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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 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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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前些天,遗少兄给我发邮件,邀请我来发帖子。我试了,却进不来。顾遗少兄代替我发了两个。今天则奉命继续来发,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如果我们翻翻出土的秦简,看见很多抓强盗的案例!就连一个试用期未满的派出所长刘邦,却也有幸逼成了秦王朝时代的强盗,隐藏在砀山一带,永远不敢回家。

这我们就奇怪了,为什么一个政府职能如此高效的秦王朝,却迫使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当强盗呢?

唉,这事就要怪秦始皇没搞好了。

首先,秦始皇本人就是古来罕见的工作狂,汉书作者班固说他白天开会,夜晚批文件――“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都是亲自动笔。至于臣民们,那就像大跃进时代的中国老百姓一样繁忙了。忙什么呢?搞工程。秦始皇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搞工程。

第一,修长城。长城工地都在荒山野岭,作业线绵长而险峻,条件恶劣,工具简陋,征发的民夫常在三四十万之间。长城这里可不是人待的。有时候民夫累了坐下来喘气,他的工头就会走过来质问:“你干吗不干

活?”

“刚才干完活以后,我累得双手发颤。”

“手颤正好,那你去那边筛沙子吧!”

这种惨无人道的对话在当时随处可见,把施工现场变成了人民大众的阎罗殿。终于长城脚下“死者不可胜数,僵尸千里,流血顷亩”,“尸骨相支柱”,甚为悲壮。最终,通过巨大的代价,创造了世界第八奇迹一一中国龙。

第二项,修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修出四通八达的驰道,供马车奔驰,相当于今日所谓高速公路。其规格是路宽70米,路面用夯土砸得很实,下雨也不起泥,两边每隔七米种树,向西最远到甘肃,东到海滨,北到内蒙古,南到湖南、安徽、浙江等地。此外还有一条军事专用干道,叫做“直道”,全长700公里,宽三十多米,而且它像高速公路那样也高出地面一

米多,整个工程仅用两年半完成。该道从咸阳出发,向北直通匈奴地区,用以支持蒙恬大军:输送军队、给养以及传递情报。一旦北方有警,一周

内军队就可以从咸阳地区动员完毕,直抵前线。虽然比起罗马人的石灰混

凝土道路有点逊色,但地面也夯得非常坚实,许多路面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虽然经过历史的陈烟,但坚硬的路面上边至今长不出杂草。

第三,造宫殿。当时没要申办奥运会,但是秦始皇还是启动了阿房宫工程,其主体建筑内可坐一万人,相当于一个万人体育馆。宫门是用磁石作的,防止恐怖分子带着铁兵器进入“体育场”。据说阿房宫“复压三百里”,这不太可能。但是,以阿房宫为中心,秦王朝的宫殿群向四个方面铺展开来,东到骊山温泉,西到雍城老祖宗吃食堂的地方,北过咸阳原,南到终南山,全是秦王朝的建筑群落,基本遍布关中核心地区,足以覆压三百余里。

《史记》上说:秦始皇大修宫殿,合计关中地区有宫殿三百所,关外四百所,天下计有七百多个大大小小的宫殿项目正在施工。“关中三百所”,如果一里一个,足够覆压三百里。后来项羽入关,烧了三个月,才把关中这些宫殿烧完。

这些宫殿也不仅仅是供老秦一个人享乐用的,《史记》上说的很清楚,他认为“咸阳人多”,所以开始大修宫殿,又移了八万家去某处,看来这属于秦时代的“安居工程”吧。通过这些土木修造,当时咸阳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以至于无法为这个面积广大的城市修筑外城墙。后来只好向渭河南岸扩张(类似开发浦东),于是就逐渐有了未来南岸的长安。至今,秦咸阳的东西主干道尚存,宽达50米。

前三个项目都是公益性的,这第四个项目却是给老秦一个人用的――修骊山秦始皇陵。老百姓就是再没房子住,估计也不能住这个里面去。不过,秦始皇为了尽可能减少扰民,给自己修陵墓用的是劳改犯(学名“刑徒”),而不是征发民夫,民夫尽可能留在其它国家项目上,这也算是先公后私吧。

