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王维和杜甫 -- texasredneck

共:💬29 🌺330 🌵1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继续探讨。

我因为在国外,又不是相关专业的,因此国内比较新的研究成果是跟不上的。环宇先生参考的这个资料如果有标明引用的原典,能否告知这些观点是从哪来的?因为以我自己的读书心得,感觉这个说法相当莫名其妙

首先从三省六部制说起,最初的设置,是中书决策,门下监察,尚书执行;而六部是具体的执行部门,因此全部系于尚书,六部首脑的官称就是尚书。而尚书省内除了六部之外,尚有一个“尚书都省”,确切说,尚书令、仆射、丞等等,实际是这个尚书都省的官。

按新唐书百官志,尚书令“掌典领百官”,左右仆射“掌统理六官,为令之二,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而尚书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左右丞之下还有左右郎中、左右员外郎,“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二”。

我前面说尚书省并无多少日常工作,也有一些不准确,譬如“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这类日常工作,还是有的。但是从工作内容上就可以看到,这些无非是文牍工作,而尚书省本职的执行工作,是由六部各自计划的。另一方面可以看到,纠察百官,则是尚书都省的重要工作之一。

然后说左右仆射和左右丞的区别,二者都负责纠察百官,但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有没有在政事堂的发言权,即有没有在决策层面影响国家大计的权力。

这里出现了第一个莫名其妙的说法:“从贞观年间到玄宗之前,凡拜仆射者,一般也奉命同平章事,即亦为宰相”。

事实是凡拜仆射者,不用挂同平章事的使职,因为仆射本身就是相职,以职事官即可入政事堂。“同平章事”这个使职,是给本官不够资格入政事堂的人准备的。换句话说尚书左右仆射是宰相之职,工作侧重于决策,而尚书左右丞(无同平章事使职者)更倾向于纠察和文牍工作。我前面的说法其实也有漏洞,把尚书左右丞的工作称为“日常工作”并无不妥,但说尚书左右丞可以取代左右仆射开展工作,确实是有问题的。

第二个我觉得说法不妥的地方,是“对政事堂提出的咨询,提出可行意见,称为‘商量状’”。

这里的说法太模糊了,要满足这个模糊的要求,有两种公文。应政事堂(或皇帝)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给出具体可行性意见,这个不叫“商量状”,而叫做“起请”。皇帝没有(或不表明)自己的意见,仅仅是泛泛的咨询,或是宰臣们对皇帝某个决策有意见,这时候应答皇帝的才叫“商量状”,其标准格式分别是“准敕商量”和“臣等商量”。

但归根结底的是,起请通常是具体执行部门,即六部做出的;而商量状则是宰臣做出的,这不能说是尚书左右丞的工作范围。

第三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是“详定制敕”。

我们看看究竟什么叫“详定制敕”。按旧唐书刑法志记载:

元和十三年八月,凤翔节度使郑余庆等详定《格后敕》三十卷,右司郎中崔郾等六人修上。其年,刑部侍郎许孟容、蒋乂等奉诏删定,复勒成三十卷。刑部侍郎刘伯刍等考定,如其旧卷。

大和七年十二月,刑部奏:“先奉敕详定前大理丞谢登《新编格后敕》六十卷者。臣等据谢登所进,详诸理例,参以格式,或事非久要,恩出一时,或前后差殊,或书写错误,并已落下及改正讫。去繁举要,列司分门,都为五十卷。伏请宣下施行。”

可见,这个“详定制敕”,实质是将以往的敕令进行拣选编纂,以形成制度性文件。实质上是个编辑工作,尚书左右丞的权限中有“辨六官之仪制,正百僚之文法”,确实可能参与这一工作,但这与“封驳”不合理的诏令,是风马牛不相干的。

最后再说一下吕元膺,吕元膺是尚书左丞,不是右丞。网上讨论我不在意这些很可能是笔误,又不影响结论的知识性错误。但如果是出版物,存在基础的或过多的知识性错误我会怀疑它的严肃性。而且吕元膺所谓的两次“封驳”,实质都是对官员的陟降提出意见,都属于尚书左右丞百官监察的职权范围。如果要扩大说尚书左右丞有对所有行政命令都有封驳权,吕元膺的例子是远远不够的。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