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我对希腊罗马民主的看法 -- kl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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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韦伯: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

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

马克斯?韦伯

本文原为韦伯于1896年对弗莱堡学术协会所作的讲座,同年以Diesozialen Grunde

des Untergangs der antiken Kultur为题发表于Die Wahrheit杂志,vol.5(May 189

6)。韦伯去世后其遗孀玛丽安娜?韦伯将其收入1924年在图宾根出版的《韦伯社会经济

史文集》。现有两种英译,一为C.Mackaur所译,载Journal of Cenral Education 5(

1950):75―88;另一为R.l.Frank 所译,载Weber, The Agrarian Sociology of Anc

ient Civilizations,Vesor 1988。

中译:甘阳

原载《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马克斯?韦伯著,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版,第19―3

3页

罗马帝国的衰亡并非是由外部因素所造成,亦即并非由于其敌人在数量上大占优势,

亦非因为帝国本身缺乏政治领袖。事实上,罗马帝国在其最后的百年中不乏伟大的政治

家,例如英雄人物斯提利科[1]就集日耳曼的勇武与老道的外交手段于―身。然则为何日

后那些土头土脑的封建部落诸如墨洛温人[2]、加洛林[3]以及撒克逊人[4]能够动员足够

的兵力去抵挡撤拉森人和匈奴人的凶猛进攻,而罗马人即使有斯提利科之辈为领油却已

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答曰:罗马帝国早就已经在衰落中,蛮族的入侵只个过为罗马漫长

衰落过程划了一个句号罢了。

不过首先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古典西方文明的衰落并非由于罗马帝国的衰亡所造成。

事实上,古典西方文明本身在此之前早就已经没落,但罗马帝国作为一个政治结构却在

古典文明衰落几世纪后仍然存在。早在第三世纪初,罗马文学已乏善可陈,罗马法学则

与其各学派一起退化;希腊罗马的诗歌几已绝种,历史编纂―片凋零,甚至连铭文都已

难得一见。用不了多久连拉丁文本身都已让位给各种方言。

再过一个半世纪即当西罗马帝国最终灭亡时,帝国内部事实上已经从文明退化为野蛮

状态了。只不过外部蛮族的入侵并末建立新的制度来代替帝国的旧制度,以至墨洛温王

朝至少在高卢一度基本上是罗马外省组织的延续。

由此我们不能不问:古代世界文明衰落的原因究竟何在?

对此自然早就有过各种解答,有些不着边际,有些则从正确前提导出错误结论。例如

有人论证说,是专制主义扼杀了古代人的心智及其政治生活。然而再明显不过,腓特烈

大帝[5]的专制主义恰恰是促成欣欣向荣的动力。另外一些人宣称,上层社金的奢侈与堕

落乃招致历史对他们的惩罚。但奢侈与堕落都只是病兆,而非病因。导致古典文明衰亡

的原因远比任何个人的邪恶重大得多。

再有一种解释则将重心放在罗马妇女的解放上,即认为统治阶层之间婚姻纽带的解体

削弱了古代社会的基础。这只能说明我们时代的反动者仍然在不断重复当年那位有偏见

的反动者即史家塔西陀关于所谓日耳曼妇女的故事,实际上这妇女乃是一个作战农民的

悲惨奴隶罢了。真正讲来,这种理化的“日耳曼妇女”与日耳曼人最终荡平罗马几乎浑

不相干,就像广为人知的“普鲁士小学教师”与普鲁士在克尼格雷茨战役[6]中取胜一样

不相干。事实上,如我们马上就会看到的,古典文明的衰落毋宁说与社会下层阶级之间

家庭纽带的重建有关。

还有一种解释同样来自一位古代人的证言,即老普林尼的名言:“大地产毁掉了意大

利”。一位现代学者由是说:“看吧,毁掉罗马帝国的正是罗马的容克贵族们”。对立

的一方则答辩说,“也许是这样,但这恰恰是因为大地产本身已被进口谷物所毁掉。设

若当时罗马能高筑关税以保护农业,帝国或将延续至今”。然而我们下面立即会看到,

古典文明的覆灭恰恰标志着农民阶级复兴之开端。

达尔文主义的解释自然更不会缺乏。近来一直都有人论证,自然选择过程当时乃逆向

而行,因为当时的征兵制使得最强者都成了独身,从而导致罗马种族在古代后期日益劣

质化。但我们将会看到的是,事实上当时军队乃日益从士兵的子弟中征募,而这种发展

趋势恰恰加速罗马帝国的衰亡。

以上种种已足以说明迄今为止人们是怎样回答古典文明为何覆灭这一问题的。以下我

将对方法问题先略作评论,然后提出我自己的回答。

一个说故事的人要能引起听众的高度兴趣通常总要使听众相信这故事乃与他们自己的

生活息息关,从而最后能引出某种教训。我要讲的故事则完全不同。对我们自己今天的

社会问题而言,古代史能提供给我们的东西实在微乎其微甚至根本没有。今天的无产者

与古代的奴隶之间,就像一个欧洲人与一个中国人之间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我们今天的问题与古代的问题完全不同。因此我要讲的故事只有纯粹的历史兴趣。但尽

管如此,这故事却是有史以来最引人入胜的故事之一,因为它描述了一个古典文明的内

在解体。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清楚界定古典西方社会结构的特质。我们将会看到,正是这些特质

规定了古典文明发展的轮回。

首先,古代西方文明就其本质而言基本上是城市文明。城邦是政治生活及文学艺术的

中心。同样,至少在古代的早期,经济是由我们今日所谓“城市经济”为主所形成的。

希腊时代的城邦基本上无异于中世纪城市。两者间的差异无非是地中海地区与中欧地

区在气候和种族上的差异,就像今天英国工人不同于意大利工人,而德国技工不同于意

大利技工。

从经济上讲,古代城邦立足于一种以城邦本身市场为中心的交换经济,即以城市工艺

产品来与其内陆农村的农业产品相交换。这种贸易乃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

的而且基本上满足所有需求;任何从外部的进口都无必要,事实上绝大多数希腊城邦都

实现了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自给自足[7]。

诚然,在这种本地贸易的基础上,国际贸易很早就已开始发展而且其所及地域甚广,

交换品种亦多。由此,历来关于古代史的讨论大多都集中在那些拥有船队从事国际贸易

的城邦,从而常常使我们忘记,这种国际贸易在数量上是何等微不足道。由于古代欧洲

的文明是一沿海文明,其历史记录因此压倒性地首先是关于沿海城邦的历史。然而,与

这些高度发达的城邦商业经济并肩而立的恰是在性质上正好相反的自然经济,即内陆原

始农民的自然经济,这些农民或生活在部落共同体中,或生活在封建家族长的支配下。

当时正常稳定的国际贸易只能依赖海路和大河。古代西方根本没有与内陆的贸易,更谈

不上与中世纪的内陆贸易相比。备受推崇的罗马大道并不是用作通商之途,罗马的邮政

亦非为商业服务。当时内陆土地的地租与河岸一带土地的地租有极大的差异。靠近罗马

大道被看成是一种倒霉而非运气,因为这意味着要常受军人驻扎借宿之骚扰。简言之,

罗马大道乃为军队开,而非为商业开。

在这种状况下,自然经济很少受到触动,商业当然也就不可能得到延伸。古代贸易事

实上只限于数量很少的贵重品,诸如贵金属、琥珀、精美纺织品,以及铁器和陶器之类

。所有这些总的来说都是奢侈品,由于其价格极高,因此尽管营运费昂贵仍然有利可图

。但这种贸易在任何意义上都无法与现代商业相提并论,因为这就像是说今天的贸易只

有香槟、丝绸之类而无其他一般,然而所有的统计都可以告诉我们,今日贸易的大宗都

是大众消费品。

诚然,有些城邦如雅典和罗马曾依赖进口来保证其谷物供应。但这些例子都不是历史

的常态,而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供应品的征集亦都委托给公共权威;古代城邦不

会也不能把这些事交由不受控制的私人商号去做。

由此,古代国际贸易的受益者并不是大众及其日常需求,而只是很小一撮富裕阶层。

换言之,在古代西方,贸易的扩展只有贫富日益分化才可能。更重要的是,这里我们看

到了古代文明的第三个典型特征,即这种贫富分化在当时采取了一种特定的形式与倾向

:古代西方文明乃以奴隶制为基础。

从一开始,城市中的自由劳动与乡村中的奴隶劳动就同时并存。在古代西方,就像在中

世纪一样,一方面存在着为城镇市场产品交换而进行生产的自由劳动分工,另一方面则

存在着在乡村庄园生产而且只为乡村庄园生产的非自由劳动。也与中世纪一样,这两种

劳动组织方式之间的天然对立乃与日俱增。

一般而言,经济的进步是靠扩大劳动分工来达到的。当自由劳动占上风时,经济的进

步首先要求市场的扩展,亦即在外延上把新的地理区域纳入交换经济,在内涵上则把更

多的人口纳入交换经济;因此古代西方的城镇居民总是力图打破乡村庄园并把庄园的农

奴整合到自由市场中。反之,当非自由劳动占上风时,经济的进步乃靠劳动人口的稳定

积累来达到,因为能调动的奴隶或农奴越多,非自由经营也就越能专业化。

现在的问题是,在中世纪,最后取得胜利的是自由劳动和产品自由交换这一方,而在

古代西方,斗争的结局恰恰相反。为什么会这样?这道理就像在古代西方技术发展必然

是有限的一样:因为古代文明以相互攻伐为常务的特点使人力的获得最为廉价。古代战

争乃是掳取奴隶的战争。这些战争不断为奴隶市场供应奴隶,从而也就不断推动古代经

济中的非自由劳动部分和劳动力的积累达到惊人的程度。其结果则是自由劳动这一部分

不再扩展,手工业则无法走向由无产者的雇佣劳动来为消费者生产的阶段。自由企业主

与自由雇佣劳动者之间为市场生产而进行的竞争在古代也就无从发生,而这种竞争本可

大大促进各种节省劳力的发明,就像今日常常发生的那样。但在古代西方,情况却恰恰

相反,自给自足庄园中的非自由劳动反而日益占据经济的主导地位。只有奴隶主才能以

劳动分工为基础来发展生产,而且只有奴隶主能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古代西方的状况

由此日益演变为,只有奴隶经营者才能在满足月己需求后为市场生产。

这就决定了古代西方的经济发展大不相同于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在中世纪社会,

劳动的自由分工首先在城镇以内的经济区域中发展自己的市场,面向本地市场和本地顾

客的需要而生产。其后,随着与外地市场的贸易之增加,又发展起来了各地之间的生产

分工。首先是外包工制度,随后是制造业,各种以供应外部市场及雇用自由劳动为目的

的新生产方式开始出现。现代经济的发展由此无可避免地乃与面向大众的趋势紧密相联

,亦即跨地区的贸易以至跨国贸易都以不断满足大众的需要为目的。

在古代西方,情况正好相反,国际贸易的发展恰恰强化了大奴隶制庄园中的非自由劳

动。交换经济在古代就像是某种上层建筑,在它之下的下层建筑则是一个不断扩张的自

然经济,在这种自然经济中,需求的满足无须依靠交换,因为这种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

自然经济一方面把越来越多的人口纳入其范围,另一方面则并不依靠市场而是以奴隶庄

园本身的生产来满足奴隶的消费需要。唯当奴隶主上层阶级的消费越提高,贸易才越向

外扩张,但这样的对外贸易越扩张,它所涉及的人口反而越少。这样,在古代西方,贸

易越来越变成覆盖在一个庞大的自然经济之上的薄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薄网的网

孔就变得越细,网线就变得越脆。

在中世纪西方,经济的轨迹是从为本地需求而生产发展到为跨地区的市场而生产。这

种发展是资本主义自由企业及竞争原则逐渐渗透本地经济结构的结果。在古代西方,正

相反,国际贸易的发展恰恰促成庄园经济――即以非自由劳动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经济的

