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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话商君】说秦国(七)南门徙木(上)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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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话商君】说秦国(七)南门徙木(上)

一根不粗不细的树干戳在南门之外,若是有人能将它送至北门的话,将获得官府悬赏的十斤黄金的酬劳。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将如何处理?这根树干重不过三五十斤,南门到北门远不过三五秦里,而十斤黄金却是一般平民几辈子不吃不喝也积攒不出来的一笔大财……当你正在首鼠两端狐疑不定的时候,官家又有了新命令,重量里程皆不变,但酬劳的数量更改了,已经不是刚才的区区十金了,而是足赤黄金整整五十斤了!!!这笔大财能落入你的腰包吗?呵呵,这便是《商君列传》里传说的那个“南门徙木”的故事。

对于“南门徙木”,历代史家对此几乎是一致的肯定,其中对此评价最高的是北宋王安石。据传,北邻老人家伊里奇对王安石评价极高,说过“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云云。既然王安石得到列宁的肯定,那么,他的话也应该是不容置疑的。王荆公认为,商鞅最重的是个“信”字,而南门徙木的目的正是取信于民。王介甫有四句诗说得明白:“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君能令政必行。”

王安石在政治上有个一时瑜亮的对头,他就是温公司马光。这荆温二公,一个在火里,一个在水里,真所谓处处意见相左,如同针尖对麦芒也。然而,尽管几乎处处作对,但两人却也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对“南门徙木”的评价出人意料的一致。司马温公在《通鉴》中是这样讲的: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南门徙木真的是取信于民、示民以诚信吗?俺履虎尾却以为,非也非也,这根本谈不上什么“信”字与“诚”字,这不过是典型的“愚民政策”而已。

诚信属于道德的一个内容。伦理道德包括很多内容,又区分为若干层次。处于伦理道德第一个层次的,是忠孝仁义。诚信不居于第一个层次,充其量在第二层次而已,受到第一层次的制约。不讲求忠孝仁义,哪来的诚信可言?有人会反驳,须知“盗亦有道”哇!呵呵,丛林法则,不得不如此而已,怎么会扯到道德上去呢?

说起愚民政策,有点年纪的人们,头脑里立刻出现会这个名词的限定语——这是“儒家”一派的学说啊!在四十年前的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中,全国人民齐上阵,深揭狠批林彪孔老二,林与孔的一个共同罪状就是蒙蔽群众,大搞愚民政策。孔老二曾经恶狠狠地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第八》中的这句话,便是孔夫子鼓吹愚民政策的如山铁证。

当时的履虎尾们有些糊涂了,孔老二所说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难道不是商鞅“南门徙木”的最好注脚吗?把这句话同这件事放到一起,这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然而,当时的评价是:此事商鞅做出,便是取信于民——法家;此话孔夫子说出,便是愚民政策——儒家。

这,这不公平,有失公道啊。这就是后来网络上出现的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吧。当然,这个质疑是在四十年之后做的,如果在四十年前,你敢如此质疑法家人物的话,呵呵,小心你的狗头吧就是六个字。

这句“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确实出自《论语》,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无法否认。文革结束后,为了给孔夫子辩解,有人采取了迂回战术,采取重新标点、重新解释的方法,他们把孔夫子的这句话重新点断,于是乎就有了两个新的版本。

其一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其二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些辩解,其实大可不必。我们知道,儒家重视学习,《论语》的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儒家主张以学为主,学思并重。孔子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认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儒家讲求教育方法,“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儒家的核心思想是仁与义,儒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在“辩证唯物主义”教材中,整天探讨普遍与特殊的关系,研究“一生一世”与“一时一事”的辩证关系。你怎么能根据不知所指的随便一句话,就给一家一派贴标签呢?

我们知道,《论语》是孔门弟子在老师去世后,追忆孔夫子的言论,东一句西一句拼凑起来的。当然,你也可以美其名曰“集腋成裘”。孔子的每一句言论,都有其发生的特定场合特定背景。如果剥离了这些特定条件,把针对某人某事的特殊判定,推广为普遍性的一般判断,肯定要出大问题。

譬如,孔夫子曾经非常严厉地批评过几个弟子。

对昼寝的宰予,孔老夫子骂过:“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对冉有,孔夫子骂得更厉害:“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对樊迟,孔夫子则是无比的蔑视:“小人哉!樊须也。”

尽管孔老夫子骂得严厉,但却丝毫不影响被骂的这几位的名声,他们依旧被排在七十二贤人之列。这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老师严厉批评的缘由,大家都知道,老师针对的是某件具体事件,而不是对被批评学生的全盘否定。

比起“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夫子还有一句话更为后人弊病。在《阳货第十七》中,孔老夫子居然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好家伙,一句话得罪了全世界二分之一的人口。两千多年来,女同胞们提起这句话,貌似无不愤愤不平——其实,这也是在具体的场合,针对具体的对象,有感而发的一句话。我们可以断言,这句话绝对不是家祭时候所说的吧!也绝对不是瞻仰閟宫时所讲的吧!否则的话,三千弟子绝对会散去二千九百九十九个!我们后人虽然不知道这句话的具体针对性,但编书的弟子把这句话放在《阳货》篇里,于是俺履虎尾大胆胡乱猜测,这一句感慨,或许是在“子见南子”之后,老夫子有感而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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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南门徙木是立信

