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茗谈〉86:美国宗教-1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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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86:美国宗教-1

宗教因素在美国政治里的作用,是怎么说都不过分的。美国的政治生活中的一半份量,是各种选举,选上了的人又干了些什么,反倒不是最重要的,就好比考清华重要,考上了怎么“学清华”,很多同学倒觉得不太重要了(我遇见的一位清华在读同学便是如此)。所以在美国,凡是有点前途的政客,不是在选举,就是在赶往选举的路上。

而有相当比例的选民,对于眼花缭乱的各级选举,不胜其烦。有些选举还算是自己感兴趣的,就自定主张投个票。对于大多数自己不感兴趣的选举,连了解细节的耐心都没有,要么不去投票;要么听自己信得过的社区领袖号召,领袖要求怎么投,就怎么投。这个时候,宗教的力量就很强大了。

这一章,表面看我们是讲美国的宗教问题,其实不止于宗教。在美国,有大量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被放进“宗教的大筐”里来看待,来简化,顺着老百姓的“懒得细看”,胡乱走个过场。只要咨询民意的“过程”正确了,输的一方------那些大活人------都没话可说,讨论的事情本身合理不合理就更不在话下了。

美国是个移民大国。她有很好的企业,却没有足够多的好工人和好工程师;有很好的教授,却没有足够多的好学生。所以美国依赖于吸纳高素质的移民。

美国虽然号称“移民的大熔炉”,但那是以前的美国了。熔炉再厉害,是有容量的,移民越来越多,聚沙成塔,最终胀破了大熔炉。那么多不同的价值观,文化,语言,习俗集中到美国,而且分头扎堆,形成小社区,无疑把美国变成了“巴别塔”。况且美国社会欢迎变革,追求改变,又讲究人人有权发言,于是任何一个新事物,总要充分讨论改进,大家都能接受,才可能实施。美国的媒体虽多,每件事都这么无微不至地轮着翻炒,也是忙不过来的。加上很多美国听众的英语水平并不很高,讲得太周密太深奥的,不管是电视名嘴还是政客,都会变成票房毒药。所以大部分问题,最后会归为简单易懂的口号,甚至变成“是XX,还是不是XX?”,大家都习惯了。

美国民众,特别反感于“随大流”,觉得那肯定不民主,不够酷。于是不知不觉,就分成很多小团体,每个人都自愿“随小流”,听本教区牧师的,就两全其美了。

第一节。 关于美国新教

(一)

全世界的基督教分为三大部分:公教(罗马天主教),正教(东方正教),抗议宗。

抗议宗这个名称,来自于德文Protestanten(抗议者),所以英文里“新教”统称Protestantism。抗议宗,指16世纪时,中西欧和北欧反抗罗马教廷(Roman Catholic Church),而自罗马天主教系统里脱离出来的基督教徒。公教和正教,内部是统一的;而这两大宗派所不容纳的基督徒,就全部归在抗议宗名下,所以抗议宗里面小宗派非常繁多,我们今天看到的,在美国占主流地位的“新教”,其实也不是统一的一个派系。我们后面要讲到的摩门教,其实也属于抗议宗的一支,虽然不见容于美国新教各派,但抗议宗以外的人们,仍然把摩门归在抗议宗这个大筐里。

1520年,马丁-路德在今天的德国部分地区发起“宗教改革运动”。同时在瑞士,加尔文派也发起“归正运动”。这些要摆脱罗马教廷束缚和经济压榨的运动得到了市民和执政贵族的支持。

马丁-路德发展出了“信义宗”(Lutherans),核心是“因信称义”。就是说,信徒被称为“义”不是因为人为的善行及修炼,而是普天同泽,由于神的恩典和世人主动信靠基督。这大概类似于佛教的“禅宗”,“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因信称义,就不需要教廷在基督和信徒间充当中间人了,当然也就不用向罗马教皇缴纳什一税。这一教派在今天的德国北部和北欧流行。

