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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票投票:你会怎么来管理施海潮先生 -- 绿水

共:💬12 🌺15 新:
  • 投票信息

    多选,参与共: 33 / 15

    有其它想法的志愿人员,可能干扰救灾,因此不应该允许进入灾区
    18/11
    问题太敏感,有可能引起混乱,因此不允许项目进行
    8/4
    不支持,但允许施先生组织一个小组,自己尝试寻找外界资助
    1/0
    20万元支持,同时允许施先生组织一个小组,并尝试寻找外界资助
    0/0
    对糖尿病检测的要求给予部分满足,并要求拿出部分区域普查汇总
    0/0
    划定部分区域,按施先生的理论进行尝试性工作
    0/0
    全面按照施先生的理论,给予最大限度的满足,授予全权进行操作
    0/0
    在下列情形改变时,你对以上的决定可能做出修改
    1/0
    发现施先生是教授,或发现其自称教授,但其实不是
    0/0
    发现施先生因糖尿病防治理论得到国家或其它国家权威机构认可
    0/0
    发现施先生在救灾中有国家救灾领导小组认可的总指挥任命
    0/0
    发现施先生的论文有其它研究者引用或没有任何人引用
    0/0
    发现施先生能够提供一些有效病例或有统计意义上的有效证明
    5/0
    发现施先生的方案产生了可以证实的无效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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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施先生对中国敏感问题主动散发极其敏感的个人议论
    0/0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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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投票:你会怎么来管理施海潮先生

假设:你是全权掌管灾区财务分配的负责人,现在志愿人员施先生报告,请求你对他的“地震期间糖尿病防治”项目进行财务支持。以下的选项,你最可能支持哪一种?

注意,不要考虑你掌握信息全面不全面,如果你没有看过网上的质疑,你不必要去找来看,现场没有那么多时间,请你还是按你自己的理解来选择。我们唯一能确认的是,施先生本人是普通志愿人员,但曾经领导过部分志愿人员进行灾区防疫工作。

以上问题,个人认为大家应该会有极大的共识,因此也相信政府也不会对此多费脑筋。所以这个问题本身有可能也是很无聊的。到底是不是这样的,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投票结果到底是怎样的。

另外需要说明一下,对这个志愿人员这个身份应该怎么看。我曾经说过志愿人员就是乌合之众,这是夸张的说法。严格地说,志愿人员都是不明身份的人。因为他们流动太快,检查他们的身份是纯粹浪费时间的事情。志愿人员里面,最忌讳的是志愿人员隐瞒自己NGO的身份。NGO都有自身的政治观点,政府是否允许某个NGO公开活动,是有严格规定的。因此,对施先生来说,我们的已知的结论只能是,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志愿者,不属于任何的NGO,个人政治观点不清楚,学术水平不清楚,领导能力不清楚,宣传能力不清楚。

如果大家认为以上选择不能满足要求,请跟帖指出。很可惜投票帖不能修改。

家园 做决定之前

我会询问医学专家的建议,查阅相关的资料,核对施先生的资质。

另外我也要看看施先生的报告内容:

准备搞多大规模的?多少人参与?这些人的资质如何?需要多少钱?多少时间?配套设备的运输和调集怎么办(灾区物资的筹集不能按照平时做研究来考虑)?如果发现了糖尿病人(无论怎么引起的),如何进行医治?有没有其他单位在做类似的工作,是否重复工作浪费资源?

以上这几点不需要很好的医学知识,只要最基本的健全逻辑思考能力。如果这几点我不做,就去批准或者拒绝。我允许上级直接罢免我,我允许媒体批臭我,我允许灾民吐我口水(命还是留着吧)

家园 没关系啦,救灾的时候,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审查

何况正常情况下,这种体制外的人,其实连递交报告的资格也没有。

总之,最多半个小时,你得做决定。

至于他的报告内容,关于人数、资质、钱数、时间等等,都是你来决定的。因为只有你知道你有什么,进而能决定给他什么,跟他的报告要求什么也没有多大关系。

看起来你想拒绝做决定呢,不要紧,这里反正不记名,不处罚,随便说说或者直接打个勾就是了。

家园 我看不懂了

我作为管钱的人,不一定懂所有细节和知识,没道理我来决定研究具体怎么做。

有人提出想法,当然他要给我一个报告。灾区时间紧迫是事实,但是如果做错事情,付出的代价就是双倍的。 所以现在灾区才有了五人批准才能动用红十字会物资的决定(这个消息好像在这里还是内部传达,N天前在mitbbs就有人说了)

