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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拨乱反正,习总伟大! -- 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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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纠结啊

这件事做得好,意义重大,感觉方向正确,表达情绪喊句伟大。

下次玩一刀切,弄得一地鸡毛,就说不伟大。

没什么好纠结的。

一个词而已。觉得扎眼可以换一个词。总之,我觉得习总在这件事没什么好挑剔的,我个人发自内心的拥护。

家园 你这么说也对

我喊这句口号,带有一定的情绪性。

习总确实没到可以做总结的时候,喊伟大早了点。

但是,这一系列事确实让我非常激动,有种终于等到这一天的感觉。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了。

我明白后边肯定会有反复,制度建设长路迢迢,但毕竟还是扭转方向了。这三起案件比较简单,缺少争议,以后可能会出现更复杂的案件考验真正的水平了。

家园 我只代表我自己

我在这里说的是自己的真实想法,习总做得好,我就表示拥护,做得不好,我就开骂。就这么简单。

在现实中只有全部拥护。

家园 现在的说法真的很乱。

我记得有个说法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公务员考试习题内容里的。

党要管法的说法来自哪里呢?想了解里面到底什么内容、与依法治国矛盾与否?

家园 这个早几年就提了

当时的提法是,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去年全国各地都搞了刀把子听党指挥学习讨论。今年1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提出我上引的话。其中特别强调了“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

家园 这事儿夸夸习没什么不对的

我辈不过是平头百姓,代入感强一点,从受害人的角度喊一句“习总伟大”,无伤大雅,他做的不好下次该骂继续骂。至少习在这事儿上做的,符合我辈平民百姓的认知和利益诉求。

习总上次因为拆迁一刀切可是在河里被骂得不轻,我也骂了。洞郎最后不打我也不认为习丢分,反而是要加分。现在小巴把印度打了个乌眼青,印度还不是无可奈何。

家园 拨乱反正难道不是应该做的吗?

打一巴掌揉三揉也算施恩?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不觉得太儿戏吗。曹操好歹还杀了个王垕,包子不借机弄下个公安部长?

家园 有句话说了怕是要挨砖头

我个人并不觉得公安需要负太大责任。因为这是公安办案的惯性思维,长久以来形成的。不是说这种惯性思维是好事,但是形成这种惯性思维有它的合理性,只不过随着时间越来越体现出它的弊端。

今天要扭转这种执法惯性,我举双手赞成,但是用公安祭旗,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如果说福州、河北的案件,公安有徇私枉法的情况,当我没说。但如果只是依例正常办案,没什么好指责的。河北方面比福州更爱面子,但这一点正常情况下,连处分都够不上。

最高检打脸福州公安是不假,但是只说公安部门适用法律不当,可没说执法程序有什么问题,你这怎么处分人家?

再加一句,河北方面小女孩出来后接受记者采访其实说错话了,我看了都捏把汗。后来这个理想的结果,我想应该是舆论的力量和检察院这边做了工作。

下边网友说《堡垒法》好,我赞成,但是中国有《堡垒法》吗?总不能因为中国公安没依照美国法律办案就要挨处分吧?

所以,后面重要是立法的事。

家园 所以法律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这就是法律党孜孜以求不断推动的方向。法越多越复杂,掌控法律的就越能掌控社会,最后肯定就是“以法治国”了。我对此是有所批判的,在河中也说过。

回到这三个案件,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现在的问题,往好的方向想,无非就是不同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一样,往坏的方向就不想了吧。

啥都立法,我怕是以后尿尿都得规定怎么站位啰。

我们以前八十年代初中有法律常识课,大学时也是有法律课的,按我们当时的学习和讨论,这三个案件,毫无疑问,都是正当防卫的,特别是女大学生案,指标是明显的。

去年我身边也有一个案子:有一小朋友,读职业技术学校,人说难听点不通世故,经常向老师学校反映一些违规的事,如学生抽烟夜不归宿之类,搞得老师同学很是不高兴。去年六月有一晚同宿舍的人围殴在宿舍他,反抗时用晾衣叉把带头的脚叉了一个口。然后公安定性是斗殴,轻微伤,同宿舍所有人都指证是他先动手,老师也跟警察说这个人平时得罪人多。

反正,碰到事,只要反抗,很容易就陷入斗殴的范畴,连防卫都说不上,最佳办法就是跑,跑不掉的话,就是看守所病房停尸间三选一了。挺无奈的。

公检法也是够黑的,随时有权力和能力取釆强制措施,遇到了,想不认命都不行。自求多福吧。

关键词(Tags): #法律 立法 正当防卫
家园 立什么法?

这三个案件来说,都有法律法规的了。

这类事也不止这三个例了。挺无奈的。

家园 要立法,为正当防卫权专门立法

这里有这样才能镇住宵小之辈。

我们许多人都习惯性的官僚思维,出了事总说上面有规定,这完全是挡箭牌的话。为什么正当防卫权写在法律里这么多年几乎成了僵尸条款?说明几个问题。

一,现行的正当防卫权只顾纸面合理性,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只是纸面条款。

二,执法层面顾忌太大,使正当防卫权在现实层面变成了防卫过当的裁量条款。

三,鉴于以上理由,正当防卫权对歹徒毫无威慑力。

所以,必须专门立正当防卫权法,明确无限防卫权,保护合法公民,震慑宵小之辈,扫清社会风气。

家园 要建立陪审团制度
家园 等靠要思维加文本主义

还是以这三个案件为例:三个案件最后裁定为“正当防卫”,请问符合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如果符合,说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有能力保证人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如果不符,则说明高检违法。

为什么正当防卫权现实中那么难以实现?往好点说是对法律法规理解不足,往坏点说是执法者不想维护正当防卫权。

一碰到问题,就希望制定法律,试问法律要规定到多详细,才能与生活中所有活动一致?要多少条文和选项,才能让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能吻合?一碰到问题,就赖法律不完整不详细,等新的条文,这算是等靠要吧?有了条文就万事大吉,这算是文本主义吧?

以下如果被认为是人身攻击,我先道个歉,事实上我的本意是提出自己的观点:洒落河友,你一向以高中文化国企工人为荣,一向以拥护主席拥护党为荣,但是我看过你诸多发言,感觉你对历史唯物主义法什么认识,对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认识不足,这些,应该都是初高中的政治课有学的。的确不行,学习一下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应该也是有好处的。跟着媒体批评党和政府是很容易也是很爽的,但是这和你希望党和国家繁荣昌盛的愿望,未必吻合。

干脆一枪打两个吧:上面的话也适合迷途河友。光喊口号,光反政府,这个不是真左,是名左实右,说严重点,和推墙派做的同样的事情。

罪过罪过!

关键词(Tags): #律 实践
家园 你不用拿学历激我

法律条款制定越详细,对执法者,对人民越是好事。

很简单,落到实处,模糊空间就少了,少了模糊空间,人民的权利就受到了保障,基层执法者也受到了保障。

中国法律最大问题就是弹性太大,导致执法者也人人自危。

你离基层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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