加尔文则发展出“归正宗”,在今德国部分地区,瑞士,荷兰,苏格兰流行。

1648年的《威斯特法伐利亚和约》,允许各国“教随国定”,经历宗教战争后,罗马天主教廷对于这些叛乱地区最终放手,不再征讨。

英国本来也是罗马教廷辖下的一员,但由于都铎王朝自身利益同教廷冲突,亨利八世索性就脱离天主教,成立了“圣公会” (Anglicanism,中文也译为“安立甘宗”),立为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并向外传播。至今在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台湾都建有“圣公教会”。但“圣公会”属于抗议宗1.0版本里的极右派,除了不认罗马教宗,其他都沿袭罗马教会的老规矩,因此逼得要进一步“占领XXX”的群众,自发组织为“清教徒”(Puritans)。

17世纪中叶,欧洲的宗教改革获得阶段性胜利,也鼓舞了英国的“清教徒运动”,进一步要求引进加尔文派(Calvin)教义,改革仍显保守的“圣公宗”,于是又产生了脱离“圣公宗”的新一代“抗议宗”教派,如长老会,浸信会,公理会,公谊会。这些清教徒不见容于英国本土,只好远走美洲,所以这些“抗议宗2.0”版本,成为美国的新教主流,同英国国教不是一回事。

就组织形式来分析,天主教实行等级森严的主教制;而抗议宗各派则分为主教制,长老制,公理制,其中主教制用得最少,公理制用得最多。

英国的“圣公宗”沿用主教制,但他们的主教可以结婚。

长老制也叫议会制。一个教区下面总有几处分堂,每分堂选一名长老,到教区一起开联席会议,管理教区。“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就是如此。

公理制又叫“会众制”,由会堂内所有会众讨论决定本教堂内部事务,主理牧师最后拍板执行。这类会堂往往专注于本身内部事务,各会堂之间互相联络较少。

大家先不要头大,我们从头梳理一下。

抗议宗主要的派别有:

1)福音派:

路德宗(信义宗):福音会

加尔文宗(归正宗):长老会(Presbyterians),清教会。

循道宗(卫理宗):循道会,卫理公会(Methodists)

浸信会(Baptists)

公理会 (Congregationalists)

2)灵恩派:

五旬节会

神召会

3)基要派:

4)其他派别:比如贵格会(Quakers)。贵格会的正式名称是Society of Friends(教友会),因为该派教徒在灵魂深处与天主沟通时,身体会剧烈颤抖,所以俗称Quakers(颤抖派)。尼克松是贵格派,麦克阿瑟占领东京后,给当时的太子今天的天皇,安排了一位贵格派妇女为家庭教师。

(二)

我们知道,美国的社会主体是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 (WASP,发音就是“瓦士普”),就是盎格鲁-萨克逊裔的白种新教教徒。在1960年代前,这个群体在美国政治,军事,金融,工业,文化上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美国就是个WASP国家,就这么简单。不过他们自己并不这样自称,这个称呼是由“外邦人”,就是天主教徒,犹太人,亚洲人,黑人使用的。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这个称呼也适用于当地的掌权白人群体。

但是上文已经说到,英国的国教固然是新教之一派一宗,但跑到美洲的是清教徒,并不尊奉“圣公会”,所以这个美国Protestant,另有所指。

由于信教自由,美国纷纷扰扰两百年,光基督教而言,各种“抗议宗”教派层出不穷,到今天百川归海,截至2012年美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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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只选取了这24个信众在百万以上的教会,不足百万的都舍去不计,单这样信众人数已经有1.4亿人。(数据来源:www.census.gov)

但以上的数据有夸大了。美国官方估计,全国约有30万座教堂(每星期都有数以百计的教堂开张关门,所以无法精确),每礼拜都去教堂的大约6千5百万人。盖洛普调查的数据,则说有1.18亿人声称上礼拜天刚去过。

(三)

当代美国,“抗议宗2.0”分成三大块:传统新教;摩门教;其他。

一,传统新教,分为保守派,中间派,开明派三部分(划分标准通常是对同性婚姻/基因研究的态度等),各自的部分代表教会有:

保守派:

A. Baptist General Conf.

B.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基督教宣道会

C. Cumberland Presbyterian 金巴仑长老会

D. Evangelical Covenant 福音公约会

E. Lutheran Church,Missouri Synod 路德会,密苏里堂

F. N.A. Baptist Conf.

G. 7th Day Adventist 第七复临安息日会

H. Southern Baptist Conv. 南方浸会

I. Wisc Evang Lutheran Synod 威斯康星路德福音会

中间派:

A. Church of the Brethren 兄弟会

B. Evangelical Lutheran—ELCA 路德福音会(in H.K.:基督教香港信义会)

C. Reformed Church of America 美国归正会

D. United Methodist 联合循道会

开明派:

A. Episcopal

B. Presbyterian—USA 美国长老会

C. United Church of Christ 基督教联合教会

二,摩门教组织,有:

A. Church of LDS

B. Community of Christ

三,其他教派或组织,比较活跃的是灵恩派,有:

A. Assemblies of God 神召会

B. Church of God---Anderson

C. Church of God---Cleveland

D. Church of Nazarene

E. Free Methodist of N.A.

F. Salvation Army 救世军

元宝推荐:上古神兵, 通宝推:四条,箫十一郎,玉垒关2,南寒,朝雨,飒勒青,混天球,桥上,sywyang,静思轩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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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86:美国宗教-2

在美国,19世纪早期到20世纪中叶,来自于欧洲的新教移民们基本属于三种特质:福音派(Evangelical),中庸派(Moderare),温雅派(Genteel)。福音派非常强调自抑和内省,坚信人类生而软弱有罪,容易被世俗的快乐俘虏,要想逃脱“坠入地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努力。中庸派也信原罪,但不那么悲观,认为在一个始终虔诚敬事的人生里,神的恩典(Grace)最终还是会降临在头上的。温雅派则更加自信,比较自我放纵,相信只要老老实实参加弥撒,一切罪孽全消(也就是说,“这个”可以有)。这三种不同的态度,产生了现在的美国新教分野:福音派是右翼,温雅派是左翼,中庸派当然是逍遥围观。

主要居住于美国北部的天主教徒(也就是肯尼迪总统的基本盘),在1960年之前则分为虔诚派(Devout),细节派(Observant)和神选派(Selective)。虔诚派每天要参加弥撒,每周要忏悔,穷究于仪式。细节派也讲究细节,但不那么频繁,每周参加弥撒,每年至少忏悔(告解)一次。神选派每年的复活节和圣诞节必定去所属教区的教堂,但“偶尔”忏悔。

上述的福音派(1974年吸纳了基要派后)是美国全国范围内最大的宗教派别。根据2007年统计,福音派新教徒(Evangelical)占全国总人口的28.6%,罗马天主教徒(Roman Catholic)占24.5%,其他新教徒(mainline Protestant)占13.9%。1994年,美国福音派与罗马天主教签署了合作协议《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从而在全美国宗教人口中占据了压倒性优势。由于新教徒在美国长期占优势,所以在美国,以前罗马天主教徒一直被新教徒视为“异端”。这个合作协议,形式重于实质,至今福音派内部还有反对声音。不过福音派主动示好,使得福音派新教徒和罗马天主教徒成为“坏天气里的朋友”,万一国家有急,双方能够共患难,是没有疑问的了。

根据2005年神召会的调查,福音派教徒平均捐献了7.5%的收入给所属教堂,并另捐3%给其他基督教慈善机构,就是仍保留“按所得十分之一捐献”的传统(当然,这里面也有规避所得税的目的。钱捐了以后,很多社区民政事务,如托儿所/儿童音乐班,都在教堂的附属机构主办,又回馈了教众)。金融危机后,美国各地的教会,纷纷举办额外的捐献,每次帮助一户教友脱离卡债的重负,这样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

(四)

在美国的穆斯林人数,一直不能确定,因为当局在人口调查时无权询问宗教倾向。外界的估计数,穆斯林在150万到700万之间(奥巴马曾在演讲中引用700万的数据)。穆斯林对自己所属清真寺的奉献,各地规矩不同,有的是本家庭收入的1/10;有的是按奢侈品的价值计,比如说这个周末给太太买个金手镯,那么就同时要捐献1/10的现金给寺里;而某人只有勉强够糊口的收入,就可以不捐。另外,富裕的穆斯林在宰牲节会宰杀整羊,然后平均分三份,一份送给亲友,一份捐给穷人,一份自取。穆斯林的斋月,日间不食不饮的规矩,本身也有迫使富裕穆斯林体会穷人的困苦,从而能主动解衣推食,与邻分享,从而报效社区的良苦用心在内。

