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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你觉得司马迁写的这段历史可靠吗? -- 孟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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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你觉得司马迁写的这段历史可靠吗?

    司马迁的《史记》被称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但是,司马迁写的很多东西乍一看很有道理,其实却经不起推敲。

    例如很多人都说过的 bug: 两人密室私语。应该不传六耳的对话最后居然写进了史书。

    不过除了这种明显的 bug,有些 bug 很多历史学家可能看到,但都忽略了。例如下面这个 bug:

    司马迁说秦始皇死了之后只有身边几个人知道。赵高和李斯阴谋拥立胡亥,于是密不发丧,把始皇帝的遗体藏在“辒凉车”中,让亲信宦官在车中看守。每天照样送食物进去。让百官奏事如故。宦官假装转奏皇帝处理。

    好吧,上面这些都没太大的问题。据前代注释家的考证,“辒凉车”是大型的有窗户的马车。我们可以理解为差不多等于现在的特加长豪华林肯。宦官住里头不出来也不会引起不知情的百官怀疑。

    问题是司马迁接下去又说“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也就是说天太热,始皇帝的尸体开始腐烂发臭,于是下令让随从拉一石咸鱼上来用意掩盖臭气。

    这就出来个大 Bug: 先不说皇帝的车队在内陆从那里能弄到一石咸鱼。问题是皇帝的坐车是能放咸鱼的所在吗?这好比总统座驾里运咸鱼。别人会不起怀疑?当然,有人后来打补丁说那一石咸鱼是放在随从的车上。可问题还是一样的。随从的车也不是能随便拉咸鱼的。咸鱼应当放在辎重车上。而要掩盖臭气,放咸鱼的车必须紧挨这皇帝的“辒凉车”。皇帝车队里什么位置放什么车是有讲究的。在皇帝座车的左右绝对不会出现辎重车,而应当是保护皇帝的战车或供其他高级人员乘坐的马车。不论是那一种车,放一石咸鱼上去都会显得不伦不类。很快就会露馅的。

    所以,你觉得司马迁写的这段历史可靠吗?

    • 家园 应该可靠!

      古人不比今人,很少沐浴,客观条件也不允许。所以,无论中外,人的体臭都很严重。

      • 家园 虎老师您可真是

        我看了三遍,才理解了是啥意思。您这当老师咋能这样!我的清纯小心灵彻底受伤了。要求赔偿!赔偿!!赔偿!!!

    • 家园 非常可靠——古人出门吃什么

      一个常识,就是秦始皇吃不吃腌鱼。我认为:他不但吃,还吃得挺欢。

      在万恶的旧社会,别说烤箱微波炉电饭煲高压锅。就是热水瓶和一次性打火机都是没有的。所以,在家各吃各的,上路旅游的话,上到皇帝下到泥瓦匠,吃得基本差不多——秦始皇唯一比普通人方便的是不用自己背干粮。但每当出现意外,比如马车坏了,路走偏了,下暴雨了……没能赶到驿站的话,秦始皇杀了捅篓子的负责人之后,要么饿着,要么跟大家一起吃冷饭就腌鱼。从始皇帝一直旅游来看,他对着旅游工作餐并没有什么不适应。

      过了几百年,东西晋交替的时候,皇帝南巡,吃的东西不够,有人献一口猪,马上贴上皇封,着禁卫军金瓜仪仗鼓吹开路向御厨前进。看着眼馋的文人发明了一个名词:禁脔。

      西方也是如此,亚历山大说这几年我跟你们吃的一样睡的一样;使者到军营见凯撒发现他就着一块咸肉啃发霉的面包。

      所以,调一车咸鱼,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外人看来就是御林军正常补给罢了。

      要是司马公写秦始皇跟电视剧里一样永远穿着大礼服,带着平顶冠,吃着麦当劳,勾着杀人犯……这才是胡编乱造呢。

      • 家园 我们好像不是要讨论秦始皇吃不吃咸鱼吧?

