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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解惑?关于人贩子枪毙的问题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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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凡是有一利,必有一弊。

那些监管未成年人的社会部门,已经吹毛求疵,挖地三尺地找违规的父母了。

不然这些部门就没有业绩,没有经费了。

我感觉还是有好,最起码街上没有乞讨儿童,有人想举报也有地方举报了。

最起码有个选择,对这些政府部门加以限制总比管理社会闲散人员容易多了。

家园 再多说几句不招人爱听的。

楼主的题目叫求解惑,实则从楼主回帖和宝推的情况来看,楼主有非常明确的立场,我相信楼主自己也不会否认。不是说讨论一个问题不能有自己预设的立场,但是对自己的立场是如此坚持以致于不太能理性的对待不同意见,我觉得帖子的题目改叫求认同,求共鸣比较符合实际。

我为什么认为这里有些人不太理性呢,因为他们质疑不同意见者的理由开始道德绑架了。从这个帖里可以很容易的找出若干条能归结为“你有没有良心”或者“你有没有同情心”之类的质问,质问者里不乏老河友。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的人是否冷血无良?恐怕未必吧。

我倒不是认为理性比感性更优越,然而楼主既然说求解惑,希望有深度讨论,那讨论应该还是由理性主导的。至少就我个人而言,面对不同意见者对我所作的、我并不能接受的道德假设,我是取溜之大吉的态度的。

如果这里有哪位河友曾受人贩子所害,我一定会说人贩子该死,我觉得这不是虚伪,这是同情心的合理体现。然而就我一些个人经验来说,从大家的表现看,我猜这里并没有。那么讨论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少做一点个人代入——其实我坚决认同血亲复仇的正当性,我支持被拐儿童父母有权决定人贩子生死——但是这个判断权利,旁人没有。

我还是重复下我的观点,一刀切的想法如得到实行,负面后果将非常明显。举例而言,河里看萨苏先生的文章,有个情节是一个血债累累的匪首就擒之后,警方希望他带路剿灭其余党,匪首只说了一句话:“我给带道能不死吗?”

萨苏先生笔下这个细节我认为是相当可信的,替换一下:一个罪行累累的人贩子就擒之后,警方希望他提供资料找回被拐儿童,他也来这么一句“能不死吗”,恐怕不是什么喜闻乐见的事。

家园 领养这事情也很麻烦,手续繁多
家园 法律是统治权术组成部分,有条件有目的,也有惯性,还有反复

制度不是小事。即使长老孩子被拐了,也不能说改就改。

家园 消灭杜绝人口贩卖,和肉体消灭人贩子,是两个不同的事体。

消灭杜绝人口贩卖,是不言自明的正确,也是愿景期望目标。

肉体消灭人贩子,则是一个实践活动。

加大这个实践活动的量,能否达到愿景期望目标,这中间的效果传导的过程,很复杂。。。。复杂到和大搞基建是不是就能达到经济复苏一样。

比如美国的禁酒,本来是出于一个宗教啊社会啊的良善目的的,结果美国的有组织的犯罪,就是禁酒那会子给奠定坚实基础的,不但是黑帮黑道因为禁酒导致酒业利润暴增而赚到了无数的钱,连富豪财阀正正经经台面上的甚至是政府里的官员,都参与了进来,最后黑白两道还交上朋友了,参与到议员市长总统的选举当中来了。。。。整个社会因为一个良善目的,而变得更加无法无天。。。。黑道经过整合,开联席会议了,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个人觉得,人贩子这事儿,和其他的各种犯罪,应该统筹解决,譬如一个人生病,这病那病很多,针对一个病下猛药,不济事儿,得整个人要调理,要保养,加强人身体里的免疫系统,达到健康的目的。。。

死命打击人贩子,好,人贩子转行了,又一个犯罪行业兴起了,再去打另一个? 这样西医搞法不行的。

家园 我想你压根没有看清楚我要求解惑的内容

我要求解惑的,我说得很清楚

:为什么这次对人贩子是否枪毙引起的砖家们这么大的反弹

这是基于什么样的利益和目的呢。

至于人贩子是否该判,或者说多判死刑,我难道求解惑了吗?

所以,首先谢谢好意,我不会把我这个叫做求同的。

下次你想回复也麻烦看仔细。

对了,您是压根儿没有看清楚,还是故意没有看清楚?

你说,如果谁的孩子被贩卖了,谁要求人贩子死刑,那你不会怀疑其虚伪,并且说,你赞同血亲复仇,但是血亲以外没有资格。

拐卖儿童的猖獗,除了市场需要,很大程度和量刑过低有关。而刑满释放的人贩子,有很大一部分重操旧业,记得有一次拐卖集团中,有四分之三的成员,是同罪刑满释放的。

如果拐卖儿童,从现在绝迹了,那么再谈死刑会逼人贩子狗急跳墙,否则当务之急,应该是提高他们的犯罪成本,防患于未然,以保护更多的儿童。

此外记得某一个三十个人的拐卖儿童团伙,仅仅有一名组织者死刑。其余团伙估计也类似。试想,如果把量刑,乃至死刑率提高,并且,坦白者从宽,难道不能更能解救儿童吗?

