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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闲聊中国的食品管理 -- So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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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闲聊中国的食品管理

请版主斟酌转到合适版面,谢谢。

本朝中国的食品管理,其实有一个不错的架构,就是分类详细,还有中国特色。可是,由于政府机构政出多门,分别把持权利,层层设防,重复建设,且推诿责任,在实践中的食品管理却是“基本不成功”,因此近年来事故频繁。

应该看到,这个情况在改善,一点一滴地在变,就是过程非常漫长,我们希望保持朝好的方向去发展,则苍生有幸。

既然闲聊,就分类说说:

首先是中国有一类“新资源食品”的审批,这是国际上比较独特的,而且有前瞻性。现代科技迅速发展,新物质产品层出不穷,而固有的管理结构不可能随时跟进,而开辟这个“新资源食品”的范畴,就给了新产品以发展的空间。

“新资源食品”重在三种,新出现,新推广和新引进。第一种主要指全新的食用物质。比如西西河发明的拔丝雪个,在西西河成立以前是没有的。而西西河成立后,经过众多大厨潜心钻研,终于开发成功好吃美味的拔丝雪个。当之无愧是“新资源食品”。

第二种新推广是指已经存在,但是以前只在局部地区食用,现在逐渐普及的食品物质。比如萨苏老一品,从前只有在北京科学院地区的人们熟悉,现在经过科学院数学所的专家们努力培养推广,已经成功出口到美国,日本,为国家创收外汇。

第三种新引进应该主要指中国从前没有,不吃,现在从外国进口流行的食品物质。比如酱铁手,专门在美国加州地区生产,自从温相从美国海归后,介绍到国内,很成功,温相还发了笔小财。

应该说,这几类“新资源食品”都专门针对食品组成的新物质,而不是用现存熟悉的食用物质研究开发的新配方制成的新产品。例如,用大家早已吃惯的神仙驴和萝茯共炖的汤,虽然从前从没人敢把这两放在一起吃,现在忽然发现这么炖非常好喝美味有营养,也不应算“新资源食品”。

其次,卫生部从前颁布了大概三批“既是食品也是药品的物质名单”,这也是一项中国特色,自古以来药食同源。不过后来,卫生部对此失去兴趣了。

其实在下个人认为此名单未尝不可。比如人参蘑菇炖小鸡,人参在其中明显是食品配料,虽然其有药理功能,不过人们此时谁也不见得把人参当药吃。

但是,从前卫生部,现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泛滥的保健食品实在是败笔。所谓食品对人体的功能主要是提供营养,维持生命,即便食品可以强身健体,也应该是被动防守式的,而非主动进攻。

例如,吃猪肉,对人来说是提供蛋白质,能量,通过这些功能,增强人体免疫抵抗力。而不是直接治疗什么。人如果有病,比如细菌感染,猪肉是不直接杀菌的。

药物则不同,是积极进攻,还是细菌感染,人吃抗生素直接杀菌,但是抗生素并不能充饥。

可是,中国保健食品公布的很多所谓“保健”功能,严重混淆了食品和药品的功能区分,导致市场上的保健食品,掺杂药物,危害老百姓。

就说“减肥”食品吧。我的理解,所谓“减肥”食品,应该是提供人体相对少的热量,由于人的日常消耗热量不变,摄入减少,消耗不变,则净积存逐步减少。但是,很多的“减肥”食品是直接从人体“减去”热量,好比泄药,焉能无害?这就严重混淆了食品和药品的界限。

而卫生部药监局从前还有所谓的“保健药品”,“健字号药品”之类的管理,更是添乱。

从前的轻工业部,曾经管理食品生产,从这项权利延伸,他们还颁布了所谓“特殊营养食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实为揽权之举。而且也和卫生部的保健食品多所重复。后来轻工业部消失了,可是相关的国家标准还阴魂不散,希望尽快清理。

卫生部还管理食品添加剂。严格说,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但可以是食品的一部分。单独吃食品,不含任何添加剂,人也可以活。但是加了食品添加剂,食品更好吃,更易储存等等。而从没有人能靠单独吃食品添加剂为生的,也就是说,食品添加剂不能单独食用。能单独食用维持生命的就该算做食品了。

