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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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新小说,求名字,更求评论。

起点发之前,最好有个好点的名字,不要太长,容易记。

先放十万字,大家看看,给点意见。

北京,东三环亮马河某高档写字楼: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宝贝?”老哈看着会议室桌面上摆的那个亮晶晶的球问道。“看上去很普通嘛。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就是为了看这个?”

“你觉得就是普通水晶玻璃的?那你就错了,你看着!”说着,丁天爵戴上了护目镜,又戴上手套,打开桌上放着的一个塑料箱子,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切割机,然后掏出一个砂轮切割片,笨手笨脚的往上装着。

“还是我来吧,看你身娇肉贵的样子,这种装修工人的工具可不是你玩得好的。”看着丁天爵的样子,老哈上前,接过切割机,看了一眼,“噢,还是Bosch的?原装进口的吗?”一边问着,以便就把切割片装上了。嗞……机器就转了起来。

老哈关掉机器,转头稳丁天爵,“确定去切开你那宝贝了?”丁天爵笑着,点了下头。

嗞………………,一阵火光四溅,老哈关掉机器,再仔细看了看那个水晶球,上面竟然一点划痕也没有。

“怎么样?神奇吧,你还记得上个礼拜,中国大半个北方都能看到天空出了一条十分闪亮流星的吧,有两个旅友,在张北草原上,看到这东西坠落地面,砸出了个2米深的大坑,他们连夜把这东西挖了出来,来北京,来找愿意出大价钱的买家,我看着东西挺神奇的,就弄来玩玩。”

“你这买办看来真实钱多的烧得慌,”老哈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那个水晶球,“竟然一点都不烫?而且……”随着他把水晶球端起,“怎么这么轻?这肯定是空心的呀!?”

“所以我要想办法把它打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外包装都这么牛了,里面的东西还不牛B大了……你要知道,他们激光,钻石都试验过,愣是打不开。”

“这倒不是问题,是空心的就好办,你等下,我打个电话,让人送个东西来。”说着老哈掏出手机,走到门外,说了几句,又和门外的接待小姐逗了几句贫嘴,才走了回来。

“什么东西呀?”丁天爵好奇地问道。

“现在知道多没意思,一会看吧,对了,你这身行头,真可以去天坛南门外面蹲着了,别忘了,再挂个牌儿……”老哈看着丁天爵的安全帽,护目镜,不禁调侃起来。

“我好大劲弄来的东西还没玩过呢,”说着丁天爵走到桌前,拿起切割机,便要开动。

“你等下,我问你,你知道该用切割片的哪部分吗?”老哈赶快叫停。

“就这么样……”丁天爵摆了个pose,却见到老哈笑得捂起了肚子。“切割片要用后面部分接触,这样一来,切下来的火花,是会被这块铁片,也就是安全罩挡住,然后往前方去的,如果向你这么用,火花可是往后面来……买办,你这西装是阿玛尼的吧……”

“不玩了……”说着,丁天爵把切割机扔在了桌上,随手把安全帽也扔到了地上。狠狠地白了老哈一眼。

“别嗟,咱们都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老哈走上前去,搭住丁天爵的肩膀,两人握拳相碰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他们两个是发小儿,一起在北京后海那片一起长大,然后一起四中,一起出国留学,老哈姓哈,祖上是满洲镶黄旗富察氏,改汉姓的时候,就用了哈字,接过从小学就得了哈弥赤这个外号,不过年纪大了,大家也都叫他老哈了。

丁天爵在美国,念的是Yale的MBA,加上家里的关系比较硬,便弄了个国际金融公司,当起了买办,而老哈念的是密歇根的turbine专业,可惜中国造涡轮机的地方,都不是他能去的,结果就在四九城混着,自己搞了几个发明,但最后都没砸出个响来,不过无论是理还是工,都是强的。

“董事长,哈先生要的东西送来了。”说着,门外那个眼睛小妹抱着一个大箱子进来了。

“放那边桌上……”丁天爵随手一指,小妹便端着箱子走过两人面前,突然她啊的叫了一声,手中的箱子摔倒在地,只见到箱子里面跳出一堆大大小小的音叉,发出了奇怪的响声,然后,就是轰的一声巨响,那个水晶球轰然炸开了,然后,形成了一个黑洞,丁天爵只感觉自己不由自主地飞了进去,然后,就两眼一片漆黑了。

注:不同的音叉可以产生不同频率的声波,而一定的声波频率接近玻璃杯固有频率时,玻璃小颗粒和声波共振。越接近震动幅度越大,一定大时就碎了。

写角磨机是要告诉大家,随便做点什么东西,都是很有讲究的,没干过没见过,就要承认外。看着简单的东西,实际上可不是这样的。起点种田流的小说九成都是小白菜写的,文科生得提点就是吹牛不打草稿,而且不知道脸红,懂行的人看了,除了笑,没别的。(《活在乱世》除外。)

老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哈终于恢复了意识,重新又感到了自己肢体的存在,因为他浑身上下,从每一个毛孔都传来了刺骨的疼痛。

奶奶的,这到底怎么回事,俺就拍了那小妹妹的屁股一下,怎么搞成了这样,尽管眼皮有千斤重,但他还是咬紧了牙,努力的睁开了双眼。阳光从斑驳的树影中偷偷的溜了出来,洒在地上,晃得他眼冒金星。

我怎么到野外了?他闭上了眼睛,喘着气,积累着体力,周围十分安静,除了树叶沙沙的响声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整整过了半个钟头,老哈才感到自己的循环恢复了正常,疼痛也减轻了很多,这才有睁开眼睛,使劲的坐了起来,仔细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片阔叶林,主要是橡树,枫树和白桦,树叶正是嫩绿,看得出,是四五月初夏的光景。老哈十分诧异,因为他记得北京正是十月深秋,北风刮着落叶满地跑的时候。这到底是哪里?让他感到一头雾水。

这是那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赶快走出去,找到人,才能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对于野外生活,老哈并不担心,曾经为了泡妹妹,参加过一两次驴行社的活动,也看过生存手册,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背包里装得满满的各种器材,可是现在,他站起来,看到自己的时候,才发现连衣服,都不知怎么都碎成布条,小风一吹迎风飘散,自己光溜溜的,近乎裸体了。

他发现自己的皮肤上面充满了红色的小点,很像淤伤,但是遍布全身,分布均匀,老哈拼命的转动大脑,但是除了经历了高压之后减压过快,会造成这种现象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第二个可能。

无论如何,先找到人再说,其他的都不重要,这时哪里?自己是怎么到这里的,他相信一切不解之谜,等到找到了别人,都能弄个水落石出。

还好,自己穿的是高腰皮靴,还基本完整,3515伞兵靴的质量,让老哈松了一口气,自己什么也没有,如果脚底扎伤了,走不了路了,那真的是要等死了。不过,这渺无人烟的森林中,该如何找吃的呢?看样子是初夏,还没有什么果子,蘑菇是绝对不敢吃的,叶子什么吃了,消化所消耗的热量比吸收的还多,那更是找死,唯一的一条路,只有打猎或者捕鱼了。

第一件事,是一定要走到河边,河边就有水源了,还有石头,可以做工具,然后顺着水源,总能找到人烟的,休息了一会,老哈边爬起来上路了。

水往低处流,老哈也往低处走,走了半个钟头,顺便折了两根小树枝当拐杖之后,老哈走到了一个小山谷里,继续朝低了走去,果然,一个钟头之后,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泉眼,涓涓细流向着山下流淌的。他坐下休息了一会,喝了两口水,泉水味道不错,有点甜,也很干净。他正坐着,树丛里传来稀嗦的响声,他连忙站起来,不远的地方,一头小梅花鹿正瞪着眼睛看着他。

有水就有动物,如果能把它杀死,自己的肚子问题就解决了,他低头看去,果然脚边有几块石头。他一动不动的站着,那鹿看了两眼,觉得没事,便大咧咧的走到了水塘边。老哈心里美呀,这畜牲竟然这么不怕人,他又等了片刻,直到小鹿走到离他只有两米的地方,开始低头喝水了,他才猛地启动,闪电般的扑了过去。可怜的小鹿,转身逃跑已经来不及了,被他扭住脖子按倒在了地上。虽然肚子上面被鹿的蹄子狠狠地踢了一脚,但是老哈还是咬紧了牙,死死的按住小鹿,使劲的把鹿脖子一拧,只听到咔嚓一声,颈骨骨折之后,小鹿停止了挣扎。

老哈躺在地上,大口得喘着粗气,这不到三分钟的搏斗,已经让他出了一身透汗,微风吹过,让他觉得竟然还有一丝寒意。头脑也清醒了些,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火,也没有刀刃,眼前这条死鹿该如何处理呢?

看着水边的几块砾石,他想了想,也只能打一把石刀,先把鹿血放了,好好喝几口,然后把鹿肉分割了,慢慢吃,想到这里,他便拿起砾石使劲的对敲了起来,啪,一块砾石裂成了两片,他继续对着缺口猛地砸了下去,这次,砾石又断裂了,不过不是两片,而是很多片,虽然一些小碎片打在身上有点疼,但是他还是发现了一小片石头,看起来有个锋利的刃口,他捡起了那个石片,在鹿的脖子上割了一会,竟然真的把鹿皮割开了,他把手指伸进皮下,拉扯了一下,小鹿脖子里面的血管食管气管等等都露了出来,他仔细看了看,对准动脉割了下去,果然,鲜血就冒了出来,虽然小鹿已经死了,但是残存的血压,还是把血挤了出来,他马上把嘴对了过去,虽然有股腥臊味,但是一入口,温热的血液还是甜丝丝的,让他空空的胃里停止了痉挛。

喝完了血,他便开始分割鹿肉,那把石刀很快磨光了刃口,他没办法只好又打了一次,好不容易,才把一条鹿腿割了下来。就在他准备休息片刻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他吓了一跳,站起身来才发现,离他二三十米外,有一头大老虎,足足有两米多长,无疑,小鹿的鲜血流出,血腥味四散而去,把这头和自己一样饥饿的老虎招了过来。

老哈感到大腿上一阵温热,想也没想,立刻抓起那条割下的鹿腿,沿着水流玩了命的转身飞奔了起来,还好,老虎被那头死鹿吸引,并没有追来。

石斧

鹿腿被两块石头压住,整个泡在小溪里面,老哈一边擦洗着身体,一边琢磨着,老虎是不会爬树的,看来以后每天晚上自己只能睡在树上了。那么白天呢,自己要是碰到老虎,尤其是没吃饭的,那该怎么办呢?工具是第一的,如果有了石刀和长矛,至少不会坐以待毙。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看过的人类学书籍,开始计划着自己的第一步石器打造计划。

首先是石刀,有了第一把砍砸石器之后,就可以砍下树干,制造长矛,然后还可以刮树皮,搓成绳子,再把石刀固定在劈开的木棍前端,用绳子捆上,就是一个石斧,然后再把树枝尖端削出来,就有长矛用了。

想干就干,再吃了几口生鹿肉之后,整整一个下午,老哈都坐在河边敲打着石头,终于让他打出了几片十分粗糙,和两百万年前人类始祖用过的工具差不多的石刀,还好树林里有不少藤蔓植物,老哈没有用树皮搓绳子,直接扯了几根细藤条,就把石刀捆成了石斧模样,砍了几棵小树,倒是挺顺手的,唯一的缺点,石头不够结实,砍了几次,刃口就会崩掉,他不得不重新小心的再敲打出刃来,一定要小心,不然这个石斧就废了。

制作长矛却出现了问题,初夏的小树,正是生长旺盛的时候,树枝很软,几次削出来的尖头老哈都很不满意,太软了,根本无法刺穿动物的毛皮,他想起来原始人这个时候都是用火烤,让树枝变硬的,还好,他提前就做了准备,近乎裸体的他,不要说zippo火机,火柴都找不到一根。钻木取火倒不是不行但前提是要有干的燃料,他四处寻觅了一下,地上暂时是找不到了,他便找到些干枯快脱落的树皮,找了个通风的地方放着,大概明天就能干透了,他又找了一棵倒下的树,劈了一块大木块,在上面用尖锐的小石头片挖出了个小坑,也放在通风的地方,然后就是准备钻木的木条和弓了,这都不难,几根筷子粗细的枯枝很快被找了过来,而藤条困在嫩树枝的两头就做成了一个带动枯枝旋转用的弓。

太阳渐渐落山,冷风吹过,让老哈感到阵阵寒意,让他下决心提前进行取火计划,首先干树皮被他小心的砸碎,一部分放进了木块中的洞里,然后插上枯枝,在用弓套着枯枝,前后拉动,枯枝就转了起来,可惜的是,转了几下子之后,枯枝就嗖的飞了出去,把老哈气得半死,不过当他捡起树枝时发现,一端已经热了,看来钻木的办法还是行得通的。

他又用石斧劈了一块木块,一样挖了个小洞,然后这块木块放枯枝的另外一端,老哈一只手放在木块上压住枯枝,另一只手拉着弓,这次枯枝就没有再飞了出来,继续了不到两分钟,树皮中油脂的清香就已经传来了,他十分高兴,可是就这个时候,啪,枯枝断了……

如此折腾了两三个小时,月亮已经爬上半空,老哈才把第一把火点了起来,他把鹿肉用石刀片了下来,用小树枝穿了烤了,虽然没有任何调料,但这一顿对于忙乎了一天的老哈来说,比什么都来得更好吃了。几支长矛也已经烤好,老哈又烤干了些树皮,打算明天拿来引火用,正当他打算往火里再扔几块大木头,让它一直烧到天亮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出现了。

那是一头黑熊,烧烤鹿肉的香气让它找到了老哈。这是头两岁大的小熊,个子不大,吃过了鹿肉的老哈,莫名的来了一种勇气,把这熊皮,做成自己的衣裳。他捡起长矛,猛地向黑熊掷去,黑熊很灵活,标枪并没有刺中,被激怒的黑熊对着老哈扑了过来,老哈也很灵活,闪身避开了,还顺便捡起地上的石斧,在黑熊第二次向他扑来的时候,朝着熊头猛地砸了过去,可是黑熊却张开了大嘴,正好咬在了石斧上,巨大的力量让老哈不由得松开了手,他赶忙抓起了地上的另一根长矛,而黑熊也朝他猛扑了过来。

那一霎那,老哈闭上了双眼,很快,他的大腿上又感到一阵温暖,鼻子里传来了一股腥臭的味道,他睁开双眼,熊的鼻子离他只有几个厘米,老哈吓得双手松开,坐到了地上,虽然两腿在不停的哆嗦,但是他已经看到,熊仍然站立在那里,胸口插的长矛和它正好摆成一个三角形,稳稳得立在地面上,显然是已经死了。

老哈顾不上别的,赶忙把东西收拾了一下,爬上大树,把自己用藤条捆好,便一头睡去了,这一天对他来说,实在太漫长了,他已经完全累趴下了。

一早起来,老哈解开自己身上的绳子,看了看树下,还好,这一夜没有什么猛兽来骚扰,那头熊还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又看了几分钟,确定安全之后,老哈才从树上跳下来。

他往火里多加了些柴火,又吹了起来,然后开始给黑熊剥皮,他先把4个熊掌砍了下来,接着把熊头砍了下来,然后从昨天那堆石头片中,挑了两个不大又锋利的是片,从喉咙开始,把熊的肚子割开,揉搓了一阵,让真皮和脂肪分离之后,他才小心的把皮拉起,一点一点的把皮剥下来,由于熊死了有一阵了,加上没有在皮下吹气,这工作有些麻烦,好在石片不是很锋利,而熊皮又比较厚,如果他用这个方法剥羊皮的话,估计拨下来的羊皮回合百叶窗一样,到处都是刀口了。

由于要保持警惕,小心别的豺狼虎豹,老哈干得并不快,大约一个半钟头,才把熊皮剥了下来,然后他把熊皮扔到小溪里,用石头压住,又开始把熊开膛破肚了,他把肠子拖了出来留下,打算做成绳子,割断食管的时候他发现,这头熊的胃里空空的,胃还算干净,便打算留下来当水壶用,肝脏洗干净了,用棍子插上,架在火上熏着,毕竟,肝脏中丰富的维生素,铁质等等,是非常好的营养,他可不想浪费了,至于别的部分,老哈并没有什么兴趣,毕竟一个鹿腿足够他吃上三天了。

而且,据说熊肉里面有旋毛虫,吃了会死人的,也让他对此望而却步。不过再把熊的尸体扔掉之前,他还是把几根肌腱抽了出来,打算做个弹弓,打点小动物用。

又折腾了一两个小时,老哈吃了点东西,喝了几口水,便把熊皮捞了出来,用小石片继续小心的把皮上附着的,已经被水泡软的脂肪刮掉了大半,接着他又重新升了一堆火,而把原来火堆中的草木灰,小心的撒到了熊皮上,一阵揉搓,草木灰里面的碳酸钾,和皮子内层的剩余脂肪发生反应,皂化了,再用刀刮,用水洗了一次之后,皮子的内板已经很干净了,老哈看着相当满意,然后他用几根树枝捆扎在一起,做成了一架子,把熊皮撑起来,架在离火苗一米多高的地方,烘干。

然后他开始处理起熊肠子,首先把肠子剖开,再用石刀小心刮掉泡软的脂肪,然后也用草木灰处理了一下,然后他按照自己的腰围,把肠子切成几段,然后扎在腰上试验了一下,嗯,这个皮带还是不错的。

剩下的肠子还有很长,,他便把肠子小心的用石刀切成细长的小条,每根都长在1米五左右,然后他砍了根弹性很好,笔直没有疤痕的小树,把肠子的细条象编辫子一样编了以来,就有了根很不错的绳子,然后,他把着绳子用射手结捆在小树两端用石刀挖出的槽中,就做成了一把相当不错的弓,他随手找了两根小树枝削成箭,试验了一下,竟然能用这弓射出足足20米远,虽然弓背上下还不是对称的,但是只要力道足够,就让他对自己的杰作感到颇为满意。毕竟,他也没打算用这把弓当一辈子的猎人,按照老哈的计划,最多一个礼拜,他就应当能够找到人烟,重新回到文明世界了。当然,肠子除作了一把弓之外,还有剩余,他也都做成了皮条,再捆成两根绳子。

处理完这些,太阳已经有些西沉了,老哈看着自己一身又是油又是血,已经脏得不得了,便跳入小溪好好地洗了个澡,等了片刻感觉自己已经干了,再去看看火上烘着的熊皮,也干得差不多了,他便试着把胳膊腿伸进熊皮的四肢,哈哈,熊皮的大小正好和他人差不多,虽然小腿还露在外面,但是整张熊皮正好象连体工作服一样,把他包裹了起来,他找过来用熊肠子做的皮带,在腰上和胸口扎了三道,熊皮便紧紧地贴在了他身上,就如量身定做的一般。老哈穿好鞋子,走到小溪边,那清澈的溪水当镜子,好好的端详了一下自己这幅滑稽模样,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如果自己回到城里,会不会因为杀害了一头保护动物而受到惩罚呢?

还是活命最要紧,眼看太阳已经有些西沉了,老哈不敢多想,马上开始准备过夜,他首先看了两棵小树,加上一些树枝,用藤条捆成了一个梯子,然后把剩下的烤鹿肉和弓箭长矛放到了树上,他正准备再砍几棵小树做个架子,远处却传来了凄厉的狼嚎,让他赶快往火堆里扔了足够的木头之后,迅速爬上树,然后把梯子抽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狼群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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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

野人

老哈扔掉的那黑熊尸体,很快就成了恶狼们的美餐,借着火光,老哈看到,一共有5头狼。对于狼,老哈是很熟悉的,他留学的密歇根,是个偏远的地方,靠近加拿大,森林里面小鹿不少,也有森林狼,而且,每年11月的狩猎季节,有执照的,就可以根据许可的数量和品种,去森林里大开杀戒,老哈曾经花200刀买了一把二手雷鸣顿杠杆式步枪,中心发火,用的是9毫米的空尖手枪弹,打猎的效果相当不错,记得有一年,他还亲自把一头森林狼爆头了,相对于对老虎和黑熊的恐惧来说,老哈对狼并不感冒。

如果现在是春天,那么这一群狼,应该是母亲带着它的去年或者前年出生的年轻子女,小狼应该已经生下来,不过没有跟来,还在窝里趴着呢。地形限制下,狼也是经常以家庭为单位,小群活动的,不是大草原,或者跟随鹿群迁徙,是很难看到狼群聚集的。所以,只要把眼前这几只狼干掉,估计附近也没有别的狼群了,至少,如果再来个老虎,看到地上这么多死狼,也不会惦记树上的自己,晚上可以睡个安慰觉了。

想到这里,老哈看了看手边,弓是现成的,箭总共有10支,距离狼群大概10米,自从杀了熊后,他觉得,在这危机四伏的大森林中,勇敢是必须的,否则就只有死路,想到这,他有检查了一遍箭头,用石刀小心的重新刮得更尖了,然后把箭放在脚边,自己跪在树枝上,对这树下正在埋头吃肉的狼群,射了过去。

狼们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有三头被钉在了地面上,但是另外两头开始逃窜的时候,老哈的箭就射不准了,其中一支应该射中了一头狼,但还是跑了,另外一头狼更是毫发无损的溜了,在射了7支箭之后,老哈对这个战果还是很满意的,他知道,如果在树下被5头狼围攻,他基本上是没什么胜算的,但是一对一单挑的话,还是很有把握的,想到这里,加上累了,他简单的用藤条捆住自己免得掉下来树之后,他就沉沉的睡去了,今晚上有熊皮,比昨天晚上暖和多了,也舒服多了,他相信,明天会更好的。

第二天早上,老哈首先又砍了些合适的树枝,削尖了,烤硬了,拿来当箭用,又从死狼身上,砍下了四条狼腿,一起烤熟了,一边烤肉,一边还用树枝捆成了一个架子,用熊肠绳子做成双肩的背带。他把自己的食物和工具都放在架子上之后,腰上别着两把石斧,手里提着两只标枪,背上架子,开始沿着小溪顺流而下的搜寻着。

这一天,他走了3个小时,至少10公里,可是依然没有看到人家,晚上他又生了堆火,找了棵大树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又上路了,一路上也比较平安,除了偶尔能看的梅花鹿和狍子之外,只有松鼠在树杈上跳跃,并没有猛兽出没。走了2、30公里之后,小溪已经不再是小溪了,而成了一条7、8米宽的河流,可惜水流还是很急,而且河里面石头很多,让老哈放弃了扎一个木筏的念头,继续在树上睡觉,不过他晚上有些失眠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为啥自己走了这么远,都还没有看到人烟呢?中国人口密度这么大,哪里还有这么地广人稀的地方呢?

来到这个世界一个礼拜之后,老哈终于看到远方好像有烟升起,他加紧走了过去,但是想想自己杀熊的问题,还是决定小心一点,先观察一下再说。

很快,他看到在河边大约3、400百米外一个没什么树的小山丘上,零零落落的散步着7、8个帐篷,这帐篷十分原始,就是几棵小树一搭,外面盖上不是到什么动物的毛皮搭成的,远比蒙古包来的原始,他正看着,只见到一个帐篷里面走出了2个人,看装束,竟然和老哈现在一样,只是把毛皮捆在自己的身上,而最让老哈吃惊的是,走过来的这个男子,竟然把头顶的头发剔掉,只留着脑后一点点头发,却扎成了七八个小辫子。

什么人这么cosplay生女真呀?难道他们是真的野人?我到底在什么地方?老哈彻底迷糊了。

老哈走上前去,大声的和对方打着招呼,汉语说完,那几个人只是转过头愣愣的看着他,明显是没有听懂,老哈小的时候,陪病重的姥姥的时候,和姥姥学过一些满语,不过长久不用,早就忘到了脑后。此时看着那几个人的充满警惕的目光,他也不知怎么,suwe aiyuun?两句满语出口,(满语,你们好吗?)那几个人马上释然了,笑着朝他走了过来。老哈一看,十分高兴,不过马上又郁闷了,他的满语水平,能说出满语一百句就不错了,而且有多年没用了,要是换了英语和西班牙语,都还比这个好办。

那几个人走上前来,咿咿呀呀的说了半天,他只听明白了几个词,比如Nikan,指的是汉人,aibide指的是哪里,想来那几个人再问他是哪里来的,是不是汉人。这几句纯正的满语,让老哈感到自己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在姥姥的床前牙牙学语的样子,想到姥姥已经过世二十年了,他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那几个人看着十分好奇,看着他发愣,他立刻清醒过来了,想了一下,指着自己说道,“bi(满语,我)jusan(满语,女真)”那几个人又把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接着问了一通,老哈估计他们问得还是自己从哪里来,干什么之类的,较劲了脑汁,才想起来这么一句:“dancan de bederembi(满语,回娘家)”那几个人听了,几分惊讶,立刻拉着老哈跑到了小村子中间的大房子跟前。这大屋子竟然是用树枝捆起来搭成的,而房顶和墙壁,竟然全是兽皮,看到这里,老哈放心了,这么多保护动物皮毛在这里,也不多自己身上这么一张了,大不了一口咬定是他们给的好了。

大屋的中间,被挖的凹陷了进去,生着一炉篝火,一个头发花白,也是一身兽皮的老太太,正在那里念念有词。听了刚才那几个女真汉子的介绍。便睁开了被烟熏得红红的眼睛,走了过来。

“mafa!(满语,老人,祖宗)”老哈作了个满族传统的打千儿,又指了下自己,说道“bi(满语,我)lalambi!(满语,肚子饿)”那老人看了眼老哈,便招呼他一起坐下,用木棍在火堆旁的灰烬了拨弄了一下,就拨出了两个不知是什么鸟下的蛋。老哈虽然不算很饿,但是这么示弱还是需要的,让人可怜总比让人提防来好的。看了老人对他和蔼的微笑,老哈也不客气,伸手就建起鸟蛋,敲碎了吃了起来,不错,虽然蛋黄还有点留汤,但是也算是熟了。他吃完一个,擦了擦手,又剥好了另一个给老人递了过去,老人看了看他,笑了笑,便接过了蛋,慢慢的吃了,老哈想起了自己去墨西哥旅游的时候,自己不会西班牙语,别人英语也不行,大家也是这么你看着我笑,我看着你笑沟通的,就算这样,还有Latina对自己投怀送报,(当然,她们不会英语,还是认识美元的。)现在毕竟自己还记得几句满语,比那时候的情况还要好些。

看着气氛缓和,老哈拼命想问出来自己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可是几个人给他的回答都是他根本不明白的,指手画脚比划了半天,他只知道,这个地方有很多山,山里有很多老虎,这条小河下去是大江,但究竟在什么地方,却没人给他一个具体的答复。

二十一世纪竟然还有这种原始人部落!看着陆陆续续过来的人,老哈算了一下,这个村子至少有50个左右的人,人数也不算少了。他们竟然都是这样,远离文明,对于现代化的东西,一点都不知道。

折腾了一阵,天便黑下来了,这时,两三个壮汉用木棍挑着一头小狍子走了回来,一大群人便在大屋里面把狍子剥了皮,烤了起来,老哈啥也没干,也稀里糊涂得分了一块肉,倒吃了个八分饱。

吃完,又打着手鼓唱了一回歌,大家就散了,这个时候,老人带着四五个人走了过来,拎着木棍,背着两块鹿皮,很快就搭起了一个小帐篷,老人示意,这个帐篷就是给老哈的。老哈感动呀,原始人真是纯真善良,难怪叫原始共产主义,要使现今的社会,人和人也能如此,那社会可真是美好了。

老哈躺在鹿皮上,看着头顶满天的星光,一颗流星划过,他连忙许愿,希望自己能够早点回到帝都,不过片刻他便后悔了,回去干啥呢?这里有吃有喝不是挺好的,生活简单,无忧无虑……

PS:满语并没有灭亡,会说的人不少,至少在北京,就有不少闲人穷极无聊,没事便爱用满语说话,大家有兴趣听听,可以搜索sohu上面乌答有MM的博克,里面无聊而热心的闲人很多,如果同是旗人,帮你找到祖宗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清早,天蒙蒙亮,老哈就被人叫了起来,一群人都拿着长矛和其他工具,二十来个男人,自动的分成了几个小群,老哈认出昨天自己最早见到的那个,叫吉亚胡云的,离自己最近,便拿起自己的家伙事儿,凑到了他那一群人里。然后大家便出发了,走了四五里山路之后,他们发现了一群野鸡,5个人七手八脚,很快就抓了四五支,老哈随手拿出自己作的熊筋弹弓,捡了一把石子,随手就打下了正在扑腾乱飞的七八只野鸡,然后,他解下捆住熊皮衣服的三根绳子中的一根,把那几只野鸡捆住鸡腿,搭在了肩上,这动作只看得吉亚胡云目瞪口呆,把他的弹弓借过去,玩了半天,便招呼大家,回家吧,今天打的东西够多了,甚至另外几个人抓的野鸡,也被放了,老哈十分奇怪,问了一下,吉亚胡云反倒糊涂了,吃不了的,放着就坏了,打那么多鸡干什么?老哈明白倒是明白了,但对这种思维方式还是有些不理解,当然,他们的晚餐并不止这些,一路上,同路的几个人纷纷拿着他的弹弓把玩,随手找了些石子发射,这几个女真人都是天生的神射手,没办法,从会走路就开始玩弓箭,对于射击的感觉那只能用天赋来形容,等走完山路回到小村里面的时候,他们一行已经多了4只兔子,3只松鼠,还有两只倒霉的斑鸠。

不过吉亚胡云没有机会练习弹弓,因为一路上老哈缠着他聊天,两个人现在连比划带满语,互相直接已经能了解六七成意思了。老哈对吉亚胡云的小刀和铜斧很感兴趣,吉亚胡云也大方,便拿给他看,老哈看了半天,颇为有点哭笑不得,那把斧子是青铜的,但是斧头只有半斤重,造型倒是挺像印第安战斧的,不过斧子的保养不好,已经长满了铜锈,问了吉亚胡云才知道,这父子是他爷爷传下来的,之前应该也用过很久了,完全就是一个古董呀!那把小刀,是铁做的,可惜,是熟铁做的,比起斧子来,只有一个字形容,那就是软,甚至比炒菜的勺子还要软,听吉亚胡云说,这是5年前,一个完颜部的人进山的时候换的,代价是30张狐狸皮和貂皮。听得老哈那个晕糊,还完颜女真呢,难到现在还是唐宋?五年才有一个人进山换山货?这怎么可能?这把在后世大概一块人民币就能买到的劣质小铁片,竟然能换如此多宝贵裘皮,这都什么世道亚!

看着那把小刀,老哈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我被传送到了古代?那个水晶球里面装的是时空之门?自己还能不能回去,还能不能见到自己的爹娘呢?越想他心里越发麻。直到回到了村子里面,开始做饭,他才缓过神来。

看到大家到河边杀鸡,老哈忽然动了作教化鸡的念头,他让吉亚胡云跟着自己,把几只鸡放了血,掏了肚肠,要了两个生鸡蛋塞在鸡肚子里,然后用河边掏出的泥土摸在鸡身上,然后把鸡摆在地上,在上面生起火来,等到把野兔和松鼠烤好,吃完又烧了半个时辰,才把火熄灭,把那几只鸡掏了出来,敲开泥包的时候,一股香味便冒了出来,把整个村子的人都吸引了过来,老哈看到这次作的成功,相当高兴,便拿着其中一只给老人送去,老人便招呼村里的孩子一起来分享,看着大家吃得开心的样子,老哈也很高兴,尽管他尝了一口,就觉得没啥好吃的,把剩下的都分给了大家。

吃完之后,那老人和吉亚胡云边来找老哈,唧唧汩汩说了一通,老哈没怎么明白,但好像是老人要老哈把弹弓交给吉亚胡云,老哈发现,原来原始人也是很贪心的哦,反正这东西也不难做,给就给吧,于是很爽快地就把弹弓交给了吉亚胡云。然后那个两人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老哈不明白的东西,接着,那几个早上和自己一起打猎的人,便跑了过来,把老哈的帐篷拆了,看的老哈莫名其妙,这都怎么回事呀?不过无所谓,身上的熊皮还算暖和,现在天气也不冷,大不了继续露宿好了,不过这些女真反反复复的行为,实在让他捉摸不透。

老哈还在发呆,另一个年轻小伙子东拉布把他拉了过去,在吉亚胡云的大帐篷旁便重新把他的小帐篷搭了起来,老哈觉得自己明白了,估计自己交上那个弹弓,就算是入伙了,现在就成了吉亚胡云小团体的一份子了,这样也好,自己也算是有组织的人了。

看着帐篷搭好,折腾了一天他也累坏了,便钻进帐篷倒头大睡。

睡梦中,他感到有一只手,轻轻的解开了他那个熊皮衣服,在自己胸口轻轻的摩挲着,好舒服……那手开始向下摸索,摸到他的内裤表面,忽然变得很大劲的摩擦,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从梦中惊醒,老哈看到一个裸女正坐在自己的身边,一只手正在自己的内裤上面抓来摸去。

老哈吓了一跳,那女的看他醒了,便俯下身来,搂住他的脖子,直接亲了过来,老哈下了一跳,连忙推开那女的,漆黑的夜晚没有多少月光,老哈根本看不清那女子的脸,他急忙问这是怎么回事,那女子有叽里呱啦说了一通,老哈尽力的检索着每一个单词,直到他听到“hojihon(满语,女婿)”的时候,才最终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他用一个弹弓,换了一个老婆!

