老七对于韩国特定禁区的一些解释

          对于大家理解楼主的图会有些帮助。

          外链出处

          简单就我的图说几句吧:

          白色区域,只有所属国拥有执法权,其他国家没有。

          红色区域,朝韩均单方面宣布为特定禁区,并且否认对方拥有执法权,但是,中国跟朝韩均签署了相关协议,双边三方协议确保了中方在红色区域拥有有限的渔业捕捞权。现状是,朝鲜受海上力量的限制,事实上对红色区域已经失去了执法权和控制权

          蓝色区域,属中韩两国共管水域,但是双方在该水域都只有行政执法权而没有刑事执法权,遭遇外国渔船只能罚款,扣押渔船和短暂扣押渔民,而不能如本次一样提出刑事诉讼!

          不过,倒还是有些疑惑,老七未能说明的,就是那块顶上的蓝色区域,也就是渔业协定暂定区域上方左边靠近中国的一半,所谓的维持现状区域,在法律上是怎么回事。

        • 家园 【整理】在别处看到的帖子。转来大家也看看吧

          一件事情发生,本来就有很多种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高度,不同的理由去理解。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把问题理清楚,不是吗。

          下面的话虽然不是完全认同。但是还是转过来,让大家也看看其他的声音。

          外链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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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涉及到那些法律的问题,老七的主贴里都很详尽了,不再重复。从韩国角度来看,中国渔民的生计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从中国角度来看,中国和韩国就海域使用已经有两国签署的具体规定,中国不能也不会纵容渔民越界捕捞,更不能也不会纵容渔民暴力抗法。

          是啊,但是到基层呢?中国有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老百姓自己也有句话:党中央的政策都很好,但是就是实施不到俺们这里。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海洋渔业局是重视了,我同学说他们很忙。但是这种重视是不能持续的重视。一个县海洋渔业局也就百十号人,而要管辖的渔民分散而众多。宣传的不到位,加上无法提供必要的服务,势必无法阻断中国渔民侵略式样的越界捕捞。

          我不怀疑中国渔民违反了规定,我怀疑的是,制定一个不会被遵守的规定,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力量去保证它实施的规定有什么用处?中国海洋部门不会派船在中韩边境巡视警告中国渔民不要越界,而只会在省界和县界那里巡视,警告临近省份和县的渔民不要过来。中国渔业部门自己的罚款执法同样是非常狠,而且富有弹性,还能讨价还价。我一个师姐的丈夫是海洋渔业局的,他们罚款的时候,都是狮子大张口,然后渔民就将钱分成很多份,塞在不同口袋里,一次一次的掏,一边掏钱一边砍价。

          这样带来的唯一后果,就是成本转嫁到更猛烈的越界捕捞,和违法使用渔具捕捞上,这样中国的海域只会越来越差,而渔民的生计也只会越来越苦!中国人的在外形象也只会越来越差。

          大大们在国外,自然是有良好的教育,良好的生存条件,良好的出路,良好的法制。而那些渔民们呢?我见过六十多岁的老渔民,个人体质问题,每次必晕船,但是由于居住在海边,那里是他们的衣食之源,仍然要经常出海。在长江口,舟山群岛那边,面临各种危机的渔民们,只能去更远地方捕鱼。我师弟们去的时候,有次摊上大风浪,村子里就有人没有能够回来。

          我们总是对出现的问题说的太多,而对问题背后的问题探究的太少,改进的也太少。于是悲剧一次一次出现。没有终结的时刻。

        • 家园 【讨论】问题你这逻辑不通。

          中国和大寒冥国还没有签署条约正式划分专属经济区吧?大寒冥国本来就是借此事件企图以国内法“执法”,压迫中国默认其执法权,获得损害中国利益的专属经济区划分方式,和印度对藏南的应对措施差不多。还有南海的情况差不多。对方都是在讲实际控制。