最后,说说普通食品的管理。这里有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就是政府不必要管理普通食品的食用和食用量。例如吃鸡蛋,是人所共知的,政府没必要发布法规,规定鸡蛋是可以安全食用的,要这么做实在是废话。还有量,政府也没必要规定吃几个鸡蛋以上对人体有害,因为吃鸡蛋的人自己知道。这里涉及一个自控机制。人饥饿时要吃鸡蛋充饥,吃一个,两个,三个,直到吃到饱或者感觉再吃就腻了的时候人自动会停,不劳政府费心管理。

政府机构对普通食品的管理主要是生产流通的质量把关,例如规定臭鸡蛋不得贩卖食用。

话说回来,至于说哪些食品是所谓的常规食品(鸡蛋猪肉之类),还是新资源食品,或是药食兼而有之,就回到了本文的开头部分了。

请诸位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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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么大个国家,这么多人,弄点啥都不容易

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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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闲聊中国的食品管理 (续)

上回说完中国食品管理的分类,这会儿再聊聊参与中国食品管理的“有关部门”。

这说来话长,参与中国食品管理的“有关部门”很多很多,各司其职,却缺少合作与协调。其实有句套话,讲中国的法制建设不健全,这话太笼统。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从数量上说是非常庞大的。问题在于各项规章互不合拍,互相矛盾(可以互相牵制,但矛盾就过分了);而各执行部门间缺少协调合作,执法无力。这个现象同样存在于中国的食品行业管理之中。

当SFDA(State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时,中国的食品管理在名义上有了个最高机构,和美国的FDA为敌体。但是这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究竟能在多达程度上整合中国的食品行业管理,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首先就是它的同门大兄弟卫生部不太服气。这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说就是从卫生部整体剥离的,而且自立门户的是原来卫生部最有权利的一块膏腴之地。您说,剩下的卫生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五味杂陈。

所以,卫生部想方设法攥紧手里残余的权利,比如,突击成立卫生部监督中心,插手食品管理。保留新资源食品的审批,保留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包括标准制定,等等等等。

除了这俩亲兄弟互相掐,还有其他裹乱的。

农业部主管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全都是能入口的。农业部要在食品方面享有发言权,还真没法儿驳他面子。那个“绿色食品”的管理就在农业部。

进出口方面,原来有三个把门的,卫生检疫检验,包括卫检,专门对人;食检,管食品,还有药检小分支;动植物检疫检验和商品检验。但是,这几个守门人却分属不同的领导。比如,卫检食检药检归卫生部,动植检归农业部,而商检从属于外贸部。后来(大约是1998年前后),这三家整合叫做三检合一,成立了名称非常拗口的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总局。

在三检里原商检局的势力最大,所以牵了头。归谁呢?卫生部,外贸部?还是农业部?都不是,是海关总署,一个新婆婆。在这些检验检疫领域,卫检,食检,药检和动植检都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海关,坦率地说,基本是个外行。

食品工业,在历史上划归轻工业范畴,所以原轻工业部有权管理。后来轻工业部矮化成了轻工业局,又逐渐淡出人们视野,食品行业算少了个婆婆。但是且慢,原轻工业部遗留的问题并没有烟消云散。其下属的许多研究所,专业学校还在,原轻工业部主持制定的行业和国家标准也还在。但是由于轻工业部本身没了,要把这些残余问题讲清楚,连个烧香拜访的庙门都不好找,更麻烦。

提起国家标准,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还归国家标准局管理。但是这个国家标准局更象文件管理员,就管标准的排号,分类,出版汇编。至于标准的内容,由于涉及专业,还要找各对口“有关部门”。

差不多了吧,还有。比如上次南京地区出现的毒鼠强中毒事件,卫生部介入是因为事故首发于食品,后来查明是人为投毒,就该算是刑事案件了。于是,又一个新的部门要接手----公安部。

而要想销售食品在电视上做广告,有些食品的广告内容还须审批,谁管呢?好象广电总局要打主意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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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懂为什么食品和药品归一个部门管

