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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史深处的权谋,那些暗影中的真实。 -- 叶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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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史深处的权谋,那些暗影中的真实。

    有一位哲人说:“文字,是人类制造的梦。”小说、散文、诗词、史书等等,都一个个由文字组成的梦境。这些梦境有的平实,有的美丽,有的诡异,有的天真。但是其中的每一个都会有些独到之处,让人细细品味。

    然而在这些梦境的深处,都有一个隐秘的角落,那里隐藏着这些梦境世界所有的现实秘密。这些地方无人把守,因为梦境本身就是最好的卫兵。它绝不会让人轻易找到自己的秘密,上面早就蒙上了重重的烟雾和幻影。有时,甚至意图找出真相的盗梦者本身也是梦境中的一员。

    等到梦境中的真实呈现在眼前的时候,大多让人大吃一惊。因为这些东西像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好像一个每天打招呼的熟人突然长出了无数触手,变成了海怪,朝着你说一些你根本听不懂的语言;或者是一个木偶突然有了自己的生命,变成了一个会说会跳的人;又或者你突然发现自己是一只犀牛,并不是人。

    因此,“盗梦”就成了我的一个业余爱好。时间流逝,从梦境中找出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有别人的,也有我自己的,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这些东西有美丽得让人想一看再看的,也有狰狞到让人无法直视的。但是无论是哪一样,都有着非同寻常的价值和魅力,让人不断地探寻下去。因此,也就有了以下的一些文字。

    《六国论》中的欺骗与真实

    (一)虚假的迷宫

    议论文的目的就是要论证一个道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论据。如果论据出了问题,文章也会出问题。如果关键论据出问题,那么整篇文章就会是建立在沙滩上的高楼,必定轰然倒塌。

    《六国论》是一篇古今传颂的名文。既然能够古今传颂,那么从理论上来讲,它的论据当然是坚实的。不过这是这样吗?那么就来看一看吧。

    《六国论》的论点是六国因为“赂秦”而灭亡。苏洵在文章中特别指出,这里的“赂秦”指的是割让给秦国土地。因此,关东六国的“赂秦”事实就是这篇文章最重要的论据。那么在历史上,六国究竟是怎样灭亡的呢?真是因为“赂秦”而灭亡的吗?

    首先,根据《六国论》本身的文字,就有三个国家不是因为“赂秦”而亡的:

    赵国:自诛良将李牧。

    燕国:太子丹刺秦。

    齐国:坐视秦国灭五国而不救。

    这样,不必另行查阅史料,苏洵自己就承认六国中就有三个不是因为“赂秦”而亡的。

    但苏洵对此也做出了解释:“不赂者以赂者丧”——赂秦的那些国家才是决定性因素。好的,那究竟是那几个国家贿赂秦国了呢?用简单的排除法可以得知,是韩国、魏国、楚国。那么,这三个国家是因为“赂秦”而灭亡的吗?苏洵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叙述这些事实。那么就必须查阅一些资料来弄清楚这一点了。

    首先是韩国,先看一下韩国的一份大事年表:

    前291年:秦伐韩,拔宛。

    前290年:韩入武遂地二百里于秦。

    前286年:秦败韩师于夏山。

    前284年:乐毅领燕、秦、魏、韩、赵联合伐齐。

    前275年:秦相国穰侯伐魏。韩暴鸢救魏,穰侯大破之,斩首四万。

    前273年:魏赵联合伐韩华阳。秦救韩,杀魏赵兵十四万。秦王欲令韩、魏与秦一起伐楚,未行。

    前265年:齐赵联合伐韩,取注人。

    前264年:秦伐韩,拔九城,斩首五万。

    前263年:秦武安君伐韩,取南阳;攻太行道,绝之。

    前262年:秦伐韩,拔野王。上党路绝,韩献上党与赵。

    前256年:秦伐韩,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

    前254年:韩王入朝于秦。

    前249年:秦伐韩,取成皋、荥阳,成为秦国的三川郡。

    前246年:韩使水工郑国为间于秦。

    前244年:蒙骜伐韩,取十二城。

    前241年:楚、赵、魏、韩、卫合从以伐秦,楚王为从长,春申君用事,取寿陵。至函谷,秦师出,五国之师皆败走。

    前233年:韩王向秦纳地效玺,请为藩臣,使韩非聘秦。

    前231年:韩向秦献南阳地。

    前230年:秦灭韩,虏韩王安,以其地置颖川郡。韩亡。

    可见在战国后期,韩国除了个别时期,没有向赂秦的记录。韩国的灭亡,是由于秦国不断的军事进攻。

    再看看《史记·魏世家》:

    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二年,与秦战,我不利。三年,佐韩攻秦,秦将白起败我军伊阙二十四万。六年,予秦河东地方四百里。芒卯以诈重。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八年,秦昭王为西帝,齐愍王为东帝,月馀,皆复称王归帝。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阳之城。

    十年,齐灭宋,宋王死我温。十二年,与秦、赵、韩、燕共伐齐,败之济西,愍王出亡。燕独入临菑。与秦王会西周。

    十三年,秦拔我安城。兵到大梁,去。十八年,秦拔郢,楚王徙陈。

    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

    安釐王元年,秦拔我两城。二年,又拔我二城,军大梁下,韩来救,予秦温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斩首四万。四年,秦破我及韩、赵,杀十五万人,走我将芒卯。九年,秦拔我怀。十年,秦太子外质於魏死。十一年,秦拔我郪丘。