当我眺望着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上面草木青葱,这是两千多年前经过几十万劳改犯的手,人工堆起的――简直就是个山嘛。据说,三国时候该山丘尚高达120多米(比胡夫金字塔低二十米),底部周长两公里多,是中国版图上最庞大的人工建筑物,整个是个大山。如今这个山经过历史力量的剥削,尚高65米,底边长一里,里边据说有人鱼膏作的蜡烛,长明不息,还有水银和黄金这种搞起来很费力的物件,外围戍以世界第八奇迹(又一个!)的兵马俑,总之消耗民力和财费(人鱼膏可能是鲸鱼油,每立方米的鲸鱼脑油可燃13年)。

其实秦始皇修陵也不算太大的罪恶,刘邦的陵也在不远处,如今高32米,吕雉的陵(由巩俐扮演)高也是32米,汉武帝的陵高47米。修这些陵都是皇权时代免不了的项目,就像它们免不了要被盗一样。

除了上面四大土木项目,秦始皇还有两大军事项目:一是蒙恬先生带领三十万军马在北方驱赶匈奴,夺得河套及以北大片土地,一是“尉屠雎”带领五十万大军分五路攻击岭南,后者不但占领了广东、广西,设计桂林、南海、象郡三个郡,还占据了越南北部地区。但是这些地方的土著越人很快打起了游击战:平时藏在林子里,与禽兽相处,伺机就杀出来,搞得尉屠雎一帮人三年不敢解甲,一直保持战斗姿态。受游击队攻击,总计秦兵伏尸流血牺牲数十万人,最后才勉强攻占了这些地区,把秦王朝的版图扩大到了南海之滨。

另外,为了给这只南方大军提供给养,秦始皇不得不又发动民力,修筑了著名了灵渠,全长34公里,成为古代南方的一条交通大动脉。修灵渠也耗用了大量民夫。

据汉朝人淮南王刘安说:尉屠雎的这只军队以及修灵渠的民夫,外出旷日持久,消耗严重,去的人都回不来了(“往者莫反”),于是“亡逃相从,群为盗贼”,也就是说士兵和民夫们都相率逃亡,当了流寇。所以后来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秦王朝居然无法调用这只军队来镇压,而只好临时武装一些劳改犯去抵挡。

汉朝人严安又说:“秦兵祸北结于胡,南挂于越,宿兵于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天下大畔,灭世绝祀。”也就是说,不光南方军没回来,北方抗匈奴的军队也被消耗得很厉害,至少是被牵制着,进而不得退,无法南下协助镇压农民起义军,导致最终秦王朝土崩瓦解。

另一个汉人贾捐之总结道:“秦兴兵远攻,贪外虚内,天下溃畔。”

看来,远远派出南北方这两只大军,到外面去抢摊,所得不多(这些地方GDP很低,油水不大),家里却没人管,代价极为严重,属于错误决策。这八十万人马,相当于中国现役军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也是美国目前现役军人总数的一半多,而当时秦国的人口尚不足现代中国的3%。如此庞大的兵役(还不包括地方郡县部队),只能加重人民的劳苦负担,激化所谓的“阶级矛盾”。

像打匈奴这样的事,完全可以把它的priority 放后几十年,等民生富厚了再说,就好比西汉王朝那样:先是与匈奴和亲,到了汉武帝牛叉了的时候再打。

总之,上述两大军事项目和四大土木项目,都是招致秦朝亡国的不急之务。

在秦王朝初年一切不稳定、战争创伤满目、民生需要缓息的时候,假使秦始皇能罢却这些不急之务,像西汉初年那样与民休息,那秦朝的国祚绵长,正是意中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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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第三章 3

