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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里程碑》全本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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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续)

              这就是这个宗教的特点和它的作用,即它呼吁神的权力,而给予所有人不从于非主的自由。

              伊斯兰和其他宗教在观念上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其他宗教是由地理或者人种来限定的,并且除非为外部进攻所威胁,否则不采取什么行动。这样的结果最后导致其所有内部的动力就都消失了。

              想要清楚明白的理解伊斯兰的动力,就必须要明白伊斯兰是神给人定的生活之道。它不是人造的体制,不是只适用于一群人的意识形态,更不是给特定种族指定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能用外来的原因来解释杰哈德,除非我们忽视了这个最大的真相,除非我们忘却了它的根本在于神的权力,和神的造物对这权力的顺从。一个人不可能既记住这个真相,又同时从外界为伊斯兰的杰哈德寻找理由。

              如果比较两个观念上的不同, 即其一贾西利叶社会,由于受其贾西利叶的本质所驱动而强加战争于伊斯兰。而其二是伊斯兰必须取得主动权,主动和对手相斗。这在运动的早期是不能进行的。

              这俩个观念在伊斯兰运动的早期阶段时,是很难区别对待的,因为不管选择那个观念,都将导致战争。然而,在最后的阶段中,当最初的战斗获胜后,这两个观念就会分道扬镳了,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一理解了伊斯兰吁求的目的和意义,另一则陷入危机中。

              另外一个观念上的不同,即伊斯兰的神定的生活方式,和地理边界为基础的生活方式的区别。第一个观念是这样的,即伊斯兰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在神的地球上建立神的权力,让所有人只崇拜神,用神的讯息之真实性来强固穆斯林群体的团结,从而使人人得自由,最终只服从于神,只遵从于神定的沙利亚。因此伊斯兰有权力消灭一切挡路的障碍,不管这障碍是人物还是思想。直至没有政权能阻碍和反对之。而第二个观念是这样的,即伊斯兰只是民族的标志,它只有当受到外来攻击时拿起武器自卫的权力。

              以上不管是那个观念,伊斯兰都要去奋斗和争取,但是出发点不同必然决定了不同观念结局不同,不论是观念上的还是现实上的。

              的确,伊斯兰必须掌握主动,伊斯兰不是某个种族或者国家的财产。伊斯兰是神定的普世的宗教。因此它有权砸烂任何的不管是体制的障碍还是文化传统的障碍,只要是妨碍人自由选择的障碍就需砸烂。它并不攻击个人,也不迫使个人接受其信仰。它攻击的目标是体制和文化传统,以免个人受它们的毒害。这毒害扭曲人的本性,遮蔽了人的自由。

              伊斯兰有权把人从服从于他人中解脱出来,使之只侍奉神。有权把这个吁求,即神是所有全人类之主,全人类只有在神的统治下才最自由这个吁求付诸现实。根据伊斯兰的观念和现实的情况来看,神对大地的统治就是伊斯兰对大地的统治,因为伊斯兰的统治是受命于神而统治全人类的。不管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肤黑肤白,或穷或富,受教与否都得被统治。这法律是普遍适用的,所以人人平等皆受管辖。在其他体制中,人臣服于他人,并遵守人造的法律。立法之权本为神圣,而任何篡此权者,不管他是否真神圣,在那些体制里都将他奉为神圣。

              伊斯兰并不只是一种信仰,如果它是,只要传道就行了。伊斯兰是一种生活之道,是要在现实中组织一场运动来还人自由的生活之道。在其他社会里是不给信徒们机会来根据这信条组织运动的,因此伊斯兰有义务把这些社会的体制当做传播普世自由的障碍而将其消灭。只有这样的想法,才能说是把生活之道全献于神,这样才不会有其他社会中常见的,引以为根基的人的权力和人服从人的制度才会消失。

              我们当代常见的那些被现实情况的重压,和东方学信徒的猛攻所击败的穆斯林知识分子不敢说出伊斯兰的这一特点。东方学信徒们对伊斯兰肆意涂抹,把伊斯兰描绘为一场野蛮的,用刀剑来强迫人信奉的运动。这些恶毒的东方学信徒们知道这说法是谎言,但是他们可以利用这谎言来扭曲伊斯兰杰哈德的真义。但是我们的穆斯林知识分子,这些失败主义者,拼了命的找出自卫的意义来反驳这种指控。他们对伊斯兰的本质和其作用全然无知,更不懂伊斯兰是有能力为了解放全人类而抓住主动权的。

              这些知识分子们,由于他们是精神上破产的,所以采用了西方的“宗教”的概念。而在西方,“宗教”不过是一种心中的“信仰”,和现实生活中的事物并无关联。因此他们把宗教战争想象为赢得人心的论战。

              但是这不是伊斯兰,伊斯兰是受命于神,由神为全人类钦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旨在独崇神明,独尊神权和让全部现实日常生活都由神决定。杰哈德的真意就是要为了让这种生活方式统治全世界而奋斗。而信仰在这个语境里,指的是个人的思考受一个体制的保护。这个体制是一个消灭了一切阻碍个人信仰自由的东西的体制。而在这时信仰就是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它将为伊斯兰的杰哈德带来完全不同的光彩。

              因此,无论 哪里存在穆斯林社团,哪里就存在一个神授的生活方式,也因此他们夺取当地的政权,以在当地建立神权政治,以便让个人通过本我来选择的信仰举动都是受命于神的。当神在某个时期禁止穆斯林实行杰哈德时,那只能说明那时候要策略为先原则为后。这种做法是要符合运动的需要,和信仰并无关系。只有通过智慧之光来这样解释神圣古兰,我们才能明白古兰指出运动是有阶段性的。因此我们在读古兰的这些章节的时候,我们要始终记得这里面所述的东西是发生在伊斯兰发展史上一个特殊时间段里。而真正的大义是始终不变,贯穿伊斯兰的。这两点我们决不能弄混。

              • 家园 第五章: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名词解释:

                *五功:卡迪尔(Al-Qadr:念功)萨拉特(Al-Salat:祈功)希亚姆(Al-Siyam:禁食)扎卡特(Al-Zakat:缴纳天课)哈只(Al-Hajj:巡礼)

                *阿尔丁—伊利瓦齐(Al-din Lil-Waq’i):意为生活即宗教,有宗教才算是生活而非生存(the religion is for living)

                *立基台哈德(Ljtihad):意为个人的判断,或使用某个人的推理和判断(Using one’s judgment)

                ========以下是正文=========

                拉—以利哈—依拉—安拉——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是伊斯兰用以表达自己信仰的上半阙,意思是除了神之外再无什么可值得崇拜。而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则是下半阙,意为这种崇拜是根据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带来的教诲而生的。

                一个有信仰的穆斯林是把这种表达时刻谨记在心的,因此他也会实践其他的伊斯兰的礼仪,因为这些礼仪都是源自于这种信仰和其表达的。因此,他会信仰天使、圣书和神的信使的故事。他也会在他的生活中实行五功,如卡迪尔(这是分别好坏的标准)萨拉特(Prayers)、希亚姆(fasting)、扎卡特(Poor-due)和哈只(pilgrimage)。他也会认为何为能做何为不能做、人类的一切事物和法律、伊斯兰的道德教导和其他什么东西,都是神规定的和源自于这种敬神信仰的。而这种敬神信仰,乃是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由神派出给我们,从而展现给我们的。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就是指对于这种信仰的进行宣扬和实践的一个群体。这是它的特色,而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进行这种信仰的宣扬,不进行实践。那它就不是一个穆斯林的社会。

                因此,对于信仰的宣扬(the declaration of faith)乃是穆斯林社群的生活之道的基石,一切穆斯林的生活之道的细节都来源于此。如果一种生活之道没有这个基石,或不建立在这个基石上,那这种生活之道就不是伊斯兰的。神曾经说过:

                指引唯源于神,他令你唯崇敬拜服于它。而此乃生活之正路(12:40)

                服从先知即是服从神(4:80)

                这个简明却又是决定性的宣扬乃是我们的宗教中的一切问题和其实践中的一切问题最根本性的指导。首先,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穆斯林群体的本质是什么。其次,它告诉了我们如何建设这样的一个群体。再次,它告诉我们如何反对一个贾西利叶社会。最后,它告诉我们伊斯兰应该怎样的改变人类的生活。以上的这些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将长期存在于伊斯兰运动中各个阶段里的重大问题。

                穆斯林群体的唯一特征是什么呢?答案是这个:即群体内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个原则展开——唯崇奉神。正因为它是唯一前提,所以要有这样的宣扬,因为这宣扬指出了这个原则和原则的特征。在这个群体里,不管是信仰、祈求、正理还是规章都必须坚定地反映出这个原则。

                一个不信神的唯一性的人是不可能独崇敬神的。

                “安拉令你不得有两神,神是独一的,因此它可畏。不管是天上地下,都属于它,都奉它的令。因此你能畏惧除了神以外的事物吗?”(16:51-52)

                任何在祈求时念神以外的事物的人——不管他求的时候是不是连带着神一块儿——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你当说,我的萨拉特,我的祈求,我的生和死,都是为那世界的维护者,赞那世界的维护者的。它是独一的,别无伙伴。我受它的令,而我也只屈服于它。”(6:162-163)

                任何以神以外的事物为法源的,或任何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神的正道不合的法源,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那称是神的伙伴,在他们的教中说何为可做的,能是神所允许的吗?(42:21)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这就是穆斯林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信仰和意识,祈求和仪式,社会系统和其法律等等都基于对神的独崇。如果在以上的任何一方面没有体现出这一点,那就等同于整个伊斯兰没有被体现出来。就好比是伊斯兰的第一功念功——“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没有被念诵一样。

                因此且仅因此,如一群人如果想成为一群穆斯林,或组成一个穆斯林的社群,或实行伊斯兰的生活之道,最后形成一个穆斯林的社会的时候,他们必须把这样的观念不打折扣的当做成事的前提,否则是不可能成事的。原因就是伊斯兰的第一原则就是“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这一条的上下阕都是必须被遵守的。

                因此,在考虑建设一个伊斯兰的社会系统并组织一个穆斯林的社群的时候,首要且必要的任务就是清洁人们的心灵,将其从崇奉非主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只有当人心灵洁净的时候,他们才会集合起来形成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的人的祈求、观念、信仰、律法等等都只是为了神而非别的什么而设的时候,一个穆斯林社会才能形成。如果一个人想过伊斯兰的生活,他就会加入这个群体,他的崇拜和个人戒律也都只会被神清洁。也就是说,这句话“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在他的身上具现化了。

                这就是第一代穆斯林是如何形成并最后组成了第一个穆斯林社会的,所以任何一个穆斯林群体也必将因此而形成,而任何一个穆斯林社会也将因此而组成。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只有在其个人和群体拒绝向除了神之外的任何东西臣服时——不管是用神的名义还是不用——并只臣服于那位至高无二的神,只把自己的性命和生活都寄托于这种臣服时才能形成。当这个新的社群从贾西利叶社会中诞生时,他们会立即用这种新的信仰抗衡贾西利叶的影响,并用这种新的信仰指导自己的生活。他们也就具现化了这句话“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旧的贾西利叶社会可能会被新的伊斯兰社会吸收,也可能不会。如果不会的话,它可能跟伊斯兰社会和平相处或者开战。然而,历史告诉我们贾西利叶社会往往是选择跟伊斯兰开战而不是和平相处的。当一开始伊斯兰只有几位先锋的时候,只有几个人的时候,只有一小群人的时候,甚至最后都已经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群的时候。贾西利叶都选择了对抗。从诺亚到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时都没有改变。所以每一次伊斯兰的呼唤都不缺贾西利叶对抗的原因。

                因此不证自明的是,穆斯林除非能够获得有效的力量去对抗贾西利叶社会,否则他们不可能形成社群并存在下去。这种力量必须是全方位的,意思是说,他们必须有有力的信仰和观念,有力的训练和道德观,有力的组织和维持一个社会的能力以及有力的物质力量。即便他们不是为了统治他人而要拥有这些,也必须是为了能够抵抗贾西利叶社会的侵袭而要拥有这些。

                但是,何为贾西利叶社会呢?伊斯兰要对抗的是何种观念呢?

                所有跟穆斯林社会不一致的都是贾西利叶社会,如果下一个更准确的定义的话,在信仰和意识上,在律法和尊奉上不向神臣服,或不只臣服于神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

                根据这个定义,一切存在于当今世界上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

                共产党社会就是一个贾西利叶社会,首先,它否认至高的神的存在,而且他相信宇宙是由“物质”(Matter)或者“自然”(Nature)创造的,而所有人的行为和行为的历史都是由“经济”或者“生产资料”创造的;其次,他们的生活之道都是基于服从党而不是神。证据就是在所有共产国家中都是由共产党全权控制和领导的。这种意识形态把人的基本需求和动物等同起来,例如什么食物和饮水、衣服、住所和性。它剥夺了人的精神需求,而人的精神需求是区分人与动物之间最基本的条件。人的精神需求最主要的就是信神并有采信和宣扬这一信仰的自由。它同时还剥夺了人表达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自由,这是人的另一个独特特征。人的个体性有很多的表现方面,例如私有财产,选择工作和完成某工作的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它也有很多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使人和动物与机器都截然不同。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共产党系统让人退化成了动物,甚至是机器。

                所有拜偶像的社会(Idolatrous societies)也是贾西利叶社会。这种社会的典型有印度、日本、菲律宾和非洲。他们的贾西利叶特征首先在于他们崇奉伪神(other gods besides god)或神不是他们唯一的崇奉对象。其次,他们以这种伪神信仰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复杂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由一堆牧师、术士、法师、国家的长老或者世俗机构建立起来的,而这些法律都对神的律法置若罔闻。这些法律把绝对的权力给了国家、政党或者其他的什么基础。尽管绝对权力只属于神,而只有神的先知得到了它的授权去昭示。

                所有的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他们扭曲了他们最初的信仰,把神的属性归到了别的东西上。然后创造出很多形式的谬论表达出来,例如什么圣子论(sonship of god)和三位一体(trinity)。某些时候则以实际上已经远离了神的真义的神学理念表达出来。

                “犹太人说以斯拉乃是神子,基督徒说弥赛亚乃是神子。这都非他们的意思,使得在他们先前的诸人都不信了,神将惩罚他们,乃因他们进了歧途。”(9:30)

                “他们拒绝真理,这般称道“神乃是三位中的第三位”。而事实上,神是为一神,如果他们不弃绝他们所说的,他们中的不信者将得到痛苦的惩罚。”(5:73)

                “犹太人说道:神的手用它能做的来限制,限制即是他的手,而他将受他所说的咒诅。的确,他的手是广大的,他想多大便有多大。”(5:64)

                “犹太人和基督徒说:我们是神的孩子,他私我们。问道。那为何他又因你的冒犯而惩罚你呢?事实上,你们只是俗人,和他人无二。”(5:64)

                这些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因为他们的崇拜形式、他们的习俗和规矩都是源于错误和扭曲的信仰。因为他们的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不是建立在唯独崇神上。他们即不接受神的规矩,又不把神的命令当做唯一的合法法源。相反的,他们建立起一由人组成的议会,而这议会有着绝对权力可以立法。事实上这是对独属于神的权力的篡夺。在审判日来临时,古兰将把他们和他人分开,只因为他们给了牧师和拉比们权力,使其可以为所欲为的修改法律。

                “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们奉为等同于神的主,如弥赛亚,玛丽的儿子;他们被命令去崇奉一神,但是除了他以外没有别的神!荣耀只归于他,而非附属于他的存在!”(5:31)

                这些人其实并没有把牧师和拉比看作是神圣的,也并不崇奉他们,但是这些人赋予他们权力,尊奉他们的法律,而这是神所不准的。如果在当时,古兰称呼他们是尊奉那依附于神者或者拒绝真理者,那么现在我们也应该这样称呼他们。因为今日虽然权力并不是在拉比和牧师手中,但是确是在一个被他们选出来的个人手里。

                最后,现存的这个所谓的“穆斯林社会”也是一个贾西利叶社会。

                我们区分贾西利叶社会并不只是依照这样的原则即:他们信仰除了神以外的东西或者他们崇奉其他非主,而且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之道不是建立在独崇神明之上。尽管他们相信神的统一性,但是他们还是委任其他非神的事物,授权给他们,并从这权力上建筑他们的制度,他们的传统和习俗,他们的法律,他们的价值观和标准以及几乎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至高的神曾经这样说过统治者

                “所有不按神的启示来判断事物的人都是不信者”它这样评论统治(5:44)“”

                “当你被命令去拒绝那些在你之前降临的和降临于你的,来诱导你去奉偶像而非去争论的一干人的时候,你能说你看不见他们吗?”(4:65)

                “当然不是了,因为汝主之意:除非他们停止争论而听命于你的判断,除非他们对你的裁决不怀任何反感而是五体投地彻底降服,否则他们都只是不信者而已”(4:65)

                神已经给犹太人和基督徒定了性,他们都犯了希尔克,因此他们是无信者,因为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当做主来崇敬并且给他们权力和特权。而今日这些所谓的“穆斯林”们,本质上跟他们也并无什么差别。犹太人和基督徒犯的乃是希尔克,因为他们说稣哥是神的儿子,并因此崇拜他。这种做法是彻头彻尾的对独一神的反乱,所以也是彻头彻尾的对神所描绘的生活之道和“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一信条的背叛。

                在当今的这些穆斯林社会里,有些社会公开大讲什么“世俗主义”,并借此否定他们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有些社会则口头上尊重宗教,现实中则完全扔到一旁。他们说他们不相信那“不可见”(Unseen)的事物,只想在“科学”的基础上建设他们的社会制度,这就好像是说这“不可见”跟“科学”是相抵触的事物!这种讲法其实是无知的,因此这么讲的人也是无知之徒。还有些社会则把立法的权力给了其他非神的事物,他们随心所欲的立法,然后说道:“这是神颁布的沙利亚”。这些社会实际上只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全都不把他们的社会建筑在这一原则上——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Submission to God alone)

                所以在解释了以上的内容后,伊斯兰和所有的贾西利叶社会之间的关系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伊斯兰认为现今所有的这些社会都是非伊斯兰的和非法的。

                伊斯兰不是这些社会所用的标签和定义所形容的;因为这些社会都不是独向神彻底服从的。所以这些社会和曾经的多神教社会有着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贾西利叶的。

                现状我们要讨论从这一章的最后一个论点,而这个论点是讨论这个问题——以现实的人类社会为前提下,何种主张是伊斯兰当采用的——无论是今日,明日还是遥远的未来。在我们论述穆斯林社会的本质时,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总得来说就是一个穆斯林社会必须把社会中的一切决策都建构在这个原则上即独向神彻底服从。

                在定义了这个前提后,我们现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那一种人类的生活应基于那一种原则?是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呢,还是什么人造的系统?

                伊斯兰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明确而又斩钉截铁的:所有人类的生活必须基于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这是唯一的原则。如果这个原则是缺失的,那么伊斯兰的第一功——“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是不成立或无影响的。如果这个原则不被彻底的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那么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这条原则“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也是不能实现的。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而且伊斯兰会这么问:“是你知道的更多,还是神知道的更多?”然后便答“当然是神,而你一无所知”和“你只懂的很少的一点知识(真实)”

                那个全知的,那个创造了人类,那个维持着世界的必然是统治者,而它的宗教必然是生活的正道,而人只能去到它那里寻求指引。而那些人造的理论和宗教,都只是扭曲的或落后的,因为他们都是建构在人的知识上,而人是无知或者只有一点真知的。

                神的宗教不是迷幻的,它的生活之道也不是可以改动的,因为宣扬信仰的下半阙“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已经很清楚的限制住它了。这句话很清楚的申明了原则只能来自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如果原则们都已经在他所传的古兰中申明了,那么这世界上的决策就没有立基台哈德的位置。如果古兰里面没有清楚的阐述,立基台哈德才能用作决策的依据。而这依据也必须符合神的宗教的原则,而不是符合什么人的欲望和观点。

                “如果你对什么东西有不同的观点,就用神和他的信使去套它”(4:59)

                立基台哈德的原则和相关推理是很知名的了,但是对这个原则的衡量不能宽泛和模糊。除非一个人声称神是唯一的立法者,声称权力只来源于神而不是什么个人、政党或者国家,并且他还深入的钻研了圣书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的教诲,否则不许这个人以神的法律的名义来制定法律。而且这种制定法律的权力也不能交给一个或者一群自命为奉神谕的人,例如在欧洲,有所谓的教会来干这件事。在伊斯兰里是没有教会的,除了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之外没有人可以直呼神名。这是被沙利亚圣法所明令禁止的。

                “阿尔丁—伊利瓦齐”是一个词不合意导致经常被误解的短句而且经常被用在错误的地方上。诚然,这个宗教是为了生活的,但是为了那种生活呢?答案是这个宗教只是为了建筑在它所有的原则上,并奉行根据这个原则发展出的主张的生活。这种生活是与人类本性最为和谐的,也是最能满足人的一切需要的。因为人的需要是被他的造主所知所了解的。

                “难道它创造的造物,它会不了解?它是全识的,也是全感的。”(67:14)

                宗教的功能并不是正当化某种生活,也不是让什么领导和权力者用来引为权力的来源。宗教是提供一种标准,确立何为正,何为错。如果一种生活方式是反对宗教的,那么宗教的这个职能就会消失。这就是伊斯兰所称的这种“有宗教才算是生活”的真正意义。

                或许有人要问了:“对于人来说,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办成事,那不都是好的吗?”但是我们要再一次的提出那个伊斯兰的问题和答案,即:“谁知道的多?你还是神?”和“当然是神,而你是无知的。”

                对于人真正有利的圣法乃是由神颁布,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传给我们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人觉得能成事儿就好,而不管是不是跟神的圣法抵触的,那么首先他们就等于被他们的想法给骗了。

                “他们为自己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思索,即便是那维持者的指引已经送到了门前。难道无论是什么所欲的,人都应当有吗?须知神是起先的,也必是终末。”(53:23-25)

                而且,这是不信者的想法。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不可能一面说他是这宗教的信徒或是学者,又一面说着反对神的立法的言论。不管他本心如何,这么做一分一秒都是不行的。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第六章:独一之法

                  伊斯兰是在一个原则上建设其信仰,指挥其行动的,就是彻底向神投降。它的信仰,崇拜方式和生活信条都是基于对神的绝对服从,并在现实中将其解释为除神以外别无他圣。而生活信条的细节则都源于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的身体力行,还有在事实上承认穆罕默德是神的信使

