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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业贿赂,中国问题(腐败,看病难...)之源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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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商业贿赂,中国问题(腐败,看病难...)之源

人们老是说中国有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其实这其中很多问题都是来源于一个就是商业贿赂

我在前面回复aryang 的帖子中谈到了商业贿赂和老百姓看病难之间的关系

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其实主要也是一个法制问题,不是什么市场化不市场化的问题,主要就是中国医药产品在行销过程中,有太多的商业贿赂,而中国法制目前对商业贿赂的罚金约等于0,最少还应该在现有罚金的基础上扩大20倍,有了严厉的对商业贿赂的处罚措施,那么药品从工厂里出来多少价钱,到病人手上也就差不多那个价钱,那样老百姓看病就再也不会那么贵了

再来说中国的腐败问题,中国的官员腐败不是世界上最严重的,比变色后的俄罗斯等国显然要廉洁得多,但是中国的官员绝对不能说是很廉洁的

美国也有腐败问题,美国的腐败具有着美国特色,比如选举腐败,议会腐败,金融腐败,商法勾结(商人控制了立法权,使得法律偏向于商人)等等,中国类似的腐败少

中国尽管没有那么多的美国类型的腐败,但是官商勾结的腐败还是比较严重,引起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

那么官商勾结的源头是什么呢?

有人说是因为官员的思想境界不高,这个理由是不怎么站得住的,因为人的思想境界的高低分布基本上符合统计规律,每个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的思想境界的平均水准不会有非常大的差别

主要还是制度,或者说是法制制度

什么法制制度呢,就是对商业贿赂的法制打击力度太小了

现在中央对于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可以说是大的了,但是依然止不住腐败的势头,为什么呢,因为商业贿赂还在持续不断的进行中

尽管中央加大了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增加了腐败分子的犯罪成本,但是商业贿赂不断的增加着腐败分子的腐败利益,特别是增加了腐败分子的分布面,造成了一种罚不责众的形势,客观上也导致了腐败分子们被处理的几率下降,因为如果要全部处理的话,会对国家行政力量造成很大伤害。使得中央投鼠忌器

因此,不严重的打击商业贿赂,就基本上无法遏制中国的腐败的蔓延

中国的法制部门还在沿袭着计划经济时的思维,以为老一套可以解决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业贿赂比计划经济时期远远的增多了,这个时候还沿用老思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因此,要重重的打击商业贿赂,只要有哪个商家敢贿赂官员,官员就举报那个商人---这个貌似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做的,比如说美国,如果你贿赂官员的话,可能该官员就会举报你

而商人被举报了商业贿赂,证据确凿的话,就面临着破产威胁,他们怎么还敢商业贿赂?

没有商人为了捞取好处而给官员方便,有的官员就是思想境界再低,也捞不到多少的油水

反过来,现在这样,即便是再清廉的官员,也难有免俗的时候

我们的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应该是让官员们很难腐败的环境而不是让官员很难不腐败的环境

现在的环境显然是让官员们很难不腐败的环境

张维迎们说什么腐败是因为官员们权力太大,这样的观点不值一驳,张维迎们的用心就是解除官员权力,让社会进入无政府状态,像张维迎这样的外国基金会赞助的学者的观点,完全的没有太多的关注的必要

家园 沙发
家园 嗯,好办法,贿赂的砍掉双手,受贿的刺瞎双眼。

就是加强法制。

家园 不对,对于贪污受贿的,杀猪杀屁股
家园 商业贿赂的对象

一般是产品或服务购买方的单位或个人。

也就是说,商业贿赂基本上与官员是否腐败无关。

家园 你完了,马上有贪污腐败有利经济发展的人来找你理论了。
家园 是法制制度问题,但解决要走新的路子

根源在政府有管制一切的冲动,同时社会有要求政府负责一切的愿望。既是管制,就要有管制的部门、人员、方法、官员,事情多了,官员上还要再设官员来管,核发许可、检查评判、是奖是惩、谁能进市场、怎么断定、怎么执行,都是手里控制的,日子久了,徇情贪赃枉法不都出来了?前两天不还有说“咱看病不难、不贵”的?判断的权利在他那,你觉得看病贵、难不做数的。不过这个形态倒不是本朝专美,其来有自,从“盐铁论”就可以感受到这个冲动,这是我们这个文明的一些基础性因素导致的,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尤其内部差异巨大,法制方面向来重“公法”轻“私法”,只要你还是要政府、政府官员来承担、执行,哪怕惩罚力度再大腐败现象也只是波动波动,不会大幅下降的,八卦一下,不是有兄弟戏言砍手刺眼么,那么推导一下,必是如此:初期会震撼,真砍了俩,然后反弹,再久一点,腐败如常,不过是贿赂的价码要高了-除了以前的交易价码,再加上保证不砍手不刺眼的价码-“吏”文化是历朝显学,到本朝又放眼看世界,兼收并蓄,炉火纯青,怎么估计都不过高。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私法会逐步发展,或者说具备发展的条件,我认为这是消减腐败的长期推动力。腐败行为必有受害方、受损方,如其能在法律支持下索赔、惩罚、制衡侵害方,经过或长或短的博弈过程,是可以有效消减腐败行为的。扯远点,说个比医疗费用更恶的,如三鹿事,当前是政府“发现”、“查证”、“惩罚”、“赔偿”、“执行”,请注意,这五个环节都有空子可钻,都有闪转腾挪的可能,实际上三鹿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还丧尽天良的想盖住,就是他们判断有这个可能的,如不是今上果断把市委书记一把拿下,以三鹿的资产、税收、GDP等对市里省里的分量,很可能这事会慢慢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的。法制上如能支持集体诉讼(仅指民事部分),那么三鹿自然倾家荡产,还威慑巨大。

但是,私法兴,真是任重道远,对中国社会而言,这是个巨大的内在变化才能积聚出来的显性改变,不过我还是乐观的认为,经济的发展,会推动之。

家园 同意这个观点
家园 日本政府美国政府管得也挺多的

但是某些类型的腐败他们就要少很多

为了反腐败而放弃必要的管制是因噎废食

家园 我要是官员,就专门举报送得少的那个,看谁以后敢不送多点?
家园 您要去研究一下犯罪心理学了

一个人采取犯罪行为的时候,心理是非常的脆弱的,一点风吹草动都受不了,这也就是警察抓犯人往往比较容易的原因了

一个人想要行贿,看到有的商人行贿了一点点就被官员举报,他会怎么想,如果我贿赂得多了,我会被判多少年,多多少年呢?

一般情况下他这么想的概率要大多了,这样也就可以大幅减少商业贿赂的概率,和官员腐败的概率

家园 在当前这个环境下好象有点问题

我记得好象原来看过一篇文章也是讲商业贿赂的,出处忘记了

但是其中提到就是法律本身就官员举报商人贿赂这个事情,好象是说,行贿和受贿都没好果子吃

但是有些国家好象只打击一方,要么是打击行贿要么打击受贿

假写我们是同时打击两边的话,这会不会是造成互相勾结的一个直接原因之一?

家园 美国加拿大都是两边儿全打的

只要是美国公民无论是行贿还是受贿都是犯法的。知道有人在墨西哥给人送了几万,事儿还没办呢就有FBI的人找上门来了,说是有线人举报。结果就是收钱的人报的。因为哥们儿从对方那儿拿的更多。

家园 异想天开,和导弹加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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