完全是两码事么。干吗非得跟美国人学

家园 这件事情还是比较复杂的

从中国的传统上看,有药食同源的说法。放在同一个部门管理未尝不可。

从专业角度看,生产药品和食品的卫生条件大体是类似的。当然药品的要求更严格一些。

国家药品管理局第一次从卫生部剥离时,食品管理的归属就有过讨论,后来卫生部力争留下了。大约又过了5年(一届人大会程),第二次终于从卫生部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也可能有原因是配合申请加入世贸组织(WTO)的需要。

家园 原来如此
家园 分析得好,送花给SONGHUA兄并补充一点我知道的部门情况

主管食品工业部门,政务院时期曾下属过一个食品工业部,后来撤消,又再度成立,到58年时又并入轻工业部,65年改为第一轻工业部,70年成立新的轻工业部,93年撤消,组建中国轻工总会,98年改组为国家轻工业局,2001年成立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检验检疫的几大块:卫生检疫、药品检验、食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确实是分属不同部委领导的。

卫生食品SONGHUA兄说了不少,单说这商品检验,是原外贸部商品检验管理局。这个局在82年时还被确定为公证机构的事业单位,到1988年改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外贸部代管。自此一直延续到1998年。

撇开来说海关,建国时海关总署尚是政务院组成部门,孔原为首任署长。到1953年,海关总署划归到对外贸易部,到1961年改为对外贸易部海关管理局,一直到1980年,才恢复设立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部门。1998年机构改革,海关总署成为正部级单位,商检局划归海关总署管理,改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更突出动植物检疫功能,局长由一位副署长兼任。

虽然名字中没了“商品”,人们还是按习惯称之为商检局。首位局长任职一年多后,强势的李长江接任海关副署长兼商检局局长一职。

再说SONGHUA兄提到的国家标准局。49年建政甫始,掌管标准工作的是中央技术管理局标准规格处,1956年成为国家技术委员会标准局。单独的国家标准总局1978年才有,到82年改称国家标准局。此前,此后,标准局与计量局分分合合,直到1988年在两个局的基础上,又加入国家经委质量管理部门,才组成了主管标准、计量、质量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后来在重视质量的浪潮下,改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商检局和质监局,成为日后质检总局的两大组成力量。

1998年,朱总大规模精简国务院机构,一批部委重新组合,另有部分降格,一些行业管理部降为国家经贸委代管的国家局。但是,在朱对流通领域空前重视的情况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升格为正部级直属机构,体现出中央减弱政府经济宏观管理部门的过分干预和加强流通/民生部门地位的思想。

到2001年流通部门的规格再度拔高,国家工商局升半格成为国家工商总局,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成立。

绕过来说说工商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953年由政务院下属的中央外资企业管理局和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合并而成,54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70年并入商业部,1978年独立出来,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到1982年改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0年代逐步推行市场经济后,工商局角色越发吃重,由于掌握市场管理大权,吃拿卡要成为部分工商人员的恶劣形象。在市场流通领域,工商为大、税务、质检、城建、环保等部门跟进,“九龙治水”。

2001年,工商部门终于再度提高,工商总局成立。几位领导统通官升一级,自然乐不可支。(这样的例子,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成立似可一比。)相比较而言,质检总局是由两个副部级单位合并组建,人员干部的安排就多了点问题。

总局局长只有一个,但商检局局长李长江和质监局局长李传卿,年龄相同,资历相当。前李担任过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副省长,后李则一直在质量监督战线,曾在上海市技监局局长、国家技监局局长位置上坐过多年。后来一纸任命,前李成为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后李为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都升到正部,皆大欢喜。下面质量、标准、计量份额较大,副局长的安排倒也叫人满意。对了,这个局的名字叫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名字拗口,但都照顾到了,也不容易。