从这些方面来讲,基督教也好,伊斯兰教也好,在普通平和的年代里,对教众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亚宗教:科技自由主义

(一)

这里先说一个案例:CALIFORNIA Proposition 8,也就是关于“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的第8号提案。

美国各州是有自己的州宪法(State Constitution)的,这个8号提案要求在加州境内限定,婚姻仅指男性与女性之间,也就是终止同性恋者合法结婚的权利,因此也被称为California Marriage Protection Act 。这个提案得到了美国新教(包括摩门教)和天主教徒的支持,而支持同性婚姻的左翼人士则反对这一提案。提案于2008年11月5日投票,52%支持,48%反对,因此得以通过,从次日起即告生效,但不影响原有的“同性同居”权利,同时对于11月5日前合法结婚的同性恋夫妇也没有追溯权,只是今后不再批准结婚。

为了这次投票,支持提案方投入3990万美元造势,反对提案方投入了4330万经费,是美国历史上州一级投票最最昂贵的一次,在2008年这一年里,也就仅次于总统大选的烧钱规模。

但到了2010年8月4日,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的沃克法官( Vaughn R. Walker)针对某特定个案, 判决“8号提案”违宪,不可以禁止“同性婚姻”。法官的理由是,这个8号提案不但违反了 "due process clause / 正当法律程序条款 (美联邦宪法第五和第十四条修正案)",而且违反了"equal protection clause / 平等保护条款 (美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因为从法律技术上讲,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者符合“少数弱势群体”条件,必须倾斜保护。

到2012年2月7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庭(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内部对沃克法官这个有争议的判决重审,以2:1的投票支持沃克原判决。虽然有反对者提出,由于沃克法官本人是同性恋者,需要从本案回避,但法院内部秘密投票以3:0通过,认为沃克无须从此案中回避。

开明派支持同性婚姻(也就是反对8号提案)的理由,是人权自由,人人平等。况且同性恋者一不危害社会,二照章纳税,尽了一个公民义务中的大部分工作量,理直气壮可以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包括婚姻权。

保守派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是基于宗教和人文的长期风俗,不能放任社会培养(鼓励)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

这个尖锐对立的问题,大家可以怎么看待呢?

每个社会(民族,国家),有核心人群,有“过客人群”(边缘人群)。在美国,“过客人群”比较明显的,就是短期来访者,绿卡持有者(目前在美国持有绿卡而未主动申请入籍人数有800万,合资格者中只有10%入籍了),甚至是部分移居美国的第一代移民。这些过客人群关注“美国能为你做些什么”,要超过关注“你能为美国做些什么”,是有一定原因的,打打边炉可以理解。但持有这种想法的人群,数量质量上都不应该太庞大,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要求,毕竟这是边缘嘛。

一个民族要生生不息,必须人口数量和质量并重发展。足够数量的新生代,一可以保证国家安全,应对可能的自卫战争和生化危机;二可以支持“养老金”制度滚动延续;三可以在人口基数规模上来保证未来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进步。

同性恋者虽然交税,参与社会建设,但不能繁衍后代。繁衍和抚育后代是个长期辛苦的工作,听上去是一小点,做起来是一大箩。一个民族中,核心人群义不容辞,承担起这个义务,他们得到相对较多的民事权利和社会关照,是对他们合理的感谢和奖励。

合法婚姻,自动联系到大量的民事权利,比如遗产继承,财产分割,抚养/赡养义务分担等等。进入婚姻状态,这一系列问题就进入了民法体系可以笼罩的封闭范围,等于躲进了法律的城堡里,可以遮风避雨。同时,很多人向往移居美国,如果婚姻双方,一方是美国公民而另一方并不是,那么在申请向美国移民时能获得优先照顾。异性婚姻,可以“生产报国”,国家关怀是应该的。同性婚姻的“亲属团聚”移民申请,又应该不应该优先呢?