                  伊斯兰是在这些信条上建设它整个结构的,并以此来创建它的体系和它的特征。当伊斯兰用这样的方式来建设其结构时,它就有了一个和其他已被人所知的体系所迥异而又十分独特的地位。伊斯兰是和宇宙大法相和谐的,即那不止维持人类的存在的,更是运转整个宇宙的根本大法。

                  根据伊斯兰的观念来看,全宇宙都是神创造的。宇宙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神想要它存在而已。神还为宇宙定了天生大法,而这大法自洽圆融,配合和谐:“当我们想要让什么成真,我们就说‘成了’,它就成了。”(16:40)

                  它创造一切,而它也衡量一切,使其归其正位(25:2)

                  在宇宙的背后,是有某种意志管辖它,某种力量在运转它,某种法律在规范它。这个力量在保持宇宙各部分之间的平衡,控制其运转。这样在这个系统里各部分之间不会相互冲突或者起震荡,事物也因此会有序发生,而不会突然停止或陷入混乱里。这样的情况只要神想让它持续,它就会持续。因此整个宇宙都臣服于神的意志,神的力量和神的权力。如果说突然有那么一刻,可以不臣服于神意,不尊神法,那是不可能的。正因为这种服从和降服,宇宙才得以和谐运转,破坏,流散和纷乱不经神之准许则不生于宇宙中。

                  “的确,神就是你的维护者,它分六阶段建起那天堂和大地,随后使他自己为主宰。它使那黑夜盖过白天,又使白天紧随黑夜。日月群星皆随其命。创造与生杀皆出于它。神即光荣,因其维持世界。” (7:54)

                  人是这宇宙的一部分,因此管辖人性之法和管辖宇宙之法相通。神既然创造宇宙,自然也创造人。人的身体本为尘土所化,而神又给予了他一系列特征,而使其出于尘土而又异于尘土。神以同样的衡量来化人。即使其身体机能和其他造物一样,非自愿的顺服着相同的宇宙之法。人首先是神意所造,其次才是父母之力。父母自然可以结合,然而却不能把一个什么细胞变成一个人。人之所以能出生,乃是因为出自于神的出生之需和发展之需。人出生所吸乃神意所造之空气;人之感觉和理解力,如痛彻之经历,饥渴和食饮等等等等,简而言之,人存活之一切皆是受神造大法所定,而人对此别无选择之权。在这个方面,人和其他的神在这宇宙中所造之活物或死物并无区别,世上之一切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于神意和神定大法。

                  它乃是宇宙和人的创造者,它世人臣服于统管宇宙的大法,因此它为此而定沙利亚。如果人服从于它定的大法,那人的生命将和其天性共生于和谐中。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沙利亚乃是管理包含人之物理和生理各方面之宇宙的大法的一部分。

                  任何神所语的,无论是指示还是禁令,承诺还是劝告,规定还是指引,都是宇宙大法之一部分。因此也必然和任何种类的法律,甚至是“自然规律”一样真实和准确。神为宇宙所定之大法也必然是永久有效的,因为这是神在创世之初为这宇宙所定下的。

                  因此沙利亚,作为神给人来组织其生活的东西,也是宇宙大法的一部分。因为它和宇宙相关联,并和其和谐共存。因此人必须遵从沙利亚,从而使其生活和全宇宙相和谐。不止如此,唯有遵从沙利亚,管辖人物质生存之自然定律和管辖人意志之道德之法才能和谐的相辅相成。唯有遵从沙利亚,人的个性,内在与外在之间才能相互交合,而为混元一体。

                  人是不可能理解宇宙的一切定律的,也不可能理解整个系统的统一性;人甚至无法理解何为神治人之法,行事更无法从神治人之法中偏离哪怕头发丝那么宽。正因此人是不能为一种和宇宙完全和谐共存的生活之道制定法规的,甚至连制定一部能使人的物质需求和外部行为相和谐的法规都做不出来。因为能做出这种法规的,只有造那宇宙和人的造物主。造物主控制宇宙万物和人间一切,因此它可以随它之意来制定一部普世通用的法规。

                  为了和谐而服从于神的沙利亚是必然的,其重要性甚至强于伊斯兰信仰。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除非彻底向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所授之法彻底投降,在行动上体现出万物非主,只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个信条。否则绝不是真的穆斯林。

                  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大法之间的完全和谐,乃是人类的大幸事,也是唯一能保证人的生活不至堕落之法。人只有在这个状态下,因其遵守宇宙的法则和运动,所以才能实现人和人的和平,也才能实现人和宇宙的和平。与此同时,他们思想也获得了安宁,如他们的行动也都出于真正的自然的需求一样,思想和行动之间也再无抵触。因此,神的沙利亚用简单的方法把人的外部行为和内心本性融合统一了起来,而当人的行为和他的天性融合起来,人和人之间就会自发的产生平和与协作,因为他们都生活在一个系统里,都是这大系统中的一份子。

                  此时,赐福就将降临全人类,因为这条道乃是一条获取自然之奥秘,匿隐之力量和宇宙之惠赐之捷径。人可以使用这些赐福,在神的沙利亚的指引下,以既无冲突也无竞争的方式惠及全人类。

                  和神的沙利亚相对的就是人的奇想:

                  “若真理随着他们的想法来,这天地,乃至附着的一切,都定是要腐了(23:71)”

                  从这一段中我们可以得知真理有且只有一个。这是这宗教的基础,天与人的观念都是建筑在这基础上的,此世和彼世的一切则建于天人观上,神和人的责任论则建于此世彼世观上,神可对人行赏罚的理论则建于责任论上,而人只能被神所裁判的道理则源于这赏罚理论。真理是不可分割的,乃是神为宇宙所定的来管辖万物的大法的正名。而世间存在的一切,或随之而动,或违之而罚。

                  “吾为汝携来一书,汝为此书之主旨。汝何不辩解?吾等已踏破千城,以新人易其旧民。其旧民畏吾等之伟力,吾等至则奔,不顾它对其所言“莫要跑,回汝之家,观那为汝所笑之浮华,你或要被质询呢”

                  “他们高喊到:‘苦也,今祸及我,我成那行恶的了。’他们不停哭号,直到吾等将其斩倒,从而静谧。吾等所职非是创天地及那所属之一切。吾等是顺它为乐,是从吾等中求它吗?非也。吾等撷真理以抗谬误,以真理征服谬误,看吾等之作为吧!谬误皆已洗清。而祸归于汝岂不是神意?因这天地间都是归于它的。而附着于它的既不可因敬拜它而自满,也不可因昼夜都要赞颂它而倦怠。必时行之(21:10-20)

                  人的本性生于真理之上,因此必能觉悟真理。人之外形和体态,身内组织,皆出于宇宙,而这事实可以提醒他宇宙乃建构于真理之上。真理即宇宙之本,而以相关核心大法以维持。因此,宇宙乃是恒定,各部分各安其位。它并非随机而动,无序而行。它的每一步都是经通盘考虑而动的,而不是随着人的异想天开而动的。因此它的运动必然很顺利,且是精准、详尽,并由前定的。一旦人隐其本性,随其所欲而行,悖离真理,遵循人以其思想所定之法而不尊神之教导,争斗则必生。一旦人不尊他真正的主人,而尊其他这宇宙中的东西,造反和悖逆则必兴。

                  当人和其本性相争,和宇宙相争,就必要以哪群,哪国,哪种族来分别人。自此天下之物,宇宙之力,皆不再用来为全人类取利,而只用来摧毁和折磨非我族类者矣。

                  以上所阐述之讨论,清楚说明以神之法管束大地之举,所为之目的并非彼世。此世和彼世乃是相辅相成,并非分立之两级。神定大法不止是联系调和这两世,而且可使人的生活与宇宙定律相和谐。因此,一旦人的生活和宇宙定律和谐了,这好处不但惠泽彼世,此世亦能受恩萌。只不过,最终的圆满是要到彼世才能完成的。

                  因此,在伊斯兰的观念中,宇宙观念,和人是宇宙一部分的观念,乃是基本的观念。这种观念从本质上来说,迥异于人间已知之任何观念。这也就是为何这种观念中含有某些他种观念里所不含有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这个观念,臣服于神的沙利亚乃是出于使人的生活和谐的渴求所造成之结果,因为这法运转于人之中和天地之中。而这种渴求则需要以这神定大法来掌管人间的万事,使其和宇宙定律相共鸣。它需要人向神投降,服从神定的世间万物,而不使这世间任何一人从属于另一人。

                  对于我们所讨论的这种对和谐的渴求,我们可以从易卜拉辛(愿安拉福佑于他)——穆斯林社群之父和尼姆鲁德(Nimrod)的谈话中获取教益。尼姆鲁德这人是个大僭主,自称对其下属臣民有着绝对的权力。不过他还没敢说他对天地群星也有权管辖。当先知易卜拉辛(愿安拉福佑于他)和他辩论到那有权管全宇宙的才是唯一有权管人间的,他顿时哑口无言:

                  “那以维护者为题而和易卜拉辛争辩的,神与他权力统管其民之人,汝尝闻其事乎?易卜拉辛云:‘吾主者,定人生死’。其人对曰:‘吾能定人生死’。易卜拉辛对曰:‘然也,但吾主亦使日升东方,汝可使其自西而升否?’不信者哑不能对。故神不指引行恶者。”(2:258)

                  “神之大,天地万物皆顺其意,亦皆终焉于其身。如此伟力,汝还欲自神之宗教之外,别寻他传乎?”(3:83)

                  • 家园 第七章:伊斯兰乃真正之文明

                    名词解释:

                    *克里斯汀-基勒(Christine Keeler):英国60年代名模,普罗富莫事件的女主角。本为英国某名餐厅中的服务员,通过在餐厅工作结识了一些权势人物。后被星探发掘,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道成名。其人生性风流,裙下之臣不乏显贵,其中包括了当时的英国国防大臣约翰-普罗富莫(John Profumo)和苏联驻英国大使馆海军武官伊万诺夫(Yevgeny Ivanov)。1961年7月初,基勒组织其情夫们聚会时,被军情五局情报人员渗透,导致其情史被透露给报界。当时因正逢冷战高峰,“苏联间谍”恐惧心理支配了整个英国社会,且报界和当时的麦克米兰的保守党政府正有梁子,结果在报界的引导下,基勒的情史引发大众的不受控的连环想象,进而引发了极大地社会波澜。英国下院因此宣布对普罗富莫进行调查,普罗富莫在听证会中撒谎称与基勒并无特别关系,但随后则坦白他和基勒的情史并递交辞呈。普罗富莫的撒谎行为极大地损害了麦克米兰政府的形象,并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坐实”了这个其实真假难辨的间谍丑闻,这导致保守党政府在1964年英国大选中败给工党政府。

                    ========以下是正文=========

                    伊斯兰只知道两种社会,伊斯兰的和贾西利叶的。伊斯兰社会的表征是遵守其信仰和生活之道,遵守其法律和组织的管辖,遵守其道德和方法论的教导。而贾西利叶社会的表征则是不遵守伊斯兰,比如不信其信仰和观念,不用其价值观或标准,不用其法律和规章,不在乎其道德和方法论。

                    一个伊斯兰社会,在于伊斯兰教法有没有地位,而不在于其社会成员是否自称是“穆斯林”,甚至不在于社会里是否有祈功,禁食或天课。一个有人开发出自己版本的对伊斯兰的解释,比如说什么“进步伊斯兰”并广为散步,而不尊神和它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的描述和解释的社会,就必然不是一个伊斯兰社会。

                    贾西利叶社会有很多种形态,但它们全都是远离神圣启示的无知社会。

                    有些时候它会用这种形态,即否认神的信仰,以所谓的唯物主义思潮来解释人类历史,它的体制是“科学社会主义”的。

                    有些时候它会用这种形态,即不否认神的存在,但认为神只是天国的管辖者,对于此世并无管辖权。在这种形态下的人生里,沙利亚和神所启示和阐述的,那永远正确和不可更变的价值观全无价值。在这样的社会里,人是允许去清真寺,教堂或圣所的。但是这个社会禁止人要求用沙利亚管辖他们的日常事务。因此,这样的社会是禁止神权的,神说的很清楚:

                    “它独为天地之主”(43:84)

                    根据此等行为,这样的社会是不尊神定之宗教和其阐释的。

                    “命唯神出,而它命你不得崇拜非它的。这才是生活正道”(12:40)

                    基于此,这样的社会也是一个贾西利叶社会,尽管它也称其信仰神明,并允许人在清真寺、教堂或圣所里拜神。

                    伊斯兰的社会,因其根正苗红,所以是唯一的文明社会,而贾西利叶社会,不管其是什么形态的,都是原始社会。这个真相是必须要解释解释的。

                    我曾经给我的一本要付印出版的书起名为《伊斯兰的文明社会》。但是在付印之前,我决定把“文明”这个词拿掉。由于这个改变,一个阿尔及利亚的作家(他拿法语写作)对此更变加以评论,称这个更变是出于这样一种心理,即出于为伊斯兰辩护的观点而做出改变。这个作家还故作遗憾,称这么讲确实不太成熟,然而却可以帮助我免于面对现实。

                    我原谅这个阿尔及利亚作家,因为以前的我曾确实持此类观点。在那时,我的思维过程他今日的思维过程是一样的。我曾遭遇过他今天所遭遇过的那种难关,即如何理解“文明”这个词。

                    直到今日,我也没有扔掉那些和我的伊斯兰观念和理解所相异的文化影响,这些文化影响已经入我思维甚深。而这些文化影响,来自于国外 —— 和我的伊斯兰智识相异 —— 这些影响还被直觉和观念所笼罩。西方的文明观曾是我的标准,它阻止我拥有清晰和深邃的视野。

                    然而,随后我看清了穆斯林社会是一个文明社会。因此“文明”这个词对于我书稿的题目来说就多余了。除非这会为这书的读者造成阅读上的障碍,使他经受过我思想上曾经受过的难关之外,不再需要再代以什么新的词汇上去。

                    所以问题来了,何为“文明”?让我们为你解释一下。

                    当一个社会只处于神权的管辖下,只服从神的法律的时候,这个社会里所有人都得到了免于侍奉他人的自由,而只有这时人是真正自由的。只有这种情况才称得上是“人类文明”,因为人类文明的基石乃是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享有真正的自由和完全的尊严。另一方面,在一个部分人是能制定法律的主宰,而部分人是服从他们的奴隶的社会里,就必然没有真正的自由,每个成员也都没有尊严。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立法这个词,不像某些人用以看待沙利亚的那样,并非法律专业的私产。立法要这样看,即生活之道,价值观,标准,习惯和传统都是立法的一部分,都可以影响人。如果一个社会里有一伙人,用生活之道,价值观,标准,习惯和传统来打造镣铐,再用这镣铐把他人绳捆索绑,这样的社会必然不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些人处在统治位置,其他人则被统治;因此这样的社会是一个落后的社会,在伊斯兰的词典里,这样的社会被叫做贾西利叶社会。

                    只有伊斯兰社会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权力独属于神;而人呢,则挣脱了服从于他人的镣铐,从此只服从于神,并因此获得了真正的和完整的自由这一人类文明的核心。在这个社会里,人的尊严和荣誉都根据神所启示的那样受到尊重。人变成了神在大地上的代理人,而他的位置甚至高于众天使。

                    在一个以源于一神的观念、信仰和生活之道为基础的社会里,人的尊严得到了最高的尊重,这里无人是他人的奴隶,不像在那些以其人的观念、信仰和生活之道为基础的社会里那样有人为主有人为奴。这两个社会中,在前者里,人的最高特质 —— 即灵魂和意识 —— 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而在后者中,即那些以肤色、种族和民族或类似标准划线定义人与人关系的国家,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一种束缚人思想的镣铐,进而无法使人最高贵的特质得以发展。一个人可能会对自己所属的肤色、种族或民族不感冒,但是他如果没有灵魂和理论,他就不能被称作是个人。而且,人无法改变他的肤色,种族,无法决定他生在那个地方或是那个民族,但他是可以改变他的信仰,观念和生活态度的。因此可以清楚地说,一个出于其成员的自由选择为基础而结成的社会,就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一个出于自由选择之外的东西为基础而结成的社会,以伊斯兰的术语来说,就是贾西利叶社会。

                    只有伊斯兰才有这个能力,能以信仰的坚实关系为基础来建构社会;在这个信仰的基础下,黑人、白人、红人和黄人,阿拉伯人、希腊人、波斯人和非洲人,地球上居住的所有民族都将变成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神是唯一的主和唯一受崇拜者。那些人的高贵特质得到最大发挥的人是最有荣耀的。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只受那造物主所定的法律,而非人定的法律的管制。

                    一个把“人性”当做最高价值,把“人”的高贵特质当做可荣耀的事物的社会乃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如果唯物主义,不管其以什么形态出现,被认为有着最高价值。那么不管它是用一种“理论”的面貌出现,例如马克思分子对历史的解释,还是以一种物质生产的形态出现,例如美国和欧洲做的那样。那么其他的人类价值就会被当做为满足唯物主义的祭品而被牺牲掉,而这样的社会就必然是一个落后的社会,用伊斯兰的术语来说,一个贾西利叶社会

                    文明的社会 —— 即伊斯兰社会 —— 不管是其理论还是其物质生产,都不会堕落成低下的拜物教水准。因为它思考我们所生存的这个宇宙,思考我们如何影响宇宙又如何受其影响,并在这个角度上思考物质。它只把物质生产看作是作为神在地上的代理人所拥有的一种支持。然而,在伊斯兰的社会里,物质满足并不是人的“特质”的表达这一至高价值的一部分 —— 自由和荣誉,家庭和其责任,道德和价值观和其他类似的东西,才是有至高价值的组成部分。而物质满足只是贾西利叶社会的至高价值。

                    如果一个社会,是建设于“人的价值”和“人的道德”上,并以此二者来统治社会,那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文明社会。人的价值和人的道德并不是什么神秘不可解的事物,并不是“可进步”和可更改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和不恒定的。而认为人的价值和人的道德是这样的事物的人都是一群以唯物主义解释历史的人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信徒。人的价值和人的道德来自于那些人的特质,而人的特质是用于把人和畜生相区别,且那些特性会使他高于畜生;不是像某些人所说那样价值和道德是会发展的,而人的特质和畜生相类。

                    当你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一条将一个个片段穿起来的永续而清晰的链条,不管是所谓不断地“进步”愿望还是科学界都无法将这链条抹杀。根据这个观点,道德标准是不由环境和条件的改变而决定的;它是一种超环境的,不受环境约束的固定的标准。不能说某些道德价值是“农业时代的”,而另一些是“工业时代的”,某些是“资本主义的”而另一些是“社会主义的”,某些是“有产者的”而另一些是“无产者的”。道德标准是独立于环境、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受其影响的;这些只是一些表面上东西。抛开表面看实质,我们能看到实际就是两种事物,一是“人的”道德和价值观,另一个是“畜生的”道德和价值观。以伊斯兰的术语来看,前者就是“伊斯兰的”道德和价值观,后者则是“贾西利叶的”道德和价值观。

                    事实上,伊斯兰建构了“人类”的价值观和道德 —— 即那人类的独有的,使其和畜生相区别开来的特质。无论在哪一个伊斯兰统治的社会,不管它是农业社会还是工业社会,游牧社会还是农耕社会,乡村社会还是城市社会,穷社会还是富社会,它都提供了这些人类的价值观和道德,用这些价值观和道德滋养和团结这个社会;它逐步发展了人的特质,并保卫人性不会堕落到畜生道里去。把人的价值观和畜生的特质所划开的方向就是趋向文明的方向,而相反的方向,不管其物质怎样繁茂,也都是趋向野蛮,堕落和贾西利叶的方向!

                    如果一个社会以家庭为其基本单位,而家庭中则以夫妻分工为基本,把抚育孩子当做家庭最重要的功能的话,这样的社会定是一个文明社会。在伊斯兰的生活中,这样的家庭提供了为新一代人发展和培育人类道德和价值观的环境;这样的道德和价值观是不能存在于家庭单位之外的。如果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性自由和私生子成为社会的基础,而男与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淫欲、激情和冲动,而家庭内的分工并不是基于家庭责任和抚育的话;如果女人的角色是以性感、风骚和轻佻为务;如果女人能免于其抚育孩子的基本责任;甚至如果女人不管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还是社会的要求,去从事像旅店、航运和航空公司的接待人员这样的工作,只因为社会对物质生产更重视,认为其比发展人的特质更有价值和更值得尊重,所以就把她的能力用于物质生产而非培育人类的话,这样的文明就必然是一个落后的文明,以伊斯兰的术语来说,就是一个贾西利叶文明。

                    家庭体系和两性关系,决定了社会的特征,定性了一个社会到底是落后的还是文明的,到底是贾西利叶的还是伊斯兰的。那些把物质欲求和畜生的道德看做是高大上的社会不能当做是文明的,即使这个社会在工业和科学上取得很大进展。这是唯一一个无缪的,能用来测量人类进步与否的衡量标准。

                    在所有的当代的贾西利叶社会里,“道德性”这个词是一个所用范围有限的词汇,任何把人和畜生区别开来的东西都不在其涵盖范围内。在这些社会里,非法的性关系,甚至同性恋,都不认为是不道德的。“伦理”这个词的意思只适用于经济事务上,或者有时被用于政治事务上,作为一个政治名词而被用来形容“政府的利益”。举例来说:英国社会之所以把克里斯汀-基勒*和英国大臣普罗富莫之间的丑闻当做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并不是因为两者之间的苟且之事;他们把这件事当做一件严重的事情是因为克里斯汀-基勒和俄国大使馆的海军武官有关系,而她的奸夫还因此作为内阁成员在英国国会里撒谎!而美国参议院近期也曝光了类似丑闻。参与这些间谍丑闻的英国人和美国人经常在俄国寻求庇护。这些丑事被认为不道德并不是因为它涉及错误的性关系,而在于其对国家秘密造成了威胁!