老哈不是纯情小处男,他忽然觉得自己好笨,自己明明看过,金朝以前,女真族的社会还是处于母系氏族时代,女婿住在娘家旁边,给娘家服劳役,不过好像是可以一夫多妻的,经常有人把一家的姐妹几个都娶了,当然,这要他能养得起,给他搬家,就是招他做女婿了。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晕了,难道自己真的回到了唐宋时期,来到了某个生女真部落?穿越?这怎么可能,这实在超过了现在科学常识的,如果自己来到了古代,那么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否会影响到原来的世界……脑袋里顿时冒出了无数问号。

突然下身穿来的疼痛把老哈又拉回了眼前的时空,那个女子两只手在自己的下身摸莱捏去的,老哈猛地明白过来,自己还穿着内裤呀,原始人都没这东西,所以,解开衣服,就能掏出东西,那女子解开了之后,天黑看不见,原本以为能够一把抓住的东西,却被布料大挡住了,抓不住,让她很奇怪,然后就在自己的小肚子上面胡作非为。

你随便,我就随你的便,是老哈一贯对MM的态度,从那女子的口中,老哈明白,她是属于自己的,干什么都是应该的,至于说责任等等这些在后世让老哈最头大的东西,他也不想去想了,如果要想,还有个能让他脑袋爆炸的穿越之迷要他解答呢。

想到这里,老哈坐了起来,双手放在那女子的肩头,把他揽入了自己的怀中,那女子也很配合,顺势就转过了头来,四片嘴唇绞缠在了一起。

根据他那个时代的经验,老哈知道,在男女之事方面,男人能让女人舒服了,女人自然会给男人最好的反馈,对女生要耐心,要让她进入状态,才能让自己得到最大的享受。他的双手轻轻的向下的游移着,很轻,很温柔。

虽然看不清楚那女子的面容,但是从指尖传来的信息告诉老哈,这女子年纪不大,胸前的两个馒头不算太大,换在后世,应该在A+B-之间,但胜在坚挺,大小也算合适,正好是他可以一手掌握的。他的双唇也转移了阵地,轻轻地吻着那女子的脖子,不时地伸出舌头,吸吮几下,他的指尖把玩着少女胸前那两个小樱桃,还不时地用指甲轻轻瘙瘙痒。那少女如何见过这般调情,没有片刻,便开始喘息,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呻吟。

老哈把脸贴到了少女的脸上,还没有开始发烧,哈哈,还需要继续,他用脸轻轻蹭了会少女的脸庞,便轻轻地把她的耳垂含在了口中,一边用舌头轻轻舔着,一边用牙轻轻咬着,而左手也放开了那小樱桃,开始在少女平滑的腹部来回婆娑。

只听到那少女“啊”的一声,身体猛地变得僵硬,便整个倒在了老哈的怀里。老哈双手一下子变得大力气来,有些使劲的揉搓着那两个肉球,而双唇又找到了那女子的樱桃小口,开始疯狂的热吻起来,那女子已经完全瘫软在了老哈怀里,双手却伸了出来,死死的搂住老哈的脖子,按着他的头,让他双唇无法离开。

老哈的双手也转移了阵地,左手在那女子细小而柔软的腰肢上来抚摸,右手更直接来到了桃园洞口,那里已经是汪洋一片了,老哈一边和少女舌头缠在一起,一边用手指轻轻分开那两片嫩肉,找到了那个黄豆大小的小东西,他用两个手指用力的一夹,只听到那少女“哈俄……”发出了野兽般的声音,猛地转过了身子,把老哈推倒在地,然后自己饿虎扑食般扑了上来。

老哈只用百分之一秒,就把自己的内裤褪了下来,虽然小弟弟已经坚硬如铁了,但是老哈并不着急,他用双手拦住那少女的腰肢,把她抱了起来,然后张嘴咬住她胸前的挺立的乳头,大力的吸吮着,不时地还用牙齿咬上一下。那妹妹嘴里开始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老哈并没有听明白,但从说话时候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知道,这女子已经完全On heat了。但他还不着急,只是继续伸手摸到那一块又凸起又凹下去的肉丘,撩动着凹下去的缝,那女子的爱液被他逗得不住往外渗,顺着老哈的手直接流了下来,而她的身躯也在胡乱的扭动着,口中更是语无伦次,咕噜咕噜的不知道哼着什么,老哈知道,自己的口和手就如魔术家似的,已经把她带到轻飘飘的仙境。

时候到了,老哈猛地翻身,把那女子压在了身下。

(以下隐去1350字,如需全版,请联系作者。)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帐篷,老哈便坐了起来,确切地说,他这一夜他都没有怎么休息,也许是最近鹿肉吃得太多的缘故,再加上艰苦的生活让他锻炼得更加强壮了,这一夜他足足折腾了五次,其实他还是可以再来的,不过那个女子已经不行了,最后一次,他看到那小妹妹的双腿都已经不自觉地抽搐起来,他便停止了,听着身边女子的呼吸,老哈想了很多,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是个王老五,虽然不是没有异性伴侣,但却没人愿意嫁给她,他对什么都有兴趣,就是对赚钱没兴趣,老大不小,还和父母住在一起,每天洗衣做饭的宅在家里。现在中国女青年都比较物质,不过他在国外也参加了不少的带有相亲性质的网友聚会,结论是,如果腿着去,基本没什么姑娘叼你,“你算老几,猥琐男一个”。如果开个一般的车的去,就会有姑娘对你略感兴趣,当然对你的工作,身份,薪金收入更加感兴趣,然后表明“我不是物质女孩,我不看重这些,我更看重感觉和缘分”。如果借个有点品味的车比如宝马7系宝石结奔驰S之类的,就会有姑娘主动和你搭讪了,并且会在不经意间问及你的身份和工作,当然不会问你的收入,还会特别表明“我不是物质女孩,我不看重这些,我看重魅力和个性”。如果你运气好可以借到天涯法哥的法拉力或林衙内的蓝宝鸡泥,那基本上就是女人往你怀里扑了,弄不好还看得到cat fight,几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子互相撕咬一番,这时候,你就是那缘分,你就是那感觉,你就是那个性,你就是那魅力,你就是除了物质和金钱以外的一切的一切。

现在一个女生躺在他身边,而且真正的属于他,看着鹿皮上面一团团散乱的痕迹,他发现其中竟然有一丝红色,让他心里说不出的复杂,看着那黑色的长发盖满赤裸的后背,他只是简单的用手轻轻撩起那妹妹额头的头发,他看到一张笑脸,小的是那么纯真,那么无邪。看着她微微翘起的嘴唇,老哈看到了幸福。

1.
家园 2.

过了一会,那女子也醒了过来,老哈把她搂在怀中,向她打听了起来,这个女子名叫福乐哈,满语里面,使小白杨的意思,她是吉亚胡云的二女儿,今年才十五岁,老哈知道了不禁感慨,自己的年纪足足是她一倍了,换了在另外那个世界,昨晚上的行为,足可以给他扣上一个强奸幼女,然后把牢底坐穿了。

天色大亮了,两人赤身裸体的搂在一起,福乐哈一脸羞红,像极了后世一个叫广末凉子的日本演员,让老哈越看越爱,不过他还没有来得急做什么,外面吉亚胡云就在叫他了,让他觉得有点扫兴,不过,这小女生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不用着急,想着,边整好了衣服钻出了帐篷。

老哈不想走远,他记得昨天和吉亚胡云聊天,他说过,整个村子只有四五件陶器,都是换来的,村子里面自己并不能做,他便和吉亚胡云商量,今天自己不打算出去打猎了,打算看看,研究一下,能不能在村子里面把陶器做出来。

吉亚胡云听了十分高兴,反正有了弹弓打小动物很方便,也不在乎少他一个人,更何况昨天晚上,女儿叫了大半夜,其实大半个村子的人,都在听着,他十分理解老哈现在肯定十分劳累了。便问他有什么需要,想了,老哈便先把他的铜斧借了过来,然后回家,拖着福乐哈一起来到了小河旁。

做陶器,首先要有粘土,还要水来搅合,这两点,河边都有。然后最好还要烧窑,这又需要很多木头,顺着河飘着运输最方便,所以河边是最好的窑址。

老哈问清楚小河的最高水位线,又看了看河边的土壤情况,感觉问题不大,他在脑袋里面计划了一下流程,才发现,要把水运到三米高的河岸上,好像还没有容器,用动物膀胱效率太低,那仅有的几个陶器是村子里面的宝贝,他要是去要,倒是也能借来,不过他并不愿意,万一打碎了,一破罐子二十张鹿皮的代价,是他难以想象的。

看到旁边倒掉的一棵大树,他忽然冒出了箍两个桶的想法。正好,手中有铜斧,箍桶,就是把木头劈成小片,然后捆在一起罢了,应该难度不大,他和福乐哈商量了一下,向她要了半张狍子皮,然后用斧子把皮张切成小皮条,接着,他教会了福乐哈如何编绳子,便自己找那棵倒下的大树,开始劈小木条。

木条劈了一堆,然后一边修型一边开始拼,福乐哈很快编好了皮绳,然后就坐在一边看着老哈劳动,原理简单,但操作的难度还是很大的,老婆又在监工,看着她那美丽笑脸,老哈总是时不时响起昨晚那事儿,而一边干活,他还一边和老婆聊天,比如问她喜欢吃什么,喜欢干什么等等,希望能够对他有更多地了解。这样一来效率自然也高不起来,劈了五六个小时,老哈才终于把木条拼成了一个桶的形状,然后加上桶底,用绳子使劲扎上,竟然还真得像个桶的模样。

看着福乐哈抱着桶开心的样子,他才忽然想起来,自己做的这东西,与其所是桶,倒不如说是盆,忘了留捆绳子,放手的地方了。

他只好把桶要了回来,拆散,重新找了两根更长的木条,劈成需要的形状,并在高出其他木条的部分,用斧子刻出了一个槽。老哈并没有着急把桶重新箍起来,而是把拆散的木条编号,照着号码,又照样用斧子辟出来了一套,然后才开始重新装配,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两个水桶已经有模有样的做好了,他劈了一根合适的小树,做成了一根扁担,然后到河里打了两桶水,试着挑在肩上,发现效果还算不错。

福乐哈看到,也把扁担抢过来挑,只是看了一下她便做的有板有眼,至于说扁担的平衡问题,更是一下子就掌握了。不过老哈舍不得老婆辛苦,便又抢了回去。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看到这水桶都十分惊奇,毕竟,打水方便多了,另外几家人也想要,老哈却还惦记着做陶器的事情,吉亚胡云倒是劝他放心,不要担心打猎的事情,现在的季节,吃得容易找,而且,女真人的习惯,谁打到了猎物,只要自己吃完,分给别的没打到猎物的人天经地义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永远走运,他们要是去白吃,谁也不能拦着。还是原始社会好呀!人们的思想觉悟都是那么的高!不过老哈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和另外几家的人商量了一下,说好了以后30天,他们家的饭由大家负责,他们专门给大家做东西,估计木桶很快就能每家一套,也许后面还能有陶器,那几家人都没有反对,实际上,初夏季节是打猎最容易的时候,刚飞来的候鸟正忙着下蛋,拿着弹弓,到芦苇丛走一趟,几十个鸭蛋,几只鸭子,是很随便能弄来的,养活另外一家人,根本不是问题。

学涡轮机的老哈学过叶片保护层的烧结,更因此留意了陶瓷烧结的原理和历史发展,烧出几样简单的陶器,他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第二天,老哈才发现,自己已经实际上成为了吉亚胡云家的主人,大家都在等着他安排工作。福乐哈昨天看了一天老哈如何劈木头箍桶,便开始教他的两个哥哥,拆开一个木桶,照样劈木条。

老哈和吉亚胡云却有别的事情做,他生了一堆火,然后把烧着的木头熄灭,收集了一些木炭,都切成一定大小,在火上,重新把木炭块都烧红,然后用树枝象用筷子一样,把烧红的木炭重新摆好,接着,他把吉亚胡云的那把熟铁小刀拿来,擦干净,插到这些烧红的木炭中,烧了有十五二十分钟的光景,他便把小刀抽了出来,迅速插到了木桶装着的凉水中,兹……,随着一股蒸汽的冒出,老哈知道,这把刀的渗碳和淬火工作完成了,他拿起一根木条试验了一下,果然小刀锋利多了,但是还不够,他又把刀在砂岩石块上磨了一会,把刀刃磨好,再一次试验,这次实在是锋利不少,他把小刀还给吉亚胡云,让他也试验了一下,吉亚胡云试了一下才发现,这把刀真的是锋利多了。

他们这边弄完,福乐哈已经又提着两个水桶走了过来,技术一旦掌握了,就没什么秘密了,做出东西自然更快。老哈亲了亲老婆,便要过来铜斧,劈了几片厚木片,然后用重新加工过的小刀,在木板上刻出缺口,四片木板一拼,就有了一座砖胚的模板。

这个时候,老哈才意识到,他们没有锄头铲子,要挖土是十分不方便的,不过不挖土,挖软软的河泥还是容易的,于是老哈又劈了几块留着长柄的木片,再用皮绳子把这木片的长柄和长木棍捆在了一起,就做成简单的木锹,这东西很不结实,如果铲土的话,一脚踩下去,立马坏了,不过水中的河泥很软到没有问题。

做好了三把木锹,老哈便和吉亚胡云跳入水中,小心地把水中的河泥铲到水桶中,虽然大半桶还是水,但一桶只要提到岸上去,还是能箜出够做一块砖胚的土,不过含水太多的泥土太软了,还需要晾干,反正和别人家商量好了三十天,老哈并不着急,现在的任务,就是多积累些河泥,就算堆着风干过头了,没关系,以后再浇点水就行了。

挖土是重体力,却不要多少技术,所以吉亚胡云和两个儿子把这个工作承担了下来,老哈跑回去陪老婆一起做水桶,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老婆,手比自己巧得多,斧子劈下去的力度非常准,同样劈木条,基本上没有什么返工,没有废品,几下就能批出合适的木条,他看着自己昨天留下来的那一堆废品,不禁相当的惭愧。自己想帮忙,反倒几次弄巧成拙,看着老婆有点生气的样子,他觉得老婆更漂亮了。

等到这天结束的时候,清点了一下,他们竟然做好了8个水桶,其中大半都是福乐哈的功劳,而泥土也已经对了大概有两个立方米,他那两个哥哥的体力实在让老哈很惭愧,自己可以说要技巧稳定性的工作,或是体力,比起这些原始社会末期,母系氏族的人们来,竟然一点都没有优势。他唯一拥有的,也就是见识更广些罢了,这些见识,是在远超出了那个时代,对于生女真来说,再丰富的想象力,也不会想象到一千年后,世界究竟会发明出多少神奇的东西。

老哈计划着明天的工作,挖的河泥差不多够一个窑的了,明天一个人打砖坯就够了,不过到时候烧起火来木头可是需要不少,还有鼓风用的皮囊,烟囱,活塞等等。他闭上眼睛,琢磨了几遍,最终确定了窑炉的详细方案和每个部件的做法。

水桶是很受欢迎的,但是大家也并不着急,因为照这个速度,明天晚上,小村子里面每家都能分到两个水桶一副扁担了,福乐哈却有不高兴,做水桶这个工作,她是干得最好的,不用作水桶了,她又要干不比别人干得好的事情,顿时少了许多成就感。老哈只能拼命保证,老婆的手那么巧,肯定后面还有很多工作会做得更好,比如捏陶器,当然了,打砖坯这种体力活儿,他是肯定不会让老婆去干的,自己可以苦可以累,如花似玉的老婆,累成黄脸婆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新的一天开始了,他们又借来了一把铜斧,然后吉亚胡云带着大儿子去砍树了,老哈和福乐哈守在河边,一边等着上游漂下来的木头,一边开始准备鼓风用的皮囊,管子和烟囱。烟囱高了,可以增加抽风能力,提高窑里面的温度,将来烟囱的材料,老哈是打算用陶制的,不过一开始,陶器还没有开始烧,就先用木头代替,做法很简单,把一棵原木劈成两半,再把中间挖掉,然后再用绳子捆起来,拼成一根管子,老哈计划窑炉先用日晒干燥的砖坯垒好,开始不烧陶器,而烧炭,烧炭是不用烟囱的,不过还是预先准备好再说,皮囊也是一样,不过烧炭的时候,做陶器胚和准备燃料的工作轻松不了,他还是先做得好。

鼓风的管子和烟囱做法一样,不过里面的单向阀门去不好做,老哈用木头刻坏了两个,还没搞定,不过等到福乐哈弄明白要做什么之后,很快就给他除了合格产品,老哈是越来越爱这个老婆了,趁着大家都在忙,两个人便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大白天做起爱做的事情来了。

第二天的老哈和福乐哈的工作就是垒砖窑,吉亚胡云则根据他的要求,把看来的整棵木头劈成合适的木段,而两个儿子又继续开始了取土工作。土窑设计得不大,到了中午就垒好了,然后老哈把木段放了进去,点火烧了一会,便把窑炉封了起来。等到了晚上,一炉的木炭就烧好了。老哈看了看,便取出了其中一部分碳,然后接上皮囊和烟囱,重新把里面的碳生了起来,温度很高,等到月上中天的时候,燃料烧光,火已经熄灭,老哈看了下,窑炉的内部,土胚砖块已经相当硬了,他估计温度至少有六七百度,烧陶器应该是没问题了,不过由于开始的砖胚没有足够干燥,所以炉内有些变形和裂缝,必须用稀泥补好,反正他打算这个窑炉,烧几个陶器,再烧些好砖之后,也就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了,不用做得太好。临睡之前,他又看了下烟囱,底下一截木头已经有些碳化了,不过简单,他把烟囱倒了过来,问题就解决了。

第三天,首先烧制的烟囱用的几截陶管,以及福乐哈涅出来几个歪歪扭扭,说不上杯子说不上碗的东西,经过半天的烧制,竟然烧成了,不过那几个碗的样子,只能用艺术品形容,完全没个样子,表面也很粗糙,和一般的砖头一样。老哈看着十分的不满意,但是村里人已经了翻天了,打起鼓跳起舞,狂欢庆祝了起来,可惜没有酒,所以老哈一直没有进入状态,他在计划着如何做一个陶轮,这样就能做出正圆的东西,另外陶土的质量也太差,需要好的陶土,但是他不是学地质出身,对哪些陶土好,那些不好完全没有概念,这都好办,慢慢来,用各种土试验就是了。

大家都在庆祝,老哈心情不好不愿意掺和,便一个人回到了窑炉前,重新安装着烟囱,这个时候,他看见福乐哈走了过来,借着火把的微光,他看到福乐哈嘟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儿,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宝贝,怎么不开心了?”

“我不开心是因为你不开心,你为什么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呀,只是还有活儿要干。”

“这个明天也可以干,为什么你宁可干活也不陪我跳舞?”

老哈一下子懵了,看着这个小小的野蛮老婆,一下子乱了分寸,他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但分分合合几次之后,对感情也就麻木了,甚至可以说有些没心没肺,他原以为男人真正纯洁的爱只有一次的,当那次爱来了,他会不顾一切,当那次爱死了,也就不会再有了,那次爱的太深,然而痛的也太深。所以那次之后男人的爱也就麻木了.男人以后也会爱上别的女孩,只是那种爱却已不再纯洁,包含了欲望,包含了同情,包含了怜惜~~~~~ 这个时候他才感到,这一次才是他的真爱,以前的一切,相比只是玩笑。

他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把老婆紧紧抱在了怀里。两个正热吻的人倒在了地上,福乐哈却大叫了起来,原来他们坐到了灰堆之中,草木灰!我怎么忘记了这个东西?老哈这才想起来,草木灰和粘土混合在一起,在1000度的高温下,就会形成原始的釉,这样,陶器的外观和防水性就会好很多。

下面一个月的日子,老哈过的难得的开心,陶轮做出来了,当不是石头的,而是用粘土烧出来的大圆盘,中间有个圆洞,插上木棍之后,圆盘可以绕着木棍转动,而在圆盘上面,陶土就会跟着旋转,然后就能做出正圆形的东西。借助这个工具,福乐哈很快捏出了像模像样的水壶和陶罐。

刷上了草木灰简易釉的陶罐,经过两次烧成,已经和老哈后世看到过的泡菜坛子很象了,陶器的普及,让小村里的所有人喝上了肉汤鱼汤,村里人家里用的东西,迅速陶器化,福乐哈又开始担心,是不是自己很快又要失业了,毕竟,村子里那么点人,消费能力实在有限!而老哈一点不担心,窑炉,至少还能烧砖,砖房子可以这四面透风的帐篷好得多,盖这么多房子的砖头,可还是要烧很久的。不过他的视野更加宽广,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认识到了自己有一个温度1000度的窑炉,加上取之不尽的木炭,他想到了冶炼金属,这个温度应该已经可以融化铜了,有了更多金属就能制造更多的工具,所以他让村子里所有人,出门的时候,有不一样的石头就带回来,他放到窑炉里面一起炼一炼。

不过他开始并没找到金属矿,却找到了石灰石,也烧出了第一块水泥,对于水泥的用法,老哈与众不同,他考虑的是,用陶罐和水泥,制造最简易的罐头。为此,他烧出了一个和泡菜坛子一样,坛口边上有个水槽,可以象做泡菜一样盖上盖子用水密封,然后他把肉放进坛子,烧开了,隔了半天,又烧开了一次,其间注意保持水槽里面有足够的水密封,虽然外面的空气进步来,里面烧开的水汽,还是可以从水槽中透出来,等到第二次烧开后,他就把磨成粉的水泥撒进水槽里,小心合成水泥浆,等到两天后,水泥就硬化了。

老哈估计,由于两次高温杀菌和完全密封,这个泡菜坛子里面的肉,也和罐头一样,可以被长期保存了,不过他不敢掉以轻心,第一坛子肉放了两个礼拜之后,他把罐子打开,品尝了一下,果然没有变质!这可让他高兴极了,毕竟东北的冬天是很可怕的,根本找不到食物,必须依赖储存,这种陶器罐头,虽然体积庞大,重量惊人,但是能够完成长时间防腐的问题,也就意味着他们小村子的人,再也不用担心冬天的食品问题了。

在罐头成功后的第三天,老哈灰烬当中发现了几个黑色小疙瘩,经他仔细观察,应该是海绵状的熟铁,这实在让他大喜过望,不过,尽管据说发现矿石的地方离小村子还有一段距离,他还是决定过去好好看看。

“老公,我不想你走!”

“宝贝,如果这次真的找到了铁矿石,那我们就可以炼出铁来啦!”

“练出铁来有什么好的呀?”

“铁能做的东西多了,比如说刀,比如说锄头铁锹……很有用的”

“铁锹锄头是什么东西呀?”

“是用来挖土的东西,很有用的!”

“不知道,也不希罕……我要你陪我,我不想你走,一下子都不想你离开我!”

“我就出去两天啦,一天走去,一天走回来啦!”

“太长了……”

“不长,中间就一个晚上,我第一天早上走,第二天晚上回来就是了!”

“那还可以,答应我,第二天一定要回来!”

“我答应你,骗你是小狗!”

“嗯,那还差不多……”

“同意了?太好了,来抱抱!”

“不行!”

“怎么又不行了?”

“没有,同意你明天出去,不同意你抱抱!”

“为什么?”

“因为我要……咬你!”

天亮了,老哈照常出发了,不过等到到达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加上天阴,四下很黑,他就先休息了,第二天,他找了一个上午,没找到什么,打算回家了,却在发现了一块相当不错的磁铁矿石,他又四下寻找,又找到了几块,不过没有挖掘工具,他只好重新砍了木头,又用石头打了个最简单的锄头,锄头没做完,天就黑了。第三天,他把锄头做好,四下挖掘,大概收集了30斤的矿石,还找到了一块很大的水晶,他发现没东西装,于是砍了几根柳条开始编筐,中间没东西吃了,又去打了两只野鸡,等到吃完,天又黑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矿石走上回程,天下雨了,走了一半,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等到第五天,他满心欢喜的往回赶路,身上的担子虽重,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高兴,充满了希望,一路走一路上盘算着,后面要给老婆什么惊喜。他回到村子的时候,才发现,村子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变。

吉亚胡云,自己以及他大女婿的帐篷都被烧掉了,村子的大屋也塌了一半,一个人影也看不到。他跑回自己家,发现除了一地血迹之外,什么也没有,跑到窑炉边,发现窑炉也已经被彻底得捣毁。他大喊着福乐哈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但是除了风雨声,什么回音也没有,他跪在雨中,任凭雨水打在脸上,他知道,那雨水是苦涩的,因为其中有他的泪水。

雨中,他感到有一个人给他的身上披上了一块鹿皮,他一回头,还没有看清来的是谁,就晕倒在地。

这里鄙视一下《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烧陶器可不是像他里面写得那么简单,他那样做出来的,估计和教化鸡的外壳一样,是一碰就碎的东西,不知道的东西最好别写,信口开河的话,人品是很有问题的。当然了,如果脸皮和城墙一样,也就无所谓了。这种垃圾东西还被强推,可见起点编辑的素质也要画个问号,当然,如果要是当年幻剑美女编辑不那么严格要求的话,我也不会入蚕房几次了。起点取代幻剑,实在是脑残的最大胜利!

等到他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还好,这段时间的体力劳动,让他身体结实了许多,虽然受到了心灵和肉体的重大创伤,但是还是挺过来了。从照顾他的老人那里,他才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他走的第一天下午,来了一个完颜部的商人,来推销商品,除了食盐,也带来了一些陶器,可是因为自己村里能够烧陶器的缘故,所以这次小村只买了些食盐,反而还卖给了那人一个陶碗。那人打听了村中陶器的生产情况后,就回去了。

等到第三天夜里,却突然来了很多骑马的人,他们直接杀到吉亚胡云家里,把他和两个儿子杀死,然后把福乐哈和他姐姐掳走了。那群人还捣毁了窑炉,并且告诉小村子里的人,以后要是再烧陶器,就要把他们全部杀死。

远古时候的商业竞争竟然是如此的残酷!老哈后悔没有早打听清楚一切,他现在满语已经很流利了,早就有机会了,只是他一直不愿意相信自己能够穿梭时空,不愿意相信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宁愿认为自己只是不小心流落到了西伯利亚某个世外桃源,那里的人从来没被现代文明打扰过,但他现在必须明白,所以要向老人了解清楚一切!从老人的口中,他才明白,对于女真人来说,尼堪是非常坏的,如果看到了女真人,就会把他们抓去做奴隶,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但是女真人又需要尼堪的一些产品,比如铁刀,尼堪就经常欺骗女真人来做生意,然后抓奴隶。后来完颜部人多,每次做生意,都所有人一起去,尼堪人少,打不过,抓不了所有人当奴隶,就只能和完颜部好好做生意,而别的女真人少,去了还是要被抓的,结果只好从完颜部买东西。实际上完颜部垄断了贸易,然后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利润,就变得越来越强,由于能开出很好的价码,他们甚至开始招募尼堪帮他们干活,比如制造陶器和炼铁,并用这些产品换来山里生女真们的山货,再高价卖给尼堪汉人。小村的陶器,做得甚至比完颜部的产品还好,如果继续存在,必然对完颜部的垄断利润产生影响,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从肉体上消灭竞争对手!

老哈问老汉,完颜部的酋长是不是叫完颜阿骨打,老汉说不是,是一个叫刻里钵的人,老哈完全没有听过这个人,他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是穿越者的命运,他估计那个水晶球是来自未来的时空之门,不小心被传送到了二十一世纪,而再次被他打开之后,又把他送到了古代。至于其中到底是什么科学原理,他也没有兴趣去探究了,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努力求存,眼前的事实告诉他,原始社会,比现代社会更难生存,只有成为强者,成为最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被人主宰。

2.
家园 3.

虽然不知道具体到了什么时空,他从完颜部崛起的过程,加上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他估计自己应该是回到了宋朝初年,或者唐朝末年,至于如何在这个动荡的大时代生存下去,他已经咬紧了牙,福乐哈的离去让他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没有任何底线的生存下去!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被尼堪抓去,你就要做一辈子的奴隶了,再也吃不到肉了,每天都要在皮鞭之下劳累到趴下,山里面多好,什么都有,我们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而没有人管……”

“我其实从小就是和尼堪人一起长大的,我说尼堪话比女真话还好,我原本只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女真人,想过着自由自在的女真人的生活,可是我错了,我们是没有自由的……”

“如果我们没有自由,那么天下就没有人有自由了!”

“错了,我们现在没有,但是以后我会给大家带来自由的,你们等着我,我很快还会回来的,自由才是我的夙命!”