就好像黑帮老大的一条街上收的保护费太重,就会使这个街越来越萧条,最后做生意的都逃跑了,黑老大也就没有财源了。我们在秦始皇晚期看到的也是这个情况,老百姓没有活路了,于是纷纷从大秦朝这条“街”上逃跑。这就是所谓的“百姓散亡”。

我们知道,户口制度是国家收税的基础,所以秦王朝很注意编辑严密的户籍,而且在王朝初年给这些编户之民都分了地――“令黔首实其田”。按理说,如果轻徭薄役,这些自有土地的广大农户们,生活应该过得很不错。当时建国不久,土地兼并也不会太严重,秦王朝支撑得年头久长一些,一点问题没有。

但是,秦始皇非得好大喜功,为了搞那些项目,他不得不按照户籍征夫和收税,而且征得太厉害了:力役三十倍于古,税收二十倍于古!老百姓受不了了――惹不起躲得起,干脆脱离户籍逃跑。这些人就叫做“亡人”,通俗讲法叫做盲流,学名“三无人员”,形式类似超生游击队。

人都“亡”了(跑了),黑老大没法在这条“街”上收税了,所以他必须不许这些人跑。于是当时就出来一个法律叫做“捕亡律”。派泗水亭长刘邦这样的警察们去抓“亡人”。亡人被抓住以后,怎么处罚呢?如果是现在警察抓住了“三无人员”,就扔进车里,让他筛沙子,直到攒足路费,让他回家。

秦朝时候不一样,抓住以后要“笞五十”,就是用竹板揍他五十大板,位置是打屁股或者脊梁――视不同时代施刑者的兴趣而定(有的时代流行打屁股,有的流行打脊背)。笞五十的处罚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也许太不人道――其实也未必,现在的“三无人员”抓到了,也许也会挨打,广州收容所里从前不是打死了一个叫做孙治刚的“三无人员”吗?当然现在修改了法律,也许好了――但是放在两千多年前皇权时代的历史背景里去看,当时对“亡人”只打五十板子,似乎不算怎么太严酷。但是,这些有了逃亡前科的人,下次再征夫和征兵的时候,首选就征他们。比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就是征这些有逃亡前科的人。

如果一个“亡人”逃亡的时间比较长,跑了一个月才被抓住,那就要罚一个盾(注意不是越南盾,是让他交一个盾牌)。如果这家伙比较厉害,跑了一年才被抓住,就要受“耐刑”了,也就是剃掉他的

胡子和两鬓。如果一个光着下巴的男人走在秦朝大街上,大家就会指

指点点:“耶!这小子是个逃亡份子来的!”

看的出来,不管是笞五十,还是罚一个盾或者剃胡子,秦王朝对

于刑罚的使用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么残酷――并没有立刻送到长城工

地筛沙子,或者割掉鼻子什么的。事实上,秦王朝的刑罚比起后代的

汉唐,并不更凶残。后人误会法家严刑峻法导致秦王朝覆灭,其实是

不实之词。后人论及秦朝的灭亡原因,往往归咎于法家。法治由此背

上了恶名,几乎成为专制、暴政的代名词,甚至有人由此反对“法

治”。实际上,后代的刑罚都是基于秦法来的,五十步与六十步之

间。比如秦法和汉律比起来,完全是半斤八两、伯仲之间,兴许汉律

还有更苛刻一些:

譬如,汉朝律令中死刑条款有490条,1882种事情可以定死罪,参照

可定死罪的旧案例有13472种,简直是法网比苍蝇拍都密了。随便举

个例子,汉武帝时代因为有官民盗铸钱币(印假钞),就处死了数十

万人乃至百万人!这实在是处罚太苛,超过了该罪行应该的处罚程

度。其它例子限于篇幅就不详细说了。但是汉朝并没有因此迅速亡

国,可见,苛法未必就至于亡国。总之,秦的覆灭,首要原因不在于

法苛还是不法苛,秦的法也未必比后代苛。秦的覆灭,首先在于“急

于事功”来的。

插一句的说,史料记载,周文王曾经发布命令捕抓“亡人”,可见所谓周文王也不是行仁义来的,一样是拼命收税,而且不许纳税人逃跑,凭着这个路子积累了军费以及兵源才开始对商王朝动武。