                    在贾西利叶社会里,作家、记者和编辑告诉那些结婚的和未婚的人性自由不是不道德的。然而,如果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只是出于肉欲需求的目的,而非出于心中爱慕自己的伴侣而相交合的话则是不道德的。如果妻子对丈夫的爱消失了,那么继续守贞就是一件错事。如果她接下来找到了另一个伴侣,则是件可贺的喜事。以这样的主题而作的故事汗牛充栋,报刊杂志,文章卡通都正儿八经的大肆宣传这种生活之道以引诱人来过这种生活。

                    从“人类”发展的观点来看,所有这样的社会都不是文明的,而是落后荒蛮的社会。

                    人类进步的线路,应该是摆脱畜生的欲望而提升到更高的价值观。为了控制畜生的欲望,一个进步的社会应该把能满足人的欲望的家庭体系当做是基石,让家庭为下一代的成长提供这样的进步的环境,从而使人类的文明得以延续,人的特质得以开花结果。显然的,一个想要让人性有完全的发展和发挥的机会,就要强力保卫家庭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就要控制畜生性,使家庭能免于受那些冲动和激情的影响,从而发挥作用完成其任务,另一方面,如果在一个社会里悖德的教导和有害的建议猖獗泛滥,性活动被认为是不归道德管辖,这样的社会里是很难让人性得到发展空间的。

                    因此,只有伊斯兰的价值观和道德,伊斯兰的教导和保证,才是对人有益的。它来自那恒久不变的,真正能对人类进步进行衡量的尺度,伊斯兰乃是真正的文明,而伊斯兰社会乃是真正的文明社会。

                    最终,当人不再受他人节制,而全心全意献身于神的事业,遵守神所启示的生活之道而排斥其他的,用神定的沙利亚来安排自己的生活而不守其他的法律,采取神所喜悦的道德价值和标准而拒斥其他的,才能说人作为神的代理人,在地上建立了神权。只有这样,当他研习了用来管理宇宙的大法,为了全人类的利益而使用它,当他以这大法对人这个神的代理所规定的代理责任为指导,来管理那隐藏于地下的资源,来开掘那些资源为工业提供食物和原材料,来使用他的技术和专业知识来发展不同的工业,当他以一个畏惧神明的人的身份和一个神的代理人的身份来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当道德的生活注入了他的灵魂,驱动他去追求物质的时候,只有这时一个人才能被称为是文明人,一个社会才能被称为是有着很高文明的社会。在古兰中有很多处,神提及了这样的社会,并指出了贾西利叶社会也是物质丰裕的。

                    “(呼德对他的人讲道)你为何在每个高地都立起纪念碑,或建筑宫室,好像你是不朽的一般。你对他人十分残暴。现在你畏惧神明并服从我了。你畏惧它因为它给了你所知的一切。它给你动物,孩子,花园和河流。而我害怕看到你受罚的那天。”(26:128-135)

                    “(萨利赫对他的人讲道)处于这些事物之中 —— 花园和喷泉,农田和果实累累的棕榈树能让你感觉安全?你如此熟练的在山中建起了房舍。所以畏惧神明并服从我吧,而不要遵守那挥霍浪费之建议,那些建议只会造成腐化,而不会昭示正道。”(26:146-152)

                    “所以,当他们忘却了那些被提醒要记住的事情时,我们就会把万物之门向其打开,任其取用。而当他们因其所得而欢喜时,我们会立即夺走一切给予。看那!他们陷入了大迷惑中,所以残余的行恶者就被打倒了,唯神可赞,因它是世界的养主”(6:43-44)

                    “当大地充满浮华,为虚饰所覆盖的时候,当其住民以为他们天下无敌的时候,我们就将依命行于暗夜和白昼,将大能施于其头上,我们将收割他们,如我们让他们生长出来一般”(10:24)

                    但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伊斯兰并不轻视物质进步和物质发明;事实上,在神定的生活之道里,它被认为是神赠的礼物。在古兰里我们可以发现神承诺如果人服从于它,就能得到回赐。

                    “(诺亚说道)我曾对人说‘求你的养主的谅解吧;唯它能原谅人,它能使那天下及时雨,富贵过三代,它能让你飞升天堂,享受那花园和独有的小溪。’”(71:10-12)

                    “那城镇里的居民,信神且畏神,故不管此世还是彼世,我等都要为其大发慈悲,然而这些人却不接受真理,这件事也必定得报。”(7:96)

                    但最重要的事情是这是基于工业被建立,而其创造的价值能被社会所用的事实上。而这社会是以追寻“人类文明”的特质为目的的。

                    因为伊斯兰社会的基础和其增长的本质,即那个使这个社群高于他人的事物,是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征的,因此它是不能扎根在某种解释贾西利叶社会的成就和成长的理论中的。伊斯兰社会由运动中生,而其内部也必然持续运动;它决定了一个个体在社团中的位置和职责并分派其角色和相关责任。

                    这创造了伊斯兰社团的运动,乃起源于人类之外,并不起源于这个世界。它的根源在于一种神给人类的信仰,在于一种神给人的对于宇宙,对于人类生存的历史,价值观和目的的独特观念,在于一种神启示给人反映这些观念的生活之道。因此这个运动的原动力并不来自人的思想,并不来自物质世界,而是来自,如我们之前说过的,来自于地球之外和人类之外;这是伊斯兰社会和其组织的第一独特特征。

                    事实上,这个运动的根源乃是一个既不在物质世界也出自于人的因素。这个因素,由神的意愿而形成,因此它既不能被任何人想象到,也不会被任何人思考到。而在这个因素形成开始之时,并未受任何人力影响。这个神圣的因素播种了伊斯兰运动的种子,并与此同时让人类准备行动 —— 准备让信士踏上求道之路,然后抵达那神圣的源泉。一旦有一个个体信了这种信仰,一个伊斯兰群体就形成了(或将要形成)。这个个体将不会满足于有这信仰,而是要传播它的讯息。这信仰的本质就是一个生机勃勃,精力充沛的运动。而这力量会点亮心灵,使他不会选择隐藏,而是选择公开出来并传播给他人。

                    当信徒的数目到了三个,信仰就告诉了他们:“现在你们是一个社群了,一个独特的伊斯兰社群,你们和这个不活在这个信仰里,不接受这个信仰的基本前提的贾西利叶社会截然不同。”这时候一个伊斯兰社会就出现了(事实上的)

                    然后三会变十,十会变百,百会变千,而千会变成一万二 —— 一个伊斯兰社会在增长,在建设。

                    在这个运动进行时,在贾西利叶社会里就已经开始了一场斗争。斗争的一方是新生的社会,这个社会有其信仰和观念,有其价值观和标准,其组织的存在能把其和贾西利叶社会区分开来,使伊斯兰社会能够吸收个体。这个运动,自它开始起,直到它增长并达到这个社会的永久存在的状态时,其整个过程会测试每个个体,根据他的能力,以伊斯兰的标准和考量来分配给他职责。这个社会能自动认识到他的能力,而不需要他来提出自己有什么能力;事实上,他的信仰和价值就会通过对他和他的社会所指派给他的职责而清楚暴露在那些给他职责的人面前。

                    这个运动是一个伊斯兰信仰和伊斯兰社会的本质而自然产生的事物,它不允许任何个体在它面前躲躲藏藏。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必须运动!这是他信仰的运动,他灵魂的运动,他所属社群的运动,他所在的这个社会结构的运动,他正在被贾西利叶包围,贾西利叶在他的思想里留有烙印,他周围也充满了贾西利叶的影响,直到最终审判的那天为止,斗争将持续不断,杰哈德永不停歇。

                    运动的跌宕起伏取决于运动中每个个体的位置和行为,而当个体和其行为相和谐时,这个社会的机制就可以健全。

                    这种开始和这种组织理论,是伊斯兰社会唯二的特征,是在其他社会的存在和结构中所没有的,从它的本质和形态,它的体制和体制的规范,都是相互对立统一的实体。所以任何非伊斯兰的社会理论是不能理解它的,它的本质是不能用任何非伊斯兰的方法来教导的,而其他非伊斯兰的体制的内容也是不能成为它的一部分的。

                    根据我们那对文明这个词的不变的定义,伊斯兰社会并不是一种遗物,只供我们用于历史学研究,而是当今世界的一种需求,和未来的希望。人类通过为这种高贵的文明而奋斗,通过让自己脱离那堕落的贾西利叶的庇护,可以让自己从今往后都得尊严。这一点无论对于工业和经济发达的国家来说,还是对不发达国家来说都是通用的。

                    在上文我们所述的那种定义为“人类当有”的价值观,除了伊斯兰文明时期之外,从未被人类所掌握过。我们同样要记住的是“伊斯兰文明”这个词,是来形容一种能把这种价值观视若至宝的文明,而不是那些虽然工业,经济和科学都取得了进步,然而人的价值观却遭到压抑的文明。

                    这些价值观不是完美的,但是是可行的,当人类正确的受到伊斯兰的教导并努力学习之的话就可达到。这些价值观适用于任何环境,不管产业和科学发展到了哪一层次,这些价值观永远正确;事实上,伊斯兰的教导鼓励物质丰裕和科学进步,就像它坚持人的角色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一般。

                    类似的,在那些工业和科学很落后的国家里,这些价值观也教导人不要对此漠然处之,而是要努力奋斗迎头赶上。有这样的价值观的文明不管是在哪里,处于什么环境中,都会获得发展。然而,它实际的表现并不是只有一种,而是随着社会所处的环境和所有的条件的不同,根据这些价值观的发展情况而有不同的表现。

                    伊斯兰社会,无论它的形态还是它的生活方式得广泛程度,都不是一种固态的历史遗物。但是其存在和其文明都基于那些历史事实所指出的价值观。在这里,“历史上的”这个词在这里只表示这些价值观在人类特定历史时期时所表现出的特定形式。事实上,这些价值观因其本质,并不受特定历史时期所局限;这是源于神向人类启示的真理 —— 这真理高于人类,甚至高于整个宇宙。

                    伊斯兰文明可以在物质和组织结构的形态上多姿多彩,但是它的原则和价值观则是恒久不变的。其原则为:唯崇拜主,以信主的独一性为人间一切关系的基础,认为人的人性高于物质事物,想要发展人的价值并抑制动物的欲望,尊重家庭,根据主的启示和指引而作为主在地球上的代表而行事,用主的法律 —— 沙利亚来规范所有事务,并遵守主所描述的生活之道。

                    伊斯兰文明的各种形态,建构在这些固定的原则上,既依靠各个阶段的产业,经济或科学进步的水平来相辅,又推进产业,经济或科学的进步水平而相成。因此形态各异是必然的,这也证明了伊斯兰是灵活多变的,它可以进入任何体制内并根据其最终目的而修改这些体制;但是这种灵活多变仅仅是形容伊斯兰文明的外在的,它既不是说伊斯兰信仰,这个文明的根源也跟着变得“灵活多变”了,也不是说这信仰要从其他社会借鉴什么东西。因为不朝外界借鉴任何事物乃是这宗教的独特特征。另外,灵活多变和同流合污乃是两个意思,这一点不能弄混。

                    当伊斯兰来到中部非洲时,它让惯于裸的当地人穿上了衣服,使他们成为一个社会,让他们脱离了他们曾有的孤立状态,教会了他们为探寻物质资源而努力工作的乐趣。它让当地人打破了狭隘的部落和氏族圈子,进而结成了更大的伊斯兰社群,让他们停止崇拜那些异教神明而崇拜世界的造主。如果这不叫文明的话,什么又叫文明?这个文明利用了可用的资源,使之适合了这个环境。而当伊斯兰进入到其他环境中,它的文明也就会用另一种形态 —— 当然价值观是不变的 —— 一种能利用当地当地的资源而适合当地环境的形态。

                    因此,文明的发展,以伊斯兰的观点和论述来看,是不受那个特定的产业,经济和科学发展程度所限制的。无论这个文明在哪里建起来,它将使用全部的资源来发展它自身,而如果在一个资源匮乏的地方,它则可以自我生成,或为其增长和进步提供意义所在。但是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它的原则是不变化和恒久有效的。无论这样的一个伊斯兰社会在哪里存在,它的独特特质和其独特运动都将存在,并以此将它和其他所有贾西利叶社会所区分开来。

                    “主的洗礼?谁能比主洗的更好?”(2:138)

                    • 家园 第八章:伊斯兰的理念和文化

                      名词解释:

                      法尔德-阿尔-基发娅(Fard Al-Kifayah):意思是有效的,有用的义务(sufficient obligation)

                      哈迪斯(Hadith):即圣训

                      ========以下是正文=========

                      在第六章里面,我们已经说明了伊斯兰的第一信条的第一部分是人的生命仅奉献给神;这就是那句“拉—以利哈—依拉—安拉”的意思。第二部分是这种奉献只能由先知穆罕默德指引:“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这句话指出了这个真理。向神绝对服从表现在通过信仰而表现出的绝对顺从和实践它定的法律。对于穆斯林,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不可称为“神圣”,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不可受崇拜,任何神的造物都不可以给予“大权”和相关地位。在这一章里我们要解释崇拜、信仰和至高权力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将告诉你至高权力的真正意义和它跟文化之间有何关系。

                      在伊斯兰的观念中,神的大权并不单纯意味着一个人应该认为一切法律起源于神,并根据这个想法来判决事情。在伊斯兰中,“沙利亚”这个词并不只是一个法律术语,而且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所应守的原则。狭义的沙利亚,即沙利亚是一个法律术语,既不能反应沙利亚的真义,也不符合伊斯兰的观念。神定的沙利亚大法意思是一切由神所立,用以规定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大法;它包括信仰的原则,行政管理和法律的原则,道德和人类间相处的原则和知识的原则。

                      沙利亚包括伊斯兰的信仰和观念,还有根据这些信仰和观念而衍生出的关于神的一切一切,例如生活的本质,生活的表面和奥义为何,还有人的本质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何。同样的,它也包括政治、社会和经济事务还有它们应当遵循的原则,只有遵循它才能反映出确实是对神绝对服从了。它同样还包括法律事务(当代人把这部分称之为沙利亚,尽管在伊斯兰中沙利亚的真义和其截然不同),它用于社会的道德、方法、价值观和标准,根据人,人的行为和事件来判定其好坏。它同样用于其他方面,例如人文和科学的知识方面和原理方面。这些全部的源于神的指引都是必要的,就像在法律事物方面是需要神的指引一般。

                      我们曾讨论神权如何体现在政府和法律体制上的,对于道德,人之间的关系,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标准上也必须体现神权。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价值观和标准,道德和方法论都是基于社会所流行的信仰和观念的,因此他们和信仰同源,都是来自于神圣的源泉。

                      如果我们现在提出是时候转向伊斯兰,并同时转向神圣的源泉来寻求科学和人文的发展的话,这种提法听起来是十分陌生的,对普通人和伊斯兰的作家来说都是很难理解的。

                      有一本已经出版的书(此书名为《伊斯兰人文的原则》,由穆罕默德-库特卜著),讨论了人文的主题是什么。在此书中指出所有的人文都只是一种人的观念,信仰和直觉的反映;它们反映了生活中的某一画面或人的直觉中存在的世界。所有的事件并不只是伊斯兰的观念所辖,同样的,事实上也可以说,这种观念是穆斯林的创造力的一种激励。伊斯兰的宇宙观则阐述了人和这宇宙的其他部分,还有造物主之间的关系。它的基本主题是人的本质,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他生命的目的,他的作用,还有他生命的真实价值。这些全都包括在伊斯兰的观念中,这种观念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思考,而是真实鲜活的驱动力量,能够影响人的情感和行动。

                      简而言之,关于人文和文学的思想,和其与神圣指引之间的关系为何是需要更详细的讨论的,而且,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这种讨论无论对于受过教育的人,还是那些相信神权主要是体现在法律事务上的人来说,都会觉得很陌生。

                      一个穆斯林是不能向主以外的事物寻求关于信仰的事务、生活的观念、礼拜的行为、道德和人间事务、价值观和标准、经济和政治的根本原则和对于历史进程的理解等方方面面的指引的。因此,他的使命要求他应该从另一个信仰虔诚、有地位并敢于行动的穆斯林那里学习这些事情,这一点无可置疑。

                      然而,一个穆斯林可以去另一个穆斯林或者另一个非穆斯林那里去学习抽象的科学,例如化学、物理、生物、天文、医学、工学、农学、管理(仅限小事或技术性的)、技术、军学和类似的科学和人文;虽说一个基本原则是:当一个穆斯林社会实现了之后,这些领域的知识都会被自动掌握,因为科学和人文的发展对穆斯林来说是一项法尔德-阿尔-基发娅(它的意思是说,应有充足的人手来成为各个科学和人文领域的专家以满足群体的需求)。如果在一个穆斯林社会里没有一个适当的,能使科学和人文得以发展的氛围,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有罪的。但是直到以上的条件被满足之前,一个穆斯林只要不会造成他和他的宗教有别,那他是可以从另一个穆斯林或另一个非穆斯林那里学习这些东西,并在其指导下获得相关经验的。这一点在圣训是有的,“你需知你所为之事,其极致为何”。这些科学和穆斯林关于生命的基本观念、宇宙、人、创造人的目的、人的责任、人和物质世界的关系和人与造物主的关系都并无关联;这些科学也和用以规范个体和团体的生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规章并无关联,更和占社会统治地位的,用以打造社会形态的道德、做法、传统、习惯、价值观和标准并无关联。因此穆斯林向非穆斯林学习这些科学,是没有扭曲其信仰,导致其回到贾西利叶状态的危险的。

                      但是这些人类学术的阐述,不管它是由个人的结果还是集体努力的结果,它的理论都是和人类的本质与历史的进程的各种理论所相关联的。同样的,对宇宙的源起和人类的诞生的解释是归玄学管的(玄学不是抽象意义的科学,例如化学、物理、天文、医学等等等等);因此其地位也是和那管理人的生活的法律事务、规则和规章相类的。它们都是间接的影响人的信仰;因此除了那些畏神而虔诚,知道关于这些事情只有神才能指引怎么办的穆斯林以外,一个穆斯林不准在这些事上向任何其他人学习解答。这么做的意义在于,一个穆斯林需要认识到,所有这些事务都和他的信仰相关联,而信仰要求他只向唯一的神和它的信使穆罕默德哪里求指引。

                      然而,一个穆斯林可以学习所有贾西利叶作者的思想和观点,学习这个并不是为了建设他自己的信仰和观念,而是为了知道贾西利叶是如何扭曲的,这样他就可以知道怎么使用纯正的伊斯兰信仰之光来纠正这种人造的扭曲,如何根据伊斯兰的教导来驳斥它们。

                      哲学、历史的阐述、心理学(除了那些不出于任何人意见的观察和实验结果)、伦理学、神学和相对应的宗教、社会学(除了那些统计结果和观察结果)—— 所有这些学术,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研究和发展都已经被贾西利叶的信仰和传统所污染。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学术无论是来明的还是来暗的,都在相互斗争。它们和任何宗教的根本相斗争,特别是和伊斯兰相斗争。

                      这些人类的知识和思想和物理、化学、医学、生物等等所不同 —— 后面提到的这些科学只要限于实验和实验结果层面,而不进阶到一种推理性的哲学就可认为两者是不同的。举例来说,达尔文的生物学脱离了观察层面,失去了道理和意义而变为一种意见表达,其旨在假定生命的源起和它的进化是可以不需要借助一种非这个世界的力量就可以办到的。

                      考虑到上述这些问题,来自养主的指引对于穆斯林来说是十分必要的。这种指向信仰和唯独对神绝对服从的指引,在上面这些问题上都是高于一切人的推理的,因为它太高明了,那些推理比起来简直就是谬论和奇谈。

                      有种说法叫“文化是人类的遗产”,而且它不受国家、民族或宗教的限制。这句话只有把“文化”这个词限于科学和技术上的情况下是对的 —— 只要我们不逾越过这些科学的界限而寻求玄学的解释,在哲学上探索人存在的目的和他的历史角色,甚至给予人文、文学和人的直觉以哲学上的解释。抛开这个释义的狭隘性,这个关于文化的提法是犹太人的一个阴谋,犹太人企图消灭一切限制,特别是信仰和宗教施加的限制,这样犹太人就可以渗透到全世界的政治实体里夺权,以实现他们的邪恶计划。这个计划的第一条就是高利贷,他们用利滚利的方法,目的是要让全人类的财富都落入犹太人的理财机构里。

                      然而,伊斯兰觉得 —— 除了那些抽象的科学和它们的实验 —— 只有两种文化存在;基于伊斯兰观念的伊斯兰文化,和在外表上可以表现成多种生活模式,但实质都是基于一条,即给予人的想法以神的地位,因此是非对错不依照神的指导来判断的贾西利叶文化。伊斯兰文化同时关注神学的和现实的一切事物,它的原则、方法论和特征可以保证所有文化活动的永续发展。

                      人们应该记住这点,即作为现代欧洲工业文化的驱动精神之实验方法论,并非源于欧洲,而是源于安达卢西亚的和东方的那些伊斯兰大学里。实验方法论是伊斯兰观念和其对物质世界的解释、其现象、其力量和其秘密所衍生出来的。之后,欧洲人引入了实验方法论,随后欧洲进入了一个科学复兴的年代,之后进而一步一步的抵达了伟大的科学高峰。与此同时,穆斯林世界逐步偏离了伊斯兰,导致科学运动陷入惰性,并在最终完全终结了。陷入这种惰性状态的原因有些是穆斯林社会内部的,有些则是外部的,比如穆斯林世界受到了基督徒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入侵。欧洲从经验科学的方法论上中去掉了伊斯兰信仰这个根本部分,随后,当欧洲开始反抗教会这个以神的名义压迫普通人的机关时,他们仍然只采用经验科学的部分,而不采用伊斯兰这个能使他们接受到神的启示的理论。

                      因此整个欧洲思想的基础变成了贾西利叶,并从此完全和伊斯兰的观念分道扬镳了,甚至这些思想开始和伊斯兰相敌对和相争斗。因此对于穆斯林来说,回归神的指引以学习伊斯兰的生活观是十分必要的 —— 他可以自学,也可以从另一个畏神的、虔诚的、信仰过硬的穆斯林那里学习。

                      伊斯兰有个提法叫“向有知识者求知吧”,这个提法是不对的,如果这些知识是涉及信仰、宗教、道德和价值观、习俗和习惯还有一切关于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知识,都是不能求的。

                      无疑,伊斯兰允许一个穆斯林向非穆斯林或者另一个不虔诚的穆斯林那里学习化学、物理、生物、天文、医学、工学、农学、管理或类似的技术性科学 —— 前提是如果他实在找不到一个畏神的穆斯林科学家来教这些学术。这是当下存在的一种临时现象,原因是穆斯林已经偏离了他们的宗教和他们的生活之道,已经忘掉了伊斯兰指定他们做神在地上的代理人,忘掉了他们有学习所有的科学,发展各种能力以使他们这个尊贵地位能名实相符的责任。但是伊斯兰并没有允许穆斯林从非伊斯兰的,或从非虔诚的,信仰和宗教知识都靠不住的人那里学习他们信仰的原则,他们观念的含义,古兰如何解释,圣训,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历史的哲学,他们社会的传统,他们的政府的立法,他们的政策的形态以及各种类似的知识。