说完,老哈告别了老人,他走上了下山的旅程,这一个多月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对世界的看法。

关于石器锄头

石器锄头,是不难做的,但并不是百度上搜索出来的那个中间打孔的石头锄头的形制,那个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磨制石器,制造和加工的难度,并不是主角没有任何工具,能够在一天之内作完的,新石器时代种植用的石锄,自然和旧石器时代,用来挖掘根茎职务的石锄一样。

做一个石锄很简单,前提条件是你有一把石斧,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怎么做了,然后要怎么办呢,去砍一棵分叉的树,然后分叉的地方,一边留着整根树干,(这边通常比较细)。另外一边留下2、30厘米的树干,然后把切短的那边树干,从中间横向用石斧劈开一个切口,再把打成扁平状,下宽上窄的石头插入这个缺口,然后用绳子捆紧就可以了。这个制造也是有讲究的,象《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里面直对直捆,是可以捆上,但没法用的,另外,无论如何,陶片的强度是不够当锄头用的。

我看过的一本大部头英文书里面有这个的照片,制造的难度并不高的。但是选用什么样的木柄,石片打成什么样子,都是有讲究的。《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的作者,如果知道该怎么做,自然也是能做得出来的,我取笑他,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描写,错的太离谱了,如果看过任何一本描述新石器时代的书(哪怕光看图片)都不会犯那么多低级的错误,我知道怎么做的东西,他肯定不知道,知道就不会胡说八道了。我承认这本书我只看了十章,我要为自己的门牙着想,再看下去,那肯定是要笑掉了的,没有知识不可耻,没有常识,就不太说得过去了,没有常识还胡说八道,只能说RP不好,当然了,这种书还强力推荐,只能说编辑的RP也不好。严谨的人写不了穿越,穿越本身就不可能解释了。

另外,英文书很多时候却是比中文的好,至少图画得很清楚,那是作者生怕读者不明白,不象中国的书,尤其是学术方面,很多作者生怕读者看明白了。我也没说我英文有多好,我翻过的那一堆英文大部头,90%都是只看图的,能够看明白就够了。

本文中出现的东西,比如后面投矛器,投石带,波拉弓等等,都是我在博物馆里看到过实物的,(当然国内的博物馆是没有的)很多都是和讲解员讨论过的,什么样的东西,能做什么样的事情,都问过了,不会夸张的,所以不会有问题。写穿越之前,去一下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还是很有用的。

认亲

相比老哈,穿越了整整两个多月,才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年代,丁天爵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弄明白了自己到底到什么朝代,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杭州涌金门边的码头上,一群人正在围观。

他的阿玛尼西装照例碎成了破布条,不过买办毕竟是买办,他手上戴的卡迪亚8克拉白金钻戒,24颗镶钻的Van Cleef手表,以及脖子上那个价值40万美元的,白金为底,镶了18颗克拉钻石的十字架,都还随身带着,没有损坏。

看着他这一身珠光宝气,谁都知道这不是寻常人,自然没人敢打主意,等他醒了,反倒是有个路过的老板送了他一套府绸的儒生服装,好生的巴结了一番。丁天爵知道自己在杭州涌金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穿越了,涌金门后世因为梁山好汉浪里白条张顺而相当的知名,他后世在杭州游览的时候,也路过过,老城门还是那个样子,不过周围的高楼大厦却全都不见了,近在眼前的西湖,更是另一番景象。他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候,好在他以前有过浙江同学,南方的方言变化不大,他能够听得八九不离十,照着那腔调说话,对方也能明白。可是问那老板,得到的答复是绍圣三年,丁天爵历史并不很好,听了这年号,一头雾水,连是南宋北宋都不知道,好歹绞尽脑汁,想起王安石变法时候的年号好象叫熙宁,当得知这是先帝的年号,现在太后过世,圣上刚刚亲政不久时,他才猛地想起来,他穿越到了小说天龙八部结尾的那一年,至于是公元多少年,那个老板自然不知道,不过他知道有人知道,就是基督教会。仔细打听了一下,杭州倒还真有树着十字架的景教堂子。那老板很是客气,立刻雇了两乘轿子,送丁天爵过去。

他们刚到,丁天爵立刻问神普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神普立刻回答是公元1096年,根据他贫乏的历史知识,这一段时间的历史完全是一片空白,早几十年那是王安石变法,看着王安石和司马迁两大巨头PK,有意思,再往后到了宣和年间,那就更热闹了,水浒传,金瓶梅,可都是那个时代的,而这中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从历史教科书,到网上的那些“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们,似乎选择了集体性遗忘。

早个两三年也好呀,咱们可以去大理,看看段誉,能和北乔峰南慕容交上朋友也好,偏偏就在半年前,丁天爵同学非常喜欢的乔峰同志,已经舍身取义,在雁门关外挂了。穿越就穿越了,为啥不能穿越个好年头呢,让他大为的失望。

接着那个老板和神普便八卦了起来,详细的打听丁天爵的身世,以忽悠为职业的买办,对于撒谎骗人,从来是信手拿来毫无问题,更何况自己本来就是基督教徒,对基督教的历史相当的熟悉,糊弄住这个神普,更是小菜一跌了。他便说自己从小流落海外,在世界西端英吉利学习基督教,两年前乌尔班教皇计划要收复胜地耶路撒冷,所以派他当使者,前往东方,招募基督教徒来支援圣战,他脖子上的十字架,就是教皇的信物。然后,就说他如何做海船遇险,四处飘流,随口讲起了辛伯达航海记。

神普虽然不知道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事情,但是拜占庭皇帝可是向天下所有基督教会都发了收复胜地的求助,他们聂派也是知道的,再看到丁天爵那个镶满钻石的十字架,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当然是深信不疑,那老板听了丁天爵那神奇的遭遇,更是下巴都掉了。

正在丁天爵一把鼻涕一把泪讲故事的时候,突然一群人冲进了小教堂,为首一个,身高和丁天爵一样大概180,生的是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和丁天爵一样,大约也有180多斤,两个人看起来,竟然有三五分相似。

只听到来人进门看了一眼,便指着丁天爵大喝道:“这人就是我弟弟?!”伸手一指,只见身后五六个泼皮飞奔而上,把丁天爵按倒在地,丁天爵大惊,想着挣扎却被人按得结实,虽然他身材魁梧,足比那几个泼皮平均高出一头,分量更足,可惜他读书人一个,却哪比得上泼皮们每日在街头厮打,被人制得一点脾气没有,没两下,裤子便被人扒了下来。

那神普当然怕教皇使者受了伤害,但架不住另外两个泼皮直接就把他扔到了另一边,罗马天主教和聂派并不算完全的一家,所以神普也没继续搭救,丁天爵只听到那商人在一旁说着:“朱大官人,这一定是误会,误会呀!”然后就是扑通一声,估计那商人也被扔到了一边。丁天爵闭上眼睛,等着挨扁。却感觉那朱大官人的手,在他的屁股上来回抚摸……

“哦,卖糕的,他不会是好这一口吧!”想到这里,丁天爵咬住了嘴唇,他知道,生活就像是强奸,如果你没办法抵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

“谁让你们手这么重的?还不快把我弟弟拉起来!”听到这里,丁天爵还没睁开眼睛,就被那几个泼皮又拎了起来,那个朱大官人却一下子给他来了个huge hug,让他完全喘不过气来,那朱大官人哭得和小孩子一样,喊着:“兄弟,可把当哥哥的相死了,你知道你这一去十八年,咱们全家可把两浙路上上下下数十个州县都翻遍了,可算找到你了,呜呜……”

丁天爵彻底迷糊了,四下看去,发现那数十个跟来的泼皮也都一起跟着和死了爹娘一样痛哭,他一看就知道,这朱大官人肯定是个厉害角色,那帮泼皮对于老大,肯定是怕得要死,又敬佩的要死,可见此人的不一般,一定小心对付,当前之计,就是先装糊涂,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再说。

只见那个商人爬了起来,走到那朱大官人面前,行礼道:“朱大官人的小弟弟失踪18年,这位兄台正好流落海外18年,难怪了大官人上下寻觅却无法找到半点踪迹,如今令兄在异域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刚回中土,就能和大官人相认,实在是可喜可贺呀。”

“快快快,赶快和我回家,奶奶在家中等着你呢!刘半仙真的是太灵了,”说着,朱大官人放开了丁天爵,对着身后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说:“赶快准备一百贯,给刘半仙送去。”丁天爵听到这个数字,眼睛顿时有了光彩,对于宋代货币的价值,他并没有清楚的概念,不过还是记得有出戏文叫做十五贯,讲的是什么不记得了,但是,十五贯已经是个大数字了,都能逼死人命了,这抬手就能给人一百贯的主,家境可想而知了,估计不是大官便是巨商,到他家当衙内,自然少不了吃香的喝辣的。

PS:宋人的财富,并不可能像某知名网络写手在他的小说中强调的:“宋人一般有多少家产――宋哲宗时期岑象求评估说:“十六七万缗,中人家之产也。”意思是说:宋人的家庭平均财产约为1600余贯。北宋后期,江西人谢逸评估:“十万缗,中人家之产也。”,亦即每家平均财产1000贯。南宋由于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人均家庭财产约为3000贯至10000贯。“

真不知道这位兄台看过水浒传,金瓶梅,三言二拍或者任何一本描写宋代的书没有。真钱可不是网游里面游戏币,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然了,要当亿万富翁还不简单,去津巴布韦就好了。

朱大官人是骑马来的,拉着丁天爵也骑马,他倒是在坝上草原玩过几次,不过那里的高头大马和朱大官人的差不多,却比原本是另一个泼皮的坐骑,让出来给丁天爵的那头比驴大不了的小马要雄壮的多,结果只有两个,第一,丁天爵并没有费很大力气就爬上去了,毕竟,这马的肩高只有1米出头。另一个结果,就是这匹可怜的小马跟着朱大官人的大马跑了几步,就呼哧带喘不能坚持了。他把不得下来和那个商人一起步行,买办是聪明人,听了商人几句解释,就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朱大官人名叫朱冲,是杭州一霸,放在水浒里面,那也是天王晁盖,柴大官人级别的主儿,他奶奶现在正在病重眼看着就要咽气了,而奶奶的病根儿,在于十八年前正月十五灯会,他带着家里的小孙儿出去看灯,谁知去给孙儿买个糖葫芦的时候,小孩子就丢了,从此留下了心病,朱家更是到处打听寻访,却都没找到这孩子。那时候朱家还不富裕,也没法像如今般到处发榜悬赏,所以打听不到也便作罢了。

这些年朱家忽然就发了,但是老奶奶却越病越重,眼看着奶奶快不行了,朱冲便找来了杭州城里最有名的刘瞎子刘半仙,半仙卜了一卦,算说这孙儿就在杭州城内,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能够找到,就是解了老太太的病根儿,老太太便能再活一季,若是找不到……

丁天爵中午在涌金门出现的时候,衣衫不整,屁股露了出来,被人看到上面有一块和朱大官人悬赏要找的一样的胎记,便马上报告了朱冲,因为已经到了第四十七天,那朱冲听了消息便立刻根据他们的行踪找了上来,把他架去认亲,也才有了自己被人扒了裤子摸屁股的事情了。

朱冲是谁,丁天爵一点概念没有,虽然日后他衙内朱腼闹花石纲闹得厉害,方腊起兵就是打着要杀小朱的旗号,可见其影响之恶劣,但是老爹的名气明显是小得多了,虽然丁天爵不知道老朱很快就要和一代奸相蔡京打得火热,他就看这朱冲的派头和架式,便直觉感到,这家伙日后不会是流氓头子这么简单的,如果要在这个穿越的年代干点什么,借助他的力量,绝对是上好的选择。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编好一通瞎话,在他们家当好衙内,不过,这朱家小弟的名字叫做朱凎(gan),可远没有自己的名字好听,怎么才能留住自己的名字呢,这是个问题。

丁天爵看着朱冲的背影,竟然是一样的身板儿,虽然这家伙一脸横肉,看着有七八分不善,哪像自己慈眉善目,和笑弥陀一般,但是光光两人都比常人高上半头这一点,说两人是兄弟,便没人不信,更何况,他那失踪的弟弟,屁股上正巧也有个胎记。而自己之前的身世已经编好了,那商人便是人证,两相对比,竟然没有破绽,至于说名字,自己就说自己现在的名字,是教皇的赐名,便如同中国皇上赐的名字一样,是无上的光荣,至于说本家的姓名,就在家里用好了,出外还是需要用这个赐名的,看到他那个大钻石十字架,神普马上吓得行礼,便知道这种值钱的东西,还是很能糊弄人的,还没走回家,丁天爵就想好了一切。

看了老太太第一眼,丁天爵的想法是,这老太太明明是营养不良呀,虽然看着还算富态,但那是浮肿呀,朱冲对这老太太哭了半天,老太太竟然哼哼唧唧神志不清,很显然,血糖已经低到一定程度了,看来再晚两天,那肯定是没救了。

丁天爵问了下丫鬟,果然老太太因为牙掉得差不多了,那时代又没有什么烤瓷牙之类的东西,便没法吃硬的东西,加上有吃斋念佛,只能一天三顿的喝粥。大米的蛋白质含量很低,远远比不上小麦,这也是北方人比南方人普遍强壮些的原因之一,难怪老太太喝久了,蛋白质不足,便浮肿了。然后病得差不多了,这两三天连粥都没喝,自然消耗光了身体内的糖原储备,结果低血糖,大脑能量供应不足,便迷糊了。

既然老太太没什么大病,那么治起来就很容易了,丁天爵马上嘱咐厨房,准备麦芽糖水,那个年代没有葡萄糖注射液,只能用这个先顶顶了,然后再去找豆浆,再到药店去买来大量的杏仁,泡水磨成杏仁露。

丁天爵没想到,朱家和西门大官人一样,也是开生药铺的,里面坐诊的郎中七七八八没有几十也有上百,也有人说过老太太身子虚,可是说要进补的都是些猪肝鲫鱼之类,老太太不吃的东西,所以就错过了。

等东西准备好了,老太太却要不行了,本来身子就弱的不行,一下子又被朱冲折腾了半天,更是迅速耗干了最后的储备,现在已经到了浑身虚汗,牙关紧要的时候了。既然翘都翘不开,丁天爵也只能使出杀手锏,气管切开了。

他问了问朱冲,这大哥已经哭得瘫在了地上,他问什么都是哭,既然他哭成这样,是把奶奶当死的看了,那么自己做什么,结果也不能再差了,当然,如果这个流氓头子清醒过来,自己又没救活人,他翻脸把自己碎成八块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自己要是万一成功,那收获的,就将是这位大哥的百依百顺,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急救知识和把握,药铺里面最锋利的小刀也已经送到,丁天爵决定,干……

他把小刀用烈酒消毒,然后小心的夹起老太太脖子上的皮肤,老人就是好,皮肤下面已经没什么脂肪,很容易就割开了,他小心的割了一个T字形切口,然后他小心的分开脖子上的肌肉,找到气管和食管,先在气管上割一个小口,然后插入麦管,这样老太太就不会窒息了,然后找到食管,也小心的切一个小口,然后用麦管,小心的往里送麦芽糖水,可惜麦管太细,不方便,丁天爵便亲自动口,含上一口麦芽糖水,缓缓的通过麦管送入老太太的食管当中。

丁天爵是学过急救的,那是在美国遇到一起车祸,一个同学眼睁睁的死在了自己的面前之后,感觉自己要是会急救,自救救人的本事就会大些,所以特地去学了,手法相当的专业,那一群坐馆的郎中看着他如此操作,老太太却基本没有流血,加上他身份特殊,谁也不敢说什么,上前阻止。

过了半个时辰不到,老太太的状况明显好转了,不出虚汗了,脸色也不象刚才煞白的,而是有了几分血色,丁天爵看得出,老太太的血糖水平回升,这条命基本是保住了。而刚才还哭得像个小姑娘一样的那个哥哥,也有了精神,跪在床前祈祷着,丁天爵看着,这可是传教的好机会呀,他放下手中的东西,开始大声背诵起圣经来:“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实在一无所缺。

他使我卧在青绿的草场,又领我走进幽静的水旁,

还使我的心灵得到舒畅。他为了自己名号的原由,领我踏上了正义的坦途。

纵使我应走过阴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险,因你与我同在。你的牧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畅。

在我对头面前,你为我摆设了筵席;在我的头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满溢。“

接着,他拉着朱冲的手,教他如何画十字架,并跟着自己念叨:“在我一生岁月里,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我将住在上主的殿里,直至悠远的时日。”

这个时候,老太太动了一下,喉咙里也发出了声音,又过了片刻,竟然睁开了眼睛。丁天爵看了,马上嘱咐老太太,不要想说话,赶快闭上眼睛休息,什么事情听这就好了。

朱冲又哭了,絮絮叨叨的花了半天才说明白,眼前这个,就是自己失散了多年的弟弟,老太太喉咙里面插满了管子,是发不出声了,不过眼角流出的泪水证明,她的神志已经恢复了,明白了发生的事情。

丁天爵看杏仁露已经不太热了,便又含了起来,像刚才一样送入老太太的食管,接着,他嘱咐了丫环们如何给老太太喂食,如何翻身擦洗,灌了这么多汤,估计再有半个时辰,老太太就该尿了。

那几个郎中看到这里,已经都傻了,想明白了的,已经偷偷溜走,回家收拾东西了,眼前的朱冲还好,等明白了,看着自己这么没用,自然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

3.
家园 4.

丁天爵让家人搬来桌椅,准备好好茶和点心,朱冲已经平静多了,开始和他聊起天来,询问他这些年的生活。这些丁天爵早就准备好了,没有一会,就把朱冲侃的完全找不到北了。

丁天爵才想起来,自己忙糊涂了,和自己一起回来的那个商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连忙派人去找,才知道这人一直等在外面厅堂,没有进内室。朱冲也发现失理了,连忙和弟弟一起到外宅招呼客人。

那商人已经从仆役的口中知道了内宅中发生的一切,见到他二位出来,连声得道喜,丁天爵发现,商人的身后多了个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看着就是聪颖伶俐的小伙子,看着一身丝绸装束,便知道不是寻常的小厮,看看年纪和模样,不用说,不是这商人的儿子便是侄子,商人也发现丁天爵在注意那小伙子,连忙介绍道:“这是小人的大侄子,小的还有笔生意急着处理,他就从店里找了过来,来找我请示。”

朱冲招呼大家坐下喝茶,正在此时,他手下当铺的掌柜也听到风声,跑过来道喜,朱冲毕竟是个粗人,便让那掌柜给丁天爵的十字架和钻石戒指估价。那掌柜看了看宝物,脸有难色,丁天爵有些好奇,便让他照实话说。

“如此大的钻石,虽不寻常,但也还是可以找到的,难得的是,这一十八颗巨钻,竟然是一般大小,一般模样,要收齐,那可是难比登天的。只是可惜,如此宝物竟然是镶在银上,而非赤金,倒是让小的想不明白,听说在大食国有种火炼的的宝石,名叫玻璃,样子和钻石一样,却便宜不少……”支支吾吾了片刻,才又说到“不过就算是玻璃的,如此做工,也是天工级别的,如果要卖,万贯还是应该能卖得掉的。”眼下之一,如果要自己买的话,按照当铺的生意,没有1/10估计是不会收的。

听到这里,丁天爵鼻子都气歪了,这个土人,竟然不知道白金,以为是银子!还把钻石当玻璃!他瞥了一下,看到朱冲的手上戴这个巨大的蓝宝石戒指,便笑着对那当铺老板说,“玻璃,我可见过不少,在泰西,也只是寻常事物,钻石可比玻璃硬的多,是世上最硬的物件。”说着,对朱冲说到,“借大哥的戒子一用。”朱冲摘下手中戒指,只看丁天爵在用自己的戒指,在兰宝的后面不起眼处,轻轻一划,朱冲拿回戒指一看,上面已经多了一道深深的划痕,还好在后面,戴在手上是看不到的。

“至于镶这些宝石的金属,虽非赤金,却比赤金贵得多,此物名叫铂金,赤金中有铂金,如面粉中有面筋,将赤金千炼万炼,才能得到此中精华,你用手垫垫,就知道它比银子重得多了。”

说到这里,当铺老板没说话,朱冲却有些唏嘘,“天下竟然还有比赤金还要贵重的金属?”还没接着说什么,那商人却接过话茬:“小的听说钱塘桥边万年金铺的陈老板,算是东南炼金的第一行家,也许会听闻过此事,我的店铺离他家不远,两家也是相熟,不如叫我这侄儿去把他唤来,一同鉴赏这宝物!”

“陈老板俺也认识,”朱冲说着,便想起手下鸡鸣狗盗销赃的时候,和城里几大金铺的老板都打过交道,这老陈的人品,向来是不错的。“若是可能,请来吃个饭,喝几杯小酒叙叙旧,也是不错。”

“文昭,你便快去请陈伯伯过来,顺便把账本送回店里。”那商人叫过自己侄儿,嘱咐了一下,那小伙子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过了不到一个时辰,那小伙子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又进了宅子,不用说,便是金店的陈老板,朱冲和那老板客套了一下,又引见了下丁天爵,然后才说起戒指的事情。

只见那陈老板掂量了下戒指,又用指甲划,再轻轻的用嘴咬了一下,脸上忽然洋溢了精细的神采,忙不迭的从衣袋中掏出一块碎银子,用那戒指的白金在上面划了两下,然后就木然了,过了片刻,突然一手攥着那戒指,另一手又抓起那个十字架,老泪纵横的痛哭了起来。

(注释:白金比白银硬的多,更比黄金要硬。)

一下子大家都莫名其妙了,只是看着陈老板独自在那痛哭了一炷香的功夫。

“我从师的时候,便听太师傅说过,在泰西又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山顶燃烧着熊熊圣火,永不熄灭,如果用那圣火炼黄金,吹灰千斤黄金之后,能到得到一两无上精华,此物从来只有明教中最为尊崇的教主才能拥有,没想到老身有生之年竟然有幸一睹,实在是大喜过望,请诸位原谅老身的失礼。”说着,陈老板把戒指和十字架恭恭敬敬的递给丁天爵。

丁天爵接过珠宝,眼中的余光却看到那个叫辛文昭的小伙子对子很诡异的笑了一下,让他心中一呤。这个时候朱冲的下巴掉了,张着嘴看着这个弟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个当铺老板更是两腿哆嗦,如果不是扶着桌子,估计已经瘫倒在地了。

丁天爵忽然觉得刚才有些没听明白,便问陈老板何为吹灰,才听陈老板解释,吹灰是炼银的方法,银中经常杂有铅作杂质,把银烧熔了,然后吹气,铅化的话,银子融化的温度,前就已经化成了气,随着吹气变成了灰渣,剩下的便是纯银了。话中的意思,不外乎铂金和赤金相比,便如同银子同铅一样,加之悬殊。

“厄尔布鲁士山上,那可是大仙普罗米修斯从天宫中偷来的圣火呀!难怪了……”丁天爵自言自语了一句希腊神话,众人都在发傻状态中,他也不知道有没人听见了。正在此时,忽听门外的小厮喊道:“刘神仙来了!”朱冲立刻从惊愕中惊醒了过来,带着众人出门迎接,丁天爵和那个辛文昭并肩走着,也很诡异的看了他一眼,那小伙子却只是笑笑。

听过泼皮叫着刘神仙刘瞎子,出门一看,果然是个瞎子,瞎到了什么程度,一个小厮领着他,他竟然会摔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的又从大门退到了街上。

一众人都相当的吃惊,却听到刘瞎子边往外爬,还在口中念叨着“夭寿呀!夭寿呀!……”朱冲追了出去,扶起刘瞎子,忙问怎么回事,刘瞎子却说,门内的贵人,不是他瞎子可以随便问,随便品评的,自己福薄命浅,断断不能在圣人面前胡说八道。十年前,朱冲还是个普通的街头小无赖,那刘瞎子只是闻了闻,便从一种泼皮中,把他拎了出来,说他会有倾国之财,如今虽然没有到这个地步,但也是杭州城内前十位的富户了,再有十年二十年,这目标定能实现。从那时起,朱冲就把刘瞎子当成了神仙,这次老太太的事情,更让他对此深信不疑。听到瞎子说贵人,朱冲心里暗喜,刚才听过金行陈老板的话,现在对于这个弟弟,再有任何东西,他都不会感到惊奇了。

朱冲对刘瞎子说道:“无妨,贵人也是自己人,刘神仙相人无数,怎么如此胆小了,我来提神仙说两句好话,那贵人自然不会介意的。”刘瞎子听了,还是战战兢兢,说道,“折杀我了,折杀我了……公子,请受小人一摆,说着,走了两步,便扑通的一声跪下了。

这一跪不要紧,朱冲的下巴又掉下来了,丁天爵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只听到怯生生地一句:“啊!?”那刘瞎子竟然跪在了那个名叫辛文昭的小伙子面前,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丁天爵对算命的向来不是很感冒,他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三人进京赶考,问一算命先生谁能考中?先生伸出一根手指。三人不明问何意?答曰:天机不可泄漏。三人走后,一旁观者问算命的一根手指何意?答曰:如果他们三人中有一个人考中的话,一根手指代表只有一个人考中了。如果有两个人考中了,一根手指就代表有一个没有中。如果三个人都没有考中,那就代表一个都没有中。所以,算命很准!这个刘瞎子,估计也是一路货色,他这个便宜大哥在一群泼皮之中,算得上人高马大,鹤立鸡群。自然是里面容易发达的,而老太太这一次,都找了十八年找不到,最后几天还找不到,那便是天意了,所以这半仙也做不得准,尽管如此,他还是对刘瞎子对身边这个小弟磕头感到有些意思,毕竟自己看了他几眼,也觉得不是个普通人。

眼看着刘瞎子磕完头,就大声地咳嗽起来,然后死活也不肯多呆一刻,朱冲恭敬的送着他,想多打听一点,那刘瞎子就是死活咬定天机不可泻露,然后嘴巴上就贴了封条,一句话也不说了,朱冲只得让左右几个人背着那一百贯铜钱,跟着送半仙回家了。

天色不早,丁天爵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一时之间,听到朱大官人失散多年的小弟弟居然被找到了,老太太身体也好了,一时间四下过来道喜的踩断了门槛,朱大官人也豪气,随手便在西湖边上风景最好的云天楼包了四楼整整一层,招呼所有前来道喜人。丁天爵和朱冲的身材差不多,朱冲便找了套刚做好的新衣服,丁天爵穿了,竟然和量身定做的一半,两人站在一起,若从背影上看,倒还有些不好分辨了。

看着一桌子什么西湖醋鱼,东山羊,清蒸鲥鱼,蜜炙火腿之类的宋代明菜,丁天爵也不客气,毕竟饿了一天了,吃什么都觉得好吃,这可都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鸡是走地鸡,猪是两头乌,那些蔬菜更是没有农药化肥,虽然没有现代那么多调料,但是吃到口中,却也有种说不出来鲜香。

至于酒水,上的都是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丁天爵随口问了一句,有没有烧酒,却得知,这在地下埋了十八年的老酒,已经是本地度数最高的。至于烧酒,倒是听说过,不过据说是不传之密,只是专供皇家而已,普通老百姓,可是很难的弄到的。听到这里,他倒是觉得找到了个发财的好差事,大哥朱冲别的没有,酒楼还是开了三四间的,若能弄出好酒,那生意自然差不了了。

虽然女儿红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一样醉人,朱冲的人缘超级好,三教九流,纷纷跑来吃这顿白食,流水似的找丁天爵敬酒,怎么也是在商场上滚出来的,他的酒量还算不错,竟然连干了十八大碗,然后才憋不住去找厕所,回来又干了几十碗,喝着喝着,他便不记得事情了。

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下身暖洋洋的,甚是舒服,只听到两个女人在小声议论着。

一个说道:“小浪蹄子,怎么,想当二少奶奶了?”

另一个回答:“切,哪里有,我不过是二爷随手就把老祖宗给救活了,想过来看看清楚他到底是个啥样子人罢了。”

“哈哈,把二爷吐得一身污秽都擦洗了,折腾了一个晚上,可已经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都看的通通透透了?”

“去死,你若不是看上二爷了,怎么大早上不在大爷房里呆着,跑到这边来作甚?”

“我可是来看宝贝的,据说二爷身上带着神教的无上法宝,大爷说,便是黄金万两,也买不上哦!”

“哈哈,二爷别的宝贝我没看到,不过这宝贝可真是雄壮呀,足足有六寸多呢!”

“六寸,你别糊人了,难不得比大爷还厉害?我倒是要看看……”

说话间,丁天爵忽然觉得身下一凉,他忽然明白发生了什么,猛地惊醒,坐了起来,只听到丁丁冬冬的一阵吵闹,两个丫环被他这一来直吓的把手中的铜盆扔了,站在那里,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他一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小兄弟昂然挺立在光天化日之下,连忙抓起手边的一块绸布,猛地一拉,想盖上,谁知他拉的竟然是丫环的衣襟,只听到一声娇怯的“啊!”一个温热的双唇便封住了他的嘴,他的唇被人像吸果冻一样吸吮着。

丁天爵吓了一条,连忙把那丫鬟推翻在地,然后找来被单,把自己重新裹好,对于女人,他并不排斥,但是对于来路不明而且质量低劣的,却还是保持着本能的戒心。在后世,他可以说的上是钻石王老五,十位数的身价,走到哪里,便有一群女人跟在后面,如饿虎逢羊,苍蝇见血般,恨不得从他身上撕下几块肉来不罢休。他却很明白一个道理,明码实价,否则一律无视。

虽然他对自己的外貌气质学识,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也是有自知之明的,遇到女人见面就把他夸的比周润发还潇洒,他就知道这女人居心不良了。女人,尤其是家境差,地位低的女人,往往脑袋里面只有一个钱字,如果价钱合适,就可以不顾一切的出卖自己。

这样的女人是绝对碰不得的,一旦有了什么瓜葛,到了后面,跟你寻死觅活的闹,其实不外乎要个房子,要多少钞票罢了。丁天爵圈中的朋友惹上这种事情的不少,他虽没吃过猪肉,却见过成群的猪跑,自然特别小心。

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哪怕是父母之于孩子,都是这样,在商场摸爬滚打过,他深知,从来无缘无故的好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虽然穿越了,却可千万不能放荡,凡是小心为上。

老哈虽然知道,完颜部的地方在自己的南边,但是他没有指南针,对茫茫的大森林更不熟悉,所以决定,还是沿着河顺流而下,如果他没有估计错的话,应该会来到一条后世叫松花江的大河旁边,然后在沿江而行,自然就能找到人烟,到时候也就能再找到去完颜部的路,完颜部的中心,肯定会在水源地附近,所以附近一定会有河流,找起来应该不会太难。

他在收拾吉亚胡云帐篷的遗址后,找到了那把熟铁制造,被他渗碳淬火处理过的小刀,还有四五张鹿皮等财物,加上他捡来的那块水晶,他觉得,自己携带的东西,足够交换来些基本的生活用品,足够在当地立足了。所以,在吉亚胡云的坟前拜了一拜,老哈就收拾东西上路了。

和生女真人在一起,老哈的打猎技术有了很大提高,加上老婆给他特地作的陶制水壶,按照他设计缝制的新鹿皮衣服和睡袋。老哈的装备比刚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好了很多,所以他除了觅食扎营,一天能够走足足三十多公里的山路,走了两天,那条小河已经成了大河,山地变成了丘陵,又变成了开阔的沼泽草甸。由于河水已经很平缓了,老哈就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顺流而下。

该死的蚊子!老哈不得不把自己全身涂满了油脂,才能躲过蚊虫的叮咬。但是只要他一停下来,就会有成群的蚊子在他的头上嗡嗡作响,让他十分郁闷。不过还好,在草甸走了没有多久,他便看到了附近小高地上,有炊烟冒起,应该是村庄的所在地了。他把木筏靠了岸,才发现四周竟然有几块麦地,冬小麦歪歪斜斜的长着,一看就是缺乏肥料,更缺乏管理。微风吹过,老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难道?他四下张望了一下,果然,在不远的地方,长着一片大麻,他在去加拿大玩的时候,认识过一家大陆移民,一家人在加拿大辛苦挣扎,外语不好,找不到体面的工作,最后便一家人在车库里面种大麻,为了洗钱,老公每次拿了钱都要去赌场换筹码,然后再存银行,结果稀里糊涂竟然真的染上了赌瘾,弄得一家苦不堪言,本打算种一年就上岸的,却因为这样,不得不一直铤而走险。由于是远房亲戚的朋友,老哈和他家孩子玩得还算熟,所以去他家玩过,也见识了真正的大麻室内种植园。温哥华的大麻,是全北美最好的,有这种北农大毕业的高材生种植管理,无论是质量和产量,都是很好的。

老哈还记得,那家的太太存够了私房钱,和老公离婚了。那老公从国内又找了个老婆,结果新老婆不知怎么,后来勾上了一个越南人,结果把老公赶了出门,霸占了这个大麻屋,然后就是老公去告发,新老婆和越南人锒铛入狱,而老公却永远消失了,据说是被越南帮灭口了,也有人说逃回大陆了,反正,很惨就对了。

看着眼前这成片的大麻,老哈心中感慨呀。这在后世害了无数人的东西,竟然能如此大大方方的种着,看来自己真的是穿越了。

大麻地的附近,稀稀疏疏的散落着几十栋房子,这些房子都是土垒的墙,屋顶盖着干的芦苇,每间房子,大概有4、5米的方圆,睡得紧一点,十来个人都能装下,和对比生女真的生活状况,老哈觉得,这应该是个当地的中心城市,也许,就是完颜部的中心。

老哈和迎面来人打着招呼,对方说的也是女真话,对方告诉老哈,这里是越里吉女真,不是完颜部,不过他们也和完颜部做生意,买些铁制的镰刀锄头之类的东西。完颜部在这里南方,还有走5、6天的地方。老哈这才明白,自己沿着走的河流,和黑龙江一样,是从南往北流的,自己走的这几天,纯粹南辕北辙了。

老哈有些失望,不过又问了问当地情况,从村民口中,他得知离这里七八里外,就是这条倭肯河流入大江地方,在哪里有一座大城,名叫五国城。这个名字老哈似乎有些印象,但是还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虽然后世这座小城因为几十年后,宋徽宗父子坐井观天而有些名气,但老哈不是专业历史研究者,只是有些déjà vu的感觉。虽然记不起来出处,但是有印象意味着是重要的,老哈特地仔细询问了五国城的情况,他这才知道,这地方是大辽国的东北门户,是最靠东北的前沿重镇,所以契丹人在哪里,驻守了几百士兵,城里面也有市场,有不少汉人、朝鲜人和室韦的商人,大家经常去做交易,不过,辽国人是禁止卖给女真人铁制品的,所以大家需要工具,还只能偷偷高价从会炼铁的完颜部那里买。

有商人就好办,老哈惦记着自己挖出来的那块水晶,后世这么一块水晶,大概可以买到上万块钱,不知道在这个年代,能交换来什么。不过老哈刚打起进城做买卖的念头,就被那村民劝止了,他还是一身兽皮,典型的生女真打扮,辽国驻军是很喜欢抓那些化外之民为奴的,他们这些村民,都要给当地转运使衙门交粮食,供应驻军所用,所以才能幸免,若是生女真一个人进城,估计马上会被抓去当奴隶,卖到南边,据说,日子是非常痛苦的。老哈吓了一跳,他以为辽代已经是封建社会了,怎么还会有有奴隶,看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别,并不是像历史教科书那样分明的,不过他又想起来,好像到了民国还有人卖身为奴呢,辽国抓女真人当奴隶,也是正常的。至于说如何进城,那个村民建议他找村里的村长,他是没有办法的。

老哈到了村长的大屋,看了一下,大屋是圆形的,中间挖低了进去,是个火塘,屋里并没有什么木制的家具,只是在屋角摆了几个陶瓷的大罐子,另一边地上铺着几张兽皮,看来就是睡觉的地方了,陈设简单的,和生女真没什么区别。

屋里只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老哈说明来意,互通姓名,那小伙子居然名叫黎塞留,好熟悉的名字,老哈恍惚间想起,这是个法国牛人的名字,好像是个很能打仗的主教,因为他的功劳,才有了路易十四太阳王的称号,不过想想,他也觉得这正常,福乐哈,如果写成法文,便是Flora,意思是花神,也是个法语女孩子的名字,而在满语中,类似的发音也有自己的意思,他自己用英文名字Harris,在女真人口中,哈里什,也是个很顺口的名字。语言这东西,还真的是很奇妙。

那小伙子拍着胸脯说,五国城他最熟悉了,刚会走路就跟着爸爸去里面做生意了,什么契丹话,汉话,他都会说。老哈十分高兴,很想知道当时的汉语是什么样的,便让黎塞留说起汉语来,还好,虽然有另外一种口味,但还基本上是能够明白的,相对而言,就像一个北京人第一次听到乐平,唐山话一样,虽然觉得腔调奇怪,但还听得明白。过三天后,城里有大集,黎塞留让老哈在这里先住着,到时候一起去。

老哈挺高兴的,但是转念一想,这小伙子这么热情,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把自己骗去然后卖了也不一定,经过了福乐哈一家的惨剧,老哈知道,在原始的社会,人心也一样是险恶的,不能不防呀。如果要不被卖成奴隶,首先应该和他们一样有个身份什么。老哈变问黎塞留,如何让人觉得自己是他们村里的人,黎塞留告诉他,种地交粮的熟女真,如果不是冬天,都是穿麻布衣服的,他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他还有一套多余的衣服,到时候给他就好了。老哈更是担心了起来,这女真汉子怎么这么好心?他便说要拿自己带的鹿皮交换,黎塞留却笑了,说这种麻布衣服,生女真要拿二十张鹿皮或者两张虎皮才能换来,他那点东西不够,不过他觉得老哈是很不一般的人,还会说汉语,很想交个朋友罢了。说到着,他又问老哈饿了没有,一起吃饭好了,这几天晚上没地方睡,就和自己睡在一起好了。

老哈着实吓了一跳,这人怎么如此大方好客?一边盯住自己提防,一边还是答应了。黎塞留看着老哈的双肩背包,还有那个和后世军用水壶一个形状的陶瓷水壶很有兴趣,老哈却有些担心,因为包里面还有那块大水晶呢,如果给他看到,不知道会不会见财起意。不过水壶对老哈倒没什么,便先递给他,然后把双肩背的带子系上一个很难解开的水手结,不让黎塞留轻易打开。

4.
家园 5.