虽然秦国法律对“亡人”抓住以后,处罚得不苛,但是如果“亡人”是在服兵役却逃亡的,那一旦抓住了,就要处以极刑。因为逃兵实在是古今中外一致严打的对象,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譬如同期的罗马逃兵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陈胜吴广在造反的时候说道:“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就是这个意思――陈胜吴广是去服兵役,如果逃亡,抓住了是死罪,固说:“今亡亦死”。

尽管秦人把抓捕逃亡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秦王朝的捕亡工作还是整体上失败了。当时山林水泽极多,抓起来可真不容易。

那些亡人长期逃跑在外,总得吃饭吧,可是他们失去了户籍和生产资料,没法生产作业,如何营生呢?由于史料匮乏,我们不得而知了。但是当时有一些体面的人物,一度也当“亡人”,我们说说他们的生活方式吧:

第一个是高渐离,他作为荆轲的朋友,受连累,不得不“亡去”,改换了名字,去一个酒馆里当了酒保。第二,张耳、陈余,这爷俩是著名的无党派人士,不想跟秦朝政府合作,也怕政府追捕,于是也亡去,改了名字,跑到了一个小区,当了看门的。大约例子就是这两个。可以猜测到亡人有这样一些共同点:1、要换名字,以防被抓回原户籍。2、去酒馆、手工业场、小区物业部门这些雇佣临时工的地方去打工。

可见,秦王朝对于这些打工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细纠其中谁是亡人。也许这样更好,避免激化矛盾,动荡社会。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总有一些亡人,觉得打工没意思,干脆偶然盗窃(就像现在的“三无人员”平时打工,但快过年的时候要偶然盗窃),或者直接成了专业的“盗”和“群盗”――那就更有志气了。

总之,秦始皇急于事功、大兴役税,终于导致“亡人”和“群盗”像木屑一样不可收拾地大量散落在秦朝美好河山之表,等着陈胜吴广的一把烈火,把他们统统点燃。

家园 青铜时代的蜗角 第三章 2

人类劳动创造出的多余财富,总要再把它花出去才好。你就是拼命地吃,拼命地穿,所用也是有限,多余的怎么办呢?只好用在项目工程上,以泽被后世。秦王朝大修长城,大挖秦始皇陵,隋炀帝大修运河,把当时不能长时贮存的粮食,转为不朽的长城和运河,化成持久的能源,留到后代慢慢使用,也是好事啊。所谓“楚人遗弓,楚人拾之”,对丢弓的楚人来讲,是个大遗憾,对整体的楚国,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损失。同样,修长城和秦始皇陵,对于当时的人是个痛苦,对于后代的我们,则是得弓者。就好比埃及的金字塔,在当时修时未尝不是件痛苦的事情,但现在却细水长流地为埃及人挣着旅游的外快。

而且,我们还要骄傲地宣称:秦始皇搞得这些泽被后代的工程和对外军大型事行动,都是从前分封制时代所搞不起来的、史无前例的壮举。也只有皇权专制社会才可以组织如此大规模的全社会参与的工程和军事行动,以及有效地抵御外来的侵掠等等――这大约是皇权专制的好处吧。

但事实证明,秦王朝搞这些泽被后世的项目,代价也很大――甚至以亡国为代价――当时秦王朝全国大约总有二千万人口,各项军事、民用项目和兵役,征发人口总数不下三百万人。秦王朝15%的人口奔赴在各项浩大工程场所,严重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合理健康发展,甚至引发动荡。如果你对这个比例数据(15%)不敏感的话,那我们说说下面一组数据。

在从前的商周时代,法律规定成年男子每三年去给国家干33天义工,从23岁一直到55岁为止。而秦王朝加码成了每三年要干两年零一个月,而且年限也拉长到16岁到60岁。也就是说,秦王朝的农民如果活到60岁的话,要合计给国家服劳役及兵役10250天,即――他有28年要在工地上渡过!而商周时代则是297天(不到1年)。所以,董仲舒说,秦朝的力役是“三十倍于古”,不虚言也!人生一半时间都去外地筛沙子、砸石头了,这种沉重的劳役只能搞得“海内愁怨”,等着闹事吧。

