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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同性恋和同性恋婚姻 我的看法 -- 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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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同性恋和同性恋婚姻 我的看法

首先声明:

我不歧视同性恋 更不是什么用基督教道德来衡量一切的教徒 这里只是做学术讨论。

我不知道同性恋的基础在于生理还是社会。相信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敢对此下定论。

但大部分同性恋的支持者都认为同性恋有生理基础,基因决定了某些人的性取向。并以此作为论据,认为人们应该宽容同性恋,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因为某些人先天性的特殊习惯而歧视他们。

这就带来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同性恋的根子在基因,那么很显然,这种基因在进化中是一种几乎致命的废品——因为拥有这种基因的人没有自身动力去把基因传给下一代,将在生存竞争中迅速消失。如果说社会对同性恋的不宽容导致他们必须隐藏自己的性取向,被迫和异性结婚生子。那么,在人类社会尚且很低级,几乎没有任何道德限制的石器时代、或更早的猿人时代,显然没有什么社会压力迫使同性恋与异性结婚。这样,我很难想象一个从根本上拒绝进行基因传播的基因是如何流传下来的。

当然,进化论也提供另外的解释。

第一个解释是说同性恋虽然不利于自身传播,但有其他竞争优势,比如说更强壮,更少发病,更聪明等等。因此他们用很低的生育率换来了很高的竞争优势,也可以在基因竞争中流传。

遗憾的是,无论是从直接经验出发,还是从各种资料中看,同性恋作为一个整体,并不比其余的人类更聪明或更强壮。这个说法缺乏依据(当然,他们也不明显的更笨或更弱)

第二个解释是同性恋是一种隐性基因,这种基因同时也有显性特征——同性恋者更乐于照顾自己的亲属,从而增加了他们的基因传播机会。要知道,你的兄弟姐妹和你有50%的基因相同,你的堂兄和你有12.5%的基因相同。同性恋基因可以以隐性基因的方式通过同性恋者的亲戚(异性恋者)流传下去。如果通过照顾亲属,和自己一致的基因流传的概率增加能够抵偿自己拒绝生育的劣势,同性恋基因也可以有竞争优势。

不过,通过观察,同性恋者也并不明显的更爱亲属(当然,也没有特别的冲突)

以我看来,这两种解释都不太合适。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同性恋基因并不存在,同性恋是人类社会一种特别的文化现象。甚至可能是阶级社会或男权社会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

或许这会使许多同性恋者觉得被冒犯,因为这种推理认为同性恋者并不是因为先天特性而拥有现在的性取向的。但我并不因此认为他们应该被纠正,或性取向应该受到限制。最起码,现在已经存在的同性恋不应该受到限制。

退一步讲,如果同性恋基因确实存在,那么放开同性恋婚姻,扭转风气,从而使他们不再受歧视可能会消灭同性恋。因为所有的同性恋者从此不必和异性结婚生子,基因也自然就不会流传——除非他们采用无性生殖技术。但无论是站在我的角度还是社会主流道德的角度,无性生殖技术都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这将使人类能够象工业消费品一样批量生产,严重侵犯了人的存在尊严。所以,以基因为基础的同性恋多半会在同性恋合法化中消失。

最后,再说一句,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姻本来就是异性之间的事情,和同性恋无关,为什么同性恋一定要求社会允许同性恋婚姻?两个人愿意在一起,一定要走法律手续吗?一定要走一个和你无关的法律手续吗?

这好比某人愿意和一棵树结婚,厮守一生,我相信社会不会因此歧视他,但他又何必一定要求人—树婚姻合法化呢?婚姻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么,你本来就不在这个法律范围内,何必要法律承认你?