                      写下这些文字的人,花了他整四十年的人生于读书和求知中,他已几乎穷尽人间知识了。他已经是某些方面的专家,对其他方面也因为个人兴趣而有所理解。而此时他转向了他信仰的源泉。他感到他迄今为止所读所学的一切东西,都无法和这源泉相媲美。他并不对之前为追求那些知识而花掉了四十年时间这个事情感到懊悔,正因为之前有这四十年问道,他才知道贾西利叶的本质,贾西利叶如何偏离,贾西利叶的错误和无知,还有贾西利叶的夸大、噪音与狂傲吹嘘。最后,他坚信穆斯林是不可能同时从这两个源泉里 —— 神圣指引之源泉和贾西利叶之源泉 —— 获得教益的

                      直到现在,这也不是我的个人意见;这是一个严肃的,需要某些人细思的意见,是一个当神圣的标准提供给我们一种方法来判断事物好坏时,穆斯林的意识能不能跟上的问题。这是神和它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的决定,而这是我们所依赖的。我们同样也要在方式方法上依赖它们,因为这是对一个信徒最适合的,而一切相反相违的决定也都依赖神和它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的决断。

                      至高的神曾经对基督徒和犹太人反对穆斯林的事情有过独一无二的指示:

                      “因为妒忌,所以很多有经人想让你背离你的信仰,转为不信者,即便他们实际知道何为真理。但是直到神作出决定之前要原谅和谅解他们,事实上,神大于一切”(2:109)

                      “除非你行他们的道,不然犹太人和基督徒定不喜你。他说:‘的确,神的指引乃是真的指引’。而如果你知道这个,你还去从他们的愿,则你就是反神的,而不再有帮手和朋友”(2:120)

                      “哦,那信道者!如你去追随有经人,他们会把你由信者变为不信者”(3:100)

                      根据哈菲兹-阿布-亚拉的记载,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曾说过:“不要向有经人问任何东西,他们不会指引你,事实上,他们自己也在愚迷中,如果你听他们的,你就会接受谬误而拒斥真理。指神为证,如果那摩西今日还活在这世上,他除了追随我之外别无他路。”。

                      在了解了神明对穆斯林的警告,知道了关于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设计为何之后,又陷入到幻觉中就太不明智了,例如当犹太人和基督徒讨论伊斯兰的信仰和伊斯兰的历史时,或是他们对穆斯林社会、穆斯林政治和经济提建议时,这些都是幻觉。即便他们可能是出于善意,或是把穆斯林的福祉当回事,或者只是为了寻求些别的建议和启迪而说这些。但是神已经把这些人讲的很清楚了,他们就是骗子,本质就是欺骗。

                      类似的,至高的神曾经说过: “他说‘的确,神的指引才是最真的指引’”,

                      这句话决定了每个穆斯林应该在神这里寻求关于每件事的指引,应该认为任何来自非神以外的指引都是错误的或基于短视的指引,在这一章里的这句话“的确,神的指引才是最真的指引”已经清晰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这句话只能这么理解,绝无模糊之处,也绝无其他解释。

                      对于那些忘却了念神,忘却了自己之所以在这世界上存在的目标的人,神曾下过一条决定性的指示,要求避开这等人。这条指示里说明了这等人沉迷于投机中 —— 穆斯林禁止追求投机 —— 这等人只知道此世上他所能见的一切,而没有真正的知识:

                      “躲开那些那些不守我们的纪念,不求任何来生回报的人,他的脑袋只能装下此生。你的养主完全知道谁在迷途,谁在正道上”(53:29-30)

                      “他们只知此世此生之事,而全不知彼世来生”(30:7)

                      一个对念神毫不上心,只把生命花在这辈子上的人 —— 今日所有的“科学家”都是这种人 —— 只能知道这辈子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此生的知识并不是真知,真知是一个穆斯林完全可以从那真知的所有者哪里求到的东西,因此穆斯林允许从他们身上学到的都只是一些实用性的技术。当穆斯林向他们学习这个时,要完全忽略掉他们所有的与心理和观念相关的解释。这些东西不是知识,例如在古兰这个章节中曾重复的赞赏这一点“有知者和无知者,两者平等吗?”有些人单拿出这一节来辩论,这是错误的。因为得看完这一节之后部分才能发现其所述的问题的答案。这部分是这么写的

                      “还是说他是那在夜间跪拜和站立,虔心膜拜的人,他敬畏彼世,希求他养主的仁慈吗?他说:‘有知者和无知者,两者平等吗?’事实上,想得多的人是要注意的。”(39:9)

                      因此只有这样的人,即在暗夜之中也保持虔心,以跪拜和站立来膜拜,敬畏彼世,希求他养主的仁慈的人才是真正有知识的人,因为根据章节的描述可知,他的知识是和至上的存在相联系的;因此可以说,知识就是能引导人趋向主,能让人念神的东西。而扭曲人的本质,使其拒绝神的东西则不是知识。

                      知识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信仰的践行,宗教义务和各种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的法律。它的范围广大,自然的法则和人作为神的代理人应该怎么对待万事万物都在知识的范围内。然而,任何不基于信仰的知识,根据古兰所记,真知的拥有者所叙的定义,都不能认为是知识,因此也不值得赞赏。在宇宙和自然法则的方面上,信仰和所有科学之间都是相辅相依的,不管是天文、生物、物理、化学还是地理都来自信仰。只要没有个人的见解和推理来干扰和来扭曲神定的观念,所有这些科学都会把人引向神。这种有干扰和扭曲的可悲情况已经存在于欧洲。事实上,欧洲历史上曾有过一个时间段,这个时间段里科学家和压迫性的教会之间相互仇视,势不两立。但不两立导致的结果是整个欧洲的科学运动变成了一个无神的运动。这个运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造成了深刻影响。事实上,它彻底改变了欧洲人的思想观念的特征。这种源自科学群体对教会的仇恨造成的影响并没有限于欧洲的教会和其信仰,而是滥觞到反对一切宗教,结果导致所有科学都开始反宗教,不管是思辨的哲学,还是实用或抽象的科学都和宗教划了界限。(关于这点,请看这本书《未来属于这个宗教》Al-Fisam Al-Nakad)

                      西方人的思考方式和所有的这些有着有毒影响的科学对所有宗教都带着敌意,其中对伊斯兰敌意尤甚。这种对伊斯兰的敌意多次起作用,驱动了大量周密计划过的反伊斯兰阴谋。其首要目标是撼动伊斯兰的信仰基础,其次则是渐渐瓦解穆斯林社会的结构。

                      如果我们无视这一点,依然依靠西方的思想,甚至用西方思想来教伊斯兰科学的话,那我们就是瞎到了极点了。事实上,当我们从西方之外找不到别的来源来学习纯粹的科学和技术的话,我们有责任保持警惕,有责任让这些科学不受哲学推理影响,因为这些哲学推理都是反宗教的,而且它们特别反伊斯兰。因此任何来自它们的影响都将显著地污染伊斯兰的纯洁性。

                      • 家园 第九章:穆斯林的国民性及其信仰

                        名词解释:

                        *大日伊斯兰(Dar-Ul-Islam):阿拉伯语,意思是伊斯兰之土,伊斯兰之家园或者和平地区。伊斯兰古典地政学概念。指完全受伊斯兰控制的地区。

                        *大日哈卜(Dar-Ul-Harb):阿拉伯语,意思是敌对之土,敌人家园或者战争地区。伊斯兰古典地政学概念,指不受伊斯兰控制,需要伊斯兰以武力夺取控制,进行清洗的地区。

                        *伊本-贾西尔(Ibn Jarir):指塔巴里(Muhammad ibn Jarir al-Tabari),中世纪著名伊斯兰史学家,宗教家和经学家。塔巴里斯坦(今里海南岸地区)出身,故以此为名。幼年有神童之名,后赴剌夷求学,师从中世纪化学第一人拉齐。后又在此进修了经学毕业。原来持沙斐仪派观点,后来自创门派。他学识精深,精善辩理。曾因和罕百里派文斗,斗的对方不敢当庭对辩而名声大噪。他一生游学不断,访问过叙利亚和两伊地区。后定居巴格达写作。最著名的著作是《先知们和国王们的历史》(Tarikh al-Rusul wa al-Muluk,史学界一般称为塔巴里史),该部编年史从洪荒时代起,到四大哈里发时代止,以40卷的浩繁长篇记下来前伊斯兰时期和早期伊斯兰时期几乎整个中东地区的历史,堪称是中东版的《史记》。在中东史学界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但塔巴里治史时对引用的材料不加审辩,导致所著书稿中怪力乱神之说辈出,损害了其作品史学价值。但是作为那个时代极其少数的,能够流传下来的,且能以历史学角度而非宗教学角度入手而成的成文文献。该书瑕不掩瑜,仍不失为中东古代史研究的必备材料。

                        ========以下是正文=========

                        在伊斯兰给人类新的价值观和标准,向其展示如何学习这些价值观和标准的时候,也必然同时向人类提供一种新形式的人与人的关系。伊斯兰是让人回归他的养主,那万物的起始和提供者,使他把他养主的指导作为其价值观和标准的唯一源泉。所有的人与人的关系都必出自于神,如人都是出自于神一般,并最后都归于神。

                        伊斯兰旨在建立那独一无二的,能把全体人团结在神之下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能被牢固的建立起来,那么其他种类的关系,比如基于血缘的和其他思想的关系都会被清除。

                        “你是找不到一个既相信主和彼世,又和神和它的先知的敌人称兄道弟的人的。不管彼此间是父子兄弟,同宗亲戚,敌人就是敌人。”(58:22)

                        这世界上只有一伙人是归属于神的,剩下的都是归于魔鬼和叛徒的。

                        “然后与那魔鬼的盟友征战,的确,魔鬼的策略实不入流”(3:78)

                        这世界上只有一条道是能接近神的,剩下的都是远离它的歧途。

                        “这是我的光明大道。然后沿着走下去,且不要走他途,那会把你导到别的道上去”(6:153)

                        对这世界上人的种种人生来说,只有一种人生是对的,这就是伊斯兰。而其他的人生都是贾西利叶的。

                        “他们欲在无知之时求问命数?对真虔信者来说,除神以外谁能给定命数?”(5:50)

                        对这世界上种种法律来说,只有一种是可以遵守的,这就是来自于神的沙利亚;其他的都是率性而为和一时冲动的产物。

                        “我们已将你带入神定之途,只管走下去吧。切莫受发自无知之人之欲望所误导”(45:18)

                        真理是独一,且无二的;其他的一切都是谬误。

                        “有他者能既别于谬误又别于真理吗?你想怎么选呢?”(10:32)

                        在这世界上上只有一种地方能被称作是大日伊斯兰*,在这个地方里伊斯兰的政权会建立起来,这个政权使用沙利亚为法源,故准确观察得到神权存在,而且在此地一切国政都由穆斯林彼此之间协商而定。而这世界其他地区都是大日哈卜*。而一个穆斯林和大日哈卜之地只能有两种关系,一种是签了协议的和平关系,另一种是开战。但即便是签了协议的国家,也不能认为是伊斯兰的家园。

                        “那些虔信的,并迁移的,为了神的事业出钱出力的人,和那些曾帮助和庇护这样的人的人,可互称保护者。而那些虔信却未曾迁移的,除非其迁移,否则尔等对其安全并无义务;但如果这些人想在宗教问题上向你求助,你有责任帮助他,除非有人挡在你和他之间,否则理应助他。不管你怎么做神都会知道。而不信者只能彼此间互助。如果你不这样做,世界上就会充满了压迫和争乱。那些虔信,并迁移,还以神的名义而战的人,还有那些为这些人提供了庇护和帮助的人,都是真的信徒。他们都必得宽免和厚赐。而那些之后接受了这信仰,迁移过来并和你并肩奋战的人,他们和你相同。”(8:72-75)

                        伊斯兰所带来的是最全面的指引和决定性的教导。它来到人世是为了提升人类,使其从大地、星球、血肉和骨头的束缚中解脱 —— 血肉和骨头和大地与星球一样是一种束缚。除了那以神所立的沙利亚所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与神的关系纽带的地方外,穆斯林别无祖国。除了他的信仰,即那个让他成为大日伊斯兰内的穆斯林群体之一份子的认同外,穆斯林别无民族。除了和自己一起信主,都和主建立起联系为纽带而使得彼此间联系起来的关系外,穆斯林别无亲属。

                        一个穆斯林和他的父母,兄弟,妻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人人都是先和主有关系,而彼此间血缘所构成的家庭关系乃是后于这个关系的。

                        “啊,人哪,感受你们的养主吧,它创那魂灵和其伴侣,而后二者又繁衍出千千万万的男女。感受你们的养主吧,它是你应祈求的,如你应敬那你所来的子宫一般。”(4:1)

                        然而,与主的关系并不等于要禁止一个穆斯林以精心和友善来对待父母,即便信仰不同,只要不加入伊斯兰敌人那一方也可以。然而,如果他们公开和伊斯兰的敌人结盟,那么一个穆斯林就要和其断绝血缘关系,并不再以友善对待他们。阿卜杜拉,阿卜杜拉-本-乌拜伊(Abdullah bin Ubayy)的儿子,在这方面给了我们一个绝好的范例。

                        伊本-贾西尔(Ibn Jarir)* 在伊本-宰德(Ibn Ziad)的要求下,记下一个先知呼叫阿卜杜拉-本-乌拜伊的儿子阿卜杜拉的事情。先知叫来阿卜杜拉,说道:“你知道你父亲说了什么吗?”阿卜杜拉回复到:“愿您宽免我父母,我父亲说了什么?”先知回复到:“他这么说‘要是我们从战斗中离开返回麦地那,那我们可作为荣耀者而抛弃那轻蔑者 ’”阿卜杜拉回复到:“啊,神的信使啊,指神为证,他说的是实话。您就是那荣耀者,而它就是那轻蔑者。啊,神的信使啊,麦地那人都知道,在您来麦地那之前,整个麦地那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听父亲话的人了。但是现在,如果我砍了他的头能够取悦神和它的先知的话,那就让我杀了他吧。”先知答道:“不必”。当穆斯林返回麦地那时,阿卜杜拉手持刀剑立于家门前,他将剑架在他父亲脖子上,告诉他:“你是说过要是我们从战斗中离开返回麦地那,那荣耀者将抛弃那轻蔑者对吧,指神为证,现在你知道你和神的信使之间谁是荣耀者了,指神为证,除非神和他的信使允许,你再不准进入麦地那,更不准让我来庇护你!” 伊本-乌拜伊闻讯大哭,当众哭喊两次,道:“哈兹拉吉(Khazraj)的人哪,你们看看吧,我的亲儿子不让我进我自己的家!”但是他儿子阿卜杜拉只是重复道除非先知允许,否则他绝不会让乌拜伊进入麦地那。由于乌拜伊悲声大作,引得很多人聚集观看。他们纷纷来劝阿卜杜拉,但他堵着门就是不动。于是有人跑去先知那里报告。先知闻讯后说道:“告诉阿卜杜拉,让他父亲回家吧”。当阿卜杜拉收到这消息后,他才对他父亲说:“因先知允许,你现在可以进家门了”。

                        当信仰的关系建立起来之后,不管信徒间是不是有血缘关系,他们都已经是兄弟了。至高的神对此说过:“的确,信徒间互称兄弟。”这是它所定的。它同样还说过:

                        “那些虔信的,并迁移的,为了神的事业出钱出力的人,和那些曾帮助和庇护这样的人的人,可互称保护者。”(8:72)

                        在这一章节中所说的这种保护关系,并不是只限于一代人的,而是会恩泽未来世代,是把未来世代和过去世代用一种神圣和永恒的,富于爱、忠诚和友善的关系连接了起来。

                        “那些在迁士们来麦地那之前就居住在哪里的信徒,在支援迁士时尽心竭力,并无怨恨,甚至支援的东西比他们自己的还好,即便信徒还很贫困,但仍不惜物力。事实上,他们是一群不贪图富贵的人。于是迁士们说道:‘我主啊,原谅我等和那些在我们之前就入教的兄弟吧,不要让我们的心中对那些虔信者有任何妄念吧。我主啊,你是至善至慈的’”(59:9-10)

                        至高的神曾在古兰中列了一些早期先知们的故事以警戒信徒。在不同的时代里,神的先知们都会点燃信仰之火,以此来引导信徒。

                        “而诺亚呼他的主,道:‘我主啊,我儿子当然是我的家人,而你只承诺真实,一切正义的裁决都出于您’。而它回道:‘那诺亚,他不是你的家人,他做了坏事。所以不要问那些你不懂的事情。我劝你不要行愚昧之行’。诺亚回道‘我主啊,您是我的庇护者,我不该问那我不懂的事情。如您不原谅我,不慈悲待我,我就必完蛋了。’”(11:45-47)

                        “当主让易卜拉辛遵这样的命令而行时,它说到:‘我将立你为人类之长。’他又说道:‘我的后代也受此恩萌吗?’它答道‘我的承诺不及于行恶者。’”(1:124)

                        “而当易卜拉辛说‘我主啊,让这里为和平之城,让其居民不乏水果,让其信主和末世!’它说到‘拒绝信我的,我可让他在这世上享乐,但最后他是必然要坠入火狱,受那不可言状之苦的。’”(2:126)

                        “当先知易卜拉辛看到他的父亲和他的人民坚持着他们的谬误时,他背离他们,说道:‘我要离开你和你所崇拜的非主的事物。我只拜我的养主,只愿我的养主不抛弃我。’”(19:48)

                        在易卜拉辛和他的人民的这个故事里,有些神高度强调的地方可以为信徒殷鉴。

                        “的确,易卜拉辛和他的友伴是你的榜样,他们曾对他们的人民说:‘对于你和你所崇拜那些非主的事物,我无话可说。我鄙弃他们。除非你改信唯一的主,否则从今往后你我之间只有永世之仇。’”(60:4)

                        当那些年轻勇敢的朋友们,即著名的洞中人们看到了他们的家庭和部落犯了同样的拒绝正确信仰的罪时,他们就将之完全抛弃了,并离开了他们的国家而奔向他们的造主,冀望能成为主的忠仆。

                        “他们是信主的年轻人,而我们在受启上强过他们。我们要给心灵以力量,使他们能理直气壮的说‘我主乃是天地之主。除我主外别无神明。如果我奉他者为主了,那我就是做了件可怕的事情。这些我的人奉了他者为主。为何他们不清楚的证明他们干了什么呢?而又有那种错误能比对抗主错的更甚的呢?因此,当你背弃他们,背弃他们所崇敬的非主,来洞中求庇护吧。汝主将大开慈悲之门,使你事事轻松愉悦。”(18:13-16)

                        诺亚的妻和拉特的妻,因为她们的信仰是不同的,所以最后都与她们的丈夫都分离了。

                        “神给了不信者一个范例,就是诺亚和拉特的妻。她俩都嫁给了神的忠仆;但是她俩都不走正道,所以无法承蒙神的恩典,结果到头来只得一句话‘你们俩,跟着队伍,下火狱去吧。’”(66:10)

                        而另一个范例则是法老的妻子

                        “神给了信者一个范例,就是法老的妻。她说道:‘看那,我主,在天堂中为我建造一座能近你的小屋吧,免我不受法老和其所为之牵连,从行谬者之中将我拯救吧。’”(66:11)

                        古兰中对于不同种类的人际关系都有范例可循。在诺亚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如何正确事父。在易卜拉辛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如何正确待子和如何正确奉公。在洞中人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如何正确对待亲戚、部落和家国。而在诺亚、拉特和法老的故事里,则可看到如何正确对待配偶。

                        在说完那些伟大先知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故事后,我们接下来看看中间的社团组织关系,比如早期穆斯林社团。我们发现在这社团里,与先知们相似相同的事情数不胜数。这个社团是因遵从主为信徒选定的神圣之道而形成的。当日常的关系破碎了 ——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和他人间的基本关系解体了之后 —— 来自同个家庭,同个部落的人就自动分成不同的几伙。至高的神曾带着赞许之意对信徒说:

                        “你是找不到一个既相信主和彼世,又和神和它的先知的敌人称兄道弟的人的。不管彼此间是父子兄弟,同宗亲戚,敌人就是敌人。信徒是一群全心为神的,让神来坚定其心灵,加固其信仰的人。他们将获得居住权,他们将住进那河流淌过的花园。神将对他喜悦,如他对神喜悦般。他们与神为一伙,而唯有神的这伙才能繁茂。”(58:22)

                        我们看到了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是怎么跟他的舅舅阿布-拉哈卜和他侄子阿布-贾赫断绝关系的,也看到了那些麦加来的迁士们在白德尔之战的前线上,如何与他们的家人和亲戚刀剑相向的,也看到了与此同时,迁士们是如何来自麦地那的帮助他们的人越加亲密的 —— 因为他们信仰相同。他们互称兄弟,亲密过于自己的血亲。一种新的穆斯林的弟兄关系就这样建立起来了,这关系里并不问弟兄是不是阿拉伯人。比如苏海卜是罗马来的,比拉是阿比西尼亚来的,萨勒曼是波斯来的,但他们仨都互为兄弟。彼此间并无部落式的门户之见。再无人问出自哪个氏族,再无人问来自哪个民族。而神的信使则如此评论他们:“把那些门户之见扔掉吧,那些都是愚蠢的。”还有“如有人以门户而谈,如有人为宗派而斗,如有人为党阀而死,这等人必不是我们中的一员。”

                        因此门户之见 —— 源自氏族的门户之见 —— 结束了;那些口号 —— 源自种族的口号 —— 不见了; 那些骄傲 —— 源自民族的骄傲 —— 消逝了。人的灵魂挣脱了血肉之束,国土之缚,飞升翱翔于天际间。从那天起,穆斯林的国度就不再是一片土地,而是大日伊斯兰。在这个国度里由信仰统治,由神的沙利亚治理,这是人当受庇护的国度,是人当保卫的国度,是人当为其奋战,为其扩张而殉道的国度。伊斯兰的国度是一个给予一切接受伊斯兰的沙利亚法,将其当作根本大法的人的庇护的地方,不管这人是穆斯林还是德希米。而在任何伊斯兰的沙里亚法不被执行或不为根本大法的地方,不管对穆斯林还是德希米来说都是大日哈卜。一个穆斯林必须时刻准备进攻这样的地方,不管这地方是不是他的出生地,是不是有他的亲属居住,是不是有他的财产存在或是不是有他的任何利益。

                        因此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曾挥师进攻麦加,尽管他生长于麦加,他的亲戚居住于麦加,他和他的友伴在麦加都有产有业(尽管他们选择迁移时抛弃了它们)。但是麦加的土地对他和他的追随者们来说,除非麦加投降,遵守沙利亚,否则并不是大日伊斯兰。