最后,什么血亲复仇之类的,懒得提醒你现在二十一世纪了,以及人类社会是如何从血亲复仇演变到现在的法律体系的了。只是想说,那么如果一个人,比如你自己吧,被灭门了,那么叫嚣凶手死刑的人,你再说他们是虚伪的吧。

家园 有这么一句话:

大部分为什么这样的问题,都可以用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来回答。

我不排斥和人讨论,但是为辩而辩的体力流辩论我也很少参与。您认为我不配得花的那句话,我想您是误读了我的意思。我觉得我那句话的逻辑和指代并不复杂——至少不比您认为被我误读的主帖更复杂吧。

我回了两个回帖,我的观点是不能一刀切的“人贩子一律死刑”。现行法律贩卖妇女儿童罪判罚视情节有轻重之分,最高可至死刑,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而事实上法律执行的问题,因为缺乏必要的材料,我无法评论现在的判罚是太轻了还是太重了。您当然有批评的自由,并且您很可能因为对此事关注较多,掌握更多的信息,从而观点比我的更有参考价值。但我想我主张的就事论事,不能绝对化无论应该不可能是错的。

还是说回您强调了一下求解惑的问题吧,您在这个帖子里似乎不再坚持人贩子就该一律死刑,而您的主帖的主张是人贩子就该死——至少从回帖看不止我一个人是这么理解的。而专家或砖家们反对的也正是“人贩子一律死刑”,您认为这大概有什么利益或其他目的驱动。

要我说,人贩子收买舆论支持是非常难以置信的事情,而哗众取宠本来就是砖家们的本职工作,这二者皆可以不必考虑。但从回帖就可以看出,一律死刑对降低犯罪危害存在一定负面影响的这种说法,不止一位河友认为是有道理的,我不知道您有什么依据保证您最后这些论证就是真知灼见。专家有时候是谬误的,那是因为他们的立场有问题,然而我实在看不出同样也是为人父母的专家在这里立场为什么会倾向人贩子。

所以您求解惑的问题归结到我开头引用的那句话了,专家并不是因为什么利益驱动和立场偏差来反对人贩子一律死刑,人贩子一律死刑本来就是错的。就比如您这个回帖里,我读出的意思也不是继续坚持人贩子一律死刑了。我再多说一句,认为自己哪怕是业余的思考也一定比别人通过学习研究得出的结论更高明的,那是典型的精英思维,砖家做派。

最后来点题外的话,通过统计我可以看到对我投花的河友,我看了一下他们的个人资料,从平均注册时间看还是相当早的,您似乎不必感慨河里道德和智力的“江河日下”。要我说,您这个批评就是典型的自居道德制高点的舆论绑架,您还非常欠缺礼貌的加上了智力。容我针锋相对的反诘一句:不同意见的交流我求之不得,但您这种陶醉于自我道德优越感或曰自我道德绑架下所产生的缺乏思考的回帖,我就退避三舍了。

家园 您又陶醉在自我的啥高度?

您又陶醉在自我的啥高度?智力高度?通过血亲复仇?通过只有河里谁小孩丢了,才有资格同情?还是通过,如您说的,不认识的人给了您几朵花儿?

家园 不能给mm解惑

不过我也支持人贩子死刑。私以为死刑与否要根据犯人是否灭绝人性,人贩子远比冲动杀人的更适用死刑。拐卖-贩卖-脱手,那么长时间那么冷漠地毁灭别人的人生,这种人再没有活着的必要。

通宝推:脑袋,玉垒关2,
家园 应该大力宣传,推广,强制执行全国联网的打拐DNA信息库

新生儿必须数据入库,强制执行,不入库不给上户口,费用自理。

通过DNA信息库,警方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比对出丢失孩子的信息,进而进行下一步侦破和抓捕工作。

这个是 陈士渠 大力推动的, 这个比拐卖儿童判死刑的表演和宣传靠谱多了,也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家园 新生儿入库费用太高了,而且效果不好

只对已经确认被拐卖的孩子有用,为了这个目的,孩子丢了之后父母留个样本也就够了。

有那个钱,把街上的流浪乞讨儿童收容起来集中抚养,禁止任何带着儿童乞讨的行为,违者亲生的没收小孩儿,拐带的依法论罪。至少可以消灭一部分买方市场。

通宝推:龙眼,
家园 唔,费用是大问题,要国家掏钱吧费用不好列支

只能从父母那里化缘,慈善化一点碎银子,估计国家还得掏些钱凑足。

广东鉴定一个孩子DNA的平均费用约1000元,富裕地方还行,穷地方吃不消。

家园 死刑问题上美国那边没有可比性

法律体系不一样,而且美国毒品市场太大,总得有人满足供给

家园 太惨了,支持处死残害儿童的严重罪犯

这些专家用罪犯可能杀死儿童的理由来反对死刑,其理由就是可能杀死儿童,实质就是用被拐卖儿童的生命做人质来胁迫社会不加重处罚,更是一种犯罪,我们不但要关心被拐卖的儿童,更要通过威慑保护尚未被拐卖的其它儿童。以前有人想取消一些严重犯罪的死刑被人大否决,社会总有一些人打着人权的幌子沽名钓誉谄媚有些利益集团,社会总有一些人,一些利益集团对死刑存有畏惧,为了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

通宝推:北庄,玉垒关2,
家园 就好象老外的激光打蚊子,号称有助于解决非洲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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