注意,这种去国家项目上干活是没有报酬的,只一天管三顿饭,是白为国家白作贡献,俗名打义工,学名叫徭役。所以汉朝晁错说:“秦发卒戊边,有万死之害,而无铢两极之报。”意思就是白干活。放下手中的农活,去白给国家劳动,而且白劳动的时间在一生60年中长达28年(28年是什么概念呢,算算你一生中用以上班的年头,也最多就是28年),也就是说,秦朝的一个农民,他一生都在白为国家劳动!真是杨白劳了。这大约不是件愉快的事。

而那些留在家里种地的人(大约都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子了罢),日子也不好过。种地需要交粮纳税,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开酒吧、开发廊需要像黑社会老大交保护费一样,但关键是交多少。交多少才能既让黑老大满意,发廊女也不至于不赚呢。经过历史的磨合,中国农业传统的税收标准是十分之一,有时候遇上仁慈的皇帝就只有三十分之一。但是秦王朝标新立异,达到了三分之二(“收太半之赋”,据汉朝人讲)――这简直是没天理了!高达传统水平的7-20倍,所谓“二十倍于古”(董仲舒语)。人们真是没有活路了,所以秦国“男子力耕不足粮晌,女子纺织不足衣服”,人们累死了也养活不起自己,更交不完这天文数字比例的税。于是“秦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群盗并起,死者相望。”――人们交不起税,只好逃亡当强盗,也等着闹事吧。

注意,这个税收百分比不是按实际产量算的――那还就好了,我不干

活,也就少交税。它其实是按土地的一般产量,由政府估算一个产额

来收税的。不管你这个发廊本月盈利好坏,都按这个月额交!哈哈,

那简直要气死了!但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秦始皇坏,历朝历代的皇帝都

是这么算的。

可是,为什么秦皇帝定的税率定得非要比别的皇帝高二十倍呢?

他不知道收税多了――“保护费”收多了,发廊女们都要逃亡,逃到

别的老大的地盘上去干吗?――或者没得地方逃,发廊女们就会起

义!

秦始皇也是没办法啊。你想,他搞了那么多国家大项目,都需要花

钱:参加修长城、驰道项目的民夫,虽然没有工资,但也要消耗口

粮;八十万战士的衣甲、武器、口粮、车马,也得有人供应吧;供应

者拖车运输,造桥补路,也需要口粮和器械吧。于是这一切物质压力

都专加到劳动者身上――严格的说是“服劳役、服兵役之余所剩不多

的纯劳动者”身上了,迫使他们交钱(税)交物(赋)。这些他们交

不起这些赋税,终于野死沟壑,民不聊生,强者挺身为盗,海内沸

腾,原六国百姓对于中国统一后的美好生活向往彻底幻灭,潜藏在心

底的是对故国的怀念和对秦王朝强烈升腾起来的厌恨,所谓“天下苦

秦久矣”!

可是为什么秦始皇非得“强力疾作”,搞这么多大项目呢?少搞一些项目,不就缓解了人们的焦苦和怨恨,稳固了老秦的江山,退一步海阔天空了吗?唉,没办法,秦人非得搞这些项目!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这就要归结为秦人历来传统中的“事功精神”了。

秦国历来是个务实干的雄心勃勃的国家。他们原本偏于西陲,属于蕞尔小邦,却变法奋强,志在天下。他们崇尚战功、治功和农功――“三功”,对利益、财富、土地有强烈的追逐心理。秦法家又推波助澜,以赏功原则作为激励民众和官吏的核心手段。于是秦人功利取向异常强化,秦国“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每次出去打仗都像去商场抢购一样踊跃,急着立功改善自己的生活。执着进取的“事功精神”漾溢于朝廷庙堂之上,播散于都邑乡里之间。所谓“事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作事立功”,必有所为的意思。朝廷课其功伐、劝以功利,民众论荣取功,搏取田宅爵禄。所以秦人在兼并进程中兵锋凌厉所向披靡。而六国文化则是安长处顺,苟安朝夕。