          《渔业协定》具体内容是怎么签订的,就按条款细细掰。那海域就算暂时无我方力量投射,至少我们也有对等权利,得算我们一份。如何能就承认对方拥有执法权了?这个是存疑的。

          要照我说,此事必须积极应对,处理办法是:捞人,并以此为契机,派海监巡逻此海域,按协定本方渔船由本方执法处罚,而不是将主权交由对方行使所谓登船执法权,借此把渔业协定之权利行使起来(虽然该协定那啥,但签了就认吧,只能说这么签协定的是一群王八)。依我国刑法处理寒方私自扩大渔业协定的约定越权“执法”扣押我渔船。两国协同查明事实,若大寒冥国媒体失实,则免于起诉;若属实,则以伤害罪公开起诉,并考虑其自卫性质。并通报大寒冥国。

          即使渔船违法,也应依《渔业协定》由我方执法。让大寒冥国把爪子缩回去,寒方执法依据的是《渔业协定》,而寒方恰恰是扩大了解释,非法执法。不能任由寒方说你中国在此海域无布置力量实施权力,就由我寒方实施。必须到注意这是重叠区域,而不是韩方一侧的专属经济区。执法外交部强调对方无登船执法权还是对头的,由可由于某些原因,还是太软。

        • 家园 你这种言论太让人恶心了

          一个三无事件,棒子想抓人就抓人,想放人就放人,真当自己是宇宙大国么?

          照你的屋檐论,以后国外呆着的兄弟们都要小心点喽,人家随便扣一盆屎,都要面不改色地吃下去,胡锦涛都没办法呢,政治局常委说的八。

          你到底是不是那个蜀生?

          • 家园 看样子确实是蜀生的马甲
          • 家园 你的话有点过了

            我是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我一家三口都是。如果我的话,我的人让你感到恶心,很抱歉。

            作为华侨,我理解到的我们国家的侨务方针如下:

            促进华侨团结互助,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的社会、民族习俗,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为促进住在国的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中国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

            在国外的很多中国人,以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勤奋,自己的才智,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国情民情,在国外站稳脚跟,积极推动所在国与祖国的经济文化联系。这不是你所说的什么

            人家随便扣一盆屎,都要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能够描述的。

            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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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楼下说,

            很少有人是按照侨务工作方针来指导自己的生产生活吧。

            如果你认为上面的侨务方针是八股,是很少有人遵循来指导自己的生产生活的,那么,你是否认为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是幻影?你是否认为政府不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你是否认为大多数华侨不遵守住在国法律,不尊重当地的社会、民族习俗,不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

            你这是在侮辱你自己的智商。

            • 家园 国外。。。

              如果是英语的国家,总知道diplomatic的深层含义——不是英文国家,当我此帖没发。

              soga~~~~

            • 家园 花慰

              看了您的几个贴子,首先感谢您分享信息和思考。

              对于这件事,我的一些看法与您、与老柒河友都很相似。外交上的所谓“有理有利有节”,首先要“有理”,否则岂不跟某些夜郎小国、或是无耻大帝国成了同类?要做到“有理”,一方面要准确掌握事实和证据,一方面要严格依据现有的法律(包括国际协定)谋求解决。

              我看有些河友的思维体系跟我们不在一个空间里,以为仅凭着搅三分的勇气、凭着我泱泱大国的肌肉块,就可以无往而不胜。他们却不知道,即使这样做能得手于一事一时,却不能长久,尤其不能防止对方对我们使用同样的手段。

              我更加反感有些人(本来也想说“河友”的,想想实在算不上)随意给别人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而不知那样做其实是对别人、尤其是热爱祖国的人莫大的侮辱,甚至比骂娘还要过分。一语不合便要瞪眼,紧跟着就开始骂街,这一点上甚至不如棒子。

            • 家园 我不过是按照你的逻辑描述下可能发生的场景而已

              你要hold住啊。

              没人想知道现实生活中你的真实身份,不用说什么来表示自己的根正苗红,根正苗红也不是说出来的。不论你是旅外华侨,或者是旅华外侨,那根本不重要。

              用八股文来堵人家的嘴,只能说是和八股文一样,口上堂皇,内心惶惶,怎么说呢,怎么都可以闻到一股子虚伪的气息。。。除了带特殊任务的,很少有人是按照侨务工作方针来指导自己的生产生活吧。。。