不过黎塞留拿了水壶,挎在身上,相当的激动,并没有注意到老哈的小动作。他对老哈说道:“这水壶两边都是平的,挎在身上直接贴身,比圆的水壶贴身多了,尤其是运动奔跑的时候,实在是很有优点!”废话,后世军用水壶的形状,自然是很符合人机工程原理的。不过老哈才发现,后世的平凡一个物件,也许拿到古代,都能超越那个时代的东西许多。黎塞留又对水壶的带子很感兴趣,老哈给他演示了一遍,他才明白,加了一个木头的环扣,竟然就能对水壶的带子长短进行调解,无论高个矮个,都能一样使用,不禁佩服不已。老哈却不敢把这水壶给他,因为他说要让完颜部照着做,看到这成品,完颜部要来追杀它可怎么办?老哈便告诉他,这是从南方高丽过来的,如果要买,找高丽人买就好了,千万别给完颜部。黎塞留答应不找完颜部了,老哈才把水壶送给他。

第二天,老哈把水晶藏好,才又把双肩背给黎塞留玩,这时候他父亲来了,也试验了一下,觉得着背包的感觉很好,便让村里几个妇女照着仿制,一天的功夫,竟然做出了二十多个,黎塞留十分高兴,告诉老哈,这么一个背包,至少能和契丹人换一斤盐,也就是说,可以再和生女真换十张鹿皮,一张鹿皮可以做三个背包……这实在是大好的生意!而起,听说城里刚来一个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五国采访使名叫耶律孟图的,是皇太孙耶律延喜的朋友,专门到北边来为皇太孙收集些新鲜玩艺儿,估计他会喜欢这东西,那后面不愁销路了。老哈只是随便问了下,他都收集了些什么了吗?黎塞留回答,据说完颜部知道皇太孙喜欢打猎,便特地找了最好的海东青献上。完颜部的仇人水纥石烈部也不简单,据说找了产在极北地方的北珠献上,别的部落献的也是什么貂皮鹿茸之类的特产。

海东青,北珠,这两个词老哈是很有印象的,据说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便是因为辽国对这样东西索要太甚,原来祸根竟然就在这里,既然完颜部能找海东青上贡,那多搞一点应该不是问题,看来完颜部这么起兵,也就是个幌子罢了。

老哈忽然想起,便问黎塞留,是否听说过完颜阿骨打这个人,黎塞留哈哈大笑,说他们是哥们,三天前他才带了很多从野人女真那里换来的山货,从这里路过,如果老哈早一天到,估计两个人还能碰上呢。

老哈听到这里,恨的牙痒痒,他们的商队,估计就是屠杀的凶手,自己竟然没有走冤枉路。不过他也清楚,这个人以后将非常了不得,而自己只是个nobody,对方捏死自己,和捏死一个跳蚤没什么区别,要报仇,还需要忍耐,发展自己,才是首要之务。当然,知己知彼是最重要的。

“完颜阿骨打,是现在完颜部酋长的什么人?大概多大年纪”老哈问道。

“他是大酋长的二儿子,具体多大我不知道,但看样子,应该比我大一点,比你小一点。”黎塞留答道。

“也就是说他也是二十左右的小伙子?”老哈忽然想起小学时候看的一本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面提到过辽国和阿骨打的事情,便追问道:“现在辽国的皇帝是不是叫耶律洪基?是不是很爱打猎?”

“嗯,没错,说来皇上爱打猎,还差点为此把江山丢了呢!且说……”黎塞留又开始显示自己的博学,打算开始八卦了。

“皇上的叔叔,趁着他出外打猎,便想搞政变,自己当皇上对吧?”老哈要确认一下。

“原来你也听过这故事呀。”少了显摆的机会,黎塞留有些失望。

终于找到了自己知道的历史事件和具体时间了,也就是说,很快就能知道自己究竟穿越到了什么时候,老哈心里不禁有些激动起来。“我知道得不太清楚,你能和我讲讲吗?”

“嗯,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话说清宁九年七月,皇太叔耶律重光乃是大辽天下兵马大元帅、南院大王……”黎塞留就开始说书

三十年前,停,stop!书里说得不对呀,三十年前不是完颜阿骨打还没出生呢?那书里面怎么会说完颜阿骨打带兵救了耶律洪基呢?老哈再一次陷入迷糊当中。黎塞留说的口水横飞,老哈却没有怎么听进去。他哪里知道,金庸这个大忽悠,写架空历史的时候,根本没有按照历史事实来写,怎么热闹怎么编的而已。偏偏后世某大胡子导演,还把这胡编的小说改成连续剧,在各个电视台轰炸般播出,然则后世的女人爱看,他的前女友还逼着他一起看,老哈还记得以下场面。

“你说,我是不是和阿朱一样,又美丽又温柔呀?”

“你呀,更像阿紫吧!”

“什么,你敢说我野蛮?!”

“不是啦,我是说你聪明啦,你看他和那些师兄斗法,多聪明呀!”

“嗯,这还差不多,不过阿紫好可怜哦!眼睛瞎掉了……”

“她多幸福呀,你看乔峰对她多好,这人参,熊胆吃的……而且,最后眼睛不还是只好了……”

“可是她最后还是死掉了,你咒我死!”

“切,阿朱不是死得更早……”

“倒也是,不过阿朱死在自己最爱的人怀里好浪漫哦!”

“阿紫最后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跳崖也很浪漫吧。”

“对,我决定了,我要做阿紫!”

“哈哈,为什么?”

“是呀,我要你死在我前面!”

“啊,竟然是这样!”老哈晕倒在地。

事实上,皇太叔耶律重光作乱,在1063年,完颜阿骨打出生于1068年,也就是萧峰不可能和完颜阿骨打一起解救耶律洪基,天龙八部里的历史,千万不能当历史书看。阿越的《新宋》倒是可以,不过估计等到他写到本书开始的时代,大家应该已经四世同堂了。

老哈整理了下思维,正常的历史走向,完颜阿骨打是灭掉了辽国的,根据他比较熟悉的努尔哈赤发家史推算,完颜阿骨打起兵的时候,年纪应该应该已经不小,那么离现在应该还有最少一二十年的时间,自己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自己穿越的年代了。这个年代都发生了什么呢?北宋应该是王安石变法之后,宋徽宗初年吧,老哈想起学过的历史里面,王安石和司马光斗法,元佑党人事件等等,整理了一下思路,问道:“不知道宋国现在是不是太后临朝?”

“哈哈哈!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黎塞留笑了起来,“宋国的老太后,已经在三年前挂了,现在他们的年轻皇上自己亲政呢!”

老哈知道了,现在是宋徽宗他哥哥当皇上,天下大乱的二十年前,一个久久纠缠在他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你们看我怎么做鸭子!”老哈看到晚饭是村民从草甸里射来的几十只鸭子,想起了北京烤鸭……

几十只鸭子,垒个烤炉都是核算的,想到这里,他指挥黎塞留等几个村民,用河滩的石块和泥土,垒了一个烤炉,然后找了些大木柴,烧得很旺,然后把涂了蜂蜜的鸭子挂进去,再把窑炉封上,等到木柴自动熄灭后,才打开窑炉,取出鸭子,头两只烤鸭烤得有些过了,老哈也弄明白了焖炉的时间,很快,后面烤出的鸭子,就是相当不错了,虽然比不上北京正宗的便宜坊烤鸭,但是黎塞留等土包子那里吃过这种美味,大家便把这香酥的鸭子一扫而光,第二天更是全村出动,把整个草甸扫了一遍,竟然打来了上百只鸭子,着实把老哈吓了一跳,不过垒炉子不困难,烤鸭子的火候和时间,老哈也毫无保留的教给了村民,很快就村里家家都有了烤鸭的闷炉,这个热情,老哈只能用大跃进来形容,人来了热情,是很容易创造奇迹的。看着漫天飞舞的鸭绒,老哈突然有了做羽绒服的念头,他找过黎塞留,要了一匹麻布,然后到每家每户把把下来的鸭绒都收了过来,足足有二十来斤重!又找来了村里做衣服的老裁缝,做羽绒服还有些困难,老裁缝听不明白,老哈便决定先作两床鸭绒被看看,被子比衣服好做多了,很快就塞上羽绒做好了,老哈试验了一下,不错,有做了一床被子之后,剩下的羽绒和麻布就不够了,老哈想了想,便让老裁缝作了个填鸭绒的枕头。黎塞留把一床被子当褥子,另一窗当被子,睡了一会,大喊舒服。他老爸看到了,也试验了一下,便决定明天一早,让黎塞留进城,把这套床上用品给耶律孟图送去,有了这个进贡,不知道可以省去他们多少工夫去准备别的。黎塞留一脸的不高兴,但是老哈还是安慰他,会做了,再做一个是不困难的,只要草甸里还有野鸭子的话,羽绒就不会是问题,烤鸭那么好吃,没人不愿意去打鸭子的,讲明白这里,黎塞留的脸色才好了些。

看到五国城的城墙,老哈有点想笑,原来黎塞留嘴中那固若金汤,帽子掉了才能到顶的城墙,竟然是这个模样,不过是两人高的夯土台基上,用木桩又架了一层木墙,大概有3米多高,而更滑稽的是,夯土的墙面并不是很垂直,估计和地面,也就七十五度角,上面还铺着芦苇编成的席子,估计是夏天防止雨水冲刷,所以加的保护.这要是有人放一把火,这成还怎么守呀?这席子点着了,岂不是很快就能把木墙点着,烧光了之后,那点矮墙,那个坡度,估计自己都能冲上去.不过五国城还是很个优点,就是三面都是河水,所以还是比较易守难攻的.这就是辽国的北方重镇?就这种防御能力,难怪后来完颜阿骨打起兵能够摧枯拉朽一般,把辽国大的落花流水.老哈估计,宋朝城池的坚固程度会厉害一些,否则后来金国也不会攻不破汴梁城,要不是李纲这个伪君子真小人,拿着皇上当人质作为自己升官的本钱,金国还是没有机会的.狂热一旦到了靠着流别人的血来表达自己忠贞的地步,这种狂热便成为两 头尖的剑,固然伤害别人,也同样伤害自己。强烈的爱国心是可敬的,但只用别人的生命表达它,这个爱国心就不纯洁,有邪恶的成分在内。偏偏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人很多,比如那个争议特别大的,被北京市民吃光了的袁大将军,还有老哈在国外见到的许多华人,都是一样,爱自己的国,让别人流血去,那时他们的行动准则.

跟着黎塞留进了城,老哈只是四下张望,这里的房子也不比城外女真人村落的好多少,也是土垒的墙壁,芦苇的房顶.相当的简陋,几乎没有看到什么砖石的建筑,房子也都低矮,没什么窗子,估计是这里冬天温度很低的原因.

黎塞留让老哈在一处草棚先坐一会,他到城里去找人有点事情,一会再来找他,好在他和老板比较熟,便让老板招呼老哈先坐下喝点水.老哈坐下没有一会,便看到草棚中又来了四五个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穿者和老哈一样的素色麻布衣服,女真人的发式,另外一个却是穿着汉人的服饰,头戴一个软脚蹼头,一身蓝色的圆领袍衫.女真人崇尚白色,衣服都是不染色的白麻布,这个在一群女真人中,相当的显眼.不过他对其中一个二十上下的年轻女真人倒是颇为恭敬,那人虽然和众人服饰相同,但是有一种黑社会老大的气派和微风.

他们几人坐定,那汉人书生边喝那年轻头领开始用汉语交谈了起来.

“军师,我一直没想明白,那几个越里吉女真,不过偶然学会了烧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赶尽杀绝呢?”那年轻人问到.

老哈大吃了已经,眼前这个人,应该就是黎塞留说过的完颜阿骨打了,福乐哈一家的惨剧,便是他们干的,老哈强忍住了,只是捏紧了茶杯.

“这可不是小事情,二王子,你要知道,咱们和那些生女真交易的,不过就是三样东西,铁器,陶器和食盐.炼铁成本高,不容易,食盐咱们也要从契丹人那里买,也就是这个陶器,做得容易,卖的价钱又好,可是我们的摇钱树呀!”

“这个我明白,但是,这样就把人家杀了,我还是觉得有些过分,而且,我觉得前两天我们遭到水纥石烈部的袭击,便是这件事情的报应,我们杀了他们四个人,这次我们也死了四个人,抓来的两个女奴也都跑掉了..”

老哈听到这里,心里舒服了许多,福乐哈从小就是在森林里长大,如果逃出来了,求生应该没有问题,估计现在已经回到家了。

“我们遇袭击,那是水纥石烈部的阴谋,我们要来五国头城献海东青的消息,他们估计早就知道了,和我们袭击越里吉那几个野人没什么联系,你要知道,那几个野人的陶器做得那么好,肯定不会只在自己的村子用,一定会卖给别的部落,这样一来,我们的陶器便卖不出去了,卖不掉东西,我们拿什么来向五国部收购海东青呀?”

哦?完颜部的海东青竟然是从五国部买的,老哈有些奇怪了。

“说到这里,我有点不明白,为啥我们非献这些咱们没有的东西呢?”完颜阿骨打也和老哈有一样的疑问。

“这你就不明白了,那些野人,和契丹人打交道,多半还是要通过我们完颜部的,这王子要是不喜欢也就算了,如果王子喜欢海东青,便必然会要更多,他们也没法自己去要,辽军进山,野人们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们只能通过我们,我们自然是不需要这个东西的,我们找野人要,他们也知道我们是为了辽国要的,我们威逼他们,他们第一个恨的,不是我们,而是辽国,而在辽国眼里,我们威逼,并吞别的部落,不是要自己搞扩张,而是在为他们卖力,高兴还来不及,根本不会在意我们的发展。”

那个书生的回答,让老哈顿时豁然开朗,海东青原来也只是完颜部的一个幌子,让辽国背这个黑锅当恶人,而他们便可名正言顺的吞并弱小,扩充实力了。看来完颜部的野心,也是由来已久呀,难怪后面辽国这么可怜,纯粹的养虎遗祸了。

“军师教训的是,读了圣贤书的,就是完全不一样了,这下子我实在学到了,难怪我哥哥也这么爱读书,还特地请了这么多汉人大儒来教导我们,看来还真是厉害呀!”

老哈觉得完颜阿骨打还是蛮可爱的,至少和别的女真人一样,还是很坦诚率直的,反而这个书生,让老哈恨之入骨。吉亚胡云一家的人命,是必须算在他身上的。不过他也是中国的悲哀,自古以来,儒生在中国的历史地位都是很高的,因为他们整天都在琢磨害人的学问,搞着阴谋诡计。一旦和暴力机关或团体结合在了一起,就能够产生极大的破坏力,比如说贾诩,几句话就不知道害死了多少百姓,偏偏后世还有个无良教授对他赞赏有佳,在电视里拼命吹捧,都不知道脑袋是怎么长的。

正是因为儒生的这点可怕,让中国聪明人大多热衷研究权术,而不是研究技术,更造成了中国,能给别人带来越大痛苦,就能获得越多权力和财富的怪圈,结果,大家整天内斗,想办法害人而不是扩大生产,让这个国家在几个世纪里面都被人欺压。分明是汉人儒生的祸害,偏偏女真人的后身满族建立的清朝成了替罪羊,被后世一众小白菜鞭尸。东林党能为中国带来工业革命吗?扯淡吧……

“哈哈,你现在明白了吧,怎么不再说毛锥子有何用了?你要知道,能识字,便能读书,读了书,里面便有许多古人的智慧,学了,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像你,整日打猎,徒手能捉黑熊老虎,但是,仍只是匹夫一个,能挡得了千军万马吗?打天下,是要靠智谋,在手下掌控尽可能多的力量,才能做到,而这里,不学古人,你能全都想得出来吗?”

“当然是不能,所以还要军师多多教诲了!”

其实这个狗头军师说的到还是挺对的,老哈现在虽然还没想争霸天下,但是这军师已经给他指出了一条道路。

“成大事者,必然能忍,力量不够的时候,就不要先跳出来当出头鸟,这个时候,要联合强大的,去欺凌弱小,消耗强者,而壮大自己,等到自己足够强大了,才是出头的时候,这也就是我前几天和你讲过的周文王的故事……”

“我明白了,我们现在就是周国,辽国是就是商,文王打着商的旗号,不断吞并弱小,直到领地超过商一倍,才……”完颜阿骨打也是聪明人,一点就透,马上明白了深挖洞,光积粮,缓称王的道理。

有如此野心家却不知道,难怪大辽要灭亡了,老哈心里怪怪的,作为旗人,自己的先祖牛b未尝不是好事,但是老哈总觉得,之前的女真人,就像处女般纯真,但经过几个汉人狗头军师调教,便如风尘女子般,虽然钞票大把,但不是到底是得到的更多,还是失去的更多。

耶律孟图醒来的很晚,他这两天太累了,水纥石烈部给他送来了一个女奴,这个女奴是他这辈子所经历的女人中,把他伺候的最好的……

老哈和福乐哈一起的一个多月时间,为了自己的舒服,好好的调教了老婆,把后世什么冰火,漫游,毒龙之类的活计,全部哄着老婆学会了,加上他自己也温柔体贴,福乐哈也很愿意在这方面东西脑筋,她的身体柔韧性很好,两人身材也合适,所以老哈很容易就把那些瑜伽级别的动作都玩的纯熟了。

福乐哈被完颜部劫掠走之后,半路上碰到水纥石烈部的袭击,跑了半路,又被水纥石烈部抓到,在被逼着和阿疏的爸爸睡了一觉之后,阿疏的爸爸竟然马上风,死在了床上,阿疏的本想把她杀了给爸爸报仇,不过他昨晚也听了半夜,知道老爹是乐死的,便收了杀心,不过觉得这个尤物留着是个祸害,自己是不敢碰了,便把她送给了耶律孟图,孟图和福乐哈睡了一次,竟然一天爬不起来,到了第二天晚上,被福乐哈来了捆绑和滴蜡之后,他是彻底的动不了了。福乐哈本想趁机逃跑,可惜跑出了府第却没出城,就被巡夜的辽兵抓了回来。

孟图十分生气,也很丧气,他现在明白什么妹喜、妲己是个什么概念了,自己的福分有限,如果把她献给皇太孙,估计这将是最好的贡品了,免得夜长梦多,第二天就把福乐哈装上车子,送往上京城去了,他也难得可以好好睡一觉,恢复一下这两天透支的体力。

所以孟图被黎塞留堵了被窝,好在孟图人也不讲究,既然黎塞留送来的是被褥,便拿新的被褥来,自己再钻进去睡会,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把黎塞留一个晾在院子里,坐立不安。

可惜没有和哪个美人在这被褥里面好好睡上一回,醒来之后,孟图颇为后悔,不过既然听黎塞留说,这被褥虽然不易作,但如果实在要,半个月后,还能为他准备一套,他便决定,马上把这套被褥快马送到上京城,争取和献的女奴一起到达。然后他又和黎塞留聊了一下,听了老哈烤鸭子的事情,便让黎塞留把老哈找来,照样做给他尝尝。

孟图是现在的皇太孙,将来的辽天祚皇帝耶律延禧的发小儿,是个帮闲的好人才,观察使这种上通天听的职位,向来是油水不错的,他便借助自己刚成年的玩伴,混了一个来,可惜的是,在原先的历史轨道上,他将很快死于半个月后的瘟疫,在史书中便没有留下只言半语的痕迹,老哈当然不知道,他的出现,从此将完全改变历史的运行轨迹,而眼前的这位耶律孟图,在十多年后,也将成为大辽国的总北南枢密使事,加尚书令、天下兵马大元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他杀了劝自己谋逆的儿子的事情,更是被卫道士歌颂不已,当然,写史书的人不知道,那是因为孟图以为,皇太子是自己的儿子的缘故。

老哈自认对辽国的历史不太熟悉,但也记得,耶律,是皇家一族的姓氏,从名字上,就觉得孟图是个贵人,应该好好巴结一下,他哪里知道,作为奴隶制部族起身的辽人,姓名很有意思,有叫耶律猪儿的,有叫耶律狗狗的,有叫耶律九斤的,还有叫耶律家奴的,甚至有叫耶律驴粪的(叫猪粪的也很多),至于说耶律,更是契丹三大部族之一,有这个姓氏的人不计其数,眼前的这位孟图大人,出身便并不显贵,祖上不过是耶律阿保机的某个养子而已,几百年后,便如刘备的中山靖王之后一样不值钱的。

随着黎塞留的引见,老哈看到这个孟图大人,大概一米七五的个头,比自己略矮一点,发型和女真人完全不同,是把头顶的头发剃的光光的,倒是额前的头发留着,鬓角的头发留的长长的,和犹太人一样,竟然还扎成了小辫子。而服饰来说,和自己刚才见过的那个汉人书生没有什么区别,看来契丹此时的汉化程度已经很高了。孟图的官府,房子明显要好得多,竟然是木头的斗拱结构,上面铺着黑瓦,不过墙壁还是夯土的而已,只是地脚,是用条石盖的。

5.
家园 6.

孟图是个有架子的人,问了老哈的姓名,便叫了一个小厮领着老哈到后面厨房,去看看材料家伙,还有什么需要,并嘱咐小厮交待后面的厨子,凡事全部听老哈指挥。老哈下了一条,这人也够大胆的,如果自己要下毒,岂不是随便就把他害死了?看来游牧民族的人还是思想简单,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老哈便和黎塞留商量一下,他去弄鸭子,自己便在后院熟门熟路的垒起闷炉来了。

观察室府第里的厨房,调料就是比较多,老哈看到还有一缸上好的大名府小磨香油,不禁感慨,他虽是个宅男,但是也折腾过不少,下过不少高档馆子,而每次回来,便想着按照方子回家再克隆一遍,所以也是做得一手好菜的,当然普通人家的调料用具是比不上馆子的,老哈也知道该如何调整,在自己的简陋条件下,把菜肴做得更好吃。

他仔细看了看调料和用具,以及后院鸡舍里的几只鸡,想着有这么好的香油肥鸡,不做一下正宗的德州扒鸡好象有些可惜,于是他和厨子说了一下,便挑了一只小公鸡,开始下手,把活鸡宰杀洗净,将鸡的左翅自脖下刀口插入,使翅尖由嘴内侧伸出,别在鸡背上;将鸡的右翅也别在鸡背上。再把腿骨砸断并起交叉,将两爪塞入鸡腹内,晾干水分。 然后把饴糖加清水少许调匀,抹在鸡身上,炒锅烧热加入上好的香油至八成热,将鸡入油炸,至金黄色捞出,沥干油。又找了个大砂锅往里面放上清水,把炸好的鸡放入锅,下五香药料,再加姜、精盐、口蘑、酱油,旺火烧沸,撇去浮沫,移微火上焖,不到半个小时,已经香气四溢了。

孟图呆的地方并不远,自然闻到了香味,便忍不住冲进了厨房,把刚刚煮烂的扒鸡捞了出来,不管不顾的便吃了起来,便吃还边说好吃。

这香油纯正,鸡也是吃糠和小虫长大的绿色食品,味道自然是很不错,但看到孟图的吃相,老哈还是想笑,这大官怎么这样,看来契丹人汉化的还是不够,要是碰到那些讲周礼的腐儒们,看他这样子,还不要骂死。

天色不早,黎塞留也捆了鸭子回来,老哈知道,孟图刚刚狼吞虎咽的吃了一整只扒鸡,再做烤鸭也不会有什么胃口,便要告辞回家,孟图哪里同意,死活要老哈留下,老哈心里着急回小村子,看看福乐哈是不是已经回去了,便对孟图说,烤鸭子,不是现在马上就烤最好吃,而是要养上几天,催肥了之后,烤起来才更好吃,正好这几天,他回去一趟,鸭子肥了,他也正好回来给孟图烤鸭子吃。

孟图见老哈想家心切,有些无奈,老哈便把刚才看他作鸡的厨子叫了过来,和他叮嘱了一下作扒鸡的要点,并向孟图保证,这厨子做的扒鸡,一定和自己一样,大人这几天就好好吃鸡吧。孟图这才答应,不过他要老哈快点回来,便让小厮牵了一匹高头大马来,送给老哈,让他起着马快去快回。

城里的生活,还是比森林中原始的生活好得多,如果可能,老哈也想把福乐哈接来,一起过日子,便答应了下来,向厨子讲了如何填鸭之后,他便牵着马,和黎塞留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他便和黎塞留要了些盐和干粮,便骑上马回小村去了。

宋朝时候的足球竟然是这么踢的,在场地中央,用两根长竹竿结一网,网上部留一直径为一尺左右的洞,称为“风流眼”,也是比赛中的球门。比赛时,两队的位置在球门的左右。左队“球头”把球踢过门,右队的“正挟”接住球,然后传给本方的“球头”,由“球头”再踢过门,如此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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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天爵看来看去,总觉得这不象足球,更像是东南亚流行的藤球,中间一个网,两边踢来踢去的,感觉没什么对抗性,他看了一会,便兴趣索然了。这足球根本没有什么对抗性,只有些表演性罢了,后来丁天爵才知道,原来蹴鞠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到了宋朝,儒家的影响越来越大,觉得对抗性强的蹴鞠粗野,规则便改的充满了花哨,却没有什么意思了,可以说竞技足球,在宋朝时后就已经衰落了,然后后世总有些脑残的愤愤,碰到宇宙大国狂菜中国足球时候,就会跳出来大喊:“满清时期由于满洲人对汉人与中国各族人民的种种压迫,导致足球的衰落,一衰落就衰落到今天。”实在可怜可笑可悲到了极点。

“泰西可也有这蹴鞠的玩意儿?”踢得兴高采烈的朱冲,看着自己弟弟看的没精打采,还以为他没见识过,有些迷糊了。

“蹴鞠这东西,在泰西也是非常流行的,不过泰西的蹴鞠规则不同,比这大宋的蹴鞠有意思多了。”丁天爵说到这里,便来了兴趣。

“那泰西的蹴鞠规则又是如何?为何会更加精彩呢?”朱冲听了,便追问了起来。

丁天爵便不急不慢的把后世的足球规则介绍了起来,他虽然有些胖,平常也不踢球,不过球赛还是看的,当然那是欧洲杯和世界杯,碰到国猪的比赛,那是一律无视的,好在中国比较大,人口多,想没事折磨自己神经的受虐狂总是不少,总愿意陪着国猪丢人现眼。除了看球,丁天爵早年害玩过一个游戏,叫做足球经理,所以对足球的认识,还是相当深的。

“此法也便不稀奇,铁枪将王彦章,他军中的蹴鞠游戏,便是如此,原来竟是从泰西传来的呀!”朱冲的一个帮闲听完,便八卦了起来。

听到这里,丁天爵下了一跳,穿越!这一定是穿越!看来这个世界自己并不是那么寂寞,还有别人穿越。他急忙问到,“那这个王将军现在何处?”

这句话说完,忽然丁天爵发现大家都在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让他好是迷惑。

“王将军就在哪里!”一个帮闲顺手指去,丁天爵看到不远的地方有个小庙,他更迷糊了,“王将军作了和尚?”此话一出,顿时一众泼皮都大笑了起来,朱冲十分气愤,抽打着取笑丁天爵的那个泼皮,解释道:“王彦章是前朝的一个大将,已经战死多年了,那边的小庙名叫铁枪庙,里面供的便是这位王将军。小弟你回到中土的时候还少,这些人文掌故,还要好好学学才是。”

铁枪庙,临安城外,好熟悉呀,虽然丁天爵感到有些印象,却想不起来哪里见过,顿时来了兴趣。他哪里知道,后世有本小说,名叫射雕英雄传,提到过这里,还有那潘金莲西门庆版的连续剧中,有两集就发生在这个地方。不过丁天爵却不记得,否则他恐怕要去找找江南七怪了。

可惜,估计前面这个穿越者肯定仆街了,否则历史便已然改写了,想到这里,丁天爵一下子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黯淡了起来,如果宇宙依旧按照自然规律前进,仍然保持着原有的轨迹,那么自己也注定了将要一世籍籍无名,终老一生了。

“听说那王铁枪便是靠着这蹴鞠之法练军,练就了五代一支强军,他也才成为了一代名将,看来这泰西的蹴鞠,如此对抗,定然是从军队中流传出来的了。”久久没说话的辛文昭一开口就给了大家惊喜。“这么说,此法的蹴鞠,一定更有意思,大家何不也试一试呢?”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这句话带来多大的后果。

足球比赛,最重要的是裁判,否则,如此激烈的对抗,两下半就会变成群殴了,把场中间的球门拆了,重新作了两个新球门以后,按照现代足球规则的宋代第一场足球开球了,可是还没有片刻,场上便乱成了一锅粥,竟然有三五个人厮打了起来,让丁天爵好是感慨,看来这足球和军事真得很有联系,想想看,最怕乱的,就是战场,按照现代规则训练下来,至少讲究纪律这点,就能让军队的战斗力提高一截,蒙蒙之间,丁天爵的脑袋里面冒出了无数想法,让他脑子颇为有些乱。

“大哥,看来还需要你来当球正了,否则大家这比赛是没法踢了!”丁天爵把朱冲拉了过来,想他好好解释裁判的工作,朱冲有些不乐意,毕竟他刚才在两个帮闲和对方守门员扭打的时候,进了一个球,颇为得意,当了球正便没法体会自己攻城拔寨的快感,不过丁天爵说的,球正的权威性问题,他倒是有些想法,自己的手下对自己的这个老弟,好像一点都不尊重,便应该好好教训他们一下,如果让丁天爵当球正的话,这个权威就自动树立起来了。于是他把一众人都叫了来,向他们训话,谁要是不听自己老弟这个球正的,便要回去打屁股,果然,重新开球,丁天爵的权威性有了很大提高,不过满场踢球的,还是乱七八糟,没有章法,让丁天爵累得要死又觉得很没有意思。

扑通一声,有人摔倒在地,“嘟……!”丁天爵一声哨子,“你犯规了,黄牌!”等吹完了丁天爵才发现,他吹的竟然是朱冲,全场顿时安静了下来,朱冲却也是一愣,马上明白自己确实是违反规则了。“对不起,球正!”说着,他对丁天爵掬了一个躬,一种帮闲的泼皮看了,自然各个灰溜溜的,丁天爵觉得,当裁判这种掌握大权的感觉真得不错。

一场比赛下来,朱冲大呼有劲,由于对方的帮闲们不敢驳了老大面子,他一人连中八元,而对方总共才进了三个,算是大胜了。一群人踢球,也引来不少围观的无聊群众,看他们这么与众不同,开始还有些疑惑,等辛文昭和大家解释了一下,球踢进球门边是一分,看最后进球多少决定比赛胜负之后,立马大家明白了新规则,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只要有球进门,也有人跟着喝彩,让丁天爵想起了后世足球比赛那人山人海的场面,只要有娱乐性,竞技性,观众自然是不会少的。

一群帮闲,有人累了需要休息,有人精神头儿刚上来,便要继续,可惜人手不足,几个看球的闲汉便主动提出,要加入进来,按照新规则一起踢球,丁天爵无奈又作了一回裁判,累得都站不起来了。

此时看球的人更多了,这新规则的对抗性颇强,所以观赏性也更强,看球的也越来越多,看到别人围观,更多的闲人也聚了过来,丁天爵仔细看看,估计竟然有五七百人在看,中国什么时候都是这么多闲人呀……

两场踢完,众人不愿散去,便撺掇着更多人下场,丁天爵实在是太累了,动不了了,朱冲也踢了两场,也坐在那里喘,可这个规则,没有裁判就天下大乱了,这个时候辛文昭主动请缨,下场当起球正,裁判着不知道何处冒出来的闲汉临时组成的两队比赛,倒也想模像样。这一踢,便一直踢到了日落西山,众人便才散去。

朱冲回家路上,和丁天爵聊起泰西的蹴鞠,丁天爵便讲起了后世的足球联赛,添油加醋的说了一番,说到球星能够有百万年薪,香车美女享用不尽,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朱冲听得更是兴趣盎然。丁天爵便觉得,从今天的情况看,足球运动在大宋的群众基础是非常好的,而这个时代的公众性娱乐活动并不多,这应该是个可以开发的项目,便和朱冲谈论如何业搞个自己的联赛问题,朱冲也有些动心。

“这样便颇好了,我们可以组织各队,每月初一十五都来比赛,事前放出风头,自然会有不少人来看球,这样我们就算一个人十文,一场下来,若有千人来看,便有十贯的收入,场中我们的人再卖些茶水果子,又更是一笔收入……”听到朱家兄弟聊天,辛文昭在旁边插话,赞扬这个好主意。

“不仅如此,场边我们还可以用矮墙围住球场,在矮墙上用刷上各家店铺的字号招牌,向看球的人宣传,然后把这些广告牌子卖掉,那更是不少的收入……哈哈!”丁天爵听了,觉得辛文昭的脑子动的真是很快,便半开玩笑的讲起了后世足球俱乐部的生财之道。“我们更可以做庄设赌,以比赛结果为盘,到时候拿金钱更是滚滚而来!”