多说一句,工商、质检矛盾由来已久,主要来源于市场审批、流通环节。虽说肥肉谁见都爱,公正点说,主管部门以权谋私也是有原因的。财政吃紧,开支不够,各部门(公安就不说了)私设金库,按说也是情有可原。但最后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没法不恨。客观说来,以现有工商质检部门人手力量,没办法全检,只能抽查。上面要求不低,又少必要支持(也是,没钱),几个部门自谋生路,有权不用也是傻瓜。但由此想到那年假奶粉大案,社会把矛头对准工商质检,其实那也是有口难诉苦。别的不说,就说质检部门。原先所赋予的职能多在监督,相当于现在的舆论监督。那时各经济行业政府部门都在,质检部门负责监督抽查、发现不对劲的让你限期整改等等,显然,是“站在老百姓一边的”。那时记得有全国质量万里行,何等风光。等到机构改革,行业经济主管部门撤消,职能一变,于是调了个个。原先是质检部门下条子,行业主管部门难受,现在没了行业主管部门,新闻监督扮演了质检部门曾经扮演的角色,而出了问题只能上溯到质检部门,难受的成质检了。于是假奶粉案中不免有委屈,可谁听你委屈去?一个省成千上万家企业,质检员才多少,又如何能保证长年累月不出问题呢。

……好象离题太远,咱要么先打住如何。

家园 驴兄补充得又多又好,谢谢啦。
家园 赫赫,萝卜烧驴汤,好喝,另附草民兄相关帖

官大一级压死人。

国家医药管理总局1978年设立,由卫生部代管,1982年改名为国家医药管理局,隶属于国家经济委员会,1988年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药部分划出给新成立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3年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1998年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是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级别不变。

局长郑筱萸局长位置坐了10年,就算年龄不到,也该下了。

地址:http://www.cchere.com/article/309968

时间:2005-01-20 08:59:40

作者:草民 ( 中文论坛西西河 cchere.com

标题:【原创】浅谈我国的食品安全

本人从事过一段时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所以有幸与各位老师探讨此问题。这篇材料只是一块小砖头,期望各位热烈参与讨论并不吝指教!如果有从事此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请指教先进国家窃趺垂芾硎称钒踩?的。在此先行致谢?

一、食品安全的提出

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是人体必需营养物质的主要来源,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国民的身体健康。但是由于从20世纪初开始,化肥、农药及其它化学物质的大量使用,以及不合理的耕作制度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再加上现代工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大量“三废”排放,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农业环境污染,人类食物的安全性进一步受到威胁,并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和保健意识不断提高,食品的需求和消费方式就发生了从量到质的变化,由原来的要求“吃饱”到现在的要求“吃好”,食品的营养性、安全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于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等纷纷出笼。[cchere.net 西西河 草民]

其实,无论名称叫什么,概念上有什么不同,其本质是一样的:通过一系列的生产技术、措施,来生产并向消费者提供的一种比较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

既然食品是一种有质量化要求的产品,那就需要有一个机构来认定。在国外,这些机构都是民间的、营利的,也正是因为是营利的,到了中国就完全变成了一个或多个官方的、营利的机构。众所周知,我国的政府部门中与食品有关的不少,主要有:

1、农业部:主要是对农产品、水产品和部分水果的生产进行管理,近几年对食品质量的职能有所强化;职能是仅管食品生产的源头,也就是离开了食品生产的土地或水面,就不是农业部的职责了。注册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进行认定和管理。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故且不论这个局的名字本身就有些不伦不类,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是对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如罐头、酒类的生产技术和质量进行监督;也就是仅对经过工业加工的食品进行管理,如果不经过工业加工,则不归该局管理。前几年某地有质监局为了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竟在短时间内给众多的企业挂上了牌子,表面上深受企业的欢迎,因为快,每个基地收费一万,第二天就发牌,而不需要任何检验等。但是企业背后是骂娘的:质监局就知道收钱,什么事也不干!本人认为,单纯收点钱固然不对,而这样不负责任地凭自己的权力乱发证,就搅滥了市场的管理,这是一个政府部门最不应该犯的错误,与犯罪没什么区别![cchere.net 西西河 草民]

3、工商局:对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环节进行管理。无论是加工过还是没加工过的产品,只要进入市场,就受工商局的管理,但是仅管理的是其合法经营。因为工商局无权和能力鉴定食品是否安全。