壮大,而这种庄园经济的坐大反过来正窒息了本地交换经济的基础。

古代西方的这种发展轨迹在罗马治下达到极点。在公元前287年的平民革命胜利后,

[8]罗马共和国事实上是一个武装农民的国家,或更确切地说,一个由自耕市民组成的征

战国家。每次战争都意味着吞并更多的土地以供拓殖。罗马兵源乃从罗马自耕市民的非

长子中征召。这些非长子们没有继承权,只有靠从军征战去为自己赢得土地,同时也只

有以这种方式为自己谋得片草寸土后他们才有资格取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罗马武力的

秘密全在于此。然而,一旦罗马的扩张延伸到海外领土,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因为罗马

农民并无意移居海外;在这种情况下,扩张的动力已不是来自罗马农民,而是来自于罗

马贵族搜刮海外领土的贪欲。战争的目的变成了掠夺奴隶并将掠夺来的土地收归国有;

这些土地转成地产后又出租给富裕的承包者。

罗马农民阶级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死伤达十分之一,这一罗马农民阶级没落的结果几

乎可称为汉尼拔的迟到报复。随后的格拉古改革运动虽致力于恢复罗马小农农业,但继

之而来的反动恰标志着奴隶劳动耕种制的决定性胜利。自此以后,已是只有拥有奴隶者

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因为只有他们是提高生活水准和增大消费需求的唯一得益者。这并

不是说自由劳动已完全消失,而是说,奴隶劳动企业现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动力。

罗马农业作家由此都想当然地认定劳动组织必以奴隶劳动为基础。

最后,当罗马帝国把广大的内陆地区――西班牙、高卢、伊里利亚及多瑙河流域――

都并入罗马版图后,奴隶劳动在古代西方文明的重要性更是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罗马

帝国的人口重心也随着转移到了内陆地区,古代西方文明由此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地域转

移,即从沿海文明转变成了一种内陆文明。古代社会现在的经济活动已覆盖一个巨大无

比的地域,这个地域是如此广大以至即使经历数百年之久也不足以将之同化到商品制度

和货币经济之中去,后者本是在地中海沿岸一带发展的。因为如我们前面已经看到,即

使在这些沿海地带,跨地区的商业往来也只不过是一张薄网,这种商业活动越是向内陆

地区伸张,这张薄网也就被拉得越稀薄、越脆弱。事实上,在这些内陆地域,要想文明

的发展沿着以自由劳动分工为基础来发展商业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经历了一个以

奴隶所有制为基础而以非自由劳动来发展自给自足庄园的土地贵族制之后,这些广大的

内陆地域才能逐渐走上地中海文明的轨道。在内陆地区,货运交通远比在沿海地带昂贵

,因此内陆商业最初都是纯粹只为一小撮人即富裕奴隶主提供奢侈消费品的。与此相似

,为向市场出售而生产商品的可能性也只限于很小数目的大奴隶企业。

这样,在古代西方文明中,奴隶主成了经济的领头人,而奴隶劳动则成了罗马社会不

可或缺的基础。我们因此必须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这一奴隶劳动制的独特性上来。

就目前资料所及,我们现在了解最多的是罗马共和晚期与帝国早期时代大庄园使用奴

隶劳动的情况。不管怎样,大地产永远是最基本的财富形式,因为即使用于投机的货币

也来自于地产,而且通常大投机商也是大地主。这必然如此,因为当时最有利可图的投

机生意都需要以地产来担保,例如包税、租赁,以及承包公共工程等。

一般而言,罗马的地主并不亲自经营他的庄园。相反,这些地主乃是城镇居民,主要

以政治为业,而最关心的就是他们的地租。经营庄园的事务一般都交给非自由身份的管

事。由此导致的农业制度的主要特征大体如下:

为市场而生产谷物通常都无利可图。罗马本身作为一个城市并不是一个潜在市场,因

为首都的谷物供应乃由国家机构监督,而且出售谷物的价钱尚不足以抵偿从内陆地区运

到罗马的交通运费。更进一步讲,奴隶劳动并不适合种植谷物,这尤其因为罗马的耕种

技术需要非常仔细的劳动从而高度依赖于劳动者对此的兴趣。由于这些因素,罗马谷物

种植的一般方式都是至少部分地将土地以小块方式出租给所谓“拓殖农”,即那些已经

失去自己田地的原自耕农的子孙。从一开始,这些拓殖农就不是独立的佃农、亦即他们

管理的并不是他们自己的事务,而是由地主提供种子与工具,而且由地主的管事监督收

割。此外,也是从―开始起,拓殖农就不得不经常为地主提供劳役,农忙时尤其如此。

总之,出租土地给拓殖农被看成是一个地主得以经营其庄园的方式之一,用当时的语言

来说叫作“假手拓殖农”来耕种。

但庄园经营的另一种类型则是地主直接为向市场销售而进行的庄园生产,主要是高价

产物例如橄榄油和葡萄酒,再就是蔬菜、饲料、家禽,以及奢侈品,都是专为有钱人家

生产的,因为只有这些人家才会用钱来买这些东西。庄园中最好的土地都是用于这种生

产的,只有剩下来的土地才租给拓殖农去种植谷物。直接经营的这部分庄园基本上是一

个种植园,其劳动力乃由奴隶组成,这些奴隶被看成是其主人的家产的一部分。在罗马

共和晚期和帝国时期,大庄园经济都是由奴隶和拓殖农这两部分劳动者所组成。

让我们首先来看奴隶人口。他们生活在什么样的处境中?

只要看一眼罗马农业手册这类有关理想的种植园的描述、我们就能发现,奴隶乃与牲

口比邻而居,奴隶被称为“会说话的工具”,牲口则被称为“半会说话的工具”;在奴

隶居住之处,除了宿舍之外,还包括一个诊所、一个看守所,以及一个供庄园工匠之用

的手工间。我想凡是服过兵役的人看到这种景象肯定都会有似曾相识之感。这就是兵营

。事实上,一个奴隶的生活确与一个士兵的生活非常相似。奴隶乃在地主的管事之监督

下同吃通住在一个公房中。他们较好的衣服则由管事之妻另加专门保管,而且每个月对

号检查一次。奴隶的工作是在严格的军事纪律下进行的,每天早晨他们都编成“班”并

由奴隶工头带往工地。所有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要用非自由劳动来为市场生产,

除了皮鞭从来就没有更好的办法。

但对我们来说,奴隶处境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因素乃在于:这些过着兵营生活的奴隶

不仅没有财产,而且没有家庭生活。只有管事可以和他的女人同房,结合为所谓奴隶婚

姻,颇类似于今日兵营中那种带家眷的军曹。事实上,按照农业手册的说法,从庄园主

的利益出发,庄园的管事最好是有家的人。然而,只要有家庭,那也就必然有私人财产

,这两者总是联在一起的。因此,只要有奴隶婚姻,那就有奴隶财产。庄园管事(按农

业手册只有这些管事)因此可以有些私人财产,即所谓peculium;正如Peculium这个词

的词根(pecu意为“牲口所表明,管事的私产最初是指管事在地主的牧场中有他自己的

牲畜,就像今日德国东部大庄园中的农工一样。

但管事以外的奴隶大众却没有任何私产,恰如他们没有―夫一妻的生活一样。这些奴

隶大众的性生活至多是偶有性交机会,那些能生育的女奴会有些外快,有些在生了三个

孩子后可以获得自由。

没有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生活将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是不难想见的。人类只有在家庭中

才能传种接代,而被迫生活在兵营中的奴隶则无从再生产自身。奴隶营需要不断补充新

人手,因此也就必须不断去购买新的奴隶。事实上,在古罗马的农业手册中,定期购买

奴隶乃被看成是庄园的日常开销。古代种植园之消费奴隶就像现代炼钢需要消费煤炭一

样。因此一个能定期和大量供应人力的奴隶市场,乃是一个从事市场生产的奴隶营得以

维持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购买奴隶者大多吝?荨M呗捋9]曾建议最好买那些犯过罪的

及类似的便宜货。其理由颇为独特:“罪犯更机灵”。总之,罗马的种植园乃依赖于一

个能源源不断供应人力的奴隶市场。但是,如果这个市场的货源一旦中断,那会导致什

么结果呢?这将势必影响到奴隶营本身是否还能生存,就像今天如果煤矿倒闭必将影响

炼铁厂一样。

事实上这恰恰正是古代西方实际发生之事。我们现在马上就来看古代西方文明发展中

的这个转折点。

如果要问罗马强权和罗马文明的衰落始于何日,那么每个德国人都会毫不迟疑地立即回

答说,罗马帝国的衰落始于其在条顿堡[10]之战中败于德国人的祖先。尽管这听来颇有

悖史实,因为罗马帝国乃在图拉真时代[11]才达其强盛颠峰,然而民间的流行观却也并

非全无道理。条顿堡战役的重要性并不在于这场战役本身,因为罗马在此战中的失利只

不过是任何征服民族在深入不毛之地时都有可能会遭遇到的挫折。决定性的是这场战役

的结果,即罗马皇帝提比略[12]在此战后决定放弃以武力征服莱茵河流域地区,而以后

哈德良[13]在撤出达契亚[14]后又作出类似的决定,即放弃以武力征服多瑙河流域地区

。这些帝国政策实际意味着罗马帝国已停止向外扩张。古代文明的疆域所及由此已在内

部并且相当大程度上在外部都已不再处于战争状态,但由此奴隶市场所需的源源不断的

人力供应也就停止了。早在提比略时代这一结果似就已经初显苗头,即人力严重短缺已

经开始出现。我们从文献可知提比略曾不得不下令检查各大庄园,因为大地主们已开始

不择手段任意劫获人丁。

但更重要的是,要维持那种以奴隶营为基础的生产制度已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奴隶

营乃需要不断补充,而这已不再可能。当奴隶供应停止后,奴隶营也就注定要绝迹。

首先,从晚期罗马的农业手册中可以看出,奴隶价格的提高导致了技术的改进,亦即

奴隶开始得到更多的训练。但在公元第二世纪的侵略战争之后(此时战争已是完全以掠

夺奴隶为目的),事实上已不可能再像以往那样靠既无家庭又无财产的奴隶来维持种植

园了。

为了确认和把握这一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只要比较一下罗马后期种植园的状况和

加洛林时代大地产庄园的状况就能了然。前者的状况可从罗马后期农业手册中来了解,

后者的状况则可从查理曼大帝颁发的“领地管事须知”及当时修道院的有关记录中来掌

握。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两个时代中,奴隶都是作为农业劳动者来使用的,而且他们都

没有任何法律保护的权利,尤其是,奴隶主可以任意压榨他们。因此,在这些方面,两

个时代并无变化。同样,罗马时代庄园支配的许多特点在加洛林时代也还都存在,这甚

至在有些词的词根上都可以看出来;例如,在古代女人住所称为gynaikeion,在加洛林

时代则称为genitium。

然而,有一点则是根本改变了:罗马的奴隶都住在一个集体主义式的奴隶营中,而加

洛林时代的奴隶则已有他自己的小茅舍,小茅舍所占之地则是他以劳役为交换而从其主

人的土地中借用的。加洛林时代的奴隶实际上已是“小农”。特别是,他有了自己的家

庭和自己的财产。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加洛林时代的奴隶已经与庄园相分离。这一重大变化是在罗马

后期发生的,因为那时奴隶营已无法补充奴隶。当奴隶主允许其奴隶有他们自己的家庭

并进一步把奴隶变成世袭家仆时,他们实际是想确保奴隶的子孙可以继承其父辈的位子

而为庄园劳动。这一点现在已至关重要,因为劳动人手已不可能从奴隶市场上购得。事

实上在加洛林时代奴隶市场已经绝迹。进而言之,如果说以往是种植主不得不投资以维

持奴隶基本生活,那么现在这一负担已经转移给了奴隶们自身。

这一重大转变虽然很慢但却不可扭转,其影响尤为深远。它导致的是:形塑社会最底

层阶级的各种制度有了一个巨大的变化。这就是,社会最底层阶级有了组织家庭生活的

权利和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至于这一转变对基督教的兴起究竟有多少紧密的关联,我

