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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再从21世纪网敲诈案看南方系阴谋和中国的法制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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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回事吧

你说了这么多,我并不知道公安局作为公诉人起诉被告,列举了哪些事实。

不过欠薪,欠债,这些都是民事责任。一般来说,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单独审理。这两个差异很大。

比如我欠你1千万,这是民事责任。警察是不负责抓捕的。只有我告官,然后判决,最后强制执行。我都负责向警察提供你的住址,联系方式。最终的判决挺多就是把房地产抵押还款。如果没有啥可抵押,那么这笔欠款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如果你诈骗1千万,那么就是刑事责任,警察会来抓捕你,直到把你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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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判决,不能根据政治和民情来扭曲法律。政治和民意是变化的东西,可能今天认为这个东西是对的,明天认为那个是对的,也可能今天仇恨这个,明天就仇恨那个。如果法院依据民意来办事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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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多吐槽一下民事案件。民事案件都是由起诉方提供证据、找到案犯,执行时还要提供案犯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等,执行费用也要起诉方提供。

这个确实是对起诉方的一个折磨。如果起诉方是农民工,而被诉方跑了。所谓的恶意欠薪,这个就是民事诉讼。农民工需要提供欠薪证据,找到跑路的老板,还要找到他的家产,等等。所以民事案件执行难,现在社会当“黄世仁”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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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看这个问题:

1、这是世界的发展趋势,其他国家也如此。民事责任是公民的平等交易行为。当你借钱给别人,当你给别人打工时,是否考虑到对方的偿付能力?做任何交易时,都要考虑到风险。借给别人钱时,就已经考虑到风险溢价。同样,供货给别人时,也要考虑到风险溢价问题。给别人打工时,也同样考虑到风险溢价。这些责任是应该由自己承担的,而不能由社会买单。

2、如果我们恢复到封建社会那种欠钱就要上“刑具”,把所有欠钱不还的人都关进监狱。但是欠钱不还这件事,完全有可能是因为风险导致的,比如股市崩盘,就得有一批人进监狱,房地产崩盘,又得有一批人进监狱。

3、很难区分“恶意”,因为这个词汇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如果一定要治理“恶意欠薪”,那么定义什么叫恶意,然后修改法律吧。

4、关于农民工恶意欠薪这种事情,确实是目前法律难以应对的事情。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要欠农民工的钱要进监狱,那么欠小白领的钱是不是也要进监狱呀。社会可以给农民工一些“法律援助”,但是这就与法院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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