当然,不是一定要婚姻才能繁衍后代的,单亲家庭未婚先孕都可以,甚至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但要养而后教,抚养后代成材成器,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是很重要的保证。

所以说,先进的思想倒不一定是更好的思想,固守传统也未必是保守落后。新思想和旧思想,要看对于当下社会和民族的未来,到底起正面还是负面的作用,才能辨别是好思想还是坏思想。

以加州8号提案来说,加州对于同性伴侣的生活,已经持有比较宽容的社会共识,而且即便提案通过,对于以前的同性婚姻,仍旧承认和保护;同性同居,一如以往不受影响。这样的前提下,把婚姻的神圣殿堂,留给对社会和国家贡献更大(或未来很可能贡献更大)的异性伴侣们独享,这其实也是一种公平。否则的话,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享受完全一致的平等,这反而是一种不公平了------对于多付出,多完成国民义务者的不公平了。

由这个话题,我们其实是要带出一个重要的分析:为什么这么一件事,独独在加州发生?花这么多钱,真是争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吗?

通宝推:李寒秋,朝雨,
家园 美国的这个同性恋结婚法根本就是个歧视性法规

如果同性恋结婚合法,那“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不是也应该合法?后者比较少见,但前者可是在美国就有,就是罗姆尼信的那个摩门教的教义。

美国今年的大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简化为“同性恋婚姻支持者”奥巴马对决“一夫多妻”教信徒罗姆尼。

家园 昨天还看不了的文章,今天就能看了

赞美本大,哈雷路亚。

家园 看到了就好

赞美就不要了吧。

如果你再看不到,我就准备发EMAIL给你了。

这一章也可以供在北美的朋友参考,在有人邀请你加入教会时,能自己辨别一下,这个教派到底是哪一类的,不要走错门。一般在拉你入教的时候,是没人给你细说这个的。

家园 存疑

一个民族要生生不息,必须人口数量和质量并重发展。足够数量的新生代,一可以保证国家安全,应对可能的自卫战争和生化危机;二可以支持“养老金”制度滚动延续;三可以在人口基数规模上来保证未来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进步。

同性恋者虽然交税,参与社会建设,但不能繁衍后代。繁衍和抚育后代是个长期辛苦的工作,听上去是一小点,做起来是一大箩。一个民族中,核心人群义不容辞,承担起这个义务,他们得到相对较多的民事权利和社会关照,是对他们合理的感谢和奖励。

当然,不是一定要婚姻才能繁衍后代的,单亲家庭未婚先孕都可以,甚至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但要养而后教,抚养后代成材成器,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是很重要的保证。

这样的前提下,把婚姻的神圣殿堂,留给对社会和国家贡献更大(或未来很可能贡献更大)的异性伴侣们独享,这其实也是一种公平。否则的话,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享受完全一致的平等,这反而是一种不公平了------对于多付出,多完成国民义务者的不公平了。

您认为婚姻内生育并养育后代是国民义务,并以此作为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理由,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凡不尽此义务的结合双方均不得享有婚姻权利呢?例如出于自愿或生理问题而无子女的夫妻(异性恋),生育子女过多并过度依赖福利制度的夫妻(异性恋),不尽抚养义务将孩子交由他人领养的夫妻(异性恋)等等。

进一步说,假如子女长成后与国家社会无益甚至有害,是否应当以此为依据来影响父母双方此前已经结成或之后有可能结成的婚姻关系呢?

我认为如果真要追求公平的话,就不应回避以下问题。

即:假如要以成功养育子女与否作为获得婚姻权利的依据,

且:可以根据某个群体(同性恋)不成功养育子女的可能性/趋势/概率作为拒绝该群体获得婚姻权利的依据

则:已经发生的不成功养育子女实例也应对上述群体之外当事人的既成/潜在婚姻关系造成影响(中断/否认/拒绝等)。

存疑
家园 这件事恐怕是辨不清楚的

如果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生存和繁衍是这个整体的头等大事。任何危害这两个目标的行为都会受到人类发自本能的制止。范围缩小到一个国家,一个种族,情况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但是,行为的影响程度,国家或民族的传统等可能会导致制止的手段有所不同。

人类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对乱伦的态度,对毫无节制的放纵的生活方式的态度,我感觉都是基于同样的本能,采取排斥的态度。但处理的方式不同。相对而言对于同性恋是比较宽容的。

家园 福音派和天主教

1994年,美国福音派与罗马天主教签署了合作协议《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
这个是怎么回事?福音派教徒会尊崇教皇吗?

