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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怎么没人关心南京小护士的案子? -- 時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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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一版录像?有些版本是被剪辑过了的!

这是在南京虽然媒体集体失语,不过微信圈子里传疯了啊!41秒的录像听说被人剪辑成了28.3秒。一开始就有第一时间看过原版视频的人说,录像被剪辑了。

家园 哎!你想当然了。南京人可以集体证明,确实这两人家族势力很

大。否则怎么南京媒体集体失语啊?而且一开始官方说法也是绝对的在偏帮!9天后,因为有医疗系统政协委员的介入,打人者才被收监。没办法,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奇特的城市,当年彭宇案震惊全国,从此大家开始不敢随便扶老人。这次小护士案又一次全国露脸了!

家园 放这些高帽子没用,到底势力如何大?9天后收监解释得通

从视频上看,并没有过度打击,构成不构成犯罪,得看后果到底严重不严重,就好像两个人打架,如果只是用伞打了几下,没什么大事,谁也不会收监,但虽然只用伞打了一下,把人打瘫了打残了,那必须入刑,这护士到底是真瘫还是一时心理作用或者别的原因,需要看治疗情况再进行鉴定,因此有时间差。彭宇案后来不是已经澄清,完全是媒体断章取义,彭宇确实碰了那老人,后来觉得要赔的钱多,就不承认了,这个悲剧,完全是媒体推波助澜的悲剧。那老人倒是背着这个黑锅离开了。

家园 你这个也是想当然了

势力大怎么可能50多了还是个省级机关的处级干部?检察院名头挺响,但宣传处属于辅助类的处室,其实际权力和具有办案职能的处室根本没法比,有权势怎么会在这个处室任职。那个打人的女的,看职务恐怕连处级干部都不是,警方通报明确说其已经53岁了。

现在披露的信息也说了,当晚两人曾两次打电话与护士交涉病房问题,都遭到拒绝,后来才发生打人事件。真要是有势力,还和护士交涉什么啊,早就直接找院领导了。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也没扒出这两位具体有什么背景,难道这两位比那个“你懂的”背景还大?

这事本地媒体不报道说明不了势力大的问题,只能说明地方上不想造成更大影响。从现在情况看,网上信息基本都是被打一方提供的,打人的一方倒像是被封口了。

家园 还有一个全身多发性软组织伤

这个是个可重可轻的伤,要是有图片就好了。

这个伤看名称好像不怎么厉害,实际上几个人围殴一个人,把这个人打的卧床一两个月通常也就是个全身软组织伤。

摔倒一般不会这样,除非从楼梯上滚下来了。

家园 事件本身太简单了

伤害犯罪考量的指标只有两个:

1、攻击方是否在受到实质威胁(自身受到威胁而自卫,或他人受到威胁而紧急避险)的情况下采取的攻击行为,如果没受到实质威胁而主动攻击对方的话,伤害犯罪的第一要件定性就没问题了,剩下的是程度问题,即是治安事件还是刑事案件。

2、程度问题由被攻击方受到的伤害结果判定,注意是结果,不是过程,你是打一巴掌还是拳打脚踢三十分钟也好,都不是程度定性的依据,依据的唯一原则是后果,即被攻击方受到的伤害结果,如果你一巴掌把人打到永久失明,对不起,那是重伤,至少三年以上。你拳打脚踢半小时,如果只是小面积表皮挫伤,那也最多就是行政拘留,治安案件而以。当然,过程有可能造成案件定性后的情节较轻或较重的判定差异,按现行法规的规定,轻微伤,是治安案件,最多治安拘留加罚款赔偿,轻伤及以上是刑事案件,要走法院程序,轻则三年以下,重则三年以上直至死刑。至人重伤,最轻量刑是三年。另外,受害人在被害人加害之前的情况与案件的定性定量都无关系。受害人被害前是奄奄一息的老头,还是身强力壮的拳击运动员与案件的性质没关系。只要你有伤害故意,同时伤害结果又达到一定程度。故意伤害罪就己成。

3、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的。有模糊地带,但这个地带并不宽大,伤情鉴定中,可治愈的伤害,判定宽松一些,造成永久性伤害的判定则严格很多,如果是导致受害人下肢永久性瘫痪,这个重伤的判断是跑不掉的,如果安全按法律来办事的话,三年以上妥妥的,刑事之后还有民事赔偿,够他喝一壶的。