对事功目标的执着追求(六国人称之为“秦人贪”),使秦国全社会能量高度迸发,聚焦出极大的社会效率,终于通过长期竞争战败了六

国。到了秦王朝建立以后,没有什么仗可打了,但秦人的“事功精

神”没有泯灭,“秦人贪”的畸变表现就是在整个帝国版图内大兴项

目的造作。秦始皇急于兴作,好大喜功,他是秦民族事功精神的总代

表,他役使万民,耗竭民力,终于激化了帝国与民众之间,特别是与

山东六国民众之间的矛盾。

事功精神与秦王朝的兴亡,可谓成也由之,败也由之。

另外,并吞六国这件丰功伟绩,也进一步刺激了秦始皇的胃口。

当时人们议论他说:“秦皇帝在吞并天下以后,意得欲从(就是想干

什么,什么就能实现),于是胃口被撑大了。”秦始皇以为想干什

么,就一定能干成,用毛主席的话讲,“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

产”,终于“轻用民力”(轻视使用民力),急于事功,他没有大炼

钢铁,但是搞了长城、阿房宫、击匈奴,攻五岭这些东西,这都属于

不急之务,结果耗得天下枯竭,海内仇怨,民生疲敝,陈胜、吴广振

臂一闹,天下立刻汹汹倾危了!

我们说,秦始皇热衷“事功”没有错,总比啥都不干整天泡妞强。但

秦始皇违背了“量力而行”这条基本规律:在一个久经战乱才建立起

来的王朝初年,本应该休息养民,像汉朝初年那样,他却大兴事功,

大搞跃进,真是求死有道啊。

假使秦始皇当初能够体恤民情,休养生息,则秦王朝断不会如此短命

了。

秦始皇大约万万想不到自己贪于事功、投资过热地之后果会如此严

重。我们管这个就叫做好大喜功吧。

汉武帝也是一样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竭尽财力,终于天下人口

锐减一半,盗贼满山,汉王朝面临风雨飘摇局面,若不是汉武帝下

“罪己诏”及时刹住了“大跃进”的歪风,以及汉武帝的接班人也赶

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王朝差点步秦的后尘。

总之,我们也看出来了,秦皇、汉武这些大牌皇帝,是凡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丰功伟绩的痕迹的,就得冒着竭尽天下财力乃至动荡社稷安危的风险。看来,当名人也不容易啊!物质也确实是守恒的啊,不付出就没有收获。

家园 对潇水兄的青铜系列佩服至极
家园 青铜蜗角 第三章 4

现在我们说说秦王朝的“木屑”――这些强盗大哥们的生活吧。

按出土秦简记载,这些强盗大哥和大姐(其中女的很多)一般是偷马,偷猪,偷牛,偷羊,偷桑叶,偷钱,还有偷公共财务的(比如古代电缆),多数是单个干,也有一家子起上的。

如果这位强盗大哥――应该是大姐,正在偷桑叶的时候被抓住了,按秦律规定,要罚她作30天劳役。如果所盗窃物品价值不足660钱,就脸上刺字,再去劳役。这些处罚其实不算苛刻,换了中世纪的英国,偷一瓶墨水就有可能被吊死,偷羊就更得吊死了。

但秦朝对强盗不会处以极刑。

当时处罚最重的不外乎对于“群盗”。五人以上算“群盗”,群盗危害性大,所以处罚的也重:群盗被抓住以后,每人脸上刺字,斩去左脚趾,发配去当“城旦”(修长城什么的)――即便最重的群盗,也并不杀头,只是作“城旦”,而且城旦的劳役期通常不过是5、6年,不是终身的。

可见,秦王朝的法律不算多么“苛”。判罚根据所盗价值大小,最多是判5、6年的劳改,算是仁义尽致,并无二话可说的了。

总之,秦法并不像现代书籍误导的那样,那么“苛”。我们不要把它想象成抓住一个强盗就要砍脑袋,甚至随便抓一个老百姓就砍脑袋。

有人说:“秦法不苛吗?秦法规定:弃灰于路就要砍掉手。这还不苛吗?”――其实“弃灰砍手”这句话来自法家文学作品,在出土秦简上却是找不到这一条的,也找不到类似的如此严厉、不合人情的法令!