家园 教徒合一,不是教派合一

那个《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不是要把两教派合并,就是表个姿态,宣言双方不互相攻击,不互相排斥,和谐共处罢了。至于教皇,教徒多少都会表示尊敬,但与天主教徒尊教皇为领袖不同,福音派毕竟是新教,尊崇的是圣经,而不受教皇领导。比如10%的份子钱就不会缴给罗马教会的。

家园 好文,赞一个,八卦一下亨利八世:为了娶新老婆背叛了罗马教

好文,赞一个,,本大的文章学术味道很浓。我来八卦一下亨利八世,给大家轻松一下:为了娶新老婆背叛了罗马教,如有不足,请大家多多指教。虽说是八卦,还是有根据的,见百度:

亨利八世为了休妻而另娶新皇后而与当时的罗马天主教会反目,推行宗教改革,并通过一些重要法案,容许自己另娶,并将当时英国主教立为英国国教会大主教,使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自己成为英格兰最高宗教领袖,并解散修道院,使英国王室的权力因此达到顶峰。

http://baike.baidu.com/view/26614.htm

原因好像是天主教不允许离婚。好像天主教不允许的东西很多,不允许堕胎,不允许自杀,好像自杀灵魂进不了天堂,好莱坞的很多电影都有这样的桥段,象基努·李维斯的《地狱神探》,感觉和佛教的八戒一样。为了自己娶新老婆就创建了一个教,和吴三桂的“冲冠一怒为红颜”有点相似,按照网络的说法,是“一次离婚而引发的血案”,不对,应该是“n次离婚而引发的血案”,因为亨利八世曾经有六次婚姻,而有两个妻子是被其下令斩首,看来任何一项权利和自由都是一把双刃剑,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家园 加州是个有意思的地方,环保也是加州搞的最好,国际上喜欢用

加州是个有意思的地方,环保也是加州搞的最好,国际上喜欢用加州来作为榜样教育有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承担更多责任,比方,美国。以在某次气候大会上某个人的演讲为例:

It is time to come together in a new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that can be embraced by rich and poor countries alike. California is moving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debate and doubt to action. So I urge this body to push his member to action also.

家园 <茗谈〉86:美国宗教-3

(二)

其实历史上有过两个加州。老加州是出了尼克松,里根这样的死硬共和党总统的,民风保守的加州;新加州是自由主义盛行,走在社会激进变革前列的加州。

这两个加州的分野,就是1980年代早期,微机技术开始汹涌而来的时刻。

其实我们可以说,人类亲身体验了一次宇宙大爆炸,这就是“数字世界”大爆炸:从零,瞬间产生无穷。爆炸的“奇点”,当然就是在硅谷,硅谷当然就是在加州。

这次爆炸,把老加州基本给炸没了,炸出一个新加州,炸出一种类似于“亚宗教”的文化氛围,美国学术界称其为“科技自由主义”(TECHNO-LIBERTARIANISM)。

以科技自由主义武装起来的这些IT科技新贵,跟以前的“科学怪人”们是基因突变的关系。那些老派的工科男,在“橡树岭”实验室工作过的科学家们,从1930年代直到1970年代末,他们生活在一种单纯不变的大气氛中:一开始,他们忙着应付二战,造各种各样的武器,从原子弹到雷达,以捍卫文明世界;战后他们忙着开发科技,抢着登月;他们发明尼龙袜到盒式录音机,反正什么东西能领先世界就研制什么。他们有的支持资本主义,有的不那么支持。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相信政府能为大众做些伟大的工程,造水坝或者建医院,村村通,给老黑们上正常户口,等等吧。不管富人是否拿了大头,全社会在共享,在进步,是真的。而且美国政府也真的没有辜负他们,所以他们活得感恩。

但是新一代的科技自由主义者不同。

这是养尊处优在盛世的一代,他们完全无视政府对他们这一行业的呵护和栽培。用美国社会学界一些比较刻薄的说法,这些人高度自恋,也高度自私,同时尽可能地蔑视政府和一切公众机构,蔑视现有规则。这种自我优越感如此强烈,以至于很快就有新头衔送给他们:数字化自私(CYBERSELFISH)。研究他们的心理学家们不能置信,青少年的叛逆期能在他们身上持续这么长久(当然其中大多数人确实还只有30来岁)------是磕药的关系吧?