    二十年,秦围邯郸,信陵君无忌矫夺将军晋鄙兵以救赵,赵得全。无忌因留赵。二十六年,秦昭王卒。

    三十年,无忌归魏,率五国兵攻秦,败之河外,走蒙骜。

    三十一年,秦王政初立。

    三十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为景愍王。信陵君无忌卒。

    景愍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为秦东郡。二年,秦拔我朝歌。卫徙野王。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阳、衍。十五年,景愍王卒,子王假立。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

    三年,秦灌大梁,虏王假,遂灭魏以为郡县。

    从中同样找不出多少赂秦的记录。和韩国一样,魏国同样是在秦国不断的军事进攻之下亡国。

    最后的楚国呢?再看《史记·楚世家》

    (怀王)十一年,苏秦约从山东六国共攻秦,楚怀王为从长。至函谷关,秦出兵击六国,六国兵皆引而归,齐独后。十二年,齐愍王伐败赵、魏军,秦亦伐败韩,与齐争长。

    十六年,秦欲伐齐,而楚与齐从亲,秦惠王患之。(中间是张仪欺骗楚怀王之事)楚王不听,遂绝和於秦,发兵西攻秦。秦亦发兵击之。

    十七年春,与秦战丹阳,秦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屈丐、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馀人,遂取汉中之郡。楚怀王大怒,乃悉国兵复袭秦,战於蓝田,大败楚军。

    十八年,秦使使约复与楚亲,分汉中之半以和楚。

    二十[六]年,齐愍王欲为从长,恶楚之与秦合······於是怀王许之,竟不合秦,而合齐以善韩。

    二十四年,倍齐而合秦。秦昭王初立,乃厚赂於楚。楚往迎妇。

    二十五年,怀王入与秦昭王盟,约於黄棘。秦复与楚上庸。

    二十六年,齐、韩、魏为楚负其从亲而合於秦,三国共伐楚。楚使太子入质於秦而请救。秦乃遣客卿通将兵救楚,三国引兵去。

    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与楚太子鬬,楚太子杀之而亡归。

    二十八年,秦乃与齐、韩、魏共攻楚,杀楚将唐眛,取我重丘而 去。

    二十九年,秦复攻楚,大破楚,楚军死者二万,杀我将军景缺。怀王恐,乃使太子为质於齐以求平。

    三十年,秦复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遗楚王书曰······楚王怒曰:「秦诈我而又彊要我以地!」不复许秦。秦因留之。

    顷襄王横元年,秦要怀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应秦,秦昭王怒,发兵出武关攻楚,大败楚军,斩首五万,取析十五城而去。

    顷襄王三年,怀王卒于秦,秦归其丧于楚。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诸侯由是不直秦。秦楚绝。

    六年,秦使白起伐韩於伊阙,大胜,斩首二十四万。

    七年,楚迎妇於秦,秦楚复平。

    十一年,齐秦各自称为帝;月馀,复归帝为王。

    十四年,楚顷襄王与秦昭王好会于宛,结和亲。

    十五年,楚王与秦、三晋、燕共伐齐,取淮北。

    十六年,与秦昭王好会於鄢。其秋,复与秦王会穰。

    十九年,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

    二十年,秦将白起拔我西陵。

    二十一年,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楚襄王兵散,遂不复战,东北保於陈城。

    二十二年,秦复拔我巫、黔中郡。

    二十三年,襄王乃收东地兵,得十馀万,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距秦。

    二十七年,使三万人助三晋伐燕。复与秦平,而入太子为质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

    三十六年,顷襄王病,太子亡归。秋,顷襄王卒,太子熊元代立,是为考烈王。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

    考烈王元年,纳州于秦以平。是时楚益弱。

    六年,秦围邯郸,赵告急楚,楚遣将军景阳救赵。七年,至新中。秦兵去。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于秦。十六年,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二十二年,与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楚东徙都寿春,命曰郢。

    二十五年,考烈王卒,子幽王悍立。李园杀春申君。幽王三年,秦、魏伐楚。秦相吕不韦卒。九年,秦灭韩。十年,幽王卒,同母弟犹代立,是为哀王。哀王立二月馀,哀王庶兄负刍之徒袭杀哀王而立负刍为王。是岁,秦虏赵王迁。

    王负刍元年,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二年,秦使将军伐楚,大破楚军,亡十馀城。三年,秦灭魏。四年,秦将王翦破我军於蕲,而杀将军项燕。

    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

    和韩国、魏国一样,楚国也没有多少赂秦的记录。楚国同样是在秦国的军事进攻之下亡国的。

    这样看来,山东六国竟然没有给一个是因为“赂秦”而亡的。苏洵用来支持自己论点的论据竟然无一成立!

    一个论据全部被推翻的论点是怎样的论点?当然是不可信的论点。一篇论点不可信的文章是怎样的文章?当然是一篇虚假的文章。一篇虚假的文章会有很多人看吗?从逻辑上来讲,当然不会。

    但是,恰恰在这里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六国论》不但当时(北宋)有人看,之后的各个不同的时代都有人看。不但是看,而且作为典范文章不断被人记诵、揣摩、模仿。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一篇非常虚假的文章还会成为古今流传的名作呢?