        秦始皇吃不吃咸鱼?很可能吃。

        不过中国古代皇帝出游和你举的希腊、罗马的例子完全没有类比性。亚历山大和凯撒都是在领兵作战途中。这两位又都是习惯和士兵同甘共苦的。

        而如果不同甘共苦呢?例如中国的霍去病也是名将。但该老兄坚决不和士兵同甘共苦。“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馀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 也就是说士兵饿着肚子的时候,他还把吃不掉的肉扔掉。

        而中国皇帝出巡,沿途都是地方政府接待,伙食是绝对差不到那里去的。

        至于“禁脔”是特例。当时晋帝刚跑到南方,啥都没有,政府就一个草台班子,能弄到一头猪就很不错了,当然要先给皇上吃。

    • 家园 [转发]“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与古代“祕祝”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最后一次巡狩,至平原津而病:

      始皇恶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上病益甚。……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祕之,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独子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鲍鱼”在古代即咸鱼、盐渍的鱼,如《孔子家语·六本》:“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这个记载貌似很平淡,实际很耐人寻味。首先,胡亥、赵高等人以“鲍鱼”的气味混淆秦始皇的尸臭,这种引起怀疑的做法聪明人一看就知道欲盖弥彰,无中生有。其次,胡亥赵高等人为什么偏偏用“鲍鱼”,而不用其他的动物?咸鱼的腥臭气息虽然很浓烈,但是它的腥臭与尸臭的腐臭还是有差别的,倒不如用腐败的牲畜来混淆尸臭更好。所以,用鲍鱼混淆尸臭应不是随意的做法,背后很可能还有深层次的原因,本文试图解开这一谜团。

      一 《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的鱼

      《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给人们提供了秦代巫术的重要材料。其中有数简提到了鱼的神秘作用:

      戊己有疾,巫堪行,王母为祟,得之于黄色索鱼、堇酉(酒)。壬癸病,甲有间,乙酢。若不酢,烦居邦中,岁在西方,黄色死。(《甲种》七三正)

      鲜鱼从西方来,把者白色,王父谴,牲为姓(眚)。(《乙种》一七四)

      死生在酉,鲜鱼从西方来,把者白色,高王父为姓(眚),野立为。(《乙种》一七七、一七八)

      戊己有疾,巫堪,王父为姓(眚),□□□索鱼堇□□□□间,乙酢,不酢,□□邦中,中岁在西,人黄色,死土日。(《乙种》一八四)

      庚辛有疾,外鬼伤(殇)死为姓(眚),得于肥肉、鲜鱼、卵,□□甲乙病,丙有间,丁酢,不死。(《乙种》一八五、一八六)

      鱼和鬼魂相关的记载,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出现多次,应不是偶然现象。简文颇为晦涩,有必要进行梳理通读。

      第一则简文中,“巫堪”应为巫名,“行”为出行。“王母”,《尔雅·释亲》:“父之妣为王母”,即故去的祖母。“得之于……”,谓以某物而得病,“得之”后面的物品是具体的致病之物。“索鱼”整理者认为“疑读为腊”,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遣册》有“萦鱼”,专家认为“萦鱼”应是“索鱼”,是与鲜鱼相对的名称,就是干鱼的意思。“堇酉”即“堇酒”,专家认为似是一种神秘意义的饮料。“酢”为报祭,见《书·顾命》伪孔传。“岁”读为“害”,《老子》五十八章“廉而不刿”,《释文》:“刿,河上作害”。该简谓:戊己日患了疾病,是因为恶神“巫堪”出行、死去祖母的鬼魂在作祟;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黄色索鱼”和“堇酒”这些东西对鬼魂产生了危害,刺激了它们。壬癸日发病,甲日有所好转,就应该在乙日举行“酢”祭,否则鬼魂给人类带来的烦扰就在城中兴起,危害产生于西方,黄肤色的人就该死去了。

