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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梦鸽版的“窦娥冤” -- 忘情
顶多再刑拘几天,轮奸首犯估计最少得吃十二年的牢饭。没法子,逆子不争气,梦鸽也就只能病急乱投医了。
电信案子已经坐实,翻案了才是奇闻
客运指标刷新历史记录,货运下降16%,呵呵。客运可是老刘的遗产啊
不论兼职或专职公关,在酒吧出台,若无领班或所谓"经理"许可,是不可能的,酒吧可是要提成的,即使酒醉也是自已店里人送回。若瞒过店里,是不可能同出一门,只会分别出门,同出一门,不论是否出台,公关要第二天回来上交"管理弗"的。若无许可,动粗即使是专业人员人数少了也打不过门童门卫的。酒吧不是慈善场所,更不是广场,马路牙子,谁都能设摊子的。
难道俺理解错误
哪里需要多少年以后?对比一下几年前关于沈崇案的讨论就可以了。
几年前沈崇案,西西河的讨论好像也颇为不少。那时候我还没来西西河,不过后来倒是看到过一些关于沈崇案的帖子。沈崇案子里,当时的国民政府也颇有一些体制派在其中为政府辩护。辩护的逻辑呢,不外乎:
“沈崇没有被强奸”
“沈崇似非良家女子”
“沈崇主动引诱美军强奸她”
“共产党妄图利用沈崇造声势来攻击国民政府,居心叵测”
“该女生亦有不是处,为什么女人晚上要上大街,而且还是一个人?”
“此案系一纯法律问题,酒后失检,各国均所难免,惟望市民幸勿感情用事,致别生枝节,则宜注意也。”
把四十年代的沈崇案与今天的李天一案对照,同样是体制派,这说辞当中可有一丝一毫的区别?要说区别,四十年代的体制派是在为当时的国民政府辩护,而今天的体制派却是在为共产党政府辩护。
当然最妙不可言的,就是几年前西西河的体制派们还在愤怒地声讨当年国民党体制派言论是恬不知耻斯文败类,几年后同样是这些西西河的体制派们,反过来却把当年那些恬不知耻斯文败类的国民党体制派的言论拿过来为共产党政府辩护了。当然最多比国民党体制派多了些“我认为双方都没有完全说实话,所以我谁也不同情”,“两方都不是好人,咱老百姓旁观就是了”---隔了这么多年,总是要与时俱进的嘛,于是今天的体制派在当年国民党体制派的基础之上又多了个“犬儒”。
社会的喜剧总是无处不在,即使是在西西河也是如此。
逍遥派,伪左派可也在为梦鸽鼓吹。网络上,真真假假,真做假来假做真。我只知道一点,水军,高级水军一定有,还不少。嘴里全说主义,心里都是生意。
清华教授就是个高级水军么。
这本就是个刑事案件,到目前为止,对公检法的办案公众并没有太大的争议,这和体制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时时刻刻不忘给别人扣五毛的帽子,其实暴露的是自己内心的仇恨和偏执。这些人抓住一切机会,利用社会事件造谣生事、推波助澜,巴不得把事儿闹大、把中国闹乱,满足一下自己的变态心理,或者浑水摸鱼,获取点儿好处。
我咋看到的主要是说梦鸽不要脸,李天一被他老爸惯坏了,罪有应得之类的。
酒吧的潜规则,与国家规定和酒吧的上墙制度,有什么可作"出台"的解释,哪个人哪个单位敢说他做此营生,只有天翼向死里判,才能洗清酒吧及酒吧的上级主管部门。
瓜田李下,杨某也绝非普通人。
但是违背当事人意愿应该没有异议。
很可能是在事发之后,小李没有对家人和盘托出,避重就轻,导致家人对事件的严重程度形成误判。最后失去了谈判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