    (本文原来发在天涯,但笔者不知在天涯系统如何加工文字,所以无法在文章中区分引文和正文,不便阅读。故在修改之后发在此地。)

    通宝推:牛栏山二锅头,脑袋,桥上,
    • 家园 司马迁说:“你想造反吗?我教你。”(二)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duó)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就像陈胜前面感叹的那样,底层的贫民在苦难生活的长久重压之下,心灵往往已经麻木了。如果没有极其强烈的刺激,是很难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的。

      但是,这时出现了两个因素:

      天上下了大雨,导致耽搁了行程。按照秦法的规定,这时足以斩首的大罪。这样,这九百人就立刻被推到了一个生死关口上:是继续前进去面对死刑呢?还是做出别的选择呢?即使再麻木的人,面对生死抉择,也会做出改变的。可想而知,这支队伍之内肯定弥漫着莫名的紧张气氛。于是,引燃造反大火的时机出现了。

      下雨道路不通还造成了另外一个后果:给了陈胜鼓动和组织造反的地点和时间。因为即使是真正的纵火,也需要一个固定的地方和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遑论是风险更大的造反。倘若是在行军途中,人的精力大部分都要去应付巨大的劳累,很难找到空隙去想别的事情,特别是很复杂的事情。一场大雨,九百人被迫在一个固定地点停留一段时间,客观上,他们就可以腾出精力来想一些别的事情了。早就怀有鸿鹄之志的陈胜当然毫不犹豫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这场造反活动的第一幕并不是理所当然的血腥场面。而是两个人的密谋:陈胜首先和另外一屯长达成了共识——决定造反。

      一般的纵火和造反烈火的区别之一是:一般的纵火,只要一个人就足够了,有时候这个人是不是有意都不重要;但是造反活动却不然,别说陈胜吴广起义这样的大规模造反,就算是小规模的政变,也需要一个几个人组成的核心才行,而且这几个人彼此之间必须绝对团结一致才有可能成功造反。陈胜和吴广到底是谁先提起了这个话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造反核心在这场密谋中产生了。

      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

      很多研究者指出,陈涉的这个策略是非常搞笑的:因为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而项燕是楚国的大将,项燕正是在秦始皇主导的统一战争中阵亡,由此看来,扶苏和项燕根本就是死对头,怎么可能携手合作呢?

      诚然,这个策略本身是荒谬的,但是策略的结果却一点也不荒谬。这是为什么?用语言表达心中所想是一种经过勤奋练习才能掌握的技能。没有经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往往做不到这一点,至少是无法完全做到,彼得大帝和朱元璋就是很明显的例子。可是写不出来,并不等于他们没有思想。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评价农民所写的陈情书时说,如果他们懂得正字法,那么他们一定是相当厉害的作家。

      所以,表面的荒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下面的隐藏的真相。其实,这个策略的荒谬,陈涉自己明白,他的追随者也是明白的。细读《史记》,这个策略仅出现在陈胜吴广起义初期,之后就销声匿迹了。陈胜在起义当天的动员中根本就没有提到什么“扶苏”、“项燕”。沙俄的普加乔夫的更离谱:他冒充了现任女皇叶卡塔琳娜二世的已去世的丈夫——彼得三世。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顺利发动沙俄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荒唐言论后隐藏的真实的不满,秦朝的民众对于秦王朝已经是忍无可忍了。

      可是还不止于此。培根曾经说过,对君主,来自民众的不满并不可怕,来自贵族的不满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同时面临民众和贵族的不满。“天下苦秦久矣”表明秦朝面临来自百姓的不满,而“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则是表明秦朝高层也出现问题了。《史记》中的确记载了秦二世上台以后进行大清洗的事实,秦二世、赵高、李斯这三位王朝的核心人物,都是死于内斗之中。

      就这样,造反之火的外部环境也具备了。

      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这段话详细说明了陈胜所用的动员九百闾左的手段。不过陈胜所用的手段,老实说并不很高明。说得不好听一点,和今日街头那些欺骗老太太的骗术没有什么两样,甚至还要粗糙一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可是为什么那些人会被这样一种很低级的骗术耸动呢?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总是为鬼神留下了一席之地,这一点在民众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三国演义》、《水浒传》这两部产生自民间的小说就带有鲜明的鬼神说痕迹。《三国》中对于诸葛亮的神话就不用说了,就连左慈也写成了一个身具法术的江湖术士。《水浒传》中的宋江从九天玄女手中所获得的天书也是如此。其实这两部小说都是典型的 “人事”小说,这些鬼神是没有必要出场的。

      不过,这能说明中国人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吗?并不是。司马迁就明明白白说明这套鬼神之说纯粹是人为的。中国人所谓的信神,更多的是在表达自己内心中一些自己不敢说出来的话,最典型的就是表达自己对于某个自己现阶段无法反对的势力的不满,这股势力最典型的是现任政权本身或者是政权中的高级人物。这种手段在改朝换代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秦朝时期除了“篝火狐鸣”之外,还有秦始皇时期的“祖龙死”,刘邦的“斩白蛇”。唐朝建立之前有“十八子,坐天下”。

      也因此,统治阶层中大部分都知道这些东西是虚妄之谈,但是历朝历代对于这种言论都是严厉打击的,例如对《推背图》的禁止等等。原因就在于这些言论可能表达了对现政权的不满,也可能被用作推翻现政权的舆论动员工具。实质上,在今天这一点也并没有改变。

