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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喀什之谜——阿拉伯东进与中亚伊斯兰化 -- 京华烟云AMIP
蒙古人信的是藏传佛教。
别在意,我爪机打字经常敲错
有可能他的先祖是回教徒,元朝时期在中国定居的回教徒不少的。
这个教和别的大教有个很大的区别,佛教和信上帝教都是宗教领袖去世后多年,信徒们靠数量影响而逐渐形成气候的,这个复兴的过程中,寺庙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传教。。而这个教在创始人在世时候,就已经靠传教与武力两个方式,形成了很大的宗教势力范围。。
其创始人不但是信仰领袖,同时有世俗的权利并建立了行政法律军队的基本架构。。从这个脉路看,寺的作用不单单是有传教的作用,更有其他方面行政宣传甚至军队的功能,基本不管一个地区信这个教的人比例多少,惯例是围寺而居,他们自己会住在自己文化圈的形成个自我保护体系内,而且在婚姻上融入其他信仰的人不会被接受,自己的子女一般也会信教,放弃本教信仰的言行更是为社区不齿。。而且通过日常的一些禁忌比如猪肉与礼拜方式这种,会形成一种天然的信仰壁垒。。即使是在其他民族占绝大多数的地区,它这种保护体系也能顽强传承下去的。
再有就是通过寺的联系,对个人来说就会天然的联系起来,传统尚武,一旦个体对外有冲突时候,往往会很容易通过这个联合抱团,虽然总体上人不多,但落到具体的个体事件冲突上,往往形成局部多数。战斗力很强。
这个教独特的礼拜和朝圣制度也很有特色,国内往往有些很小的宗教事件会被放大到很高的层面,甚至国家层面,很抱团,这种一般在利益和政治要求的诉求上不会吃亏。
再有就是这个教对内部信教人众的财富观上对弱势人群是有吸引力的,通过类似天课这种方式,聚财能力很强,相当一部分也会反馈平衡到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这教的发展越顺利。而且他的框架设计里,很巧妙的有经济自我保护发展的基因,几大宗教里面,最不缺钱的就这个教了,不管是穷国还是富国,发达工业国还是落后农业国,都一样。
总体说,正常情况下,这个教是几大教里面竞争力最强的一个教。因为凭借的不单单是信仰的力量,还有其他的力量。
就是在中国,这教进入后,正常情况下,也是影响越来越大的过程,而且扎根很深。。几次反转,也都伴随了很大的政治风暴和社会动荡。
任何宗教,尤其是有组织的宗教,在社会层面,本质上是政治。
杀光异教徒吗?
以广泛的传播
中国没有以血源定宗教信仰的传统。出身≠信仰。
这个说法也就是在特殊时期才有的。。
就它的教义和历史上说,对异教徒的容忍度并不是没有,强势时期主要的控制方式应该是税,还有宗教歧视,教义里就有相关的条款,要缴纳更多的税。。
这个教能广泛传播并不能说只是靠剑的,剑只是一个方面。。
几大宗教里面,这个教出现最晚,但发展速度最快,是有原因的。
自己觉得主要还是其对世俗权利的控制上有其独特的体制。
你看所有的信这个教的国家里,基本都有想搞政教合一沙里亚法的强大势力,无一例外,这个现象是在别的宗教里面没有的现象。如只是把这些归纳到通常的信仰领域,是看不清为啥其对世俗的干涉度如此大的。
《古兰经》里关于这段的教义的原文如下:
这里的经文很明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遭到攻击时要反击而已。而且反击也不要过分。如果对方停战,己方也应当停战。即使战胜,也不要过分。
佛教道教都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说法。指不信佛道之人的果报,其中下地狱的种种描述可比伊斯兰教泛泛而谈的“火狱”要花样百出多了。例如说个谎就要下拔舌地狱之类的。 同样在基督教的《圣经》里,摩西拿了“十诫”(其中第一诫就是不可拜别的神,第二诫是不可崇拜偶像(多神))后下山,第一件是就是把崇拜偶像的三千民众给杀了。
可见在对待异教徒的态度上,基督教的《圣经》其实比《古兰经》更为严厉。
