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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商榷】钱钟书《围城》翻译一则 -- 元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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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求助商榷】钱钟书《围城》翻译一则

    《围城》开头小方回国,船上有一段描写:“法国人的思想是有名的清楚,他们的文章也明白干净,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但看这船上的乱糟糟”。《围城》英译本(由茅国权与一位外国女士翻译)对这一段的英文是:“The French are famous for the clarity of their thought and the lucidness of their prose, yet in whatever they do, they never fail to bring chaos, filth, and hubnub, as witness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我的问题在红字部分,哪位能否分析一下这句的结构,主谓宾。在我看来,as似是代词作主语,那么它代哪一个词?是前面的they吗?如果是they,they witness the mess。。。似乎于意不通,从中文看,应是乱糟糟作证啊,英文里见得比较多的句型是as witnessed by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as这里应是介词,引入从句,后面省略了it is。

    可能是我给绕进去出不来了,请高手解析为盼!

    希望能分析句子的结构!

    多谢多谢,三克油!

    • 家园 【原创】《围城》翻译的补充

      在读李约瑟的<Clerks and Craftsmen in China and The West>,在114页(Classical Chinese Contributions to Mechanical Engineering)看到这样一句:

      “One can even find such contrasts in minor preferences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for whenever an engineer in classical China could mount a wheel horizontally he would do so, while our forefathers preferred vertical mountings, as witness typically the water-mill and the windmill. ”

      看来,as witness+名词结构在英语里是一种固定搭配。个人理解,这个名词结构也可看成是as witness 的同位语。

      另一个例子,是哈佛大学方志彤(Achilles Fang)所作关于翻译的英语论文里的一句(见Arthur Wright ed.<Studies in Chinese thought>一书中方的文章):

      The Translator seems to have labored on this;witness the alliteration, more or less corresponding to the original schemes.

      虽然没有as,但是一样的。近来读费正清的几本书,里面也发现好几个用as witness或witness的同样的结构,一时没找到。总之,这看上去并不是一个生僻的句型,只能说自己读的英语还不够。也可能是这句型比较老,是那个时代(1920,30受教育的)那一代人的常用语(方志彤与钱锺书是同学,好友,与钱锺书有很多共同点,他的英语可能比钱还要好,这篇讲中文翻译的文章,是经典之作,常被引用。) 

      关键词(Tags): #方志彤
      • 家园 方志彤

        原名金淳谟,据海陶玮在《华裔学志》1997年45期上为他写的讣告(James R. Hightower. Achilles fang: In Memoriam. Monumenta Serica, vol:45/P399-403, 1997.)称,方生于日本统治下的朝鲜,其祖上是中国人,自小以中文古籍开蒙。

        15岁时,方志彤由传教士资助,到上海就读美国浸会学院预科。1927年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修西方哲学,随后进清华研究院读书两年。方志彤从小就会中文和韩语,在日据时代,学校上课全用日文,他以后的研究中虽会用到日文,但从此拒绝再说日本话。后来,他又先后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希腊文、意大利文和拉丁文等。1934至1936年,方志彤曾在广西省立医学院教授拉丁文;40年代中期在辅仁大学教德语。再婚后,和德籍夫人Ilse在家里一直讲德语。

        钱钟书曾在致李文俊的信中提到:“方先生精通希腊文”,而方志彤对其英文也颇为自信。他在帮伊丽莎白·赫芙(Elizabeth Huff)通校黄节的《诗学》英译时,有一小行改译,赫芙提出疑问,方志彤说:“让我再想想。”他查了一两本书,再读一遍原文后把修改的地方划掉,说:“你原来翻得没错,是我错了。”海陶玮得知后,称羡不已:“假如他能对我也说这句话,那我这一生就圆满了。”

        方志彤在清华求学时,和同级的钱钟书志趣相投,结为莫逆。两人眼界高且才富学深,都喜批评而吝于赞美(not the type to hold back criticism nor to offer undeserved praise),互认同道知己。(钱指方为intimate friends;方则称钱my crony of Tsinghua)