      因此,如果有很多人相信这种鬼神谣言,那就代表对于统治者的不满已经积压到了相当危险的程度。接下来的就是巨大的政治动荡。“石人一只眼”之后是“天下反”,“篝火狐鸣”之后就是“大泽乡”。至于这些言论的真实性,实际上非常次要的一件东西。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shèng),骑(jì)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乃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令陈人武臣、张耳、陈馀徇赵地,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接下来的戏码就是陈胜吴广如何造反的问题了。但是在此之前有一个问题:戍卒队伍中的两个军官在干什么?仔细数一下陈胜吴广造反之前到底有多少人察觉了他们的计划吧:

      首先,是陈胜吴广本人。

      第二,是那个算命的。

      第三,是那些在“丹书鱼腹”、“篝火狐鸣”之后对陈胜指指点点的人。

      在只有陈、吴和算命的知道的时候,造反密谋还处在密谋阶段。后来陈胜起事的时候所说的那番话能够轻易说服戍卒说明了一个事实:在两大灵异事件之后,造反密谋基本就是路人皆知的秘密了。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那两个军官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个密谋。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两个军官是外地人,甚至根本不是楚国人。而那九百戍卒是老乡。但是即使这样,那两个军官也推脱不了自己的责任:

      他们已经和戍卒相处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难道这段时间就没有在这九百人中发展出几个自己信得过的心腹吗?

      大雨堵路而耽误行程,按照陈胜的说法,戍卒会被全部处死。但是也有研究者指出,这种情况下,秦法并不会严厉惩罚戍卒。无论真实情况如何,但是戍卒人心浮动是非常明显的事实。那么,两位军官老爷作何公干?他们发觉到戍卒心理状态的变化了吗?他们有没有利用自己对秦国军法的了解缓解戍卒的紧张情绪?

      显然,这两位什么都没看。那他们在干吗?陈吴二人起事的那天,军官老爷喝醉了,以至于被两人轻易杀掉。可想而知,两个负责运送戍卒的军官十有八九利用这段难得的休息时间花天酒地去了。至于戍卒情绪什么的,当然也就没空去管了。

      于是,造反烈火的最后一个条件出现了:醉醺醺的消防员。颠覆秦朝的大起义就这样在大泽乡爆发了。

      (三)余论

      秦末的大起义很快就随着汉朝的建立变成了历史。但是,陈胜策划造反的过程也留在了史书上。后来的民众造反运动,差不多都是按照相同的步骤进行的。甚至很多高层人物也学会了这一招,例如“十八子坐天下”之类。开始往往都是很荒诞的,但是原因并不荒诞,结果也不荒诞。它们就像是无数把烈火,烧毁了一个王朝,然后又造成另外一个王朝。在一次次烈火焚烧中,统治者身上的神圣光环被彻底除去了。于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中华文明出现了。

      通宝推:不远攸高,
    • 家园 司马迁说:“你想造反吗?我教你。”(一)

      (一)成功放火的必要条件

      司马迁的《史记》是一部极其有名的作品。所以有名是因为其中有很多方面的内容:文字的,哲学的,军事的,心理的,农业的,等等等。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其他似乎不适宜大力宣扬的东西:如何过河拆桥啦(刘邦部分),如何不漏脏字骂人啦(卫青霍去病部分),更多的是人生的某个方面的残酷真相啦(韩信部分),等等等。其中,最最最不能大力宣扬的,是《史记》中居然还详细记录了怎样造反。这主要是在《陈涉世家》部分中。大约正是因为《史记》的这种过分真实的作风,有很多人对《史记》做出了非常不好的评价。例如,王允杀掉蔡邕的理由就是蔡邕会写出一部像《史记》那样的谤书。

      (二)

      说起造反,不知道是谁做过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造反的过程跟放火差不多。和真正纵火案一样,如果要成功完成放火这个工作,大概要有以下因素:

      第一,放火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第二,点火用的火柴,这个是引子。

      第三,一堆木柴,开始的燃料。

      第四,要有合适的引火环境。

      第五,还要有非常糟糕的消防员。

      造反,也需要类似的五个条件。作为一篇详细记录中国帝制时代第一次造反运动的《陈涉世家》,文章一开始,就出现了第一个条件。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从中可以看出:

      陈胜年少时曾经被别人雇佣耕地。那么陈胜肯定没有土地,也没有其他足以谋生的手段。他所拥有的,只是他的劳动力。按照传统的阶级分析法,陈涉是一个典型的雇农。在贫困的农村中,他也是一个处在最底层的人物。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怅恨”,而且“久之”。为什么?他渴望富贵。

      短短几句话,点出了陈涉性格中的另一个侧面——绝对得不甘于现状。贫困的生活会使人麻木。但是托克维尔曾经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说过,农民的麻木仅仅是因为看不到改变自己生活的希望,并不是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如果农民看到了结束自己黑暗生活的一丝亮光,那么他们会不顾一切向那个出口冲过去,会踩到一切阻碍。

      司马迁的几十个字勾画出了两种极端贫困的农民形象:第一种是麻木的,就是那些“佣者”,他们已经丧失了对于美好生活的欲望;第二种就是陈胜,他是已经觉醒的。可是,他得不到相应,所以很孤独,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感叹。

      这时的陈胜就像是一个在深渊中挣扎的落水者。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下一步就是抓住一切可以逃上岸的机会:也许做不成鸿鹄,但是绝对不做那糊里糊涂被淹死的燕雀!