在这里只能略加指出以下―点:在早期的奴隶营中,基督教不可能行之太远,但在圣奥

古斯丁的时代,则非洲的自由农民实际上已是一个地方性异端教派的狂热支持者。

由此,奴隶在社会身份上是上升了一级而成为非自由的农奴。另―方面,原先的拓殖

农在社会身份方面则是下降了一级从而成为同样的农奴。其所以会如此乃因为这些拓殖

农与其地主的关系已变得越来越紧密地与劳役相联。最初地主的兴趣主要是在从拓殖农

处收取以货币支付的地租,但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拓殖农也经常必须在地主的庄园

中从事劳役性的劳动。早在罗马帝国早期,农业手册就已经将重点放在拓殖农的劳役方

面,而且当奴隶劳力的来源越来越困难时,奴隶主也就越依赖拓殖农的劳役。康茂德[1

5]时代非洲的各种碑铭告诉我们,那里的拓殖农早已是农奴,因为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

是以特定的劳役从地主那里换取的。由此,拓殖农的经济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继之而

来的则是其法律身份的变化:法律条文已正式将拓殖农定义为庄园劳动力的一部分,换

言之,拓殖农已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为了说明这一条规的起源,我们必须对罗马公

共行政的性质作一简略的讨论。

在罗马共和末期和帝国的早期,罗马公共行政的基础是“行政市”,恰如古代文明的

经济基础是城市一样。当新的地域被纳入帝国版图时,这些地域按例都被系统地编制为

城市单位,并以政治依赖的程度分为各种等级。这样,“行政市”这一行政组织遍布罗

马帝国,在各地都是最低的行政单位,其行政长官则负责为国家收税和征兵。

然而,当社会状况在帝国时期逐渐变化时,罗马的这一公共行政制度开始被日益改变。

大地产庄园日益成功地逃避了被并入城市体制。当帝国的人口中心日益移向内陆地域时

,农业人口也就日益成为帝国兵力的主要来源。与此相应,帝国的政策开始日益受古代

的“容克土地贵族”即大地产拥有者所左右。今天我们德国的容克土地贵族全力抵制把

他们的普鲁士庄园纳入德国地方行政的管辖,罗马帝国的大地产庄园主则是反过来把原

是城市管辖内的庄园领地划出“市政”管辖之外,而帝国政府对此竟然听之任之。由此

,帝国的乡间公地开始成为与城市平行的行政单位,而在这些乡间行政单位,地主就是

地方行政首脑的当然人选,就像今天普鲁士的庄园地区庄园主就是地方行政首脑一样。

罗马帝国作为一个国家乃依赖于这些大地主并赋予他们行政权利,因为正是这些大地主

为国家征收其“辖域”的租税(他们常先行垫付当地承租人的应付税款,然后再向这些

承租人收集),也是这些大地主从其庄园领域的人口中为国家提供兵源。提供兵源由此

开始被看成是国家强加在庄园上的另一个公共负担,这一负担相当于庄园十分之一的劳

动力。

罗马公共行政的这一系列发展,都导致拓殖农法律身份的改变,即他们在法律上就不

能脱离土地。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在罗马帝国时代,从不存在任何法律来保障迁移自由。只要读一

下《新约)中的《路加福音》篇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惯例凡是人口普查时,任何人都可

以被命令返回其原籍,这就是为什么耶酥的家庭不得不返回其伯利恒原籍的原因。然而

,在乡下,一个拓殖农的“原籍”无非是其主人的庄园领区。

事实上,在罗马帝国,很早开始就有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被命令迁回原籍去服公共差

事。假如是一个罗马元老院的元老长期旷职不参加元老院会议,那他至多会被处以罚款

,但如果是一个外省的市政议事会的议员玩忽职守的话,那他就会立即受到处罚,而且

如果该议员的原籍社区提出要求的话这个议员就可能被迁回原籍。这种做法之所以且常

常必要,是因为古代市政议事会议员的职务要负责收集社区的税款,因此是一份名头好

听的苦差。日后法纪日益衰落和混乱后,一个社区要求索回其议员的方式是以社区财产

所有权的名义进行的(即议员被看成是社区拥有的财产),因此一个社区追捕其逃亡的

议员常常就像一个村庄迫捕一头从公共牛群中逃跑的牛一样。

如果一个议员尚且可以如此处置,那么一个拓殖农就更可想而知了。一个拓殖农欠他

主人的劳役无异于拓殖农的公共义务,因为主人既是庄园的主人又是地方行政首脑,所

以逃避劳役的拓殖农要被迁回原地以尽其义务。这就是说,按照罗马公共行政的规定,

拓殖农之为拓殖农就需永远待在其出生地区域,这也就是说,拓殖农在哪个庄园干活,

也就服从哪个庄园的主人的支配。由此,拓殖农实际上已成为农奴,注定与其土地不能

分离。

在国家与拓殖农之间现在插入了一个中间性权力,这就是地主。地主们形成了一个自

成一体的权贵阶级,他们不需听命于地方和省的行政权威,而只服从皇帝本人。在罗马

帝国后期、在东哥特人治下的意大利[16]、以及墨洛温时代的高庐,我们都可以到这样

一个土地贵族阶级。简言之,古代西方那种较单纯的社会阶层划分――自由人与非自由

人――现在已演变为一种新的社会划分,这就是“身份等级制”。一系列的变迁(这些

变迁本身都相当缓慢)合成了一股发展趋势导致这一新的社会结构,而经济状况则使这

一新社会结构的出现变得无可避免。一句话,封建制社会已经出现于罗马帝国后期。

这样,在罗马帝国后期的庄园中有两类农民服劳役,一类是非自由的农民即奴隶,他

们所服的是无限的劳役;另一类则是身份自由的农民即拓殖农或附庸农,他们要以货币

或农产品来缴纳严格规定的租.以后更包括一定比例的收成,以及虽非常年但却相当经

常的特定劳役。一旦我们抓住了这些现象来分析,那么再清楚不过,罗马帝国后期的大

地产庄园已经具有中世纪庄园的一切特点。

一旦古代庄园在罗马后期演变为这种依赖农民服劳役的形态,庄园就已不可能维持为

市场而生产,尤其在古代的交通条件下。奴隶营那种纪律严厉的奴隶劳动乃为古代西方

市场生产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旦奴隶营让位于小农舍,为市场的生产就立即绝迹,这在

内地就更是如此,那张覆盖在古代西方自然经济之上的商业薄网终于被磨烂拉断。这种

状况在罗马最后一位农业作家帕拉第乌斯的作品中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建议地主们

应当做到以庄园自己的劳动力来供应庄园的一切需求,从而使任何购买都不需要。诚然

,从很早起,纺纱、织布、磨面、烘烤之类的事历来都是由庄园中的妇女干的,但现在

,提供劳役的工匠们又包下了庄园的其他需求,例如铁匠活、装修活、石匠活、木匠活

,等等。终于,庄园完全自给自足了,其结果则是城市中那一小群主要靠工资或膳食为

生的自由工匠们更加不为社会所重。在经济上占据支配地位的土地权贵们已经完全自给

自足了。

大庄园由此变成了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庄园即oikos,其主要经济职能已越来越变成

以它内部的劳动分工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这就是说,大庄园与城市市场脱离了任何

关系,绝大多数中、小市镇由此失去了其经济基础,亦即失去了与其内陆地区交换劳动

和产品的基础。古代城市由此没落,这在帝国后期的法律文献中即已可以看出:皇帝们

三令五申严禁城市人口外流,尤其谴责地主们不惜拆除在城市中的住宅而把木料和家具

全都搬到乡下去。

城市的没落进一步由于国家的财政政策而加剧,因为国家同样日益依赖于这自然经济

基础来满足其不断增长的需要。国库之经营变得像自足庄园之经营一样,也是以尽可能

少从市场上购买而尽可能多靠自己生产为原则。其结果则是阻碍了货币的流通。古代投

机的最主要方式即包税被取缔,征税之事开始由国家自己掌握。在运输公粮方面一种更

理性的方式被采纳,即对负责运输的船主酬以土地。各种有利可图的贸易开始为国家所

垄断,矿产开发亦为国家接管,大大充实了国库。所有这些措施都是有利于子民的,但

其结果则是不利于私人资本的积累,并有碍于形成一个相当于现代资产阶级那样的阶级

。这样一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财政体制之所以会稳步发展,乃因为罗马帝国已不再是

―个以寄生于农村地区的诸城市所组成的联合体,其经济活动业已不再是以沿海地区和

海上贸易为中心,相反,帝国现在已是一个统一国家,致力于政治整合以将那些经济上

极端落后的广大内陆地区纳入帝国的组织。这种努力的结果就是国家开支急速增加而不

可能靠货币收入来维持,因为交换经济如前所述乃极端脆弱。由此,国家财政依赖于自

然经济之增长乃成必然之势。

早先各省都以实物而且主要是谷物来向国家交纳税捐,这些缴纳的谷物即是国家公共

粮仓的存粮。在帝国时代,制造品也成了纳税的实物,但其交付时则需城市的工匠来估

价,为此目的工匠们常被动员加入义务性的行会。国家对各种制造品的需求由此亦日益

依赖于这种来源而无须依赖市场或公共承包。与此同时穷苦的自由工匠则被迫在实际上

变成了世袭的行会奴工。

国库既然以实物为税收来源,亦以实物为其支出方式。帝国正是想以这种方式来维持

其最低的两项开支:官僚与军队。但正是在这里,自然经济暴露了其局限。

一个面积广大的大陆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必须有一个付薪的官僚阶层,而这样一种要付

薪的官僚阶层恰是古代城邦闻所未闻之事。自戴克里先(公元285―305罗马皇帝)建朝

起,罗马国家的官吏多以实物为收入就像今日梅克伦堡庄园的长工一样,只不过数量多

一点:几千蒲式耳的谷物,数目相当的牛羊,一定数额的盐、油及日常用品,都由帝国

的仓库供给。作为对实物供应的补充,官吏们也有一点现金收入,但数目是极小的。

然而,不管罗马是如何倾向与以实物支付,要维持一个强有力的等级官僚阶层仍需相

当可观的货币支出。但更耗费帝国货币供应的其实倒还不在于维持一个官僚阶层,而在

于要维持一支军队。

一个有邻国为敌的大陆国家必须有一支常备军。罗马古代的军队是从公民中召集的,这

些公民都有自己的田产并自备武装,但到了罗马共和后期,军队已由国家提供装备而且

是从无产业者中征募,凯撒的军队就是如此组成的。到了帝国时期,常备军无论在理论

上还是在事实上都已是一个职业团体。但要维持一支职业军队,两件事缺一不可:人和

钱。正因为如此,在近世开明专制时代,正是征兵的需要使得崇尚重商主义的君主们例

如腓特烈二世和特蕾西亚女王[17]要抑制大规模农业企业并禁止圈并公共土地。这些政

策并非出于对农民的人道主义考虑,更非保护个体农民的权利,真正的理由毋宁如腓特

烈威廉―世所言,他的兵源乃来自“过剩的农家子弟”。但这就意味着,人口必须有过

剩,也因此圈并农民的土地必须禁止,因为这将导致农家人口减少和农村地区人口递减

,从而使征兵更困难。

出于完全相似的理由,罗马皇帝们同样干预那些影响到拓殖农处境的安排,例如禁止

任何增加他们负担的措施。但在其他许多方面,近世欧洲重商主义君主们所采取的措施

只怕就是罗马闻所未闻的了。特别是,重商主义君主们都大力扶植大规模制造业以容纳

更多人口并使货币流入乡间。腓特烈大帝由此诏令逮捕离开乡间的工人和制造业主就像

他诏令逮捕逃兵一般。这样的政策不可能为罗马的皇帝们所摹仿,因为以自由劳动为市

场生产大规模工业产品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于罗马帝国。

在罗马帝国实际发生的过程是,当商业和城市没落,整个社会倒退回自然经济时,农

村地区更越来越难以筹到足够的货币数量来满足税政所需。在商业和城市没落的同时,

由于奴隶市场的倒闭,乡间劳工分外短缺,因此国家从拓殖农中征兵对庄园生产而言已

成最大负担,庄园主们纷纷设法帮他们的农民逃避征兵。逃避征兵的人由此从已破落的

城市逃到乡下,宁做农奴以求安全,因为大地主们急需劳工而愿意匿藏逃兵。罗马帝国

后期的皇帝们之全力阻止城市人逃到乡下去,恰如后期霍亨斯陶芬王朝[18]之全力阻止

乡下农奴逃进城市一般。

帝国军队的兵力来源由此变得越来越困难,其后果很快就表现出来。从韦斯巴辛[19

]时代起,意大利地区已免除征兵义务;而自哈德良时代起,帝国军队的单位已不再是混

编组成,而是每一单位尽可能从其驻扎地征募新兵,以节省货币之用,此实为帝国瓦解

的最初征兆。更有甚者,如果我们从连续几百年的军人退伍证明书来观察士兵的出生地

,那我们立即会发现,越来越多的士兵都是“兵营子弟”,在帝国时期,这种士兵来源

在士兵总数中的比例从最初只占百分之几上升到占一半左右。换言之,罗马的军队也已

自我繁殖。恰如以往那种没有妻室住在奴隶营中的奴隶已让位于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