                        这样,且只有这样,才算是伊斯兰。伊斯兰不是嘴上说的话,不是生于什么伊斯兰国家,不是穆斯林父亲遗留给后辈的一种遗产。

                        “当然不是了,因为汝主之意:除非他们停止争论而听命于你的判断,除非他们对你的裁决不怀任何反感而是五体投地彻底降服”(4:65)

                        只有这样才是伊斯兰,只有这样才是大日伊斯兰 —— 不是土地,不是种族,不是氏族,不是部族,不是家庭。

                        伊斯兰把全人类此世的羁绊中解放出来,使其飞升上天。把人类从血缘关系的镣铐中解放出来 —— 生物意义上的镣铐 —— 使其能升天和天使并列。

                        穆斯林的家国,即那个他所生活和所保卫的,并不是一片土地。穆斯林的国民性,即那个用来确认他是谁的身份,不是由政府所定的那个国民身份。穆斯林的家庭,即那个他寻找慰藉和所保护的,不是基于血缘而成的。穆斯林的旗帜,即那个他所感到荣耀,所为之奉献生命的,不是一面国旗。穆斯林的胜利,即那个他所庆祝,用以谢神的,不是一场军事胜利。神对此曾这么说:

                        “当神之助力和胜利来到时,你会看到人们蜂拥而来,争相入教。他们个个欢天喜地,赞美神明,祈其恩典。事实上,它是悔罪的接纳者”(110:1-3)

                        唯有在信仰的旗帜下,而非其他旗帜下才会获得胜利;奋斗只能为了神,为了神的宗教和法律,为了保护大日伊斯兰这个至高者所描述的地方才有意义,而不是为了别的目的。除非是帮助家人对抗宗教迫害,否则为了土地、名声、国家和民族的荣耀,甚至是为了保护家人的奋斗都毫无意义。

                        只有为神而战的牺牲才能叫做荣耀的殉道,如果为了其他目的而死,则毫无荣誉可言

                        任何国家,如果它禁止穆斯林的信仰,或禁止他践行他的宗教,或禁止实行沙利亚,那么不管这地方是不是一个穆斯林或他的亲戚出生的地方,或是不是他投资行商的地方,这地方就是大日哈卜。而任何国家,当伊斯兰的信仰占统治地位,沙利亚被实际遵行的地方,就是大日伊斯兰。即便在这里可能穆斯林可能没有其家人或者亲戚住在这里,或也不在这里经商过或谋生过。

                        所谓祖国就是伊斯兰信仰,伊斯兰的生活之道和神的沙利亚所统治的地方;只有这样,“祖国”这个词才对一个人是有意义的。同样的,国民性就是指信仰和人生观,只有这种关系才配得上一个人付以尊严。

                        以家庭、部落、民族、种族、肤色和国家为基础结团而成的群体,一律都是人造的原始蛮子群体。这些贾西利叶的群体来自于一个人的精神价值尚处在极其愚昧和野蛮的年代。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把这些东西称之为“死物”,乃是人的精神所需要为之斗争的。

                        当犹太人宣称他们的种族和民族乃是神选的,称他们乃是天选之民时,至高的神否定了这一宣称,并称无论什么时代,那个种族或那个民族,除虔诚外别无其他评判标准。

                        “而他们说‘当个犹太人,或者基督徒,你就会受启。’他答道:‘非也:易卜拉辛之道,乃信仰精纯;且不拜其他非主之事或之物。’他又说:‘我等虔信主,信那一切降临到我头上的事物,一切降临到易卜拉辛、伊斯玛仪、以撒、雅库布和以色列人头上的,一切降临于摩西和尔萨,还有其他先知头上的一切事情都出于他们的养主。我们不觉得他们区别甚大,而且我们只尊奉它。因此如果有人像你一般信道,他就必受指引。如果他们弃之不顾,那他们就必愚蠢。然后主就会对你满意,而主乃是全识全知的。主的洗礼?谁能比主洗的更好?所以我们唯独拜主。’”(2:135-138)

                        真正的天选之民是穆斯林,他们抛弃了一切种族、国家、肤色、民族的差异而聚集在神的旗帜下。

                        “你是我为人类之利所创最优之群体,你知善弃恶,且虔信神明”(3:110)

                        这个群体的第一代人里,阿布伯克尔来自阿拉伯,比拉来自阿比西尼亚,苏海卜来自叙利亚,萨勒曼来自波斯,但他们因信仰而成为兄弟。接下来一代人情况也类似,信仰是他们的民族激情,大日伊斯兰是他们的家国,神是他们的统治者,而古兰是他们的宪法。

                        这种把“为了家国和民族”解释成这样的阐述,在一个人邀请别人踏上求道之路时是要深深的印在他的心中。他应该消除掉一切贾西利叶的影响,因为这影响会染污他的观念,使隐藏的希尔克渗入其中。为了家国的,为了种族和民族的,或者为了部族或物质利益的都是希尔克。至高的神在某一章中已经彻底讲过这个问题,它把信仰和其重任放于天平的一侧,而把这些希尔克式的观念放在另一侧,然后让人自己选择:

                        “它说:‘如果你把你的父兄子嗣,妻女亲戚,和你所望之财富,所保之产业并你所求慰藉之家园看的比神和它的信使更重要,并以这些为你奋斗之目标的话,那你还是等着神来审判你吧,神是不启示那反叛者的。’”(9:24)

                        伊斯兰的求道者不应该对贾西利叶的本质和伊斯兰的本质,不应该对大日哈卜特征和大日伊斯兰的特征有任何肤浅的疑虑。这种疑虑只会造成混乱。事实上,在一个伊斯兰不占统治地位,沙利亚不作唯一法源的地方,就根本没有伊斯兰可言;一个伊斯兰的生活之道不受全民遵守,伊斯兰法律没有践行的地方,就根本不能承认这里是大日伊斯兰。虔信之外唯有不信,伊斯兰之外唯有贾西利叶,真理之外也唯有谬误。

                        • 家园 第十章:长期之变革

                          当请一个人加入伊斯兰时,不管他是信徒还是非信徒,有一个事实是必须要铭记在心的,这事实是在历史上常常见到的伊斯兰的一个特征。伊斯兰是一种全面的人生观,其独特之处在于其和宇宙相关联。这种人生观所想之人生,和源于人生的方方面面,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一部分,有着独特的特征。这种人生观从根本上反对任何旧有的和新来的贾西利叶观念。也许从细节上来看,某些贾西利叶观念和伊斯兰是相同的,这是因为伊斯兰的独特性是可以衍生出很多原则的,但是伊斯兰的观念是和迄今为止人所熟悉的所有观念都不同的。

                          伊斯兰的第一个作用是:用它的观念来塑造人的生活,使人能在实际中践行这观念。然后在全世界上建立起来一个被神所描述过的体制。出于这个目标,神曾成立了穆斯林的国,把这个国当做是人类的行为垂范。至高的神如此说:

                          “你是我为人类之利所创最优之群体,你知善弃恶,且虔信神明”(3:110)

                          随后神又定义这群体的特征如下:

                          “这些人,当掌权建政,以能日常朝拜,缴扎卡特,享善良之乐,禁邪恶之行。”(22:41)

                          伊斯兰的功用中,既无和现下通行之贾西利叶观念相互妥协之处,亦无和贾西利叶体制共戴一天之意。这种情况不是在这世界第一次出现,也不是只有现代,未来之时才有的。贾西利叶,无论在什么时候,它都是贾西利叶。其本质就是不独崇唯一神,不尊神定的生活之道。它的体制和律法,规定和习俗,价值观标准都是来源于非神的事物的。从另一方面说,伊斯兰就是对神投降,它的作用就是让人远离贾西利叶而加入伊斯兰。

                          贾西利叶就是让人崇拜人。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人是统治者,有权为他人制定法律。这种做法是既不管这法是不是顺应神的指示,也不管这种权力是适用还是滥用

                          而在另一方面,伊斯兰是让人独崇拜神,并以神权为基础创造观念和信仰,制定法律、规章和价值观,从而将自己从侍奉神的下仆之中解放出来。这是伊斯兰最根本的本质,和它在这世界上最根本的角色。这一点非常重要,不管是让谁加入伊斯兰,不管这个人是信徒还是非信徒,都必须对他强调这个事情。

                          伊斯兰绝对不可能和贾西利叶的任何东西混同,无论是贾西利叶的观念,还是以此观念为基础而衍生的生活模式。伊斯兰和贾西利叶非此即彼。一种半是伊斯兰半是贾西利叶的情况是绝不能被伊斯兰所接受的。伊斯兰在这件事上的立场是很明确的,真理只有一个,绝不可能二分。如果不是正确的,就必然是错误的。所谓黑白相混并立的灰色状态这种事情是不可能产生的。令出于神,而出于他者就是贾西利叶的。要么神的沙利亚战胜,要么人的欲求战胜。

                          “决定谁对谁错在于神意,而不在于他们的意见。而且你要小心他们迷惑你的企图,这事儿只能决于神意”(5:49)

                          “请他们来吧,但要坚定的奉行那你所受的令,而不要随他们意欲而行”(42:15)

                          “如果他们不回答你,那他就是出于己意了。而一个人以己意对抗神的指示,还有误导能比此更甚的吗?的确,坏人不受神的指示”(28:50)

                          “我们已将你带入神定之途,只管走下去吧。切莫受发自无知之人之欲望所误导。与神相比,他们对你所示之事物全无价值。神是畏神者之友,如造孽者是不畏神者之友一般”(45:18)

                          “他们欲在无知之时求问命数?对真虔信者来说,除神以外谁能给定命数?”(5:50)

                          上面那些章节清楚的显示了只有两条路,而不存在第三道路。即要么降服于神和它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要么遵守贾西利叶。如果神定的大法不用来仲裁,那么自然就有某些偏拗的东西来仲裁。在至高的神的那清楚和明确指示前,既没有相反的东西,也没有理由能相混。

                          伊斯兰在此世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废黜贾西利叶对人类的统治,凭借己力夺取人类的领导权,强令全世界都遵守这不受时间考验的生活之道。这领导权是走正道的,其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利益和成功。所谓为了利益,是因为它会让人类回归他们的造主,所谓为了成功,是因为它会让人类和全宇宙相和谐。这领导权的本意,是提升人类的境界,达到神为人类选定的至高境界,从而从欲望的奴役中得自由。这个目的曾经由拉巴-本-阿慕尔解释过,他是向波斯军的总指挥鲁斯塔姆解释的。当时鲁斯塔姆问他:“ 你等因何来此?”他答道:“神派我们来,拯救那不想从于人而只想从于神的。把他们从狭隘的此世带往广阔的彼世,把他们他教的僭政中救出而使之服从伊斯兰的正义。”

                          伊斯兰不是来支持人的欲望的,人的欲望表达在方方面面,如其观念、体制、生活模式、习惯和传统。这种欲望表达在伊斯兰出现时和当代都很流行,且不分是东方还是西方。伊斯兰也不是来约束个人私欲的。伊斯兰是来消灭这些观念、法律、习俗和传统,并用一种新的人生观取而代之,以此来创建一个基于对造物主无条件服从的新社会。有些时候可以看到伊斯兰的某些部分和贾西利叶下生活的某些部分几乎相同。但是这些部分既不是贾西利叶的,也不是贾西利叶所创造的。这些可见的小方面的相似之处能存在完全是巧合。如两树之根虽像,然彼此全无干系。伊斯兰之树以神智播种,以神慧培育。而贾西利叶之树则只是人欲之土的产物。

                          “好土地能长好作物,坏土地只能长劣作物,这都是主的意欲”(7:58)

                          不管是古代的种类还是现代的种类,只要是贾西利叶就必然是邪恶腐化的。时代不同其外在可能不同,但是其根源都是一个样的。其根源就是人的欲望。人欲会让人无法脱离其无知和自恋。欲望经常被用来谋利,如谋群小之利,阶级之利,国家之利或种族之利。结果就是利益战胜了对正义、真理和良善的渴望。但是神所定的纯洁的大法能斩断这些根源,提供一个从未被人的无知、欲求和特定人群的逐利心所干预和影响的法律体系。

                          这就是神定的人生观和人造理论所产生的人生观之间的根本区别,因此想把这两样东西结合在一个体制下运行是不可能的。想建设一个半伊斯兰半贾西利叶的人生的想法是徒劳无功的。神绝不原谅任何把它和人混同起来的做法,也不会接受任何拿别的东西混进它启示的生活之道的做法。这两种做法在神的严重都是希尔克,因为两做法都是出自一类想法。

                          这个真理是需要坚定的和清晰的钉在我们的思想里面的,当我们向他人宣教伊斯兰的时候,要毫不犹豫的阐明此事。我们既不需要因此感到羞耻,也不能使人思想中有对此有任何怀疑。更不要等到他人觉得他们可以通过信了伊斯兰来完全改变他们的生活时再告诉他们此事。伊斯兰可以改变他们的人生观,进而完全改变他们的行为模式。当伊斯兰改变了他们时,他们的人生观会被提升,行为模式得到进步,从而更加接近那有尊严的人生,进而他们会获得超出其想象的赐福。贾西利叶模式下对他一切的影响都会迅速消失,除了其中某些因巧合而暗合伊斯兰的部分才得以留下。即便是这样,这些暗合部分也不会和原来一样,因为它出自伟大的伊斯兰之树,而不是出自他原来所崇的那邪恶的贾西利叶之树。而这两树是绝不相同的。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不会导致任何基于科学观察而成的知识遭丧失,事实上,这个过程反而是在这方面的一个极大的推动。

                          当我们召唤人加入伊斯兰时,我们有义务让新人了解这不是一个人造的宗教或意识形态,不是一个人造的体制 —— 那些体制有着不同的名字,旗号和物件 —— 它就是伊斯兰,别无他名。伊斯兰有着它独有的永恒个性,永恒观念和永恒模式。伊斯兰能保证人类所能得到的赐予,比其他人造体制能给予的多得多。伊斯兰是高贵的、纯洁的、正义的、美丽的。是源自于至高至大的神的。

                          当我们从这一点上理解了伊斯兰的本质后,我们就可以明白这种理解,在我们向他人展示伊斯兰的时候,可以带给我们自信、力量、怜悯和同情。说能给人带来自信,是因为他会知道他手握真理,而其他人都陷于谬误中。说能给人带来怜悯,是因为他知道如何解脱,而其他人都在受人间的苦。说能给人带来同情,是因为他知道最高的指示,而其他人都在迷途中徘徊。

                          我们不需要拿他们理解来说明伊斯兰,不需要来迎合他们的欲望和扭曲的观念。我们所做应该是直言不讳的告诉他们:“你正生活在无知之中,因此你是不洁的,而神想清洁你。你所遵循的习俗是肮脏的,而神想为你清洗掉。你现在的生活是低贱的,而神想提升你。你当下所处的情况是麻烦不断、郁闷低落和沉沦的,而神想让你得到解脱、富于慈悲和美好的情况里。伊斯兰将改变你的人生观,你的生活模式和你的价值观。它将带你飞升到另一种人生中,那种人生会让你感觉到你当下所过的人生实在不足为人道。它将展示给你另一种生活模式,那种生活模式会让你感觉到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生活模式,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它将介绍给你另一种价值观,那种价值观会让你觉得当今世界上通行的所有价值观,比起它来实在不值一瞥。而如果你现在正处境艰难,因而无法看到伊斯兰生活的真实一面,你的敌人们 —— 即这个宗教的敌人们 —— 正联合起来反对建设这种生活之道,反对它在现实中实践,那么让我们来为你展示这一面吧!感谢真主,那一面会透过我们那名为古兰的窗户,会通过我们的沙利亚,我们的历史,我们对于未来的观念而进入你心中,我们对此毫无怀疑!”

                          这才是我们应该对他人宣教伊斯兰时应取的方法。这会有效的,因为这就是伊斯兰第一次对人宣教时所采用的方法。这是已有的模式,因为当时不管是在阿拉伯半岛,波斯和罗马的省份,或者任何它去到的地方都这么做了。

                          伊斯兰宣教时,态度应该是站在高处俯视他人的态度,因为他们有真理,自然就比别人高等。然后要用极度的爱和友善来向他人宣教,因为他们有真理,自然该生这样的情绪。宣教时要讲话清楚明确,绝无模棱两可之处。因为他们有真理,自然该这样讲。绝对不能说这样的话,即他所讲的东西一点都不会碰触受众的人生观,行为模式,价值观和其他观念。绝对不能出于能使受众高兴的目的,而拿对方的体制和方法里的东西说这和伊斯兰是相似的,比如当代某些人,介绍伊斯兰的时候提出什么“伊斯兰民主”或“伊斯兰社会主义”,或者说什么当代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法律体系都不需要彻底改变,只需要加点伊斯兰成分进去就行。提出这些观点的目的无外乎是要迎合人的欲望罢了!

                          没错,这种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来自那环绕世界的贾西利叶的变化,对伊斯兰的改变是巨大和深远的。而真正的伊斯兰生活是和现有的一切贾西利叶式的生活,无论是古式的还是现代的,都是相敌对的。当今人类那种悲惨的生存状态,是绝对不能依靠对现有的体制和模式进行一些小修小补就能减轻的。如果不进行一次巨大而深远的变革—— 即将人的生活之道改为造物主所创的生活之道,让人所有的体制变为人的主宰所有的体制,让令从仆出,改为令从众仆之主而出的话,人类将永不能走出这个悲惨世界。

                          这就是真理 —— 即那个在我们脑中绝无疑虑,清楚明确,为我们所大声喊出的真理。

                          一开始,受众也许不喜欢这种宣教方法,他们可能会对其弃而不顾,可能会甚为恐惧。但是当伊斯兰第一次向人宣教的时候,人也是不喜欢这种观点,弃而不顾和满怀恐惧的。他们厌恶它,尤其当他们看到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批判他们的观点,嘲弄他们的神圣,否定他们的行为模式,质疑他们的习惯和习俗的时候,当他们看到穆罕默德为自己,和为少数跟随穆罕默德的信徒制定有别于他们的那种贾西利叶式的模式,价值观和习俗,而创造新的模式,价值观和习俗的时候,他们深感受伤。

                          然而之后发生什么了呢?尽管那真理初次看起来对他们十分陌生,而且他们曾逃离那真理 —— “如受惊之猴奔离狮子”(74:50-51),甚至他们还用他们的策略和力量来和其相争,在信真理者在麦加还比较弱势的时候就对其百般虐待,而在他们在麦地那强势的时候就跟其开战。但最后他们爱上了那真理。

                          当伊斯兰开始传道时,其所面对的情况和当今一样,并不对其有利。本就是未知的新东西,还有贾西利叶拒斥它。而且仅存在于麦加谷地,还被有权有势者所追捕。在当时,全世界都对伊斯兰十分陌生。那些强力和骄傲的帝国包围着这个地区,它们是从根本上反对伊斯兰的教诲和目的的。但是伊斯兰的传道在当时是强力的,就像它在现代和未来都是同样强力的一样。因为这种信仰的本质中隐藏有真正的伟力。这就是为什么它能在最恶劣的条件下运作和能直面最强力的反对的原因。它的力量来源于那最简单,最扼要且永远成立的真理。它的教诲可以平衡人的本性 —— 即那不能长期忍受任何抵抗的本性 —— 然后不管人类处于哪一个阶段,这阶段里无论经济、社会、科学或智力是在退步或发展。它的力量都可以领导人类迈向进步。它的力量还有个秘密,即它不需要修改其原则中的任何一个字,就有挑战贾西利叶和贾西利叶的力量的实力。它既不需要和贾西利叶倾向妥协,也不需要用贾西利叶的东西来辅助说明。它宣教了巨大的真理,所以人们会理解它是好的,慈的和善的。

                          人是神创造的,所以神知道他们的本性,懂如何进入他们的心灵。当人们抱着巨大的、清晰的、有力的、毫无疑虑和怀疑的态度高声呼唤那真理,神就必知道他们接受了那真理。

                          的确,人类的本性中有一种能力,能完全抛弃一种人生而过另一种;而且人一次性改头换面要比渐渐改变要来的容易的多。而如果人能从一种生活模式,完全改变到另一个相比起来更高端,更完美,更洁净的生活模式,这种完全的改变对人的心智来说是可能的。但如果伊斯兰的生活模式和贾西利叶的生活模式是大体无二的,或者是仅有小区别的,谁会从贾西利叶的模式改为伊斯兰呢?继续旧的生活模式也可以是件很有逻辑的事情。毕竟它已经有了秩序,而且也能改革和变化。但是对于一个未建立的和未实行的新秩序来说,什么是应该舍弃的呢?还是说新旧的秩序本来就应该在主要特征上一模一样?

                          我们还能发现有这么一些人,当他们在人前谈起伊斯兰的时候,这些人把它当做是一种遭到指控的罪恶,而他们则正在努力的辩白这些指控。在他们的辩白中,有一种是这样的:“现代的体制曾做到过这些和那些,而伊斯兰同时可没弄出来任何能与之相媲美的东西。听着!伊斯兰在1400年前还没有现代文明的时候就做到过!”

                          这是什么鬼辩护!这么辩护真可耻!

