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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纸上的土地 -- 云中鹤
如果我生在美国,根据美国宪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条款,我现在应该是大农场主;
如果我生活在清朝或民国,根据法律和文书,我拥有一大片土地,应该算个小地主,当然不是鱼肉乡里的地主。
如果......
没有那么多如果,现在的我没有土地,所有的和土地有关的就是我的房子,面积也不过90平方。
我很富有,我手头有几十亩近百亩的地契,从清咸丰到光绪一直到民国,最后的日期应该是50年代。这是爷爷留给我和长兄的遗产,另一个遗产就是7分的宅基地及父亲在农村盖的一院宅子。
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其中红契为盖有官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又称官契,是目前地契收藏的主力品种。作为古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凭证,地契经过建国后“土改”和“烧四旧”,已经所剩无几,只有少数收藏于民间。当年爷爷如何保存了这些作为四旧的地契,我不得而知。去年回老家的时候,我缠着奶奶给我看爷爷留给长孙(我的兄长)的遗嘱的时候,才发现那些古老的地契,有些纸张已经成了纤维,不能展开,因为很多年的珍藏,已经形成了一个纸团,我想如果想看那最早的地契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找最好的装裱师傅了。
据估算,清早期盖有官印的地契至少估价上万元,未加盖官印的市场价也在千元左右。而一张解放后的“执照”,收购价也在一两千元左右。海南也曾经发现过一份三张合页的跨年号地契,市场价也在万元以上。
小时候,经常听爷爷讲太爷及老太爷的故事,关于他们如何的能干,如何的辛苦。经过多年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加上勤俭持家的家风,家族也有了一份基业,一大片土地。土地对农民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民以食为天,没有土地的农民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太爷他们成了小的土地所有者,按后来的成分来说就是地主。以前对地主的印象是戴着瓜皮小帽,游手好闲,欺压百姓,现在才觉得那只是宣传,农村很多地主也很普通农民一样下地干活,照样需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与人为善,虽然可能会在农忙时候雇佣短工,但给的报酬肯定很高。记得在农村的时候,那时候我家是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麦子比陇上早熟,陇西的麦客在这个时候就沿着西兰公路也就是丝绸之路下来,帮着收割麦子,挣点辛苦钱,等收割完了回去自己的麦子也刚刚成熟。那时候我家请了几个麦客,母亲每天给他们做手擀面,炒鸡蛋(我平时是吃不到的),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招待用,并说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这些地契我仔细研究了一下,大部分是本村或者临村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转让土地。这些地契严格按照通用格式书就,有保人,有证人,有签字画押,居然还有公章,政府部门的公章。有一张地契上是民国时候的地契,上面有类似土地局还是税务公所的章,我当时最关心的是印花税票,因为我平时集邮,当时正热衷收藏印花税票,正研究印花税的沿革呢。忽然发现,这个地契后面还有解放后的印花税票及公章,我很迷惑,难道刚解放时还允许土地交易吗?
最遗憾的是,当时没有拍照,也没有带回去。奶奶说,等她走了就把这些东西交给我,做为传家宝呢还是作为一个纪念。纸上的土地,可以让我回忆起上一辈的光荣与荣耀,更多的是对父辈和祖先的敬畏。爷爷及父亲过世了,他们留给我的更多是精神财富,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经历和克服苦难的机会,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为黄土地上走出来的父辈们而自豪,感谢他们。
那叫变天帐……
还人家几百万颗脑袋先
现在看来,还是生活自己高啊
挖的时候说一声,偶去做个见证。
土地多不代表土地拥有者是地主。如果是自己耕种的话,最多算是富农。即使雇短工,只要不是经常性的,也最多算富农。
但是如果雇佣长工,或经常性得雇佣短工,那么就是地主了。盖构成地主的要素是其进行剥削。呵呵,无论帮工们是不是吃得上鸡蛋,帮工们的剩余价值总是给剥削掉了。
这个政策也不是没有问题的。例如我的曾祖父抗日而死。家里留下的女人是小脚下不得田,只好雇族人耕种几亩薄田。解放后也给算成地主了。
但这类情况下一般也就划个地主成分。批斗之类的是没有的。也不会给镇压。
说起来,解放初期给镇压掉的那批大多是有民愤的。
听老一辈说,村子里以前常有麦客,吃白面撑死的。现在都是机械化收割了
据说我祖父那时候有上百亩地,还有不少果园。
有两三个长工,若干短工。
其实,我祖父那时候也是亲自下地受苦的
你祖父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了一部分财富;
另一方面,他通过占有生产资料以不劳而获也是不可否认的。
共产主义就是要打击这一点。那一部分中小地主不见得是那一制度的倡导者,但至少是追随者,进而演化为维持者(既得利益了嘛),受到打击也就在所难免了。还有啊,别把地主们整的都像善人似的。
是勤劳致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