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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史深处的权谋,那些暗影中的真实。 -- 叶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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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谏逐客书》(二)——进入粮仓的敲门砖

《谏逐客书》(二)——进入粮仓的敲门砖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前面已经提过,“逐客令”是秦国宗室大臣提出,秦王批准,已经开始实行的正式法令。但是李斯一开始就在“臣闻吏议逐客”六个字内说了两个光天化日之下的大谎话:

这个法令并不是处在“议”的阶段,而是正式施行的阶段。既然是处在议的阶段,那么自然而然就没有批准施行了,那样的话,秦王的责任也就没有了。

这个法令的提出者和批准者都是很清楚的。但是李斯在这里用了一个“吏”字模糊了这一点。“吏”是指官员。如此一来,秦王又是没有责任的。

因此,在短短的几个字之内,秦王就连续两次为秦王推脱了责任。

可是,“逐客令”已经正式发布,在秦国国内肯定是尽人皆知的。李斯如此赤裸裸用谎言来替君主开脱责任岂不是太过扎眼吗?万一以后有人以此为由指责李斯是个骗子和马屁精怎么办呢?

这时候,那个不显眼的“闻”字就发挥作用了。“闻”就是听说的意思,李斯可以指着这个字非常大声地说:“本人当时只不过是个门客,哪里会知道得那么详细?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门客,这有什么问题?”如此一来,李斯的不道德色彩也被洗清了。

在连续两次为秦王辩解并为自己洗脱责任之后,李斯才正式指出“逐客令”的问题:“窃以为过矣。”如此,秦王就可以接着往下看了。就这样,钢丝的第一段走完了。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邳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这段话中,李斯并没有直接批评秦王的失误,而是先从侧面下手,列出了秦国历史上四位重用客卿的国君作为反例。这样的话就为秦王提供了一个下台用的台阶。因为“逐客令”已经经过了秦王的正式批准,这一点不可能始终否认。《谏逐客书》总要涉及到秦王的错误。李斯这样做就在最大程度上保住了秦王的颜面。因为,自己的祖先都重用客卿,当然这种政策是正确的。难道后代秦王的面子比前代国君还大吗?由此,另一个推论也就隐含其中了:学习自己祖先的正确做法难道没面子吗?当然不是,这可表明当代秦王是一个敬天法祖的有道明君哪。

李斯这样做,还在暗中指责了秦国宗室大臣。宗室又不是秦王本人,为什么李斯不直接指责呢?因为当时刚刚发生了吕不韦事件。吕不韦是秦王政的最大的政治对手之一。这个时候秦王本人和六国之人的关系非常紧张,客观上,秦国宗室是秦王现阶段最重要的政治盟友。如果直接指责宗室大臣,很容易被秦王认为是在针对自己。但是拉出秦国的前代国君来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因为那些人也是秦国宗室的祖先,宗室大臣总不能说自己比祖先更加高明吧?

李斯这样做的第三个作用是在秦王和宗室大臣之间打下了一个楔子,商鞅来自关东,推行变法,使秦国强大,是一个功臣。在赏识他的秦孝公去世之后,被迫造反,按照他所制定法律,又是一个罪人。不是秦国人,有大功,也有大罪,这三点和吕不韦、郑国非常相似。秦昭襄王所重用的范雎也是如此。更加重要的是这两个人都和秦国的宗室有着极深的矛盾:商鞅推行的变法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将贵族手中的种种经济和政治利益收归国君,因此,商鞅和秦国宗室之间的仇恨极大,最终他也是死在秦国宗室的构陷之下;范雎则是劝说昭襄王彻底清除了宣太后一派的势力,这其中就有秦王的两个亲弟弟。李斯最后说:“客何负于秦哉!”既然如此,那么有负于秦国的是谁呢?联系秦王政掌权之前发生的成蛟夺权事件,李斯这是在委婉提醒秦王,秦王和六国来客是有共同利益的,但是秦王和宗室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他们提出的建议不见得对秦王有利。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 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 ,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 ,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 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 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一场战役要取得最终的胜利,必须经过最后的决战。李斯要想使秦王收回成命,也必须要面对秦王本人在这次错误决策中的错误问题。前面提过,这里最大的难点就是既要指出秦王的错误,同时又要保住秦王的颜面(也就是保住李斯的性命)。而在这里,李斯成功走过了这一段最危险的钢丝。