                          事实上,伊斯兰不接受任何贾西利叶体制和其衍生之事物对其的评判。而这些所谓的“文明”,这些已经迷惑千千万万的人并破坏了其灵魂的“文明”,其本质就是贾西利叶体制。因此其体制和伊斯兰比起来,就是错误的,空洞的和无用的。这种争论说活在那个体制下的人比活在所谓的伊斯兰国家或者“伊斯兰世界”的人过的要好得多,但这说法不值一晒。活在这些国家的人之所以处境悲惨,不是因为他们是穆斯林,而是因为他们抛弃了伊斯兰。在这个论争中,伊斯兰实际应展示给人的是这个:毫无疑问的伊斯兰是好到人无法想象的。它来到世间是为了改变贾西利叶,而不是来延续贾西利叶的;它是来把人从堕落中拯救出来,而不是来祝佑那些外面穿着“文明”的外衣,内里确是十足邪恶来表演的。

                          我们决不能被击败到这个地步,即我们开始寻找伊斯兰和现存的体制,或现存的宗教与现存的观点间有什么相同之处。这些体制都必须被斥逐,不论它来自东方还是西方。它们都是退步主义的,都是和伊斯兰所指给人类的方向相悖的,因此我们必须完全的斥逐它们。

                          当我们邀请受众,向他们宣教伊斯兰那圆融的概念的基本内容时,确定这个人是从一个观念变到另一个,由一种生活方式变到了另一种是要看他们能否能发自真心,确实行事的。但是我们不能拿这种无意义的争论来向他们宣教。例如说什么:“离开那个既定的体制,加入到这个还没实践的新体制里来吧;它只会对既有秩序做一点小小的变化。你不会因此受排斥;你可以继续干你一直在干的,除了让你在你的习俗,你的行为和你的举止上有点小变化以外,它不会对你造成更多困扰。任何让你愉悦的事情都会被保留下来,最多只会做点微小的改变,但本质是不变的”。

                          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简易的,但实际上完全没有吸引力。甚至可以说,这不是以真理为基础的做法。真理是伊斯兰要改变的不止是观念和态度,而且还有体制和方式,法律和习俗,是要从根本上断绝和贾西利叶生活方式,即当下人所过的这种生活的联系。通常上说这两者是一个人可以都有,但是细细深究,应该是从侍奉人转而侍奉那独一的神。

                          “如愿信,则信。如愿斥,则斥。”

                          “如斥之,则主独异于其所造物”

                          所以问题的根本在于有信仰还是没信仰,是以物配主还是唯主独尊,是贾西利叶还是伊斯兰。这一条是必须要澄清的。的确,如果人们生活在贾西利叶的生活中,即便他们自称是穆斯林,也根本不算穆斯林。如果有人想自欺,或者欺人说伊斯兰是可以和贾西利叶站一条线的。如果是自欺,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但如果是欺人,那是根本改变不了事实的。这种想法不是伊斯兰,这种人也不是穆斯林。所以在当代的一大任务就是要唤醒这些无知者,让他们回归伊斯兰,重做穆斯林。

                          我们让人加入伊斯兰,不是为了从他们哪里获取报酬。我们不为我们自己求什么,也不以此向人谋利益。实际上,我们让人加入伊斯兰是因为我们爱他们,虽然他们会虐待我们,但是我们是想让他们好。这一点是伊斯兰人的特点和他们的动力。而那些有资格来我们这里学习伊斯兰的本质和天降于他们身上的大任之本质的,都必然受至高的福佑。他们同样有资格知道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事物就是贾西利叶的。其本质就是贾西利叶的,跟伊斯兰无任何关系。它们都是来自人欲,不是来自沙利亚;它是错误的,不是正确的 —— 而不是正确的就必然是错误的!

                          伊斯兰里没有任何东西是让我们感到羞耻,忙于为之辩护的;没有任何东西是需要我们向那些被骗的人偷摸讲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够光明正大,大声喊出来的。这样的想法是一种失败主义,是被西方,被东方和被贾西利叶模式所击败的心里,是由这么一群人 —— 所谓“穆斯林” —— 实际上是一群从人造体系中寻求其与伊斯兰的相似点,或是认为伊斯兰对特定事物行为和抉择应该由贾西利叶文明的行为来界定的人。

                          一个觉得需要去辩解,需要合理性或需要道歉的人,必然是一个不能向他人宣教伊斯兰的人。事实上,他是一个生活在贾西利叶生活中的人,这生活空洞,且富于矛盾、失败和邪恶,结果他就想在他所过的贾西利叶日子里找点合理性。这种人是冒犯伊斯兰的人,他们教坏了很多正直的人。他们用他们的辩解模糊了伊斯兰的实质,让人觉得伊斯兰好像如一个站在法庭上的犯人,正焦虑的为自己辩白呢!

                          当我在美国时,曾有一些这种人常与我等争论 —— 而那时我们这些可算是真正站在伊斯兰一方的人势单力孤。我们的对头中某些人就是持辩解和合理化的立场,而我呢,则持猛攻西方的贾西利叶,猛攻它已经摇摇欲坠的宗教信仰,它的社会和经济模式,和它的不道德性的立场。我曾说:“看看这些什么三位一体、原罪、牺牲和复活之类的观念,既毫无道理也违反良知。看看这资本主义和其中的垄断,它的牟利行径和它的一切都毫不正义。还有这什么个人自由,不是有法律强制在,则根本没有任何人的同情心和对亲人的责任感可言。还有那些削弱人灵魂的唯物主义观念;让他们做事有如畜生,比如你说的那个‘两性的自由混合’和你所说的那个粗俗下贱的‘妇女解放’。还有这些既不正义又极其冗长的婚姻法和离婚法,它们完全是和现实生活的需求相抵触的。而伊斯兰呢,它逻辑清晰,美好无限,通晓人性,无比欢乐,它能带人抵达极高的,无论人再怎么奋斗也不会到达的维度。它是可实践的生活之道,而它的解决方案是基于人的最完整的本性上的。”

                          这就是真实的,我们所遭遇过的西方人的生活。这些事实,当我们借着伊斯兰之光来看它时,是足以让美国人十分羞愧的。而这些人 —— 伊斯兰的拥护者 —— 其实是一群被贾西利叶的肮脏所淹没的败者,他们堕落已深,拼命的在西方的垃圾山里和东方的邪恶肮脏的唯物主义中找一丝和伊斯兰相像的东西。

                          综上所述,我想这一点是十分明确,不用我再说了:我们绝不对任何想要与贾西利叶的任何观念,模式和传统共存的人宣教伊斯兰。无论这样会使我们受到怎样的重压。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要用伊斯兰的观点和传统来取代贾西利叶的。这个任务开始时我们不能像某些人想的那样,在一开头就和贾西利叶共存。这种想法会让我们从任务起始就埋下失败的种子。

                          当然当代的社会观念和其流行观点会对此加以沉重的压力 —— 重到能压垮一个人,对女人尤其是这样。穆斯林妇女的确是在受着极端的压迫 —— 但这是我们必须去面对的情况。首先我们必须坚定;接下来我们必须凌驾于其上;之后我们必须要向贾西利叶展现这一点,即比起我们想要获得的那崇高与光明的伊斯兰生活来说,贾西利叶生活实在是低等。

                          和贾西利叶共存一小段时间的做法,和现在就和贾西利叶断绝关系,找个偏僻角落自己呆着去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永不可取。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慎重的和其混合,带着尊严去给予和领取,带着爱对他们宣讲真理,以谦逊的态度来表现出信仰的崇高性。在做这些的时候,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正生活在贾西利叶之中,而我们的生活之道比贾西利叶的要正直,而我们把贾西利叶改为伊斯兰是一个庞大和漫长的过程。贾西利叶和伊斯兰之间的鸿沟是巨大的,而于鸿沟上建立桥梁,使两者相混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贾西利叶的人来到伊斯兰这边是可以的。不管这人是居住在所谓的“伊斯兰国家”,自称是穆斯林,还是不住在“伊斯兰”国家。为了让他们远离黑暗,摆脱现在的可悲境地而享受我们所享有的祝福 —— 我们乃是理解伊斯兰,生活在真正伊斯兰氛围里的。如果他们不来,那我们就应该告诉他们当初神对他的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下的那个命令的内容: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109:6)

                          • 家园 第十一章:信仰的胜利

                            名词解释:

                            伊本-卡西尔(Ibn Kathir):指Ismail ibn Kathir(1300-1373):中世纪著名伊斯兰经学家,教法学家和历史学者。属沙斐仪派。生于叙利亚,早年师从泰米叶。毕业后长期任大马士革反异端委员会的法学顾问。后任大马士革大清真寺的主讲。库特卜在这一章节中所引用的这段话,来源于他最著名的历史学著作《起始和终末》(Al-Bidāya wa-n-nihāya,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他对后世教法学和经学解释有着很大影响。特别是塔巴里(Al-Tabari)和崑图比(Al-Qurtubi)的观点很大程度就继承于他。

                            纳迪尔(Al-Nadr bin al-Harith):出生年月日不详,阿拉伯蒙味时期的贵人和游侠,伊斯兰创教时期的五劲敌之一。因阿拉伯半岛早年缺乏历史记载,故其生平仅能靠古兰经中的少量段落来考证。他来自塔伊夫部落,早年去波斯游学有成,精于波斯文化,尤善文学。返回阿拉伯半岛后成为游侠和游吟诗人,因其能歌善咏。故极受阿拉伯人欢迎。名气很大。因为他的创作题材中多以彼世为题目,因此在当时和穆罕默德并立称为阿拉伯半岛讲彼世的大家。在一次表演后他曾夸耀到:“指神为证,我和穆罕默德皆讲彼世,孰者优?”因听众中有人后来成为穆斯林,故传信于穆罕默德,结果纳迪尔惨遭教令通缉。被迫参加了反对穆罕默德的一派,参加了伊斯兰教成立的白德尔之战最终兵败被俘,后押回麦地那,和另一个人被穆罕默德亲口下令立即肃清,因而惨遭杀害。

                            希沙木(Amr bin Hisham):历史上多被称为阿布-贾哈(Abu Gahel/Abu Jahl):生年不详,仅知道卒年(624-3-17)。阿拉伯蒙味时期的贵人和学者。伊斯兰创教时期的五劲敌之一。现存史料多认为他出自古莱氏部族,和穆罕默德同属于哈希姆部落。此人勤学好问,所以学识精深。在古莱氏人中地位很高,常年出席古莱氏人的会议。他在宗教哲学理论上其实和穆罕默德所传观点相差无几,但是他出于哈希姆部落另一分支,而且他在小时候就和穆罕默德不和。因此成为和穆罕默德在争夺哈希姆部落权力的对手。他因出于争权夺利的目的多次给穆罕默德造成难堪,甚至通过巧妙设计极大地动摇了穆罕默德传经的完整性和神圣性。结果遭到穆罕默德的嫉恨。最后他参与了白德尔之战,在战斗中战死。

                            瓦利德(Al-Walid bin al-Mughira):出生年月日不详,古莱氏部族马克图姆部落的酋长,伊斯兰创教时期的五劲敌之一。穆罕默德的叔辈。商贾出身,据称是麦加最富的商贾。因长年行商,所以武力也出众。因此被推举为马克图姆部落的酋长。随后出于保护麦加的地区利益的因素和穆罕默德相争。因身体原因,可能死于白德尔之战前。

                            苏富扬(Abu Sufyan bin Harb):560年生,650年卒。古莱氏部族阿卜杜-舍木斯(Banu Abd-Shams)部落的酋长。阿拉伯蒙味时期和伊斯兰时期的政治家。倭马亚王朝的始祖。他是穆罕默德一生中最强,且没有之一的对手。与穆罕默德文攻武斗数十年,历经蒙味时期,穆罕默德创教期和欧麦尔执政时期而不倒。他早年站在麦加人的立场上反对穆罕默德,但因为为人聪慧,布局灵动,且善于观察风色,因见势不妙,及时利用其手中筹码和穆罕默德谈判。最终以自己率全族入教为条件使穆罕默德接受他加入伊斯兰旗下。也是在他的操作下,麦加派系虽然是伊斯兰创教时期的最大反对派,但是没有遭到清算,而是成功保留下来进入伊斯兰政治中。这个派系在苏富扬的带领下,利用自己的财富和较高的素质,进而利用阿拉伯人的种种矛盾,在穆罕默德和欧麦尔时期形成了一个和穆罕默德的政治主张截然不同的派系。这个派系利用欧麦尔朝的大扩张和奥斯曼执政时期的混乱局面出头,在苏富扬的儿子穆阿维叶的带领下,于奥斯曼死后出兵攻杀阿里。最终结束了四大哈里发时代,创立了第一阿拉伯帝国。实现了麦加派系的最终翻盘。

                            比拉(Bilal):这里指Bilal Ibn Rabah,伊斯兰十大弟子之一。他和另外九个人一起,是十个最先加入伊斯兰,成为穆斯林的人。他也是第一个伊斯兰宣礼师(学名Muezzin穆安津,每日按时召唤礼拜的人)本是奴隶出身,以嗓音柔美而闻名。被艾卜伯克尔释放后加入伊斯兰,受封成为穆安津。后参加迁士派,成为其中大佬级人物。在白德尔之战,壕沟之战中都立有战功。最后在伊斯兰进入麦加之后,他继续任穆安津到死。他为人豪爽,轻财重义。经常救贫济寡。因此在伊斯兰历史上享有极高威望,是少数几个能受各派尊奉的人物之一。

                            阿马勒(Ammar):这里指Ammar ibn Yasir,伊斯兰十大弟子之一。他和另外九个人一起,是十个最先加入伊斯兰,成为穆斯林的人。第一个建造清真寺的人。迁士派的大佬。他参加了伊斯兰建政时期的多场战斗,表现勇猛,立有大量军功。影响极大。但因为他是黑奴出身,饱受周围的阿拉伯人歧视,所以一直不甚得志。此人和四大哈里发最后一位的阿里十分友善,在阿里派系形成后,他成为阿里派系的干将(某些说法认为他是阿里派系的创建人)。因此在奥斯曼执政时期他积极进行分裂和拥戴阿里的活动,导致伊斯兰第一次内战的开始。内战开始后他参加了骆驼之战和绥芬之战。在绥芬之战中战死。

                            海巴布(Khabbab):这里指Khabbab ibn al-Aratt,伊斯兰十大弟子之一。他和另外九个人一起,是十个最先加入伊斯兰,成为穆斯林的人。幼年时因劫掠成为奴隶。被一位妇人买下,受教育后而成为一个工匠。因对当时阿拉伯社会局势不满,从而转信穆罕默德。他在转信穆罕默德之后,曾遭人多次袭击殴打,后又受刑。导致穆罕默德和古莱氏的矛盾公开化。其受袭受刑的故事,使得他又被后世奉为穆斯林忍耐严刑、拷掠和压迫等等严酷情形的榜样。随后他参加了迁士队伍,成为其中大佬。在伊斯兰创教战争中表现出色。积功受赏,然而他为人乐善好施,所得年俸悉数赠与贫者。使得他在伊斯兰历史上享有极高威望,和比拉一样是少数几个能受各派尊奉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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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要悲伤丧气,如果汝为信徒,汝即是人上人(3:139)

                            当读者读这一章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应该是这一章和杰哈德,即武斗有关系。但是这信息中要传达的精神,要体现的多种多样的做法,乃是大于某一特定方面的。的确,它谈的是一个信徒应有的思想上的永久境界。这境界能激起信徒的良知,使其思考,衡量诸物,能使其行事,使其有价值观和个性。

                            它描绘了信徒所常有的必胜心,这心当永驻于信徒胸中,无论他面对何事,何人,何种情况和何种条件。信仰和其价值观高于一切,而不源自信仰之源的价值观则无法和其相比。

                            这就是说,人间一切权力都不可扭曲信仰,一切价值观都不可称能创造信仰,一切习俗都不可标记信仰,一切法律都不可限制信仰,一切传统也不可自称为信仰之始。

                            这就是说,无分贫富,强弱。亦无分孤寡,众多。有信仰者高于他人。

                            这就是说,不屈服于反对,不从于任何社会习俗和错误的传统,虽为大流或时代潮流,但不经信仰所准则绝不跟随。这就叫做高人一等。

                            在战场上坚定不移,只相信胜利的精神,乃是为全能之神所言中的

                            信仰的优越并非是一次孤单的行动,并非是一时的欢乐,并非是一时的义举。信仰的优越是一种优越感,它的核心是从自我本性的存在中所认识到的永久真理。这恒久真理高于逻辑的力量和地缘的概念,也不能被社会学术语和人的习俗所阐述。它乃是永生之神的一部分。

                            当一个社会有其治理之理论和惯常之规则时,它就有着强大的压力,这压力对任何没有这社会的有力者保护的人和企图挑战规则却无强力之人来说都是不堪重负。已有的观念和流行的观点都会造就其独特的氛围,如人对真理无极深之感悟,必会为这些氛围所摄。如不受真理之光启迪,就必然随着这些氛围沉入虚无。从而远离那至高的,至大的,至强的起源,无法认识到这起源超过这些观念观点的源起。

                            如果有人起来反对这些社会的发展方向,比如反对它的治理理论、惯常规则、价值观和标准、观念和观点、错误和偏离等等。都会发现他会成为一个无助的异类,除非那某个源于至高天,来头大过凡人,寿数长过地球,贵重超过生命的来帮助他。

                            的确,神不会离信徒而去,把信徒丢去受压迫的重压,受沮丧之困和悲伤之扰,看这条信息,它说明了它会把信徒们拯救出来。

                            莫要沮丧悲叹,如汝是信徒,汝即人上人(13:139)

                            这条神的信息会把人从沮丧和悲伤中拯救出来,人到了这种境地的时候,悲伤沮丧乃是正常的。它不只依靠忍耐和坚定,而更靠一种优越感来把人从这两种感情中拯救出来。这种优越感告诉他这压迫者的重压、主流观点、流行概念、标准和规章、习俗和习惯、还有一些抱有这些的人都是错的,都远不如他。

                            的确,信徒是高等人,因为他背后有至高权力照顾,有至上源泉指导,所以他是高等人。对他来说,这世上说过什么,有过什么人,什么是这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什么是人们流行的标准,这些对于一个被神所激发,将来归于神寻求启示,要走它的道的人来说算个什么?

                            信徒是高等人,因为他们虔信独一的神,所以对这世界本质的观念理解最透,这观念乃是他从伊斯兰得来的,而伊斯兰乃是理解世界本质最完美的形态,乃是至高真理,所以信徒乃是高等人。这信仰对这个世界的描绘阐述远高于已有的一切观念、信仰和宗教。这描绘阐述达到了这样的高度,古今一切大哲学家都不曾达到。古今一切拜偶像者和伪信者都不曾实现,而唯物主义者更是望尘莫及。这描绘阐述如此耀眼、清晰、美丽和平衡,让伊斯兰荣光无限。而同时也无疑能说明懂得这样知识的人必然是高他人一等的人。

                            信徒是高等人,因为他的价值观和标准比他人高等,也就是说他的生活标准,他的经历,他的所有和他这个人都比他人高等。因为他信仰的源泉乃是神的知识,神的知识就是伊斯兰,而他奉行不违。这知识乃是和宇宙的普遍真理相关联的,而不是只和地球相关联。这信仰磅礴宏大,它为信徒提供的价值观高于且坚于人间一切诈骗性的价值观和标准。说它是欺骗,因为创造它的人除了自己脚底下那点东西之外一无所知。因为每换一代新人价值观就变一次,连旧人也总对自己的价值观一日三变。

                            信徒是高等人,因为他信奉那尽善尽美的神,所以于道德上的和行为上的良知和良识都比他人高。神给予了他荣誉感、圣洁感、谦虚感、孝义感、行善之心和行被神派往这大地上的信使所指正道的愿望。甚至,这信仰还给了他在彼世受报偿的保证,这报偿丰厚的会让他觉得在此世所遭的一切困难苦厄都不值一提。这样即使信徒在谢世时虽卑微无成,但心中却时刻以此为满足。

                            信徒是高等人,而且最让他高人一等的是他所奉的律法和生活方式。当信徒看遍和比较古今中外一切已知的人的律法和生活方式,他就知道这些和伊斯兰那完美的律法和无缺的生活方式相比,如把儿戏比于成人。无非都是盲人瞎马式的摸索。当他于高屋建瓴之上,从云端而下渺视靡靡如蝼蚁般之众生,带着同情和怜悯看着他们陷于无助和谬误的时候,他心中必充满快感,只因他已战胜错误和荒谬

                            这才是早期的穆斯林对待那种权力的空洞夸饰和显摆,那种在蒙味时代奴役人民的所谓传统应有的态度。愚昧并不是某个特定时期的特色,而是每当人们偏离伊斯兰的正道时所必会复现的一种情况,不管古今未来都是如此。

                            穆基赖-本-舒耳白(Mughira bin Shuba)在最有名的波斯将军鲁斯塔姆的营地里见到了贾西利叶的形式,作风,标准和作法时,他是这么回答的

                            “奥斯曼(Abi Uthman al-Nahdi)报告道:当舒耳白走过桥,抵达波斯军营时,他们让他少坐,并告诉他鲁斯塔姆让他们随侍在侧。即便是已经遭过大败,他们好排场的情况依然没改。”当舒耳白走进营地时,见到许多穿着军装的人,其中又有很多戴着冠冕,佩金戴玉,服色秀丽。地上也铺着厚厚的地毯,长可达三四百步,直抵将军营帐。舒耳白继续前行,见到将军。舒耳白辫发梳成四辫,直趋前座,于鲁斯塔姆身旁坐定。围观者见状大怒,上前将其按倒在地。舒耳白辩道:‘世上都说你们这些人性格敏感。然而我今天一见,才知道你们全是些愚人。阿拉伯人之中彼此平等,除非在战场上被虏获,否则绝无一人为另一人之奴这种事情。我本以为你对待你的人如我们一般平等。而我现在欣喜地知道在你们之中,有人为主有人为奴。这消息如此之好,以至于我被你们这么对待也不算什么了。这是错误的做法,我们是不这么做的。而且这会面是你请我来,而不是我要来。因此我知道你们是虚弱的,是必要失败的,因为出来这种情况,这样对待人的王国,能幸存的一个也没有。’”

                            而在嘎底西叶战役之前还有个类似的例子,来自拉巴-本-阿慕尔(Raba’I bin Amer)。他和鲁斯塔姆与他的家臣对话时,态度是这样的:

                            “在嘎底西叶战役之前,赛耳德-本-瓦嘎斯(Sa`d bin Waqqas)派阿慕尔作为信使去见波斯军队的指挥官和主子鲁斯塔姆。当阿慕尔走入波斯军帐中,只见地面全为装饰着丝绸和天鹅绒的地毯所覆盖。鲁斯塔姆则高居于金座之上,衣饰华美,冠冕奢侈,辅以宝石珍珠。而拉巴则衣衫褴褛,身配盾牌,骑以瘦马而入军营。他起初没有并不离自己的马太远,随后他下马,把马系在马桩上。波斯兵说道:‘放下武器。’他答道:‘我不是自己要来,而是你请我来的。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样,那我便回去好了。’鲁斯塔姆于是说道:‘让他进来吧’。于是他拄着长矛进了军帐,长矛在地毯上留了坑。鲁斯塔姆问他:‘ 你等因何来此?’他答道:‘神派我们来,拯救那不想从于人而只想从于神的。把他们从狭隘的此世带往广阔的彼世,把他们他教的僭政中救出而使之服从伊斯兰的正义。’”(伊本-卡西尔:《起始和终末》)。

                            时光流逝,穆斯林失去了他们的力量,继而被征服。然而使他高于这世界其他人的良知并未离开他。如果他继续当信徒,那么他还是比征服他的人高等。他受人奴役的状态也就只是临时的,等到了另一个世界,信仰就会让他翻身了,而人总是要去另一个世界的。他即便受死亡威胁也不会低头。人都要死,但是死对他乃是烈士之升华。因此死后他有花园可去,而他的征服者只能去火狱。这是天差地别啊!等他到了天堂,他就能听到他恩主的声音:

                            “莫受欺,大地对不信者不过小住之处,而地狱对他们才是永居之所。那是何等恶地!然而对那敬畏神的,河流穿过之花园乃其休憩之所,这是你养主的报偿,而它是至善至真的。(3:196-198)”

                            一个社会可以沉溺于肉欲中。当其为低等的激情所刺激,而在肮脏和下贱中欢愉时,还会把它当作是摆脱锁链束缚而获得了自由和欢乐的表现。在这样的社会里通常既无什么干净的娱乐,也无合规的食物,而实际只有垃圾、粪土和污泥。当信徒从高处看着这些人在粪土中打滚的样子,他可能就会感到孤独。然而他不可沮丧悲哀,也不可放弃他的整洁和他无暇的装束,从而混入大众之中。他需要保持高等人的态度,享受信仰的味道和乐趣。

                            在一个没有宗教,也没有其特征,也没有其所拥有的上等价值观和高贵的操守,也没有它所有的干净、清洁和美好的社会里,一个虔信宗教的信徒就好比是个身怀宝玉的人。所以他人必然会嘲弄他的坚持,斥责其观点为谬论,以其价值观为笑料。但这些都不会让信徒的心有所动摇。因为他是高等人,所以当他从高处看着这些嘲弄,斥责和笑话的时候,他必然和那有着至上灵魂的那位,即那位先于所有人而走上信仰那漫长而光明的道路的大人——诺亚(愿安拉福佑于他),一般说:

                            “汝等以吾为谬,而不知吾等因见汝之大谬而谬汝乎?(11:38)”

                            然后他会看到光明大道的终点,自然如神所说,那也是黑暗大道的终点:

                            “那罪人是惯于嘲笑信徒的,他们每遇信徒即鄙视之,每见信徒回家即嘲笑之。当他们看见信徒们,他们就说‘这帮人是魔怔了’。其实他们不知信徒所为是有记录的。现在到了启用记录的时候,今日我要让信徒嘲笑不信者,看着不信者坐在坑洞里受辱。所以不信者哪里不会因为其所惯于做的而受报呢?(83:29-36)”

                            在这段文字之前,神圣的古兰告诉我们不信者对信徒说了什么:

                            “当我们向他们清楚的背诵了那章节,而不信者则对信者说,‘两者聚在一起时,孰者尊,孰者更盛?’”(19;73)

                            那两者?那些不信穆罕默德的大人老爷,还是聚集在穆罕默德旗下的那些穷苦大众?那两者?纳迪尔*、希沙木*、瓦利德*和苏富扬*,还是比拉*、阿马勒*和海巴布*?如果穆罕默德的方法是更优的,那都是什么人会来跟随他呢?是那些古莱氏人中的没有权力和地位,只能在阿克姆(Al-Arqam)的房子这样低贱的地方聚会的人呢?还是那些和这些人相斗的,有权有势故能在高贵的议事大厅里聚会的,纳德瓦的贵主们(Lords of al-Nadwah)呢?