        方志彤1947年离开《华裔学志》编辑部,应哈佛燕京学社之邀,赴美参加哈佛汉英词典的编纂。有意思的是,因为频繁在条目中采用《芬尼根守灵夜》引文,最终被解职。詹姆斯·乔伊斯在《芬尼根守灵夜》中细大不捐地广收任何他认为可用的素材,其文字也常融合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古希腊语、古罗马语等六十多国语言与方言,还不时自创新词和双关语。其实,此事发生在罕见的语言天才、曾被Marianne Moore戏称为“word wizard”的方志彤身上,倒并不令人意外。

        方志彤博学多才,但著述极少("He knew everything, but published little.")。颇有黄季刚“惟以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的风范。服务哈佛数十年,仅以“资深讲师”(senior lecturer)退休。对此,挚友钱钟书深为推重,并在信中宽慰:

        It deeply moved me to see you, in your disinterested dedication to learning, rise above worldly preferment & emoluments. It is a noble sight. Compared with your academic nudity, the honors & titles of your colleagues seem tawdry & philistine.

        钱氏所言“academic nudity”可谓纯正的学人风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 家园 方志彤的著述

          正式发表的确是很少,且可以说没有自己的专著,多是文章。但这些文章的质量极高,其中一篇讲中文英译的,被反复引用,是中文英译的经典。我看过,主要是讲中国古文英译的,可以想见其难度。

          方在哈佛的博士论文是关于庞德的,他考证出庞德的Cantos中所以典故的来源,而且顺带着发现了庞的不少错误,因为怕给庞德难堪,方没有出版这部800页长的博士论文。方后来与庞德成为亦师亦友,庞从方学中文,翻译四书经典等。一位华裔学者编过一本庞与中国人的书信集,其中大多是与方的通信。

          方还有一部“书”是资治通鉴中三国部分的英译,洋洋两大16开本。但也不是正式出版,多在大学图书馆流通。

          另外就是在圈内很有名的华裔学志(Monumenta Serica)杂志,方在1940年代担任主编,据说其中很多文章(该杂志大多文章不署名)是方写的。

    • 家园 我觉得翻译得很好。

      但看似乎是个比较文言的词。闲看花开花落,但看云卷云舒。但看不是但是看到的意思,而是就看的意思。

    • 家园 花谢老酒与ERASER两位

      我个人倾向于老酒的解释,E兄的说法当然是通的(比如我们可能说:He alone is witness enough to convict that monster),但似不太附合这里的语境。

      对酒兄的解释,我只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用as?在我看来可以这样说:Just look at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这样反而更贴近原文:但看....

      用了as,更加别扭了,再省略主语,更是别扭。

      酒兄说得对,书里的语言距今人的习惯差的很远,更不用说网络火星语了(但看这网上的乱糟糟),但那确实是当时不少文人的语言,比如傅雷,沈从文的文体与钱钟书的,很接近

      谢谢二位!

      又及,围城英译者为:

      Jeanne Kelly

      Nathan Mao(茅国权)

      • 家园 元亨兄说的是

        但看 = 只要看看

        所以译作 Just look at 更贴。

        这是个非常不利于我前文猜测的证据。所以我又查了一下,发现 as witness the 是个法律上的固定用法,一般出现在合同结尾处的签名之前,也就是这个话出来之后紧接着就是签名了。As witness the signiture to this agreement 的意思大致是:(有)签名为证。

        所以这个witness,应该是名词,做“证据”讲 (这一点上 Eraser 兄是对的,但他似乎没有看出这个固定用法)

        再回到原句上:they never fail to bring chaos,filth, and hubnub,as witness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这一句如果再翻回中文来 (真累哈,本来是翻过去的,现在还要翻回来),就是: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这一点)有这船上的乱糟糟为证。

        所以我前面的解释是错误的,而现在这个理解,我自己感觉非常有信心

        元亨兄请看这个链接,就明白了。另外刚去看了下我们卖房的几个协议、合同,其中有两个都有这句话。

        外链出处

        • 家园 老酒害得我好苦

          带我们悠了一圈又回来啦?

