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曹操墓前那一群冬烘先生 -- 江上苇

共:💬71 🌺132 🌵3 新: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5
下页 末页
家园 哈哈哈,江大版主诡辩本事高,自抽嘴巴更是啪啪作响:

阁下用“以猫证虎”来比喻顾诚的论证,您的隐含前提是:猫,虎都是已知其存在。而所谓“七杀碑”是只存在于传说中,并无实物可证,相反,其与出土圣谕碑的相似性,正证明了其说的由来,--就是由圣谕碑变来的,而且,以江大先生嘴里的“由猫证老虎”之法来探讨七杀碑的专家学者可不止顾诚先生一位哟。

林名均的《四川张献忠碑记》

吾人于世所传之‘七杀碑’,实不能不有疑义。夫献忠虽嗜杀人,然未入蜀之前,尚不大杀戳;入蜀之始,杀人树威,乃必然之举;及后蜀民纷起杀伪守牧判令等官,遂激怒,必欲尽屠其民,以图报复;其屠成(都)、龙(安)二属州邑,乃顺治二年七月时事,立碑在其年二月,以情理论,岂有已欲杀人而先期立碑其处告之以‘杀杀杀’者耶?今以《蜀碧》”所记及广汉发现石碑观之,所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二语颇有勉人为善之义。命严锡命作注释发明,并刻诸石上,实欲众人周知其旨,盖易为“杀杀杀…”诸字,则义己大明,等于标语,何庸注解?然则,所谓之‘七杀碑’者,其有无确可成为问题。意者献忠当时因屠杀过多,于人之印象太深,后人但记其‘六言谕’之前二句,遂附会其辞而为‘七杀碑’;且前二句本为六言,今已变为七言,犹可见口传变迁之迹,非于此‘六言谕’之外另有‘七杀碑’

萧一山《清代通史》:

世传献忠有七杀碑在成都少城公园,谓其言曰:“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此碑残阙,文字不显。后在广汉发现一万人冢,冢旁有献忠所立之圣谕碑,文曰:“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并无七杀字样,今犹存广汉公园,为献忠遗物之仅存者。《怀录》所记,与此碑相同,谓自为圣谕刻诸石云。可见所谓七杀碑者,即圣谕碑之讹传也

这两位专家也是真不听江大版主的话哈。

随便说一句,江大版主居然又要问传说中的“七杀碑”到底有没有? 江大版主把自己说的话都当成屁了吗?

这之前江大版主不是信誓旦旦地声称“七杀碑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吗--虽说别人质问出处他是打死也不放声,现在一改口,又成了“传说中有老虎(指七杀碑),可是我们都没有见过”--

而在这这之前在SC,江大版主同样信誓旦旦地声称过:“张献忠的七杀碑是子虚乌有”,“御用文人都说没有七杀碑,顾诚却硬说有”。。。。。。

》》》江大版主您是神经分裂了吗?

家园 三国里面那首古风怎么写的?

“书生妄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有点未卜先知的味道啊

家园 哈 你说的没错

他就是个神经病

一个在当代社会还在捧满清统治马屁的不是神经病无法解释

家园 这是罗贯中做的自我批评

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的。

家园 问题在于,我们所读乃是校点本

此外,即便陈本原文如此,也不能证明陈本即涵盖了当时之俗语常例(当然了,如果这石头压根就是伪物,就更当别论了)。

略举数例如下:

1、马王堆墓中出土漆器有“君幸酒”、“君幸食”,但通行秦汉古籍中并不曾见此种用法(至少俺是没有读到过“幸”字同“吃”之例,或是孤陋)。

这是俗语流变,新陈代谢,然经传不载之例。

2、我们著文,亦不会将“午饭”写作“舞饭”,“舞蹈”写作“午蹈”。然使千载后人发掘今日某城遗迹,见某“午厅”招牌,则又当做何论?(至于“冒血旺”谬作“毛血旺”,“夫妻废片”谬作“夫妻肺片”,那都已经是成了正果的谬用了)

这是愚民误用,约定俗成,然经传不取之例。

3、《朱德自述》将西南军阀但懋辛(字怒刚),记录作“旦怒刚”。

这是同音误用,权威误导,然经传不删之例。

所以虽于传世之经传无考,但揆之俗用(请注意,“慰斗”用时,“慰”尚作中古音读法,今音“熨”“慰”相去殊远,此同音通假绝非近人所能混淆者)

家园 东汉以来,通假字基本是约定俗成的了

主要是造纸术开始普及,不像先秦时还用竹简,易创通假。

无论词典也好,还是古文当中,没见有“慰”通“熨”的说法和用法(或者我孤陋寡闻)。现在研究古人的通假字,缺乏上面提到的字典义项和典籍的用法,偏以今人读音来推测两字通假,那是很难成立的。

至于你举的三个例子,后面两个例子不值得怎么讨论,明显的错别字,如果说古代诸侯王(尤其是权倾中外的事实上的一把手)的殉葬物出现类似的错误,那么这种可能性最多是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至于第一个例子,是你举错了,“幸”字义为君王“享用”食物或酒水,在《汉书》就有的用法,并非什么俗语流传。关于这两个铭文,现在史学界主要争论“君”为何意,没人争“幸”字何意。