      于是,造反烈火的第一个条件——纵火者产生了。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注意这时陈胜的身份。“少时”的陈胜是一个一同耕作的佣者就可以取笑的角色。可现在,他已经成为一支九百人的队伍的“屯长”了。当然,这离陈胜的理想还差得远。但这是变成“鸿鹄”的第一步。

      所谓的“闾左”,就是贫民。九百“闾左”也就是与陈胜一样的贫民,是一群和陈胜有着同类语言的人。这样,第一把干柴堆起来了。

    • 家园 《谏逐客书》(二)——进入粮仓的敲门砖

      《谏逐客书》(二)——进入粮仓的敲门砖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前面已经提过,“逐客令”是秦国宗室大臣提出,秦王批准,已经开始实行的正式法令。但是李斯一开始就在“臣闻吏议逐客”六个字内说了两个光天化日之下的大谎话:

      这个法令并不是处在“议”的阶段,而是正式施行的阶段。既然是处在议的阶段,那么自然而然就没有批准施行了,那样的话,秦王的责任也就没有了。

      这个法令的提出者和批准者都是很清楚的。但是李斯在这里用了一个“吏”字模糊了这一点。“吏”是指官员。如此一来,秦王又是没有责任的。

      因此,在短短的几个字之内,秦王就连续两次为秦王推脱了责任。

      可是,“逐客令”已经正式发布,在秦国国内肯定是尽人皆知的。李斯如此赤裸裸用谎言来替君主开脱责任岂不是太过扎眼吗?万一以后有人以此为由指责李斯是个骗子和马屁精怎么办呢?

      这时候,那个不显眼的“闻”字就发挥作用了。“闻”就是听说的意思,李斯可以指着这个字非常大声地说:“本人当时只不过是个门客,哪里会知道得那么详细?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门客,这有什么问题?”如此一来,李斯的不道德色彩也被洗清了。

      在连续两次为秦王辩解并为自己洗脱责任之后,李斯才正式指出“逐客令”的问题:“窃以为过矣。”如此,秦王就可以接着往下看了。就这样,钢丝的第一段走完了。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邳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这段话中,李斯并没有直接批评秦王的失误,而是先从侧面下手,列出了秦国历史上四位重用客卿的国君作为反例。这样的话就为秦王提供了一个下台用的台阶。因为“逐客令”已经经过了秦王的正式批准,这一点不可能始终否认。《谏逐客书》总要涉及到秦王的错误。李斯这样做就在最大程度上保住了秦王的颜面。因为,自己的祖先都重用客卿,当然这种政策是正确的。难道后代秦王的面子比前代国君还大吗?由此,另一个推论也就隐含其中了:学习自己祖先的正确做法难道没面子吗?当然不是,这可表明当代秦王是一个敬天法祖的有道明君哪。

      李斯这样做,还在暗中指责了秦国宗室大臣。宗室又不是秦王本人,为什么李斯不直接指责呢?因为当时刚刚发生了吕不韦事件。吕不韦是秦王政的最大的政治对手之一。这个时候秦王本人和六国之人的关系非常紧张,客观上,秦国宗室是秦王现阶段最重要的政治盟友。如果直接指责宗室大臣,很容易被秦王认为是在针对自己。但是拉出秦国的前代国君来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因为那些人也是秦国宗室的祖先,宗室大臣总不能说自己比祖先更加高明吧?

      李斯这样做的第三个作用是在秦王和宗室大臣之间打下了一个楔子,商鞅来自关东,推行变法,使秦国强大,是一个功臣。在赏识他的秦孝公去世之后,被迫造反,按照他所制定法律,又是一个罪人。不是秦国人,有大功,也有大罪,这三点和吕不韦、郑国非常相似。秦昭襄王所重用的范雎也是如此。更加重要的是这两个人都和秦国的宗室有着极深的矛盾:商鞅推行的变法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将贵族手中的种种经济和政治利益收归国君,因此,商鞅和秦国宗室之间的仇恨极大,最终他也是死在秦国宗室的构陷之下;范雎则是劝说昭襄王彻底清除了宣太后一派的势力,这其中就有秦王的两个亲弟弟。李斯最后说:“客何负于秦哉!”既然如此,那么有负于秦国的是谁呢?联系秦王政掌权之前发生的成蛟夺权事件,李斯这是在委婉提醒秦王,秦王和六国来客是有共同利益的,但是秦王和宗室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他们提出的建议不见得对秦王有利。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 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 ,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 ,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 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 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一场战役要取得最终的胜利,必须经过最后的决战。李斯要想使秦王收回成命,也必须要面对秦王本人在这次错误决策中的错误问题。前面提过,这里最大的难点就是既要指出秦王的错误,同时又要保住秦王的颜面(也就是保住李斯的性命)。而在这里,李斯成功走过了这一段最危险的钢丝。

      对于一个君主,特别是像嬴政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来说,最大失误是治国的失误,而“逐客令”正是一个错误的治国之策。但是在李斯的笔下,“逐客令”的后果首先是秦王会失去自己玩好、良马、美女等等,之后才是失去人民这样的重大的政治后果。

      所以,李斯在这里玩了一个花招:李斯就把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变成了一个生活享受方面的不明智之举了。这段规谏文字对秦王的冲击就大大降低了。