      第二则简文中,“王父”,《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即故去的祖父。 “姓”,即“眚”,《国语·楚语下》注:“犹灾也”。该简谓:刺激鬼魂作祟的“鲜鱼”是从西方来的,拿着它们的人是白肤色的;家人生病是因为祖父的亡灵在谴告子孙,牲畜也在作祟。

      第三则简文中,“野立”读为“野位”,即野外的神祠。该简有残,该简大意与第二则简一致,谓:在酉时得病则生死难说;刺激鬼魂作祟的“鲜鱼”从西方来,拿着它们的人是白肤色的;家人生病是因为祖父的亡灵在作祟,野外的神祠也在为灾。

      第四则简,简文有残,大意与第一则简一致,谓:戊己日患了疾病,是“巫堪”和死去祖父的鬼魂作祟,因为“索鱼”、“堇酒”等物刺激了鬼魂;应在乙日举行“酢”祭,否则烦扰就在城中,危害产生于西方,黄肤色的人会在土日死去。

      第五则简文中,“外鬼伤(殇)死”为在外死去的未成年人之鬼。简文有残,大意谓:庚辛日患了疾病,是在外夭折而死的鬼作祟,因为“肥肉”、“鲜鱼”和“卵”刺激了鬼魂。甲乙日发病,丙日有好转,应该在丁日举行“酢”祭,否则就有生命危险。

      通观以上五则简文,可知鱼在秦代巫术中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胡亥、赵高等人命令臣下车上载一石“鲍鱼”,也是利用了鱼的这种作用,并不是随便而为的。

      二 古代鱼的神秘作用之分析

      不难发现,以上《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数简中鱼是带有神秘作用的。

      首先,鱼成为人们得病的根源,是因为它与鬼魂有抵触作用。巫术中对鬼魂产生妨害的东西有很多,但是有的东西不足以把鬼魂震慑住,却刺激了鬼魂的出没作祟。

      其次,鱼被当时人放进了五行说的范畴。“得之于黄色索鱼”对应“黄色死”、“鲜鱼从西方来”对应“把者白色”(白色为西方之色),这种以五方对应五色情况《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的其它简文也有反映,如“烦居东方,岁在东方,青色死”(《甲种》六九正)、“在南方,赤色死”(《甲种》七一正)、“烦居北方,岁在北方,黑色死”(《甲种》七七正)等等,足见鱼带有浓重的方术痕迹。事实上秦汉时代五行家用于辟邪、压制灾殃的“厌胜”之法,也是把五方、五行结合在一起,《论衡·言间时》有载:“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时人兴土动工,往往岁神、月神降下灾祸,这些受灾的家庭可以用五行“厌胜”的方式来纾祸,即有灾祸的方位,悬挂相应的五行之物,如西方悬金、东方悬炭就可以厌除灾祸。《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因鬼魂而致病、《论衡·言间时》辟邪厌除鬼神,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都在五行说笼罩之下,两方面相辅相成。

      第三,上述简文中鱼和“堇酉(酒)”、“肥肉”、“卵”等物品并举。其中“堇酉(酒)”文献中有明确的神秘功用,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里有四个方子有“堇”,“堇”草带有毒性,有致人昏迷的作用。相传唐玄宗试探张果的道术,把堇酒斟与张果,张果一饮而尽,连尽三杯,醺然如醉;张果说“非佳酒也”,须臾牙齿皆焦黑,张果把黑牙齿击碎,休息后重生了一口雪白的好牙齿(这个故事见宋人晁补之《鸡肋集》卷四九、朱胜非《绀珠集》卷二等),足见“堇酉(酒)”绝非一般饮料。鱼和“肥肉”、“卵”同“堇酉(酒)”并举,可知也带有很强的神秘性。