倘若说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完全可以签定协议么,事先商量好财产分配啊。

所以,我不认为同性恋婚姻在法律上有什么意义。我不干涉你,但你没必要拉着别人非要别人承认你啊,好比中国一定拉非洲小国承认自己的唯一合法地位一样。很无聊

关于我的观点,可能有人会举例,说动物中也有同性恋。

对此,我认为,人和其他动物是不同的物种,没有理由一定要类比。其他动物的同性恋完全可能因为我前面提出的两个原因而存在下去。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取到足够的同性恋动物样本,来证明这两个原因不成立。所以,默认动物中的同性恋没有其他特殊性是不能用来批判我的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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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能说完全没有意义

这里我不想谈任何对于同性恋的态度问题。我只是想说同性恋婚姻对同性恋是有意义的。有了这个法律上的承认,同性恋者就可以享受到社会给予夫妇的各种福利。简单的举个例子。我上学的这个美国学校给已婚夫妇提供便宜的住房,如果法律也承认同性恋婚姻,那么他们(她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个福利。

家园 “我上学的这个美国学校给已婚夫妇提供便宜的住房”

这里隐含着功利性与“政治正确”的矛盾。

西方讲究“政治正确”,美国尤甚。拿“学校给已婚夫妇提供便宜的住房”这个规定来说,这里就包含着功利性:为高素质的人提供条件,让他们多生多育高素质的下一代。但为了“政治正确”的原因,这一条是只能做不能说的。新加坡是例外,是敢干敢说。

同性恋配偶不能生育下一代,不能满足“学校给已婚夫妇提供便宜的住房”的功利性初衷,要享受这些优惠自然不易。

家园 【原创】我对同性恋的一点看法

我声明:我不是同性恋,不歧视也不拥护同性恋,更不是在用任何教义或道德标准来衡量一切的教徒,这里只是做学术讨论。

同性恋的基因,应该可以追溯到生物进化的源头。男性就是由女性进化而来的。女性的基因型是XX,男性的基因型是XY。染色体是由X染色体进化而来,Y染色体特别短,就像一条不完整的X染色体。因为女性的XX基因型对于男性的XY就像一个双保险,这个特征使得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具有坚忍、更不容易患病、更长寿等特点。

或许人类多少都有一点同性恋的遗传基因,只是在正常的性别比例之下不易表现出来。当环境中异性很少甚至没有的时候,男同性恋的潜在基因就容易被诱发表现成行为,这在近古代的海员中就比较高,古典小说中僧人之间也有这样的记载。双性恋在中国古典小说中也可钥吹健?

在现代社会紧张的工作节奏之下,男女同性恋的表现都有增大的趋势。同时,这种增大也表明社会更加开放和宽容了,以前不敢说出来的事情现在可以上电视说了。这种宽松的环境当然也会诱使处于同性恋边缘的人敢于发展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从男性自私的观点出发,当我看到男女比例失调,那么多光棍汉娶不到妻子而饱受煎熬的时候,我就更加反对那些歧视男同性恋的人。如果男同性恋们是基因性的,他们有利于缓解社会上男女比例失调的压力。我不会鼓励男同性恋,更不会去反对自然的男同性恋。

从男性自私的观点出发,我反对女同性恋,因为那样减少了饥渴的光棍汉们可以瓜分的异性资源。

我个人不反对同性恋结婚,我认为他们对社会无害。我们不必忧心同性恋对人类繁殖造成的问题,同性恋并不至于影响到其他异性婚姻人类的可持续繁衍。人类应当关心的是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对男性生殖能力的杀伤力。电磁辐射和食物污染等因所,造成了近十年来男性精子平均活力的显著下降,不孕夫妇比例在增加,是人类面临灭绝的危险所在。

我不反对同性恋结婚登记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经由结婚他们享受到家庭成员的社会福利。

但是我反对同性恋收养孩子。同性恋者本身是无辜的、对他人无害的,但是,生长在同性家长的环境中的孩子无法享受到异性父母的那种家庭环境。我认为同性恋结婚者还要求领养孩子的要求过分了。虽然说同性恋中有一人往往扮演异性的角色,但这不足以提供给孩子异性父母的环境。提出收养孩子的同性恋者是自私的,他们考虑了自己的需求,却忘了自己不能给孩子提供完整正常的生长环境。

家园 想一下法律规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吧,就知道为什么同志

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法律来确认了.

并不仅仅就是财产问题这么简单.

比方出国探亲,或者丈夫在外接妻子过来一起定居生活,又如夫妻共同工作上税问题等等.