      但是要从根本上取消“逐客令”,这样的旁敲侧击是不够的。李斯在说明了秦王的失误之后,就对逐客令进行详细的分析。仔细观察这段话,会发现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这段话缺少了那个“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的主语。到底是谁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是那些普通的秦国官吏?是那些提出“逐客令”的秦国宗室?是秦王本人?还是抽象的秦国?如果写明的话,李斯都会面临巨大的压力:如果写明是普通官吏,这样为秦王开脱责任的痕迹太重,秦王未必会赞赏如此愚笨的文字,还会得罪全秦国的官吏,李斯是要在秦国享受荣华富贵的,这样做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如果写宗室,同样是太过明显的开脱责任文字,而且宗室怎么说也是秦王的亲戚,不可能彻底不顾秦国的利益的,更何况当时吕不韦刚刚被免职,宗室的地位相对上升,这个时候得罪宗室,搞不好会被秦王政作为一个平衡政治局面的棋子给牺牲掉;秦王和秦国,那时绝对不能写的。因此,李斯在这里非常聪明地省略了主语,避开了这个难题。又因为前一段,李斯已经将秦王和“逐客令”的政治后果最大程度地割裂开来,所以,以文章的固有逻辑而论,那个缺少的主语也就不会是秦王了。当然,这并不符合事实,不过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没有人会指出李斯的这个故意犯下的错误。

      就这样,李斯先是在文章一开头就不动声色地推给了那些不知名的官吏,为政策的制定者留下了下台的台阶。然后再以秦国历代国君为例子,从反面说明了“逐客令”的错误,暗地攻击了提出这一法令的秦国宗室,提醒秦王他和宗室利益的差异。在论述“逐客令”和秦王的关系的时候,李斯着重论述这一法令对于秦王的物质享受方面的影响,悄悄地把最为严重的政治后果推给了一个被省略掉的主语。秦王在这次错误决策中的责任就被洗清了。

      (三)进入富贵之门的粮仓老鼠和他的结局

      李斯的《谏逐客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这次上书,秦王收回成命,取消了“逐客令”。而李斯也如愿以偿,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荣华之路。之后李斯青云直上,不但成为了粮仓中的老鼠,而且是最大最好的粮仓中的那一只最大的硕鼠。

      《谏逐客书》中,李斯用玩好享乐和称霸天下作为游说秦王的手段。两者都是赤裸裸的利益,没有一丝道德的气息。由此可见,李斯对自己的比喻很恰当,他的确是一只老鼠,富贵就是他的粮食。道德这种东西与他无缘。所以如果有一天粮仓中没有食物的话,老鼠就会搬家。对他来讲,富贵就是粮仓中的粮食。秦王政能够为他提供富贵,所以他可以轻易从吕不韦阵营中投向秦王政。但是当秦始皇去世以后,他很快投向了能够为他提供荣华富贵的新主人。

      当然,建立在赤裸裸的利益上的同盟终究是不可靠的。李斯可以轻易变换立场,别人同样也可以。随着秦王朝危机的加剧,李斯被那些他原先的同盟者所猜忌,最终惨死于粮仓内部老鼠的争斗中。他终于被他自己所信仰的利益原则吞噬了。这一次,他没有机会重写一篇文章来挽救自己生命,只是留下了《谏逐客书》让后人不断品味评说。

      通宝推:和平共处,不远攸高,
    • 家园 《谏逐客书》——粮仓老鼠的奋斗

      (一)食人巨兽和粮仓老鼠

      孟子曾经探讨过人们应该如何在鱼和熊掌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最终的结论是,坚持正确的选择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其实在所有价值观统统被打成粉碎的战国时代,这种事情随时都在上演。只不过很多人和孟子不同,他们研究的是如何获取最大的利益——如何才能同时获得鱼和熊掌,而且既不被水淹到,也不被熊抓伤。

      那么如何来形容这样的两者通吃的人呢?有人称他们为“策士”,也有人称他们为“纵横家”,有的人更加干脆,骂他们“无耻”。但是有一个人的说法最形象,他认为这些人是老鼠,不得势的时候是在厕所里,得势的时候就是在粮仓里。

      有意思的是,他把他自己也归入其中,此人的最高理想是做一只粮仓中的老鼠。说白了,利益就是最高的行动准则。至于道德,呵呵,就算是再高级的人也还是和老鼠一样,道德又有什么用呢?

      他就是李斯。以上的这番理论,是他还没有发迹的时候构思出来的。后来他的确成了人上人——或者用他的说法,成了粮仓中的一只老鼠。而这一切的起点,就是一篇文章——《谏逐客书》。

      韩非曾经写过一篇《说难》,里面列举了向君王进言的种种危险。其中最诡异是以下几点:即使你的意见是正确的,也有可能触怒君王;即使你没有触怒君王,你的意见也有可能不被君王接受;即使你没有触怒君王,你的意见也被君王接受,可还是有可能面临灭顶之灾。韩非曾经把君王比喻成一条会吃人的龙。这是个贴切的比喻,君王在很多方面的确不像是个人,倒很像是一头随时会吃人的巨兽。

      因此游说君主这个领域,言论的正确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能否让自己免于被巨兽吞噬才是最关键的事。很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韩非最终正是被非常欣赏他的秦王政赐死。更具有讽刺意义的事,秦王政对于是否处死韩非也是犹豫不决。可是就是在这种犹豫不决之中,韩非的生命消失了。这表明,君王的一个念头就有可能决定臣子的生死,更不要提君王的愤怒了。

      当时李斯面临的形势是这样的:秦王政先是动用正规军铲除了对自己威胁最大的嫪毐集团,接着又找借口除掉了吕不韦集团。在此过程中,许多高爵显宦被贬官、流放或者是杀戮。接着,发生了水工郑国事件,秦国宗室大臣乘机向秦王提议驱逐所有六国之人,这一建议获得了秦王政的同意。李斯是楚国人,当然也在被驱逐之列。

      对李斯来说,以下几点很糟糕:

      第一,他的游说对象正是处死韩非的那个人——秦王政,一个视他人生命如鸿毛的人

      第二,之前两年,秦王政处在极其激烈的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中,很多人在他的命令之下丢掉了脑袋。说的形象一点,现在的嬴政是一头尝到鲜血味道的老虎,多吃一个少吃一个并没有什么不同

      第三,逐客令已经得到了秦王的同意,成为法律,进入实施阶段了。因此,李斯的任务是让秦王收回成命。可这极易触怒秦王。因为如果秦王更改了自己的命令,那就是承认自己有错。对于一个刚刚夺取大权的君主来说,这很容易变成对他权威的挑战。如此一来,就算嬴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为了强调自己的权威,他十有八九也会把李斯的人头挂在咸阳城头示众。那如果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怎么样?对一般的君主可能有用,但是秦王政是个无情的人,也是一个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如果李斯有太过明显的为他洗脱责任的嫌疑的话,嬴政会觉得很难看,也会很鄙视这个人。如此李斯还是很危险。

      在逐客令已经开始实施的情况下,李斯最现实的选择是做一只流亡的老鼠。可这并不是他的理想,当然他也不想做死老鼠。他的理想是进入秦国朝廷这座大粮仓。于是,《谏逐客书》出现了。

      总结一下,李斯想要达到三个目的:

      第一,让秦王收回“逐客令”。

      第二,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

      第三,获得秦王的赏识。

      但是这就需要李斯做到三件看似相互矛盾的事情:

      第一,使秦王认识到“逐客令”是错误的。

      第二,保住秦王的颜面,也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

      第三,但是第二点又不能做得赤裸裸,否则很容易被别人认为是骗子和马屁精,那样的话还是很难得到秦王的赏识。

      李斯将会怎么做呢?

      通宝推:青颍路,
    • 家园 文章之所以出名,本来就只在于它直指时弊,借喻而已。

      至于三苏都写的《六国论》,各有观点。时人对他们的评价并不高:“类纵横家之流”----不是儒门正道。

      要说修新唐书的欧阳修不知道其中史实不对,太小看那些大家了。

    • 家园 (三)骗局中的真实目的

      (三)真实的时代

      论述至此,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苏洵的文学手法当然很巧妙,但此文当时就很出名,看的人多了,看的次数多了,怎么会看不出其中的破绽呢?不要说别人,就算是将这篇文章进呈皇帝的欧阳修在多看几遍之后,对其中的问题也不可能毫无察觉。

      这个问题的答案要从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去寻找。

      在中国历史上,宋朝是一个富裕的时代,也是个文化发达的时代。但同时又是一个对外敌软弱无力的时代。尽管宋朝将自己的大部分财政收入用来养兵,但是对外战争却一败再败,最后不得不采取向外敌送“岁币”的办法来求得一时的苟安。最奇特的而是,不仅仅是辽、金、蒙古这些军事实力明显超过宋朝的政权可以要求 “岁币”,就连西夏这个对北宋称臣的政权也有“岁币”。总而言之,“岁币”政策从北宋早期一直到持续南宋后期,几乎和两宋相始终。

      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这种要靠着向帝国进贡来保证自己安全的政权,但是绝大多数是一些非常弱小的政权。汉唐等等强大政权也有进贡的时候,但是时间都比较短暂。对他们而言,进贡仅仅是一个争取时间强大起来的手段而已。本身比较强大又长时间执行进贡政策的,只有宋朝一家。对宋朝来说,进贡所带来的安宁本身就是目的。

      无论为这种政策找出多少合理性,其中的屈辱意味是永远也抹杀不掉的。按照当时士大夫的观点,北宋占据中原,民富国强,结束了四分五裂的战乱局面,是一个统一天下的可以和秦汉唐并列的强大王朝,当时可说是一个典型的“盛世”。可是在这个“盛世”为什么会出现“岁币”这种东西呢?这太不合理了。

      所以苏洵的的真正重点是以下两段话: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第一段表面还是在评论六国历史,但是当时的北宋文人一定看得出,这明明白白是在借古讽今,指责“岁币”政策的错处。第二段则是连一点表面的遮掩也去掉了,就是在说坐拥天下的北宋当局不如当时的六国。

      因此,评论六国史实并不是苏洵的目的,批评北宋的政策才是他的主旨。文章在论据中的种种问题,都是源发于此。苏洵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故意修改了真正的六国历史。

      所以,当时北宋的现实外部局势决定了这篇文章成为名文。文章中的那些不妥之处被当时的读者自动忽略了。苏洵不仅表现出了出色的文学才能,同时表现出的还有他对于时代精神的精确把握。这两者的结合造就了《六国论》。

      苏洵制造的骗局异常成功。根本原因是骗局的目的是真实的。看起来很讽刺,骗局成功的最大要素是其中的真实目的而不是完美的欺骗手段,也就是用欺骗的手段去达成真实绝非虚假的目的。倘若最后的目的不真实,那骗局就会崩溃,无论这个骗局多么精美。这就是古人所讲的“逆取而顺守”。

      但是完美的欺骗手段还是非常重要的。人不但喜欢真实的目的,而且喜欢真实的过程,尤其喜欢真实的细节。目的总是最后才达到的,可是过程和细节却在前面。欺骗手段的作用就是在于粉饰前面的过程和细节。《六国论》中,苏洵在前面制造了一个非常完美的论证过程,之后又列出了非常真实的历史细节,这才能引导读者看到最后。倘若,之前就穿帮的话,读者不等看到最后就会弃卷而去,苏洵就无从实现他的真正目的了。