      鱼在古代的象征意义与作用是比较复杂的。四十年代,闻一多先生在《说鱼》一文中指出,中国上古时代以鱼象征女阴:鱼的外形与女阴非常相似,鱼腹多子,繁殖力极强。上古人类的崇拜生殖、重视种族繁衍,鱼的这种特征与人类的生殖崇拜相吻合,于是鱼成了“配偶”、“情侣”的隐语。但是,自古以来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理解是见仁见智、千差万别的。不可否认,古代的鱼在许多场合中是求偶生殖的象征,起到了隐语的作用;可除此以外,人们还构思出鱼的许多意义与作用,比如:(一)鱼象征着水。鱼生活在水中,被视为水之神。《山海经》中许多怪鱼都是雨水神。如《西山经》中有蠃鱼,“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南山经》有鱄鱼,“其状如鲋而彘毛,其音如豚,见则天下大旱”。(二)鱼象征着丰收。《诗·小雅·无羊》:“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因为鱼和水相连,水使农牧丰收,所以牧人梦到了鱼,预示着丰收;至今鱼还在年画中出现,作为“馀”的谐音。(三)鱼作为吉祥物、辟邪的“厌胜”物。从半坡时代的人面鱼纹盆开始,鱼就带有许多宗教意义。鱼(或者双鱼)的图案在战国秦汉瓦当上常见,鱼纹也在商周青铜器与其他器物上作为典型的动物纹饰,都带有辟邪求吉的神秘意味;玉质鱼饰商周时代人们已经佩戴,除美观以外还能作为祓除灾殃的护身符。鱼的这些意义、作用都是根据鱼的特性而衍生,它因为与水相关故而成了丰收的象征与吉祥之物,又由此成为辟邪的“厌胜”物。

      《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鱼的神秘作用,也与鱼辟邪“厌胜”的作用相关。但值得注意的是,《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的鱼虽然和鬼魂相抵触,但是并没有力量震慑住鬼魂,反而刺激鬼魂作祟为灾、使人生病,于是鱼倒成了给人带来灾难的因素。事实上巫术本来建立在人类对世界的错误认识上,以“厌胜”术消除灾祸无疑是荒唐的、于事无补的;但古人欠缺昌明的科学观念,反而认为是“厌胜”物力量不够从而刺激了鬼魂作祟。失败的“厌胜”术在文献中也有很多例子,桓谭《新论·言体论》言:“昔楚灵王骄逸轻下,简贤务鬼,信巫祝之道,斋戒洁鲜,比祀上帝,礼群神,躬执羽绂,起舞坛前”。当吴人来攻时,国人告急,而楚灵王巫舞自若,说:“寡人方祭上帝,乐明神,当蒙福佑焉,不敢赴救。”吴兵遂至,“俘获其太子及后姬,甚可伤。”这是以巫舞作厌胜而亡国的例子。《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是“厌胜”术的笃信者,“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铸成后,王莽命“司命”负持,寸步不离此物,后来汉兵攻击王莽,王莽逃至“渐台”,“犹抱持符命、威斗”,仍不免碎尸万段的下场。这些迷信巫术的人以失败留下笑柄,说明“厌胜”术并不能消除灾难。《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把鱼作为致病原因,表明当时人已经看到了这一点。

      三 “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与古代“祕祝”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这里应是胡亥赵高等知道秦始皇已死的人,命令臣下的车子每车载一石鲍鱼,而不是把鲍鱼放在秦始皇的车上。因为秦始皇的尸臭已经很厉害了,如果再在秦始皇的车上放鲍鱼,等于把恶臭加剧。那么这种做法意味着什么呢?