朱冲听了这二人的议论,有些目瞪口呆,这实在是匪夷所思,不过他脑子转得同样的块,如此大的场子,至少可以买五十块广告牌,一块一百文的话,也有五贯钱了,说到赌博,那更是没有底的。这蹴鞠的游戏,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商机,实在让他有些感叹,为啥自己以前都没注意到呢?

三人回到家中,便对此事进行商议,正在此时,辛文昭的叔叔来了,要拉他上路,一起去扬州办货,朱冲正在兴头上,哪里答应,一定要把辛文昭留下来,辛叔叔看到朱大官人兴致很高,不如顺便作个人情,便让文昭留了下来,自己独自上路。

如果丁天爵没有来到这个时空,而照原样发展下去,辛文昭便同他叔叔一起上路,结果小小年纪就在大江之上,被人包了馄吨。这名字也就如秋天落叶般,无人知晓了。

辛文昭的妈妈,本是他叔叔的旧情人,无奈为了万贯的家财,他叔叔被逼和另一富商家的千金结亲,他妈妈诈称有了身孕,去向他叔叔摊牌,谁知道被他叔叔算计了,让她嫁入辛家,等到洞房花烛才发现,原来是嫁给了他叔叔那个痴呆的大哥,而不到八个月后,便生下了辛文昭。他叔叔一直认为文昭是自己的骨肉,但是碍于家中母老虎的缘故,一直不能相认,不过对他,那是比亲生儿子还好。尤其这两年,他母亲郁郁而终了,父亲的疯病又加重了许多,他叔叔就直接把他叫到家中,同吃同住了。

其实,辛文昭并不是他叔叔的儿子,他爸爸其实是绝顶聪明的人,只可惜世上庸人太多,识不得罢了,还好她妈妈是个鲁钝的人,所以才会上了他叔叔一个又一个当,加上又是早产,胎里面便没发育好,结果和他爸爸生下他来,比他爸爸要鲁钝多了,可惜在世人眼里,他虽然没有他亲爹十分之一的聪明,却也被人认成是天资聪颖了。

老哈走了还没有二十里,黎塞留就从后面赶了上来,老哈颇为吃惊,黎塞留向他解释,女真人少不得要打猎,所以追踪的技巧,都是很纯熟的,孟屠在老哈走后,忽然担心老哈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或者从此不再回来,所以特地让他跟过来。两个人便并肩骑马,往回头走,从黎塞留的口中,老哈才知道,那一片地方被人称为勃利,也是越里吉女真的地方。

老哈对勃利这个名字有些印象,他朦胧的记得,后世去加拿大玩的时候,碰到过一个傻丫头,说她家在勃利,那地方的铁矿煤矿什么,都是她家的,他爸爸是当地第一大财主。连县长到他们家,都是点头哈腰的。

老哈当时自然不会探究那个傻妹妹说的,他家那几百万吨的煤矿铁矿,年产几万吨铁的钢厂是不是真的,反正东北人满嘴跑车的事情多了去了,尤其在国外,听到这么说的,那一定要打个折扣,他对这种嚣张的小女子毫无兴趣,自然没有多少沟通,不过勃利这个名字,他却记住了。

虽然古今的地名变化很多,但勃利这名字,应该是沿用古称的,毕竟那个傻妹子也说自己是黑龙江来的,如果没错,这么一个小县里面,有煤矿又有铁矿,还有砍不完的森林,另外还有条不小的河流穿过,水力资源不错,自然条件可以说相当优越。如果把草甸里的水排掉,山间的冲积平原,能够开垦出上好的良田,他的目测,这平原至少能开出二十平方公里的良田。

有水能够筑坝,然后可以修筑水利鼓风机,带动高炉,大炼钢铁……这些女真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那都练就了一身本领,随便抓个男的出来,那都是有赤手打老虎的能力,武松也不过就打了一头老虎,这里杀过十头老虎的女真汉子,随手都能找出上百条了,(当然,主要原因是,深山老林,老虎比较多。)如果把他们好好的武装起来,那真的是很可怕,老哈也知道,在原来那个时空,二十年后,几千女真人就扫平了大辽,那可真是勇不可挡呀。老哈满脑子YY,反倒让黎塞留有些迷糊了。

“你想过更好的日子吗?”老哈问黎塞留。

“我的日子已经很好了呀!”黎塞留听了更加迷糊了。

“你觉得你的日子很好吗?”

“是呀,有的吃,有得住,吃能吃饱,穿能穿暖,晚上还有媳妇儿可以抱着……这还能说不好?”黎塞留反问道。

这下子老哈陷入了沉思呀,是呀,人活在世界,到底追求的是什么,向黎塞留这种温饱有余,知足常乐的生活,却又是多少后世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呀。

“你没有什么想要,而得不到觉得很可惜的东西吗?”老哈引导着黎塞留。只见他眨马扎马眼睛,过了一会才说:“好像没有呀!”

“真得没有?对了,你觉得我作的烤鸭,和你们原来吃的鸭子相比怎么样?你想不想吃?”老哈继续引导着。

“那当然更好吃了,对了,等下路上看到鸭子,我们再打两只,晚上继续作烤鸭子吃……”黎塞留一听到吃,马上来了精神。

“你以前没有吃过我作的烤鸭子的时候,是不是想要吃它呢?”哈哈看到黎塞留已经掉进自己的坑里,颇为有些得意。

“这个……没吃过当然不知道是什么,自然不会想要吃的。”黎塞留想了想,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这就对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你没有见过,没有体验过的东西,你没有试过,自然就不会想要了,一旦试过了,就会欲罢不能,如果没有,就觉得十分痛苦……”老哈还没说完,黎塞留却笑了起来,“这个我当然明白,比如我跟我媳妇儿……她现在没了我,那可是十分痛苦的哦!”说完继续哈哈大笑。

他这句话,揭开老哈心底最痛的伤疤,福乐哈,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我没了你很痛苦!不过老哈还是继续引导着黎塞留,“你是不是觉得,能够吃到烤鸭子的日子,比吃不到得更好些?”

“那还用说?”黎塞留笑道。

“是呀,如果你知道了外面还有个花花世界,也许就不觉得现在的日子好了。”老哈低头感叹道。

“花花世界?是个什么模样?”黎塞留问道。

老哈忽然想起柳三变的那首有名的《望海潮》,便轻轻的吟诵了出来:“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叠岳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说的都是什么呀?我不太明白……”黎塞留听完,依然是傻乎乎的。老哈忽然佩服起金朝皇帝的汉学水平,至少看了之后能够明白,当然,黎塞留现在不懂的关键,并不是不会说汉语,而是这词中描述的生活,实在远远超过了他的认知范围,他对此毫无概念。老哈也懒得跟他解释,只是笑着说:“你可知道,没到秋天,大雁都要南飞,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这倒是,不过我不知道为啥。”黎塞留答道。

“你知道吗?在南方,有的地方,一年四季都像春天一样,没有冬天,没有冷风,更没有冰雪,一到了冬天,大雁便要飞到那里去。”

“啊!!!!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的地方?没有冬天,没有雪……”黎塞留惊讶得半天都合不拢嘴。

“是呀,四季都像春天一样,住在那里,就没有冰雪的烦恼了。刚才我说的,就是那里的景象。”

“这么好……?!”看着黎塞留眼中那种惊异而向往的色彩,老哈忽然觉得害了他,本来是个多纯洁善良的小伙子呀,结果现在就被自己挑起了野心,从此再也不是原来的黎塞留了。贪婪,是人性最大的敌人,这话看来是没错的。

6.
家园 7.

“请问圣使在吗?救命呀!”

朱家两个兄弟正在和辛文昭商议着蹴鞠联赛的事情,门外突然来了个头破血流,一身衣服被扯成布条的人,在门外叫嚷着,朱冲和丁天爵走到门口,仔细看了,才发现,这便是那是丁天爵去找过的景教堂子的神甫。

“不好了,有群异端恶徒把我们的堂子给拆了,还把本人打成这样,圣使一定要主持公道呀!”那神甫抱着丁天爵老泪纵横。

“慢慢来,且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景教在正宗罗马天主教徒丁天爵的眼中,虽然算不上绝对的异端,但要说承认对方就是正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在北宋杭州这个地方,竟然还有教派冲突,倒是让丁天爵十分意外。

那神甫便讲实情的来龙去脉细细的说了,丁天爵却有些哭笑不得了,原来神甫口中的异端,并不是基督教的别的支派,而是自称为日月神教的明教!这明教竟然也有基督教义,拿着耶稣当圣人,传播者基督教平等博爱的思想,着实和丁天爵印象中的不一样。也正因为拜的菩萨黄毛绿眼一个样子的,那景教便和明教有了梁子,互相争夺信徒,指责对方是异端,是邪教,也就眼前的冲突。

“你说那领头的,是个二十五六岁的精壮汉子,我看着便应该是明教的新任教主方腊了!听说此人性情豪爽,深得人心,年纪轻轻,就为明教作了几件大事,所以老教主死时特地传位给他,虽然年轻,但也是上下归心,可见此人非常的了不得。”辛文昭听完补充到,他说着,看了看丁天爵,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对方不好惹,最好不要掺和这趟浑水。

“方腊?”丁天爵当然听过这个名字,“他不是睦州的漆园主吗?怎么跑到杭州来了?”他有些不解的问道。

“明教的总坛在睦州清溪邦源洞,可这明教字魏晋时传入中国,历经数百年,其教众遍布长江以南,荆、扬、洪、越等州,这方腊作为教主,便不仅仅呆在总坛,也会时时出来,访问各地。”辛文昭听到丁天爵知道方腊,眼睛一亮,接着说道:“这明教主张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信教者都是一家,同时还主张吃素断荤,节省钱财,教友中实行互助。所以信教者很多,那方腊更是不辞辛苦到处传教,吸收了大批教徒, 声名显赫,在这睦、歙、杭、 处、婺、衢等6州25县,教徒便不下百万,若说这两浙路,除了官府,恐怕便是他们明教势力最大了!”言下之意,为了这景教神甫,触了魔头的晦气,恐怕不是好事。

正说话间,数十名彪形大汉用到了朱家门口,看着来势不善,朱家养的那几十名帮闲也便一拥而出,双方在街道上对峙了起来。丁天爵看了一眼,便心道不妙,这些帮闲小泼皮,哪里有对方那些面色黝黑闪亮,浑身上下疙瘩肉的壮汉来的厉害,虽说自己人拎着桌椅板凳扁担之类的家伙,但要是真动起手来,恐怕没有片刻,自己这些人便要跪地求饶了。不用说,能有这样人才的,非明教莫数了。

朱冲和丁天爵分开众人,走到对方面前,只见对方也走出了一个大概二十五六,身材结实,双目炯炯有神的年轻汉子,很有礼貌的对着朱冲施了一礼,“拜见朱大官人,睦州野人方腊有理了!”

朱冲也很礼貌的回了礼,他也是明白人,知道对方是来要人的,自己和那神甫也没什么交情,自然不会庇护,到时候把人交给他们,还能和明教这大腿抱上,倒也不是坏事。

“此间有位妖人,恣意妖言惑众,诋毁我圣教,还拐带圣教教徒,实在罪大恶极,听说他逃到了贵府左近,不知朱大官人可曾见到?”方腊的话说得很有礼貌,语调平缓,但却隐隐的透出一股杀气。

“这位小哥可是前日一起在武林门外踢球的?”辛文昭此时却在对方阵营中找到了熟人,开始打岔。

“厉天闰,前日你说的球技惊人的,便是眼前的朱大官人?”方腊转身问那个二十不到的年轻小伙。那小伙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实在是兴会亚,兄弟我平常也爱玩个蹴鞠游戏,今日得见高手,倒是技痒了起来,哈哈。”方腊笑道。

“不敢不敢……”朱冲看着对方的威逼,自然是退让一些。

“兄台玩的规则,好像是五代王铁枪军中的,貌似已失传多年,昨日我这小兄弟玩过,回来便大加赞赏,说是有趣,不知兄台三日后可否方便,能让小弟讨教一下?”方腊说到这里,看着朱冲,眼睛稍稍一瞪,让朱冲心里一颤,只听方腊接着说道,“我等以球会友,若是小弟能赢个彩头,那妖人的事情,还麻烦兄台上心,帮小弟找找……”

朱冲是聪明人,对方的意思很简单,来场比赛,让自己输了然后把人交给他们就是了,双方都有台阶,看来对方也不愿意招惹自己,把事情弄大。便一口答应,三日之后,还是钱塘门外的球场,双方按照新规则,来一场友谊比赛,定好了之后,方腊一众人便散了。回家之前,辛文昭凑在丁天爵的耳边,悄声说道:“二爷可记得,咱们门口什么时候多了些卖切糕针线的?”丁天爵用眼角扫了一下,确实路上多了几个小摊贩,他立刻明白,这是明教的眼线,暗自有些心惊,看来把那神甫送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若落入他们手里,肯定要被捆在柱子上用火烧死!大官人救命呀!”神甫已经吓得贵在地上,向筛糠一样不断磕头了。

丁天爵想起火刑柱上的布鲁诺,不仅对着神甫有了些怜悯之心,只是淡淡的说:“我们肯定会赢,你放心好了!”说完,那神甫仍然在磕头,只是口中说道:“上帝保佑二少爷,上帝保佑二少爷……”看着他这样子,丁天爵有些哭笑不得,也没搭理,便和朱冲一起,回屋商量球队的事情。

丁天爵从前日踢球后,便对一种泼皮各个的技法有了些了解,谁能当前锋,谁当后卫,心里已经有了点底,虽然不太踢球,他对后世足球还是有着很深理解的,排个什么442,352等等阵型,攻守兼备,区域联防,互相配合,只要是一般选手,也应该能胜过各自为战的一流选手。不过他仔细想了一下,却发现自己的计划中,还有一个最薄弱的环节,那就是守门员,宋朝的蹴鞠游戏,是没有守门员的,所以也没有人有过专门的守门员训练,前天的球赛就可以说明,双方的守门员,都业余幼稚的很。

“二爷可是在向那守门员的问题?”听到辛文昭这么说,丁天爵吓了一跳,这小子难道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有莫非是绝顶的聪明?看着他的样子,丁天爵忽然想起了一个叫杨修的人,希望自己能当上曹操了……

“小弟倒是认识一个人,我想定能胜任这守门一职,不知道二位大官人愿不愿意和小弟一起去找他。”辛文昭话音未落,朱冲边拉着他说:“快去快去,别耽误了,快……”说着,三人便骑马来到了武林门外的码头。

“便是这位小哥,姓武名歪,常年便在码头上,帮人卸瓜菜……”顺着辛文昭手指的方向,丁天爵看到一条菜船上,船家正在把船中的白菜一颗颗的往岸上扔去,而码头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如同八臂猿猴一般,飞快的接住漫天飞舞的白菜,迅速的的码在手推车上,那动作浑然天成,优美的有如舞蹈一般,把朱家兄弟看得呆了。

“如把这白菜换成蹴球,估计他也都能接住,不知大官人觉得他如何?”辛文昭继续问道。

“奶奶的,真的是太牛了!”朱冲一高兴,脏话也就脱口而出,“快,把那小子叫来!”

“我昨日便自作主张和他谈过了,比赛他是同意的,只是讨要一场五十文的工价,不知道大官人是否觉得合适?”

丁天爵对辛文昭的效率感到太吃惊了,有这么一个人帮自己,自己做甩手掌柜毫无问题。只听到朱冲说道:“若是别的活计,这五十文便够得上一家两日的开销了,可是贵得不行,不过看他的身手,五十文,便是一百文,也是物有所值,当然要的,对了,按照二爷的说法,我们比赛之前,少不得要进行些合练,不知道你和他谈过这个的价钱没有?”

万贯家财的人,还对着几十文斤斤计较,丁天爵倒是很服了自己这个的大哥的财迷,他也第一次对大宋朝的工资收入购买了,有了个认识,五十文一家人能过一天,那十五贯便能过一年了,逼死一条人命,倒也算太过……

“当然谈了,训练的话,工价是一日五十文,他家有老母弟妹,父亲早逝,需得他养家糊口……”辛文昭的回话让丁天爵感到有些羞愧,想想后世那些国猪,就那臭脚还总是狮子大开口,拿着天价的身家,却一次次伤害国人的情感,相比之下,实在是猪狗不如。

“你便与他说,若踢得好,表现好自然还有奖励,若是赢球等等,大家一起吃酒热闹,自然少不了他的,让他安心踢球,以后每日,便来训练好了,莫担心家里……”说到这里,丁天爵看到朱冲看着自己,才觉得这样慷他人之慨,似乎有些不太地道。却只听到朱冲说道:“老二说的对,你告诉他,好好踢,踢出名堂了,好好吃香的喝辣的!”

“小的这就去和他说,二位官人放心,有他在,咱们的球门就万无一失了。”

“咱们的球队,也该有个名字,另外,有个统一的制服会比较精神!”回家路上,丁天爵和朱冲商议着,“方腊是明教的,自然会用火德,穿红衣服,我们便应该用水德,穿黑衣服,球队的名字里面也加上有水的字,这样从彩头上,便可以把他们压住。”听了丁天爵的话,辛文昭便接话了,这让丁天爵又吃了一惊,五德始终论他是知道的,像当年后金被明朝打得挺可怜的,这个时候皇太极便把自己的族名改叫满洲,国号改叫清,改名的这一天,后来还成为了满族的节日,叫做颁金节,丁天爵后世的那个死党老哈,家里到了这个节日,都会庆祝一番,他也去过几次。

既然满洲灭了明朝,那我们也叫满洲,岂不是应该可以打败眼前的明教?丁天爵正想着,只听到辛文昭说到:“杭州乃是宁海军的驻所,我们便可给球会起名为宁海会,球队就叫宁海队,海字里面有三点水,便应该是水德了。”听到这里,丁天爵越来越觉得这个小伙计可怕了,他这些东西,显然早就想好了,此人如此之聪明,用得好了,自然是好事,如果他心生出什么二心来,估计把自己卖了,自己还在替人数钱呢,千万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丁天爵继续提醒自己,一定要低调,自己现在已经能过上家财万贯,衣食不愁的生活了,可别不小心被人算记,弄到最后不得善终。

然后讨论起那家裁缝铺手艺好,价钱公道,竟然辛文昭也是了如指掌,朱冲十分欢喜,直接交了他两贯钱,让他去搞定了,丁天爵嘱咐一下,球衣上面应该有大大的号码,还应该有队员的名字,这样观众可以马上记住球员。球衣更应该宽松透气,这样踢球的人舒服,说完他很放心,辛文昭的举一反三能力,他是信任的。

待到夜里吃过饭后,丁天爵有些疲倦了,便打算休息,却看到辛文昭此时又跑了回来,找朱冲商议了半天,然后才去了。他觉得有些奇怪,何事要这么晚商议,便拦下了辛文昭,问个究竟。

辛文昭告诉丁天爵,那块踢球的空地,原是武林门外张家的产业,不过张家最近中落了,所以把这块地当给了朱家的当铺,现在市面上,方腊教主要下场玩蹴鞠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半个杭城,他便盘算着,如果朱家彻底买断这块地,那后面球赛的时候,少不了有大量的闲人来观看,倒时候便扯在那地方,建几个凉茶棚子等等,供应些茶水果子,黄酒小菜之类的,也是笔收入,若是这地还是张家的,张家以后难免不会想着把这地收回,以后自己经营,所以,现在最好拿着当票去,换回张家的地契,这样以后这块地面上的事情,便是朱家作主了。

运动场带来的人流会给周围地区的地产带来大大的升值,这点MBA出身的丁天爵当然明白,只是他觉得这辛文昭的脑子动的也是太快,竟然不必自己这个超前千年的人落后。正琢磨着,只听到辛文昭接着讲到,他已经打听清楚了,张家现在正在闹分家的官司,手头紧得很,朱冲已经找了州府衙门的刑名王师爷,明日拿着当票,去找张家,张家必然卖师爷一个面子,那么朱家这块地,绝对是十拿九稳拿到了。所以他还要连夜去联系几个营建商,保证准备好材料,三日之后,能够把茶水棚子搭建起来。

辛文昭的高效率让丁天爵隐隐的感到,他难道也是一个穿越者?太牛了,难道是时空管理局派来追杀自己的?无论如何,和这小子在一起,自己总要多留个心眼儿。

第二天睡醒,丁天爵发现,自己的床头竟然摆着一套叠好的黑色镶黄边,样式和后世的马褂比较相似的府绸球衣,等他吃过早饭,梳洗完毕来到院中,召集队员讲解战术的时候,却看到辛文昭和另一个二十五六的书生,正穿梭在各个队员之间,高兴的聊着什么,看到丁天爵过来,辛文昭赶紧引见,此人叫钱惘然,乃是钱王的苗裔,现在是杭城之中,最有名的评话写手,茶楼酒肆之中,并说时文的说书先生,讲的故事多半都是从他笔下出来。现在球赛之前,把他请来,先和队员们见见面,了解一下,日后这场球赛,少不了在茶楼酒肆中流传新闻,钱惘然若能先和大家熟络了,那自然更有的可写,说书先生,讲的也会更加精彩。

丁天爵现在对辛文昭可以说佩服的是五体投地。连传媒都被折腾来了,自己这次,如果踢败了,那可臭名远扬了。

吃饭的时候,那个厉天润又来了,丁天爵很大方得让他进了院内,和正在训练的本方队员见了见面,然后厉天润说明来意,他拿了一本写好的足球的规则让丁天爵过目,确保无误,另外,关于球正的人选,双方也达成了一致。

辛文昭又出去忙乎了,丁天爵也不搭理,反正自己做好教练,让他做俱乐部经理倒是不错,自己可以省事很多。和队员们好好交待了战术之后,又在院中简单的演练了一下一些战术,丁天爵也不指望他们能作的有多好,只要能够基本掌握战术纪律,他就满足了。

等到三日后,和明教比赛的时候,丁天爵才又回到了武林门外那块球场,确切地说,如果不是有人带路,他一定不敢相信,这就是前些日子他们踢球的那块场地。

场地的左边,是一排的草棚子,虽然有些简陋,但是遮风避雨还是够了,草棚内摆满了桌椅,虽然每人有最低消费十文的茶位费,但还是坐得满满当当,另一边则是站席,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却也站满了人,中间还有几个举着果子点心叫卖的小贩,丁天爵看着其中几人眼熟,感觉便是朱家的帮闲,此时也来做点小生意。在右侧的场边,竟然如同后世球场边上一般,排着一排的木板,上面全是朱家几个店铺的招牌和地址,做起了广告。

丁天爵的教练席,在球场右侧的一边,后面竖着一面大旗,黑底黄字的写着“宁海会”三个大字,两排长凳,便是他和替补球员的座位,旁边还办这一张书桌,摆着文房四宝,钱惘然正在使劲磨墨,以备等会纪录。丁丁坐定,只见那个神甫也被两个朱家的帮闲拉着,做到了旁边,那神甫神色紧张,两腿不停的发抖,有如待宰的羔羊一般。让丁丁看着,着实有些可笑。

有过了片刻,丁天爵身后响起了雷鸣般的喝彩声,他抬头看去,不远处一条船上驶来,船头插着一面红色大旗,上面写着“日月会”三个大字,看来是明教的人来了,方腊的派头还不只如此,那二十个红衣壮汉跳下船来的时候,竟有人开始吹吹打打,放起鞭炮,这派头,让丁天爵想起了成亲娶媳妇,不过看着热闹,还是很好玩的。忽然只见他问到一股尿骚味,回头看去,只见那神甫脸色煞白,浑身和筛糠一样哆嗦,下身也是湿漉漉的一片。

明教的人,看来绝对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却把这小老头吓成这样,丁天爵心里有些紧张了起来,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看情况发展再说吧。

朱冲带着一帮正选球员走入场中,和方腊互相交换了礼物,又和球正套了套瓷,两边便开始扔铜钱挑边,选好之后,朱冲一挥手,身后的球员编入布阵一般,排好了352阵型,丁天爵看了,比较放心,第一场比赛他是要加强中场的,所以布了这么个阵,而对面明教的队伍显然有些没有准备,方腊吆喝了一阵,队员才在场中稀稀落落的站好,看到这里,丁天爵知道,自己应该有七八成的把握得胜了。

“嘟……”的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开球的宁海会,只见朱冲一个大脚,便把球往后场踢了过去,明教的那几个球员看了,便都往前追去,宁海会的后卫接了球,看着对方凌乱的冲来,并不紧张,而是张望了一眼,看到对方零乱阵型的一个破绽,向朱冲使了个眼色,朱冲自然心领神会,朝对方人少的地方穿插而去,只见那后卫一个长传,球便从冲来的那五六个明教球员中间的空当直接塞了过去,看着足球贴着地皮飞快向前奔来,朱冲一个加速冲刺,便把其他明教球员甩开了六七个身位,球到人到,他的面前,就只剩下两个明教球员,其他人刚才都往前冲去,现在正在转身急追呢,只见前面两个明教球员看到朱冲跑来,便立刻迎了过来,朱冲并不紧张,他只是稳稳的把球护在身前,眼看着那明教球员离他只有四五步的时候,才猛地把球向边上一传,在另一侧,宁海会的一个球员已经杀到,接下了传球,明教的那名后卫又要转身回追,谁知这时朱冲又已经启动,在那明教球员还在朝宁海会边锋冲去的时候,那边锋又是一脚传球,直接传给了中路的朱冲,经典的撞墙式二过一,两人停球跑动传球都是一气呵成,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转眼之间,只剩下那个明教后卫呆站在场中,不知所措。

朱冲看着来球的线路,两步快跑,球到跟前时,他已经离球门不到十米,他也不停球,抬腿便射。

“进了!”丁天爵大喊着跳了起来!沉默了片刻,场边也想起了雷鸣般的喝彩声。几个宁海会的球员便跑在了一起,互相道贺。

下面轮到日月会开球了,方腊一使眼色,只见前锋也照刚才宁海会的模样把球往后传,宁海会的几个球员,虽然往前压上,却仍然保持着阵型,没有留下空当,而冲在前面的两个明教前锋,也都有人专门盯防。明教的球员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是放慢脚步,把球控制住,可是宁海会仍然没有露出破绽,那明教球员只好后卫间互相传了两脚,这时,两人见斜刺里冲出来个宁海会前锋,像其中一名后卫逼去,那后卫不敢怠慢,忙着大脚把球往前踢去,这球落到了宁海会脚下,只见几名宁海会的队员分别四下跑去,明教球员连忙盯防,但是经验不足,还是被宁海会跑出了空档,三传两递,这球就又来了明教的禁区,在球前,只剩下了最后一名明教后卫,只见那球的朱冲左脚把球向前一抹,在对方急忙不过来时,紧接着又叫脚跟向后一磕,身体也顺是从那重心还没调整过来的后卫身边掠过,来了个漂亮的过人,这是明教的守门员也已经出来了,只见朱冲只是抬起右脚,,作了个射门动作,那守门员挑起封挡时,右脚抡到皮球时却是轻轻一趟,那守门员便扑空了,不过朱冲此时也站不稳当,连做了两个高难动作以后,重心实在没法把握,只好在倒地之前,对着空门用脚一扫……

“又进了!上帝保佑,哈里路呀!”,丁天爵还没有跳起来欢呼,那个神甫已经跳起来了,大喊大叫着,犹如孩童一般,同刚才相比,完全换了一个人。

很快,上半场,宁海会五比零领先,这个结果比丁天爵想象的还要好。

7.
家园 8.

下半场,明教明显对宁海会的打法有些适应了,进攻防守都有配合多了,但是宁海会的防守还是水桶一般,往往明教的人能够过掉两个宁海会的球员,但是等着他的,还是第三个,第四个,几次有威胁的进攻,都被阻止在了禁区之前,但是宁海会球员的体力也下降了不少,毕竟这些泼皮的身体素质和明教那些壮汉没办法相比,跑不动了,也只能控制球,进攻也没有刚才精彩了,因此比赛变得有些沉闷了,直到明教一个球员,截住了宁海会的传球,然后便一个大脚开到前场,只见那厉天润飞奔了上来,迎着飞来的皮球双足猛地用力一蹬,跳起足有四尺多高,一个跃起摆渡,便把球传到了突前的方腊方向。

方腊停下球,一个宁海会球员便杀到了,只见方腊把皮球用脚尖向后一挑,便立刻和那宁海会球员擦肩而过,那球员冲过了还在四处寻找足球。

小小罗的动作……丁天爵看了心中感叹,这方腊要是转世到后世,那也定然是个人才,中国多几个,这足球至少走出东亚,应该还是没问题,这猴似的国猪怎么都那么差劲涅?

丁天爵还没想完,只见那方腊已经冲进了禁区,只见一个宁海会的队员斜着向他铲去,那方腊只是把原来向前趟球的右脚改趟为踩,顺着身体惯性,左脚顺势离开地面,仅用右脚尖点地,从容向后一拉,身体再回拉的时候,顺势作了个空中一百八十度转身,那个宁海会的球员又冲过了。

看着这芭蕾舞般优美的动作,丁天爵看得呆了,竟然也跟着为对手喝起彩来,眼看方腊落地,身前就只剩下武歪一个人了。方腊没有犹豫,抬腿一个大力抽射……

“好……”众人的喝彩只喊了一半边都硬生生地停住了,只见那皮球不知怎么的,竟然被武歪捞在了怀中。“好……”只是片刻,喝彩声又响了起来,比刚才更大,方腊听着,一脸的铁青,愤愤地转身退了回去。

整场比赛结束,宁海会七比一大胜日月会,球赛结束,只见朱冲很有礼貌的走道方腊面前,告诉方腊,那个神甫,他以后都不会再见到了,他已经安排好了船,神甫过两个时辰,便会远走广州,然后离开中土。方腊也很客气,表示不会在计较此事。朱冲看这个梁子已经了结,便主动表示,自己在自家酒楼准备了上好的斋点,要好好作东招呼方腊这些球艺高超的朋友。方腊知道朱冲是杭州地面上的一个人物,也有意结交,不过碍于今日需要回去更衣沐浴,便定好了第二天晚饭,大家两队球员一起,再好好的坐下来,吃顿饭,好好交个朋友。

朱冲回到家中,甚是高兴,自己这场比赛独中四元,赢得了满场的喝彩,那心情自然是是如沐春风一般,属下的球员也都甚是欢喜,“醉云楼……大家敞开了吃,敞开了喝,一定要给我他妈的喝痛快了,否则就是二娘养的……”看着朱冲高兴,丁天爵也自然不会驳他面子,一群人兴冲冲的便向酒楼杀去,去了丁天爵才知道,这家酒楼是有陪酒服务的……

一群浓妆艳抹的女子便做大辣辣得坐在了各位球员的腿上,大家对此也是习以为常了,丁天爵自然不能免俗,不过他看着那十五六岁的武歪,神色慌张,不禁乐了,这个小处男拘束的很呀。对此他也没有多在意,可是等他喝了几碗,要出去方便的时候,却看到那小孩子跟了出来,扑通跪在了自己面前,磕起头来。

“教练,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大家!”武歪说着,泪流满面。

“到底怎么回事,你做起来慢慢说。”丁天爵拉着武歪,可是他就是不起身,“您一定要饶了我,否则我就不起来!”看着武歪这样,丁天爵有些不忍心,便说道:“没事没事,什么事我都原谅你,起来说吧。”他心想,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

武歪又使劲的磕了两个头,然后才说,“教练,我其实最后那个球可以接住的……”说到这里,他又哇得哭了出来,过了片刻才继续道:“我家也是日月神教的教众,自从父亲死后,也得到了教里多方的资助,对我很好,前日我答应了你们之后,那教里的王寅王坛主便到了我家,让我倒时候务必让教主进一个球,所以……”接着,武歪又开始放声大哭,“教练,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全队呀……”

丁天爵听到这里,实在是吓了一跳,他对方腊又有了新的认识,明教的情报系统无孔不入倒不是那么可怕,问题是,方腊这次,并不是好面子而已,他不关心比赛的胜负,那自然是因为比赛的胜负,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也就是那个神甫对他来说,完全无关紧要,而他所作了那么多,只有一个可能的目的,那就是自己!估计自己西方圣教使者的身份,他们早已听说,只是不知虚实,暂时没有动手而已,所以才折腾出这么多事情来探自己的底。

虽然他心里沉重了不少,但还是尽力的开导武歪,“你这么做的,实际上还是更好的结果,大家都有面子,日后也好交往,没有什么好对不起我们的,只要你以后,每场比赛都不故意放水就好了……”

“是吗?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丢球……”武歪终于停止了哭泣。

“丢了球怎么办?那我可要把你脱了裤子,好好的打屁股!”说着,丁天爵伸手就把武歪拉了过来,顺手把裤子拽了下来。

偏偏这个时候朱冲正搂着一个歌伎走了出来,看到他俩人这样,哈哈大笑,便回了屋里,也没有说什么,丁天爵当然明白怎么回事,心中郁闷,看来以后大家都会认为自己有断袖之癖了,不过这在当时那个年代好像也没太大问题,这样也好,自己就省得和那些丫环们多费口舌了。

正在这时,辛文昭拿了个本子跑了过来,丁天爵好奇,便拦住问他这是什么,原来他已经把比赛的账目整理好了。

“禀告大官人,这次咱们一共开支二十三贯,收入是十九贯,浮亏四贯,不过其中茶社的棚子等等,以后都还可以再用,便不好说,还有场边的广告牌子,这次也没有收入,不过已经有两三家老板向我来讨问,我也没有开价,不过艺笙行馆的张妈妈说,这次有千多人看球,多是热血的汉子,那板子便是五百文一块,她也愿意买一块……”辛文昭还没汇报完,便被有些醉意的朱冲打断了。

“艺笙行馆!里面的白行首和我还是老交情了,没得说,下次送他们两块便是了,对了,小子,你是不是里面有了相熟的姐姐?是哪个?我便帮你去说和一下……”说到这里,一众泼皮都哈哈大笑了起来。辛文昭知道不是时候,便要退下,朱冲那里同意,便让他再叫了个个女的一同坐下吃酒。

酒过三巡,便要唱歌,这次大胜,大家都认为首功是丁天爵,便要他先唱,他在后世也是卡拉OK里的麦霸,便趁着酒兴,开始嚎叫其他来他的拿手好歌,冲动的惩罚。在后世,每到他开始狼嚎,包厢里面便会一哄而散,让他颇为扫兴,这次却不一样,只听到他扯着嗓子喊道:“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的说话

只顾着自己心中压抑的想法狂乱的表达

我迷醉的眼睛已看不清你表情 .