农一样,一向住在兵营中的独身士兵现在至少部分地也成了带家眷的士兵,这些士兵事

实上已成为世袭的职业雇佣兵。

与此相似,罗马帝国日后日益从野蛮民族中征募兵源,其目的主要就在于节省农村地

区特别是大庄园的劳动力。这些野蛮民族为罗马巡守边界,而罗马则以赠与土地作为酬

报,这自然是最地道的自然经济的传统交易方式,同时还可注意的是,在这里我们已看

到“采邑”之雏形。这种土地转让方式变得日益流行。

这种发展的结果就是,对帝国命运举足轻重的军队变成了一帮野蛮人,而与罗马本土

的纽带日益疏远。因此当罗马境外的野蛮部落最终胜利侵入帝国境内时,对罗马外省的

居民而言似乎只不过是换了一支部队驻防而已,而且事实上,罗马的驻防制度也确实为

野蛮人所继续沿用。在高卢,入侵的野蛮人并没有被恐怖地看成是征服者,许多人反而

欢迎他们,认为他们是把自己从罗马的压迫统治下解放了出来的解放者,这当然不难理

解。

日益衰败中的罗马帝国所面临的困难并非只是无法从罗马本民族中征兵。当帝国越来

越退化为自然经济时,货币税对所有人都成为日益沉重的负担。但同时,货币却又为维

持一支雇佣军所必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施政的目标日益集中在千方百计搜刮一切货

币,但在另一方面又再清楚不过,那些大庄园主正因为现在都只为自己庄园之需要而生

产,哪里有足够的货币来纳税!诚然,我们或可认为,这问题本不难解决,因为皇帝只

要对庄园主们这样说:“既然你们没钱交税,那你们就应该让自己的拓殖农为你们准备

武器,套上你们自己的马,和我一起来保卫国家。”这对庄园主们自然不是难事。但是

,若如此,那就意味着封建军队之创生;若如此,那就意味着中世纪已开始!

实际上,罗马帝国后期各种发展的趋势之自然结果正是走向这种封建社会结构和封建

军队体制。在野蛮民族入侵后,这一趋势曾被短暂打断,因为入侵的日耳曼武装农民一

度为瓜分土地而争战不休。但很快原先的趋势就恢复了势头,到喀噜琳时代,一个封建

制社会已然成型。

一支封建军队可以攻克一个公国,也能防卫一段边界,但从没有任何封建军队能够维持

一个伟大帝国的统一或在绵延数百里的边界挡住掠夺者的入侵,这就是为什么罗马帝国

不可能采取封建军队体制的原因,尽管这种封建军队制本更适合其自然经济体制。由此

,为了维持帝国,戴克里先不得不力图以统一的货币税为基础来重组公共财政,而为此

目的城市就必须成为国家行政体制的基层单位。然则罗马大多数城市的经济基础此时早

已枯竭,它们的主要功能已经只是用钱养国家官僚而已,而在这些城市之周遭,所有的

土地都已纳入了一个由领主庄园所组成的网络。

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罗马帝国的瓦解乃是基本经济结构发展的必然政治结

果,这就是商业的逐渐消失和物物交换经济之扩展。就其实质而言,帝国的瓦解只不过

意味着,帝国之货币化的行政体制和政治上层建筑消失了,因为它们不再适应一个自然

经济的下层建筑。

西方日后政治统一之重建,正是以这种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制度为基础,这就是查理

曼大帝所完成的事业。戴克里先未能完成之事业五百年后终于由查理曼在自然经济的基

础上所完成。任何人只要读一下查理曼对其领地管事的训令就可一眼看出查理曼帝国是

如何以自然经济为全部基础。这些训令,即著名的“领地管事须知”,以其对家务管理

的面面俱到而又娓娓道来而闻名,真使我们不能不想起腓特烈威廉一世的那些效敕令。

例如,在“领地管事须知”中,王后的角色乃与国王并立,因为作为王室的女主人,王

后就是国王的财政部长。这实在没有什么可惊讶的,因为查理曼的财政事务主要就是备

齐国王的餐桌并保证王室一家丰衣足食。王室的收入和支出也就是国家的收入和支出。

因此管事们之“须知”无非就是要知道朝廷所需:面、肉、布,还有那不知为何数量特

大的肥皂,总而言之,都是关于国王的需要、国王的亲信的需要或国王的仆人的需要,

诸如马和战车之类。

在查理曼的“领地管事须知”中无影无踪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常备军和支薪官吏,也

因此,罗马帝国的税,事实上税的概念都已经消失。国王以他自己的餐桌供养他的官吏

或把自己的土地给他们一部分。军队则由那些自己提供装备的人组成,基本上变成了一

支骑兵部队,亦即军事已成为领主兼骑士们的事务。

跨地区的商业已全然绝迹;以往连接各个自足经济单位的商业纽带已经切断,贸易已

退化到只有小贩的水准而且都是异乡人即希腊人与犹太人之事。更根本的是,城市本身

已经消失。说来或许难以相信,加洛林时代的行政法词汇中根本都没有城市这个词。文

明的中心乃是领主庄园,因为正是这些庄园养活了修道院。庄园领主们就是政治领袖,

最大的领主就是国王――一个终其一生一个大字不识的乡巴佬。国王在乡村各地有其城

堡,但决无他自己的首府,作为君王他靠周游各地来维持供养,周游得远比现代君王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得从一个城堡吃到另一个城堡,这样储藏在那里的东西就不会坏

一句话,西欧文明已经全盘农村化。古代西方世界的发展走完了整整一个轮回。

回首加洛林时代,我们不免感到古典西方的文化成就已全盘丧失。正如商业和古代城市

的大理石雕塑都已消失一样,古代城市所有的知性成就和价值似乎都已沉入黑暗之中:

古人的艺术、文学、科学以及他们的商法。与此同时,在地主和领主们的庄园上,中古

的民谣则还远未诞生。

面对这样一种景象,谁不感到悲从心来?一个伟大的文明眼看就要达其至善至美的境

地,却因物质基础的丧失而枯萎!然而,这一浩瀚的历史过程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们所看到的事实上是社会结构的一种根本转型,这一转型不但是必要的而且必须被

理解成一个极大重修元气的过程。因为大批非自由民众重新获得了家庭生活和私人财产

,他们从“会说话的工具”的身份恢复到了属人的身份,基督教的兴起赋予他们的家庭

生活以道德保障,甚至罗马帝国后期保护农民权利的法律也前所未有地承认了非自由家

庭享有同等权利。

诚然,与此同时一部分原先的自由人降到了准农奴的地位,而古典西方的贵族文明则

已野蛮化。尤其是,自然经济现在已成主导。这种自然经济虽然历来就是古典文明的下

层建筑,但非自由奴隶劳动的扩展曾一度使其处以从属地位,尽管奴隶创造的财富越多

奴隶的数量也越增。然而,当帝国的政治中心从沿海地区转移到内陆,当奴隶供养枯竭

,自然经济终于迫使古典西方一度商业化的上层建筑转向封建制度。

这样,古典西方文明大厦的整个建构被动摇而最后崩坍,西欧的知性生活亦陷入漫长

的黑夜之中。但这种沉沦或可比为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俄斯,每次他只要被击倒在地

就能从大地母亲那里获取新的力量。毫无疑问,如果某位古希腊罗马作家从中世纪修道

院收藏的羊皮手稿中突然醒来而环顾加洛林时代的世界,他一定会大惑不解,乡间修道

院持有的粪土气息更会把他熏得昏过去。但不消说没有一个古希腊罗马作家会出现在加

洛林时代。像整个古典文明一样,他们已进入长期的冬眠状态,被埋在一个已再度农村

化的经济之下。即使当封建社会开始出现抒情民谣和骑士比武之时,古典仍未苏醒。只

有当中世纪城市发展出了自由劳动分工和商业交换时,只有当向自然经济的漫长过渡终

于使市民自由的发展成为可能时,只有当封建时代加诸于人的内外枷锁都被打破时,只

有这时,古典巨人才能像那安泰俄斯一样重获新的力量,古典西方的文化传统才以近世

市民文明的形式再获新生。

家园 【文摘】丁耘:罗马法何以可能?

丁 耘

罗马法何以可能?

丁 耘

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法治”正获得越来越严肃的推崇和考量。人们相信“法治

”应当替代“人治”成为操纵国家机器的正确方法。更有一种积习立刻让人想到,缺少

“法治”的血脉或许正是中国政治传统的最大症结之一。文化人中流传的关于西方文明

的种种神话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个猜测:西方文明的来源不就是古希腊哲学、罗马法

与基督宗教三大传统嘛?但我们的“法治”问题是在现代化实践中逐渐突显的,所以思

想者们很自然地主要注意自由民主政体的宪政制度,并很快就此争论起来。随着思考的

推进,某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把目光转向宪政的近代起源。人们发现,在现代的开端,罗

马法复兴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非特如此,那些率先在著述中掀起现代性浪潮的政治

思想家们,都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象中国的先贤好称三代那样,他们喜欢谈谈中世

纪之前的罗马,在那些关于过去的政治史论里,隐藏了指向未来的政治哲学。这样看来

,无论西方还是中国,在为现代性进行的理论思索里,就罗马的法治经验做点考察,都

是不无必要的。

那么,什么是罗马法?为什么上古诸族惟独罗马建立了这样的法律体系?建立与维护

罗马法的政治史意义何在?欲回答这些问题,不得不诉诸法律的政治乃至礼法前提。

罗马法(roman law)是一种法(law)。与中文的“法”、英文的law相对应的拉丁

文概念不止一个,主要的有ius、lex两种。英文学者曾经抱怨law无法尽括这两个拉丁词

的丰富含义特别是差别,中文表达显然亦有此憾。应该说,ius 的复杂含义及其与lex的

关系,是初步了解罗马法的关键。简言之,ius指自然形成的礼法 、习俗,而lex则指专

人制定、由世俗权力机构认可、颁布的律条(参见格罗索,《罗马法史》第七章)。前

者出于人及其氏族的自然本性,其历史远于文字,因此是不成文的;后者起初也可口耳

相传,但随着政治生活的变化,必须形诸文字。罗马法赖以发生的原初文本――《十二

表法》就是lex的最好例子。法律体系是在实践者对原初lex的不断阐释中逐渐成形的。

同样,在ius背景上制定的lex实际上也是一种阐释。如果说对lex的应用是司法阐释的话

,那么制定lex的阐释则是政治性的。法律制定者(legislator)对lex来说是立法者,

对ius来说则是阐释者。律条体系的制定者是有史可稽的权力机构,而礼法秩序的给予者

(lawgiver)则往往是传说中的圣人,甚至是民族宗教的至尊神。每个民族的律条体系

(lex)之上,都有其赖以确立的整个礼法秩序(ius)作为其正当性源泉。因此ius同时

也就是“正当”或“正义”一词的正式拉丁名称。在英文里,具有正当之意的是right而

非law,是以有严谨的学者将ius naturale(自然法或者自然正当)翻译为 natural ri

ght而非 natural law。现代政治法学中日益重要的“正当性”(Legitimitaet)与“合

法性”(Legalitaet)对峙问题,实际上便源于ius与lex的关系。

Ius/lex并不仅仅存在于罗马文明之中。为了强调各民族政治习俗的共同性,维柯甚

至将“万民法”(ius gentium)与“自然法”(ius naturale)合二为一生造了“万民

自然法”(ius naturale gentium)一词。既然许多古代民族那里都有其礼法与律条,

那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样板呢?如果一切民族政治习俗的演变规律都是共

同的,那为什么维柯这样史家式的哲人又只选择“十二表法”来做所谓“普世大法”的

范例?