吴起也搞过,就是展示法令制度的执行性,这倒和愚民无关,对于一个新上台的政府,这种手段是必须的,即使是五代,上台以来一连串的打老虎同样是这个效果。法家的愚民主要内容是焚书,除了和法令精神吻合的书籍都会被焚烧掉。

家园 不禁让人想到百年前的那篇《商鞅徙木立信论》

徙木立信并非愚民,而是民愚不得已而为之。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毛泽东,1912

通宝推:履虎,方天化几,
家园 南门徙木实际就是诈术。

我基本站在履虎尾这边,南门徙木实际就是诈术,不是立信,而是立执政者的权威。

徙木就能得金,很显然,这超出了人们一般的常识,也不可能定为常例(否则就得把秦国国库搬空了),成为新常识,那么执政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执政者真正追求的是建立他自己的绝对权威,追求的是让百姓绝对服从。

如果商君是依照常识来赏罚,比如拾金不昧赏10金,那么即使他做的再好,他也只能是获得相对的权威,因为他的权威还是要靠百姓的常识来决定,如果哪一天,他所做的不符合百姓的常识了,那他的权威就会丧失。所以商君的“立信”必然是靠超常识的事件来树立,击碎常识,听我的话就有肉吃,不要管这话有多荒谬。

家园 商鞅用这种极端之举很自然

他在秦国是一个新人物,所行之法又是同秦国传统法令完全不同,如果不用这种立竿见影的广告效应,如何让老百姓确定这套法令不会朝令夕改?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没等新法广泛确立,秦国早被灭了。

家园 法家认为现实中的百姓就是处于“愚”的状态,

目光短浅,自私自利,被各种坏思想所蒙蔽,烧书是“破愚”,才是爱民。百姓是不需要胡思乱想的,只要乖乖听话、好好干活,国家怎么能够不大治呢?

家园 法家是讲究眼前效应的

不能立竿见影的东西他们都不会重视,这在面临生存危机的情况下是很能获得支持和共鸣的,十九世纪后半叶不少思想家都主张过重兴法家。

家园 以理气搞混了,云王搞土地国有,其实是另一王
家园 商鞅是伟大的商业炒作者

你有一样新产品上市,最好的广告就是,还没上市前就让产品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比如小米,锤子。现代人生活在信息商业时代,对炒作有免疫力,但生活圈子狭小的古人,认识一个走马灯一样换的丞相不容易。丞相对国人直接发布命令,而不是通过各层中间贵族,候爷,更是革命性的。国人怀疑这种好事,怎么会没被中间人提前捞走是正常的。和清华,北大在大门摆出,围校门跑一圈者,直接入取一样。这样的校长用一个名额换回来的名声,远不是私下批多少名额能得到的。

家园 此段引文非常有趣!花——

此文的落款处为1912年,可见其作者应该是十八九岁的大一或大二学生。这个年龄的老人家,对“人民”这个概念的认识,同孙中山鲁迅郭沫若邹韬奋大致相同,是居高临下来看的:“祥林嫂”、“闰土”、“阿Q”、“七斤”、“老栓”等等吧,一言以概括,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等老人家过了而立之年,对“人民”这个概念的基本态度改变了。在老人家的正式出版的文章讲话中,“人民”二字有了神圣的意味。每当老人家提起人民二字,就如同基督徒说起“圣母玛利亚”,佛教徒说起了“观世音”,中国人提起了父母,那是毕恭毕敬,诚诚恳恳,绝无半点的不尊重。俺从小读老人家的书,至今依然记得,老人家说过“组织人民”,“教育人民”这样的话,好了,“组织”和“教育”是用在“人民”二字上价值评价最低的定语。而更多的,是教育我们要“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

老人家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还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还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好比是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

即便是在群众认识确实上不去的地方,老人家也一定换一个说法,而不是指责人民或者群众“落后”、“无知”、“愚昧”等等。譬如:“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

觉得意犹未尽,所以又发挥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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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来自乡村穷小子,能娶省城名流女儿

没点本事是不行的

家园 百金立木,千金买骨

“百金立木,千金买骨”其实都是一回事,都是树立一个榜样,广而告之,让大家来追随罢了。

“百金立木”针对的是平民百姓,“千金买骨”招徕的可都是知识分子。如果前一个是“愚民政策”,后一个难道是“愚知识分子政策”?

非也,不论“百金立木”还是“千金买骨”的背景都是新政权刚刚上台,还没有建立足够的威信。大家对新政府还没有建立起信任。那么如何才能建立其信任?作为政府就要做到言出必践。商鞅用这个方法来取得大家的信任罢了。

家园 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毛泽东,1912
通宝推:说几句,
家园 你说的虽然有道理,但是那时的老百姓还未必有朝令夕改的概念

本质是商鞅的法虽然是他提议的却不是他的,法还是秦国的法,老百姓信不信是看秦王的,根本上是老百姓信不信秦王,今天的老百姓的知识和信息来源非常广泛,对于当官的来龙去脉也未必清楚,也难以知道某个法律究竟是谁的提议,法律发布出来也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发布的,只能是以秦王的名义发布,那时的老百姓就更没法关心哪个当官的是不是新人物了,对于那时的秦国老百姓来说商鞅只是一个宣传员而已

通宝推:说几句,
家园 关键是这套法令对以往秦国是一个翻天覆地的改变

简单的说就是解放前和解放后,指望民众立刻相信这些法令的执行力是需要有例子的,否则别说民众,就连相应的官吏也会阳奉阴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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