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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测试】对梁警官案的判决是否不公正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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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您可真爱自省

      这个测试很简单,就是将当事人与受害对调,再使用相同的判决看看是否合理。

      屁股决定一切。既然您心中已有定论,实在没必要再废话。只转张图,让您看看黑人的观点。

      点看全图

      如果网上看一下评论, 十有八九都觉得梁和最近其他几个逃脱惩罚的警察比,属于重判,是当了给NYPD洗名声的替罪羊 (特别对比一下 Richard Neri误杀Timothy Stansbury的判决)。 "Scapegoat justice is not justice at all". 华人的愤怒是,为什么偏偏选择他做替罪羊? 现在是他,没准哪天摊到自己。 是时候改变亚裔忍气吞声的软柿子形象了。

      P.S. 这些话不是说您听的。您和Margaret Chin(陈倩雯)议员一样,早超越“华人”的范畴了。

      通宝推:梓童,踢细胞,红军迷,李根,strain2,关中农民,脊梁硬,
      • 家园 既然认定“华人的愤怒是,为什么偏偏选择他做替罪羊? ”

        去找正主闹呀。抓不到正主,随便泻火,当然有不认同的了。

        • 家园 您还是不明白,我们是为自己发声。

          去年好几起黑人被警察枪杀的案子引来抗议,您认为 Black Lives Matter 也是“随便泻火”? 其中有好几起可是从开始的 “My son is an angel”到最后剧情反转。 但又如何呢? 重要的是黑人的呐喊被社会听见。 今天黑人的地位怎么来的? 不就是这样呐喊,抗争,团结起来挣得来的!

          而亚裔呢,不是太沉默,就是像Margaret Chin那样吃里扒外的太多。 梁这个案子对比Richard Neri, 明显不公,借这个机会发声,是为自己,为自己的后代们争权益,改变这个社会对亚裔的成见。 借FDR说Somoza的一句话, “Somoza may be a son of a bitch, but he's our son of a bitch”。 这个案子里,梁就是受偏见的亚裔的SOB。再说一遍,我们是为自己发声 (请注意是“我们”,诸如Margaret Chin一类的不包括)。

          当然,您的“理智”和“公义”已经超越狭隘的族群观念,您就不用泻火,只需和Margaret Chin一样“服务”就行了。

          通宝推:易先生,
          • 家园 我认为这件事情一旦和其他白人案子对比,直接就输了

            认为之前白人警察的案子不起诉有失法律公平的人应该很多

            多数人认为不起诉白人警察是对白人警察的特殊对待

            想通过现在这个案子和之前白人警察的案子做比较来说明本次案件的不公平

            那就是说你认可之前对白人警察的不起诉是公平的,

            本来很多支持梁警官的其他族裔会因此反感华裔

            他们会觉得华裔追求的不是法律的公正而是在追求和白人警察一样的被偏袒。

            法官认定的是梁警官在没有明确危险的时候把手指放在扳机上错了,致人死亡也是这个错误导致的后果。要争也只能从这个角度去争,这才是体现法律公平的地方。

    • 家园 我个人觉得是意外和误杀两可

      我认为这个案子涉及的几方应负的责任:

      黑人死者:0

      梁:20%

      梁的同事:5%

      纽约警察局:75%

      警察局是真正操蛋的。

      个人觉得华人作为没有暴力,没有金钱,没有笔杆子,没有人口数量......总之是无足轻重的少数民族,还是得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

      通宝推:青颍路,关中农民,
    • 家园 判决合法但无情,我的态度是这种情况最值得华人群体发声

      首先,按法律规定来说,这个判决不算违法,是有效判决。

      但是英美法系是看先例的,在众多类似的先例中,没有一起警官因此获罪,甚至很多都免于立案。那么这个判决就显得无情。

      对于这种判决,华人的群体态度就很重要了。争取不合法的权利显然不可行,华人也还没有到需要争取完全应该的权利的地步,那么这种即可向左又可右的时候,到底是向左还是向右,就取决于华人这个群体在别人心里的地位了。这个时候不争取权利,不发出声音,更待何时?

      通宝推:盲人摸象,
    • 家园 【讨论】外交上常见的套话是:我们不回答假设性问题

      为什么呢?

      因为利益都是争取来的, 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公平,也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利益分配。一旦回答假设性的问题,对方就会安排让你自相矛盾。

      按照你说的假设性公平,国家应该统一聘请刑事律师,随机分配, 这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但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乌托邦的想法, 显然国家希望通过适当的竞争来达到社会成本最小化的公平。

      在这个案件上,梁警官明显是训练不足,在复杂危险的环境中惊慌过度, 按理他根本就不应该被派往这样的场所。事情发生后,梁大概掉以轻心,甚至还想保住自己的工作,做了错误的口供。对他的困境,NYPD没有提供法律援助,他的同事明显不愿意帮他,证词对他非常不利,有把他当成替罪羊的嫌疑。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同为华人血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应该的。

      通宝推:关中农民,盲人摸象,青颍路,不悱不发,
      • 家园 让我心冷的不是梁的遭遇,而是整个华人圈子

        对此事的态度,首先华人圈子对这个事情态度的整个方向就不对,第二,有些人要消费梁 ,第三,现在河里己经有人出来说游行的口号与诉求有问题,要改,可能两边己经开始撕逼了,我看20号的游行是真的吃枣药丸啊。

        我记得早几年,好像还有件事,是华人和印裔的冲突,也是华人在网上群情激愤,也是开始串联想上街游行,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为之一叹!

      • 家园 我们能为梁发声支持的,就是你说的

        “梁警官明显是训练不足,在复杂危险的环境中惊慌过度, 按理他根本就不应该被派往这样的场所。事情发生后,梁大概掉以轻心,甚至还想保住自己的工作,做了错误的口供。对他的困境,NYPD没有提供法律援助,他的同事明显不愿意帮他,证词对他非常不利,有把他当成替罪羊的嫌疑。”

        但这些在他法庭判决中扯不进去,但是正是华人群体维权的着力点。

        不论你怎么看这两件事是相关的,在法庭是是不考虑的。这是个华人维权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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