忘记了你当时会有怎样的反应 .

我拉着你的手放在我手心 .

我错误的感觉到你也没有生气 .

所以我以为 .

你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

直到你转身离去的那一刻起逐渐的清醒 .

才知道我把我世界强加给你还需要勇气 .

在你的内心里是怎样的对待感情 .

直到现在你都没有对我提起 .

我自说自话简单的想法 .

在你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

所以我伤悲 .

尽管手中还残留着你的香味 .

如果那天你不知道我喝了多少杯 .

你就不会明白你究竟有多美 .

我也不会相信第一次看见你 .

就爱你爱的那么干脆 .

可是我相信我心中的感觉 .

它来的那么快来的那么直接 .

就算我心狂野 .

无法将火熄灭 .

我依然相信是老天让你我相约 .

如果说没有闻到残留手中你的香水 .

我绝对不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

就想着你的美 .

闻着你的香味 .

在冰与火的情欲中挣扎徘徊 .

如果说不是老天让缘分把我捉弄 .

想到你我就不会那么心痛 .

就把你忘记吧 .

应该把你忘了 .

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

这歌声着实粗野,内容对当时而言,算得上粗鄙不堪,不过一屋子都是粗人,听完之后,掌声如雷。让丁天爵觉得颇有面子,谁说我只会狼嚎的?

一曲歌唱完,丁天爵发现钱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笔墨,已经把这首歌的歌词摘抄了下来,速度可谓飞快,然后只看他把琴师叫了过来,调了调琴,便弹奏了起来,谁知简单的三弦,竟然也能谈出那吉他的感觉,钱惘然弹了一遍,丁天爵十分高兴,便让他伴奏,自己又吼了一遍,喉完感到那是十分的畅快。刚刚喉完,朱冲等众人便也加入了合唱,顿时间整座酒楼想起了鬼哭狼嚎的声音。

就在此时,酒店的掌柜却突然来敲他们的房门,原来隔壁的客人听了这歌声,便想招呼这歌者一起去喝一杯,丁天爵听了,觉得大有面子,便搂着一个陪酒女,踉踉跄跄的跟着掌柜来到了隔壁的包间。

这个包间的陈设就淡雅的多,更没有满桌的酒肉,不过随时些简单小菜,却更显得不凡,只见下角坐着一个弹琴的老者,一个妙龄个女站在旁边,而上首只是一位书生打扮的中年人,面目白皙,却有一种睿智,长得那是相当有气质。

见了丁天爵进来,那书生便站起身来,看着丁天爵一身稀奇古怪的球衣打扮,有些惊奇,不过还是马上招呼他坐下:“仁兄请坐,在下高邮秦太虚,不知仁兄如何称呼?”

丁天爵已经有些醉了,他报了名字,向那文士道了歉,此时朱冲那粗豪的歌声又响了起来,见或者还有几位歌伎的嬉笑,便从隔壁传了过来,给人的感觉那是相当的放荡。丁天爵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此时的酒楼木板设施,隔音远远比不上后世的卡拉OK包厢。

“此歌声充满了豪气,却可使英雄气短,儿女情长,道不尽的辛酸……”那文士眼中酸楚,丁天爵一见,便知道他也是经历了感情痛苦的人,此时不知道想着那个老情人了。只听那文士只是继续的吟了一首诗:“纖雲弄巧,飛星傳恨,銀漢迢迢暗度.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柔情似水,佳期如夢,忍顧鵲橋歸路.兩情若在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这词好熟悉呀,丁天爵不是研究中国文学的,自然不知道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这首词的作者秦观。只倒是这人也是引用不知道哪个古人的诗句。不过出于场面,他仍然是说道:“好诗好诗……写这词的大才子,要不得全天下的女子都倾心了,可远比我们这些粗鄙野人乱七八糟唱的要好……”

那文士只是苦笑了一番,眼中说不出惆怅,只是淡淡地说道,“词写得好有什么用,本朝若论写词,谁比得过苏大学士,可……”话说了一半,他也只是摇了摇头。

“苏大学士?苏东坡?仁兄竟然识得他!”丁天爵听到这里,有些激动,苏东坡他当然知道,不过眼前的秦观却心里嘀咕,我都报了名了,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为了这苏老头子,被贬得七昏八素的,现在连身份都没了,马上要被踢到湖南去受罪了。“来来来,那我要好好敬兄台一杯了……”说着,接着酒意,便拉起秦观喝酒……

刚刚开始喝,却见到辛文昭跑了过来,说大爷有事,要丁天爵马上回去,丁天爵只好告辞。

“二爷,你可知道和你喝酒的是谁?”辛文昭拉着丁天爵说道:“此人可是元佑首脑苏轼的朋党,号称苏门四学士之首的秦观,现在那元佑党徒,杀的杀贬的贬,二爷切莫和他们有甚么瓜葛……”

秦观?这个名字丁天爵似乎也听过,不过没什么印象,想来是写些酸溜溜淫词艳赋的高手罢了,不过对于当时的政治情况,他还不算了解,便拖着辛文昭给他好好讲解。

听完之后,丁天爵颇为感叹,古代的政治斗争如此的残酷到并不出乎他的意料,中学学历史,他也是知道王安石变法什么的,后世的文章中,总是把王安石吹到了天上,而那些旧党,是如同四人帮一样的猥琐角色,在他的印象中,便是如赵高、严嵩一样的小丑样子,这会听辛文昭讲才知道,这旧党里面,不仅有大才子苏东坡,更有些《资治通鉴》的司马光,其余的几个代表人物,虽然他也记不清来历,却总觉得好像有印象他们是忠臣好人。而新党的代表人物章淳蔡京,尤其是后者,明明在历史上是大坏蛋的代名词。这后世的历史书到底是怎么写的?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呀?当然丁天爵早已过了看问题,非黑即白的幼稚时期,但是真地了解了一下当时的情况,还是要感叹一番,后世编写历史教科书的人,实在是太有才了!

“这附近有老虎!”听到黎塞留的警告,老哈吓了一跳,他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的,可是黎塞留告诉他,从马的紧张情况看,他知道,附近不远的地方应该有老虎。这让老哈佩服不已,原始人的一些能力,是现代人难以理解的,但是在危机四伏的大森林里,确实十分有用。

“可惜没有弓箭,我们现在只能作几支长矛了!”黎塞留建议到。这时候老哈想到了一个东西,便问黎塞留,他用过没有,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老哈便和黎塞留停下马来,开始准备武器。

老哈这次作的东西,是一根长条的皮带,但不是简单的一根皮带,皮带的一端,是一个皮环,中间则是一个皮兜,而另外一端,则是细一点的皮条。黎塞留看着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这东西怎么用,不过还是按照老哈的要求,捡了一堆鹅卵石过来。

这是一条投石带,老哈一路上都在考虑,如何加强武装的问题,当时的一把好弓,是十分贵的,并不是象某知名网路写手讲的,随便砍几棵树,就能作出威尔士长弓,杀伤力惊人,然后训练没多久的500人便能轻易射杀几万骑兵,当然了,小白菜写得给小白兔看的书,只要有一个爽字就可以了,其他的都可以无视了。

最简单廉价的投掷武器,应该就是投石带了,老哈玩过一个叫帝国时代一的游戏,对里面扔石头的小兵印象还是很深的,他思考了两天原理,便想明白了原理和结果,便用鹿皮作了两个。

“把手腕套在这里,然后,把石头放在这个兜里,手抓住这一端,然后,像我这样,转……”,老哈一边说着,以便掩饰给黎塞留看,看到他把那皮带也转得虎虎生风的时候,便喊道:“松手……”只见他手一松,嗖的一声,那兜里的石头便飞了出去,一直打到了五十步开外。黎塞留也照样做了,看着石头这么飞出去,他惊讶得很,“这颗比手扔石头远的多了。”

“你知道为什么你的石头没有我的飞得远吗?”

“不知道!”

“你的石头,要朝一个向上的角度扔,不要平着扔,这样就能扔的远了……”老哈知道河黎塞留解释什么抛物线之类的,他也不会明白,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

“艘……”黎塞留第二块石头就比第一块扔的远了不少,甚至比老哈打出去的第一发还远,让老哈有些没面子。

“我知道了,往上扔,掉下来的慢,所以飞的远!”看着黎塞留高兴的样子,老哈便不觉得有什么,而那里继续作着标枪,他割着割着,忽然想起了北美印第安人的投茅器,便顺手也作了一个,投矛器的结构是很简单的,其实就是一根前面捆着长绳的木棍,投掷之前,把绳子绕在长矛上,然后抓住投矛器,使劲的挥舞,长矛就会旋转着,向前飞去,一方面长矛得到了旋转的稳定,另一方面,投矛器等于增加了手臂长度,投出去的矛,飞得更快也更远。

老哈又试验了一两次,算是弄明白了这东西的使用规律,黎塞留也拿着试验,发现加了投矛器之后,他的投支长矛距离,足足远了三分之一,而且精度也更高了,他便一边练习,一边继续在那里大吃一惊。

难怪古罗马用的标枪而不是弓箭,老哈看到黎塞留一次次把标枪甩出老远,老哈感叹道,用来打仗的好弓,(对于中国来说,复合弓),那可是十分昂贵的,而且保养也很麻烦,滑膛枪取代弓箭,并不是因为威力更大,而是因为便宜罢了。当然,随便用来射个兔子什么打猎的简单弓还是挺便宜的,但是杀伤距离,可是远比自己这种投矛来的近,威力就更不用说了。

有了武装,黎塞留的腰杆变硬了,练习了一个上午之后,他拉着老哈,主动去打老虎,果然,在他的搜索技术下,很快,一直体长两米左右的东北虎,就出现了在了他们面前,老虎趴在地上,盯着他们两人,老哈心中还是有些害怕,毕竟这是真老虎,而不是摆在那里的年画儿,他攥着长矛,黎塞留却制止了他,只见他单腿跪地,在地上码好了七八个石弹,然后定了定精神,便飞快的,连珠炮似的,在一分多钟内把这些石弹都打了出去,那老虎摧不急防,吃了一惊便向他们冲过来,可是冲得越近,石头打在身上的杀伤力也越大,终于,在扑到他们前面十米的地方,终于普通一声,栽倒在地,老哈看到,老虎的两只眼睛都被打瞎了,头上还有几个地方流着鲜血,显然,黎塞留的手法非常准确。

黎塞留看着老虎到下,也不顾老虎是不是真死了,直接跑了过去,跨在老虎身上,只见他两手抱住虎头一拧,咔嚓一声,老哈知道,他把老虎的颈骨弄骨折了,这老虎是怎么也活不过来了。黎塞留顺势从老虎杯上跳了下来,也不管老虎的身躯还在抽搐,掏出小刀便开始剥皮,一边剥着,还一边夸这投石带管用,像这样没有被戳几个窟窿的老虎皮,可要值钱多了……

老哈看着黎塞留一身鲜血,又一脸灿烂笑容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生女真便是如此的简单,甚至可以说得上野蛮,他们的内心又是这么的纯真,其中的滋味,老哈算是体会到了。难怪这个勇悍的民族,能够几次征服比自己人口多百倍的民族,用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勇敢。

8.
家园 9

老哈颇为后悔自己这次回到小村子,他又等了六天,仍然没有等到福乐哈的消息,这几天他的心情,从开始的兴奋,倒失落,倒最终变得心如死灰。一个姑娘家,迷失在茫茫的原始森林中,虽然这是她从小生长的地方,但这么多天仍然没有回来,结果也是凶多吉少了。

村子里面另外一家,也搭起了老哈的主意,要招他做女婿,不可否认,另外一家的姑娘,比福乐哈并不差,无论是长相身材还是年纪,都可以说不错,但是老哈心中却没有了那种感动,这几天,他不断地在小村周围流连,经过每个他和福乐哈一起走过的地方,回忆这两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光。这几天,他什么也没做,想了很多很多。

他不得不接受自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命运,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异常孤独的,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没有知音,他的秘密,没有把办法和任何人分享。看着静静流淌的河水,老哈曾经想过,如果自己跳进去淹死会怎么样,是不是灵魂又会回到原来那个世界。

他有一百理由放弃自己,也有同样多的理由让自己坚持下去,他对未来是十分迷茫的,不知道方向在哪里。

活着是为了什么,这个困扰过很多人很长时间的问题,又一次的困扰了他。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小孩子,在他对着河水发呆的时候,让他帮忙做个玩具。他随手削了一个竹蜻蜓,那小孩子玩得好开心呀,然后,村里的小孩子都跑过来向他要玩具,也都玩得很开心,看着孩子们无邪的笑脸,老哈也被感染了,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勇敢的理由,为了这些孩子,为了他们的笑脸,他应该勇敢的活下去,去闯出一片天地,为孩子们创造好的条件,让他们更开心,健康的长大。为了无邪的孩子,我要努力了。

黎塞留着两天也没闲着,按照老哈说的,他在小村附近转悠,一方面想看看能不找到福乐哈,另一方面也顺便找找各种稀奇古怪的石头,让老哈看看,他希望给老哈找点事情,免得他每天无精打采的坐在河边发呆,仅仅几天,他的这个朋友已经明显的瘦了一圈。

今天他又带回了几块黑石头,老哈看了之后,果然十分高兴,老哈试着把那黑石头扔进火堆里,那石头竟然冒出蓝色的火苗,一会就变得通红,老哈告诉他,这种石头叫做煤炭,用来取暖用,那是比木头好得多的。

等到了第七天,老哈对福乐哈能够回来的希望已经不大了,他便向老者告辞,告诉他,如果福乐哈回来,该如何找到自己,便和黎塞留一起踏上了归程,老哈看着小村,心里充满了怀念,他知道,他一定还会回来的。这两天,他勘察了一下地形,小村往下游大概三四百米的河上可以筑一个水坝,这样,小村所在的小山包,就会水面围绕,这样就安全多了,水坝下面河滩,是相当结实的土地,可以在哪里修筑小高炉和砖窑等工业设施,而水面高出之后,就可以用小船,直接往上走十里,哪里有自己发现过的铁矿,黎塞留刚刚发现的小煤矿,也在水边,直接用船运输原料,是很方便的。

另外,小村下游的冲积平原,如果好好开垦,是很肥沃的黑色腐殖土,应该能种出很好的庄稼,他估算了一下,河谷有十二三公里长,大概两公里宽,这二三十平方公里的肥沃土地,按照一公顷五个人的低标准,应该也能养活几千人了。

当然,一切都是很粗浅的一个规划,自己仅仅烧了些陶器,便让自己的老婆生死不明了,如果再建设这些,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炼出铁来,估计契丹人都会过来找自己的麻烦了,这些小村的村民,虽然强壮勇敢,但是在专业的杀人机器面前,空手打老虎的本事又算什么呢?一切,还是要安全第一的。

难道我的宿命就是取代完颜阿骨打,带领女真人,去征服辽国,征服大宋?老哈琢磨着,他对中原,对汉人的一切,并没有任何好感,在这个年代,倒不如去征服美洲,给同样来自西伯利亚的印第安人带去文明。只要打仗,就是要死人的,死人……总是不好的。老哈又想起了孩子们的欢笑,来到这个新世界,还是利用自己的知识,给众人带来幸福和欢乐吧。如果死后有天堂或者地狱,那么自己可以很自豪的对审判官说,我应该上天堂!

等到老哈回到五国城,孟图大喜过望,说他来得正好,因为第二天,室韦的一个大酋长要来五国城,人家从西边千里之外过来,带了几百头牛,给他们当军粮,当然要好好招待一下,他希望老哈能够帮忙准备一些好吃的,当然,鸭子已经按照老哈说的办法养了很多天,虽然填死了了几只,但是看得出来,剩下的油光油光的,显然是肥了不少。

老哈在另一世界,虽然不是专业厨子,但他做饭的手艺是相当不错的,这是家庭环境的熏陶,老八旗子弟,再穷也不能丢了那个范儿,对吃是很讲究得,他是个食肉动物,对肉类加工特别在行,还因此总是被她妈妈笑话,会做大鱼大肉的,不是好厨子,能把青菜豆腐做成美味佳肴的,那才是厉害的厨子。有个炒两个鸡蛋,都要加上香油辣椒油等等一堆东西,加水打的完全均一才下锅的妈妈,儿子做菜的手艺,想不好都不行。他记得自己曾经在法拉盛的唐人街上溜达,对一个推车卖炒面的小伙子说,你的炒面,应该多加点香油,少加些福州的鱼露,把豆油改成猪油,反正美国两种油价钱差不多,这样就会更香。

结果第二年,等他再去纽约的时候,就发现那偷渡的小伙子,竟然已经自己盘了个店面,开起酒楼了……自然,还有另外的厨子帮忙,备办些酒席,自然是毫无问题的。虽然调料里面,没有辣椒,但是胡椒,孜然之类都是齐全的,随便作些香喷喷的肉菜,还是手到擒来的。

孟图给了老哈无限的预算权利,还分配了两个护兵,只要到摊贩那里,说一盛是观察使衙门要的东西,便可以拿了再说。

当然了,回来第一天,自然先要给观察使大人做顿好的,老哈拿手的闷炉烤鸭自然是少不了的,在后世的帝都,大家说起烤鸭,都会想起全聚德,不过老哈家里对这种挂炉烤鸭,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的,还是八十年代,他们家聚餐,都是到宣武门外一个小胡同里,一家便宜坊老师傅开的馆子里面,吃正宗的闷炉烤鸭,闷炉壁挂炉的好吃,但是挂炉有个优点,就是可以随作随吃,不想闷炉,闷上了,那是不能扒开炉子往里面再添两只的,象他家去的那个地方,吃得都要提前三天预订,否则来了,也是没有鸭子吃的,这才是讲究,当然了,讲究的东西虽然好,但成本太高,所以不符合商业的原则,自然也被渐渐淘汰,老哈对此是心痛不已,但也没办法,这东西,不是个人的力量所能挽回的。尽管他很鄙视那些自称吃了全聚德最正宗北京烤鸭然后显摆的人,可事实摆在哪里,便宜坊确实没有全聚德经营的好。

等到老哈的鸭子烤好,打开炉子,他抄起小刀片鸭子的时候,孟图已经闻到了香味冲过来,他片下来一片,就吃一片,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抱着还没片完的半扇鸭子边啃了起来,顷刻便只剩下了骨头。

“明天,明天已经要再做,把这些鸭子都作了……”孟图一边擦嘴,不忘一边嘱咐老哈。

“大人,这些鸭子填肥了不易,一天都吃了,那可要等到十天半个月后,您才能再吃到呀!”老哈马上提醒孟图,好吃,也不能一次吃到反了不是。

“哈哈,你没见过那些室韦人……他们可不是好惹的主,陛下交待过,要好好招待他们,那自然是要做到最好的。”孟图是个实在人,但是转念一想,又说道,“对了,还有别的好吃的多准备了,那就留一两只鸭子我以后再吃吧……”

老哈晚上琢磨了一下,找来厨子商量,以便定下了第二天的菜单,他没做过烤全羊这样的大菜,那厨子却经验丰富,聊着聊着,老哈问起,又没有白米,这样可以做羊肉抓饭,那厨子便给他看了,上好的大米,还是从宋国来的,老哈看着大米,便挑出了个稻穗,他猛地想起来,后世东北的大米种植还是很广泛的,不过现在,还没有看到,估计还没有合适的品种了。有了这些谷子,他便可以尝试在这三江平原的草甸上种植稻米,这产量,可是比小麦要高的,当然,大米的蛋白质含量低,营养价值不如小麦,但是可以用大豆和肉类补上,问题不大,说着,老哈便让那厨子,把一袋大米中的谷子,都小心挑出来给他。

第二天,老哈又准备了许多烤羊肉串,依据后世他自己作烤串的经验,这烤羊肉串,腌制是很重要的,其次就是肉串要肥瘦相间。然后还准备了一大锅抓饭,若干的德州扒鸡,此外还有烤乳猪和叉烧这种广式菜,不过虽然是甜口的,但也是烧烤出来的,他又特别加了点孜然,风格还是一致的。

等到室韦大酋长来了,老哈才看到,这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身穿着打扮,和女真人,汉人和契丹人都不同,倒像是后世的蒙古人,他这才想起来,这些人来自西边千里之外,那应该是满洲里那边,确实应该是蒙古人的地盘,他问厨子,厨子说没听过蒙古的说法,倒是室韦还有个名字叫做鞑靼,老哈才想起来,这室韦,便应该是蒙古的前身了。大酋长跟了五六个跟班儿,其中有个女的,相当的显眼,穿着一身红衣,头上还带着割红色的尖顶帽子,帽子周围,象门帘一样,垂下了许多花花绿绿的珠子,老哈对什么珊瑚玛瑙之类的东西并不感冒,不知道其实这女子头上的东西,倒了后世,能够在帝都奥运村,换套大房子呢。他只觉得拖着这么东西晃晃悠悠的,累不累呀。

孟图和宾客在院子里面喝着马奶酒,吃着各种老哈准备的美食,倒甚是高兴,这个时候,黎塞留也溜到了这边,偷看着酒席,开始和老哈八卦起来。

“这中间的,便是南室韦的大酋长伯尔帖,那个女子,便是他的新妻,名叫小野冰月,此女可是草原上的传奇……”

小野冰月,倒像个日本人的名字,哈哈,蒙古名字的音译也是很有意思的嘛,老哈并不对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人妻有什么兴趣,说实话,在好看的女人,看久了也就那样,再难看的女人,看久也了顺眼了。

“据说这女子他父兄都是室韦的首领,十五岁的时候,她家的男子,都出征去和另一部落打仗,这时草原上来了盗马贼,她一个人,竟然骑着马,迎战那几十个盗马贼,好在有一匹好马,众人追不上她,却被她左右开弓射死了二十多个,剩下的人要逃,她却冲了上去,用马刀直接劈死了七八个人,没有一个漏网……”

哇赛,这么野蛮的女子!太强悍了!

“你可知道这伯尔帖总是一部的王子,为了娶到这小野冰月,竟然在她家干了三年,然后才得以完婚……”

这不是典型的母系氏族残余吗?看来落后的蒙古人,在这个年代,要讨个媳妇儿还真是不容易,老哈正琢磨着,只见那女子却向这边望了望,便款款的朝着他们两人走来,老哈眼角余光看了一下黎塞留,只见他口水都要滴到了衣服上,他不禁叹息,这人,又不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

小野冰月走了过来,用室韦话说了几句老哈不明白的东西,那黎塞留到是厉害,也用老哈不明白的话对答了一番,两人便一同往后院走去,老哈借着烛火,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个传说中的奇女子,只见她长得满精致的,尤其从侧面看特别漂亮,完全没有任何唳气,到看着象个江南的小家碧玉。

最要不得的,是她身上散发着一种气质,象是自信,又不全是,走路的时候,那曼妙的身姿有些轻灵的左右摇摆,一颦一笑,又一种从骨子里面透出的性感,让老哈看着,不禁打了个冷战。尤物呀!娶了这女子的,估计会活不长了。

老哈又伺候一会饮食,后面孟图和蒙古人喝酒,他也没有兴趣,这时候他才发现,黎塞留和小野冰月一起离开有一段时间了。边回头四下寻找,才看的两人从后面黑暗的地方出来,看那动作,那女子似乎是在整理衣衫,老哈马上躲在一边暗处,不过二人用蒙古话说得什么,他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看得出,两个人谈得还算挺愉快。

回头黎塞留告诉老哈,那女子吃完东西,有些腹痛,便要找地方方便,他看黑灯瞎火的,便在一旁守候了一会,偏巧那女子拉肚子蹲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他也才等了许久。不过老哈看着他小发辫竟然蓬松了,衣服下身也是有些零乱,也就笑笑,不理会他们两个到底做了什么,反正自己又不是这女子的老公,她干什么,和自己又没关系。

不过老哈还是回忆了一下,这小野冰月,算是他穿越以来,见过得最有魅力的一个女人,那种性感,是深入骨髓的,远不是青苹果福乐哈可以比拟的,他不禁问自己,若这女人勾引自己,自己到底会如何?

难怪这世上会有人专门控人妻,这种人妻的滋味,应该不错。

室韦大酋长竟然病了?听到这个消息,老哈吓了一跳,千万不要是食物中毒,否则自己厨师总管,麻烦就大了。所以老哈也急急忙忙赶到馆驿,此是医生已经到了,老哈也凑过去问了一下,才知道那酋长,高烧不已,头疼背痛,一时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只是开了幅退热的汤药,让他先喝着。

后面两天,老哈一样,给孟图作完了好吃的,便也捎上一份,给馆驿里的室韦人送去。等到第二天下午,老哈看到那酋长的胳膊上面,竟然出了红色疹子,他实在是吓了一跳,难道是天花?

老哈当然知道这种恶性传染病的厉害,他虽然是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雨露之中,但幸好,是中国最后的一批牛痘接种者,1979年以后,因为世界宣布天花已经绝迹,中国便不再进行这个预防接种了。

当然了,后世有些大白菜的写手,写那些穿越者总是说,摸着胳膊上的疤,一阵庆幸,自己打过牛痘,那都是扯淡的,让你胳膊上留疤的,是卡介苗不是牛痘,这么摸摸的,估计自己以后怎么死得都不知道了。试想黄石大帝若是在广宁死于天花,哪里来的窃明这波澜壮阔的故事呀……

天花是牛身上一种对牛无害的病毒变异而来的,就如同SARS来自果子狸一样,对果子狸无害,对人却是致命的。老哈看到这些室韦人,赶着这许多牛过来劳军做买卖,难怪的会出现这种可怕的疾病。

等到第三天,那酋长身上的红疹更加明显了,同行的室韦人也又有两三个病倒了,老哈现在基本可以确认,这是天花了。既然知道了是什么,下面的事情就是赶快去找牛痘,室韦人赶来了那么多牛,老哈仔细的找了,果然在一头母牛身上,找到了痘创。

面对着这个灾难,老哈想了很多,到底该如何做呢?好在孟图给了他腰牌,可以为所欲为,他直接找到城中唯一一家首饰匠,做了一把中空的银针。然后找来黎塞留,告诉他自己昨晚得到神明感应,告诉他,这城中将有大瘟疫,除非拜服在萨满大神脚下,否则便免不了一死,而拜服的办法,就是在胳膊上,让他用银针扎一下,老哈的胳膊上正好有一个黑痦子,他说,这就是标记。

黎塞留将信将疑,不过老哈一再问他,他到底想不想死?他才觉得,扎一下吧,反正这肯定死不了,便让老哈给他来了一针,痘汁是和墨水混在一起的,这样,黎塞留的胳膊上面,也出现了一个黑点。

黎塞留看看自己确实没什么事,就和老哈来到村子,给那些女真人都接种了疫苗,接种完之后,每个人的胳膊上都有了一个黑点。

然后老哈又回到城里,给孟图准备了晚饭,就又来到馆驿,打探消息。

“你过来,我有事找你!”老哈听到这么用女真话对他说话的,竟然是小野冰月,老哈大吃了一惊,不过还是跟着她来到了另一个屋里。只看到小野冰月回身便关上了门,两个眼睛热辣辣的看着老哈,让他看到对方的眼睛仿佛是X光把他看的通通透透的。

“你是一个不一样的人,”只听小野冰月继续说道,“我在你的眼中,看不到恐惧。你一定知道,如何躲过这场瘟疫!”

听了这话,老哈后背出了一脊梁冷汗,他反省自己这次确实是太大意了,自己对那酋长的关心,有些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看着老哈没有说话,小野冰月只是走上前了两步,把这在自己脸上的面纱轻轻拉下,柔声细语地说道,“你说,我美吗?”

老哈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销魂蚀骨,这声音,若是换了别人,定然身子要酥了大半边。

“不敬神的异族,得不到萨满大神的眷顾,注定化成黄土……”老哈忽然想起,黎塞留好像和这女人有上一腿,自然照着和黎塞留说过的话,他又重复了一遍。

只见到小野冰月听完,只是笑盈盈的朝着自己走来,看着他,千娇百媚的一笑,忽然之间,便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老哈只见烛光下,月儿的肌肤粉嫩的象是天上飘下的白雪,丰满的乳房骄傲的在胸前耸立着,浑圆 坚挺两颗嫣红的乳头象是白面馒头上点缀的红印般可爱。白嫩腻滑的肌肤象一匹洁白的缎子随着动人的曲线起伏。老哈的鼻血差点当场喷了出来。

老哈咽了一下口水,小野冰月又走前一步,来到了老哈面前,轻轻的对他吹了口气,她的小嘴是那么湿润香滑,吐气如兰,一股清新动人的女人气息缠绕着老哈,让老哈感到下身一阵燥热,不过他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福乐哈那清新的笑容,顿时,这女人的一切狐媚,老哈都可以视而不见了。

“我愿意用我的一切,侍奉真神!”小野冰月一边轻轻用纱巾划过老哈的肩头,又一边妩媚的说道。老哈随着纱巾回头,却看到小野冰月已经翻身坐到了卧榻之上,裙子留在了地上,白晰的脸上挂着动人的红晕,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楚楚动人地看着老哈,饱含着爱慕和兴奋,神情极为动人。

老哈却是轻轻一笑,他心想,这个有手段的女人,救了就救了吧,他走上前,跪在床前,轻轻抓住小野冰月那杨柳枝条一样柔软、修长匀称、两条雪藕般的玉臂,隐约可见软弱而纤细的蓝色血管,没有一点瑕疵,仿佛一块温润的美玉。

只听小野冰月“噢”的一声,嘴里发出了销魂的低吟……,老哈并不理会,只是轻轻把银针在她胳膊上一点,便站了身,头也不会地往门外走去。

“你等一下!”老哈听到小野冰月的话,停下了脚步,但并没有回头。

“我有点嫉妒,你的女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老哈的眼前,又出现了福乐哈那青春的面容,他闭上双眼,眼泪止不住地流了出来,但他并没有停留,推门便出去了。

9
家园 10.

“孟图大人!”孟图看到老哈的样子,吓了一跳,只看到今天的老哈穿的是一身狼皮,脑袋上面还有个狼头,腰间栓一堆不知道是什么的骨头和羽毛,还别了一堆铜铃铛,走起路来,哗啦哗啦响,和牛一样。除此之外,老哈左手还拿着一个手鼓,有手拎着一根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大腿骨,便走路,还边用那骨头敲着鼓。

“你怎么当起萨满来了?”孟图看着老哈这一神奇异的装束,不禁问道。

“大人,昨天我大神附身了,大神说这次是瘟疫,要死好多好多人,只有被萨满祈过福的,才能平平安安,大人,我是特意来给你祈福的!”

