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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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

    当前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例如腐败,例如假冒伪劣特别是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看病难,房子贵,股市不赚钱老是亏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缓慢等等,这一切有一个共同的根源---那就是法制没有跟上。或者说当中国的经济已经基本上是市场体制,而法制还基本上停留于计划体制中,法制没有为市场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进行航向引导的作用,没有确立其市场化过程中应有的正气,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简单的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的能量、自由度增大,导致各种经济违法行为显得更多样性,更隐蔽性,并且数量也急剧的增多---当然这本身不是市场化的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调节原来的仅仅针对自然人的罚金低下的相应的法律条文,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经济法,但是这一点迟迟的没有做到。

    法律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这是西方法治社会在一百多年以前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就得到的结论,体现了他们在分类方面的擅长,但是对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区别,不太善于逻辑分类的中国人常常会忽略这一点。

    例如当一家药厂的业务代表贿赂了某家国有医院的负责人或者某个政府官员或者某家国有医院的负责人,这种行为构成商业贿赂,那么犯罪的主体是谁?---是那个业务代表这个自然人呢?---还是那家药厂这个企业法人?

    这一点进行辨析我认为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意味着对罚金的判罚的严重的不同,如果是自然人违法,那么罚金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但是对于法人的违法,那么应该罚多少呢?

    罚几万,罚十几万跟没有罚款有区别吗?---有,就是人家不需要再提心吊胆了,就罚十几万了,有什么关系,我的产品能够卖出去,能够占领市场,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占领市场,不管是靠贿赂,还是靠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还是恶意诽谤竞争对手,制造关于竞争对手的谣言都可以,反正只要罚那十几万元。

    你把那个业务代表给抓起来有什么用,人家企业要雇佣一个人还不容易吗?

    由于中国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社会,法人特别是企业法人的活动能量大增,也就有了更大很多的经济违法的能量,但是中国的法制基本上停留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的企业如果说是企业的话,本身没有决策自主权,企业本身不必要也懒得去进行各种贿赂啊,造假虚假广告啊,诽谤竞争对手啊之类的事情,因此当时的法制还是基本上能够满足当时的要求的,但是现在要靠当年的那一套法律来维持现在的市场秩序,引导市场竞争的良性化---这是基本上完全没有可能的。

    简单的来说,目前中国的一些问题

    1,腐败

    至少百分之80以上的因素与商业贿赂相关,由于对商业贿赂的打击的力度基本上处于名存实亡的阶段,因此,尽管你可以用死刑这样的极刑来处罚腐败官员,但是商业贿赂出于资本的本性可以找到下一个对象,毕竟除非反腐败的力度达到腐败被抓的概率是一个大概率而非小概率,那么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这样做的话,相当于对一个领域的基本群体都进行打击,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商业贿赂的泛滥导致众多行业---包括公务员行业中极其普遍的发生了腐败行为,光靠打击腐败根本就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2,假冒伪劣,特别是食品

    很显然,需要对于假冒伪劣的企业法人进行严厉的打击

    当然很多因为企业本身的商业对象---例如三鹿需要收购奶农的原料奶,而奶农在目前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只要能够赚钱,不管添加什么都可以---这需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让他被企业举报了一次,以后做什么事情都困难,因为个人信用下降。

    3,房价,股价

    投机,囤积,这些都是可以依靠法律进行严厉的处罚的。

    就股市而言,什么庄家坐庄,这是公开谈论的,但是一旦发现就严厉的处罚的话,那么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是对方的手法要更隐蔽,普通股民的权益也就更容易保障的。

    房价也是这样,对于故意囤积房产的房产商人,此前的一个制定中的让社会提意见的某法案,对于类似行为,就罚5万还是10万---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对方收益的多少个千分比?

    4,企业创新

    这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一个社会有创新力,与创新收益得到保障有关,就论坛而言,中国国内几乎所有的论坛基本上都是你抄我,我抄你,互相“转载”,至于原创--是有一些,但是很快会陷入到被一帮转载家们的嘲笑讽刺当中,因为人们习惯了“转载”,不会知道原创的辛苦,所以总是喜欢对于原创者嬉笑怒骂,这是什么?

    这实际上是一个知识小偷遍地走的文化环境,谁有心来真正的进行创新呢?

