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拨乱反正,习总伟大! -- 从来

共:💬54 🌺285 🌵11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 家园 所以说你这号人脑臀分离

          明知道一反抗就要被定性为斗殴,还反对立法正当防卫,赋予公民无限防卫权。你自个想做顺民,认为做了顺民,流氓寻衅滋事就不会找上你,所以不许别人反抗,不肯赋予防卫权。怎么说你这种人好呢。

          只有法律赋予了公民无限防卫权,公检法的底线才不会那么黑。这一点都不懂吗?

      • 家园 这位教授是内行

        话点到即止,但正中要害。

        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这类案件,有立法的问题,也有执法程序的问题。还有执法时习惯性思维的问题,江苏,福建,河北三起案件,虽然最终结果类似,但是案件过程体现了地方性特征,从南到北。

        中国没有陪审员制度,如何把握这类案件的度,是个难题,今天拨乱反正可以由衷地喊习总伟大,明天矫枉过正了,又得喊杀人偿命了。现在的一系列举措体现了政策高度,后边进一步的立法和细则出台,就体现施政水平了,这个可是不能搞一刀切了。

        • 家园 公安机关本来就不应判断吧

          是否起诉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有罪是法院认定

        • 家园 拨乱反正难道不是应该做的吗?

          打一巴掌揉三揉也算施恩?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不觉得太儿戏吗。曹操好歹还杀了个王垕,包子不借机弄下个公安部长?

          • 家园 有句话说了怕是要挨砖头

            我个人并不觉得公安需要负太大责任。因为这是公安办案的惯性思维,长久以来形成的。不是说这种惯性思维是好事,但是形成这种惯性思维有它的合理性,只不过随着时间越来越体现出它的弊端。

            今天要扭转这种执法惯性,我举双手赞成,但是用公安祭旗,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如果说福州、河北的案件,公安有徇私枉法的情况,当我没说。但如果只是依例正常办案,没什么好指责的。河北方面比福州更爱面子,但这一点正常情况下,连处分都够不上。

            最高检打脸福州公安是不假,但是只说公安部门适用法律不当,可没说执法程序有什么问题,你这怎么处分人家?

            再加一句,河北方面小女孩出来后接受记者采访其实说错话了,我看了都捏把汗。后来这个理想的结果,我想应该是舆论的力量和检察院这边做了工作。

            下边网友说《堡垒法》好,我赞成,但是中国有《堡垒法》吗?总不能因为中国公安没依照美国法律办案就要挨处分吧?

            所以,后面重要是立法的事。

            • 家园 立什么法?

              这三个案件来说,都有法律法规的了。

              这类事也不止这三个例了。挺无奈的。

              • 家园 要立法,为正当防卫权专门立法

                这里有这样才能镇住宵小之辈。

                我们许多人都习惯性的官僚思维,出了事总说上面有规定,这完全是挡箭牌的话。为什么正当防卫权写在法律里这么多年几乎成了僵尸条款?说明几个问题。

                一,现行的正当防卫权只顾纸面合理性,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只是纸面条款。

                二,执法层面顾忌太大,使正当防卫权在现实层面变成了防卫过当的裁量条款。

                三,鉴于以上理由,正当防卫权对歹徒毫无威慑力。

                所以,必须专门立正当防卫权法,明确无限防卫权,保护合法公民,震慑宵小之辈,扫清社会风气。

                • 家园 等靠要思维加文本主义

                  还是以这三个案件为例:三个案件最后裁定为“正当防卫”,请问符合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如果符合,说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有能力保证人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如果不符,则说明高检违法。

                  为什么正当防卫权现实中那么难以实现?往好点说是对法律法规理解不足,往坏点说是执法者不想维护正当防卫权。

                  一碰到问题,就希望制定法律,试问法律要规定到多详细,才能与生活中所有活动一致?要多少条文和选项,才能让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能吻合?一碰到问题,就赖法律不完整不详细,等新的条文,这算是等靠要吧?有了条文就万事大吉,这算是文本主义吧?

                  以下如果被认为是人身攻击,我先道个歉,事实上我的本意是提出自己的观点:洒落河友,你一向以高中文化国企工人为荣,一向以拥护主席拥护党为荣,但是我看过你诸多发言,感觉你对历史唯物主义法什么认识,对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认识不足,这些,应该都是初高中的政治课有学的。的确不行,学习一下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应该也是有好处的。跟着媒体批评党和政府是很容易也是很爽的,但是这和你希望党和国家繁荣昌盛的愿望,未必吻合。

                  干脆一枪打两个吧:上面的话也适合迷途河友。光喊口号,光反政府,这个不是真左,是名左实右,说严重点,和推墙派做的同样的事情。

                  罪过罪过!

                  关键词(Tags): #律 实践
                  • 家园 “光喊口号,光反政府”???
                  • 家园 你不用拿学历激我

                    法律条款制定越详细,对执法者,对人民越是好事。

                    很简单,落到实处,模糊空间就少了,少了模糊空间,人民的权利就受到了保障,基层执法者也受到了保障。

                    中国法律最大问题就是弹性太大,导致执法者也人人自危。

                    你离基层太远了。

                    • 家园 你说错了!

                      立法者首先要保护的理发人的利益,换你立法,你会首先保护别人的利益。改开后,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保护官僚不受人民批评。刑不上长老,显然是对国家主席也可能受到人民的批判的反映。表面上看,国家主席直接就被拉出来批判,好像挺不讲人情的,但是比起齐腰塞斯库被直接拉出来枪毙了,要幸福的多。这么多年了,人大有几个人民?还幻想呢。

                    • 家园 93年及以前几届统招初中中专含金量不低

                      93年及以前几届统招初中中专含金量不低

                      从初中毕业算按录取比例难度可能高于考大学

                      不知道洒落是不是

                      毕业后在国企没再混文凭?

                      • 家园 我是94年的中专生

                        混再高的文凭,也是中专生。得益于在国企基层干了20年的质量检验工作,体制内基层的问题,比河里这些高知们,那是清楚多了。

                        河里高知太多,不知道基层的领导干部是多么王八蛋,更不知道一份详细的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对一线职工有多强的保护性。

                        我是干检验的,本职工作就是怼人,如果吃不透各种规章制度,那一天到晚就等着被人下套被人坑吧。只有明确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才能让基层执法者有尊严,也只有明确的从实际出发基于一线操作者利益,从一线操作员工角度出发的规章制度,才能保护一线职工的尊严和利益。

                        张口闭口就是明明有规定,这种人一看就是甩锅的,规定对于这些人,就是插屁股纸,是甩锅的工具。这类人,从来不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怎么可能维护底层利益?

                        • 家园 真出了好法公检法司上下其手的空间就小多了,还得担责

                          真出了好法公检法司上下其手的空间就小多了,还得担责

                          维护的是整个腐败官僚体系的利益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