          不过这个应该是正解了!几年的纠结,一日得解,非常感谢酒兄和Eraser兄!一直被绕住了,就在于也是认定witness是动词。

          现在看来,这句与"as God be my witness"近似,只要改一下:as my witness God。

          不知为何这里译者要用法律上的用语,原文是一句简简单单的中文。法律上有些用语很古老,还有很多拉丁文比如subpoena, mea culpa。电影《The Firm》里汤姆克鲁斯考律师资格通过后宣誓里有一句:"...use those means as are appropriate...",一般means这个词都是复数当单数用,比如:use violence as a means... 但这里誓词中用作复数。

          以前看到过杨绛《干校七记》的两个英译本,其中一个译的非常老辣,中英成语的对译得心应手,比如“拿手”(拿手好戏),译为long suit,音义兼顾,难得。可惜忘了译者是谁。

          • 家园 means 既是单数也是复数

            生活中、商务中的确是 a means 看的比较多些,可一到法律条文上可就难说啦。

            另外那句话中的 as are appropriate,也跟我们商务中的用法不尽相同。商务中一般不用那个are,直接是 as appropriate.

            Long suit的确是妙译。

            as witness the mess 那个,之所以要这么译,我觉得葫芦牛仁兄说的有道理,主要是中文原文的“但看”有点儿古意,译者力求在style上也能吻合,所以就用了这么个有点正襟危坐的古董句式。

            其实我也忍不住要从自己掌握的英语语法角度来分析这句话,比如,这句话是不是个倒装句、还原出来以后是这样?

            they never fail to bring chaos,filth, and hubnub,with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as witness.

            但是后来我觉得大可不必如此麻烦,因为所有的语言都是先有丰富多变的语言现象,然后才有语法的。语法的默认前提是:语言是有规律的 (语法的目的就是将这种规律总结出来)。但事实是,任何语言都有一些语法现象是无法用语法进行分析和解释的,或者如果单为这样一个特例而引入一个语法条文是得不偿失的 -- 还不如直接把这个语法现象死背下来。

            • 家园 这一句:

              任何语言都有一些语法现象是无法用语法进行分析和解释的

              这个必需要形成一种语言现象,就是说要有人说,有人写。否则自己新创,可能没有理你。只是可能,因为约定俗成的东西也要有人第一次创出来。

              是的,同意葫芦兄,这里的翻译还是挺好的。

              无知者无畏,有时看别人的翻译,老是觉得不对,结果可能往往是自己看的还少。

        • 家园 另一个类似的场合

          Notary public作公证,最后必是"witness my hand and seal"

        • 家园 给两位献花。谢谢!

          传道,授业,解惑,不亦乐呼?

          今后如有不解之处,还向二位兄台多请教!

    • 家园 俺的理解

      witness在这里是动词,做 see 解。那个as 引导的从句中省略了you. 如果把这个you补回来,再把witness换成see,原句奏成了酱紫:

      ...yet in whatever they do, they never fail to bring chaos,filth,and hubnub,as you see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这里也要指出:钱钟书先生的原文本身就比较别扭,应该是40年代白话文与我们后来习惯的白话文仍存在一些微小差距所致吧。我指的就是“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但看这船上的乱糟糟”的红字部分。以现代白话文来表示,那句似乎应该是酱紫:“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只要看看这船上乱糟糟的景象就知道了”。

      同理,那个英文也比较别扭。

      • 家园 我好喜欢钱先生这种文风

        点到即止又回味无穷,有一种冷眼旁观却又洞若观火的意思。

    • 家园 随便一说,不知对否

      可以这么理解

      as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is witness

      此句主语过长,因此,去掉be动词,倒装:

      -> as witness the mess on board the 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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