不过这两人有一人是市检查院的中高层(处长!市检验院一般来说是处级单位,南京是不是高半格不太清楚,如果是处级单位,那么处长不是一把手就是二把手,如果高半格,那么处长也至少是个副院长或实权重大的部门的头),这可不是小官,而且检查系统与公安系统关系可不是一般般的密切。

家园 只能呵呵

身份没作用才有鬼了,你跑到市政府把市长打瘫看看,需不需要9天后确定伤情再来抓你,还是管你伤情如何,先抓了再说?

这种伤害罪,有人报案,会不会立案,会不会立刻抓不抓人完全是看加害人和被害人身份来看的,和程序没一毛钱关系。如果被害人没关系没地位,警察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心一点的会叫当事人单位自己调解,恶劣一点的,理都不会理你。如果加害人厉害一些,警察通常会站在加害者一方对被加害一方威逼利诱。如果受害一方厉害一些,警察则完全会变一副嘴脸。这是本人亲身体验来的。除非是事情闹大了,完全没办法收场。

家园 呃,我一不小心又被代表了

作为一个南京土生大萝卜,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两号人。

虽然我对这件事情是极端地反感,但真不觉得有必要夸张一些事情。难道事实本身还不够让人讨厌这两货吗?

家园 【讨论】这个诊断是谁作出的呐,很不专业啊。

关于脊髓震荡,楼上已经搜出来了。

1、胸段脊髓损伤表现为截瘫,颈段脊髓损伤表现为四肢瘫。而患者的表现是先为四肢瘫,现在为下肢瘫。从录像和患者最初的表现看,颈段脊髓损伤造成四肢瘫的可能性大。

2、现在上肢活动基本恢复了,下肢呈迟缓性瘫痪(肌无力)。这表明损伤的最大可能为脊髓震荡伴截瘫。

那么,患者是否有颈、胸段的脊髓损伤同时存在的可能。这个也不可能,因为颈段损害时下肢瘫是痉挛性的(肌力过强)。而且所谓回顾性诊断,就是在病情发生、发展、转归过程结束后作出的诊断。现在患者下肢肌力2级,目前作出这个诊断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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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猜,我还是觉得癔病性瘫痪的可能性大。只是这个诊断会引起更大的风波。这也是医学社会化后的难处之一。

家园 女的级别够了,正处级差不多

他老公省检察院下属的宣传处,应该是副厅级。盘根错节,能没有势力吗。不见得有你懂得那么大,但是在南京地头上摆平这点事还是好使的。

家园 你也想当然了。被打一方住院治疗期间,一直被禁止接触外界。

除了据说是市领导见过小护士和家属,其他人一律不给探望!说实话,确实我也不知道实情,但是会那样发泼打人的中年女人,并且本身又是有一定的官职。会做出这种不及后果的撒泼行为,一点都不奇怪,非常的符合常理。

家园 彭宇案后来不是已经澄清,完全是媒体断章取义,彭宇确实碰了

彭宇案你现在还是没弄清.

他只说是被老人撞了.然后南京政法委那个人就把这种定义为相撞.

被打和斗殴等价吗?

家园 你这话有什么不同?

媒体上可是都说老人是自己倒地受伤,彭宇是做好事的。

如果老人是自己倒地,那又何来彭宇说自己被老太太撞了?

家园 呵呵什么啊,瘫没瘫需要鉴定和治疗,这中间自然有时间差

对于警察来说,如果视频上显示夫妻俩狂风暴雨殴打护士,然后护士说瘫痪了,那么可能立刻采取点严重的措施,但是视频上显示只有那个妻子隔着护士台用伞打了两下,看上去也不是很重(当然也许是真的寸了),自然需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才能逮捕。就是普通人,如果警察秉公办事,也不可能受害方说自己如何了,就随便定型为刑事案件吧,从所谓的势力来说,夫妻俩当时不是立刻停职调查了吗,至于警察这边入刑不入刑肯定要看够不够成刑事犯罪。

家园 怎么

集体证明呢?不明觉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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