既然当强盗这么安全,这么enjoyable,当时中国大地上就出现了两个最知名的强盗。这两个人后来都裂土封王,成就一番事业。一个是彭越,他在山东巨野县附近的大泽里边为盗,有盗众百余人(山东这里的大泽真是藏龙卧虎之地,是水泊梁山好汉们的前辈了)。另一个长江水域边上的群盗首领叫做英布,人数不详。后来他们都被刘邦收编,成了反秦和战项羽的生力军。

其实刘邦本人也可以算作“强盗”了,只是历史出于避讳,没有往这方面多说。刘邦由于渎职(私放了那些骊山刑徒),不得不放弃泗水亭长这个很有前途的职务,带着十个劳改犯人,躲到砀山里当了强盗头。附近的强盗们听说派出所长也来了,纷纷跑来被收编。于是刘邦身边的人数最多时候有“数十百人”。刘邦和这一百来人每天聚在砀山,不知以何为生。他的媳妇(吕雉,由巩俐扮演)偶尔偷着来找他,估计是送饭。刘邦问她:“我这里深山大泽,你又没有雷达探测仪,怎么一下子就能找到我啊?”

吕雉说:“老公,你的头上常有一块云气,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好像耶稣头上的halo――光圈),所以我望着云气,就能找到你啦!”

刘邦闻言,心中窃喜,更自以为是上帝的选民了。

但更多的时候,刘邦忧心忡忡,他不知道自己和这一群弟兄的出路在何方。如果不是后来陈胜吴广带头闹起来,天下大乱,刘邦也许要当一辈子的拉登,直到得了疟疾拉稀拉死。

作为前派出所长,刘邦非常清楚,当时基层政府捕盗非常积极,专门设有“求盗”一岗。虽然没有雷达,但是可以占卜。雷达根据的是电磁波反射回来的信息,占卜则是根据从上帝那里反射回来的信息――这是古代IT信息产业了。

占卜者摆弄一些草棍,然后抬起头来,告诉警察(“求盗”先是)往哪个方向,在那一天行动,可以抓到强盗。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出这个

强盗是缺几个牙的老人。

如果刘邦大哥这种啸聚山林的“强盗”,一不小心被占卜者的“雷达”锁定了,抓了个正着,然后斩去左脚趾,脸上刺字,发配去长城

脚下当“城旦”,那么请问:如果刘邦同志在修长城期间不好好干

活,那能不能鞭打他呢?

哈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了。

或者,干脆会不会有哪个拎着鞭子的官吏,看他不顺眼,上去就抽他一顿呢?像电影上演的那样。

呵,这该如何回答呢?

回答是:如果刘邦在劳动过程中犯了法令条文上规定的错,那是可以打的!

譬如,法律规定:“城旦”在劳动中破坏了公物,无论是瓦器、铁器、木器,还是折断了大车,都估价折以笞刑。价值一钱就笞打十下。如果价值二十钱以上,就“熟笞之”,意思是放手打个够,直到把他打熟了冒泡为止。有的时候还要饿他,每天减少半斗口粮,一天天递减。但是这种处罚决不是随意来的,不是随意就可以虐待犯人。至于对什么样的错误行为可以给与“饿他”的处罚,饿多长时间,限于资料,现在尚难于弄清。总之,可以打但不等于可以滥打。