我的这些说法做法,相信每个受过科研教育的人都可以理解,这是最基本的思路。你不按照做,未必犯错误,但是如果你犯了错误,一定是没有认真按照这个思路做

家园 我是在尽量简化问题

假设你是有全权的人,然后说你决定你怎么做,这个时候说你最多也就是能花上半个小时。

要是5个人决策就更不用说了,每个人能花上3分钟就不错了,事儿多着呢。

这点儿时间,审查正式的科研报告可不够。所以就假设他先来问你,你有可能资助到什么程度?然后他照你说的写个报告就是了。

反过来说,他反正是还没有个正式报告,那就算了,满足不了你的要求就是了。

或者你假设灾区应该有个管科研的机构?如果那样的话,确实都不一样了。按现在的理解,如果想在灾区搞正式的科研,那应该还是找卫生部。不过即使这样,还是很难考虑一个海外人士。

家园 您说对了

取血样的普查,还真要报批的。这个不太需要懂法律知识,也不是说海外人士什么什么。就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让您上街去给20个人采血,您肯么?您会不会先问问,这合不合法?

虽然,地震了,全社会以救灾为核心。但是像普查这样对救灾没有直接帮助,且有法律问题的事情,您说该不该批?这和有没有相关科研机构无关,我旁边没派出所,我也不能说就去随便打开别人的门吧。

好了,我是钻牛角过度了,较真过度了,您这就是设个模型,然后模拟一下,看看结果。或者您本来就是通过模型,要说服教育俺们,救灾是特事,所以要特办。俺这些看法本来就在模型以外的,您就当胡说八道吧。只要抗灾的人不要胡说八道或者胡乱操作就可以了

家园 哈,快要被逼到墙角了

立个靶子在这儿。

施先生如何宣传推广他的理论,必然受制于国内的法律规章等,即使他本人做出了突出贡献,那也不应该破坏规则。

那这些规则可能不可能遭到破坏呢?要做出判断,很明显依赖于对国内维护规则能力的信心。如果信心不足,则很容易认为施先生有极大可能突破规则。

从现在的投票结果看(三天的前三项14/9/1),多数人认为施先生再次进入灾区是一个忌讳的事情。

我的不同意见是:我对现在中国法制维护能力还有信心,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施先生已经破坏规则之前,还是应该尽量给予他一定的自由,允许他进行他自己的尝试,甚至少量的资助也在两可之间。这样做的一个理由是,施先生至少表现了对地震救灾方面的热心,因而过于轻率的可能性比较低,所冒风险也比较小。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把你说烦了。

家园 我觉得不可以

对于你建议的

应该尽量给予他一定的自由,允许他进行他自己的尝试,甚至少量的资助也在两可之间
,我认为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在进行针对人体的临床研究,姑且不论他是否有足够的医学背景和资格去主持这项研究,单就这项研究而言,必须经过医学部门相关机构批准,而且还有关于被采血样人群的知情权问题。否则这就是滥用权利和趁人之危了。要知道,这是研究,既然其目地是为了科学研究而不是什么商业目的, 而且所动用的也是公共资金,因此遵守科学的过程和科学伦理是非常必须的。国内这些年关于人体实验和牵扯到人体样本研究的管理规定也已经逐步规范了。别忘了几年前,哈佛的那个华人教授从中国非法获得大量人体样本后申请了几个大的NIH课题,被揭发后NIH终止了他的所有资助。

家园 当然前提是不违背你说的这些规则

我也认为这些管理规定都已经具有可操作性了,否则的话,咱再建议一些规则?如:红十字会一概不得赞助医学临床研究。

家园 红十字会本来就没有这个权利

就像防疫是CDC管的一样,这类普查是卫生部管的。红十字会没这个权利

这类普查的结果是国家的公共卫生数据,不是您想象的那么轻松的。

至于提议,不客气说一句,立法都已经搞了,我们就别做这种马后炮了

家园 你是说这个?

“红十字会一概不得赞助医学临床研究”。

没有印象。其它方面我们似乎没有冲突。

家园 在这里做个总结陈词吧

争了这么长时间,已经不清楚在争什么。西西河讲究君子之争,在我看来,有时候君子之争说不上,文人之争倒做的很出色。那种把简单问题不断复杂化的讨论,说句胆怯的话,我是承受不起的。

就比如这个帖子,我愚钝,真的不明白其中要表达的意思。希望绿水不要见怪,在我看来,开展研究这种事情,早就有详详细细的规则放在那里,相关的部门也不是说一地震就消失了,精通此类项目审批的人才也大把大把,或者确切说知道如何审批这类项目是管理者的基本素质。如此完整的体系,难道通过讨论,就能把一件事情给讨论到体系以外去?在我一个理科出身的榆木脑袋看来,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如果您的意思是说,体系如此严密,所以施海潮不太可能违反,所以不应该对他进行有罪推定。我可以理解,但只觉得您又是在抓大放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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