契丹人长期和女真人混住,虽然现在主要信奉佛教,但是对于萨满,也并不排斥,看到老哈这个样子,孟图也知道是为了他好,这种东西,如果灵是最好的,不灵的话,也就和正常情况一样了,孟图便答应让老哈给他祈福。

当萨满,老哈是第一回,这一身行头,也是黎塞留到别的村子,从一个老萨满那里借来的。不过这种唬人的东西,也就是走个形势,内容并不重要,老哈还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笑话,说某个法师很灵,结果有一天,法师出去做法,另外一家也要驱鬼,急着来找,只好把法师的徒弟拉去,那徒弟什么经验也没有,穿上袍子胡乱跳了一会,回来那师傅便说他学成了。老哈在美国的时候,看过印第安民俗表演,其中也由萨满跳大神,印第安人和女真人,往远了说,也可以算是一家。

于是老哈就把孟图拉进了屋里,在火盆里生上火,然后把孟图拔光了,让他躺在地上铺的皮子上,之后老哈便开始摇头晃脑,口中念念有词,然后,随着敲手鼓的节奏越来越快,老哈便开始站起来手舞足蹈,围着孟图作着些莫名其妙的动作,扑腾了一会,老哈含了一口水,对着火盆喷去,顿时,火灭了,屋子里面烟雾弥漫一片漆黑的。老哈开始了扭腰,腰上的铜铃铛便开始哗啦哗啦的响了起来。

孟图闭着眼睛听着,他感到老哈在自己的额头上抚摸着,然后好像是在剃他的头发,他不敢睁眼,忽然感到胳膊上象被蚂蚁咬了一口一样,刺痛了一下,然后周围就安静了。他又闭着眼睛躺了一会,才爬起来,看到老哈在他旁边的地上,坐着睡着了。

这一套萨满动作,和孟图以前见过的,虽有些不一样,但总的来说大同小异。摸了一下,发现自己前额被老哈剃掉了一块,现在他的发型,和女真人有些一样了。

孟图有些生气,便把老哈叫醒,质问他怎么这么干,却看到老哈翻着白眼,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下,竟然用汉语说道:“白山黑水,是诸申世代繁衍的地方,也永远属于诸申,在此领域,只有诸申才能得到庇佑,其他的外来人,都要受到天谴,浑身溃烂,痛苦而死……”老哈这次说汉语的腔调相当奇怪,说得很慢,却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说完了,又哈哈的阴阳怪气的笑了几声,然后只看到老哈身子一挺,两眼又一翻遍直直的倒了下去。孟图吓了一跳,又推搡了老哈好一会,老哈才又醒过来,却不记得刚才自己说过什么了。

孟图以前也见过这种情况,知道是有野萨满附了哈哈的身,那野萨满,可不知道哪路的孤魂野鬼,他说的难道是真的,这次,上天要天谴自己和其他非女真的人?这次瘟疫,首先是来自室韦人的,然后今天也有另外的汉人生病,却好像没看到别的女真人生病,难道这是真的?自己的脑门子上,头发被剃掉了,看着倒像个女真人,不知道野鬼追魂的时候,是不是这样一来,就会放过自己了?孟图总的来说,还是将信将疑的,老哈休息了一会,便走了,他走回后堂,又抱出了佛像,对着菩萨三叩九拜了一下,不管是哪路神仙,都拜一拜好了,希望自己没病没灾,平安到老。

注释:诸申是女真的另外一种叫法,如果按照现在的普通话读,发音更近似于诸申。

《附身萨满》这本书的“女”作者,对萨满文化和萨满教,其实是很不了解的,如果有可能,希望她能到乌答有那里补补课,当然,对任何向往满族文化的妹妹,都有很多旗人兄弟愿意指导的,我没空,就算了吧。

老哈又去了城里这几天他认识的,自己觉得以后有用的人家跳了几回大神,这三个人分别是首饰匠汉人老刘,他对金银冶炼等等,显然是知道不少,而且能用银铜作些精巧的小东西,老哈认为这以后要是作什么小零件,这个人比自己手巧,毕竟人家打首饰多年,相当专业了。另外一家,是随军铁匠李氏一家,虽然有个汉姓,他们却是契丹人,算是军户,专门在这军中作着修补军械的活计儿。还有一家,是木匠老高,他是渤海国人,虽然姓高,但不能算是汉人,渤海人和女真和高丽都有些血缘,但总的来说,和女真人更近些,由于生活的区域比较南,已经基本汉化了,所以平日老哈和他们的交流,都是汉语。折腾了一天,他才把这些人都预防接种了牛痘。

到了第六天上,城里面病倒的人已经有二三十个了,但老哈觉得这个传播的速度还是实在太低,于是他找了个刚刚病倒,才出红疹的病人,从他那里放了一碗血,放了两三个时辰,这血便凝固了,在血块周围,渗出了不少血清,老哈知道,潜伏期刚过,刚刚开始发病的时候,是病毒在人体里面活性最大,伤害力最强的时候,换句现代的话说,就是血清当中的病毒载量最高。而天花病毒主要是靠着空气传播的,这和炭疽是一样的,老哈刚到美国的时候,正好碰上炭疽邮件恐怖袭击事件,他寻找相关报道的时候,找到一篇关于实施生物恐怖袭击的详细办法的文章,读了一遍,印象那是很深刻的。

借助空气传播的病原体,最好是要能够吸附在一个东西的表面,这东西要细要小要轻,这样方便随风飞舞,然后再上风的地方,在人多的地方释放,大部分人都难以逃脱。老哈琢磨了很多东西,恐怖分子用的纳米空心二氧化硅粉末他肯定是弄不到的,想来想去,羽绒是最合适的东西。而正好,因为他带来的闷炉烤鸭热,使得在五国城这个地方,鸭子们都遭了灾,羽绒那是很容易弄的,也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等到收集了血清,老哈便用筛过的,最小的鸭绒羽来吸附这些血清,然后摊开,用两块麻布盖好,放了一天,便阴干了。虽然这绒羽已经很小了,但是还不够,老哈又到药店找来了那种脚踩的粉粹的圆形刀和槽子,把这些已经干了的羽绒放进去,用一块抹布盖住脚面,以防羽毛飞舞,然后就开始用脚来回踩着,干了大半个时辰,他看到,这些羽毛已经完全被切成了细小的粉末,他把这些粉末小心收到了皮囊里面,也很累了,就休息了。

第二天正好碰到十五,早上有辽国军队的早操,虽然有人生病,但病人并不是很多,所以当兵的仍然都集中在校场上,附近也有众人围观看热闹,做生意。老哈毫不引人注目,在上风处,悄悄的把大半袋的羽毛粉末斗放飞了出去,他观察了下风向和风力,便知道,今天出来的人,基本上都会吸入或多或少的羽毛粉末,然后上面携带的天花病毒就会他们的身体。

老哈当然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会是什么,也知道在医疗条件落后的这个时代,虽然天花的死亡率不是100%,但这些人大多都会死去,毕竟,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有了很好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天花的死亡率仍然达到接近一半,是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昨天晚上他想了很久,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良心上的谴责,在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老哈就是信萨满教的,他相信万物有灵,相信人死了之后,只是灵魂出窍,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老哈当然不敢说好,但是穿越的经历让他觉得,那些人死掉之后,也许还会托生到他原先呆的那个世界,那里的生活,不能不说比这里好,但至少比这里丰富。

只有大灾难,才能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也才能获得众人的信服,从而领导他们,利用自己超出这个世界的知识和见识,给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

老哈觉得,女真人是非常天真,善良,纯朴可爱的,还没有被各种后世的恶习所沾染,是一张白纸,能由得他作出美丽的图画,而其他那些契丹人,欺压女真人,动不动把他们抓了来当奴隶,就是死掉也不值得可怜,其他那些千里迢迢跑来的汉人,高丽人和室韦人,都是些掉进钱眼儿里面的可怜虫,若不是为财,何必离家千里,来到这苦寒之地呢?归根到底,不过是贪婪罢了,所以,死掉也是好的,世界上贪婪的人死光了,世界就清静多了。

“哇哦!这么好的鸭绒被子,都要送人?”黎塞留看着老哈和他爸爸商量结果,感到相当的郁闷,“我们这么多天,才做好六条,现在就要送给完颜部,阿跋思水温都部,水纥石烈部,浑蠢水徒单部和苏滨水乌古论部,自己都不一条吗?”黎塞留看着这半个月,他和村里人辛苦收集鸭绒的结果,实在有些舍不得。

“哈里什说得很对,我们把这最先做的,送给这些部落的酋长,酋长们用的舒服了,其他人当然会也想要,到时候买的人就多了,我们可以让他们自己去竞价,这样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了……”黎塞留的老爸看着这个儿子,有些郁闷,“这叫做培养客户群,这些酋长用的高兴,那就叫做流行,那才会人人想要,到时候价钱也就会越高,对于酋长来说,我们送的这东西就越贵重,他们也会更高兴,咱们村子也就二百多号人,论壮丁,不过六十个,这些大部落,哪个不高兴了,都能把我们象踩死一支臭虫一样,踩得扁扁的!”

“那也不用全送呀……”黎塞留这句话还没说完,脑袋就被老爸狠狠地敲了一下。

“你给东家不给西家,西家的面子往那里放呀?这几个大部落,哪个是好惹的?给别人好东西不给自己,他们可是会生气过来直接抢的,到时候我们可没好果子吃……”看着儿子,村长更加郁闷了。

“不用担心,这草甸里到处都是野鸭和大雁,这被褥并不难做,你还担心以后没有吗?对了,我和孟图说了,过两天,他会让人从上京带来两匹丝绸,让我们做鸭绒被,丝绸做里的,那可要更舒服多了,你就耐心的等等吧。”老哈看到黎塞留失望的样子,不免上前开导他。

这几床被子,那是绝对不能留的,因为里面的鸭绒内胆,已经被老哈撒满了沾满了天花病毒的羽毛粉,搂着这东西睡觉,得天花可以说是必然的。

本来老哈只是想把这些被子送给完颜部,让完颜部去流行天花,让那些血洗小村的人死光光,好报福乐哈的仇,可是村长偏偏不同意,他要把这几条被子,分别送给附近各大部落的头人,老哈当然知道这么做的结果,就是把瘟疫带到遥远的其他地方,而结果就是大批无辜的女真人的死亡,但是等他听了村长说的,这些部落都很大很厉害,人口多,头人的权势很大,动不动就欺凌弱小,老哈心里也就坦然了,这个世界,女真人的社会已经开始分化了,和后世一样,能够给别人带来越大的伤害,就意味着更大的权利,这些大权在握的头人,估计都不是好东西,好东西他们自己享用,肯定是不会分给穷人老百姓的,社会有了分化,便有了贪婪,而最贪婪,又最能伤害别人的人,如果死掉了,对于其他人来说,未免不是好事。如果这场瘟疫,在富有的女真人中传播,让他们全都死掉,可以说,女真人的社会,就得到了一次净化,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富有的人,往往意味着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技术,他们死光光,也会意味着社会的科技水平大大降低,这点老哈完全不担心,毕竟有他这个拥有后世千年技术和知识的人在,只要他能够普及教育,那么女真人的科技水平,不会倒退,反而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除此之外,少了很多社会科学方面,汉人留下来的那些如何害人,如何搞阴谋,勾心斗角的糟粕,大家的心思都放在技术上,那么女真人的社会,将会很快变的超越这个时代,而成为世界的领跑者。

“对了,酋长死掉了,小野冰月要回去了……”放下被子,黎塞留提起了另一个话题。

“那又怎么了,她当寡妇了,难道你有什么想法?”老哈听到黎塞留说起,便拿他开起玩笑。

“按照道理,她应该重新嫁给酋长的弟弟布鲁思言,但是这个人现在馆驿里面躺着,也生病了,看样子,能不能坚持过明天,都是问题了……”黎塞留听到老哈说起,倒还真的盘算起娶这个室韦女子的可能性来。

“然后又应该嫁给谁?”老哈接着打趣道。

“她的部落很大的,也很强大,如果头人都死了,想吞并他们的人肯定不少,这个时候,她为了部落的利益,很难说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黎塞留并不理踩老哈的戏弄,只是很惋惜的说道:“可怜了她年纪轻轻,就要担上几万人生死的重担,实在是不容易。”

老哈却完全不担心,他知道这个女人的手腕,她的一颦一笑,就能轻易把男人俘虏,这样的女人,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老哈忽然想起后世的众多女明星来,筛选了一下,唯独《青蛇》里面的王祖贤能够和她相比。

“对了,她走之前,想再见你一次,她说,你很特别……”黎塞留这话说的,老哈听得出有些淡淡的醋意。

“我这些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有空,对了,我教你唱一支歌,你学会,唱给她,她一定会记住你的。”说着,老哈深情地唱了起来:“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篷都要留恋的张望

  她那粉红的小脸好像红太阳

  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流浪在草原根她去防羊

  每天看着那粉红的小脸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

  我愿每天她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还没唱完,老哈的泪水已经止不住流了下来,福乐哈,我的好姑娘,你现在究竟在哪里呀?

“她竟然知道这歌是你唱的……”看到黎塞留一脸失落的样子,老哈有些哭笑不得,那个女子的聪明程度,他倒并不惊讶,不过这么作弊被抓,黎塞留倒是挺可怜的。

“她还告诉我说,他就是你的那个好姑娘,每天都在帐篷里等着你……”黎塞留沮丧的继续说着,“如果你不来,她说她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老哈听了,开始有些头大了,自己救了这女人一命,那天就把她办了,也不算对不起她,反而他这次当柳下惠,让对方更看重他了,这女人的能力通天,以后要是纠缠起来,恐怕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人家可是一心想让你当老公呀!”黎塞留说着,看着老哈,说不上的嫉妒。“你又没有老婆,就算有,她那几万几万的牛马,你还怕养不活两个老婆?”

“我知道你不怕,可是我怕,有的女人是老虎,吃人不吐骨头。”老哈说到,象小野冰月这种有手段的尤物,让他想起了后世一个叫邓文迪的女人,邓姐姐争家产的本事,可是很让中国女性出了一回风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绕来绕去的,和这女人对手,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完败。不过他想起了肥丁,那个前世的发小儿买办。他是有养洛里塔的爱好,不过对于这种黑寡妇,他也是很有兴趣拿来当挑战的,他忽然想起,穿越的时候,那场大爆炸中,肥丁也是和自己在一起的,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也到了另外的时空,或者,就在现在这世界的另一个地方。

就他那一身肥肉,不出两个时辰,那肯定被老虎吃了,可怜的人,除非他信的上帝出面,才能拯救他了。老哈想到这里,便不再怀念这个死党了,毕竟,另一个世界里,值得他思念的人还有不少。

“小野冰月还问,你怎么会唱她家乡的情歌,还翻译成汉语翻译得那么好?”黎塞留接着问到,“你知道吗,她听的时候,竟然哭了……”

老哈脑袋一下子短路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自己剽窃后世大音乐家王洛宾的作品,好在这个世界没有版权一说。他只是笑了笑:“我也是听别人唱过的,一个去过北海边的汉人唱的。”

“那个人一定爱一个室韦女子爱得很深,诶,他为什么不留在那里呢?”黎塞留问道。

老哈听了,心中相当的惆怅:“事间有多少事,又是自己能够决定的,我们飘零在这繁华世界里,却又有多少无奈。相爱的人,有时注定要分离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黎塞留重复了一遍老哈的话,“这诗写得真好,有的人虽然离开了,但只要闭上眼睛,就又能看到她了。”不用说,他指的是小野冰月。

老哈看着黎塞留露出了笑脸,心里琢磨着,以后一定要弄一个电压表,看看这女子究竟能放出多少伏的高压电,眼看着,就把自己好朋友电得傻了。

“他们什么时候走?”老哈随便问到。

黎塞留看了下日头,说道,“他们应该已经出发了,现在,大概已经到江边了,咱们现在骑马去,还能赶得上……”说这就拉着老哈,骑上马,向江边奔去,不一会便来到了后世叫做松花江的大江边上。

老哈看到大江慢慢地流淌,春日的江水分外清澈,江面浩瀚宽广,竟看不到边际,一条挂着白帆的小船,正缓缓的驶向对岸,在水鸟起伏间,老哈看到小船上出现了一个红色身影,虽然有百步之遥,但他分明看到一丝微笑,那是得意的微笑,他已经仿佛成了那女子的奴隶,老哈感到自己差点把持不住,要跳到江里。他急忙深吸了两口气,定了定心神,这女人,如果有可能,一定要杀掉,否则他还不知道要多少人呢,看着黎塞留已经下马,跳入了江中,瞬间江水已经淹到了他的腰上。

我都害死了这么多人了,这应该还是下得了手的吧,老哈不禁问自己,可惜得到的答案并不是肯定的。

孟图现在非常的郁闷,因为五国城的辽国官员,除了他以外,全都趴下了,军中已经有三四百人病倒,加上开小差的,还有原来的为了吃空饷开的空额,编制千余人的五国城驻军,现在真的能站起来的,不过百十来号人,眼看着就要死光了。

城里的百姓也差不多。大概八成的人,都病得奄奄一息了,整个五国城如同人间地狱一般,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那让人心碎的呻吟声。为此,孟图觉得,还是在府第里面呆着比较好。

他已经给上京的北院大王发去了文书,要求放弃五国城,全军撤到黄龙府,他在焦急地等待着答复,因为如果还没答复,过不了两天,就不用撤了,这城里估计一个活口都没有了。

虽然在家呆着,但他知道,他那厨子老哈,正在帮他打理其他的事情,这个人,对于死人病人一点都不害怕,主动要求来做安民收埋等等工作,由于别的官员都病倒了,他直接把府库的钥匙都给了老哈,让他自己支用,留好账本后面给他就行了,他自己烦闷了,便在院子里,找了本闲书,躺在老哈给他做的躺椅上面,悠闲的看了起来。只有沉迷在书中,他才能片刻逃开这世界的纷扰。

老哈这两天很忙,由不得他心情不好。他在城外山南水北,背山面水的一块风水不错的地方,开辟了一个墓地,把城内因为瘟疫而死亡的人,都拖到那里掩埋,每个人,老哈还都竖上了一块木牌作为墓碑。他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棺材,心中默念着,虽然你们因我而死,但我好歹也给你们大家了一个好发送,安心去吧。

这些天,他费尽了心力,一下子作上千口棺材,哪怕是薄木板的,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此,他首先找到铁匠老李,打造了一个圆锯,然后找木匠老高,把这圆锯安装好,做成了一个锯床,用来破板子,然后四个人摇,两人人一推一送的干了起来,劳力都是黎塞留村里面的,接种过牛痘的女真汉子,老哈给了一人一天四斗麦子的工价,算得上有10来斤了,大家开始有些害怕瘟疫,但是看着村里的人来来回回进城出城,都没人得病,便坦然了。除了锯木头的,还有砍树的,老哈为此也特意让李铁匠打了两把二人拉的长锯,但可惜那些女真人都不愿意用,倒宁可用斧子,老哈为此特地到林子里面观察了下效率,倒还真是,锯倒一棵树,并不是用锯子锯断了就可以的,和后世的电锯不一样,这二人锯下去,树断了,有的不推不倒,有的没推自己就倒了,弄的锯木头的人紧张得要死,哪里像用斧子上一斧子下一斧子,用不了两三分钟,一棵一人抱的大树,树干上就会被劈出来一个三角形的切口,然后大树就会顺着切口的方向倒下,一切仅在砍树的人掌握之中,这比两个人拉大锯方便的多。老哈不得不感慨,外行就是外行,砍树这东西,需要承认自己外行,选择的工具,倒还真的是不太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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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家园 11.

棺材还需要铁钉,李铁匠是忙坏了,带着两个女真学徒拼命打着钉子,老哈想起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里面提到的流水线分工,可惜提了几次,李铁匠总是以种种原因拒绝,确实,这个钉子不是用拉丝机拉出来钢丝做的,是用熟铁打制的,工艺过程完全不一样,老哈感慨,这个世界,要想套用后世的东西,还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李铁匠很快就不用忙了,因为老哈最后决定,用生铁来浇筑钉子,虽然做模子有些麻烦,但是做好了之后,就是李铁匠那个小化铁炉,一次竟然也能浇出五六百个钉子。虽然没有熟铁的钉子好看好用,而且生铁很容易生锈,平常人家做家具,都是用熟铁打的钉子,但是凑合着用的情况下,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哈作的棺材,全部都是生铁钉作的,人都已经死了,还往往是绝户,苦主都没有一个,能有个发送就不错了,棺材,确切地说这个大木箱子的质量,大家就不要抱怨了。

为了运棺材,老哈还不得不收罗了全城的牛车,好在小野冰月他们送来的牛,都还没有宰杀,他都送到女真村子去了,老哈很明白,等人都死光了,城里剩下的东西,就都是这个女真人村子的啦,早点搬出去,也不算什么,麦子放在粮库里面跑不了,牛没有人照顾,可就饿死了。

城外的渡口上,已经没有渡船了,城里的人能跑得都已经跑了,没有人愿意呆在这个瘟疫横行的人间地狱,剩下不能跑的,基本上都是躺着等死的,还有就是当兵的没有命令不能擅离职守。不过老哈并不着急,因为这两天当兵的开小差的太多了,他虽然替孟图管事儿,但还是惹不起这些当兵的,不过为了让他们跑路困难些,他把所有的上百匹马都集中了起来,由几个女真人负责喂养。战马是好东西,以后用处可大了。不过老哈还不敢把它们都送到村子里去,只是挑选了十几匹品相好,能够作种马的,还有些母马,送到了村里。如果孟图接到命令,撤退的话,马肯定是需要的,他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亏待了人家。

老哈计划孟图撤退的需要的时候,更没忘了把村长找过来,他和村长挑明了,如果辽国人放弃五国城,那么城里的东西,大家应该可以马上去搬走,都是女真人的了。但是,很难说契丹人什么时候会回来,如果回来发现,东西都被搬空了,那肯定是会很生气的,如果看到眼前的村子里富得流油,结果肯定只有一个。而如果把这些洋落儿都搬到山里去,再建一个村子,在山里闷声发财的话,情况就另说了,偏偏自己就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让大家安营扎寨。

村长被老哈说服了,就派出人去,会到老哈原来呆的小村打前站,由黎塞留协调,两边决定,后面并村。马上就开始了平整土地,修筑望楼等等先期的工作。高木匠也不做棺材了,带着十来个女真壮丁,在河边修起了码头,还按照老哈画的图纸,搭建了一个简单的起重机。

老哈又研究起运输的问题,还好,六月春末的水大,那条河可以一直通航到离小村子三五里的地方,这让老哈很高兴,毕竟,水运的运力,不是大车所能比拟的,并且,这里到小村子,还没有修好一条能够走牛车的路呢。

六天之后,孟图终于接到了盼望已久的回复,上京方面同意了,但黄龙府那里却有些麻烦,确切地说,已经有人逃到了黄龙府,诉说了五国城的惨状,黄龙府方面,虽然不敢让孟图他们进城,但在城外开始建个寨子,等到孟图他们过去,就可以在那里过渡一段,等确定没有瘟疫了,再做别的打算。能够逃离这个鬼城,就谢天谢地了,他也管不上别的,立刻着急了还剩下来的不足百名军士,把剩下还没断气的百十号人放上大车,便弃城而逃了,老哈很仗义的为孟图他们准备好了近百匹马和数十辆大车,路上的粮食用具,都打包装好了,所以孟图从接到回复,到撒腿跑路,中间只过了两个时辰,效率前所未有的高。

铁匠老李,虽然也是军籍,但是并没有一起上路,他这个匠人,在军中的地位并不高,多他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老哈洗劫府库的事情和他透了风,这种发洋财的机会,他可不愿意错过。反正到时候名册上注明一个死于时疫,是没有人会去追究这么一个小人物的死活的。

军队走了,下面的事情就是灭口,天花从流行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有些身体原本抵抗力好的,在躺了这么多天后,身体渐渐复原了。如果让他们活下来,洗劫府库的行为,就会露馅儿,在军队出城的半个时辰后,老哈和黎塞留便带着村中的女真壮丁,首先把武器库打开,然后挑出刀枪,接着在城里逐屋搜索,不留下一个活口,统统杀掉,然后装进棺材,后面送到风水宝地掩埋。

老哈为这个决定,心里都争了一阵,不过每次他想起福乐哈来,便觉得,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没有公理,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就要不择手段,而村里的女真壮丁却积极性很高,这点让老哈有些意外,不过大家平常多少受过些契丹人的欺负或者别的族裔的商人盘剥,再加上后面吃大户的心理,动起手来,麻利的很,所以老哈可以很欣慰的宽慰自己,虽然我组织了一切屠杀,但是我自己的双手,并没有沾上任何人的鲜血。虽然他觉得自己这样很虚伪,但总的来说,心里还是会好受些的。

由于成立能跑的都跑了,所以剩下的活口不多,真的挺过来,病好的了的,不过二三十人而已,还有一两百人,基本上病得不行了,来上一刀,只是让他们少些痛苦,少受些折磨罢了。

处理完灭口的事情,老哈的搬家计划就开始着手进行,他们一共弄到了四条船,逆流而上,用牛拉纤,小野冰月带来的牛,就派上了用场,沿途拉着小船往上游去,等船到上游卸了货,便空船顺流而下,再来装第二船的东西。

这些运输的工作,主要是村中的妇孺来完成的,黎塞留和老哈带着村里的丁壮组成巡逻队,警戒着,提防有人发现了他们村子的秘密。

为了掩人耳目,老哈他们在城中点起了芦苇,冒起了黑烟,远远便能看到。五国城瘟疫横行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四方,不是找死的人,没人会冒生命危险跑来看热闹,加上宋朝时候三江平原的人眼本来就稀少,另外几个女真部落也开始出现了自己的天花病人,一切的因素综合,没有人打扰老哈他们的蚂蚁搬家,而且老天爷帮忙,这些天竟然都是晴天,没有下雨。

看着小村附近的河边高地上,物资堆得越来越多,老哈心花怒放,他计算过,这次他们从府库里面,搬了大约一万多担的粮食,虽然库里的铜钱和账本都被孟图带走了,但是后面扫街抄家的结果,还是找到了一百多贯的铜钱,以及各种农具工具。兵器库里的武器,老哈不敢全部搬走,只是把最贵重的五十多把弓和几千支箭搬到了小村,然后还拿了一百多把刀和差不多的长矛,三四十套铠甲,剩下的几百把刀矛和铠甲,他都一把火烧了,这是他和孟图的协议,这样以后上司下来查访,看到这些武器全都毁掉了,没有落入女真手里,孟图便没有什么责任了。现在的武装,对于两百多号人的村子来说,已经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尤其是弓箭,那个时代一支弓对于女真人来说,要花一个匠人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做好,相当金贵。现在,小村的实力,已经比得上一个中等的女真部落了,还拥有够吃五年的粮食,够给每个人做二十套衣服的布匹,够吃十年的盐,这都是何等的阔气呀!

第一件事,筑城寨,东西多了,难免走漏风声,防止别人来抢得最好办法,就是筑城保护自己。在搬了二十天,把城里的东西搬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小村的伐木队就重新开始了工作,他们在上游砍下了一棵棵大树,然后修整成木桩,做成木筏,顺流而下,到了小村码头,另一组人就把木头捞上来,然后把两端用斧子劈成尖的,然后用火烤硬,拖到工地,把一头埋起来,另外一头间端朝天,一棵棵原木靠在一起,就形成一个简单的木墙,很快把物资堆基场围了起来,为了防雨,也在粮食上面搭起了木棚,上面盖着从五国城城墙上拽下来的芦苇席子。

等到孟图撤退后的二十天,一个周长两三百多米的小型木头城寨,就已经完工了。下面的任务,就是盖房子,虽然离冬天还有五个多月,但是凡是必须及早动手,而且,老哈这次希望盖的房子,是砖房。俄罗斯式的原木房子,老哈当然知道怎么盖,但是小城寨里面的可燃物太多了,如果进攻的敌人射来火箭,木头房子可是很好的燃料。黎塞留也认同他的观点,围墙建设完成后,两人便组织起壮丁开始修建砖窑。

同时,老哈并没有忘记煤矿的事情,他特地找李铁匠打造了几把洛阳铲,重新来到黎塞留发现煤的地方,把洛阳铲打进地里,就可以了解土壤下面都有什么东西,经过一阵勘探,他终于弄明白了这煤矿脉的走向,还好,离地表不远,可以露天开采至少几百吨,煤质也是烟煤,虽然老哈并不是很懂煤矿的质量到底如何,但他看到这煤块扔到火力很容易就能点着,而且能够燃烧很久,还没有多少灰渣留下,直觉告诉他,这是不错的煤矿。

很快,煤矿就获得了开采,但是运输仍然不方便,只能用牛驮着,每头牛的背上,装两个木桶,里面大概只能够装三百斤煤,不过尽管如此,每天二三十驮的煤矿产出,已经足够烧砖使用了,很快,大批普通的红砖便烧制了,同时,老哈和李铁匠又找来了石灰石,虽然同样运输不便,但是每天还是能烧出两百多斤的石灰,混上河沙,足够盖一个大房子的了。

首先完成的,是粮仓,不过石灰墙面硬化还需要些时间,并没有马上把粮食搬进去,接着,完成的是学校,村里那四五十个孩子却没有马上开始上课,这个地方暂时成为了高木匠的车间,毕竟这个房子很大。

盖学校的时候,大家都很不理解,为啥拉哈要留下这么多窗户的位置,老哈解释说采光好,大家都表示怀疑,说冬天天气很冷,这么多窗子,到时候会很冷的,老哈说可以烧暖气,教师的地下室挖空的,有热气流通的管道,热气到时候,在地下流动过后,才从墙壁上到烟囱排出,理论上说,应该足够暖和了。

不过,老哈觉得,眼前没有玻璃做窗户,很难说布钉在木框上面作的窗户到了冬天保暖如何,所以还是决定做个试验,搬了几十斤煤炭在教室下面的炉膛里面生起火来,接过关了门窗之后教师温度达到了蒸桑拿的程度,大家这才放心。

公共建筑做完之后,便开始修建民居,一样的红砖红瓦,木头框架的房顶。统一的北面暖墙,南面开窗,每家每户,都配了一张高木匠标准的双人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村里的商队又用些盐、陶器和铁器,从附近的生女真那里换来了不少兽皮,加上原来的家底儿,每家每户的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随着商队的回来,也带来了更多的消息,其中一个消息让老哈痛哭了一个钟头,那是完颜部的头领刻里钵,他的两个儿子,他的汉人谋士王某,全都死于了天花,现在他二十岁的四儿子乌乞迈管事,但是几个叔叔伯伯都不买账,完颜部内讧的利害,福乐哈的仇,这就可以算是报了。另外关于五国城的消息是,现在还没有人会到这座鬼城常住,但是已经有契丹的探马访问了几次,估计辽国还没有决定是否重新回到这里。老村子荒废的样子以及许多坟头,会让人想到,这个村子也毁于瘟疫了,而全城死光光,更没有人能够说出,在五国城东三百多里的地方,还有这么个富饶的小村子。

老哈知道,他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时空的历史,从此再也没有完颜阿骨打了,估计什么头鱼宴海东青之类的事情,也都会随之改变,没有了金,女真人的命运该何去何从,老哈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历史航船的舵手了。他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但是此时,脑海里一个红色的身影让他冷静了下来。一个女人都这么难对付,又何况天下的英雄呢?

老哈知道,未来什么最重要,人才,受过教育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自从转移到了勃利这个小村子之后,老哈心中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教育,所以他在五国城,就让高木匠作了一块黑板,来到小村之后,他尽管每天都要指挥这个,指挥那个,但是每天晚上,总要抽出一两个小时,把村里四五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集中起来,上数学课。老哈并不是他那个喜欢养洛丽的死党,洛丽虽然身娇骨软易推倒,但是老哈主要考虑的,使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智力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女孩子未来当老师,比较有耐心,男的嘛,还有更多需要体力的工作等着他们,教师,这种低劳动强度的工作,还是留给女的好了。

经过了一个月的夜校教育,这四五个女孩子终于学会了阿拉伯数字,还有一百以内的加减法,学到这里之后,有两三个女孩子明显的懒惰了,她们觉得,超过一千之后,就属于不可知的领域了,也没有必要去学习了,让老哈十分的郁闷,还好,有个叫西雅女孩子还是很肯学的,她有兴趣,老哈也乐意教,在别的女孩子睡大觉的时候,她已经学到了四则运算,能够背下九九表了。

一个多月,掌握到了后世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这个女孩子真的是不简单,因此老哈对她也更加严格要求了,不由得,两个人每天晚上都要腻歪到大半夜,对于西雅来说,这没什么,第二天可以睡会儿懒觉,但是老哈是个大忙人,从做饭吃什么,到房子如何盖等等,都要他一手管理,没有多久,老哈发现自己瘦了,黑眼圈也出来了,可是麻烦事情也来了。

高木匠已经给所有的小孩子做好了桌椅板凳和黑板,学堂马上就要开学了,老哈发现,没有办法提供纸笔给孩子们,便烧了几十块黑色的陶板,加上用石灰作的简易粉笔分给孩子,结果第一天上课,西雅还没有教会孩子们写到五,这些坐不住的小祖宗,已经摔坏了大部分的陶板,气的老哈没辙,孩子们总是淘气的,天性就是爱玩闹得,加上女真人从来没有过正规的教育,让这些每天在野地里乱转的孩子们规规矩矩的坐着,实在是很困难的。

老哈自认为自己也是中国填鸭式教育的牺牲品,一贯提倡引导式,启发性的素质教育,看到这种情况,也不是很在意,觉得正常,就把老麻法叫来,让他带着孩子去野外,学习如何认植物去了,不过西雅却不行了,等孩子走了,就抱着老哈,哇的一声哭出来了,老哈只得小心的安慰,可是西雅越苦越伤心,竟说,如果以后晚上不能和老哈在一起了,自己会好难受的。老哈这才发现,这个小女生是喜欢上自己了。

“你的岁数乘以二再加三,才是我的岁数,你太小了……”老哈说到,他忽然觉得自己很老了,在另外一个世界,老哈明明过了而立之年,却总感觉自己还是个孩子,而现在,他知道,成熟,意味着责任,反之亦然。

对于明摆着的这份感情,他还是决定选择回避,至少也要过两年,一切安定些,这小女孩年纪再大些再说,不过此时,他的脑中又出现了那个红色的身影,让他感到有些恐怖,难道,我被她勾引到了?我不会这么脆弱吧,可是,为什么没事的时候,她的影子就会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呢?