从历史上看, 现代欧陆各国的民法典均脱胎于罗马法。据说,由于罗马法学家们把

兴趣都集中民法上,罗马法系才得到了“民法法系”的别称。事实上,在古今各种罗马

法教科书中,占据绝多篇幅的确实都是民法也就是私法的内容。那么罗马法的“普遍性

”也就是民法或者说“权利”的普遍性?但是,在古罗马最伟大的史家李维看来,这部

主要被看作最初民法典的十二表法却是“一切公法与私法的渊源”。他甚至认为,十二

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进入了一个崭新而不无短暂的宪制(constitution)时期。梅

因则认为:“罗马法典只是把罗马人的现存习惯表述于文字中”。看来,法学家们研习

罗马法固然是为了制定民法典,而史学家们却在私法制定的背后看到了公法的建立乃至

礼法的变迁。从“十二表法”以及各种“阶梯”、“汇纂”中很难直接看到私法制定的

公法背景,更难看到礼法阐释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 法律把阐释界定为“为理解法律规

定的内容、法律或者法律制定者的意图或观点进行的逻辑推理活动”(参见《学说汇纂

》1,3)。但正如罗马共和国的智者们所深知的那样,立法者与法学家的意图首先出于

政治或伦理智慧(参看西塞罗《国家》、《法律》)。如采取政治史与思想史的视野,

从政体(res publica)乃至礼法(ius)两方面观察立法过程,或许便能抵达立法者的

深意。

真正的罗马法是从十二表法开始的,而十二表法的建立与巩固完全是罗马共和国建立

不久贵族与平民斗争-妥协的结果。在这个使罗马跨入伟大民族之列的历史过程中,斗争

的坚决、妥协的明智、平民的成熟、贵族的开明,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也许还可加上

第五个要素,那就是罗马哲人对哲学之超越性的清醒克制、对城邦礼法与公民教育的充

分尊重。如以这几点对观希腊特别是雅典,就能比较清楚地看到后者无法真正成为世界

帝国的原因。

大约在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民驱逐了塔尔奎尼王族,结束了实际上已沦为僭政的“

王政时代”,由此进入贵族政体。为了巩固新生的共和国,分享了国王治权(imperium

)的两位首任执政官采取了两个重要措施,即劝说人民发誓不再允许任何人在罗马担任

国王;并且扩大了元老院的规模。但共和国并未就此安定下来。正如希腊政治哲人反复

指出的,贵族政体极易变异为寡头政体(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四卷),而后

者治下的国家实际上无不分裂为少数贵族与多数平民这样“两个城邦”(参见柏拉图,

《国家》551d)。就象古往今来的无数国家昭示的那样,寡头与平民之争是一切内政骚

乱的根源。在雅典,这种斗争的结果是以梭伦立法为标志的平民政体的建立。雅典的平

民政体固然带来一时的繁荣,但也滋生了“平民领袖”(demagogue,转意为“煽动蛊惑

家”)操纵下的大民主,压制甚至迫害本邦的优秀人士,从而导致了无法化解的左右党

争,最终被内乱削弱了雅典的霸权地位。相比之下,罗马的平民运动则走了一条更为稳

健成熟的宪制之路。

据记载,在驱逐国王之后的十六年中,罗马陷入了长期的所谓“骚乱”之中。平民们

要求取消对贵族的附庸关系,要求均分土地、实行口粮供给、彻底取消债务奴隶制度、

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力……约在前494年,柏拉图“两个城邦”的比喻终于在罗马成了现实

:大批平民由于受债务所迫,有丧失自由沦为奴隶的危险,奋而以激烈手段自卫。他们

以分裂(disunion)为武器迫使贵族接受承认平民政治权力的协议,以维持城邦的统一

。平民们聚集在圣山,创立了护民官(Tribuni)制度,并通过“神圣约法”强调了护民

官在宗教上的不可侵犯性(参见李维,《建城以来史》,Book III)。平民们试图通过

这个制度确保自己不会因经济上的不平等而丧失自由。事实证明,这个被马基雅维里大

加赞扬的制度是罗马共和国走上正轨的关键因素。护民官制度本身就意味着“骚乱”并

未演变为消灭贵族的平民革命,意味着平民与贵族在政治上初步的相互承认。平民定期

选出的若干名护民官是一种职位,并非雅典大民主中涌现的平民党魁(“demagogue”)

。护民官的权限是衡平性的,为了帮助平民抵抗由贵族担任的执政官之权;同时也是消

极性的,仅对元老院决议有否决权。平民通过选举护民官制约元老院,既能以高度集中

的方式清晰表达平民的意志,又能以职位之力发挥“审核法律的理性”明智评价贵族的

政治主张。与单纯的平民政体与寡头政体相比,护民官制度权限既能尊重贵族的智慧,

又能照顾平民的利益,可以说是阶级斗争的缓冲带、政体稳定的压舱石。乌尔比安径直

把“有关国家稳定的法”界定为公法,因此护民官制度的建立本身便显示了十二表法赖

以出现的公法背景,意味着“脱离运动”(马基雅维里所谓disunion)的走向不是革命

,而是法治。此后的史实表明,没有护民官制度,就没有罗马法。罗马政体的一大特点

就是制度演进的连续性或者渐变性,政体的调整与法律的修正都是在已有的制度上逐步

进行的。斗争、在妥协中胜利;在已有的胜利基础上再斗争、再妥协……,罗马平民就

这样以该制度为基石,步步为营地迈向了立法。

护民官制度的建立只是罗马平民政治运动的开始。如果说前494年之前平民斗争还是

某种“骚乱”的话,那么此后的斗争则基本表现为护民官与执政官之间的“合法”斗争

。根据史书的记载,在前462年,当时五大护民官中的一位针对执政官治权的滥用,建议

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立法规范执政官治权,因遭元老院反对而被搁置。第二年全体护民官

再次提出同样的动议仍然未果。此时,立法问题已经成为贵族、平民阶层斗争的焦点。

鉴于一时难以直接达到这个目标,护民官调整了斗争策略。他们首先在前457年成功地将

人数扩展到10名;三年之后,护民官提出了一个不露锋芒的建议:“请元老们让纷争停

息;如平民的法律不为他们所赞同,则请他们允许由平民与贵族共同组成立法委员会,

提出有益于双方且能捍卫平等的自由(aequandae libertatis/equal liberty)之法律

”(李维,前揭,BookIII.xxxi.8)。这个建议看似温和,其实是把贵族执政官的治权

问题暂时悬置起来,提出了制定一揽子均衡两造之法律的要求。元老们同意了这个想法

,却坚持不让平民进入立法委员会。这说明了,一方面贵族已经同意以法律的形式巩固

双方的相互承认,另一方面无疑认为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立法。

那么,罗马人民认为谁有这样的智慧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有的只是传闻与争论。

权威的罗马史及法制史的主流记载是,罗马的贵族与平民就立法权僵持不下,最后认为

还是希腊人没有争议地拥有立法智慧,因此派了一个使团去雅典学习梭伦的以及其他希

腊城邦的法律。但政治哲学家们的意见却截然相反。西塞罗在回顾共和国的历史时,只

是颂扬了十位罗马立法者的杰出智慧,却丝毫没有提及向希腊立法者的学习(参见西塞

罗,《国家》,第二卷,36);而在其他场合,他明确地对希腊立法者的智慧表示了不

恭。马基雅维里则指出,罗马立法模式与雅典、斯巴达其实相当不同。关于共和国的宪

制,他更多地强调了机缘与罗马人的德性(参见马基雅维里,《李维史论》Book I,2)

。对主流记载反对最力的是维柯,他为此写了一部仅正文就有200余节的皇皇巨著《普世

法权》。在西塞罗对罗马立法者的颂扬中维柯看到了超出事实的“原理”:礼法的演进

是普世的,任何民族都可以不假外求,遵循它自己固有的自然本性确立普世大法;因此

罗马必定拥有自己的、与摩西、莱库古同样伟大甚至更加伟大的立法圣人。

罗马是否学习过希腊的立法经验,这看起来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事实问题,为什么罗马

与意大利的政治哲学家们如此郑重其事地予以否认呢?最根本的理由或许是:立法的首

务并非设计律条(lex),而是阐释礼法(ius),而礼法其实是民族本性与固有生活的

表达。礼法与生活习惯(ethos)息息相关,罗马的政制、伦理与希腊差异甚大,怎么可

能照搬后者的法律精神呢?罗马没有希腊那样发达的自然哲学传统,因此也没有消解礼

法根基的“智者运动”。在实践与理论、神话与理性、传统与革命、名教与自然、礼法

与哲学、贵族与平民等一系列关系上,罗马的评判取舍与希腊迥然有异,又怎么可能模

仿那些并不十分稳定的外邦呢?实际上罗马法在开端处便与希腊的法律体系有至关重要

的差别,且让我们回到史实上考察之。

无论罗马人是否学习过希腊的立法智慧,有一点无可争议,罗马的平民最终让步,同

意成立一个纯由贵族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这十位立法者制定了一部两个阶层共同接

受的成文法典――十二表法的前十表。成文法的制定把法律从贵族垄断的秘藏变成了直

白的文字,因此明显有利于平民。但另一方面,制定与阐释法律仍然依赖于贵族的德性

与智慧。整部十二表法的基本内容也可以说是混合了有利于贵族的古老习惯与有利于平

民的较新规定。在罗马法漫长的衍生史中,对十二表法的阐释越来越偏向两阶层之间的

平等。按照维柯,这意味着十二表法体现了一种新的礼法――以平等(aequitas/equit

y)为特征的人道自然法。而在西塞罗看来,罗马法表明了罗马的政体是贵族与平民共同

统治、并且结合了王政因素的“均衡政体”――这种从未被希腊人认真实践的政体正是

罗马共和国的荣耀所在。共和国的首席思想家自豪地宣称,在诸政体之中,均衡政体是

最可取的:“因为一个国家中必须有最高的王政因素,某些权力则应授予上层公民,而

某些事物又应该留给民众来协商个决定。这样一种宪制(constitution)首先提供了某

种高度平等……其次,它具有稳定性 。”(西塞罗,《国家》,第一卷,45)可以说,

罗马法的背景就是以上下阶层的相互承认为自然法前提的均衡政体。没有这种礼法-政制

背景,一切宪政、民法典均不可能。

“均衡政体”确实是由罗马人发扬光大的。由于没有合适的制度框架,希腊人的阶级

斗争只是导致了不断危及城邦稳定的左右党争,而没有确立一个稳定的宪制体系。但在

理论上,亚里士多德早就进行过更为详尽然而不甚明确的讨论。在《政治学》第四卷,

亚里士多德指出了柏拉图政体分类的遗漏,即没有发现在君主、贵族、平民、寡头这四

种“基本政体”之外还有情况复杂的混合政体(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93a--1

293b)。这样的政体混合了由各阶层自然本性而来的政治准则:即贵族的德性、寡头的

财产与平民的自由。混合了三种全部准则的政体也可称为“贵族政体”;仅混合了“财

产”与“自由”两重准则的政体的颇难命名,亚氏径直称为politeia。字面意思就是“

政体”。通常英译为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中文旧译相应为共和政体或竟宪制政

体。较新的汉译取polis(城邦)、politees(公民)、与politeia(政体)三者的联系

,确定为“公民政体”。新译较胜,与希腊之城邦(polis /civitas)、罗马之市民法

(civil law)、现代之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均有渊源可溯。亚里士多德讨论

“贵族政体”与“公民政体”时,语多自相抵牾,关键原因是在平民阶层崛起不久的政

体中,“贵族”因素与“寡头”因素经常无法分辨――由于财富仍然集中在贵族手中,

古老的德性准则实际上为财产准则所遮蔽,居贵族之名者实际上已蜕变为寡头。此时的

德性准则,只能部分地转移到财产适中,政治等级平平而自然等级较高的“金银集团”

