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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子夏曰:“” -- 终极暴走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贤贤易色”何解?
第一贤,动词。第二贤,名词。易,轻视。就是学习尊重贤能的人,不贪女色。多年了,不知确否,参考。
我的理解是:
第一个“贤”是名词,指贤人
第二个“贤”是动词
两个合起来理解是:贤人的贤,在于...
而“易”字我不懂
《论语今解·学而第一》 卫君翰
000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小弟以为论语中最难解的,其实就是这些除了孔子以外,其它的先贤先哲们所讲的话。一则因为其在论语中所占份量较孔子少很多,很难了解其整体思想、说话的时机、也不易自论语其它篇章中进一步了解其言词的真实涵义。再则他们似乎都得孔子述而不作的真传,本身鲜少有其它著作,致使欲自论语之外要找到相关信息亦极为不易。
此章即为子夏所言,贤贤易色小弟共找到4种不同的解释:一、以尊重贤人的心取代喜好美色的心;二、要像喜好美色一样地尊重贤人;三、要以恭敬的神色态度与贤人相处;四、丈夫与妻子相处时,要尊敬她的贤德胜过喜好她的美貌。事父母能竭其力:侍奉父母则要尽心尽力。事君能致其身:侍奉君主能尽忠职守。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和朋友交往要诚实信用。虽曰未学:这样的人如果还自谦没学过什么东西。吾必谓之学矣:我还是认为他算是有学过的人了。如果以整句而言,因事父母指父子关系;事君指君臣关系;与朋友交指朋友关系;这三者皆为人际关系,而贤贤易色的第四种解释,丈夫与妻子相处,则为夫妇关系,亦属人际关系。所以小弟以为此种解法较为合宜。
综观之,此句译为:与妻子相处时,要尊敬她的贤德胜过喜好她的美貌;侍奉父母则要尽心尽力事;侍奉君主能尽忠职守;和朋友交往要诚实信用,这样的人如果自谦没学过什么东西,我还是认为他算是有学过的人了。
子夏此言偏重于人际关系的道德化,其中包括了忠、孝、信等德目,若以上一章孔子所言的角度来看,这些还大致局限于个人品性、道德等内在的修养,虽说已经可算是有所学的人了,但应还有可以更加精进之处(外在的知识、技艺)。
一个方面出色,其他方面也必有可观处。
后面说的"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我觉得是说,即使那人没上过学,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不错;
说人学了,可不就该通了嘛,不然学啥了?
另一方面,我觉得或许是说近朱者赤?
贤人接近贤人,互相用自己贤的一方面感染对方,
相得益彰 等等等等
瞎猜瞎想
第二个解释比较新鲜
而是喜怒形于色的色。
整句的意思是要谦虚恭敬地向贤能的人学习。
易,轻视之意。
贤贤是以贤者为贤。即以贤者为好的,为应该学习的。
易同如。
色指容貌。
贤贤易色就是指以贤者为学习的榜样,(这种热切的心情),如同追求美好的容貌一样。
这个色可以有歧义,理解为美色也不能算大错。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就正好和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反过来。
传统的论语注解一般都作卫所说的前三种。第四种解释似乎联想得太远了些。
为何是轻视的意思。该种用法在子夏那个时代还有什么例子?
易字有“换”、“改变”、“容易”、“轻视”、“整治”等意思,或者通“埸”,作“边界”解。我找了一下资料,并没有看到易字作“如”或相近意思的用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