    因此在我看来,至少我看过的华人论坛,除了西西河以外---基本上都是小偷交易场所,而且交易来交易去,从开始有一些可以交易的有价值的,到后来也就是基本上都是被偷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转手货了。

    以互联网社区而言,这样的国家有希望吗?一个不打击盗版的国家有希望吗?

    当然这里说的是关于自然人的创新遭到盗版的问题,涉及到企业层面,问题会更严重,问题在于当今的中国的企业层面的原创还比较的少,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值得偷的---但是这是中国打击知识产权不够的原因还是结果呢?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当今的中国已经至少基本上是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活跃着大量的企业法人这样的法律主体,需要对这些法律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需要制定与他们的收益相对称的罚金--让他们在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发现了以后会感到害怕。

    当然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高额罚金由谁来开出?由政府部门呢?--还是由政府部门提供证据,检察院起诉,企业进行应诉--法庭上见?

    罚金与企业的违法收益相对称了以后,显然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罚单不能随便开出来,需要一个公开的有双方辩论的场合--法庭。

    最后说到互联网管制问题,对于互联网显然存在着众多的违法行为,很多也是互联网企业法人的违法行为,那么怎么办,是想把那家网站拔插头就拔插头,还是不断的严密法制,法庭上见?

    关键词(Tags): #法制#市场#中国
    • 家园 法无定法,达到了禅宗的境界

      本人也经历过一起诉讼。老婆到新公司上班,去新加坡培训回来就因为公司重组,整个部门取消了。正好老婆同事的老公是律师,然后起诉,法官的倾向是判企业胜诉。然后我们的律师中间休息问法官,说我是你们某某的朋友,如果输了我去找他。好嘛,我们胜诉了,企业赔了几个月工资。

      我们的法律基本上就是如此,随便个人都可以随便捏。这还是上海,老家那些小地方就更别提了,基本上就是要么领导意志,要么靠钱办事。

      法院,法官要讲政治,讲政治其实就是给领导留下很大的后门,方便操纵。为什么官员讨厌法制,原因太简单了:法制了不方便...

      总结起来,就是老罗说的:法无定法,达到了禅宗的境界。

    • 家园 主要矛盾不是法制—法律制裁谁,而是制法—谁制定法律

      所谓“法制”,意思是说,“法”是统治阶级用来“制”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并以此来解决二者之间的社会矛盾问题。有什么样的社会矛盾,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法制本身不是主要矛盾,而是用来解决主要矛盾——也就是阶级矛盾的。奴隶社会有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于是就有砍头剁手的“法”去“制”服奴隶。资本主义社会,就有资本家的“法”来“制”住无产阶级。

      现在中国属于资产阶级当政,行的是资本家的法制,广大劳动人民只有被法制的份儿。所以把“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当作“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是本末倒置,是混淆视听。“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慢慢根慢慢改就是了,这根本谈不上主要矛盾,连次要矛盾都算不上,技术问题而已。当前中国的主要矛盾,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矛盾,是资本主义法制和无产阶级民主自由的矛盾。

      要说法制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是跟不上的问题,恰恰相反,当今的法制不但跟得上社会发展,而且跟得很紧,不但跟得很紧,而且简直是在推动社会发展呢,当然,是朝资本主义方向。

      比如现在有大学生蚁居在群租房的问题,于是就出台个禁止分割出租屋、禁止群租的法律。大学生没钱租大房间不要紧,一纸公文禁止廉价出租,就把社会矛盾给解决掉了。这是何等及时,何等关爱,何等高明,怎么能说法制跟不上社会发展呢。

      至于贪污腐败、食品安全、房价股价的问题,这些都不是法制问题,而是制法的问题。影响和制定法律的就是那些参与贪污腐败的、从劣质食品中获利的、操纵房价股价的人,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这样的法律制定得越多,社会矛盾只会更多。如果社会是朝资本主义方向发展,朝反人民的方向发展,法律跟得越紧,社会矛盾只会更大。

      通宝推:海峰,老虎五,
      • 家园 阶级矛盾不是主要矛盾,关键在于资本主义法制好的方面

        咱们没有学到。

        因为咱们不专业,所以对于他们的资本主义的法制的优点没有能够仔细的分析,吸收进来。

        资本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区别是什么呢?