我是不是该找个女人了呢?老哈问自己,不行,现在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解决,你没有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谈恋爱上……作了这个决定之后,老哈又不禁问自己,自己是不是用工作来逃避呢?毕竟福勒哈这一次,他爱得很投入,也被伤得很痛。

“你个这些孩子们,订立一个奖惩规则吧,奖励学习好的,把学得不好又捣蛋的拿出来当反面典型,让他家笑话他……”老哈定了定心神,和西雅谈起了工作。

“嗯我知道,不过,学习又好,又捣蛋的怎么办呢?”西雅想了一下问道。

他这句话让老哈笑了,他自从上小学起,就是这种孩子的典型,永远是老师想打击却没办法的,“又捣蛋,学习还能好,说明他最聪明,你要好好的引导他,让他学得更好,学得好……”说了一半,老哈不知道该说啥了,他从小学就被教导,学得好地以后有出息,可是他看到的是,某个从小学就全班最后一名的同学,在去英国某野鸡学校混了个野鸡文凭之后,便进了某部,现在俨然已经是个大权在握的某司司长了,不可不说比自己有出息得多。

学得好,不如有个好老爹,一个社会到了这种情况,往往意味着危机,对社会来说,聪明而没有机会的人,远远比笨蛋破坏力大得多。

等到仕途都被权贵垄断之后,黄巢,洪秀全就该出来了。老哈每读到晚清历史总是感叹,如果不取消科举,哪里来的那么多乱党……

11.
家园 12.

在寨子的大食堂兼议事厅这个大工程最终完工后,寨子内的基本建设也基本完成了,可是对于新的生活方式,村民们却有着各种不适应。

老麻法竟然是蹲在床上睡觉的,原来她总是顿在火塘边就睡着了,结果养成了这个奇怪的习惯,让老哈奇怪的很。这是特例,而对于公共厕所的不适应,确是全村共同的,村里还没有自来水,虽然公厕里有水桶,可以冲洗,但是总是多少有些味道,不比野地里面,另外碰到吃完饭等等人多的时候,难免大家一起方便,这个时候你看看我下面,我看看你下面,便多了很多不愉快,这些都是大家从来没有过的尴尬。老哈知道卫生的重要性,但是大家的郁闷他也可以理解,于是便在寨子外面十来米外的河边,又重新搭了几个棚子,供大家方便用,但总是还有个别不讲公德的人,时不时地,还会在寨子里面留下些痕迹,让老哈哭笑不得,看来,文明,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被发现谁随地大小便,就要关小黑屋三天,不许吃肉!”老哈定下这个惩罚措施的时候,颇为无奈,不过他是很反对肉刑的,而现在村子的生活太好了,各种劳动,也都按照不受欢迎的程度分了类,大家平均来完成,把某些不受欢迎的劳动拿来作为惩罚的话,对于村寨内的平等是有影响的。如果一个人,包括自己,都不干比如挖煤之类的活儿,那么,以后这个活就没人干了。总不能指望别人犯错误,然后抓来干吧。

现在村寨里面,大家对安全问题,已经放心多了,又属于敞开肚皮吃,都吃不完的阶段,一旦满足了生活的最低需要,人往往反而迷惘了,老哈知道,需要给他们一些更深层次的追求了,该如何做呢,老哈苦思着,忽然有一天,大家吃饭的时候,老哈突然晕倒了,然后就开始说胡话,说今年的冬天会有很大的雪,别人都找不到吃的,明年春天会来攻打寨子,所以,必须修筑水坝,让河水把寨子围起来,才能防止别人的进攻。说着,老哈又翻白眼晕了过去,过了一回才起来,等到大家说起要马上修筑水坝的事情,老哈确认为不行,现在是夏天,水很大,不方便施工,可是所有的人都说没关系,他们还记得,上次老哈说的,可是瘟疫会杀死很多人,事实证明,那是正确的。

老哈梦寐以求的大水坝工程开始了,不过一开始并不是截流,而是在河道的一侧,挖了一个两米的深坑,老哈让中人在坑里倒上很多盖房子剩的碎砖和卵石,又铺了河沙,然后在上面砌了一层砖,接着又在坑的两侧,筑起了两堵砖墙,一个简易的船闸雏形就出现了。

这个时候,石灰窑也不烧石灰了,而是把石灰石杂碎,和粘土一起,用煤炭烧,经过几次改变配方和火候的试验之后,防水的水泥就烧制出来了,老哈看了看,强度能有后世的三百号就不错了,但他的要求并不高,这种条件,能弄出个能用的东西就可以了,不能奢望达到后世的工业化大生产产品水准。

在给船闸护了一层防水层之后,水泥被用来浇筑成了船闸的闸门,闸门是空心的,比水要来的轻却只轻那么一点,加上配重后就比水重,这样,使用的时候,取下配重,船闸的闸门飘起来,就很容易打开了。关上就位之后,加上配重,闸门就沉到了水底,紧紧的密封了,不会漏水,还不会轻易被吹开。

等到船闸四米高的主体建筑都完工以后,小河的截流工作就开始了,随着水流被引向打开的船闸,小河的截留并没有多大麻烦,先是在河里打了一派尖底木桩,然后在木桩前面扔石头,河水就截流了。不过为了开采这些石头,李铁匠打了十多把铁铣和大锤,为了调集人手采石,煤矿的开采也停顿了,但总的来说,50个壮劳力干了四五天,小河就被截留了,然后便是漫长的加高,加宽堤坝的工作,好在寨子里面总共有两百多头牛,畜力充足,年轻小伙采石填土,老弱妇女便牵着牛搞运输,一个月后,大坝终于修筑到了四米高度,动力用的饮水管也铺设完成,可以关上船闸蓄水了。

在其他劳力筑坝的过程中,老哈更没有闲着,他首先确定了炼焦炉的选址,老哈当年在学校的时候,暑假去一个叫开普斯通的公司打工,这个公司是专门生产小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其中的一个项目,就是去一个焦化厂安装使用焦炉煤气的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老哈便因此在焦化厂中带了一个月,按照他对什么都好奇的个性,便很快弄明白了机械化炼焦的来龙去脉。他脑袋里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建成一个能够回收煤焦油和氨水的焦炉,当然,这也并不麻烦,只要自己的小高炉能够开始生产,大量提供铸铁,然后铸造出能够提供冷却的铁质烟道,(有些类似后世的暖气片),就能够冷却焦炉煤气,从而得到非常有用的这两种化工原料,煤焦油经过分馏,可以得到燃料油和沥青,而氨水,更是很好的肥料,老哈心中还有个计划,就是利用氨水制造氨化饲料,这样一来,饲料的蛋白质含量就会大大提高,对于肉牛和马匹来说,是性价比非常高的。当然这些都是后话,老哈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搭建一个铁道游击队里面,老洪开的那种碳厂,也就是土炼焦。土炼焦最大的问题,就是焦油和氨,全部都直接排放到空气当中,对环境影响很大,煤气当中的苯,后世更是和一种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可怕疾病联系在一起,人的骨髓会被破坏,从此造不出新的血细胞,不靠长期输血,就只能等死了。

老哈当然知道这可怕的后果,所以土焦炉的选址,一定要在村寨的下风下水处,这样才能把环境污染降低到最小,此外还要在河边,运输方便,地基也要足够结实。老哈不止一次得想过,这里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烧木炭肯定不是问题,是否有必要用煤呢?不过最后他说服了自己,为了确定工艺,还是开始就用焦炭的好,另外,他对森林有着一种说不得情感,总觉得砍太多的树不好。

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寻找制造高炉的耐火砖原料,这个老哈并不在行,不过有李铁匠,就好办多了,他很快在铁矿附近的山里,找到了硬质的粘土,告诉老哈,用这个和石灰,就能烧出可以用来座高炉的耐火砖,老哈后世对于地质,并不是很了解,但根据知识,感觉这应该是高铝质的耐火黏土。另外,他们还发现了一些灰白色,很脆,硬度也小,一敲就碎的石头,老李说,这种石头磨碎了,和耐火黏土一起烧,能够做坩埚。老哈虽然没有办法判断,但是凭直觉,感觉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白云石。

有了这些东西,老哈便开始和李铁匠商议后面高炉的问题,按照李铁匠的建议,老哈决定,高炉不要建得太大,有四米多高,两米宽就够了,因为高炉这个东西,最好是不停的烧,如果炉子太大了,烧烧就要停火,否则原料供应不上,就是这么个炉子,一天就能出两三千斤的铁水,吃掉近万斤的东西,在辽阳府,这么一个炉子,需要足足两百多人才能伺候的过来。对于这个大小,老哈是有些不满意的,但是老李说,就是大辽最大的辽阳府兵工厂,高炉也不过如此的时候,老哈心里才有点平衡,老李不断怀疑老哈,修这么大的高炉作什么用,这炼出来的铁,估计装备万把人的军队都够了,老哈只好告诉老李,周围野人女真都不会炼铁,有多少产品出来,估计都能卖掉,做十万人用的铁锅需要多少铁?这可问住了老李,他是算不清楚的,凡事只要知道,能够多多炼铁就好了,反正能够卖得掉,能够换来别的东西。

高炉熔炼铁水的技术,在汉代其实就已经成熟,老哈隐约记得,在那时就有了和老李说的这么大的高炉,生铁的冶炼,在这个有经验的铁匠的指导和协助下,应该不是问题,这里的铁矿石磁铁矿混杂着褐铁矿,品味还算不差,当然褐铁矿还是需要烧结一下,去掉里面的结晶水什么的,然后再入炉才好,不过老哈不担心,眼前的大坝蓄水之后,水位上涨,小船就可以直接开到煤矿前面装货,一次运一吨是没多大问题的,这个高炉如果一天出两吨铁水的话,那么估计需要两吨多煤,四五吨铁矿石以及石灰石和白云岩,开采和转运,估计有二十个人就够了,然后两班倒,六到八个人一班看炉子,那么有四十个人,便足够了,不过这已经几乎是山寨人力的极限了,老哈算到这里,不禁感慨,创业实在是不容易呀。

大坝开始蓄水那天,一切都很正常,等到第二天水位到了4米高程的时候,村寨变成了一个小岛,依靠这吊桥和码头,才能同外界保持联系。黎塞留队村寨的安全还是不满意,他找了一群孩子,从河滩上捡了几万个鹅卵石,分别装在筐里,还做好了几百条投石带分给所有的人。

“我们的村寨可以说是固若金汤了,如果别人有个上千人来,是根本奈何不了我们的……”黎塞留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了。

老哈看着这简易的木墙,那堤坝脆弱的船闸,心想,如果对方有个投石机,那么这些防御措施,和纸糊的倒没什么区别,而且老哈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小村里的公共厕所,原来是往下游排放的,上游的清水可以直接饮用,等水坝修起来,形成了一个小湖,水不流动了,下水道直接排放进去,公共卫生是个大问题,他一再的敲打自己,痛骂自己考虑不周,还好,村里挖井的结果不错,打下去就有水出来了,这井水其实也是湖水渗透过来的,但好歹经过了砂石的过滤,干净了不少。老哈觉得,自己在城市规划方面,经验还是太少,难免出一些错漏。

又过了两天,大坝下面第一个动力机械装置开始运行了,那是水利石磨,看到石磨滚滚转动,村寨中的老幼都是十分高兴。看到他们对水的力量不再怀疑,老哈也开始了高炉的建设工作。

高炉的建设工作展开之后,老哈才发现,就这么一个小高炉,已经复杂的让人受不了了,高炉,并不是简单在地面上盖一个炉子好了,还涉及到物流人流等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通盘考虑,综合规划。

由于运输材料的问题,高炉不得不建在河边,可是地基够结实的地方,离堤坝有大概两百米的距离,老哈只能先组织忍受修建引水管道,以提供鼓风用水轮机的动力。然后还有各种原材料的装卸堆放,高炉前热风炉的位置,煤炭的物流,铁水的流出方向,翻砂铸造厂和搅炼炉的分布,还有将来反射式平炉的位置等等,结果总共算来,竟然需要将近万平方米的场地才够用,光光是平整土地的工作,就花了老哈一个月的时候,等到了将近八月,高炉才能开始动工。

大工业真的不容易搞呀,老哈在后世,后看过新日铁一个厂房的设计,日本由于没有太多平地,那工厂是直接填海造地出来的,种种流程,设计得非常合理,他的简单的模仿了一下才知道,这里面学问是在很大,需要认真自己的思考,为此,老哈和李铁匠作了一个大沙盘,摆弄了很久,才得到一个比较优化的结果,这个沙盘摆在村寨的食堂里面,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都有些激动。

“一把菜刀能够换两头鹿的,也就不过半斤重,听说我们做的这东西,一天能够出够两千把菜刀的铁,你算算,这不就是4千头鹿了……一天四千头鹿,我们这二百多人,一个人都能分到二十头了,一个月,那可是六百头,你算算,你有六百头鹿,能够吃多久亚……”

老哈听到西雅一边吃饭,一边给别人介绍着工程的美好前景,老哈听了心中暗笑,一天两千把菜刀,一年七十万把,整个东北有七十万女真人吗?人手一把菜刀?一百四十万头鹿,估计整个西伯利亚的鹿都要完蛋了……等商品多到一定程度,价格自然会大大下降,一把菜刀,一块玻璃都是如此,穿越者也许可以凭借暂时的优势,赚上一笔,富甲一方,但是像要靠卖几块玻璃,就能有谋朝篡位的实力,那只是痴人说梦罢了,这东西的技术并没有超越眼前的时代,很快就会普及,而普及之后,就没有利润可言了。

但无论如何,工业化带来的美好前景,是所有人十分憧憬的,老哈在想,如果把新日铁的那个年产五百万吨的钢厂搬过来,他们会做怎么样的计算呢,这数字太大了,估计西雅都算不过来了。

(有本YY书《大宋中华》还真地把它搬过来了,动辄百米,比新日铁四千立方米高炉还大,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填得饱呀,大宋朝要是能有这种工程奇迹,登月的科技实力都有了。)

在高炉开始建设的时候,土炼焦炉也开始了实验性的炼焦工作,老哈的这个土炼焦炉,可以说是改良焦炉,是有烟囱的,老哈对劳动保护还是重视的,至少把满是有毒物质的荒煤气排放到5米高处,总比直接在眼前排放好,另外他也要用这个焦炉,为后面建设的更好的焦炉积累经验。

经过多翻的试验,老哈终于得到了一个合适的工艺参数,当然,代价是将近十吨焦炭不是焦炭,煤炭部是煤炭的东西,还好,这边吊子东西还能烧,就给他全部拉去用作烧结铁矿石的燃料,倒也没有浪费。

经过焦炉的尝试,老哈的信心又增加了,只要方向正确,原理无误,光光通过砸钱,砸原料,很多产品,就能真的砸出来,只要这个浪费,是自己能够接受的,就无所谓了,最后产品出来,全都赚回来了。

高炉的建设还是相当顺利的,四米多高,外径也差不多四米,外面是红砖,里面是耐火砖砌成的翁型,什么出铁出渣,风道等等,老哈发现自己的回忆,和李铁匠的经验基本吻合,这都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李铁匠没有见过老哈要求修的那个热风炉,老哈当然知道,常温的空气吹进炉里,温度最多一千五百度,而如果吹进去的已经预热的空气,那便能大大的提高温度,在后世,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省焦炭,高温只是副产品,也正是有了空气预热,才能有后面的平炉和反射炉。

当然,老哈对这个热风炉并不在意,因为热风道,是用陶瓷烧成的,导热性并不好,所以他打算第一炉铁水出来之后,就浇筑两套铸铁的热交换器,一套用在热风炉上,另一套用在拟议中的新炼焦炉里。在高炉点火之前,他便已经做好了木制模型,并用它翻出了砂模,并且进行了处理,就等着高炉点火了。

高炉修好之后,老哈和李铁匠有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材料推积场上,已经有了大概二十吨烧结好的铁矿石,十来吨石灰石和白云岩,都已经小心的敲成核桃大小的团块。但是高炉现在并不能马上投入生产,老哈和李铁匠在众人的帮助下,等到了半夜,才开始试火,先是先打开了水闸,让水冲向鼓风的水轮,随着水轮机带动一个偏心轮转动,连接偏心轮的连干就带动了一个木质活塞式风箱开始鼓风,这个时候,老哈小心地把烧红的焦炭放到铺了耐火砖的小车上,然后两头牛在皮鞭催促下,拉着缆绳往前走,就把小车拉到了炉顶,到了轨道的末端,便把碳倒进了炉里,扑得一下,蓝色的火苗冒了出来,老哈知道,这是一氧化碳燃烧的结果,然后,另外一边,一车没有点着的焦炭也倾倒了进去,随着烟尘,过了片刻,火苗才又冒了出来。

这个时候,热风炉的也开始点火了,那利用的是煤炭,比较便宜些,随着温度的升高,炉口又冒出了蓝色的火焰,老哈知道,这温度已经足以融化生铁了,那冒出的煤气,更说明,有足够的一氧化碳来还原铁矿中的氧化铁,自己这个加了热风炉高炉,看来还真的会比同时代别的高炉省焦炭。

又烧了一会,炉口已经没有火苗冒出了,老哈估计那辆车焦炭已经烧完,高炉内壁也接受了考验,便停止了鼓风,炉子内壁被慢慢的烘烤,逐渐的降温,然后就去睡觉了,第二天睡醒,高炉口已经不冒热气了,老哈便又鼓风吹了一阵,把炉内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吹掉,然后李铁匠那个小个子儿子,便裹了毛巾,钻进了高炉检查,等他儿子出来,报告路内部并没有什么大的裂缝,耐火砖崩碎等等情况,老哈才放心,准备正式的开炉炼铁。

全村寨的人跑了过来,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但是老哈还在和李铁匠关于进料配方的问题争论不休。

“从来都是三担木炭加两担矿石这个比例的,你竟然说要三担矿石两担焦炭?难道你不怕铁化不了?”李铁匠还是十分担心,老哈知道,后世炼铁的焦炭用量,是差不多一吨生铁用半吨的焦炭,他这个比例已经大大提高了,但是李铁匠的担心也是不无道理的,毕竟人家经验比自己丰富的多,考虑了一下多加焦炭和少加焦炭的利弊之后,老哈作出了让步,他看情况发展了,如果到时候炉子冒出很高的火苗,那便是可以再少加些焦炭,慢慢调整吧。

和前日一样,水轮开始鼓风,热风炉点火,然后倒入点燃的焦炭,再倒入焦炭,之后,几个女真汉子,便把铁矿石和石灰是分别铲到斗车上,过磅,然后按照一百斤铁矿石,二十五斤石灰石和白云石的,一百斤焦炭的比例,分别加料到炉里,老哈看着路口上冒出的,足足有十来米高的蓝色火苗,不禁有些可惜,焦炭,还是可以少加些的。

然后大约四十分钟半个小时就加一次料,到了第十二个小时的时候,老哈估计,炉内应该应有足够的熔融状生铁了,老哈把高炉出铁口的那里堵着的,长长的挡口石拔了出来,用铁钎捅了捅,那橘红的铁水就顺着出铁口流了出来,冒出大量的烟尘和火花,场面相当的壮观。所有看热闹的村民们都兴高采烈的欢庆了起来。铁水顺着挖好的沟槽,流向翻砂铸铁厂的地坑,只见李铁匠拿着铁钎,稍微指引,那铁水便流入了摆在地坑之中,已经准备好热交换器铸模当中,老哈估摸了一下铁水的量,看差不多了,就把那条石又塞回了出铁口。而另一边,随着沙型的冒口冒出黄褐色的烟雾,铸模也被铁水装满了。

地上还有些铁水,留在翻砂厂的地坑里面,只见李铁匠拿过一个长柄的大铁勺,将铁水盛了起来,然后往一排排的小模范里面倒去,这都是箭头的模板,随着十来个模范的装满,李铁匠知道,这次他们可以铸造出数百个生铁的箭头了,这还是利用大铸件的边角而已。

老哈又把高炉的出渣口打开,用铁钎勾出了很多红热的铁渣,然后关上了出渣口,进料口又加入了五百多斤新的原料,高炉继续着熔炼。

两个钟头之后,高炉第二次放出了铁水,这一次,出铁水之前,李铁匠已经重新在地上划好了铁水流动的路线,铁水很快又流入了另一个巨大的砂模之中,这一次,浇筑的是炒钢炉的底板。

然后高炉便保持着每两个小时,进三次料,出一次铁水的频率,继续工作着,只有一天半的功夫,老哈为未来工业区所计划的几个大型铸件都已经完成。它们包括,炼焦炉的五面炉壁,炉门,烟道的管子,热交换器,炼钢用的反射炉所用的热交换器,高炉热风炉的热交换器,还有长长的铸铁管。

第二天,铸模已经冷却,老哈就把炒钢炉的炉的炉底取了出来,然后安装就位,等到第三天,他们就可以用生铁炒制熟铁了。

趁着这个间隙,新流出来的铁水,被李铁匠用来铸铁锅了,只有一天功夫,在村寨的仓库里面,就装满了铁锅,足足有六七百口之多,大人小孩都被动员了起来,给这些新铸出来的铁锅擦干净,抹上牛油,以防止生锈。看着整整一屋子的铁锅,黎塞留老爸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一口锅可是能够换至少五张鹿皮的,这一天功夫……

老哈并不知道,自己是很幸运的,他使用的铁矿石并没有经过很好的选矿,里面还含有不少二氧化硅,而造渣用的石灰石加的并不是很多,焦炭却多加了,结果出来的铁水里面,含硅比较高,便成了铸造用的灰口铸铁,而不是平常炼出来的,含硅杂质少点,但却基本只用来炼钢的白口铸铁。这一切,只能说老天保佑,老实人有傻福气了。

当然,在后世,制造这种灰口铸铁相对而言,太耗费焦炭了,而环保又要求高炉都修得很大,动辄日产万吨,万吨的灰口铸铁,那可是能铸造百万口铁锅的,又如何能如此使用?结果高炉最后生产的都是白口铸铁,可惜的是,绝大多数的穿越小说作者并不知道,拿着新方子来写,那只能造出没用的东西。

这里要赞扬一下混天吃饭的《活在乱世》,他用的还是老方子,所以应该出来的是灰口铁。混天虽然没有在书中明说,但是相信,他的冶金知识知道为什么用这个方子。本书中的高炉,大小产量有参考《活在乱世》,不过加了热风炉,可以提高炉温,节省一点焦炭。

12.
家园 13.

高炉开炉的第三天,老哈和李铁匠已经把搅拌炉安装完毕了,这是一口铸铁的大锅,放在用耐火砖搭成的架子上面,底下用煤炭烧着火,而在那口大锅的上面,还有一根铸铁管子伸出来,连着另外一台水利鼓风机,可以对着炉面,吹出空气。

老哈看到搅拌路的温度已经差不多,就把高炉的出铁口打开,铁水便流了进来,在上面空气吹拂下,铁水中的硅和碳,便和空气中的氧气发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铁水便如同沸腾了一般,汩汩的冒着泡,四下里火花飞溅,老哈身穿着三层鹿皮的防护服装,头脸裹的严严实实,眼睛上更带着他特制的小孔眼镜,以防止钢花飞溅伤到眼睛,他拿着一根长长的铁棒对着开锅的铁水就搅拌了起来,很快,随着钢铁中的碳逐渐减少,铁水的熔点也越来越高,很快,在铁水锅的表面,便有一些熟铁块凝固了起来,就如同豆腐脑一样,李铁匠知道,这就是熟铁了,便在远处,用三指的铁叉,把他们小心地从炉子里面扒拉了出来。很快,大铁锅里的铁水就消失了,只剩下地下一团团一块块,黑乎乎的熟铁。

炼出了成堆的熟铁之后,翻砂厂的那些被打碎的砂模子,又被重新做成了模子,很快,村寨里面又有成堆的铁锅,以至于已经没有房间来装这些产品了。然后他们又铸造了许多用来制造标枪用的矛头,以及老哈要求的许多奇怪的东西。

十天之后,整个村寨的人看着成堆的钢铁,都有些不知所措了,老哈清点了一下,村寨里面的钢铁已经足有超过二十吨了,不过他仍然不满足,后面他计划的炼钢活动中,还是需要很多原料的,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铸造,他们就直接铸造了很多铁球,每个都是鸡蛋大小,这些铁弹子,大不了还可以用来作为投石带的弹丸,还是很有用处的。

等到一个月后,积累了超过五十吨的生铁熟铁之后,高炉终于熄灭了。可是大炼钢铁并没有结束,炼钢马上就要开始了。

相对而言,炼钢要比炼铁麻烦的多,老哈现在这个高炉,也就是东汉时期中原地区的水平,虽然使用的燃料是焦炭而不是木炭,但总体而言,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工业化炼钢则需要使用到十七,十八世纪的技术,由于眼前的钢铁原料并不是无限的多,而钢材的需求更是有限,老哈决定走比较保守的,反射炉坩埚炼钢法。

反射炉的温度很高,在条件成熟之后,还可以制造玻璃,这是老哈的另外一点考量,不过玻璃生产最关键的碱,老哈现在根本无从落实,所以也不着急,眼前首要之物是把坩埚做好。

老哈的计划,做的是简单的白云石焦油坩埚,这种坩埚的制作比较简单,比较符合老哈现在手头的原料要求,他并不是没有石墨,村寨所在的勃利县有亚洲第一的石墨矿,但他并不打算做在穿越者中十分流行的石墨坩埚,石墨矿可不是那么容易找的,用木炭代替的结果,基本上是制造出一个个炸弹,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总之,那种坩埚的危险性让老哈望而却步。

做白云石焦油坩埚,当然首要条件是有焦油,在高炉熄火之后,老哈便开始了新式炼焦炉的建设,这个炼焦炉,可以说是把煤炭装到一个铁盒子里面,然后从底下和旁边加热,等差不多了,在往里面浇水,把焦炭熄灭。这是密封的干馏,能够得到高温的荒煤气,荒煤气通过泡在水里的热交换器,就被冷却了,这样,焦油和粗氨水就被冷凝了下来,经过简单的静置分层,下层的焦油就可以用了。当然,这个时候,荒煤气里面还含有很多一氧化碳和苯,都是剧毒的东西,老哈当然不想让自己以及众人受到残害,他在煤气的出口专门生了个火炉,把这些东西都烧掉,而火炉也不能白烧,便被他用来作为陶器的低温干燥炉用。

由于主要器件都已经铸造完成,炼焦炉的安装,只用了三四天就完成了,然后每天便可以出两炉,大约4-5吨焦炭,这个数字,即使高炉全力以赴生产,都是没法消耗掉的,老哈当然也明白,他把多余的焦炭搬进了村寨,打算用于冬天的取暖用,焦炭的好处是,没有刺鼻的煤烟,价格当然贵得多,但是既然不用白不用,那么大家就过更加奢侈一些的生活吧。

一吨焦炭,大约可以产生30千克煤焦油,还有100公斤左右浓度不是很大的氨水,尽管浓度不大,但已经臭的让人受不了了,还好炼焦炉和石灰窑的距离不远,老哈便引来了石灰窑的废气,用二氧化碳和氨发生反应,来生成碳铵,然后把氨水阴干,就得到了白花花的碳铵,老哈把它们小心的收集起来,一部分用来做氨化饲料的试验,另一部分用来存着,一共明年的种植粮食用。

有了煤焦油,就可以用来制作白云石煤焦油坩埚,制造很简单,把白云石在石灰窑里烧过,然后磨成细分,和煤焦油按照10:1的比例混合了,由于煤焦油的粘性,就可以做成各种形状,然后在两三百度的低温下面烘烤一段时间,让焦油里面的挥发性物质散发掉,然后就算好了,等到反射炉生起来,加热之后,焦油就会碳化和白云石紧密结合,形成熔点高达2000度的坩埚,用来炼钢是足够了。

老哈作了一套木质的模具,很快就做了一堆,几十个坩埚,每个高达约一尺,直径半尺,老哈他们把炼出来的熟铁块用大锤砸碎,然后混合了砸碎的生铁块,再混合了石灰石和敲成小碎块的焦炭,每一个坩埚里面的配方都不一样,生铁和熟铁,有的里面放着烧过得石灰,有的仅仅是石灰石,还有的里面加了骨粉,石膏或者别的老哈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的石头

反射炉,顾名思义,就是在一边烧火,然后把热气吹向弧形的炉顶,然后被炉顶反射下来,喷在下面的坩埚上面,再被高达两仗的烟囱抽走,经过加热过的空气,再吹到焦炭上以后猛烈燃烧,能够产生高达一千七百度以上的高温,老哈作的这个反射炉,是根据他后世见过的,浙江永康一个回收废旧金属的公司的炉子建造的,炉膛宽两米,长三米,在一端是燃烧室,隔着一个防火墙,另外一边是熔池,是一个五十厘米左右深的,一米二乘一米二的正方形池子,也是用白云石焦油防火砖砌成的,老哈打算已开始用坩埚,找到各种钢材的合适配方以后,便可以直接在熔池里面炼钢,由于这一池子钢将会有5吨重,所以他把熔池砌的特别牢固。在圆弧形的顶上,还有一个洞,可以打开观察炉内,还可以伸进一根铁棒在熔池里面搅拌,虽然后世老哈观察过的那个反射炉是用来炼铜的,但老哈想,只要温度够了,这个熔炉拿来炼钢也是可以的。

弄好了一切,他就把装好了材料的坩埚放在熔池里面,用焦炭点上火,经过热风炉加热过的空气吹在焦炭上,果然产生了高温,老哈打开炉顶察看,那些坩埚里的铁块,很快全都熔融了。

这么烧了三四个钟头老哈停止了添加燃料,又过了一会,等到炉子熄灭了以后,他才打开炉子,小心的取出里面的坩埚,然后按照编号,打碎,去除掉表面的钢渣,每个坩埚里面都有二三十斤的钢饼,老哈便和李铁匠一起,逐一检查,看看那块钢饼里面的钢质量最好,然后拿出记录的配方进行核对。

经过六七天的试验,老哈已经得到了机械性能不错的高碳钢,和加工性能很好的低碳钢两个配方,后面可以大规模生产了。当然,其余的钢饼也没有浪费,这上千斤各种性能的钢,很快被李铁匠带着徒弟,打成了锄头,镰刀或者别的东西。

这个时候,老哈并没有去关心打铁的事情,让他抡大锤,他也没有哪个力气,他把注意力集中到氨化饲料上面。

他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在里面其上砖,再抹上一层水泥,一个氨化饲料池就算做好了。然后,他把从草甸里割来的草晒干,切成一两寸长的小段,然后均匀的铺在那个大坑里面,扑上一层,撒上一层浓的碳铵溶液,大概碳铵的重量占干草的8%,等到铺满了大坑之后,就把大坑上面盖上木板,上面再糊上泥密封,等到两个礼拜之后,打开大坑,氨化饲料就成熟了,牛儿们果然很爱吃,老哈却发现问题了,这饲料拿出来两三天后,对牛儿的吸引力便大大下降了,于是他只好重新挖了一堆小坑,一共八个,每隔一天就作一坑的氨化饲料,如此便可以保持循环,每天都有新鲜的氨化饲料给牛吃。

可惜这样一来,老哈才发现,每天现在村寨里能够挖出两船的煤,大概有六吨,可以炼出4吨的焦炭,可是这时候的氨水,只够大约作八百斤的氨化饲料,对于超过两百头的牛来说,还是有些不足,另外让他郁闷的是,那几匹马吃了这饲料以后,竟然拉稀了,明显不适应,老哈也只能作罢。他并不知道,氨化饲料只适应于牛羊这两种反刍动物,对于骡马来说,还是没用的。还是乖乖的给马准备精料吧,一匹马要吃四五个人的粮食,让老哈觉得,养马镇的是好奢侈的事情。后来聪明的人发现,这么氨化饲料,太麻烦了,于是他们直接在饲料里面加上了2008年让整个和谐国普及了化学知识的东西——三聚氰胺。

家园 500个点击,怎么都没人回复以下,砖头也好

难道大家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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