家园 一点看法

说两句,讨论一下。

看你文章里说的,无非有两种起因,一个是生理上的,一个是社会上的。如果仅仅只从这两个角度来说,我反而觉得应该合法化。

(1) 如果是生理上的,那么从生物本性上来说,生物都有生存的权力,而且只要能有效繁衍的物种,就可以长期存在。如果同性恋有生理上的原因,而且这些人群可以找到合适的生育方式(代理母亲什么的),他/她们就应该受到和异性恋同等的待遇。所以,应该合法化。

(2)如果同性恋是社会性行为,那么社会就是人的一个集合而已。相信如今的社会,平等、民主是主旋律,既然同性恋、异性恋组成的家庭都是社会中的个体,理应承担同样的义务和享受同样的待遇。以现在的现实来看,同性恋的双方都要尽到他们/她们的社会义务,所以他们/她们自然也会有对社会待遇的要求,而且我觉得从道理上也应该给予同样的待遇。这个远不是个人财产的分割这么简单和局部的问题。比如在社会的税收和福利上,单身和结婚的待遇就不一样;很多政策也和婚姻状况相关联。

在我看来,婚姻本身是社会的产物,是用来维持家庭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个稳定的家庭,在养育子女;后代成长、教育;社会稳定等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人类社会产生后,慢慢发现这样的模式最利于社会的发展(也就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保留下来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同性恋合法化能给社会带来好处,就应该去做。

我本人觉得,虽然从生理上来看,可能同性恋对种群的繁衍和优化都没有什么积极的作用,但如果暂时把传统的伦理、道德(这些也是长期社会利益优化、总结的结果)放一放,同性恋合法化可以增加社会的稳定,减小性病的传播危害。总体来说,很可能是利大于弊的。而且从人权来说,合法化觉得更民主和平等。

家园 没这回事吧,难道已婚的人比未婚的素质高
家园 【原创】谈一点看法

1、同性恋的生物基础

首先声明,这并不排除同性恋的社会和文化因素。

楼主对于第二个解释似乎理解稍有偏差。这个理论并不需要同性恋更乐于照顾自己的亲属。在群居的情况下,仅仅是因为同性恋者不需要对生育后代进行投资,所以有更多的精力/时间/资源可用于帮助亲属,包括从带孩子到危机处理等各方面,从而使同性恋亲属有竞争优势。

如楼主所言,多种群居动物中也观察到同性恋现象,但是研究还很不够,不过这只能是支持同性恋生物基础的证据,而不该成为楼主反对的证据。

其实有一种现象和同性恋很类似,已经研究的很透彻了,可以放在这里做参考:某些鸟个体在成年之后并不寻找配偶独立生活和养育后代,反而留在父母的巢中,和父母一起继续生活。研究的结果是,当这个个体估计到独立生活风险较大的时候就倾向于留下,留下的个体可以帮助父母在第二年抚养子女。提高第二年子女的存活率。统计的结果是,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个体从第二年弟弟妹妹的存活上得到的基因流传的好处略大于独立生活养育后代的好处。

2、结婚的问题

这个不仅仅是签订协定这么简单,有很多社会默认的好处不结婚就是没有,比如说,同性恋一方的抚恤金,不结婚另外一方就拿不到。

不过考虑到某些异性恋的反感(其实我没什么感觉),同样享受结婚的好处,而换一个名字,也是可以考虑的。

3、收养小孩的问题

这个比较微妙一点。我比较倾向于同意。

首先,被收养的小孩子是原来异性恋父母因为各种原因要不了的,被收养本来就不是什么自然和正常的事情。小孩子被同性恋家庭/异性恋家庭收养,只要是真的为小孩子好,用不着区别对待。

可是,反对的人也有数据表明,同性恋中对小孩子有特殊性兴趣的比例要高一些,所以小孩相对比较危险,这确实也需要考虑。

关键词(Tags): #同性恋
家园 不是这么个比法

是进大学的比吃救济的。

越底层的人越多生是普遍现象。新加坡对高学历多生育的有奖励,李光耀还是什么人的就公开认为高学历的比吃救济的素质高。这个说法在西方是犯忌的,但在做法上是实行的,如大学对已婚夫妇提供便宜的住房,来补偿(抵销)吃救济的多生育的影响。