                            这是这个世界的逻辑,不管年龄和位置如何,那种看不到更高境界的人通常都持这种逻辑。而神的大智所造就的这个信仰则特立独行,不似统治者受自其近臣,国家受自其所爱好,人民受自流行趋势影响和欲求受自渴望满足之意愿一般。那些都往往为妖言所惑,而这个信仰里面只有奋斗、苦干、开战和牺牲。它让信徒奉神的名义,而不是以人的名义或者那些能引诱和吸引,对人来说十分珍贵的东西的名义,从而能让他心态安定,接受一切。它让信徒不再与那些只求乐趣和利益的人为伍,不再与那些贪求浮华和出名的人为伍,不再与占有财富和资本的人为伍,不再与虽然本意是好的,却把人考虑的比神要高的人为伍。

                            的确,信徒是不参考他人的价值观、观念和标准的,因此他是独立的,不受他人评价。他只从他的人类的维护者那里获得这些东西,而这就对他足够了。他不和常人那样,欲求常变不停日日翻新。他只依赖于决定真理的平衡者,而真理是恒定的,是不会偏向一边的。的确,他的激情不来自于这短暂而不定的世界。他灵魂的激情来源于这宇宙的源泉。当他把他和人类的维护者,真理的平衡者,宇宙的源泉所连接起来的时候,他的心中还怎么可能会有沮丧和悲哀呢?

                            的确,他已和真实融为一体。而除了谬误,真实之外还有他物吗?让谬误拥有权力吧,让谬误拥有旗鼓吧,让谬误呼朋引伴吧。它们怎么做,都改变不了真理。的确,他已和真理融为一体,而除了错误,真理之外还有他物吗?而一个信徒是不能厚错误而薄真理的。信徒就是信徒,不管世易时移,他都不可以拿错误代替真理。

                            “哦,吾主啊,聆听汝之训诫后,再莫让吾等之心动摇,发恩典于吾,因汝乃发恩典者。哦,吾主啊!有一日汝定将集世间诸人,使世间再无疑主者。那一日必到,因主从不食言。”(3:8-9)

            • 家园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名词解释:

              *加兹亚(Jizyah):意为不信税。穆斯林国家政府向本国非穆斯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源于伊斯兰早期的对外征伐。由于理想的伊斯兰社会是教权社会,全社会是一个教团,因此社会里每个穆斯林都有军事义务。而对于非穆斯林,因为其不能像穆斯林一样承担军事义务,所以需要交纳该税,作为其军事义务的代替。

              *杰哈德-宾-赛弗(Jihaad bis saif,即striving through fighting):意思是通过剑的杰哈德,即武力圣战。

              *伊本-卡亚姆(Ibn Qayyim,1292-1350): 历史上一般称之为Ibn Qayyim al-Jawziyyah。本名穆罕默德,Ibn Qayyim是他的尊称,意思是“原则之子”。伊斯兰教逊尼派罕百里系教法学者。罕百里系教法最著名的几个学者之一。早年师从伊本-泰米叶,因对他老师的理论五体投地,成为其最主要的弟子。后来因为泰米叶被抓,他作为主要党徒一起进了监狱。在牢中蹲了大半生。出狱后不久就死掉了。因为他老师是死于监狱中,所以他老师的那种以盲目和排外为特点的赛莱菲耶思想大部分是他总结的。因此他也是赛莱菲耶思想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铁尔梅迪(Tirmidhi,824-892):指Muhammad ibn Isa at-Tirmidhi。波斯出身的伊斯兰教法学者。他的主要作品是《铁尔梅迪版圣训集》(Jami` at-Tirmidhi),伊斯兰教早期时,关于穆罕默德的人生训诫(即圣训)的集子有很多,结果伪货和篡改之作泛滥,最终大浪淘沙之后逊尼派公认有六部圣训集是准确度最高,其记录乃是穆罕默德所言的圣训,是应由逊尼派信徒遵守的真言。因此,这六本圣训集被尊称为六大权威圣训。《铁尔梅迪版圣训集》是这六部之一。铁尔梅迪师从布哈里,是布哈里的得意弟子,生前大力推动逊尼派教法学的发展,因此他在逊尼四大教法学派里有很高位置,特别是沙斐仪和罕百里两派教法学尤其尊崇他。

              *嘎底西叶战役(battle of Qadisyyah, 别称Al- Qadisyyah):又翻译为卡迪西亚战役。伊斯兰扩张史上对波斯萨珊帝国的三大战役之一(嘎底西叶、哲鲁拉和尼哈旺德)和最著名的战役。阿拉伯军队在阿拉伯帝国早期名将瓦嘎斯的指挥下,在战役中决定性的全歼波斯萨珊帝国军队3万余人,几乎彻底摧毁了萨珊帝国的野战力量。从此萨珊帝国走向全面崩溃。而阿拉伯帝国和伊斯兰国家则奔向辉煌。此战被誉为是阿拉伯民族的诞生之战和伊斯兰教的奠基之战,在伊斯兰教历史上有着难以估量的地位。历史意义独一无二。

              ========以下是正文=========

              大学者伊本-卡亚姆*(Ibn Qayyim)在他的书《彼世之粮》(Zad Al-Mi ad,Provisions of the Hereafter)里面有一章,这章的名字叫“论先知在开始传教起到死为止这段时间里是怎么对待不信者和伪信者的”。在这一章里,这位大学者这样总结了伊斯兰的杰哈德的本质。

              “从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那里来的第一个神启乃是这样说的:读吧,以汝之维护者和起始者之名…”(Iqraa, Bisme Rabbika Alladhee, 即read, in the name of your sustainer, who created…)这就是先知传道之伊始。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心中背诵它。而并未直接就给予传道之戒律。随后神启又云:“哦,那包裹在自己斗篷里的人哪,起来并受启。”(Ya Ayyuha al-Muddathir, Qum fandir.即O You who enwrapped in your mantle, arise and warn)因此,这里面这句神启“读吧”,意味着先知被神认可为先知了,而那句神启“那包裹在自己斗篷里的人”,意味着先知被神认可为自己中意的使者了。之后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去启示他的近亲,之后去启示他的部族,再后是启示所有他所知的阿拉伯人,再后是启示全阿拉伯世界,最终是启示全地球。因此在先知开始他的启示之旅的十三年里,他先是呼吁人们不是依靠打仗或强征加兹亚,而是依靠祈祷来接近神,为此他一面严以律己,一面以耐心和容忍待人。之后他才命令外迁,又在这之后他才允许打仗。但是即便是和人打仗,他也只和那些要跟他打仗的人打仗,而不跟那些不想跟他打仗的人打仗。在之后,在神的宗教完全建立起来后,神才命令和多神教徒们打仗。在杰哈德的命令发出后,不信者则分成三派,第一派是不想跟穆斯林打仗者,第二派是要跟穆斯林打仗者,第三派则是德希米。对于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令到:若不信者和穆斯林间有和平协议,且不信者遵照协议执行,那穆斯林也当照协议执行。而如果不信者破坏协议,那么穆斯林要通报其行为,让其约束,如还是执迷不悟,则当征伐之。而在“讨白之章”(chapter Bra‘t)里面也明确描述了应当如何对待这三种不信者。同时这章也提到对于德希米也是需要打仗的,如果德希米公开表示敌意,那就应该和其打仗,打到他们同意缴纳加兹亚或者干脆接受伊斯兰为止。而对于多神教徒和伪信者们,这一章里也明确提到他们必须被施以杰哈德,并且要严惩不贷。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是这样做的,他既以刀剑和多神教徒武斗,也以传道和辩论来跟伪信者文斗。在这一章里还记叙了这么一个事情,有一些和多神教徒签订的和约即将到期,这时多神教徒们分成了三派,第一派决定破弃和约而违背条款,于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下令征讨之。第二派打算并未破弃和约,也未支援那些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打仗之人。因此,神命令这些和约须得如期完成。而第三派既未曾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签订和约,也未曾和其他人一起来反对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因此他们非敌非友,也没有和约可言。考虑到这个,神则命令要给其四个月时间缓冲,之后则视为敌人而征伐之。最后,不管是那些破弃和约者,还是非敌非友者,还是遵守和约者,在和约到期前不是改信了伊斯兰,就是同意缴纳加兹亚。因此,根据“讨白之章”阐述的启示,不信者共有三种:即敌人、签和约者和德希米。由于签和约者最终都会成为穆斯林,所以只有两种人剩下,即敌人和德希米。而敌人则总是畏惧他的。现如今,当今世界上的人类也可分成三种,第一,跟随先知的穆斯林。第二,和他的宗教签和约者,第三,和其作战之敌人。至于伪信者,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接受他们的存在,并让他们对神表达其意见,然后先知以辩论和说服为武器来对其进行杰哈德。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要求不得在伪信者的葬礼上祈祷,也不得祝佑伪信者的坟墓,更不得为伪信者祈求神之宽恕,因为这些人都是背弃神的伪信者。而这就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对待不信者和伪信者的方式和方法。

              在这里我们总结了一个伊斯兰的杰哈德的各阶段,因此准确描述了其模式。在这个总结里我们找到了为了真实正宗的宗教而进行的富有活力的运动都应该有什么特点,又应有什么特征需要达到。我们应该对此总结进行更深的学习,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先集中精力在几个非常重要的要点上。

              第一点,这个宗教的理念是现实可行的,它以对待人的态度对待人,并根据现实条件来使用手段。自从这个宗教运动在和贾西利叶开始作斗争并在思想和信仰上胜过他们时,这个斗争过程是有一套生活方式,政治体制和物质力量来支持的,在对抗贾西利叶的时候,伊斯兰运动须得创造相关手段以抗之。这个运动以传道和劝说来革新思想和信仰,同时也要用实际的力量和杰哈德来破除那些贾西利叶社会的组织和权威,这些组织和权威阻止人们革新他们的思想和信仰,使用暴力强迫人们走错误的道路,让其崇拜人主,而非全能的神。这个运动不会限制自己,使其只用传道来对抗实际的力量,也不会使用强迫手段来改变人们的观念。这两个原则在这个宗教的理念里是同等重要的。其目的在于给那些想解脱自人奴役人,而唯独侍奉神的人以自由。

              第二点,这个宗教的理念是现实可行的,因为它作为一种运动,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循序渐进的。而在每一个阶段,它都针对当时情况而提供以满足现实需求的手段,并能为进步到下一阶段而提供基础。所以它既不是不问俗事只谈理论,也不是拿一种教条套所有阶段。现在有某些人谈论杰哈德,引经据典,但他们既不以上面这个原则立论,也不懂这个宗教的运动规律是逐个阶段循序渐进的,更不懂在各个阶段里的不同情况是和经书里的章节有联系的,结果这些人讲话笨拙,搞混不同阶段,扭曲源于古兰之根本原则和其通论的杰哈德,将其变为歪理。这些人把古兰的经文当做是这个宗教的根本原则。这群思想者,实在是我们这个世代的,处于悲惨境地的穆斯林社会的产物。是一群僵化的,在精神和现实上都被打败的人。这些人高喊:“伊斯兰规定只能为自卫而打战争!”而他们觉得他们把杰哈德的本意刀劈斧削成这个样子是为了这个宗教好,全不顾这本意旨在清除地面上一切的不义,使人只崇拜于神,使人不从于另一人而独从于神。伊斯兰并不强迫人来接受其信仰,但是它需要有这样一个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人有权力选择信仰。它必须先废除那些禁止人表达他们想信什么就信什么的自由的压迫性的政体,然后给再给人完全的自由来让他们选择他们接不接受伊斯兰。

              第三点,在这个宗教里,不管是在运动的那个阶段出现了什么新的东西或者新的手段,都不能使其偏离这个宗教的基本要义和目标。从创教的那一天开始,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跟他的近亲,和古莱氏部族,和阿拉伯人,乃至和全世界这样讲,他有且只有一个目标,即让人只服从于神,而拒绝服从于另一个人。这个信条既不可篡改也不可妥协。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经过很多阶段,而每个阶段都有其新手段。这一点我们已在上文说过了。

              第四点,穆斯林群体和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已经由伊斯兰定下了基调,这一点上可以从我们引用的伊本-卡亚姆的话里清晰地看出来,这个基调是基于伊斯兰的原则,即只向神臣服,这个原则乃是根本信条,是全人类所必须接受和拥抱的。故任何政权和物质力量都不得对宣传伊斯兰予以妨碍。而只准让所有人自由的选择是接受它还是拒绝接受它。而如果有人选择接受它,任何政权和物质力量都不得阻止他或斗争他。而如果有人要阻止和斗争,伊斯兰就有责任去和这个人斗争,直到这个人投降伊斯兰或者被伊斯兰干掉。

              如果某些失败主义者和卫道士在提到“伊斯兰的杰哈德”时,想要把上面这个意思作为一个“污点”而要将其“擦掉”的话,他们就犯了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的错误。其一,这个宗教禁止武力强迫人来信奉,古兰里面专门有一节是这么说的“宗教之内无强制”(2:256),而与此同时这个宗教要尽其全力,来消灭一切站在人和伊斯兰之间,只要求一个人拜服另一个人,却不准一个人接受神的权威的政体和物质力量。这俩信条之间是既不相关也不相融的。然而失败主义者却看不穿这一点,而想融合这俩信条,限制杰哈德的意义,称应将其定义为“自卫战争”。伊斯兰的杰哈德和当代的战争毫无关系,跟当代的战争的缘由和手段都不沾边。伊斯兰的杰哈德的信条应该从伊斯兰的本质和它在世界上的角色来定,即它的最高原则——它是神亲授于人,并由神指定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作为他的信使而将其带给人间,为此神还告知人间穆罕默德乃是诸位先知和神使中最后一位。

              这个宗教是一个对普世提出应该把人从服从于他人或他自己的欲望中解放出来,而只独对无上的,统治世界的神权表示臣服的思想。这就意味着所有基于人臣服于他人,基于人的权力的体制都应该受到这个宗教的挑战。即那些以人篡夺神的权力的体制,即那些事务的最终决定是由人做出的体制,那些权力源于人的体制,和那些以人代替神,说有人是在他人之上的体制。这个挑战就是要把神的权力从篡夺者手里夺回而还给神,打倒篡夺者——即那些制定法律要他人遵守,却把自己抬到王公贵族地位,把他人打成奴隶的人。简而言之,拥护神权和其体制,即是要终结人的权力,而使那宇宙的维护者来统治大地。古兰里是这么说的:

              它独为天地之主(43:84)

              命唯神出,而它命你不得崇拜非它的。这才是生活正道(12:40)

              啊,有经人,你我之间本是同的。我们皆不拜非主,也不妄自配主,而那出自我们之中的,我们也不把他当主来拜。而这些都将为我们为证,证我们皆一,仅拜神主(2:64)

              为了在地上建立神的权力,是不能给予某些擅比为圣者——即牧师——以权力的。进而更不可使教会和某些“神的发言人”来掌权,用什么“神学”来为其权力背书。建立神权意味着神授的法律是大地上唯一的法律,对万事万物最终的决定,都必须基于这种法律来做出。

              要在大地上建立神的国度,消灭人的国度,打倒篡夺者而还权于神,使神之法律(即沙利亚)行于大地而人为之法律尽灭,光靠传道是做不到的。那些夺神之权,压迫神之造物的人是不会听听传道就会放弃他们的权力的。要是真那样,神派先知来大地上建立神的统治这件事儿早就成了。而历史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事实是正教自先知建立以来,一直艰苦奋斗,几代人方有成果。

              神权普世,人权狭隘,唯神有权,唯神能统治世界的号召,并不是一种神学的、哲学的以及其他被动式的立论。而应该是一种主动式的,现实的且热情的行为,是一种要实践神的沙利亚圣法,把人从服从他人中解放出来,转而唯服从神——那独一无二的存在的行为。光“传道”而不加以“运动”的话,这个目标是达不到的。因为“适当”这个词意味着要符合各种现实的情况。

              由于这个宗教要把人从一切非神的权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无论昨天、今天还是明天——都有各种信仰和观念,各种物质力量,各种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种族的和阶级的障碍在阻碍它。除此之外,扭曲的观念和迷信也混入宗教中,和它共生共长,在人心中扎根。

              如果通过“传道”的信仰和理念遭到了抵制时,可以通过“运动”来应付物质上的障碍。这些障碍中首要的障碍就是那些政治权力赖以生存的集合体,其中包括意识形态的,种族的,阶级的,社会的和经济上的各种支持。因此当“传道”和“运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手段来共同面对各种“人的情况”,而为还给人,即地球上的全人类以自由,“传道”和“运动”是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的。这个想法很重要,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当这个宗教号召还人以自由时,它即不是只还阿拉伯人以自由的,更不是只对阿拉伯人说的。它是对着全人类说,要还全人类以自由的。神也不是阿拉伯人的维护者,更不是只给穆斯林以天启。神乃是全世界的维护者。而这个宗教的目的是要把全人类都带回他的维护者哪里,把人从臣服于人中解脱而只臣服于神。在伊斯兰的概念里。臣服即是指人遵守“他者”所制定的法律。而伊斯兰规定只有神是这个“他者”。因此任何人如果臣服于神之外的事物,即便这个人宣称他是个教徒,他也不属于这个宗教。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曾经清楚地说过这一点,根据沙利亚教法,“臣服”即是“膜拜”。根据这个定义,犹太人和基督徒“不臣服”于神,因为他们“以物配主”(those who associate others with God)。

              铁尔梅迪*讲过一个“阿迪-伊本-哈基姆王(Adi Bin Hatim)的故事”,当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来访”到他哪里时,他逃亡叙利亚去了(在先知出现之前他就是个基督徒了)但是他的妹妹和他部落里的一些人成了战俘,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仁慈的对待他的妹妹,赠以礼品并放还回家。于是他妹妹去到他哪里并劝他改信伊斯兰,还提议让他去见见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阿迪同意了,但是他的部下们对他的麦地那之旅十分紧张。当阿迪见到先知时,他戴着一个银十字架。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见状说道:“那有经人,待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为主,有如神主”。阿迪答道:“可我要讲,他们并不崇拜他们的牧师”。而神的使者答曰:“但当他们的牧师和拉比说这事可以做时,他们就认为可以做。而当他们的牧师和拉比说这事不能做时,他们就认为不能做。因此我说他们是待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为主的。”

              以上引文清楚的说明了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态度,即遵守法律和判决就是一种崇拜行为,而任何人,如果他奉非神的人和物为主,他就不是这个宗教的一份子。因为这个宗教旨在根除这样的行为,通过让人只臣服于神而不是人来使人自由。

              如果说人间的现实生活,和这种还人自由的号召背道而驰,那么伊斯兰就有义务以传道和运动来入世。就有义务和所有强迫人臣服之,使人遵从之的政权作斗争,就有义务和所有让人无视神的命令,禁人聆听传道和主动接受这一宗教的政权作斗争。在打倒了一切以政治、种族和同一族裔内以阶级划分为基础的各色僭政之后,伊斯兰将以还人自由的观念为基本,实际建立起一个全新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体制。

              伊斯兰的本意不是使用暴力迫使人接受其信仰,但如我之前所指出的,伊斯兰是超于信仰的。伊斯兰是一种理念,即号召给人以不侍奉另一个人的自由。因此它致力于消灭一切基于人统治人,基于一个人侍奉另一个人的体制和政府。当伊斯兰把人们从这些政治的压迫中把人解脱出来,向他们展示伊斯兰所阐述的精神世界之后,它就是给了人完全的自由以选择接受这个宗教与否。然而这个自由既不等于人可以向其他神祈求满足的自由,也不等于人可以选择继续侍奉他人,认同一个人可为他人之主的自由。无论哪一种政体在这个地球上建立起来,都必须只尊奉神权,独以神权和神法为根基。这样才能使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使每个个体都受一普世体制的保护,使每个个体信奉他想要信奉的。这是唯一一条可以让宗教得以纯粹净化的方法。“宗教”这个词是高于信仰的,“宗教”这个词的实义是生活之道。而在伊斯兰的语境里,这个词要基于信仰。但是在伊斯兰的体制里,如果国家法律是基于神权的话,是允许人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保留他自己的信仰的。

              任何理解这个宗教这一方面的人都会知道“杰哈德-宾-赛弗”是什么意思和多么重要。因为它说明了为了“传道”的奋斗,应用伊斯兰的“运动”来给它开路。理解这个宗教这一方面的人也会知道伊斯兰不是一场“防御性运动”,即使当代总有人引用这个狭隘意义来支持什么“自卫战争”。这种狭隘意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代有些人被情势所迫,或被那些东方学信徒的狡计所击败。那些东方学信徒奸猾的扭曲了杰哈德的原意。杰哈德乃是一场运动,旨在消灭一切僭主暴政,把自由带给人类,使用各种手法来解决人的现实问题。这一运动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都会使用新手法。

              如果我们非得要把杰哈德定义为“防御性运动”,那我们就要重新定义下“防御”这个词了。我们应该把它的意义改为自一切限制其自由的因素中“保卫人类”才可以。这些因素往往表现为信仰、观念和政治体制,其特点都是立论于经济、种族和阶级差异的。当伊斯兰诞生时,这世界上就充满了这些限制人类自由的因素,有如而今天这个贾西利叶的世界里也是充斥这些因素。

              当我们把“防御”这个词用上面的宽泛意义来定义时,我们就理解了何为伊斯兰的本色。伊斯兰的本色即是一种普世的自由号召,这号召要把人从臣服于他人中解放出来,在全世界建立神的权力和政权,终结人的无知和自私,使一切人类的活动都受神圣的沙利亚法管束。

              而那些想以狭隘意义来定义杰哈德的,把杰哈德称作是防御战争,引经据典的来证明杰哈德的意思是自敌对势力的进攻中保卫伊斯兰的国土 —— 有些人把伊斯兰的国土定义为阿拉伯半岛 —— 实际上是一群既不懂伊斯兰的真意也不懂伊斯兰的目标的人。这样的定义企图只能是一种失败主义,是一种导致人们为现在的艰难状况所压倒而气馁,结果被那些诓诈成性的东方学信徒所扭曲的杰哈德的定义所压倒的思想。

              有人敢说如果罗马和波斯的政权不侵犯阿拉伯半岛的话,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就会满足于现状,而不去继续奋斗,传播伊斯兰的思想到全世界吗?如果有这样的物质障碍,即有国家的政权,有基于种族和阶级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以及支持这两者的政府的军事力量挡在面前,伊斯兰的思想怎么能传播出去呢?