这样看来,从生产----加工----销售三个环节都有人管理,表上是比较全面的,但是细看就会发现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管理体系。因为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三个环节有时难以严格划分。有的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入了市场,如大多数的水果和蔬菜;有的农产品,经过简单地处理后才进入市场,如近两年兴起的“净菜配送”,而这一类可以说是经过了加工的,但是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加工,因为有的农户自己就可以做到,产品还是原样,只是干净了些,该归谁管呢?这是扯皮的地方之一。出了事情,农业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都不想管,但是有利可图能抓权的时候,两家又都想伸手。进入了市场后,工商局仅对其合法经营进行管理,在鉴定产品的质量时还要借助于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别的部门。而且有的产品在产地进行批发,脱离了工商的管理。因此,对食品的管理前几年是三国演义:都想管理----因为能抓权、有利图;都不想管理----因为时有中毒事件、假冒产品。没办法的情况下,国家还设立了为了协调工作而成立的虚设机构-----各级协调委员会。[cchere.net 西西河 草民]

进入本世纪后,由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我本人认为主要是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加复杂),国家又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政府管理食品的部门由原来互相扯皮的三国演义变成了四国争雄。由于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而且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事业,原来有职责的部门都不想放弃权力,而新成立的部门因为有尚方宝剑而急于表现。但是仍然没有一个部门有全权管理食品的职能,食品的管理职责相互交叉、互相重叠。使国民和企业无所适从,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文件等,都说自己是管理部门(这是对的!),但是国民不知谁说的正确,企业又是谁也惹不起。

三、食品安全在我国的历史

首先,呼吁重视食品的安全并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是国家农业部。该部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提出了食品安全的观点(虽然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毕竟该部对此有所警惕)。并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率先提出了“绿色食品”的概念,而且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在90年代中、后期,为了依法防范、打击假冒的绿色食品,该部在国家工商局对“绿色食品”进行了商标注册。但是由于“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很高,大多的产品难以达到,而且与提高全国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和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的初衷不符,一方面,农业部对绿色食品进行了分级(A级和AA级,A级是生产或加工过程中有控制地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AA级是严格禁止使用),以便扩大绿色食品的市场,认证更多的绿色食品,也顺便收取更多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农业部又注册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商标,这一商标是免费使用的,但是由于其生产基地和产品的检验是商业性的,因此检验费是企业出的,大概在1―2万元不等。但是,这无公害农产品的致命缺陷是:标准值定的太低、检验的项目太少,大多数农产品很容易就成为无公害农产品;同时产品的分类太细(据农业部说到2010年,该无公害标准要达到10000个),可操作性太差(比如大白菜,每一个不同的品种都要有一个标准)。因此,有了无公害标准的产品,只要申请,就会是无公害农产品;而标准没有颁布的产品,则没有一个是无公害农产品。同时,由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过低过松(有的竟低于国家工业产品的行业标准),而且与国家的其它标准不兼容,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有的简单加工品如泡菜、茶叶等,虽然被认定是无公害农产品,但是其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应的工业标准而实际上竟然是不合格产品![cchere.com 西西河 草民]

其次,对食品安全进行过试验的竟然是环保局。为什么呢?这一方面是因为生产良好的农产品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而保护环境是环保局的职责,所以说是试验。当然也不排除有利可图的动机。也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环保局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了“有机食品”商标,对其进行商业化的认证和管理。但是近来听说被国务院强行将此有机食品调整归农业部管理。

第三个对食品安全提出关注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该局完全是因为利益的驱动。因为该局的职责主要是对行业或企业对标准的执行、产品质量的控制进行监督;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批准相应的行业标准等。而近几年国民可以看到该局的工作:国家标准滞后,对产品重批准轻管理(毒奶粉事件难道没有该局的责任吗)等等,竟然舍本逐末,去争一个有短期利益的权力,可见是手伸得过长。我们国家的标准严重滞后,这已经影响到了国家的对外贸易,而主管局却无动于衷!

最后,刚刚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时间短,只是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措施,还没有什么实际的有影响结果。[cchere.com 西西河 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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