他们蔑视一切身边的非精英,那些傻呵呵的“平均智商症患者”。同时更要命的是,他们也藐视一切老精英,不管是老到几千年的。这么狂妄的原因主要是:全国都公认,未来是由他们来创造的,也只有他们懂得如何创造未来,所以那么些官老爷和老传统,不但无用,而且碍事。

而且这一群人,并不是只有那些脑袋里只有二进制在叮当乱响的电脑奇才,也参杂了大量的商业人才。由于IT这块巨大的奶酪,旧金山迎来了第二次淘金热潮,再次成为西岸的金融中心。基金,风投,市场行销专家,分析师,猎头,从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奶酪走到了一起。他们也登记参加了形形色色的政党,也有共和党,绿党------倒不一定都是民主党人,但一扎堆后,全部是科技自由主义者。

美国各级政府长期以税收补贴,低土地成本,划拨大学研究资金,国防项目发包等方式,对于以大学为主要载体的高科技行业,重点扶持;同时对于必要的基础建设,也有求必应;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孵育出一个合理的风险投资机制。但这些崇尚自由市场的新企业家们,对这个挖井人/栽树人并不领情。这些企业不关心当地的慈善和社区活动,甚至不愿接触政府。他们自视甚高,认为“贪婪是好的”,“事业成功,证明此人一定优秀且正确”,自己不但不需要政府的扶持,进一步讲,如果没有一个越来越腐败无能的政府,世界一定更美好。

比较有意思的是,美国的IT重镇,并不只有一处硅谷。微软所在的西雅图,卡内基-梅隆大学和波士顿科技园,也各有擅长。但硅谷人一向高度憎恶微软,认为西雅图就是山大王鲍尔默的一言堂,死气沉沉;而波士顿受首都的机构(比如五角大楼)的官僚习气影响较深,过度依赖政府项目来存活。所以比来比去,硅谷还是“老子天下第一”。

在这样一种充满了加州的“高科技孤岛”地带里的激进自由主义思潮下,在加州财政已经濒于破产的大环境里,加州人居然还那么有闲情,豪掷近亿美元,“真理不辩不明”,那就毫不奇怪了。同性婚姻问题,背后既有商业利益,也有政治利益,选票利益。同样的,我们在每次大选时都看到政客们对于同性恋/堕胎/克隆技术等,喋喋不休,也是同一个道理,无非是假宗教立场为名,争取政治利益。

那么,回到“8号提案”这个问题,自由主义激进派肯定是错的吗?

倒不一定。这要回到1990年代出版的一本著作,Michael Rothschild所著的《生态经济学》(Bionomics:Economics as Ecosystem)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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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多少有点哗众取宠,曾在IT领袖们中引起狂热推崇的著作,如果用一句话总结,就是“经济是个丛林”。今天,经济活动的总量极大膨胀,内容高度复杂,对千里之外的鸡毛蒜皮,反应极为敏捷,确实更像一个生态圈。

某一生物物种------假设是一只啄木鸟------在丛林里会有三种存在形态:一,丛林太平无事,一成不变,那么啄木鸟什么也不用变,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那样生活。二,生态圈里相关联的局部震荡,比如虫子躲在树的更深处了,啄木鸟只好进化,把鸟嘴长得更长。三,大环境变化,气温降低,啄木鸟只好面对“天择”而被动跟进,长得更像企鹅,适应寒冷气候。

但硅谷里的物种们(公司们),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努力地进行“自激进化”。就是啄木鸟每天一觉睡醒,虽然风和日丽,但还是自己琢磨:今天在身体哪里变一变?或者捉虫的习惯变一变?因为彗星撞地球是一定会来的,你不变其他啄木鸟可是在变呢,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这就是硅谷能胜过西雅图,波士顿,华盛顿特区等各地高科技园区的法宝。从这个角度讲,他们必须要怀疑一切,蔑视一切,甚至尝试颠倒一切,看看翻倒后会怎么样------男孩子习惯性的好奇心。所以如果上帝恩准这世界上可以有一个地方,地心引力是翻转的话,那么硅谷绝对是最合适的了,那些IT男孩很乐意尝试用手走路。