另一个出土秦简上的实际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大夫,无故鞭打了一个劳改犯(鬼薪),导致该鬼薪逃亡。那么,按法律规定,这个大夫必须受罚,要在官府服役,等待逃亡者被捕获。如果他服役期间敢逃跑,被拿获后罚他一个盾。如又逃亡,处以耐刑(就是刮去胡子再去服役――我们知道,胡子是当时人的脸面,是做官的凭证,刘邦就特意有一副美须髯的。估计是他为了能被“推择”成吏,专门请美发师打理的罢)。

刘邦在修长城期间(假定!),可能还会遇上孟姜女的老公“万喜良”先生。哈哈。但是他俩身份不一样。刘邦是劳改犯来的,穿着囚衣,带着枷锁,干活的时候干坏了要挨揍。而万喜良同志是征发来的役夫,是按法律规定来为国家服劳役的,属于良民――那么,请问:“如果万喜良同志在劳动中犯了错,可以打他吗?”

我不知道。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查查看吧。

总之,随随便便就把万喜良杀了,尸体添在长城缝里,是绝不可能的!

因为,打一个劳改犯,尚且必须依照法律,看他损坏了什么,来决定打多少下。对于一个非罪犯的役夫,随便就把他杀了,是绝不可能的。

家园 客气啊! 我新近出版了一本《骇版战国》

内容实际就是 《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从胡服骑射到秦始皇统一。

另外 蕨类 恐龙 蜥蜴 鳄鱼 四本 按原书名 近二周内上市。

这个蜗角战争 取名意思是刘项各占一个蜗牛角 互相对打!

家园 是大话春秋里征名的那本吗?
家园 青铜时代蜗角战争 第三章 5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应该不会太少,至少不会一个都没有。这帮强盗应该算是比较猖獗了。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关东”不是东北三省,是函谷关以东)这样的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彭越、英布等知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5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优先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而尽量少扰民。譬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得就是人、亡人、商人、赘婿。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压力。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同时也是顶苦恼的职业。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的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只能使用生产资料但不能拥有,地位接近奴隶,是个实质上的“光棍”,所以对社会没什么用,叫做“赘”,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征赘婿去充数,一方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更是为了避免干扰和侵夺有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农夫们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不够用,秦始皇不可避免要征发“纯农夫”。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富强人家住在闾的右边)。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是到了坏小子胡亥当政以后,形势才进一步恶化,胡亥行“督责之术”,变本加厉,大兴刑罚,动用民力比老爹还狠,简直吃错了药,“闾右”的富农征发完了,把“闾左”的贫民(就是陈胜吴广这帮人)也都征发了!

陈胜这帮“闾左”的穷棒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因为家里啥东西都没有,所以造反的雄心气冲宵汉,一点犹豫都没有。谁要是敢把他们惹了,就跟谁拼命!

当陈胜吴广举着树竿子闹起来了,他那九百人从安徽北部的蕲县向河南陈县进发,一路之上不过两百多公里,就收编了数万之众!――可见,秦二世时代“亡人”和“群盗”的数量已经相当客观――也许比秦始皇时代呈几何级数上涨!

所以,秦二世时代,当陈胜登高振臂一呼,不到几个月时间,就有数十万人丢下酒馆的盘子、小区的门钥匙、正在弹的棉花(不过当时还没有棉花)、正在卖的光盘――这些都是打零工的“亡人”,而“强盗”大哥们则丢掉正在偷的桑叶,放开已经被揪住后腿的大羊,钻出已经凿好了的墙穴,放弃当“强盗”这个非常enjouable的职业,跟着陈胜先生,举着斧头木棒,走上了轰轰烈烈的人民大反秦运动!

家园 正是

其实 还是 叫 青铜终结好 未来有机会 连成一个系列 从新出吧

家园 终于把你拉来了,献花并顶一下!
家园 太好看了,太厉害了,让俺崇拜一下
家园 是的!
家园 剃两鬓?想起日本武士的怪发型了...
家园 原来是大作家。。。
家园 这河里的水是越来越深了。。。

对大家的潜水功夫是个考验啊。。。

鲜花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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