      古代负责鬼神事务的“祝”官中有“祕祝”一职,《史记·封禅书》说“祝官有祕祝,即有菑祥,辄祝祠移过于下”(《汉书·郊祀志》同),其职掌是把天子的灾祸转嫁到臣子身上。《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十三年夏,上曰:‘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祕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裴骃《集解》引应劭曰:“祕祝之官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祕。”

      这样以神秘手段为天子转嫁灾祸的现象,在春秋时代就已经出现,《左传·哀公六年》记载“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昭王派人询问周大史,周大史回答:“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但楚昭王认为:“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于是没有进行禳灾的“禜”祭。秦汉时代巫术大兴,汉文帝废除“祕祝”,说明此时“祕祝”行为格外盛行。虽然汉文帝曾提出废除“祕祝”,但由于整个秦汉社会的神秘色彩都非常浓重,这种以神秘手段转嫁灾难给臣子而为天子纾祸的做法仍旧长期存在。比如两汉时代天灾、日食出现,皇帝下诏罪己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但这一般仅是皇帝的态度,并不真正受罚;而政府中职位最高的以宰相为首的“三公”,往往才是阴阳失调责任的真正承担者。“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史记·陈丞相世家》)、“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汉书·丙吉传》),于是遇到天灾、日食就要引咎辞职甚至自裁。“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酒十斛,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汉书·翟方进传》如淳引《汉仪注》),即自然灾变发生后,丞相需要称病是起码的处罚。汉成帝绥和二年,“荧惑守心”,按照占星家的说法凶在皇帝,有人上疏说可以让重臣受过,于是汉成帝下诏重责宰相翟方进,赐给酒十石和牛一头,翟方进当日自杀谢罪(《汉书·翟方进传》)。汉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亡光”,丞相于定国“惶恐,上书自劾,归侯印,乞骸骨”(《汉书·于定国传》)。汉明帝永平十三年,“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后汉书·明帝纪》)。这些例子足见“祕祝”的做法是影响深远的。

      可以推知,在笃信方术迷信的秦始皇在位时期,应该存在“祕祝”之职与转嫁天子的灾祸给臣子的行为。《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恶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秦始皇之所以“恶言死”应是因为此时他已经病重,意识到自己来日无多;臣下没有人敢提及身后之事,说明不少人已经知道皇帝染病。“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知道秦始皇已死的胡亥、赵高等人秘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做出一系列秦始皇还活着的假象。而“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则是一举两得的做法:一方面用鱼腥可以混淆尸臭,另一方面采用“祕祝”的神秘方式,用“鲍鱼”来招惹鬼魂,在臣子车上放致病的“鲍鱼”,就意味着臣子代替秦始皇经受鬼魂之扰,代替皇帝生病,这也是胡亥、赵高等人佯装秦始皇尚在的掩人耳目的手段。这样解释“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的事就合情合理了。司马迁生活的时代,这种巫术是盛行的,司马迁当作司空见惯的事件记录,所以并没有作过多的说明。

      综上所述,《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死后,胡亥、赵高等人秘不发丧,“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这不是一种随意的做法。鱼在当时的巫术中具有刺激鬼魂作祟使人得病的作用。胡亥、赵高命令臣子车载鲍鱼,就是佯装秦始皇没死,让臣子把皇帝的灾祸转嫁到自己身上,即古代“祕祝”的做法。

      通宝推:kiyohide,桥上,
      • 家园 确实,无论怎么做都要找足够的理由对外说

        确实,无论怎么做都要找足够的理由对外说。李斯赵高他们肯定会找个合理的理由来说咸鱼这件事。

      • 家园 这个解释其实很牵强

        《睡虎地秦简》的内容解读最多只能说古人认为“鱼”是导致疾病的原因。这个说法其实到现在还存在。例如很多地方都认为水产是“发”的,吃多了会得病。究其原因,很多人对水产过敏,吃多了会有过敏反应。另外,一方面古代的腌制技术不过关,另一方面由于缺少食盐,腌制的东西往往盐放得不足,导致腐败(所以古代的咸鱼特别臭)。于是吃了也容易得病。古人不知道这个原理,但对这两种现象有朴素的总结,所以得出“鱼”是致病原因。

        但是吃咸鱼生病和用咸鱼厌胜或转嫁灾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实际上也没有用咸鱼厌胜或转嫁灾祸的做法。那篇文章扯了一大堆“厌胜”和“转嫁灾祸”的“祕祝”记载,没有一个是用咸鱼的。