      (四)失败的谏书,成功的语言

      可是苏洵还是失败了。他希望朝廷能够改变“赂秦”政策,但“花钱买平安”的屈辱政策还在继续。这场闹剧的最高潮是那些“赂秦”政策的坚持者们为了自己的私利,杀掉了自己最善战的大将。宋朝就这样走了下去,直到迎来了蒙古人的铁骑。

      因此,《六国论》没有成为一篇成功的谏书,却成了一篇关于宋朝历史以及后世很多类似事情的不祥预言。这大概也是作者始料不及的吧。

      通宝推:strain2,
    • 家园 燕国是典型的的以地事秦啊,太子丹想扳过来,

      就排荆轲去挟持秦王要他归还燕国土地,如果失败了就刺杀秦王,最后失败了而已。荆轲带的督亢地图作为觐见的礼物。

    • 家园 《六国论》中的欺骗与真实--(二)妙到巅峰的造假术

      (二)妙到巅峰的造假术

      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性之一,就是,《六国论》中存在的虚假论据被人忽视了。但是,苏洵又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

      首先《六国论》自身的文字就提供了答案。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一上来,作者点出了自己的论点。但紧接着就说“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苏洵将这个明显的反例和“赂秦”放到了一起,这样就给读者打了一支预防针,使得后面那些明显的反例的出现不至于过于突兀。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这段文字写得可说是激荡人心。短短数百字,一群败家子的形象出现了。中国是个提倡孝道的国家,因此,无论在什么时代,败家子永远是受蔑视的。历代帝王中有两种人评价最低,第一是亡国之君,第二是败家子。亡国之君可能会有人说两句好话,但是败家子就不会了。秦二世、隋炀帝成为帝王中的反面人物典型,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无能以及残暴,而且因为他们在短短的时间内败光了自己父亲数十年经营起来的家业。既然苏洵笔下的那群人也是一群败家子,当然也是一群同样可恶的人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这些败家子到底是谁?整段文章中只是出现了一个明确的名字——秦国,可是秦国显然不是六国中人啊。那么那些人到底是谁呢?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苏洵并没有回答。

      于是,苏洵的第一招出现了:用有力形象、极具对比性的语言塑造了一群可恶但是面目不清的人。可以肯定,败家子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出现,都会受人蔑视。因为可恶,他们就成为苏洵用来论证自己论点的论据;也因为可恶,更因为他们的普遍存在,读者不会去详细追究——其实也不用追究,说不准在身边就有。而且,他们不是一群亡国之君吗?会败家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于是,败家子是不是六国君主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被人忽视了。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苏洵是将实际生活上极端负面的形象和六国君主联系到了一起,这是一个典型的经典条件反射。由此六国君主也就变成了负面人物。于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证据制造完成。苏洵顺利度过了第一关。

      但是,事实毕竟是事实,如果有人真的去查史书怎么办呢?毕竟,宋朝是一个文化极为发达的朝代,《史记》并不是什么难得的书籍。拿来一翻,苏洵所设的迷局不就穿帮了吗?于是,第二招出现了。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这一段文字非常符合史实。作者肯定了三个国家并不是直接因“赂秦”而亡国的。但是这岂不是对作者的论点非常不利吗?不会。因为作者早就说过,他们是因为那些赂秦的国家削弱了关东六国的整体实力而亡国的。如此,棍子又打在了那些赂秦的国家头上。这样就和开始形成了呼应之势,反而是文章的结构更加严密。众所周知,人总是对完整的东西情有独钟,这样,结构的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使读者忽视了论据的虚弱。

      更加重要的是第二点。通过前面分析,可以知道关东六国没有一个是因为赂秦而亡。那么,所谓“六国赂秦而亡”的论据就只能编造出来。苏洵也的的确确使用高超的文学技能制造出了这一论据。可是,如果整篇文章统统都用这样的论据的话,但凡读过《史记》的人都会有疑问,有疑问就会去查原文。要知道,用典准确是当时文人的基本功,而这篇文章的第一读者欧阳修同样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当然读过《史记》。如果他一查,这座迷宫还是会倒塌。

      这个时候,作者文中的那些准确无误的史实的作用就出现了。文章的篇幅并不长,很容易就可以看完。如果某位读者想起来要考察苏洵的用典功夫,那么他一定会注意到第三段中的那些准确无比的史实。而根据常识,同一作者写成的同一篇文章,是不会出现明显的用典水平不相称的问题的。于是,这位读者很有可能就会根据第三段那些精确的史实判定整篇文章都有扎实的事实基础。特别是在这位读者没有多少时间去细细品味这篇文章的前提下。而欧阳修当时是一位高官,正是一位时间很紧张的人。

      通观全篇,苏洵的办法是:开头先说明存在着和自己文章主论点冲突的事实,以降低对读者的心理冲击;再用卓绝的文笔制造出一个栩栩如生却全然虚假的证据;最后再写出几个全无破绽的事实,用来掩护前面的虚假证据。虚虚实实,交错为用。作者对于虚假信息和真实信息可说是妙到巅峰。苏洵能够列入“唐宋八大家”,的确名不虚传。

      那么这篇文章就真的是一个骗局吗?即使是一个非常精巧的骗局?那么为什么与苏洵同时代的那些大文人没有指出这一点呢?甚至欧阳修还将这篇文章推荐给了皇帝?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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