从历史上看,阿拉伯人对于异教徒相对于基督教来说相当宽容。当时不信伊斯兰教的要多交税。结果阿拉伯人为了保证税收反而禁止异教徒改宗。
至于说到屠杀,宗教原因往往只是真正的经济政治原因的遮羞布。基督徒大肆屠杀印第安人不是因为他们不信基督,而是因为要夺他们的土地。同样信佛教的乾隆下令把准格尔灭族,可不是为了传播佛法,而是为了斩草除根防止卫拉特东山再起。同样的,明朝皇帝把僰人灭族也是由于同样原因。
跟其它宗教比起来,伊斯兰教晚了几百上千年,而且人为设计的因素很强,神话传说上并不排斥基督教,甚至犹太教的创世神话,拿来主义,为我所用,而且巧妙地自称 “最后一个先知”,等于是暗示本教 “修正了其它宗教、启示不完善的部分,最终定型版”。
宗教的文明程度,不是看花里胡哨的清谈、玄虚,不是看哲学上有什么进步,而是实打实的战斗力,生存力。作为上层建筑,伊斯兰教的 “政教合一”,在当时的西亚、北非,是最先进的制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到了今天,伊斯兰教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了,下场就是 “落后就要挨打”,血的教训自然会让人学会进步,学不会的被淘汰。
事实上阿拉伯国家的战斗力差劲,几次中东战争,被以色列打得满地找牙。今天所谓的 “宗教问题”,无非是欧美忌惮中国,腾不出手来,大家在中东这块地方想玩花样,花小的代价,占大的便宜。否则,元首要是动手,欧洲三个月就能清洗干净,现在的 “欧罗巴斯坦”,正是南柯一梦。
而是代表中国政府官方的意思。
中国不知算什么教啊,反正也是改革了。伊斯兰不改革,用老邓的话说,落后就要挨打,活该挨打。
就自己接触的范围,宗教的教和宗教的法有很大的区别,甚至是本质的区别。。
要是把三大教比较,区别更大。。
宗教最开始的起源都是法,这个法一般是只和个人的精神生活相关,也就是说只是个人信仰与个人修行的东西,附加对世俗生活的一些要求,出发点在逻辑自洽是为个人修行提供个条件和基础,这个还是落在个人自愿和自由选择的层面。。(这里的法可以理解为修行的方法。)
但发展到宗教时候,就牵扯到利和权了,这里面就糅进去如何维持宗教的体延续的体制问题,初始的教的延续还是自愿原则,供养宗教传承人员和寺庙,而神职人员给普通百姓提供教法的指导。。
(宗教的法,除了上面的,还有如何维持宗教传承发展的方法)
但到第二阶段后,畸形的东西就变多了,神职的特权就突兀出来,尤其是和国家权利结合时候,就更畸变,甚至生出许多本来这个法里并没有的东西。。比如汉地佛教里面极其强调因果报应,来世转生这些,可实际上呐,这些在最初的佛法传承里就不是啥重点。。久之,宗教的重心也变味了,完全成了政治的环节,尤其是政教合一的国家里,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干涉所有人的生活习惯,言行举止,干涉信仰的选择。。。(这个阶段的法就复杂了,除了前两点,还有法律的法和管理社会习俗军事经济等等的法)
而和各个教的发展历史相关,伊教体系里,一开始除了法层面的东西,创始之初就有权和利的体系架构,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教。。。而基督教和佛教是发展到后期才出现政教合一这个模式的,相当长时间是在前两个范围内的“法”。。。改革难度上,自然是后两者容易些,因为只要把解释经文的权利交给个人,说修行是个人的事情,就足够了,因为回溯到原始态,耶稣和佛陀的教导也确实就是这样的,是针对个人的。。
但伊教内改革,那难度就大了,总不能够去说当年圣战是错的,
总不能说经里对宗教、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等方面的行为法规是要改的。因为一开始这个教就还有对社会的设计。。就是追到最源头上去,也没法回避这个难题。。。让教变成只是个人的事难度要远远 高于其他两大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