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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也谈谈奴隶制度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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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驱使奴隶作战不算是奴隶社会吧,秦二世不也干过?

首都附近养着一堆囚犯做劳役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家园 这明显是奴婢啊

”臣之父不幸而杀人“,罪人的家属为奴,家里穷也可以卖为奴,这套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比如贾宝玉的丫鬟袭人。民国之前中国肯定是存在奴隶制的,但奴隶制不一定是社会的主流。周礼里面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规定得很详细,连男女相亲都包括了,自然也包括罪人为奴,但很明显这个奴隶制就是个惩戒措施,而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方式。因为一直有部分奴隶制存在,人殉啥的也可以理解,直到汉代还有人殉呢。商代有大批俘虏当奴隶,还挖出几千人的人殉,肯定是各朝代里奴隶制比例最高的,但说商代以奴隶为主要社会生产方式,还是没啥实锤。比如说吧,章邯动员了七十万骊山刑徒能说明秦代是奴隶社会吗?只能说明秦代的严刑峻法太可怕了。。。

家园 农业税之前靠公田

井田制中间的是公田,收获归国家。所谓农业税就是,不论公田私田,都要交税。

家园 抬个杠,太监算不算奴隶?

要是算的话,奴隶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至少一半的历史。很明显,这都是特例,反倒说明了奴隶并不是普遍现象。。。

家园 至少在明朝不算

在明朝,太监是一项十分有前途的职业,比如著名的厂公魏忠贤就是主动给自己动的手术,当时大明的太监名额有限,社会上自己动手术的又太多,以至于大明不得不命令禁止,不得私自阉割,没见过为了当奴隶,主动把自己咔嚓一刀的。

家园 不算

太监如果要退休,是可以的。确实有一些是因罪入宫,但应该是少数。那个时候娶不上老婆的人有的是,当太监对于很多饭都吃不上的人来说,不是个很坏的职业。

家园 古代的奴隶社会,应该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

不太会流行;应该是在西方崛起后,才成为一种比较庞大的存在,甚至成为一种制度。

古代时候的生产力不发达,人类面对大自然,需要团结合作,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很宝贵的:春秋战国各国争霸,要的就是人口和土地来壮大国力;而实施奴隶制度,是对人力的极大浪费。所以我不太相信奴隶制度是一种人类为了提高生产力而主动采取的一种制度。这点上我认为马克思又错了。

现在的资料表明,无论东西方,早期的奴隶来源是部落战争的俘虏。部落敌人是劳动力,但更是危险的敌人,作为奴隶,比直接杀死要划算,这才是早期奴隶存在的意义。但是不太可能成为一种制度,因为早期生产力的原因,部落战争不会涉及庞大的地域,奴隶的来源有限,形成不了大规模性的制度。只有近代西方崛起后,活动范围大增,可以从遥远的地方(部落)抓获贩卖奴隶,规模之大,成为社会主要生产力的来源,才可以称为一种制度。19实际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就是这样一种典型。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当时西方还比较野蛮落后,经济上能通过压榨,剥削 “别人”,“异教徒”,就很划算了。西方讲所谓的“人权”,就是历史上对彻底无“人权”的反弹。

中国相对来说是“天下”的概念,“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人并不把别人视为"异教徒"或者“他人”,可以当作奴隶;而是认为其土上的人是未开化,但是是未来的“王臣”,因此政治伦理上不能整体上把他们当作奴隶。炎黄部落大战,结果是部落合并,而不是战败部落成为奴隶。郑和下西洋,生产力,战争能力远超所经过世界各地,也并没有劫掠当地人作为奴隶。这就是文明和文化的不同所导致的。

通宝推:ziyun2015,
家园 自愿的不等于不是奴隶啊,卖身为奴也是奴啊
家园 有工资的太监不算,因为我对奴隶制

的定义就是奴隶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领工资就代表可以部分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再说厂公那种,都混成剥削阶级了,算啥奴隶啊,你这是混淆了职业和阶级的概念,比如一般来说,地主和佃户的职业都是农民,但地主是剥削阶级,佃户是被剥削的

家园 有太监被转卖的记录吗?差役不算奴隶,徐霞客都用过官方差役

来源:知乎

清代太監不屬於職官,所以跟品官的休致制度不同。太監在一些儀制上視為個別有官品的差役,其本身是家政類差役的身份。由於不是品官的身份,所以太監的休致等並沒有嚴格的文字規定,至少我沒記憶,如果有,肯定在《內務府則例》或者《國朝宮史》里有,不過我沒印象了,並且,就算有這個規定,也不一定嚴格執行。如宮女的出宮制度,雖然在清代規定了年紀,但是或早或晚,有很多特例。然後說事實上太監的晚年待遇。太監大致有三種結局,派至王府、歸還自家、寺廟養身。1.派至王府算是比較體面的方式,一般是對年老有功或者年老不堪用的太監的,將他們派到某王府或者某公府去當差,實際上相當於養老。這些老太監一般在王府或公府里當一些散差,最後老死在府內。另外,也有中年就從宮中被派到王府或公府的情況。2.歸還自家,主要說的是個別的太監。個別太監有權有勢,積累下了大量的資材,以至於可以在地面上購買房產,出宮後便可以回到自己的房產去頤養天年。如晚清的個別比較強的太監,都是數處房產+數個老婆(這個別驚訝……)+一兩位養子。不過這種太監終究是少數,或者說是極少數。還有極個別的,能夠回到自己老家去。不過老家一般很難容他們,根據晚清的人記錄,【(他們)受社會和家人的歧視,認為家中出了“老公”是個家醜,死後不許入祖墳。社會上也認為他們不男不女,是下賤人。】所以偶爾有個別回老家的,也是用自己積攢的錢財購置房產頤養天年。3.寺廟養身是最普遍的結局,晚清的人記錄說,【太監們在青年為監時,大都積蓄錢財,自己購置房產,拜師做徒和修建寺廟,以備晚年有個棲身的處所。】甚至於,某些太監還通過各種手段,在宗教里開創了獨立的流派,白雲觀里分出了龍門派的分支霍山派,其創始人劉多生,就是慈禧跟前的二總管太監。晚清統計,北京城郊共有明清時太監寺廟26座,名單我就不打了。以及他們的墓地似乎也比較集中。又及,詳細資料可見《清季的太監》《清廷太監雜記》《太監談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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