        比方说昧国的一些偏向于华尔街的投机客们的法律,规定昧国中央银行为私人所有,取消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规定,规定私募基金不需要承担信息公开的义务等等。

        以上的维护华尔街的投机资本的法律,中国不能去学,但是他们在多年的发展当中,发展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制,很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主帖就是论述哪些值得我们。

        首先我认为,阶级矛盾在当前的中国不是主要矛盾,在法制的发展的方面,资本主义对立法权的争夺不是主要矛盾---当然存在这方面的情况,主要矛盾就在于咱们对于如何用法制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乏必要的认识。

      • 家园 中国的法制问题更多的在于人们的不专业,而不是利益熏心

        所谓中国的法制在朝着资本主义方向走,怎么个资本主义方向法,什么方向是法制的资本主义方向。

        在资本主义比较成熟的国家操纵股市,商业贿赂,那都是要重罚的--注意是把一个企业当成为一个法律的主体(用法律术语叫做企业法人)拿来重罚的,而不是像中国这样就拿几个人来罚一下,罚他个几万块钱了事。

        如果能够区分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就是社会主义法制和资本主义法制的区别,我觉得还是资本主义法制好。

        当然了,这肯定是伪问题,社会主义法制当然也可以或者说完全应该区分清楚自然人和法人两个法学基本概念的区别,例如某家外企如果贿赂了官员,那就重罚,哪家房地产企业贿赂了官员,那就重罚,哪家机构操纵股市,重罚,哪家企业例如沃尔玛搞商业欺诈,重罚,哪家食品企业制造有毒食品,检验部门一发现就提交证据给检察机关,重罚等等,而不是就罚他个几万块,你觉得这样的法制的改革是资本主义的改革吗?

        。如果社会是朝资本主义方向发展,朝反人民的方向发展,法律跟得越紧,社会矛盾只会更大。

        中国法制的问题不在于执法或者立法的松还是紧,更多的在于对于法律基本问题的辨析,例如法人和自然人的关系的辨析。

        如果中国的法制能够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以相应的处罚,例如对于商业贿赂,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有贿赂的举动,马上就被起诉,而这家企业又可以供出自己行贿了多少官员以减少一些的处罚(当然减免了处罚也还是很重的,不过能够减少几百万的处罚的话,我相信一家企业还是愿意供述出更多的行贿对象的),那么这样的话,与商业贿赂有关的腐败可以减少多少个百分比,我认为减少95个百分比都有可能。

        • 家园 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是技术问题,阶级区别才是实质

          资产阶级法制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并处罚一切有损于资产阶级整体利益的存在,无论是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操纵股市、商业贿赂等等。

          这是一个阶级的集体行为,如果个别的阶级成员违反了全体利益,同样会被处理,有时甚至处理得很重,比如罚得倾家荡产、关到牢底坐穿,但这丝毫不影响其法律的阶级性,不能因为个别资本家(法人)被处理就说法律不是资产阶级的。

          举例来说,比如有公司销售有害食品,法人(个别资本家)被处理,自然人(广大无产阶级群众)吃上了可靠的食物。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有损于资产阶级和有利于无产阶级的。其实不然,只有让无产阶级吃饱吃好,才能更好的为资本家干活,这是全体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个别资本家为了一点小利,把工人全害病了毒死了,其它资本家还怎么赚钱?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提到的法制问题,是放任自由的劣等资本主义法制和约束完善的高级资本主义法制之间的区别,包括辨析法人自然人、制止商业贿赂等等。简而言之,是“坏”资本主义法制和“好”资本主义法制的区别,而不是资本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区别。资本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也许从未实行过,包括中国)的区别是:法制为谁服务,资本家还是广大人民;谁来制定法律,资本家还是广大人民。

          当然,随着这种的“好”资本主义法制的完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多少也能过得稍微好些,但只要在资本主义法制下,他们改变不了被剥削被奴役被愚弄被戕害的根本地位。所以说,这种“法制”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本身,至多是调和社会的主要矛盾——阶级矛盾——的工具而已。

      • 家园 一群连文革都不能去理性分析的人,指望他们制定的法律?

        制定规章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有一个客观的分析立场。其次是规章必须对大众主流价值观起到维护作用。而不是随手制定一条规章,然后就把公平公正的遵守意识这块牌子挂在首位。

        法律的意义重在规范而不是把遵守放在第一位。先解决了为什么遵守才能去解决如何做到公平公正遵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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