中(参见柏拉图,《国家》415a-b)――这种集团在希腊只是哲人的“高贵谎言”,在

罗马却由深通实践智慧的政治与法学精英们部分实现了。如以亚里士多德的方式来看,

则西塞罗所描述的罗马政体与其说是贵族式的,不如说是公民式的。十二表法因以制定

的机缘――罗马贵族与平民之间围绕债务奴隶制的斗争最清晰地提示了亚里士多德归给

“公民政体”的两条准则:寡头之“财产”与民众之“自由”。然而,作为贵族政体要

素的德性并未全然消失,而是隐秘地存在于例如自我教养的政治家或者松散的法学家团

体中,并以实践智慧(prudence)乃至法理学――关于正义的实践智慧(jurisprudenc

e)的方式发挥作用。可以说,究其实质,“德性”在罗马政体中不是构成性的准则,而

是运演性的动因。某种知识团体而非某一阶级担当“德性”,这也符合政治社会由“贵

族政体”向“公民政体”演化的一般规律。 该知识团体的任务是以参议的方式统治,以

阐释的方式立法。该团体的立身之基乃是公民教育与自我教育。“德性”的传承与容身

是通过教育实现的。那个教育发生的共同体,是实际公民政体边缘的另一个言语城邦。

这个城邦的构建本身必定是贵族式的。没有这个“立言”的贵族政体,就没有那个“立

功”的公民政体。我们在西塞罗的作品中,清楚地发现了前者;在他的行迹中,同样清

楚地发现了后者。

与律条一样,政体必须有其ius作为正当性之根据。政体与律条是同一种ius阐释之两

个方面。从亚里士多德与西塞罗的论述看,对混合政体的辩护与维护之道不外有二,一

曰稳定;一曰平等。政治科学评价一个政体的首要标准是该政体能否保持自身的稳定。

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对贵族、君主、寡头及平民四种“基本政体”的评价均低于

混合政体。而混合政体本身不止一种,复有其稳定性高下问题。稳定取决于具有不同政

治准则的各阶级之安顿。混合政体中的“贵族政体”要调和三种准则,因此比仅调和两

种准则的公民政体更加困难。而在寡头平民之争中,薄有财产、不忧自由的中间阶层隐

隐然作为“第三方”给两造以缓冲,因此可算政体稳定的压舱石。在亚里士多德看来,

最稳定的公民政体当数这种中间阶层政体。如无法造就一个庞大到足以缓和尖锐阶级斗

争的中间阶层,那就只有依赖高超的政治技艺在寡头与平民之间实行均衡统治。中间阶

层政体起初只是亚里士多德中道政治学的悬想,它既没有在希腊主要城邦,也没有在罗

马找到经验证实。但该政体最清晰地提示了混合政体的礼法根源。稳定的真正根基其实

并非“寡头主义因素”与“平民主义因素”的单纯“混合”,而是通过这种混合、协调

完成的第三因素――“平等”(isotees),或者我们也可称之为“公民主义因素”。这

个第三因素在第三方(中间阶层)政体那里可以得到最清晰的呈现。而在那些力求稳定

的其他混合政体中,礼法演化所趋近的,也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正当之道。如果说,“稳

定”或者阶级和解作为政治技艺的目标主要是政治科学关切之事,那赋予该目标以正当

性的“平等”则是政治哲学的讨论主题。这个被亚里士多德从柏拉图的轻蔑中拖出的主

题,无疑是古今之变的关键之一。罗马法的自然法平等之道上承古典、下开现代,正是

透视古今变机的绝好例子。

平等并非不见容于古典政治哲学。实际上一切证成平等的现代政治哲学无不贯穿着对

古代的引证。亚里士多德早就分析过平等概念的复杂性:既可以指齐一均同的“数目上

的平等”(一切平均),也可指相对而言的“比例或价值上的平等”(按才力而得)。

亚里士多德既批评了寡头政体的绝对不平等,也批评了平民政体的绝对平等。他自己的

主张是在某些方面实行一切均同(例如自由状态),另外一些方面实行价值平等(例如

财产状态之多劳多得)。这其实已不自觉地提出了与公民政体相应的第三种平等概念。

回过头来看罗马共和国,让人有点奇怪的是,立法之初罗马并没有庞大的中间阶层作为

承担第三种平等的第三方,那政体何以在内部的不断调整中仍然保持稳定呢?实际上,

稳定的礼法(ius)根源仍然是上述第三种平等。但罗马共和国的第三方不是中间阶层,

而是阐释法律维护国家的法学家们。正是在他们手中,后人总结为平等之人道自然法的

新礼法才缓慢而顽强地成长起来。这个第三方逐渐与国家以及新君主(恺撒们)融为一

体,最终完全拉平了贵族与平民乃至罗马公民与外邦万民的差距。平等的实现过程也就

是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的崛起、衰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罗马法的平等已经决定性地

转化为那第三种平等。这样的平等消除的非但是上下之别,而且也是内外之别。至大无

外的罗马帝国扩充为“开放社会”之日,也正是它从世界顶峰上跌落之时。“最后,整

体的分解终于造成普遍灾祸和伦理生活的毁灭;民族个体性消亡在一种万神庙的统一中

,一切单个人降格为私人,他们一律平等,……只有……那种抽象任性才把他们联系起

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57节)

家园 【文摘】林国荣:为什么研究罗马?

为什么研究罗马?

《罗马讲义》(2003年春 北京大学)第一部分

林国荣

如果哲学真的象柏拉图所下的定义,“学习面对死亡”,那么我实在看不出还有谁比霍

布斯更哲学化,他的《利维坦》与其说是教读者立国之术,倒不如更确切地说是在千方

百计地训练读者去面对死亡。至于上帝,我只能说,我一无所知,因为我清楚,我只是

人,神不在我的认识范围之内。以前只是听说霍布斯早年翻译过修西底德,并且亲自作

了一篇很伟大的序言,刚刚看到这个序言,果然是传说中的那种序言。见识过这篇序言

,我万分感慨,从这个序言里我们看到一个近代作家是如何通过曲解一个古典作家,以

达到自己的目的。霍布斯的这种曲解手法并不独特,他只是一个漫长思想历程中的一个

称不上显著的标志。在他之前,我们能看到15、16世纪的作家们是如何改造古罗马史家

塔西佗的Germania,来完成各自的民族身份认同的;R. Hooker是如何通过曲解公元4世

纪的基督教作家Eusebius的Ecclesiatistical History 来写作自己的Politia Ecclesi

a的;我们也看到Marsilius是如何通过曲解基督教的公会议理论来写作Defensor Pacis

,Marsilius的这个曲解让后来的孟德斯鸠高兴不已,让卢梭倍感伤心,这个曲解给Con

stant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武器,却招来Action一顿痛骂;在霍布斯的同时代,我们看到斯

宾诺莎是如何通过曲解《旧约》,完成自己的《神学政治论》,斯宾诺莎的这个曲解直

接促使洛克向Filmer发起攻击;我们更能看到休莫是如何通过曲解Plutarch的《道德论

丛》,为自己的《人性论》作铺垫,然后又在《英国史》一书中对自己的曲解行为作出

辩护和修正。在这项辩护中,休莫强调:我们的曲解是以真正了解古代作家为前提的,

我们之所以曲解,是因为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时代写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也都是

正统的古典作家。休莫的这番话向现代读者提出了一项非常苛刻的要求:我们不能仅仅

知道这些作家们说了什么,还必须在内心里明白,为什么这么说。否则,结局将会非常

悲惨和荒诞,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确实看到了悲剧的发生,我们看到Rawls是如何顺理

成章地把康德的先验理性假设运用到公共理性空间;我们也正在越来越多地看到,那么

多的人几乎是毫无头脑地从休谟推出哈耶克。

***

公元前404年,斯巴达将军LYSANDER攻陷雅典,古代世界最著名的三堵城墙中的一堵被拆

除(另外两堵是跟雅典同时代的耶路撒冷城墙、以及后来的罗马城墙),伯罗奔尼撒战

争草草收场,但这并不意味着希腊文明在政治上的终结,至少希腊人自己不这么看。

早在公元前6世纪,雅典第二代立法者、政治家梭伦造访埃及,在著名的拉美西斯神庙中

,梭伦同当时的埃及最高祭祀进行了一次三天三夜的长谈。谈话结束的时候,埃及祭祀

告诉梭伦说:“雅典人呀,你们永远是小孩子。”这个判断决定性地主宰了梭伦之后长

达2500年的西方政治命脉。这个判断在卢梭的第一论文《论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

于淳化风俗》中,达到了政治理论上的颠峰;在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哥蒂

斯堡演讲”中,这项来自古埃及的政治命题达到了其政治实践上的颠峰。当然,这项评

判也深深震撼了当时在场的梭伦。为了弄清这个命题的含义,年近8旬的梭伦进行了一次

为期10年的漫长游历,考察了包括波斯、吕底亚在内的非希腊蛮族文明。公元前6世纪快

结束的时候,老迈不勘的梭伦返回雅典,这位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向雅典人民

总结了他的心得,他说:“公民们,我知道,你们中的一些人,常常因为我们的祖先曾

经无情地毁灭了特洛伊古城而感到羞愧,我也知道,你们中还有些人的内心还生活在荷

马的阴影之下,认为在特洛伊战争中,希腊人过分地表达了人的力量,是对神的蔑视,

因而担心神的惩罚,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作为你们的领导人,我本人游历了目前正在

世界上存在着的所有文明,我也对已经消失的文明进行过仔细的考察。对于目前还活在

这个世界的各个文明,我不能确定哪个更古老,埃及人、波斯人、腓尼基人以及我们希

腊人事实上都可以平等地宣布自己是神的后代;但是在所有这些文明不间断的兴起衰落

中,我发现一个不变的法则:一个文明之所以能够成长壮大,是因为在这个文明内部孕

育着强烈的帝国理想和征服欲望;而这些理想和欲望一旦消失,则整个文明必将干枯、

死亡。要么征服,要么被征服,这是所有文明的生存法则。文明和自由并不是自我证成

的,在人类事务中,能够自我证明的东西只有征服。我个人已经享尽天年和荣誉,死亡

离我越来越近,我也更加直接地走向诸神,我越来越明确地感觉到,文明和自由只有通

过征服和被征服的过程才能论证自己、认识自己,这是神为人类规定的法则;我们希腊

人是世界各民族中最热爱自由的人,我们对自己的文明的骄傲也超越了所有民族,正因

为如此,我们的祖先才遵循神的指引勇敢地拿起武器,击败了强大的HECTOR(特洛伊国

王)。一个帝国的诞生首先意味着要在混沌不清的人群中,清楚地划分出征服者和被征

服者、划分出敌人和朋友;对于被征服者来说,遭受奴役是一个痛苦的经历,但是好人

不应当反抗一个合格的征服者;对于征服者来说,建立并维系一个帝国,这个经历将更

加痛苦。帝国本身蕴藏着死亡的种子,在人世间,没有一个帝国可以永恒。我们的祖先

将特洛伊人的城墙夷为平地,在将来的某一天,同样的命运也会降临到雅典头上。永恒

这个词属于神,而不属于人。所以,终究要灭亡的命运并不能妨碍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把

自己的文明推向伟大。因此,一个政治家如果他能做到两件事情,就算是伟大:1,想想

自己的祖先;2,想想自己的后代。”(美国第三任总统John Adams的就职演说就是拿这

句话开篇。)

对于当时一直生活在波斯帝国阴影下的希腊人来说,梭伦的演讲无疑是传达了一项魅力

无穷的政治信息。公元前5世纪,雅典领导人Themistocles率领由穷人组成的雅典海军,

在萨拉米斯一举击溃波斯舰队,而后在雅典建立起稳固的民主政治,将希腊世界的帝国

理想推向顶峰。Themistocles 的继任者Pericles在他的葬礼演说词中系统地论证了雅典

人的帝国理想,他向包括死难者家属在内的雅典公民强调:“英雄有大地作他的坟墓。

”雅典人的帝国理想在葬礼演说词中达到了成熟形态。(攻击老吴:因此我们读《伯罗

奔尼撒战争》千万不能仓促得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结论:1,如果单纯关注修西底德

所记载的历史人物的SPEECH,他们确实是在争辩谁是正义的问题;但是,《伯罗奔尼撒

战争》不是《理想国》,我们不能仅仅关注SPEECH,而是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DOING上。