这种好奇心,当然还算不上是恶作剧,不幸的是,这次他们盯上的是8号提案。

因为8号提案动到了宗教的奶酪。

凡是流传千年的宗教,那么基本教义应该不会太坏。不然,信了教的各民族早就慢性中毒而消亡了。而基督教中,新教各派的教义,在个人奋斗和工作伦理上,又是最好的,否则你无法解释为什么工业最发达的西方国家(比如美,英,德,荷,北欧)都是新教国家。但毕竟宗教是在几千年前的农业社会里萌芽的,即便基本教义的涵盖面很宽广,也不可能全部适应今天的科技社会。加州保守派坚决反对同性恋婚姻,反而激发了一些其实本人性取向并不“同”的科技自由派。大男孩们看来,很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你就让他们结婚试试嘛,至于说不能繁衍后代,州里再出台对于新生儿的经济照顾政策就可以了。

大男孩们面对问题的反应是很简单的: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因为俺们有钱。

所以这场烧钱的大辩论,是好事。美国是不是宗教国家?从我们上一节介绍的数据来说(基督教徒占2/3人口),从宗教在政治中无所不在的影响来说(比如美国总统要手按圣经宣誓就职,那么当然前提是这个总统必须信基督教),美国就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但同时,美国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引领科技发展和社会演进潮流的领头国家,美国没有任何前例可以仿效,借鉴,山寨,只能自己摸索前行,也习惯了独自领跑。要一直保持旺盛的原创力,美国就不得不打破一切框框,甚至于逐步挤占宗教的地盘。在1957年以前,选举的民意调查人员有权询问宗教信仰,当时全国只有3%的国民公开承认自己没有宗教信仰。而到了2008年,这一数字已经上升到了15%,而且不全是新增移民。在美国本地出生而放弃宗教信仰的人群中,聚居于东北部或者西部沿海各州(蓝色州),在婴儿潮中出生,受高等教育的白人男性尤其多。

在美国,国家利益至上。如果蓄奴有助于美国的和谐,林肯总统毫不犹豫会支持南方各州继续蓄奴;如果废奴有助于美国的长治久安,林肯又会不惜开战。现在也一样,如果宗教有助于美国保持领先地位,美国乐于宣扬自己是宗教国家;如果破除迷信有助于科技的继续爆破性进展,美国就很实用地开始挤占宗教的社会基础------当然,这种“挤占,欺负”宗教的状况,只允许出现在一些孤岛状的“特区”地带------同志们不要怕,搞活一哈子试一试,搞得不好就收嘛。

以前处理这个难题,美国大多使用模糊法,手里做着高科技,嘴上还是赞美上帝。但科技改变世界的面貌太深太广,到今天已经无法和稀泥了,矛盾趋于尖锐了。同性恋者的权利(gay rights),已经成为美国的自由派(liberalism)和保守派(conservatism)之间一个“哪风压倒哪风”的输赢标志,就好比拔河比赛中挂在绳中间的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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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在,科技自由主义是一种思潮,宗教信仰也是一种思维方式,无形对无形,总能想办法调和。而这种调和的高手里面,有一个就是生机勃勃的新教派,被誉为“上帝的MBA毕业生”的摩门教。

通宝推:李寒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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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谢谢补充

也确实需要大家一起来讲,我一个人讲不过来啊。

家园 我也818一下哈

貌似亨利八世是以“长妻无出”为罪名休掉了他的第一任妻子。但我个人感觉他是受制于国内的新贵族(他爹亨利都铎时开始圈地),本身因为对法战争耗尽了国库,开征新税的时候被迫向国内的新贵族妥协(新贵族有地有钱)。

从亨利八世的个人还是国策来看,他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保守派天主教徒,他烧死很多“异端”,我还记得他好像还写过一篇文章抨击马丁路德。

但是联合神罗皇帝查理五世进攻法国但劳民伤财,导致他被迫废掉了他的西班牙皇后。

亨利八世死后,血腥玛丽干掉了大量新教徒。

家园 亨八的离婚只是导火索

青年时候的亨八和法国硬掐过几次,折腾得国库空虚。亨八把能征的税都征差不多了,下一步自然盯上富得流油的教会。加上当时宗教改革思想的传播,对教会不满,想收拾教会的势力也不小。亨八的离婚就成了导火索。即使没离婚这事,估摸着亨八还是会找其他理由和罗马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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