              如果说只依靠号召来还全人类以自由,或者可以用“号召”这个词,但是把号召定义为祈求和布道,以此来达成这个目的。那么我要说这想法是天真的。如果是在一个交流自由的,个中之人不受其他影响的社会里,这样的社会是可以依靠祈求和布道来还其自由的。“宗教之内无强制,但是这个结论仅在此条件下成立,即它不受物质和现实的阻碍之时。如果有,应以暴力将之移除,因其遮蔽人的心灵和思想,使其没有思想的自由和开放,以可以决定接受还是拒绝这个宗教。”

              由于伊斯兰所传之道的目的,是从哲学世界观起到现实生活上都给人以自由,所以杰哈德是必须的。有一个观念,即伊斯兰的家园,就是在教中常说的“大日伊斯兰”是处于和平中还是处于被邻居所威胁的环境中,这观念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伊斯兰所谓的争取和平,并不是为了在这地球上争取一块和平的地方,然后在这地方伊斯兰的信徒们可以安宁的生活。伊斯兰所定义的和平应该是宗教(即维持社会的法律)以神之名被彻底清洗,使全体人类只服从神,而一人不会为另一人之主。而在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时代过去后,只有杰哈德运动的最终阶段还在被遵守,而运动的起始和中间阶段都没有被付诸实践。伊本-卡亚姆证明了这一点,他说“因此,讨白之章的最后启示是这样的,即不信者有三种,作对开战的,签订合约的和德希米”。签订合约的人最后都成了穆斯林,所以只有两种不信者,即作对开战的和德希米。而和其作对开战的永远畏惧他。所以世上一共只有三种人,第一是信他的穆斯林,第二是和他讲和的(从前一句可以看出这些人是德希米),第三就是和他作对开战的。

              以上才是逻辑准确的理解了这个宗教的特点和目的,它和当代那种被世情和可恨的东方学理论所打败的失败主义者所持之观点是不同的。

              在早期穆斯林迁移麦地那的时候,神禁止他们打回麦加去。神对他们说:“束起你们的手,做好你们日常的祈祷,然后缴纳扎卡特”。继而神批准他们去打仗:“对那已和你们打仗的,允许和他们打仗,因为你们是被压迫的,说他是受压迫的,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撵出家园的,因此神必助之。”接下来,穆斯林被允许反击:“以神的名义,和那反对你的人开战。”最后,神批准向多神教徒开战:“和一切多神教徒开战,如他们向你开战一般。”“和那有经人中的这群人开战,例如那不信神和末日者,又如那不禁神和先知所禁者,又如那不把正教当他的宗教者,和他们开战直至他们支付加兹亚,否则绝不停战。”因此,根据伊本-卡亚姆的解释,穆斯林是先不准打仗的,随后才允许打仗,随后允许反攻,最后允许向一切多神教徒开战。

              从这些古兰的章节里,和从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定下的许多传统中,都对杰哈德予以赞扬。杰哈德是贯穿整部伊斯兰的历史的,而每个真正的穆斯林在心里都拒绝这样的对“杰哈德”的解释,即这个解释是由这样的一些为逆境所挫败,接受了狡猾的东方学信徒重新定义的人做出的。

              在听过神的训诫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所定下的传统后,在读过伊斯兰的杰哈德过程中发生的一幕一幕之后,都是些什么人才能相信杰哈德是一种为有限条件所限定的,临时性的事物?都是些什么人才能相信杰哈德只是为了自卫呢?

              在以上所叙述的允许作战的章节里可以看出,神对信徒所揭示的定律是:在这个世界里,它是一群一群的甄别人的。所以全世界都被腐化的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对那已和你们打仗的,允许和他们打仗,因为你们是被压迫的,说他是受压迫的,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撵出家园的,因此神必助之。然那些奉神为主的乃是例外。神是分别甄别人的,所以像犹太堂、像教堂、像清真寺这些神最常被纪念的地方,最后也都要倒掉。”所以说这个斗争并不是一个暂时现象,而是一个永久的常态,在一个永久的常态里真理和谬误是不能共存的。只要神的全权还没有在地球上建立,只要人管理人的事情还存在,只要伊斯兰还在致力于解决人主,还人自由。那些篡夺神权的人就不会容忍伊斯兰而要和其全力战斗之。因此不可避免的,伊斯兰必须回击他们,打倒篡夺者而还人自由。这为了人的自由战斗必将永续,直到全世界的宗教都被神清洗完成。

              在麦加时期禁止打仗的禁令乃是漫长旅程中的一个临时阶段而已。而在希吉拉(Hijra)的早期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所以禁止打仗。而在这些阶段过去后,防守麦地那并不是允许杰哈德的唯一理由。自卫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并不是唯一的理由。唯一的真实理由是要保卫运动的资源和其核心 —— 即这个旨在还人自由,摧毁一切试图阻碍人获得这种自由的障碍的运动。

              在麦加时期禁止打仗的理由是容易理解的,在麦加,传道是被允许的。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当时是受哈希姆部族保护的,所以他能公开的传播神的意思。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群体,他都有向他们传道,开启其心灵的自由。而在那时并无一个政权禁止他传道和禁止人们倾听。因此在这个阶段里,不需要用什么力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理由,我在我写的注释集《古兰的阴影》(In the shades of the Qur’an)中对这一章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即“你没看到它对人们如此解释吗?‘束起你们的手,做好你们日常的祈祷,然后缴纳扎卡特’”(3:77),在此重申这个解释是合适的。我将之引用如下:

              “在麦加时期禁用武力的做法,应看做是在特殊条件下,于一个特殊国度中的特殊环境里所进行的一个旨在培训和准备的阶段。在这个情形下,于培训和准备阶段中最主要的因素,是训练阿拉伯人的个体能忍耐一切施加于对他所爱的事物上的压迫,能戒除他的自傲,使他不把复仇或者为血亲复仇看作是人生的意义所在。要训练他能控制自己的神志,使自控成为其性情,让他不会一激就着,不会一刺就炸。使自尊和镇静变成他性格的一部分和他行动的指导。因此他就可以学会遵守一个有领袖指导的社团的纪律,愿意向领袖交心,按照领袖的指示而行动,即便这指示和他的习惯和品位所相反。这种训练的目的是训练出一个高尚的,适合成为穆斯林社团一员的人,这样的人能听从领袖指示,行为文明,作风进步,脱离了野蛮习俗和部族主义的影响。”

              “还有个原因是古莱氏人是以其荣誉和血统为傲的,而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说服和传道非常有效。在这个阶段,武斗只能导致绵延不断的复仇之火。这种基于血亲基础的部落战争已有很多,例如达西斯,嘎布拉和巴苏斯之战,无论那场都是历时经年,被灭的部落则鳞次栉比。这种血亲思想一旦和伊斯兰联系起来,这种血仇思维就会被永久固定下来。最终的结果就是把伊斯兰,这个号召接受真实的宗教的思想,变成了一个无尽的,以血亲部落为基础的思想。最终结果就是这个宗教起初的原意就被忘了个干净。”

              “还有个原因是要避免在每家播下不和与流血的种子,在当时,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府来折磨迫害信徒。信徒们都是被他们的尊长折磨,迫害和‘开导开导’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神同意开战,结果就会是家家长幼相杀,户户成为战场。然后大家就会以为‘啊,伊斯兰就是这种玩意儿啊’。其实呢,那时候已有人说伊斯兰就是这样的,即使那时神不允许长幼相斗。当阿拉伯人来麦加朝圣和做买卖的时候,古莱氏人就跟他们说过,‘穆罕默德不止是要撕裂人的部族和家族,他甚至要让子不认父呢;让家家处处、门门户户父子相杀,主仆相杀,这是什么思想?’”

              “还有个原因是神知道当时都在折磨迫害早期的穆斯林的大众们,日后会有一天成为伊斯兰的忠实战士,甚至是伟大领袖。看看欧麦尔-伊本-哈塔卜(Umar Ibn al-Khattab),不就是一个典型吗”

              “还有个原因是阿拉伯人是有一种荣誉感的,特别是在部族的背景下尤为强烈。如果伸手援助一个被迫害者,尤其是这个被迫害者是个身份高贵的人,使其免于受辱是一种应该的行为。这种事儿有史可载的就有好几次。艾卜伯克尔是个有身份的人,当他被勒令离开麦加,流放去别处的时候,伊本-达赫拿(Ibn al-daghna)就很不满,认为这种勒令乃是对一个阿拉伯人的侮辱,于是他不让艾卜伯克尔走,庇护了他。这种例子中最著者,就是哈希姆部族因有一次因漫长的出奇的贫困和饥饿,试图却被禁止进入塔里布山谷,闹到最后撕毁协议的事了。不像那些‘古典文明’一样,阿拉伯人生来就有骑士精神。而那些‘古典文明’却惯于侮辱他人,嘲笑那些受压迫的和受苦害的,对弱势者落井下石,而对压迫者和僭主们献媚。”

              “还有个原因是当时穆斯林人数不多,还主要居住在麦加,伊斯兰到来的消息在当时既未传到阿拉伯世界的每一处,已知的地方还大多以为是传闻。有些部族还以为伊斯兰是古莱氏人内部的事情。他人正在观察这新派系的奋斗为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开战,穆斯林群体会在一场有限战争中被彻底歼灭。即便他们将击败许多的对手,但最后他们还是会被反对者压倒。最后结果就是拜偶像行为继续,而伊斯兰的黎明将不会到来,更无论鼎盛。而向人类昭示生活正道的事业也就将消失。”

              在麦地那年代早期,打仗也是不允许的。原因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和麦地那的犹太人和不信教的阿拉伯人签订了和约。在这个阶段只能这样,原因如下:

              一:这是一个传道和说服的好机会。当时没有什么政治力量禁止这种自由。所有人都接受了新的穆斯林群体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对所有政务的决策权。在和约里各方都同意,除非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批准,否则无人准许和外人签订和约,建立关系或宣战。因此,麦地那的大权是掌握在穆斯林的手中。伊斯兰传道和信仰的自由之门也一直是开着的。

              二:在这个阶段,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身心主要在考虑如何和古莱氏人打仗。古莱氏人持续的反对已经成为伊斯兰向其他部落传播的主要障碍。其他部落都在等着看这古莱氏人的内乱最后是以什么结局收场。这就是为什么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向各处派出探子。第一伙探子是由哈姆扎-本-阿卜杜-穆台利卜(Hamza Bin Abdul Muttalib)带领的,他们是在斋月出发的,就在迁入麦地那之后的第六个月。

              之后,在希吉拉之后的第九个月,另一伙探子被派了出去。第十三个月的时候又有一批,第十六个月的时候又有一批。到了第十七个月,阿卜杜拉-本-雅海什(Abdullah bin Jahash)受命率领一批人马出发。这批人马打了几仗,也折了人手。这些事情是在七月份(Rajab)也就是圣月中发生的。在黄牛之章(Chapter Baqara)里面有章节是这么说的。

              “大众问道能不能在圣月里打仗。即答道:和他们打仗确为大罪,然而让人远离神之道,拒绝神意,使人无法进入神圣的清真寺,把人从他们的群体里撵出,这罪则更大。压迫猛于死也。(2:217)”

              在当年的斋月里,发生了白德尔之战。而这次战斗被记载在战利品之章(Chapter Anfal)里

              因此当我们从正确的角度来审视伊斯兰运动的这个发展阶段时,你看不到伊斯兰运动的基本主旨有任何和当代某些思维狭隘的人所称的“自卫”内容。这些人已经被狡诈的东方学信徒所打败了!

              在当今这个穆斯林既没有荣誉也没有真正的伊斯兰的时候,有这么一些人想在伊斯兰的扩张史上找到些蛛丝马迹来证明自卫是伊斯兰的本质。他们是东方学信徒的理论攻势的猎物。然而,蒙神恩典,还是有些人,坚定的认定伊斯兰是普世的,对自由的吁求,吁求全世界的人只认神的权力而不认人的权力。而神则终将洗清这世上的宗教,所以他们还在著述这个观念 —— 伊斯兰的杰哈德

              但是伊斯兰的运动不需要理论辩论,古兰上有一章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那为神之道而战的,就是为彼世而牺牲此世之人。而为神之道而战者,无论结局是胜利或败死,都将受无上的报酬。当那惨遭压迫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哀求到‘吾神啊,让我离开这压迫者的土地,为我等创造友伴,派他来拯救我们吧’,为何不为神之道而战呢?当人只为神而战,当人不再为僭政而战时,他们就可以和魔鬼和他的朋友们战斗了。那魔鬼的策略,其实没啥了不起”(3:74-76)

              “告诉那不信者,倘他就此收手,那就既往不咎。但他们如果再犯,那说明他肯定是知错犯错了。这时就必和他战斗,推翻压迫,使一切宗教只归于神。如他从此不再犯,那么神会看着他的。如他再犯,要记得神是你的依托,也必助你”(8:3-40)

              “和那有经人战斗,因他们不信神和末日,因他们不禁止神和它使者所禁止的,因他们不把正教当做他们生活之道,和他们战斗,直到他们屈服且支付加兹亚为止。犹太人说以斯拉是神子,基督徒说弥赛亚是神子。他们如此说,如他们的先人如此说一般,所以他们不信。神必惩处他们。他们何以如此昏迷呢!他们把拉比,牧师,甚至弥赛亚,即那玛丽的儿子当做主,并别于真主而敬拜。他们必须被勒令崇敬独一的神,因为除真主外再无神灵,荣耀只归于主,而不归于为主所出之事物!他们想用嘴来熄灭主的光,而不管不信者是如何对立的,主必然使他的光辉煌万丈。(9:29-32)”

              上面引用的章节已经描绘了杰哈德的原因为何了——在大地上建立神权;让人间一切事物都根据神所供之明示所行;消灭所有魔鬼的力量和魔鬼的生活之道;终结凡人为他人之主的制度,因一切人皆为神之造物,所以无人有权居于他人之上,无人可以为他人独断的制定法律。这就是号召杰哈德的根本原因。然而,有一点要始终记住的是,宗教之内无强制。一旦人统领人的制度被彻底消灭,一旦大政国法完全是为神之权而服务,那时就不能武力迫使人改变信仰和接受伊斯兰。

              伊斯兰的杰哈德,是为了保证这世界上的人有完全的自由,即从人服从人的制度中将其解放,是他有机会服务于他的神,即那独一的,无伴的主。这就是实行杰哈德的根本原因。而这也是穆斯林战士们心中唯一可为之而战的理由。如果有人问这些战士:“你为何而战?”。他们绝不会这样答:“我的国家陷入危险中,我要保卫祖国”或者“波斯人和罗马人来进攻我们了”或者“我们要扩张地盘,夺取更多的土地”等等。

              他们会做出的回答,将像拉巴-本-阿慕尔(Raba’I bin Amer),胡赛法-本-穆赫辛(Huzaifa bin Muhsin)和穆基赖-本-舒耳白(Mughira bin Shuba)在*嘎底西叶战役发生前几天,轮流回答波斯将军鲁斯塔姆那样一般。鲁斯塔姆问:“你等因何来此?”他们答道:“神派我们来,拯救那不想从于人而只想从于神的。把他们从狭隘的此世带往广阔的彼世,把他们他教的僭政中救出而使之服从伊斯兰的正义。神基于此目的而选出了一位使者来教导他们它的道。如果任何人接受这种生活之道,我们就转身离开,把他的国家还给他。而如果不接受,我们就和他打仗,直到战死或获胜为止。”

              这就是原因,它存在于这个宗教的最核心。同样的,它呼吁普世的自由,它用相符的手法来在现实中和相对应的情况对抗。它在每个阶段都会发展出新手法,而这新手法都符合这宗教最初始的原意—— 并不只是为了对抗向伊斯兰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信徒的攻势。杰哈德的原因存在于这教义的本质和在人类社会中的现实情况中,它并不只意味着自卫,自卫只是特定时期的特定情况。一个穆斯林,献出他的财富和他的人来“为神而战”,应该是为了上面所述的这些价值观,而不是为了个人发财和满足贪欲。

              在一个穆斯林踏入战场之前,他应该先和他内心的魔鬼来场战斗,比如他要击败他的欲望和野心,他的嗜好和偏见和他家庭和他民族的义利。他要击败那些非伊斯兰的东西,要击败一切旨在阻碍崇拜神明,普及神权于世界,和从篡夺者手中夺回本属于神的权力的障碍。

              如果有人说伊斯兰的杰哈德,是为了保卫“伊斯兰的家国”,不考虑伊斯兰的生活方式的伟大性或者认为“家国”要比这个重要。这不是伊斯兰的观点,这是现代的创造,是纯粹的非伊斯兰的外来观点。对于伊斯兰的知行来说,可接受的只有信仰,信仰所描绘的生活之道和一个基于这生活之道而运行的社会。所谓家园国土之类,在这个信仰里面不值一提。在伊斯兰的观念里面,唯有一种国重于泰山,须得全力追求,即遵守神示的神权之国。因为这国是信仰的要塞,因为依照伊斯兰的生活之道运行,所以可以被称之为家园。因为这国是运动的中心,也唯有这国能给予人完全的自由。

              诚然,保卫“伊斯兰的家国”这种观念,也是在保卫伊斯兰信仰、伊斯兰的生活方式和伊斯兰的社群。然而,这种观念不可以被认为是伊斯兰的杰哈德运动的唯一目标。因为这个运动的目标旨在建立神权,使之成为伊斯兰运动的核心,进而推进这个运动覆盖全世界。正如这宗教乃是普世的,其目标自然也应该世界通行。

              如我们在上文提到过的,世界上有很多现实的障碍在阻止在大地上建立神的统治。比如说国家权力,社会体制与传统,或者宽点说:整个人类的环境。伊斯兰使用武力,旨在要消灭这一切障碍,使人和伊斯兰之间不再有阻隔,把人从这些现实束缚中解脱出来,以敞开人的心和意,使其有自由来选择是否接受伊斯兰。

              在杰哈德的起源的意义上,我们不能被东方学信徒的猖狂进攻所欺骗和羞辱。我们也不能被现实的残酷和世界的大国所各自施加的压力逼得丧失信心,以至于我们在这伊斯兰之外为杰哈德寻求解释,然后说它是临时性的自卫措施。不管外界情况如何,对杰哈德的需求是存在的,且会一直存在!

              在纵观历史之时,我们决不能忽视在这宗教的本质上的各个方面,即它是要求普世自由的,它也是有现实方案的。我们是不可以把这个和临时性的对自卫的需求混同起来的。

              无疑,这个宗教必须自进攻者手中自卫。吁求普世神权,给人以不从于其他非神的事物的自由本身就包含自卫在内。组织一场不同于贾西利叶的领导,而跟随于新领导下的新运动,创建一个与众不同且永久性的,基于神权和唯屈服于神的社会本身就包含自卫在内。为从其他包围这社会的贾西利叶社会,即那些不管是什么形态的,都是基于人权的社会,那些出于自保和出于压迫的需要来反对伊斯兰的社会中本身就要包含自卫在内。无疑,在上述条件下, 新生的穆斯林社团必须努力自保。而这些条件随着伊斯兰逐步向其他社会推进的过程中都必然与之出现。所以不管伊斯兰对这种情况喜欢与否,斗争都必将降临于伊斯兰。因为这是两种无法长期相容的体制之间的斗争。这是铁打的事实,所以伊斯兰别无选择,而必须从进攻者手中自卫。

              但是有另一个事实比上述事实更加重要。即伊斯兰的本质要求它必须主动的去解放他人,使全世界的人不从于非神之外的事物。所以无论是地理的阻隔还是人种的不同都不能阻挡这个目标。让全人类陷入邪恶,混乱和崇拜非主之中是不能允许的。

              有时候也许伊斯兰的敌人会觉得不对伊斯兰进行什么敌对行动是更有利的选择,所以伊斯兰可以让他们呆在他们的地理边界里,不将伊斯兰的讯息和对普世自由的吁求带给他们,让他们在他们的领域里继续让人统治人。但是伊斯兰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同意支付加兹亚的情况下才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因为加兹亚是保证他们对伊斯兰的宣教敞开大门,并不通过国家权力对宣教布置任何障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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