通过研究历史人物的行动,我们不难发现,雅典跟斯巴达之间的这场战争发生在希腊文

明内部,他们争论的问题与其说是谁是正义,倒不如说是由谁来正义的问题;2,修西底

德本人的意图根本不在于论证“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样一个政治命题;这个命题本身非

常古老,他的经典论证者是诗人荷马和Hesiod(Works and Days)。我们一定不能忘记

,修西底德是史家,不是诗人,在这一点上,他和哲学家柏拉图是站在同一战线上,柏

拉图在《理想国》的第五卷毫不留情地把诗人逐出了理想国;而修西底德更进一步,在

《伯罗奔尼撒战争》一开篇就宣称,他所记载的这场战争要比特洛伊战争伟大得多,暗

含的意思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叙述者、史家修西底德,要比特洛伊战争的叙述者、诗

人荷马伟大得多;也就是说,历史学家要比诗人伟大得多。而且,在《伯罗奔尼撒战争

》中,我们不难注意到,修西底德从来没有提到任何一个哲学家,而在他那个时代的雅

典大街上,随时都能见到苏格拉底、芝诺、彼达哥拉斯这样的哲学家在四处游荡;他只

提到过一次哲学家克里托丰,这个人在《理想国》中出现过一次,修西底德提到他,是

因为克里托丰当时是参加雅典对科林斯海战的浆手。修西底德的意思很明显,史家不但

比诗人伟大,比哲学家更伟大。荷马是他不得不严肃对待的敌人,哲学家在他的历史中

,甚至连出场的资格都没有。――以JANUS双面神,取代拉斐尔的壁画。)修西底德的真

正意图究竟是什么,这是个庞大的问题,西方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一个北图也装不下,这

也不在咱们讲课的范围之内。下面回到正题。

梭伦的演讲实际上也暗含了对荷马的攻击,但真正对荷马的诗人话语构成致命颠覆的另

有其人。有文献记载的主要包括:Hecataeus( 流传下来的著作是《地理志》、《历史》

,他生活在梭伦之前,是目前可以考证的希腊最早的史家;Hellenicus, 根据Heraclit

us记载,这个人的著作有三十多种,但留下来的只有《阿戈斯的赫拉女祭祀》,这个人

和梭伦差不多同时代,也是Herodotus所开创的历史方法的先驱,西方史学界有句格言说

“希罗多德之前还存在希罗多德”,就是指这个人;Herodotus、修西底德、Xenophon这

个人应该是希腊文明所造就的最伟大作家、Timaeus、Diodorus、Arrianus、Appianus、

Procopius、Agathias,可以把这个脉络称为希腊文明的历史脉络,这个脉络一直延伸到

公元后四世纪的拜占廷的庞大的Greek East古典学派,当时基督教已经获得Constantin

e The Great的认可,这个学派和来自罗马的Latin West古典学派一起,和以Augustine

、Philo、Eusebius、Plotinus为代表的基督教教父进行了殊死搏斗,为捍卫古希腊、罗

马的异教古典文明抛头颅、洒热血,这场搏斗可以说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惨烈、最深刻、

影响也最大的搏斗。这些人的斗争是在没有任何经济基础支撑、也没有任何上层建筑配

合的情况下,完全凭借个人信念进行的,搏斗的结果是:他们成功地保存了部分古典文

明,没有被基督教徒毁灭,他们取得这项成果的代价是在随后的千年时间中保持沉默,

基督教的历史写作取得胜利,圣徒传记取代了国王、将军、政治家传记,教会史取代了

文明史。最终,对神的信仰取代了来自人类自身的自由判断。公元1400年文艺复兴在意

大利崛起的时候,Petrach责怪这些人没有什么创新,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能保存部分

对于古典时代的记忆,即使没有什么创新,也是一项最伟大的工作。可以考虑一下,如

果没有他们的殊死搏斗,我们根本无法想象文艺复兴本身,无法想象Marsilius的Defen

sio Pacis 和Hooker的Politia Ecclesia 为什么能够在探讨神圣事物的名义下,成功地

复兴并捍卫了即将到来的近代欧洲世俗生活潮流;无法想象为什么Thomas Moore的《乌

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哈灵顿的《大洋国》在时隔千年之后仍然能够轻松地

回归古典城邦;也无法想象为什么Milton为什么能够在Aeropagitica中成功地以圣保罗

的名义,摧毁圣彼得;又以圣彼得的名义摧毁圣保罗,由此,为两百年后为霍布斯回归

修西底德、塔西佗、准备好了道路;为洛克发起对Filmer的决定性攻击,准备好了武器

;也无法想象为什么在16世纪的欧洲,当所有人都沉溺于宗教战争的时候,在旧制度下

的法国,Jean Bodin能够成功地借助Machiavelli力量,在The Method of Easy Compre

hension of History中,奉劝当时的法国国王模仿古典时代的政治家们,以政治家的方

式对待宗教战争,这种方式的特点最后由卢梭加以刻画:“面对如火如荼的宗教战争,

亨利四世召集天主教和新教双方开会,会上,亨利决定结束这场无聊但有害的宗教战争

;于是他装出一副非常虔诚的态度打听双方各自的教义。新教方面承认信仰天主教也可

以得救,而天主教方面则否认信仰新教可以得救。于是,亨利四世决定信仰天主教。”

天主教徒刚开始欢欣鼓舞,但后来才明白亨利作出决定的理由:一切正直的人都应当脱

离不宽容的宗教,一切宗教都应当把公民的义务奉为第一义务。卢梭的这个描写出现在

他的第三论文《社会契约论》最后一卷最后一章的最后一段。这无疑是人类政治史上最

壮丽的一页:气息微弱的古典历史脉络,在千年后和庞大的社会契约论脉络联手,拉起

了一条跨越基督教千年的统一战线。这两条脉络由霍布斯开始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引

导并塑造了旧大陆和新大陆所有政治生活。在今天,罗尔斯、哈贝马斯凭空伪造公共理

性、交叉(往)理性,重新入侵人类文明的血脉,手法跟基督教教父伪造圣徒传说和教

会圣史的手法完全一样,人类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入侵者之间的斗争还没有终结,除非历

史本身象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约翰?罗尔斯或者于尔根?哈贝马斯这些人类文明

的敌人所盼望的那样彻底终结。)

希腊知识界的这条历史血脉如果一直走下来,我们完全有理由指望他们最终象后世的文

艺复兴那样,造就出一个象马基雅维力这样一个头脑清楚、思考宽广的人。可惜这个系

列在公元前4世纪初的地方发生了一次令人惋惜的转折。这个时候,雅典和斯巴达等城邦

的力量在长期内部争霸战中日趋衰弱。这时候希腊世界的政治命运,事实上再也没有能

力支撑由梭伦、Themistocles、Pericles三代领导人共同塑造的帝国理想了。最早看破

天命的还是希腊史家。公元前4世纪初,Nepos写了Generi Alienias《外邦名将传》,这

是个标志,标志一直追随祖国政治命运的希腊历史学家们已经感到希腊世界的天数已经

走完,最敏锐的历史学家们开始把眼光投向异国他乡,寻找帝国命运的继承者。这个时

候,从中东一带流传过来一个预言,说:“帝国来自上帝,他想给谁就给谁。”(《旧

约?但以理书》)对于当时已经深深体验了命运无常的希腊历史学家来说,这个预言加

深了他们的末世情感。黑格尔有句名言,大意是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时分才肯展

开他的双翼。这个格言再好不过地刻画了那个时代希腊历史学家们的内心状态。只是在

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梭伦的演讲并不是讲给希腊人听的,希腊世界从来没有获得一

次体验帝国命运的机会。历史学家们纷纷在绝望中出走他乡,寻找帝国命运的真正继承

者。雅典成了哲学家们的乐土。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禁止任何人赞美雅典、赞美

政治家梭伦、Pericles,但历史学家们做不到这一点。修西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

中所暗示的历史与哲学之间的对立成了现实;从这我们也能理解为什么在中世纪古典史

学销声匿迹,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成为教会的支柱;为什么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欧

洲作家几乎不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即使提一下,也是为了发起攻击,最著名的,比

如培根在《新工具》和《新亚特兰帝斯》中发动的对希腊哲学家系列的猛烈攻击;霍布

斯在《利维坦》中发动的针对亚里士多德的攻击;在洛克的《政府论》中,根本见不到

希腊哲学家的影子;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差不多是历史学家的天下,而他的《波斯

人信札》则以一个波斯野蛮人的眼光来评判欧洲,在《信札》中,希腊哲学家的地位甚

至比远古的“洞穴居民”还低,这一方面暗示了对柏拉图阐述于〈理想国〉中的“洞穴

比喻”所建立的人类智慧等级体系的彻底反转;另一方面,也暗示了希腊哲学家的大敌

波斯人的最终回归。

孟德斯鸠的灵感来自希腊的另一位史家Xenophon。色诺芬和柏拉图一样,曾是苏 格拉底

的学生,写有〈回忆录〉和〈家政〉,叙述他向苏格拉底求学的经历。但最后,色诺芬

辞别苏格拉底,追随波斯王子小Cyrus,意图进行一次帝国征服战。但不幸战败,小Cyr

us战死,色诺芬率领希腊军队撤回希腊,这次战斗记载在色诺芬的Anabasis〈远征记〉

中。还写有Hellenica〈希腊记〉,续写伯罗奔尼撒战争剩余的7年。最能反映色诺芬想

法的是他晚年的Vitae Persia〈波斯王列传〉,只有一篇流传下来。色诺芬以波斯王的

传记结束了自己的写作生命和生命本身。在色诺芬之前一百年,古代三大悲剧家之一的

Euripides曾经写过一部同样以波斯为主题的悲剧The Persian,把这两部作品放在一起

,可以发现:Euripides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继承他的同代人Herodotus的看法,把波斯帝

国同波斯人分开来看,认为波斯帝国虽然强大,但波斯人却很愚昧、懦弱、基本上还是

生活在国王之下的奴隶;希腊城邦的力量虽然不够强大,但希腊人热爱自由的生活方式

却优于波斯人,最终,他和Herodotus一样,认为在希波战争中,希腊人的胜利与其说是

因为希腊城邦的力量强大,不如说是因为希腊人生活方式的优越;在色诺芬关于波斯的

作品中,我们看到,希腊城邦不但在政治力量上逊于波斯帝国,而且希腊人生活方式的

优越性也遭到了否定,雅典人与其说是爱自由,不如说是爱平等;斯巴达人打着爱正义

、爱德性、爱和平的幌子,其实斯巴达是希腊世界最大的骗子和流氓,他们真正爱的是

利益,明显违反正义的事情斯巴达人不干,但触犯自己利益的事情即使再符合正义要求

,斯巴达人更不会干。在《希腊记》中,色诺芬嘲笑了那种认为人与政体可以分开的看

法,这实际上是在挑战从荷马到修西底德的整个希腊传统。人与政体可以分开,这样的

观念第一次表达在荷马的英雄Odysseus身上;在Herodotus的《历史》中得到系统阐述;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达到颠峰;修西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记》中再次捍卫了这项

原则,他评论说,雅典海军之所以能够在Salamis击败强大的波斯舰队,这完全是由于T

hemistocles个人的聪明和机智,他成功地欺骗了雅典平民和贵族,把他们从陆地骗到海

上。在人与政体可以分离这个信念上,我们看到,诗人、史家和哲学家是站在同一条战

线上的,色诺芬是个非常孤独的例外。色诺芬指出,在希腊世界,人与政体分离的情况

的确随处可见,但是这与其说是体现了政治判断的原则,倒不如说只是一些政治现象罢

了。这些政治现象本身之所以产生,恰恰是希腊城邦政体本身的产物。很难说色诺芬的

这个观念是不是启发了后来黑格尔关于“在地上行进的世界精神”,但这个观念在近代

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代,的确构成了从意大利的Boccalini、经过Machiavelli

、Guicciardini,一直到Bodin发展成熟的“国家理由”说的古典先驱,“国家理由说”