对于一个君主,特别是像嬴政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来说,最大失误是治国的失误,而“逐客令”正是一个错误的治国之策。但是在李斯的笔下,“逐客令”的后果首先是秦王会失去自己玩好、良马、美女等等,之后才是失去人民这样的重大的政治后果。

所以,李斯在这里玩了一个花招:李斯就把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变成了一个生活享受方面的不明智之举了。这段规谏文字对秦王的冲击就大大降低了。

但是要从根本上取消“逐客令”,这样的旁敲侧击是不够的。李斯在说明了秦王的失误之后,就对逐客令进行详细的分析。仔细观察这段话,会发现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这段话缺少了那个“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的主语。到底是谁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是那些普通的秦国官吏?是那些提出“逐客令”的秦国宗室?是秦王本人?还是抽象的秦国?如果写明的话,李斯都会面临巨大的压力:如果写明是普通官吏,这样为秦王开脱责任的痕迹太重,秦王未必会赞赏如此愚笨的文字,还会得罪全秦国的官吏,李斯是要在秦国享受荣华富贵的,这样做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如果写宗室,同样是太过明显的开脱责任文字,而且宗室怎么说也是秦王的亲戚,不可能彻底不顾秦国的利益的,更何况当时吕不韦刚刚被免职,宗室的地位相对上升,这个时候得罪宗室,搞不好会被秦王政作为一个平衡政治局面的棋子给牺牲掉;秦王和秦国,那时绝对不能写的。因此,李斯在这里非常聪明地省略了主语,避开了这个难题。又因为前一段,李斯已经将秦王和“逐客令”的政治后果最大程度地割裂开来,所以,以文章的固有逻辑而论,那个缺少的主语也就不会是秦王了。当然,这并不符合事实,不过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没有人会指出李斯的这个故意犯下的错误。

就这样,李斯先是在文章一开头就不动声色地推给了那些不知名的官吏,为政策的制定者留下了下台的台阶。然后再以秦国历代国君为例子,从反面说明了“逐客令”的错误,暗地攻击了提出这一法令的秦国宗室,提醒秦王他和宗室利益的差异。在论述“逐客令”和秦王的关系的时候,李斯着重论述这一法令对于秦王的物质享受方面的影响,悄悄地把最为严重的政治后果推给了一个被省略掉的主语。秦王在这次错误决策中的责任就被洗清了。

(三)进入富贵之门的粮仓老鼠和他的结局

李斯的《谏逐客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这次上书,秦王收回成命,取消了“逐客令”。而李斯也如愿以偿,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荣华之路。之后李斯青云直上,不但成为了粮仓中的老鼠,而且是最大最好的粮仓中的那一只最大的硕鼠。

《谏逐客书》中,李斯用玩好享乐和称霸天下作为游说秦王的手段。两者都是赤裸裸的利益,没有一丝道德的气息。由此可见,李斯对自己的比喻很恰当,他的确是一只老鼠,富贵就是他的粮食。道德这种东西与他无缘。所以如果有一天粮仓中没有食物的话,老鼠就会搬家。对他来讲,富贵就是粮仓中的粮食。秦王政能够为他提供富贵,所以他可以轻易从吕不韦阵营中投向秦王政。但是当秦始皇去世以后,他很快投向了能够为他提供荣华富贵的新主人。

当然,建立在赤裸裸的利益上的同盟终究是不可靠的。李斯可以轻易变换立场,别人同样也可以。随着秦王朝危机的加剧,李斯被那些他原先的同盟者所猜忌,最终惨死于粮仓内部老鼠的争斗中。他终于被他自己所信仰的利益原则吞噬了。这一次,他没有机会重写一篇文章来挽救自己生命,只是留下了《谏逐客书》让后人不断品味评说。

通宝推:和平共处,不远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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