              最后,回避我的提问,不过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面具第一次用的时候可以迷惑很多人,用多了,那总有让自己难看的时候。对吧。

              再见。

              • 家园 握手,我跟你看法一样。。。

                有些人吧。。。我提供两种解释。

                第一,国内国外无论哪里只看见光明面,相信propaganda,字典里面没有腹黑中庸婉转white lie和一个叫做diplomatic的词儿。认为国外或者国内commons级别的“有理有利有节”等是做人做事唯一指标,绝对不能含糊。

                第二,数学和地理可能不太好,不知道中国有多大韩国有多小,中国在哪里,韩国在哪里。。。so。。。地缘政治就无从讲起。别人也无从反驳起——因为你总不能从逻辑给人开讲,那要几年哪?

      • 家园 说得在理

        深表赞同,楼主过于书生气了。

        不过,最后一句就没必要引申了。

    • 家园 “法律”这个东西在国内和国际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欢迎史老七的帖子,至少提供了看问题的另一个角度,也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也建议大家心平气和地说道理,有容乃大么,别动不动的草满天飞,我们又不是兔子。

      老七的主要观点在于这件事情是否违法,如果我们合法则要据理力争,如果我们违反也要认。这种“以法律为准绳”的观点更适用于一个国家之内,不论双方的实力强弱,追求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至少理论上)。

      但是这种理念的实施必须依赖于一个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实力远远超过所有博弈方的“超级仲裁者”存在,以暴力推行公平和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和法律体系,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其他组织也会承担这个角色,比如阿富汗的宗教法庭。但是无论如何,这个“超级仲裁者”必须有远超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地位和实力。在不存在这么一个“超级仲裁者”的情况下,讲究“守法”、“合法”就未必是最佳的策略,真正实施的往往是丛林法则。

      国际社会里,国家与国家之间,恰恰不存在这么一个“超级仲裁者”。

      当年日俄交战,战场却在中国的国土上,这叫什么法?一战中国是战胜国,青岛却被割给日本当殖民地,这算什么理?远的不说,咱们说近的。美国打伊拉克,把一国总统抓来吊死,之前倒是找了个“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借口,然后人也吊死了,哦好像搞错了原来他们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到底符合那一条国际法?至于卡大佐就更冤了,欧美连借口这块遮羞布都不要了,卡大佐肯定想找人说法讲理,有人理他吗?

      什么是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唯力是视。这个是国际关系,国家博弈的本质。同样是中国,朝鲜划过一条线,越南也划过一条线,为什么美国在越南就死活不肯越雷池一步,在朝鲜被打疼了呗。别看现在越南在南海问题上跳的欢,当年攻克凉山,兵临河内城下的时候他们敢放个屁吗?说白了就是看谁胳膊粗、拳头大的就有理。

      所以我看这件事情,到底发生区域在那里,“凶器”是玻璃还是杆儿称,韩国有没有执法权,这些事情都是细枝末节。真正的关键在于中韩两国国家实力的对比和政治的博弈。等结果出来了,自然会由有经验的历史学家来找条裙子,遮羞布还是要一块的嘛,毕竟露两点是色戒,在多露一点就是A片了。

      • 家园 严重同意。一点商榷 -- 是中国和美国的实力对比

        而不是韩国。韩国向来是事大主义。虽然他们常常对除了老大之外的其他人忘记这一点。

        • 家园 啥事都等中国超过美国再搞?毕其功于一役?

          实力对比说就是毫无意义的废话,懒政和大棋派不作为的借口。

          棒子这事情明明白白,棒子妄图以暴力谋求未定海域的控制权。

          搞清楚事情发生的地点、过程和真相,把渔民救回来,有理有利有节的回击棒子。

          • 家园 职业病。啥事都是有轻重缓急,一步步作过来的。只不过

            每个人的优先次序不一样。所以,在兄台你看来,固然可以看作是懒政和大棋派,但是否又紧紧是视角不同,经验不同,目标不同,从而导致的观察不同,决策不同呢?

            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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