和以霍布斯、洛克、卢梭为代表的自然法脉络构成了近代政治思想的最大的两项遗产。

他们联手终结了文艺复兴早期由Brunni、Thomas Moore、Harrington、莎士比亚所掀起

的对古罗马共和政体的不切实际的模仿,也彻底终结了基督教复兴神权政体的最后一线

希望,最终促成了现代民族国家的诞生和稳步发展。只是在启蒙运动尾声的时候,卢梭

在他的小说《新哀漪洛丝》中试图向色诺芬发起挑战,但这个挑战不但欠缺说服力,反

而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后来让黑格尔抓住把柄嘲笑了一通,托克维尔写《旧制度与大

革命》时候,对同胞老前辈孟德斯鸠非常依重,从来不提卢梭,尽管大革命跟卢梭密不

可分,原因就在这。目前中文系的后现代叙事、哲学系最传统的本体论研究和最时髦的

现象学,也正热火朝天地试图造反,结果怎样,我觉得政治系的学生心里最清楚。

色诺芬的这个观念在近代欧洲表达了希望;但对色诺芬本人来说,是绝望的象征,希腊

世界的政治命运已经无可挽回地结束了,这种绝望迫使色诺芬将波斯理想化。但波斯显

然不是天命的恰当继承者。这一点色诺芬本人不是不清楚,在Anabasis中,色诺芬把自

己追随的英雄波斯王子Cyrus的死刻画得非常荒诞、非常戏剧化,这事实上是色诺芬在嘲

笑自己的政治理想,他最终率领希腊雇佣军团逃回希腊,逃跑的速度让波斯人感到无限

吃惊。在色诺芬之后,苏格拉底的另一个学生离开雅典前往叙拉古,试图教育叙拉古的

小王子Dionysus,结果被Dionysus的父亲,叙拉古国王老Dionysus大家嘲笑,苏格拉底

的这个学生返回雅典,颜面扫地,闭门不出,一直到死,他就是柏拉图。

公元前3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柏拉图的学生,希腊逍遥学派的掌门人、哲学家亚里士多

德离开雅典,前往马其顿,向当时的马其顿小王子进行了一场秘密的政治教育,这个小

王子就是后来的亚历山大大帝,亚里士多德的这项努力也是希腊世界帝国理想的最后一

次表达。亚里士多德究竟向亚历山大讲了什么东西,后世众说纷纭,但有一点能够肯定

:少年时代的亚历山大是希腊文明教养出来的。亚里士多德对修西底德的悲观情绪感到

不满,他对历经Themistocles和Pericles两代杰出雅典领导人,而培养出来的帝国理想

仍念念不忘,他不相信曾经如此辉煌的希腊文明就培养不出一个象样的帝国政体,他代

表希腊世界把希望寄托在希腊近邻马其顿身上。希腊世界的政治野心家们迫切地需要亚

历山大大帝这一把“利剑”,去征服世界。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出征前,给老师亚里

士多德写信说:“如果一个人总是学生的话,他就没有很好地报答他的老师;我将凭这

样的信念征服世界:对敌人的要求是无限的。”亚历山大的确征服了世界,但是这种征

服与其说是征服,倒不如说是简单地走一趟;亚历山大给被征服者留下的唯一印象是他

的马其顿方阵,而不是希腊文明;与其说亚历山大是个国王,倒不如更恰当地说,他是

个将军;他的征服与其说是凭借希腊文明的力量,倒不如说是完全出于他的个人意志,

他进行这次征服的最终目的是和Achillius一比高下。因此,在他死后,他的帝国立刻瓦

解;他的帝国并不比他的个体更长命,他的帝国仅仅是他个人意志的表达。马克思的评

论一针见血:“希腊内部极盛的时代是Pericles时代,外部极盛的时代是亚历山大时代

。”亚历山大的死标志了希腊世界从内到外的彻底终结。

在《亚历山大远征记》(卷7,章15)中,Arrianus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在一次行军途

中,亚历山大偶然碰到一条民用船只,船上的人引起了亚历山大的好奇,他只身尾随这

条船,对船上的人进行了仔细的观察。亚历山大注意到这些人勤勤恳恳、做事情有条有

理、禀性刚强、热爱自由、深明合作之道,当他听到船上的人在谈论他们自己国家政体

的时候,亚历山大评论说:这些人将来一定会强大起来。他派人打听这群人的来历,得

到了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字:罗马。一年后,亚历山大在巴比仑病死。

希腊世界最终没能实现梭伦的政治预言和政治理想。我们站在今天回顾历史,不妨这么

说,梭伦的政治预言是特别讲给三个民族听的,罗马人、英国人和美国人。英国人没有

辜负梭伦,这是可以肯定的;对今天的人来说,罗马人生得太早,我们对他的记忆困难

重重;美国人生得太晚,就象丘吉尔在他的回忆录《生死战》中所说,“你尽可能把美

国人想象成一个高大健壮的年轻人,他践踏你所有的感觉,做出各种惊世骇俗的坏事来

;激励人的尊严的既不是他的历史,也不是他的传统;然而,处理事务时他心中情绪饱

满,充满活力,这一点值得世界上其他古老国家羡慕。”对于这样一个高大健壮的年轻

人,他以后的道路会怎么走,谁都说不清楚。不管是罗马,还是美国,他们都不是《理

想国》。理想国是几个希腊哲学家无聊的时候花一天时间聊出来的,罗马跟美国是确实

存在的。理解理想国,只需要读一本书、注意区分对话者的真话和谎言就可以了;真正

认识罗马或者美国,严格来说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活得跟罗马一样长,或者更长。所

以,任何对罗马或者美国的谈论,必须承认这样一个前提:人的能力永远不可能真正认

清楚这两个帝国。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的谈论才有意义。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我们有一条捷径,也可能是唯一合理的途径。既然不能单独认识他

们,不妨在他们之间作出比较,就能力所及来拓宽我们的认识。

我们今天愿意去获得关于一个古代帝国的知识,这并不是象培根说的那样,仅仅是为了

获得知识上的装饰或者快感,也不是为了考古上的乐趣。美国的立体战斗群陈兵巴格达

,这多少令人想起了当年的古罗马大将TITUS,他于公元70年率领由龙骑兵、轻骑兵、步

兵以及标枪手、弓箭手、攻城槌组成的著名的古罗马军团陈兵耶路撒冷,在那次战争中

,三万罗马军队,迫使156万犹太大军和前来助战的5万阿拉伯骑兵无一人生还。事实上

,在古罗马漫长的千年征战中,罗马人已经使世界上各个民族在这样的军团面前养成了

安守和平的习惯,最后,这样的习惯发展成为本能。

美国走到今天,在一个决定性的方面,越来越向古罗马靠近,这就是主动在国外从事战

争。马基雅维力在他的名著《君王论》中指出,古罗马之所以取得令世界上其他民族连

想都不曾想过的伟大成就,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罗马人不害怕战争。罗马人民不但

不回避战争,而且还逐渐懂得了主动到国外作战对于培养自身政体的重要意义。美国现

在正在向全世界提出帝国要求,新罗马是新的,但这个要求本身却是旧的,它甚至是人

类决定从事集体生活以来,最古老的梦想之一。这个要求最早由雅典人系统提出,但是

,从后世的眼光来看,雅典人的要求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帝国要求。Pericles在他的

葬礼演说词中告戒雅典人民:雅典是希腊的学校。他审慎地把他的帝国理想限制在希腊

世界内部,也就是说,限制在一个文明内部。尽管当时的波斯已经是雅典的手下败将,

Pericles仍然没有让自己的眼光越出希腊世界本身。尽管如此,因为雅典的政体无法承

载这样的一个有保留的帝国要求,最终导致雅典自身在西西里的崩溃。

雅典在西西里败亡之后大概两百年,一支罗马军队再次登陆西西里,尽管这支军队因为

人数太少而没有获得完全的成功,但是这支军队出色的作战能力、严格的纪律、以及异

乎寻常的自我改造能力,已经使比较聪明的敌对者意识到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正象罗马

政体的最伟大观察者Polybius所评论:这是罗马人第一次跨越本土、外出作战,这次战

争是罗马帝国的真正开端,命运注定了这支军队的统帅阿米乌斯将成为帝国的先锋官。

西西里国王希罗虽然取得了这次战斗的胜利,但希罗还是立刻派信差到罗马元老院,向

罗马人民陈述说,西西里愿为罗马人民效犬马之劳。对此,Polybius评论说:希罗是那

个时代最有智慧的国王。是罗马人第一次将帝国的要求在尘世上付诸实践,并取得成功

;后来继承这项罗马式帝国要求的有两个民族,大英帝国和美国。美国人,虽然象托克

维尔所强调的那样,是英国人的后裔,但这只能形容新大陆的第一代英国移民,而且还

要把波士顿地区除外。美国人是英国人的后裔,但并不是英国人的子孙。华盛顿的胜利

标志着美国人已经可以独立生存;《联邦党人文集》的诞生则标志了美国人民已经可以

自我生长和自我立法,而在托马斯?潘恩所发起的对埃得蒙?伯克的著名攻击中,美国

人已经开始享受新大陆改造旧大陆的快乐。我们一定不要忘记,写作《联邦党人文集》

的美国国父们是化名Publius发表的这些旨在阐述美国未来政体的系列文章,而Publius

的原身正是古罗马政治家Publicola。这意味着新罗马与古罗马之间的联系不仅仅表现在

名称上或者美国国防部长的政治修辞上,这种联系有可能是深刻而隐秘的。我们大体上

可以这么说:如果我们不具备关于古罗马的知识,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认识新罗马。

罗马的写作与希腊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希腊人的作品以哲学为主,罗马人的著作以历史

为主。在我们这个时代,历史终结论的呼声在理论上占据主流,在实践上更是如此。越

来越多的人由于本性的驱使,已经准备在罗尔斯和哈贝马斯为全人类开辟的“公共理性

”的非历史空间中,安享永恒的和平。阅读罗马,意味着阅读历史,阅读历史意味着我

们必须让眼光远远地离开这些非历史的空间,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清清楚楚地追踪

这些非历史空间的来龙去脉、看破它们背后所隐藏的深奥而巨大的历史冲动。在ORWELL

的名著《1984》中,主管真理的“真理部部长”命令把所有古罗马的历史著作封存到“

记忆的洞穴”中,等候销毁;但在实际的世界中,前苏联古拉格群岛集中营的最后一批

死难者,拒绝神甫为他们即将到来的死亡作福音祈祷,他们明确告诉神甫:“我们不要

圣经,我们要NEMESIS的国王塔西佗。(古罗马的一个史家)”这批死难者拒绝来自天国

的安慰,对他们来说,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真正而彻底地认清这个世界,才是

最大的安慰。能赐予这种安慰的不是上帝,而是塔西佗;不是BIBLE,而是塔西佗的ANN

ALES。这批死难者走得最安静、最从容。他们的这种安静和从容并不是因为殉道者的英

雄情怀、也不是因为革命者的正义激情,更不是因为无辜者的巨大义愤,而是因为他们

真正认识了这个世界。苏格拉底的死,是出于苏格拉底对城邦法律的尊重,苏格拉底告

诉前来搭救他的克里同,他之所以尊重置他本人于死地的城邦的法律,是因为他认识了

城邦法律的本身,也就是说,他认识了所有城邦的法律。格拉古(古拉格)的这批死难

者在短暂的时间里,完成了从一个无辜受难者向苏格拉底的飞跃,引导他们完成这个跨

度达2千多年的飞跃的人,是一个古罗马的史家。由于塔西佗的存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被超越,在钢铁一般的苏维埃帝国境内,格拉古群岛完成了理想国和罗马之间的完美结

合。有两个人关于塔西佗的评论最有概括性:一个是塔西佗的同代人Pliny the Younge

r,“我强烈地预感到你的作品是不死的。”(Letters, 33),后来霍布斯在谈到自己

的“利维坦”的时候,变相引用了这句话:“我强烈预感到我的利维坦是会死的,但是

,在它存在的时候,它是上帝”;另一个是孟德斯鸠,“这部作品不长,但它可是出自

塔西佗的手笔!塔西佗洞察了一切,所以概括了一切。”(《论法的精神》,卷6,章3

0,节2)这两个人的意图不在于仅仅评论塔西佗,它们可以用来评论所有的罗马史学作

品和作家,最终来说,这两个评论是针对古罗马本身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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