        你可以说司马迁对此司空见惯不记载。但在没有旁证的情况下只能是个牵强的猜测。

        另外,司马迁的那段话如何断句很有讲究。原文是:

        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这里,可以断成“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如果理解为随从的车,没有必要加个“令”字。盖前面已经有一个“诏”字本就是皇帝命令的意思。如果非要加个“令”字,符合语法的写法应当是“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所以应当断成“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理解为下诏给随从运一石鲍鱼到皇帝的座车上。这里的“令”是“使得”、“让”的意思,参见“令人回味”之“令”。

        不管是放皇帝座车还是随从的车,车载一石鲍鱼都是极不正常的行为。如果说是因为要搞“转嫁灾祸”的“祕祝”,那么就必然要用到方士。呵呵,别忘了,秦始皇刚刚在不久前才焚书坑儒。坑的儒其实不多,大多数都是方士。如果要假装皇帝还活着,恐怕不会用这种方式。

        所以这篇文章虽然旁征博引了一大通,但没有建立起“咸鱼”和“祕祝”间的关键联系。只能说是写的比较好的牵强假说罢了。

    • 家园 这个还好啦,可以说始皇帝那几天特别喜好鲍鱼的臭味儿嘛

      有时候或有些人或有些人有时候就是喜欢吃臭东西嘛,就跟老中人们吃臭鸡蛋和臭豆腐一样,西方有的奶酪也挺臭滴,再说啦,那时是在野外,距离稍微远一点问题不大,就跟距离厕所稍微远一点问题不大一样,对于这个当年没有抽水马桶的公共厕所,我们老中应该都有过经验,对吧?

      当然了,汉朝人说始皇帝坏话也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荆轲刺秦王不可信,主要因为是孤证,还为了塑造一个莫须有的英雄连同时塑造一个文武双全智勇双全临危不惧亲手斩刺客的秦始皇也在所不惜。

      • 家园 荆轲刺秦王

        是《战国策》里的名篇。

        《战国策》算不算史书?

        • 家园 算史书也只是算史书,史书里的东西并不等于是事实,对吧?

          孤证你知道吗?

          就是只有一个来源,没有别的旁证,荆轲刺秦王还只是个“口供”,再傻的法官都知道孤证不立,孤“口供”就更不立了。

          再说了,《战国策》的名篇给出处给证据了吗?

          《战国策》的作者肯定不在荆轲刺秦王的现场,对吧?

          记得《史记》给了出处,司马迁说是那个拿药袋子砸荆轲的秦王的医生旅游时碰上谁跟谁说的,谁又碰上谁跟谁说,最后传了几千年只有唯一的一个版本,也就是说是孤证,还是口供,甚至连口供都不是,而是传说,因为口供还必须是专业人士听取。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前一半没问题,可以说很多人知道,可惜那不是荆轲刺秦王,因为那只是荆轲准备刺秦王,故事的后一半就是发生在秦王的宫殿里的事情了,秦王对于怎么讲这个故事有完全彻底的控制权,对吧?

          所以,我猜荆轲进了秦宫马上倒头便拜磕头如捣蒜求秦王饶命,因为荆轲让跟随他的秦舞阳留在秦宫外面了,这就给了荆轲背叛太子丹的机会,大人物派人办事情往往不是只派一个人,比如说派两个人或多人,一方面是人多力量大相互帮助,还有一方面是让他们相互监督,防止他们改主意

    • 家园 估计是假托始皇帝的命令吧,他喜欢鲍鱼别人能有什么意见?
      • 家园 如果美国总统下令放一筐咸鱼在他的车里你觉得奇怪吗?

        如果美国总统下令放一筐咸鱼在他的车里你觉得奇怪吗?

        很显然,大家都会觉得奇怪。秦始皇也一样。皇帝平常绝对不会把一筐咸鱼放车里。现在突然下这种命令,而且大家都知道皇帝病了,难道就不会引起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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