家园 我的理解,这里的住房指学生宿舍,就是空着也不可能给校外人士
家园 已婚的人,“素质”确实高一些 :-)

至少,责任心相对会重一些,处理矛盾的能力也会强一些。

家园 对,同性恋婚论的争论焦点之一,就是小孩的领养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支持同性恋婚姻的一方,好像提出过一些观点,可惜我忘记了

家园 纯属胡扯
家园 【原创】关于同性恋

首先声明,以下论点纯属个人观点,不针对任何人或任何特定的事情。

这个好像是个套路阿,咱也入乡随俗。

我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的成因,在更多意义上是因为个人在后天成长过程中的遭遇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有什么特殊的同性恋基因。推出这个结论的逻辑很简单,如果这个基因是显性的,因为所有带有这样基因的个体都不会有下一代,所以这个基因也就到此为止,跟那些极端严重的导致生命危险的突变基因是一致的。如果这个基因是隐性的,那么,所有的纯合子,就是带有两个隐性基因的个体,都不会有后代,那么,这个基因将会不断的被稀释。也就是说,现在的同性恋比例,应该比我们上一代要低,而继续往上推上去的话,就会得出,几千年前,同性恋的比例要比现在大得多。而我们从文献或者考古中得到的资料却不是这样。对于这个现象有两种解释,一个就是同性恋纯合子们,可以忍气吞声的跟异性结婚生孩子,从而将这个基因流传下来,另外一个就是,压根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基因。

如果,同性恋基因的纯合子们可以忍气吞声的跟异性结婚的话,那么,这个基因,在生物学上,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不喜欢自己的配偶,原因有很多种,仔细分析一下,几乎所有的都没有什么基因在里面起作用,要是真的有基因作用的话,就如同动物的外激素一样,没有人可以那样逼迫着将两个一见面就忍不住要厌恶对方的人结婚(遗传性精神病除外)。

仔细的考察一下同性恋们,几乎所有的人,都对异性婚姻有着这样那样的偏见或者误解,而这些偏见或者误解的造成,是因为早期生活中经历的事件。或者因为家庭暴力,或者是因为受父母某一方的偏执影响,或者因为父母的不忠而造成了对于婚姻的偏见。

所以,我看待同性恋,更多的是一种对待弱势人群的同情。他们因为自己幼年或者年少时的遭遇,而造成了不可扭转的心理扭曲。这不能说是他们的错,因为这种心理扭曲,属于自然的自我保护的反应。小孩子伸手到火中,感觉到伤害,然后就会自然而然的回避这种动作。而成长在一个充满家庭暴力的家中的孩子,也自然而然的对异性婚姻抱有敌视态度,这很正常。

至于婚姻,婚姻本身,是社会对于个人关系的一种认同。这种认同,是属于社会性的人追求社会承认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也是个人的价值体现之一。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同性恋婚姻会成为同性恋者们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理论上,我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的。仅仅对于婚姻联系的双方而言,这是完全必要的。

然而,关于婚姻的另外一个职能,养育下一代,对于同性恋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不可否认,虽然绝大多数的同性婚姻,要比异型婚姻要美满。或许是因为身为同性的双方可以更好的理解对方。但是,这种理解在养育下一代的时候,似乎没有任何的帮助。因为无论是借腹生子还是领养,都会造成同性婚姻的家庭中,只存在单一性别的家长这一事实。虽然没有足够的数据来支持这一论点,但是,传统的具有不同性别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必要的,也是非常关键的这一事实,已经在无数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的行为学和统计学中得到了证实。就这一点来说,同性婚姻并不是一个完全的婚姻,至少这个所谓的婚姻只是对于婚姻的双方而言,而不是承担起了其他的必要的责任,比如说,让下一代能够比较正常的在身心方面成长。因此,我对于同性婚姻持谨慎的保留态度。

家园 现在各个发达国家的大问题都是生育率低下,老龄化社会,

日本这几年增税,增了个人增企业大都和这个有关。同性恋婚姻毫无疑问将加大这方面的负担,我倒很有兴趣看看将来这些国家的福利养老制度怎么演变。至于同性恋的生理因素,给QJ找点生理上的原因不难吧,这个是不是也该合法呢?单纯的生理因素本来就不能成为制定法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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