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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不少同志们喜欢用“先验”这个词,我就稍微聊聊吧 -- f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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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现象学的普及读物有还算不错的

目前有本比较新的,Dan Zahavi的导论,国内目前有译本了。

至于

感觉国内学者应该写几本通俗易懂的书,让大家可以较为容易地了解现象学。楼主可以考虑做做这样的工作。专精的学术研究固然重要,但是学术的通俗和推广工作也挺重要。

我未来没有兴趣继续搞这个了。现象学进不去多半也是因为西方哲学史基础不牢。这么说吧,后面法国人再怎么折腾,不过就是在黑格尔和胡塞尔划定的范围内自己折腾自己。说到底胡塞尔最终也没能超过黑格尔。而国内法国哲学研究的不足实际上问题就出在许多法国哲学研究者的黑格尔基础极差。20法国思想的几大基本源流,我们后来人整理成3H——Hegal、Husserl、Heidegger。不是我故意想说北大的坏话,但是你看看杜小真过去做的萨特是个什么玩艺?就是基础不扎实,想绕开难读的古典哲学,然后追些流行的新潮玩意儿,最后还是一撞南墙,发现也根本搞不懂法国思想。

目前就我自身而言,已经具备进入大多数西方思想领域的接口(古典学,我目前搞不了,但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再回炉还是能学下去的),所以我未来是要通过这些接口来研究自己的问题,而不是被这些领域束缚住。西方思想本质上已经死了,但是是死而不僵,所以未来的使命是要让这具尸体彻底成为僵尸,而不是尝试去复活它。所以现象学普及,我不大会去做的,也完全没有必要做(亚里士多德读好了,康德读好了,按照这个基础,胡塞尔并不算难读)。普及工作再如何做,也不能教会人们去思想,该做思想上的奴隶之人还是会继续做奴隶,没有能力去思想才会把自己定位成专业学者。我研究西方思想是为让西方从精神至肉体上的彻底完蛋准备相应的理论武器。

关于我对西方政治思想的讨论,可以参见

最近关于波特的网上讨论很热阿,我也随便忽悠几句

最近发现一篇老文章,论述极为精彩

从康德——叔本华——尼采的思想传承说开去

家园 你的抱负我很赞同

希望有机会看见你的大作。

是应该揭一揭西方人的画皮,别让一群假洋鬼子整个叫什么启蒙什么的。

不过,关于你的自然法,习俗法之划分。不过,我觉得,还有一种自然法,即基于此岸世界的普遍性原则。儒道两家,都讲道法自然,就是这个东东。这个道,既内在又普遍,而其原因很简单,因为物理自然本来就这样,社会本来就这样,既然自然和社会的规律都是这样,当然要依规律行事。

不过多说,下次再交流。

家园 关于这个,我还没有充分展开

但是西方有人专门干过这个事情了。这就是施特劳斯的《自然正当与历史》,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在此岸的自然法,他的柏拉图解释就是把柏拉图哲学解释成这样的自然法学说。但是他论述这个东西的时候只是说这个东西必须要有,没有会怎么怎么样,但是始终没有能够在操作层次上指出如何按照这样一种自然正当去生活。

具体的论述可以慢慢展开,但是你可以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游斯丁和奥古斯丁这些早期教父怎么就能够把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结合得那么好?对此我有个基本的判断,恰恰是基督教的历史目的论拯救了柏拉图的自然法学说。这个判断也是和尼采以及海德格尔这些人对苏格拉底之后的哲学之判断相一致的。

大家都会觉得应该有这个东西,可是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所以如果硬是强行要说,就只能在最后把这个东西虚化成一个彼岸世界的东西。

试想,道可道,却又是非常道,说的是什么道理?关于这一点,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说,否则也就不会有《道德经》了。但是庸人和思想者的区别就在于,庸人只会扯老子的那些车轱辘话而已,却不会真正做事。其实大道的可说,恰恰就不在于扯空洞的原理和原则,而是要尽可能地博学多闻,尽可能依靠对各种具体问题具体细节的研讨、考究来逼近这个大道。这样大道才是有具体而丰富的内涵的,这个时候我们在谈“天命”这样一类神圣的事物才是有的放矢的。但是这样一种“自然法”是不可能获得具备简单可操作性的原则成为约束社会规范的“公法”。这条道路其实是圣人之道,根本就是不易追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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