太子壮大,宽博恭慎,语在《成纪》。其后幸酒,乐燕乐,元帝不以为能。——《汉书·元后传》

家园 另外,校点问题也不值得讨论

举史记和世说几个例子吧。。一直分得很清楚的。。

吾胡爱四千户封四人,不以慰赵子弟!——《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有间,太子苏。乃使子豹为五分之熨,以八减之齐和煮之,以更熨两胁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韩康伯年数岁,家酷贫,至大寒,止得襦,母殷夫人自成之,令康伯捉熨斗,谓康伯曰:「且着襦,寻复作裈)。」儿云:「已足,不须裈也。」母问其故,答曰:「火在熨斗中而柄尚热,今既着襦,下亦当暖,故不须耳。」母甚异之,知为国器。——《世说新语·夙慧》

王凝之谢夫人既往王氏,大薄凝之。既还谢家,意大不说。太傅慰释曰:「王郎,逸少之子,人才亦不恶,汝何以恨乃尔?」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世说新语·贤媛》

家园 这个“幸”字俺本拿不太稳,谢兄教我。

一字之师,可以拜矣。

家园 愚以为,“午”“舞”之例,仍不可忽。

后人若考之今文,亦决不会同意我们“舞”“午”通用,然今“午厅”“午场”所在皆是,亦兄所深知者。

千载下,单靠考证古籍,则后人如何能解这“午厅”二字?

虽然我们可以解释说咱们经历过几次或成或未成的简化字运动,所以造成这样的混乱,但曹操生年又何尝不是一天下大乱,前轨多废,文字转型,人怀更始之时代,安知这不是一例汉魏版之“午”“舞”变乎?

家园 很难如此简单类比

1、现在这个时代是绝大多数人掌握文字的时代,而三国魏晋时代是少数人掌握文字的时代。“午”“舞”之例,有人员素质问题,有简化再简化潮流的问题,不足为奇。而慰、熨问题,牵涉当时国内第一人下葬问题,实际上是当时最大的政治问题,出现所谓的错别字,是极少可能的事情(概率之小可以不作为讨论的话题)。

2、魏晋时代固然是汉字字体演变的承上启下时代,但字体演变有其基本规律,如果“慰”通“熨”,之前之后必然有相同例子出现。事实上,没有。因此,这种通假的猜测很难成立。而你在主贴以猜测中的通假来质疑如今专家的释义,没有说服力。

家园 特例也是常常存在的。如陈-田通,田-车通这都是见之于史料

关于校订本的干扰,顾炎武在答李子德书中说得好:“汉人之于经,如先后郑之释三礼,或改其音,而未尝变其字……错简明白,而仍本其文,不敢移也,注之于下而已。……及朱子之正大学系辞,径以其所自定者为本文……后人效之,周礼五官互相更易,彼此纷纭;召南小雅,且欲移其篇第……闻之先人,自嘉靖以前,书之印本虽不精工,而其所不能通之处,注之曰“疑”;今之印本加精,而疑者不复注,且径改之矣。”

古人最重经文,而改经如此,何况史乎?所以单证之现本古籍(恰好又多是明本),尚不足为定论,何况“熨”字本系术语,又非常用,至少《三国志*华佗传》中,就没有用到一个“熨”字,《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虽数用“熨”字无他,但也不能确证汉代是否如此用字。前已举例如《朱德自述》中误“但”为“旦”,今后必当有人校正之,但据校正本而说他原文如此,则又误矣。

至于兄前说帝陵葬礼误差概率当小,此亦不好说。且不说帝陵考古中错漏字并非罕见,即当时人在特定场合下是否以“熨”“慰”为别字,尚当存论。且举今例,“午”“舞”,“毛”“冒”,“肺”“废”三例,单用时泾渭分明,但“午厅”“毛血旺”“夫妻肺片”所在皆是,前者愚民乐用,后两者更干脆喧宾夺主,必待史籍可考而后知,设使后人见今上一张川菜菜单,则当如何解“毛”“肺”二字?

血旺无“毛”,废片无“肺”,揆情度理,正与“项”不能以石“慰”同,设使一后辈考古专家竟据此出而论证我辈茹毛饮血,则情何以堪,冬烘也未?

至于“熨”“慰”于特例下之通用,兄疑为近代所用,此亦可考古音流变为证。

作“熨斗”特例时,“慰”转作“yun”声,为一同声转用例甚明。

考之“W”母之独立远晚于“Y”母,是“熨”之声古,而“慰”之声近,以“慰”读“熨”,乃是移近音就古音,此不可谓近代生造者一也。

再考之平水韵,“慰”已在去声五未,而“熨”却在入声五物,是唐宋音中两字读音已异,则其同声转用之例当不晚于唐宋(按戴东原《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亦然),此不可谓近代生造者二也。

再援引古例,见“陈”“田”通用,必知其在姜齐末也;见“田”“车”混用,当知其在西汉中也,因唯其时音近,而后世皆非,故自字音溯其发端,可知“慰”“熨”之通者古也,断非唐宋以下事也。

(根据王力《汉语史稿》及《汉语音韵学》相关篇目分析,“慰”“熨”读音之分化,似乎只能追溯到六世纪左右,则此前两字同音似无疑意)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5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